房屋两人修建五层瓦楞纸箱将如何平均分配,并应办什么公证手续

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_百度知道||法援热线:400-056-8118>>>>>>正文【新规】个人无偿赠与房地产,不用再办理公证手续(2015)
   【威海房产纠纷律师张华建,为您提供房产纠纷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0号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二条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法客帝国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二条规定,“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本公告自日起实施。此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第一条中“属于其他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同时废止。  来源:法客帝国  更多威海房产纠纷法律咨询,请拨打张华建律师电话:。  张华建,山东博实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律师执业证号:99839。  精通法律、办案认真细致、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优良的法律思维和服务理念等都是张华建律师最大特点和信条,依靠娴熟的办案技巧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始终把为客户提供最大的回报价值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把为客户提供最个性化、全面化的精良服务作为自己的追求方向,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长期以来,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律所办公地址:威海市青岛中路83号通诚大厦7楼  法律咨询热线:9 ;  办公传真:9  手机:  QQ:  E-mail:--------------------------张华建律师微信号:zhanghuajianls_2014更多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本文首发于智飞法律网,原文地址:,转载须注明出处,侵权必究。发布百科律师介绍:张华建,山东博实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律师执业证号:99839。现任山东省威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威海市刑事审判委员会主任、威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威海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法学专家委员、威海市仲裁委仲裁员等。  执业以来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机构和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擅长代理公司事务、房地产和非诉讼等法律业务以及刑事辩护、海商海事、医疗和交通事故赔偿、婚姻继承、劳动争议等法律事务。多年来,成功为客户集体和个人代理过颇多疑难复杂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许多非诉讼业务。  精通法律、办案认真细致、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优良的法律思维和服务理念等都是张华建律师最大特点和信条,依靠娴熟的办案技巧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始终把为客户提供最大的回报价值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把为客户提供最个性化、全面化的精良服务作为自己的追求方向,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长期以来,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律所办公地址:威海市青岛中路83号通诚大厦7楼  法律咨询热线:9 ;  办公传真:9  手机:& & & QQ:  E-mail:  http://www....擅长领域:损害赔偿知识产权常年顾问刑事辩护刑事诉讼工程建筑金融证券投资并购企业改制股份转让私募股权借贷融资海事海商关键词:一键转帖到:最新法律咨询咨询内容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损害赔偿知识产权常年顾问刑事辩护所在地区:山东-威海市手&&机:执业证号:执业机构:山东博实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威海市青岛中路83号通诚大厦七楼Ta收到的一对一咨询热门房产纠纷法律百科免责声明:智飞法律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与处理智飞法律网——让人人尊享法律服务!全国客服热线:400-056-8118@ 南国早报电子版&
●一市民诉称,委托妹妹去办房产继承公证,结果房屋产权被平分,公证处审核不严应担责●南宁某公证处辩称,已依法进行审核,公证内容正确有效
市民状告公证处“算错数”
南国早报 &&&&日 &&&&
&&&&是非曲直&不辩不明&&&&南国早报记者&庾琳&通讯员&张丹&&&&3月28日,市民莫山青诉南宁市某公证处一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莫山青认为,该公证处未经审查作出了错误的公证,损害了他的利益,要求对方赔偿他13.6万多元损失。公证处答辩称,该处严格依据法规办理的房产继承公证合法有效&&&&1&原告:5层半楼房“被平分”&&&&在莫家4兄妹中,56岁的莫山青排行第三。莫山青诉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他们家在南宁衡阳西路一条巷子里有一座两层砖木结构的房屋。1990年4月,他独自出资拆掉了该房屋,在该处修建了现在的五层半砖混结构房屋,他一家人入住后,其父母也同意,该房屋5层半中的两层归父母所有,其他3、4、5层及6楼的半层归他一家所有。&&&&莫山青说,当时考虑到家庭和睦的关系,他根据二老的意思,于1991年将该房屋按照原来的登记形式,将产权登记在母亲的名下。一直以来,对于该房屋产权的划分,4兄妹都没有争议。1993年母亲病故,此后,父亲一直居住在该房屋第2层直到2009年病故。&&&&2010年2月,莫山青及姐姐莫水丽、哥哥莫山伟委托最小的妹妹莫水灵办理该房屋的房产继承公证事宜。&&&&莫山青说,他之所以同意委托公证,只是要公证其中父母共有的两层属遗产,而原本属于他的3层半不属于遗产,不需要公证。但是,南宁市某公证处未查明他们办理委托继承公证具体事宜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实质性的审查,也未了解该房屋实际产权等,违反法定的公证审查义务,于日出具了公证书,错误地将整个五层半楼全部作为他们父母生前的共同财产,公证成了4人可以平分继承的遗产。&&&&莫山青说,该公证书出具后,他最终只享有其中第3层的产权,而丧失了4、5层以及6楼半层的房屋产权。经折算,因公证处错误公证给他造成的损失有13.6万多元。由此,莫山青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南宁市某公证处赔偿他13.6万多元。&&&&2&&说法:妹妹隐瞒情况办理公证&&&&庭审中,哥哥莫山伟支持弟弟的观点。他称,他是莫家的长子,因此,他保管着该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等材料以及母亲的3000元存款等。2010年时,大家讨论起遗产继承问题时,一致承认重建的5层半房屋是莫山青出资重建的,因为当时大家都上班,小妹莫水灵下岗了,所以大家决定委托小妹负责办理公证。&&&&莫山伟称,签公证委托书的那天,小妹拿着一份空白的格式化委托书,当时他特别声明,一定要注明房屋是由莫山青个人出资重建的事实,继承的遗产只能是父母原来的两层。对此,莫水灵没有表示异议。所以,他便在委托书上签署了姓名和日期,其他内容都是由莫水灵后来背着自己填写的。&&&&兄弟俩认为,小妹隐瞒情况去办公证,而公证处没有向他们核实情况,连一个电话都不打,审查不严。&&&&兄弟俩还称,小妹于2010年6月领取了公证书,直到日晚上才将公证书原件交给他们兄弟俩,此时差5天就满1年时间,他们才知公证书的内容,但这时小妹已借他俩的身份证件,去办成了各自的房产证。去年2月份,他俩要求公证处撤销公证书,但是被驳回。&&&&3&&公证处:已尽审核义务,诉讼已过时效&&&&对莫家两兄弟的说法,南宁市某公证处的代理人答辩称,首先,公证书是在日出具的,同年6月6日已被领取签收。如果原告认为公证书存在错误,应在收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复查,但直到去年2月份,对方才首次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撤销公证书,这已超过了一年的复查期限,所以公证处书面复函对方不予复查。更何况,对方已凭公证书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还办理了4人的房产证。因此,莫山青两兄弟说不知道公证书的内容,显然是不可能的,这也就不能适用最长的20年诉讼时效的情形。此外,对方现在向法院诉称造成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的诉讼,也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其代理人还表示,公证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向有关部门核实了该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是真实有效的,且该房屋只登记在莫家兄妹的母亲名下,是在其父母婚姻期间所建,依据相关法规,该房属于其父母的共有财产,两老过世之后,房屋就属于二人的遗产。而原告所提供的建房协议书上的建房人和结算单上的建房人均不一样,两份材料不能说明建房是由他一个人出钱。&&&&经过审查,公证处认为对方4兄妹的委托公证手续真实、齐全,符合法定程序。因此,该处严格依据法规为他们办理的继承公证内容合法、正确,应维持其有效性。&&&&4&妹妹:多次拿证办事,哥哥怎会不知情&&&&法庭上,莫水灵既代表自己,也代理姐姐莫水丽,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莫水灵答辩称,在办理继承公证之前,4人开了家庭会议,一致同意按法定继承来继承父母的财产并办理公证,并委托她去办理。&&&&莫水灵表示,哥哥说父母没有出资修建房屋的能力,这也不符合事实。母亲从单位退职后,便和大哥莫山伟在白苍岭做裁缝生意,并做衣服给父亲拿去农村卖,后来父母还开了一间糖烟酒店,到去世后还留有6000元的存款。因此,该房屋改建时并非是莫山青一个人出资独建,这也就是为什么后来新办的房产证上依然是母亲名字的原因。&&&&“办证过程中,我不下10次要提供身份证原件,他们怎么会不知情?”莫水灵说,实际上,她在领取了公证书的当晚就将证件拿去给两位哥哥看,从签继承公证委托书到办免税手续,再到办理房产证这一过程中,都需要原告签授权委托书或按手印,并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两哥哥都一一照办,没有异议。&&&&法庭上,几方还围绕众多焦点问题展开多番辩论,具体如何断案,法官将择日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房子怎么公正应该?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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