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学生 湖北省生源地贷款款

关于拟申请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拟申请办理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或在校生,进入大学前户籍在我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符合以下情况者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贷款: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低保对象为学生父母、本人或直系兄弟姐妹的有效期内的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一份(出示原件核对)。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证明原件或学生父母、本人或直系兄弟姐妹残疾的证明原件一份。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原件一份(附件2)。
印证材料:学生父母、本人或直系兄弟姐妹患重大疾病,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以及医院收据复印件一份(出示原件核对)。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学生父母、本人或直系兄弟姐妹的残疾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原件一份。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原件一份(附件2)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原件一份(附件2)。
(8)老、少、边、穷地区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原件一份(附件2)。
学生提供的家庭困难材料为证明时,必须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并下载附件2,由村委会详细填写,证明出具人签字、盖章,乡、镇、街道办的民政部门核实,复核人签字、盖章。
2、以下情况者不得认定为困难学生、不得办理贷款: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
(8)曾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到账后又主动放弃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贷。有能力在贷款申请第二年就提前还清贷款者,建议不申请贷款,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生源地 ...关于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各同学: 新学期有关生源地贷款续贷和新申请的工作已经开始了,由于今年的申请程序与往年有所不同,为方便大家申贷,现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贫困认定 1、申请学生必须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 2、申请学生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附件1《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自愿选择,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助学贷款的两种形式,同一个学生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种贷款。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可办理地区 截止目前,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市、区有: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青岛市、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另外,河北省、福建省由农村信用社承办,北京市由北京银行经办,其他省份是否开通,暑假时学生可以到当地教育局咨询。 二、做好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网上申请准备工作 湖北省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拟全部采取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所有申请学生(除2007年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0年继续申请学生外)都必须先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
,目前可能尚未开通,申请工作启动时将开通)上进行申请。学生可以提前到学生在线申请系统培训环境网
,进行模拟操作,有关流程(详细附件4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 (1)08年、09年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2010年仍然需要办理贷款学生; (2)以前未办理,2010年需要办理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3)2010年新考取大学,需要办理贷款学生; (4)2007年办理贷款学生无需使用本系统,只需将合同后附着的回执在学校填写完整,加盖学校公章,签字按印寄回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回执需一式两份。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学生操作手册): 1、登陆系统(培训模拟操作请登录
仅供培训期间使用,培训完成后将关闭)。贷款申请启动后正式申请必须通过
登录,录入申请信息。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 ...| | | | | | | | | | | | | | | 发表日期:2008年9月25日 共浏览
蓝 【字体: 】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新生或在读学生均可申请。贷款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同一学年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不能重复申请,每名大学生每年贷款上限为6000元,贷款用途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学生毕业以后的贷款本息由学生和家长负责分期偿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特点:一是信用贷款,无需担保,仅要求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组成共同借款人;二是贷款期限长,贷款期限是在校年限+10年,并最长不超过14年。如,学制3年,贷款期限应为13年;学制4年,贷款期限应为14年;学制5年,贷款期限仍为14年;三是凡考入高校的学生全部纳入助贷范围,做到应贷尽贷,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也首次纳入资助范围。
二、哪些大学生能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申请该贷款的大学生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曾都区辖区内;(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2、本年度新录取的学生提供:
(1)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件及复印件。
(4)***(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往届在校生提供: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件及复印件。
(4)***(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未享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由所在学校提供)。 4、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10)其他贫困家庭。 三、怎样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与教育和财政等部门合作,分别在省和县两级建立管理平台和操作平 ...信息公告 关于提醒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按时还款的通知
来自: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10-06-25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资助中心通知,为提醒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按时还款,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良性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教育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解决高校欠费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各高校要积极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教育工作,集中组织贷款毕业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告知学生还款流程,提醒学生积极与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主动告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新的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信息,按时归还贷款利息和本金。 二、学生还款有关流程 (一)学生正常还款流程: 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毕业两年后按照合同约定开始归还贷款本金。每年正常还款日为12日20日。学生还款流程如下: 1、县资助中心在贷款到期前60日向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发出贷款(本、息)到期通知,借款学生也应该主动与其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确认还款金额。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固定还款日10日(12月10日,尽量提前)前将应还本息足额存入个人代理行账户中,并告知所属生源地资助中心。 3、县资助中心在固定还款日5日前将资金统一划转至国家开发银行,并将还款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借款学生可以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 (二)学生办理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贷款学生一次性将签订的所有合同中的一个合同上的贷款本息还完,借款学生在每年的1月至10月均可申请办理提前还款,每月提前还款日为当月20日。流程如下: 1、学生办理当月提前还款必须于上当月1日至9日期间到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申请,填写提前还款申请书。县资助中心在此期间受理学生当月提前还款,并为学生测算提前还款利息。当月提前还款测息的结息日为当月20日。 2、学生在还款当月10日前必须将还款本息资金存入个人在代理行账户,并告知资助中心。 3、县资助中心在提前还款日5日前将资金统一划转至开发银行,并将还款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借款学生可以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 (三)考研、专升本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 学生毕业后考取研究生或者专升本,需要在毕业当年8月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合同、学生证等)到当地县资助中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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