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最初的功能定义,其实很简单,就是政府承担公共职能,然后人民向政府交税,来购买公共服务。
后来,剑桥大学庇古教授又给税收赋予了新功能――即某些人的行为有损别人(比如开汽车排尾气),那么要向他征税,弥补给那些受损的人。再后来,税收又被赋予了调节贫富差距,取富济贫的功能。然而,不管是庇古税,还是调节贫富差距税,通过某种换算都可以转化为“购买公共服务”这个基本点,我们权且将其归为一类
再后来,税收又被赋予了宏观调控的功能。简言之,过热时加税,过冷时减税,经济气温不就得到调节和控制了吗?与此类似,对需要优先发展的产品、行业、部门、地区给予税收优惠,反之则反之,就是“产业政策”需要税收的理由了。这几年股市的印花税,经常根据股市的景气程度调上调下,就是税收用作调控的典型例子
国外普遍对个人房产征税(虽然名字各有不同),征税的逻辑或者依据是什么呢?第一,房产是一种不动产,所谓不动产,就是价值难以损耗,而价值得以恒久界定并保持,自然要依靠公共服务,所以你应该交税;
第二,不动产还可能升值,比如你的房子周边被开发,房产的价值就水涨船高,这个升值当然也是得益于公共服务,正如“船高”,是因为“水涨”,所以越增值,越该多交税
由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国外的房产保有税,其功能还是在于购买公共服务,而不是调控房价。而且凡是“拥有”房地产的人,都有按照不动产的评估价值纳税的义务。物业税在美国、加拿大等很多国家成为地方上的第一大税种,但其从来没有抑制房价的重任,而且,各国在征收物业税的时候,也以不影响房价为第一原则
一处房产,包括它上面的钢筋水泥和下面的土地,显而易见,钢筋水泥不是“不动”产,因为日积月累都在损耗和折旧,只有土地才是不动产。不动产的升值也是基于土地的升值,因为同样的道理,钢筋水泥不但不升值,而且随着时间流逝的折旧而贬值,升值的必然是土地,这无需多解释。
所以国外的房产保有税作为一种不动产税,当然是针对土地的,只不过因为他们那里土地是私有的,房和地没必要区分而已
中国的土地是租用的,租期70年或50年。对土地征保有税,自然应该向“主人”而不是“租客”征收。对一块根本就不拥有的资产征税,道理上讲不通。一个房东把房子出租给房客,收完租金后又对房客说:现在房子是你的了,你成了有财产的人而我没有财产了,所以你得再交一笔财产税给我。这能讲得通吗?可见,脱离了“地”,仅仅包含“房”的房产保有税是没有根基的
用来买公共服务的税收,体现了政府的权责对应,是政府存在的基石,是一件异常严肃的事情。有道是征税的权力是毁灭的权力,政府天然喜欢滥用税收手段,伴随的是政府膨胀其权力。
因此,对于这样的税收,要坚持有充分的依据与严格的程序,来不得一点含糊。
把本是用来购买公共服务的房产保有税,参杂了调控的功能,原本清楚的征税依据就变得不伦不类。今天房价高了就征,明天房价降了要不要取消?基于税收的神圣性,宁可出台“不许买二套房”这样的行政命令,也不该随意改变税收的功用。
出品:腾讯网专题评论部
本期责编:刘彦伟 刘德政
“保有税“实际上是物业税的一种,即按房地产的面积每年付税。主要是针对户型面积偏大的房子收取一定费用,实际上是在鼓励购买中小套型、功能良好的住宅。其实,综观今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思路,主要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摘要】:本文首先将住房保有税征管的基础数据需求划分为质量、数量和类型三种需求,并认为课税对象和征税范围、纳税人、计税依据以及免税政策等关键性要素的界定和计算对相关基础数据具有极强的依赖性,而且这些基础数据具有多类型、明细性和多源性的特征。然后从信息管理的角度分析住房保有税制度执行中可能遇到的数据集成与运用问题,最后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化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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