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
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原东方永润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批准变更
注册而来。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 东方永润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但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
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
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
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
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理论上其长期
平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在投资中将国债期货纳入投资范围,因此,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
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
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
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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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
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
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本基金在投资中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
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
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
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
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
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
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
易、交易错误、 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
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
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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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
人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在《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
《 证券日报》 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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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6822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人民币) 出资比例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8,100 万元 27%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700 万元 9%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
责制,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 IT 治理委员会和董
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财务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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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技术部、电子商务部、运营部、交易部、权益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
专户投资部、量化投资部、市场部、机构业务一部、机构业务二部、产品开发部、
财富管理部二十个职能部门及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
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2、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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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 1817 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 1817 号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兴业大厦 9 楼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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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 961130(省内直拨,省外请加拨区号 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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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3 楼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 19、 36、 38、 41、 42、 43、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 021-95553、 400-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
1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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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1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 B01( 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750 号
1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号
15、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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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1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1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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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20、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经贸中心 4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经贸中心 48 楼
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2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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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 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13 号江苏大厦 B 座 15 楼
2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2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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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2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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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518048)
3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15 层
3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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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3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3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3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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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 400
3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37、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3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10 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 7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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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4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4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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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
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法定代表人:郭坚
4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44、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4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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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4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
48、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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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6 楼
5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5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A 座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A 座 1108
52、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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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中街甲 1 号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5 号楼
53、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54、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55、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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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57、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A2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A2208 室
5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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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 层 46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60、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客户服务***: 400-
61、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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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23A
63、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
64、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4 号楼 40 层 46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 A 座 46 层
65、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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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 1 号楼 1 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 18 号丰联广场 A 座 1009
66、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181 号世纪都会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181 号世纪都会
67、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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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0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 赵立卿
五、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一)本基金名称: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基金类型:债券型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
本基金在积极投资、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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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债券回购、
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
具、国债期货、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本基金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从法规的规定或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本基金通过对我国宏观经济指标、国家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及我
国资本市场的运行状况等深入研究,判断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趋势、中短期利率走
势、债券市场预期风险水平和相对收益率。
(一)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结合对我国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发展特点、货币政策导向及宏观经
济指标等分析,在符合本基金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确定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
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本基金根据债券的发行主体、风险
来源、收益率水平、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将债券市场划分为一般债券(含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信用债券(含地方政府债、公司债、企业债、
金融债、非政策性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
债券等)、附权债券(含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含回
售及赎回选择权的债券等)三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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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债券市场预期风险水平及相对收益率、类别券种的流动性、信用水平
等分析,确定基金资产在上述三个类别券种的配置比例。
在目标久期控制及期限结构配置基础上,对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
金融债,本基金主要通过跨市场套利等策略获取套利收益。同时,由于国债及央
行票据具有良好的流动性,能够为基金的流动性提供支持。
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与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特征和自身情况密切相关。本基
金将通过对债券发行人所属行业及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公司现金流情况、公司运
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分析等,对信用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进
行判断,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性特征、股性特征等因素的基础上,
利用 BS 公式或二叉树定价模型等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重视对可转换
债券对应股票的分析与研究,选择那些公司和行业景气趋势回升、成长性好、安
全边际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回售及赎回选择权的债券,本基金将利用债
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期权调整利差( OAS)模型分析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
债券的投资价值,作为此类债券投资的主要依据。
在全面分析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趋向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调整债
券资产组合的久期,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
降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
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所产生的资本利得;反之,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
则缩短组合久期,以避免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的资本损失,并获得较高的再
在债券资产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形状变
化的合理预期,调整组合的期限结构策略,适当的采取子弹策略、哑铃策略、梯
式策略等,在短期、中期、长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短、中、长期债券的相对
价格变化中获取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采取子弹策略;当预期收益率
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
曲线变平时,采取哑铃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采取梯形策
本基金可适当投资于股票,增强基金资产收益。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将重点
投资于成长性好、估值水平具有一定安全边际的股票,同时参考公司的历史分红
情况和分红能力。本基金将全面考察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竞争格局、业务发展模
式、盈利增长模式、公司治理结构等基本面特征等对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分析和
比较,挖掘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
证定价模型,深入分析标的资产价格及其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寻求其合理定
价水平。全面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谨慎投资,追求较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
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
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
(七)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国债期货的投资以套期保值、回避市场风险为目的。结合国债市场
交易情况和期货市场的收益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操作,
八、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 指数收益
本基金选择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
总全价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
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
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总全价指数的构成品种基本覆盖了
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标的,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
本基金选择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 60%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可投资
若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
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
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及时公告,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理论上其长期平
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原标题: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本基金经2015年12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6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6年2月2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8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曾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副行长、行长,兴业银行总行信贷审查部总经理,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基金业务筹建工作小组负责人,兴业银行总行基金金融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明东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先后在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资产经营中心、总裁事务部、资本运营部工作,历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理。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夕生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办公室负责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南市支行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第三届副会长。
朱利民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国家体改委试点司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国家体改委下属中华股份制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工作协调部主任、兼投资者教育办公室主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监事会主席等职。
黄泽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等职。现任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导、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兼任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
曹和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中央书记处农研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农业部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云南大学副校长,北京大学供应链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中国都市经济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职。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创系主任,兼任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西部促进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金融分会主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评论员,北京大学供应链研究中心顾问,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广州市、西安市、哈尔滨市、厦门市、广安市和青岛市金融咨询决策专家委员,云南省政府经济顾问。
顾卫平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曾任上海农学院农业经济系金融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等职。现任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杜海英女士,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科长、发展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发展部主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党校副校长,集团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远海中原物流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骏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渣打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主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经理。
赵正义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助理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核经理、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富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王薏女士,督察长,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信用审查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小企业部总经理,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风险总监、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历任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鹭江支行行长、集美支行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兼同业部、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顺国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历任泰阳证券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商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支行行长、静安支行行长、上海分行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兴投(平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庄孝强先生,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计划财会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审计部福州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上海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任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杨逸君女士,硕士学位,金融风险管理师(FRM)。8年证券从业经历。2010年7月至2013年6月,在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基金产品及证券市场研究分析工作;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在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基金产品及量化投资相关的研究分析工作;2014年5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6月至11月担任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稳固收益两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11月9日起担任兴业稳固收益两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1月9日至2016年12月12日担任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25日起担任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21日起担任兴业天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9日起担任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4日起担任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7日起担任兴业裕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月3日起担任兴业裕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月6日至2018年6月5日担任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10日起担任兴业福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23日起担任兴业瑞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莫华寅先生,硕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CFA)。10 年证券从业经历。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在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渠道销售相关工作;2011年8月至 2012
年8月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担任高级交易员,从事债券交易工作;2012年9月至2015年8月在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先后担任债券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其中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担任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至2015年8月担任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至
2015年8月担任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6日起担任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裕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29日起担任兴业安弘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2日起担任兴业安和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策略委员会成员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
周鸣女士,固定收益投资一部总监。
冯小波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二部总经理。
徐莹女士,固定收益投资二部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腊博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一部投资总监。
陈子越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兼海外投资部(筹)投资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cn/(2)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cn/etrading/(3)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联系人:金晨(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场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999号上海环贸广场写字楼一期16-18层
经办律师:傅轶、张明远(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曾顺福
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吴凌志
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分离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股票增发。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一)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供求、信用风险状况、证券市场走势等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综合运用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等,力求规避风险并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本基金将根据收益率、市场流动性、信用风险利差等因素,在国债、金融债、信用债等债券类别间进行债券类属资产配置。具体来说,本基金将基于对未来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的研究和预测,根据国债、金融债、信用债等不同品种的信用利差变动情况,以及各品种的市场容量和流动性情况,通过情景分析的方法,判断各个债券资产类属的预期回报,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债券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反映了长短期利率差异的变化,这种结构性的变化会导致相同久期债券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也产生较大的收益差异。本基金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进行分析,根据未来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对收益率曲线形的影响,采取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适时调整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以适应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化。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具体而言,本基金的信用债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信用利差曲线策略和信用债券精选策略两个方面。
(1)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经济周期的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影响很大,在经济上行阶段,企业盈利状况持续向好,经营现金流改善,则信用利差可能收窄,而当经济步入下行阶段时,企业的盈利状况减弱,信用利差可能会随之扩大。国家政策也会对信用利差造成很大的影响,例如政策放宽企业发行信用债的审核条件,则将扩大发行主体的规模,进而扩大市场的供给,信用利差有可能扩大。行业景气度的好转往往会推动行业内发债企业的经营状况改善,盈利能力增强,从而可能使得信用利差相应收窄,而行业景气度的下行可能会使得信用利差相应扩大。债券市场供求、信用债券市场结构和信用债券品种的流动性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也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比如,信用债发行利率提高,相对于贷款的成本优势减弱,则信用债券的发行可能会减少,这会影响到信用债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而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趋势产生影响。
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能够直接影响相应债券品种的信用利差。因此,我们将基于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进行相应的信用债券配置操作。首先,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的信用债券研究员将研究和分析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信用债券市场供求、信用债券市场结构、信用债券品种的流动性以及相关市场等因素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然后,本基金将综合参考外部权威、专业信用评级机构的研究成果,预判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最后,在此基础上,本基金确定信用债券总的配置比例及其分行业投资比例。
(2)信用债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借助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的行业及公司研究员的专业研究能力,并综合参考外部权威、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发债主体企业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并结合债券的发行条款,以确定信用债券的实际信用风险状况及其信用利差水平,挖掘并投资于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信用利差相对较大的优质品种。
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分析是信用债投资的基础性工作。具体的分析内容及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国民经济运行的周期阶段、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及其债务水平等。
在内部信用评级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个券的到期收益率、交易量、票息率、信用等级、信用利差水平、税赋特点等因素,对个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精选估值合理或者相对估值较低、到期收益率较高、票息率较高的债券。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普遍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显著特点。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将着力分析个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寻求足够的收益补偿,增加基金收益。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从动态的角度分析发行人的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进而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7、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证券行业分析、证券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等调查研究,分析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利差水平,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基金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将对回购利率与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等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从而确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进行杠杆放大策略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二)基金的投资管理流程
1、决策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基金投资决策的准则;
(3)国内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证券市场走势、政策指向及全球经济因素分析。
2、投资管理程序(1)备选库的形成与维护
对于债券投资,分析师通过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债券市场的分析判断,采用利率模型、信用风险模型及期权调整利差(OAS)对普通债券和含权债券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债备选库。
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召开资产配置会议,讨论基金的资产组合以及个股配置,形成资产配置建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框架下,审议并确定基金资产配置方案,并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下,根据本基金的资产配置要求,参考资产配置会议、投研会议讨论结果,制定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其权限范围进行基金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工作。
基金经理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通过交易系统或书面指令形式向交易部发出交易指令。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5)投资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基金投资执行情况,风险管理总部对基金投资进行日常监督,风险管理员负责完成内部的基金业绩和风险评估。基金经理定期对证券市场变化和基金投资阶段成果和经验进行总结评估,对基金投资组合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更加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债综合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在综合考虑了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8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其他为地方政府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未涉及股票相关投资。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02月25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本基金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成立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10日刊登的《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的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以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至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联系人的信息。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表现的内容。
7、在“十七、风险提示”部分,更新了风险提示的表述。
8、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刊登的与本基金相关的公告。
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光大保德信创业板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4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光大保德信尊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证监许可[号)和2017年6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光大保德信尊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份额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2月9日发售,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13日生效。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2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6层至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北区3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cn
林昌先生,董事长,北京大学硕士,中国国籍。历任光大证券南方总部研
究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南方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助理总裁。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邮编:830002)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95565、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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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2660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客户服务***:95548
1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1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1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1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1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95579或
17、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1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19、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2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95553、
2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2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2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2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2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2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2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法定代表人:陈超
2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A座1108号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6层至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北区3号楼)6层至10层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会计师:薛竞、陈腾
四、基金的名称:光大保德信创业板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运用量化投资策略,进行积极的组合优化,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央行票据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产净值的0-3%;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将采用数量化投资策略建立投资模型,重点投资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在投资过程中严格遵守数量化投资纪律,将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和个股优选策略相结合,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企业盈利、市场估值以及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因素分析判断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根据国内资本市场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大量历史数据的实证检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量化团队多年的研究与投资经验,充分挖掘并精选各种有效因子,构建多因子选股模型。本基金将使用多因子选股模型对创业板股票进行评分,仔细分析个股在各个因子的得分情况,择优精选出基本面优秀、成长性好、符合市场热点、主题投资或者行业轮动特点等具有良好预期收益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趋势,持续改进模型的有效性,力争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考察的因子包括成长因子、估值因子、基本面因子和流动性因子。
年的每年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可持续增长率(留存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等;
本基金考察的估值因子可以参考以下指标: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现率(PCF)、市销率(PS)等;
本基金考察的基本面因子可以参考以下指标:总资产收益率(ROA)、净资产收益率(ROE)、销售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资产负债率、每股收益、每股现金流等;
本基金考察的流动性因子可以参考以下指标:成交量、换手率、流通市值等。本基金将依据经济周期、行业周期、市场状态以及投资者情绪等多个层面,定期检验各类因子的有效性以及因子之间的关联度,采用定量的模式挑选最稳定有效的因子集合作为选股模型的判别因子,并依据投资目标,权衡风险与收益特征,构建定量选股模型。模型的使用以及因子的判定方法同样需要随着市场的变化根据不同的测试环境以及不同的测试结果进行动态的更新。
(2)股票投资组合的优化
本基金还将考察对创业板有影响的政策制度、对个股有影响的潜在事件等方面,从而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复核和优化,调整个股权重,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使基金资产得到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从而提高投资组合收益。为此,本基金债券的投资将在限定的投资范围内,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施情况、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动情况、市场流动性情况来预测债券市场整体利率趋势,同时结合各具体品种的供需情况、流动性、信用状况和利率敏感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构建和调整债券投资组合。在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具体品种时,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对于个券的市场成交情况,对各个目标投资对象进行利差分析,包括信用利差,流动性利差,期权调整利差(OAS),并利用利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通过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策略,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实现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与传统的信用债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而且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因此,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并综合考虑发行人的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7、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发行人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以及债券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的投资。本基金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权合约进行投资。本基金将基于对证券市场的预判,并结合股票期权定价模型,选择估值合理的期权合约。
关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投资、风控等核心岗位人员具备股票期权业务知识和相应的专业能力,同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票期权的投资审批事项,以防范期权投资的风险。
9、权证及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结合期权定价量化模型估算权证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有:价值挖掘策略、杠杆策略、双向权证策略、获利保护策略和套利策略等。
同时,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本基金若认为有助于基金进行风险管理和组合优化的,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资风险管理。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0%×创业板综合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利亚德(300296)的发行主体于2018年5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具体内容为:
2015年7月2日,利亚德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周利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52号),同意利亚德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周利鹤等10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励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兰侠等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北京金立翔艺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股权,并向利亚德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不超过22,456,843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该次交易的现金对价部分,剩余部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利亚德先行以自有资金向交易对方支付了部分现金对价,合计9,128.43万元。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2015年12月24日利亚德未经董事会审议将9,128.43万元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汇至公司其它账户,以募集资金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利亚德直至2017年4月20日才补充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利亚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6.3.7条的相关规定。利亚德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军、董事兼财务总监沙丽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和第3.1.5条的相关规定,对利亚德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利亚德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楠楠违反了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第3.2.2条的相关规定,对利亚德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鉴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
16.2条、第16.3条和第16.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军,董事兼财务总监沙丽,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楠楠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并跟踪研究。该行政处罚事件发生后,基金管理人对该股票的发行主体进行了进一步的研
究分析,认为此事件未对该股票投资价值判断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华谊兄弟(300027)的发行主体于2017年
12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73号),具体内容为:
华谊兄弟未能对2015年合并报表范围内两家子公司的收入来源进行及时、完整地披露,直至2017年10月26日才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和披露;公司总经理兼副董事长王忠磊
对此负有主要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
华谊兄弟、王忠磊予以警示。
基金管理人按照内部研究工作规范对该股票进行分析后将其列入基金投资对象备选库
并跟踪研究。该行政处罚事件发生后,基金管理人对该股票的发行主体进行了进一步的研
究分析,认为此事件未对该股票投资价值判断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
除上述股票之外,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
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光大保德信创业板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8月12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内。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50万元(含50万元)到100万
100万元(含100万元)到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交易1000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50万元(含50万元)到100万
100万元(含100万元)到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交易1000元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2年以上(含两年) 0
注:赎回费的计算中1年指365个公历日。
3、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列示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一、绪言”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二、释义”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5.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6.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7.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8.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9.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0.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并将数据部分更新至2018年6月30日。
11.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将数据更新至2018年6月30日。
12.在“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3.在“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4.在“十七、风险揭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5.在“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6.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2018年8月12日期间公司及本基金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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