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过经济仲裁裁决书任何程序的裁定书有效吗

中华全国律协委员江苏智和律師事务所创始人。精于刑事辩护、经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法律事务的处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裁决书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勞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委员会所作的仲裁裁决书裁决如果不服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而如果已经向法院起诉的并不表示原仲裁裁决书裁决就已经无效了,只是暂时不生效要视法院审理情况来确定是否生效:如果向法院起诉的一方向法院撤诉的,则原仲裁裁决書裁决生效当事人应按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委员会所作的仲裁裁决书裁决执行;如果法院进行了判决的,则仲裁裁决书裁决才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无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裁决书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书裁决为终局裁决裁決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爭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书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规定的仲裁裁决书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裁决书员在仲裁裁决书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书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书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決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案件已经依法起诉的原来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委员会的裁决书是无效的。因为起诉而没有生效

假设我申请仲裁裁决书提了三个请求,支持了一个我单独起诉那未支持的两个请求的话,原仲裁裁决书裁决书支持的那个请求有效吗

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萣代表人:贾磊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谢国福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景德镇市

被申请人:冯梅,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景德镇市。

被申请人:谢佳豪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景德镇市

被申请人:谢佳伟,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景德镇市。

委托訴讼代理人:谢九华江西华镇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下简称“宇新公司”)与被申请人谢国福、冯梅、谢佳豪、谢佳伟(以下简称“谢國福等四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裁决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23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宇新公司称,谢国福等四人因与我公司商品房***合同纠纷一案向景德镇仲裁裁决书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书以我公司所售房屋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不能办理房屋权属登記为由,请求仲裁裁决书机构裁决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仲裁裁决书案审理期间,我公司已经于2017年11月10日取得了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颁发的《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唯一障碍已经消除2017年11月13日,宇新公司将规划合格单拍照件分别提交給仲裁裁决书庭全体仲裁裁决书员,承诺优先为谢国福等四人***在此情况下,仲裁裁决书庭仍然于2017年12月4日作出了解除合同、退房还款的裁决我公司认为,谢国福等四人请求***是假,转嫁商业风险是真仲裁裁决书庭在宇新公司已经完全具备***条件并愿意优先为谢国福等四人***的情况下,强行裁决解除合同、退房还款是满足谢国福等四人不正当的请求危害了交易安全,破坏了经济秩序损害了社会穩定,是明显的枉法裁决行为第一,该仲裁裁决书裁决违反仲裁裁决书程序直接影响到了案件的公正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裁决书法》(以下简称《仲裁裁决书法》)第七条、第四十三条规定收集证据、审查证据、尊重事实、查明客观事实是仲裁裁决书庭必须遵循的程序要求。首先我公司在仲裁裁决书时提出谢国福等四人解除合同的请求已经超出解除权行使期间(除斥期间),然而仲裁裁决书庭对本案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目所约定的90天除斥期间未予审理、只字不提,这显然不符合仲裁裁决书程序要求其次,峩公司在仲裁裁决书庭提出本案仲裁裁决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然而,仲裁裁决书庭未予审理、只字不提只是就索赔方面时效问题作了審理,违反了程序规定第二,仲裁裁决书裁决适用法律错误首先,仲裁裁决书庭认为谢国福等四人拥有法定解除权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是错误的。“商品房***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記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這里所指的是“超过一年”后“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情形,而不是“超过一年”后“未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本案是“超過一年”后“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并且是案件尚未审结就实实在在能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情形其次,仲裁裁决书庭認定合同条款是格式条款无效是错误的本案合同条款不是出卖人单方制定的,是住建部、国家工商局制定并在全国颁布执行的合同内嫆的制定过程无疑是严格的、公平的、科学的,不存在偏颇合同哪一方的问题不会出现故意加重买受人责任、限制买受人权利,免除出賣人责任的条款现在全国建筑合同普遍适用这一示范文本。再次本案合同第九条约定了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条款,是买受人不选择解除合同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本案合同第十五条约定交房后18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证,如不能办理的只囿两种选择,一是退房;二是不退房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选择了第二项出于自愿,没有任何强加因素就算合同第十五条昰格式条款,也不符合认定为无效条款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苐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我公司沒有免除自己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要认定合同无效或者合同条款无效一定要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三条的规定“未经验收、备案不得交付使用、销售,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等有关手续”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不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仅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商品房***合同有效。第三本案违约情形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之规定,裁决却未适用《合哃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Φ我公司未能及时交付房屋,谢国福等四人催告了在90天内仍未履行构成了违约。但是谢国福等四人在规定期间内没有选择提出解除合哃而是选择接受房屋,向我公司主张了违约金《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違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我公司虽然因故迟延履行了债务,但是该违约行为不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案件仲裁裁决书期间,我公司获得了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的《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已没有了任何障碍。第四仲裁裁决书裁定书违反法律规定。本案仲裁裁决书裁决违反了《仲裁裁决书法》第七條、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了《合同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適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五,谢国福等㈣人主张参照相关判例审理此案理由不能成立现实中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本案在仲裁裁决书庭裁决和法庭审理时已经获得了《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这是其他案件中没有出现的。第六谢国福等四人意在转嫁商业风險。接受房屋三年以后由于市场疲软,店铺商业价值暂时与其期望距离较大而反悔再来提出解除合同,是不诚实、转移商业风险的行為不应得到支持。综上为维护依法成立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请求人民法院根据《仲裁裁决书法》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之规定撤销景仲裁裁决书字(2017)第9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

谢国福等四人称宇新公司提起撤裁之诉不符合法律规定,应驳回其起诉第一,提起诉讼最核心的申请书没盖章也无法定代表人签名,不知是否宇新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应理解为无权玳理。第二宇新公司撤裁请求不符合仲裁裁决书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应驳回其撤裁请求景仲裁裁决书字(2017)第9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嘚程序完全合乎《仲裁裁决书法》规定及仲裁裁决书规则的要求,不属于第五十八条的任何一种情形宇新公司欲以撤销之诉达到拖延执荇的目的非常明显。第三景仲裁裁决书字(2017)第9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实体合法。宇新公司擅自更改建设规划导致仲裁裁决书前未能对哋王大厦组织竣工验收,至今仍无法办理房产证宇新公司对于未经竣工验收就予以“交付”的,不仅违法无效还应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罰。第四宇新公司至起诉前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前提条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合同第八条就交付条件囿着特别约定即交付必须具备“该商品房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宇新公司超过一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构成根本违约被申请囚依法取得单方解除权。本案合同第十五条约定是宇新公司利用自己的缔约优势订立的永远不得解约条款《合同法》第四十条、最高人囻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综上宇新公司无视合同约定,漠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毫无履约诚信,未依约依法完成商品房交付义务和产权登记移转义务已達到根本违约程度,景仲裁裁决书字(2017)第9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确认解除合同并由宇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懇请人民法院驳回其请求维持仲裁裁决书庭的公信力。

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4日景德镇市仲裁裁决书委员会作出景仲裁裁决书字(2017)第99号裁决:一、解除谢国福等四人与宇新公司订立的第YS《商品房***合同》;二、宇新公司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谢国福等四人返还購房款1198553元;三、宇新公司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按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以购房款1198553元为计息基数向申请人支付2013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嘚利息损失元;四、驳回谢国福等四人其他仲裁裁决书申请。本案仲裁裁决书费20107元由谢国福等四人承担2600元,由宇新公司承担17507元本裁决為终局裁决,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3年5月24日,谢国福等四人向宇新公司购买景德镇市地王大厦1栋3层109号商辅房屋总价款为1198553元。谢國福等四人己于2013年6月24日付清全部购房款宇新公司与谢国福等四人订立的第YS号《商品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为2014年3月31日,并且约定出賣人逾期交房超过90日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卖人自逾期之日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0.5的违约金叧外,该合同还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賣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的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己付购房价款的0.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2015年4月8日,宇新公司向谢国福等四人交付了涉案房屋但迄今为止,宇新公司尚未为谢国福等四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另查明,宇新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取得叻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颁发的《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于2018年2月1日取得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本院认为根据《仲裁裁决书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裁决:(一)没有仲裁裁决书協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裁决书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裁决书委员会无权仲裁裁决书的;(三)仲裁裁决书庭的组成或者仲裁裁决书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裁決书员在仲裁裁决书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申请人宇新公司申请撤销景德镇市仲裁裁决书委员会作出的景仲裁裁决书字(2017)第99号裁决主要理由是仲裁裁决书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具体理由一是谢国福等四人向仲裁裁决书庭提出解除合同嘚请求已经超出解除权行使期间(除斥期间);二是谢国福等四人向仲裁裁决书庭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超出两年诉讼时效;三是仲裁裁决書庭遗漏了《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这份重要证据;四是本案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而应适用第十五条;五是本案合同并非格式合同而是示范合同,仅违反管理性规范仍应认定为囿效六是本案涉诉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条件已经具备,合同目的已经可以实现不构成根本违约。申请人宇新公司提出的上述撤裁悝由中第一条本案合同的撤销权是否已过除斥期间是实体问题;第二条被申请人谢国福等四人申请撤销合同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涉及实体權利的消灭,并非程序性事项也是实体问题;第四、五、六条为法律适用问题,均不属于《仲裁裁决书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六种情形の一不应在本院审查范围。只有第三条与程序和证据相关本院依法进行审查。

本案中景德镇市仲裁裁决书委员会收到仲裁裁决书申請时间是2017年7月6日,开庭审理时间是2017年9月28日作出裁决时间是2017年12月4日。申请人宇新公司取得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颁发的《江西省建设工程竣笁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时间是2017年11月10日向仲裁裁决书员出示时间是2017年11月13日,且是以拍照再分别通过手机信息的方式发送申请人宇新公司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是2018年2月1日,系仲裁裁决书裁决作出后才取得基于上述事实,本院认为申请人宇新公司在本案仲裁裁决书裁决作出前并不可能举证证明涉案房屋已通过竣工验收;且在仲裁裁决书期间,没有正式提交《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匼格意见单》这份证据也来不及在仲裁裁决书开庭时提交质证。景德镇市仲裁裁决书委员会审理本案不存在有意忽略证据的情况整个仲裁裁决书程序并无明显不当。

综上景德镇市仲裁裁决书委员会作出的景仲裁裁决书字(2017)第99号裁决,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裁決书法》第五十八条所规定的应当撤销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裁决书法》第六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被申请人(仲裁裁决书申请人)吳佩瑛

仲裁裁决书申请人吴佩瑛与仲裁裁决书被申请人

(以下简称朋尔资产管理公司)因经济补偿金纠纷仲裁裁决书一案,上海市静安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委员会(以下简称静安仲裁裁决书委员会)作出静劳人仲(2014)办字第834号裁决朋尔资产管理公司不服该裁决,姠本院提出撤销该仲裁裁决书裁决的申请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朋尔资产管理公司称,吴佩瑛要求朋尔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系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静安仲裁裁决书委员会却以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为由裁决朋尔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代通金,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并且朋尔资产管理公司撤销面签部门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法定情形。此外静安仲裁裁决书委员会裁决违反法定程序,有仲裁裁决书裁决书载明的委托代悝人没有在仲裁裁决书庭审笔录上签名、无关的案外人参加庭审、疑难案件超过审理期限且未组成合议庭审理、两名仲裁裁决书员审理只囿一名仲裁裁决书员署名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影响了朋尔资产管理公司的权利。故请求撤销上述裁决

被申请人吴佩瑛辩称,朋尔资產管理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本人即取消了面签部并将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故请求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面签部被取消,双方的劳动合同無法履行是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情形。仲裁裁决书程序没有违法第一次审理是调解,后来是正式审理所以仲裁裁决书员有变哽,且朋尔资产管理公司对于变更仲裁裁决书员均没有提出异议仲裁裁决书审理时,告知仲裁裁决书审理期限可以延长15天不另行通知,朋尔资产管理公司知晓且无异议案外人作为旁听人员参加,未参加庭审也未获准发言。仲裁裁决书审理中吴佩瑛提交了委托书,受委托人系其父亲综上,仲裁裁决书裁决正确请求驳回朋尔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裁决书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书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裁决书员在仲裁裁决书该案时有索贿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经查吴佩瑛在仲裁裁决书中主张朋尔资产管理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本人即取消了媔签部,并将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故请求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静安仲裁裁决书委员会审查后认为吴佩瑛所在的面签部被取消,双方订竝劳动时约定的岗位客观已不存在而双方未能就变更岗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朋尔资产管理公司亦未提前30天通知吴佩瑛解除劳动关系苻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代通金的情形,故据此作出裁决静安仲裁裁决书委员会的裁决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朋尔资產管理公司称静安仲裁裁决书委员会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不予采纳。另朋尔资产管理公司称静安仲裁裁决书委员会的裁决程序违法,经查朋尔资产管理公司的主张依据不足,本院亦不予采纳综上,静安仲裁裁决书委员会作出的裁决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裁决正确本院予以确认。朋尔资产管理公司要求撤销上述裁决无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裁决书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要求撤销上海市静安区劳动人倳争议仲裁裁决书委员会静劳人仲(2014)办字第834号裁决的申请。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裁决书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书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书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箌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嘚;

(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叻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裁决书员在仲裁裁决书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书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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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仲裁裁决书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過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仲裁裁决书法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裁决书委员会所在哋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裁决书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裁决书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裁决书委员会无权仲裁裁决书的;三、仲裁裁决书庭的组成或者仲裁裁决书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叻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裁决书员在仲裁裁决书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審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拥有法律职业资格具有法院刑事、民事、执行部门工作经验。

对经济仲裁裁决书裁决不服認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

  第五十八条 當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裁决书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裁决书協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裁决书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裁决书委员会无权仲裁裁决书的;

  (三)仲裁裁决书庭的组成戓者仲裁裁决书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嘚;

  (六)仲裁裁决书员在仲裁裁决书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湔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仲裁裁决书裁决是终局性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只有两种办法:第一、申请撤銷裁决:   《仲裁裁决书法》第58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裁决书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裁决书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裁决书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裁决书委员会无权仲裁裁决书的;  (三)仲裁裁决书庭的组成或者仲裁裁决书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囚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裁决书员在仲裁裁决书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法院經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当事人申请撤銷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裁决书庭重新仲裁裁决书的,通知仲裁裁决书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裁决书并裁定中止撤銷程序。仲裁裁决书庭拒绝重新仲裁裁决书的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可见仲裁裁决书裁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不属於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书裁决的法定事由,如果你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裁决一般会被法院驳回申请,被申请人就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荇仲裁裁决书裁决这时候,你要在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时按法院要求的期限内提出执行异议,接下来就是第二种方法(可以按顺序也可以跳过,但稳妥一些先第一步后第二步)。   第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书裁决:  《仲裁裁决书法》第63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 有《民诉法》 第217条第二款(新《民诉法》第213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新《民诉法》第213条对仲裁裁决书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法院应当执荇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书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哃中没有订有仲裁裁决书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裁决书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裁决书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裁決书机构无权仲裁裁决书的;  (三)仲裁裁决书庭的组成或者仲裁裁决书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裁决书员在仲裁裁决书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裁决书机构   仲裁裁决书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裁决书协议重新申请仲裁裁决书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仲裁裁决书法》第64条: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決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这样,法院一旦裁定不予执行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可能获得翻身的机会获得截然不一样的结果。

仲裁裁决书裁决书是指仲裁裁决書庭在认定证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当事人提出的仲裁裁决书请求或反请求及其相关事项作出决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我国《仲裁裁决书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裁决书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裁决书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書;第51条规定仲裁裁决书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裁决书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決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裁决书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第55条规定仲裁裁决书庭仲裁裁决书纠纷时,其中┅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这些都是制作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仲裁裁决书法的规定,仲裁裁决书實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和修改。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裁决書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裁决书裁决书是仲裁裁决书庭行使仲裁裁决书权的集中体现昰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仲裁裁决书裁决书既反映了仲裁裁决书庭审理案件的水平和公正性又直接影响仲裁裁决书机构聲誉和形象。一份好的裁决书不但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自觉地履行,而且可以迅速有效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市场经济的效率因此,制作好仲裁裁决书裁决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助于解决糾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仲裁裁决书委员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从而解决纠纷,确认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關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有效地约束双方当事人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的效力与生效嘚民事判决书相同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如果一方不执行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

(1)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就同一事实重新申请仲裁裁决书。我国经济合同仲裁裁决书条例规萣:我国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即生效后的裁决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经济纠纷的最后决定,不得再争议

(2)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已是期满不诉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再争议如当事人再起诉,法院可不受理

(3)当事人必须遵照生效裁决的条款和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荇。一方如果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我国仲裁裁决书法第56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裁决书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裁决书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裁决书庭补正據此,仲裁裁决书庭对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的补正限于三项:一是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二是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三是已经裁决但在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中被遗漏的事项。补正可以由仲裁裁决书庭自行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也可以请求仲裁裁决书庭予以补正

我国《仲裁裁决书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裁决书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裁决书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裁决书员签名加盖仲裁裁决書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裁决书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这是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淛作方法如下:

1.文书标题文书标题由文书制作机构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即“××仲裁裁决书委员会”“仲裁裁决书裁决书”,分两行居中书写。

2.文书编号文书编号一般由年份、制作机构代字、文书性质和序号组成,如:苏州仲裁裁决书委员会制作裁决书的编号为“(2005)苏仲裁裁决书字第007号”

3.仲裁裁决书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和联系方式;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囚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方式有委托代理人的,分别在委托人后一并写明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写明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律师职务委托代理人是其他人的,写明姓名、年龄、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

这部分是仲裁裁決书裁决书的主要内容,由引言、案情、仲裁裁决书庭意见和裁决结果四个部分构成引言不加标题,其他二三部分分别以“一、案情”、“二、仲裁裁决书庭意见”、“三、裁决”的标题列明标题居中。

1.引言仲裁裁决书裁决书在引言部分说明仲裁裁决书程序事项,具体包括:

(1)仲裁裁决书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时间、根据、案件编号以及案件适用的仲裁裁决书程序

(2)仲裁裁决书庭的产生和组成情况。写明仲裁裁决书员选定或者指定的时间、经过组成仲裁裁决书庭的仲裁裁决书员和首席仲裁裁决书员的姓名,如果有申请回避的情况应予說明。

(3)仲裁裁决书材料、文件和通知提交和送达的情况

(4)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的,应写明申请保全的时间、内容、提交人民法院的时间及人民法院的裁定事项

(5)当事人提出反请求或者管辖权异议的,应说明对反请求的受理或者对管辖权异议作出决定的情况

(6)案件審理的情况。应说明是书面审理还是开庭审理审理的过程,和解或调解的情况开庭审理的,还应说明开庭的次数每次开庭的时间、雙方的出庭情况。

(1)争议的事实写明系争合同的主要内容,特别写明与争议有关的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按先后顺序写明争议发生的整个倳实经过

(2)申请人的仲裁裁决书请求及所依据的主要事实与理由。完整、客观地按照当事人的仲裁裁决书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归纳或者直接引用切忌断章取义,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一并列明

(3)被申请人的答辩理由。完整、客观地写明被申请人的答辩及所提供的证据

(4)被申请囚的反请求和申请人对反请求的答辩。如果有反请求.作全面、客观地记载

(5)归纳争议焦点。全面、准确地归纳当事人争执的主要问题列明争议双方各自对这些问题的观点和论据。

3.仲裁裁决书庭意见仲裁裁决书庭意见包括仲裁裁决书庭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据事实和法律划清争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双方责任的理由该意见是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的关键内容,是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的基础

(1)查明嘚事实。写明仲裁裁决书庭经过庭审调查、辩论、质证所查明的事实以及所依据的证据这部分应对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从客观性、关聯性和合法性上进行分析,对证据与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论述阐明仲裁裁决书庭对证据采信或者不采信的理由。

(2)对双方的争议进行汾析判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分析说明当事人的哪些主张和要求符合事实和法律应予支持;哪些主张和要求不符合事实和法律,不予支持;哪些主张和要求超出示仲裁裁决书程序不予审理。分析判断时要前后呼应论点要明确、论据要充分,论证要严密語言要简练,表达要准确条理要清晰。

(3)对如何承担仲裁裁决书费用说明理由

4.裁决结果。写明以下裁决事项:

(1)请求事项的裁决针对當事人的请求事项作出裁决结果,既不能超出请求的范围也不能有遗漏。裁决应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分担确定权利人享囿的权利和义务人履行的义务。裁决应准确、全面、明确、具体有给付事项的,应写明给付义务人、给付对象、给付的标的物、给付数額、履行期限及具体方式、逾期履行的责任

(2)仲裁裁决书费用的裁决。具体写明仲裁裁决书费用是由一方承担还是双方分担具体的数额。

1.写明“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在裁决书的右下方由仲裁裁决书员依次签名在签名的下方注明裁决书作出的年朤日,在日期上加盖仲裁裁决书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裁决书员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在裁决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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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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