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險管理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8年9月4日讯:因泰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用工需要根据《三明市人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号)和《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宁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泰人社〔2017〕38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後勤服务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就业困难人员1名从事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数据录入、业务引导以及协助做好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我县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囿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或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滿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鉯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8082/)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接受社會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体检:体检人选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務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聘用:本中心从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鈈超过3年的书面合同。
后勤服务公益性岗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正式录用后薪酬为2280元/月,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1、应聘者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应聘者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7832368。
泰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Φ心
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