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民政局特殊教育机构民政局注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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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是深圳市招生委员会、深圳市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深圳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中阶段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硕士研究生统考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PETS)、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非学历证书考试等招生考试管理工作。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以服务社会、服务学校、服务考生和家长为宗旨,以深圳教育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努力全面提高招考工作质量。
  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教育局批准的“三定”方案,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和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工作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相应制度实施意见、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省、市核准的本市普通和成人高等、中等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生源计划及自学考试的开考计划,负责组织报名、体检、考试工作;并负责组织招收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工作。
  3、负责建立考生的录取档案,协助省教育考试院的录取工作;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报名、命题、考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鉴定工作。
  4、指导全市各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全市普通和成人大、中专学校的招生机构,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招生考试工作。
  5、开展各类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的研究、宣传、咨询服务以及内外交流。
  6、负责调查处理招生和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7、负责教育统一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
  8、承办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招生考试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考办现任领导班子及分工:
  陆万伟 主 任  主持招考办全面工作;
  曾广培 副主任  分管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协助主任分管中考中招工作;
  林 瑾 副调研员 分管成人高考、教育类社会考试、中职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协助主任分管自学考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深圳市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科学、教学教法、现代学校制度等方面的专业研究和指导机构,同时承担为基础教育校长教师培训、高考中考指导、教育教学信息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作为深圳市教育局的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具有为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决策服务、为基层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实践提供指导服务的功能,是深圳市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总编制100人。具体承担:
  1.开展教育发展、教育政策法规、教育规划的研究以及各类教育评估和行政审批的前置性评估;自主开展教育重大问题的对策研究;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信息和决策咨询的全方位服务;
  2.开展教育科研,进行教育发展研究(含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研究、学校发展研究、学生身心发展研究)、教育管理与评价研究以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以及承担全市教育科研规划与课题的管理工作;
  3.开展基础教育各学科的教学研究(含教材教法、课堂教学质量、学科考试命题)、教育教学信息服务以及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全市高考、中考备考以及高中学业考试指导;
  4.负责全市教师继续教育业务指导和课程体系建设,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的学籍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以及中小学各学科教学、教材培训;
  5.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教辅用书编写和审定工作,以及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的研究工作,地方教材和课程资源的建设工作;
  6. 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开展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学业务干部和教师的业务培训,市级骨干教师、新任教师以及各级培训基地师资的培训;与有关机构合作开展教师提升学历教育。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内设机构为“一办七中心”,具体为:【院党政办公室】、【教育政策研究中心】、【教学研究中心】、【教育科研管理中心】、【教师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研究中心】、【教育质量评价与监控中心】、【教育信息与数据中心】。
  领导班子及分工:
  叶文梓:书记、院长。主持全院工作,分管院党政办公室、教育政策研究、教研工作。
  宾 华:副院长、工会主席。分管教育科研管理、教师发展研究、教育综合研究、教育质量评价与监测、教育信息与数据工作。
    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深圳市教育装备中心)是隶属于市教育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前身是1985年10月设立的深圳市电化教育馆,2015年8月经市编办批复更名为现名。
  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深圳市教育装备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参与全市教育系统教育装备、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及相关课题研究工作;承担教育电子政务、深圳教育城域网的建设、运营维护和安全保障;承担教育技术应用推广、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教育音视频资源采编、制作和管理工作。内设综合服务部、发展研究部、应用推广部、教育装备部、信息网络部、媒体制作部。
  领导班子及分工:
  主 任:杨焕亮,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综合服务部、应用推广部、教育装备部。
  副主任:张惠敏,协助主任工作,负责信息网络安全和市教育局电子政务,分管信息网络部、媒体制作部。
    深圳市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成立于2002年11月,是隶属于市教育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5名,内设一室三科(办公室、稽核科、核算一科、核算二科)。代表市教育局对其直属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即“核算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与管理。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核算单位行使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监督权,为核算单位做好相关服务;在核算单位提供真实、正确、完整的会计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对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负责。
  工作事项:
  1、根据核算单位提供的会计原始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
  2、办理国库支付复核业务;
  3、协助核算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负责核算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4、审核核算单位教育收费情况;
  5、定期向核算单位通报经费收支和财务状况;
  6、整理核算单位会计档案,保管其最近两个年度的会计档案;
  7、定期统计财务数据,进行财务分析;
  8、对核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9、定期向市教育局报告核算单位财务信息;
  10 、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方式:以“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为基本方式,通过驻点银行和国库支付两种方式,为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按月为核算单位出具会计报表,提供财务信息提示。
  地 址:罗湖区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大院综合楼8楼。
  联系电话:96(传真)
  邮政编码:518025
  领导班子及分工:
  郑永标 主 任 主持财务核算中心全面工作;
  刘向晖 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党务、行政管理工作;
  翁建军 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会计业务管理工作。   
  深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于2009年1月,是隶属于市教育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代表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各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市属各高等院校、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学生资助工作。日,经深编办[2014]23号文批准更名为深圳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学生资助管理: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学生资助政策措施;负责推动落实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统筹管理全市学生资助工作及相关专项资金;指导、监督、检查各区和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报送和发布学生资助信息;其他受上级部门委托的学生资助工作。
  教育事务工作:受市教育局委托,承担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验核工作;承担教师综合信息平台信息采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其他受市教育局委托的教育事务工作。
  地&&&&址:福田区皇岗路3009号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首层北侧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755-82204917&&&&传真电话:0755-
  邮政编码:518025
  中心领导:刘向晖&&主任&&主持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全面工作
    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是在1994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倡导的教育基金百万行活动后,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一个公募基金会。2004年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后,本基金会经过规范整合,成功换届并在广东省民政厅换证登记,步入健康发展的阶段。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深圳市教育局。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是:
  (一)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教育基金和专项教育资金;
  (二)扶助学校建设,推动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三)奖励办学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育机构,表彰教育教学工作成绩优秀的教育工作者,表彰热心支持教育的社会人士、单位和团体,支持开展有利于尊师重教、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专业素质的活动;
  (四)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支持开展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活动;
  (五)扶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和学生;
  (六)按照政府部署,做好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事关教育民生民计的工作;
  (七)开展与台港澳地区以及国外教育组织、机构的交流,促进深圳教育的国际化
  本基金会的领导成员:
  理事长 陈观光
  副理事长 邹腊生
  秘书长 罗小玲
  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是深圳市教育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基金会资金的筹措及管理工作,负责加强基金会与市教育局的沟通与联系。
  单位领导:刘向晖 主任 负责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原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深圳分会)是深圳市教育界开展对外教育交流的地方性专业机构,主管单位为深圳市教育局,同时接受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工作指导。协会成立于1991年,并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注册。
  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宗旨是为适应深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积极推动深圳教育界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增进各国和各地区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基本任务是同各国、各地区教育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教育科技交流组织、学校及热心支持教育事业的组织、企业、基金会及相关人士等,在平等友好的原则下,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活动。积极为各会员单位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准确及时的教育信息。
  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现有52个会员单位,与17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多个教育机构及大中学校建立起密切的交流合作关系。   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由深圳市会员单位、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人士推举产生。理事任期五年。   理事会设有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幕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由理事推选,并从常务理事中推选会长、副会长。
  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协会秘书处。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通过后任命。   协会业务范围:
  一、组织、交换综合性和专业性教育考察团组;
  二、对社会进行出国留学咨询辅导服务及参与我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
  三、举办国际教育展览会和国际学术研讨会;
  四、举办语言教学等培训项目;
  五、 举办政府委托项目;
  六、协助学校及其他部门与外国机构 建立交流合作关系;
  七、组织安排外国师生来华考察、访问、进修等;
  八、组织学生、家长赴境外访问、参加比赛、国际游学夏(冬)令营等;
  九、参与在市各中小学任教的外籍英语教师的引进及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班子及分工:
  卢 沙 会 长   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
  赵晓辉 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负责协会秘书处(秘书处办公室)工作;
  郑映通 副秘书长&&&负责协会秘书处工作;
  贺 英 业务部部长 负责协会秘书处业务部工作。
    深圳市教育学会成立于1982年11月。学会成立以来,致力于深圳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加快教育强市的步伐。学会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学校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学会为传播先进的教育理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服务教育决策做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桥梁”、“纽带”和“咨询”、“参谋”作用。根据学会章程,本会的业务范围还包括开展教育评价、业务咨询、政策咨询、国内外学术交流和有关培训活动等内容。现有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等十三个专业委员会,有93个理事单位。
  领导班子及分工:
  杨柏生 会 长 领导和主持学会的全面工作;
  汪继威 秘书长 负责学会的日常工作。深圳市如何注册登记民间慈善机构_百度知道想注册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为什么有的是教育局签发,有的是工商局签发,有的还是民政局签发?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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