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金龙收益联动型保险骗人!保单上清楚写着年回报率5.7...

  尽管华安财险董事长李光荣因涉嫌行贿被批准执行逮捕,但在华安财险官网仍有李光荣的照 片和“心忧天下,志存高远,勇担社会责任”的致辞。华安财险表示,李光荣带领华安走上了一条持续健康发展之路,而从业绩来看,华安财险市场规模和业绩经历了着过山车,去年仅盈利0.85亿元,今年一季度则出现了亏损。成也李光荣,败也李光荣

  4月21日,(行情,)披露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李光荣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并表示称,因个人原因,李光荣辞去董事职务,不再担任精达股份职务。

  日前,精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其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因涉嫌行贿罪,被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李光荣的涉案行为与公司无关。

  李光荣亦是华安保险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华安保险2018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李光荣为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董事战略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华安保险相关人士表示,李光荣的涉案行为公司没有接到任何司法机关通报和询问,目前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对公司经营不产生影响。李光荣虽是华安保险实际控制人,但并不参与日常经营。

  为此,李光荣与华安财险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李光荣出生于1963年8月。20世纪80年代,李光荣20多岁的时候,在湖南担任***。从其经历看,李光荣对非常熟悉,并且工作能力突出,是最早在上冲浪的一代人。他曾任湖南省政府财贸办科长,之后去了(行情,)湖南省分行担任证券部经理。再之后,李光荣南下广州开拓,担任(行情,)广州分行业务发展部总经理。

  1998年,时年35岁的李光荣下海经商,创办了广州市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这也是李光荣特华系的由来。李光荣目前持有广州特华88%的股份。2000年,李光荣又创办了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在北京。目前,李光荣持有特华投资98.6%的股份。

  2002年7月,李光荣以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名义,联合其他多家公司,组团以2.9亿元的价格,从华侨城集团、(行情,)(000089,)集团、三九集团等多家公司手里,买到了华安保险70%的股份。

  截至2018年一季度,特华投资持有华安保险20%的股权,为华安保险第一大股东。李光荣持有特华投资98.60%的股权,为华安保险实际控制人。与此同时,华安保险持有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21.22%的股权;持有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0.00%的股权。

  1996年华安保险成立,总部设于深圳。2005年至2012年,华安保险5次增资,资本金增至当前的21亿元。目前,特华投资持股华安保险20%股份为第一大股东,海航则通过海航资本、(行情,)(000616,股吧)分别持有12.5%、7.143%股权,合计持有19.643%位列华安保险的第二大股东。

  控制,让李光荣获得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李光荣掌舵华安保险后,压缩常规,极力发展理财型产品,类似后来出现的万能险。据统计,年,华安保险销售理财型产品共218亿元,2008年更是高达130.5亿元。

  2003年,李光荣以特华投资的名义,控股精达股份,掌握了自己的上市平台。

  2003年8月,李光荣却突然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逮捕,涉嫌参与犯罪。据彼时媒体报道,长沙市公安局专案组多次赴广州等地调查取证,得到结论是:广州特华是通过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而成立的非法公司,所谓的法定代表人李光荣涉嫌伪造******。

  2004年,李光荣正式获批出任华安保险董事长。根据万德数据,2005年底,在所有A股上市公司中,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名字出现在精达股份的大股东名录中,2006年也是如此。2007年底,除了特华投资控股精达股份,华安保险的名字,出现在(行情,)的大股东名录中,华安保险的一个投资型保险产品的名字,则出现在深圳机场的大股东名录中。

  2008年,李光荣的名字,出现在(行情,)的大股东名录中;此外,李光荣还通过特华投资控制精达股份,通过华安保险持有鹏博士的股票,深圳机场的股票已经不再持有。

  2009年之后,李光荣的资本运作似乎进入第二阶段,开始隐蔽到幕后,更多利用华安保险的平台。那一年,李光荣的名字从鲁银投资大股东名录中消失;此后直到2017年底,李光荣名字再没有出现在任何A股上市公司大股东名录中。

  2017年6月18日,与特华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旗下5个资产管理计划和6个公募所持有的(行情,)股票转让给特华投资,涉及股票合计超过92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超过6%,转让价格为每股20元,转让款总计18.56亿元,交易完成之后,加上此前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特华投资持有辽宁成大的股权比例总计达到7.68%,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这成为了李光荣在资本市场最后的记录。

  业绩方面,华安保险一路走高,从保费收入来看,其保费收入从2009年的28.14亿元持续上涨为2017年的115.7亿元,共计上涨311.16%。

  相比之下,华安保险净利润波动幅度较大,细分来看,2010年至2012年,华安保险净利润持续下降,从2010年实现净利润4.18亿元下滑至1.52亿元。此后至2015年,华安保险净利润则大幅上涨,并于2015年达到顶峰值7.63亿元。

  华安保险官网介绍,李光荣,1963年出生,***党员,博士研究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董事战略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董事、董事局咨询委员会主席,亚洲金融合作联盟常务副主席、创立发起人之一,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站长,中国学校教育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北京创业投资协会副理事长,湖南慈善总会副会长,世界生产力科学院院士,英国中华总商会首席经济顾问,中英企业家俱乐部创始理事,中英企业家“金榜创客”俱乐部主席。

  李先生精通风险投资、资本运营及现代企业管理,自担任我公司董事长以来,致力于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提出了“责任、专业、奋进”的经营理念,大力推动产品创新,在履行保险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为公司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带领华安走上了一条持续健康发展之路。中国于2004年12月27日核准了其担任我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风靡一时的投资型财险

  翻开华安保险历史,李光荣对其经营战略影响极为深刻。

  2002年,李光荣联合几家关联企业从华侨城集团、深圳机场集团、三九集团等数家公司手中收购了华安保险70%股份。

  “李光荣收购保险公司不是为了做保险,而是为了资本运作。他有一个特别大的金融梦想。”近日,曾与李光荣有过直接接触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在保险领域,李光荣出过几本书,包括《中国保险前沿问题研究》《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之道》。除此之外,李光荣还设置特华博士后工作站,资助一些保险科研项目。“通过资助这些项目,李光荣掌握了不少前沿理论和国外情况。这也是他能进行一些创新的原因。”曾在深圳工作过的保险业资深人士说。

  在李光荣倡导下,华安保险在业内第一个推出了利率联动储金型财产险产品。

  2004年,华安保险发布一款具有收益随利率联动特点的华安金龙理财型产品。这款通过银行渠道发售的与联动的理财险,当时是业内首创,且原保监会只批给了华安保险一家。除了金龙理财型家财险,华安保险还推出了金龙收益联动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据华安保险官网透露,其三年共销售理财险产品300多亿元。据媒体报道,借助发展理财险,2006年华安保险实现了全面盈利。截至2007年12月31日,华安资产规模已由2002年的4.88亿元增长至447亿元,在产险行业排名第二,增幅达90.7倍。

  与此同时,华安保险飞速地拓展分支机构,创造了中国金融史上机构发展速度之最。截至2008年7月28日,华安保险已开设29家分公司。

  然而,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到来,国内资本市场大幅下滑,华安财险也迎来因大肆销售投资型产品所带来的现金流压力。同时,受制2008年监管部门加大对理财型产品的管控,华安性财险业务就此戛然停止。

  2016年,华安保险净利大幅缩水。2016年,华安保险实现净利润2.92亿元,同比下滑61.76%;而在2017年,跌幅更为明显,仅实现净利润0.42亿元,同比锐减85.66%,最近两年共计缩水94.52%。

  2017年,净利润大幅下跌或与华安保险营业利润变动有所关系。数据显示,其营业利润从2016年的3.88亿元下滑为0.85亿元,同比下跌78.07%。

  从险种方面来看,华安保险保费收入居前五位的分别是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但承保均亏损,其中机动车辆保险承保亏损程度最大,共计亏损2.26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华安保险偿付能力也出现下滑,2017 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246.49%,相比上年末下降了 65.48 个百分点。对于下滑原因,华安保险声称,”一方面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业务结构、资产结构调整,对公司资本要求增加,最低资本由 2016 年末 15.24 亿元上升至 2017 年末 18.05 亿元”,另一方面则在于华安保险内生资本能力下降,“受市场竞争环境和投资收益不理想影响,2017 年公司净利润相比 2016 年大幅减少,导致实际资本减少”,据悉,华安保险的实际资本由 2016 年末 47.55 亿元减少至 2017年末 44.50 亿元。

  据网统计,截至5月11日,华安保险今年以来累计收到19张罚单。

  5月10日,华安保险连接福建保监局四张罚单。华安保险泉州中支下辖石狮、永春营销服务部存在劳务费列支不真实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327467元。违规支公司和相关行为责任人均被监管部门予以处罚。

  4月18日,华安保险重庆分公司于去年7-9月通过“营业费用-咨询费”科目虚假列支技术服务费18笔共计元,被重庆保监局罚款22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款4万元。据中国经济网统计,华安保险重庆分公司罚金数额居当周首位。

  2月2日,保监会官网公布了大连保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华安保险大连分公司一日就收到7张罚单。

  华安保险大连分公司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期间,在未经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情况下,将公司内设部门部搬迁至大连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活动板房办公,该公司被保监局罚款4万元。时任华安保险大连分公司总经理唐琨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电子商务部负责人宋涛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于欣欣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连保监罚〔2018〕5-7号显示,华安保险大连分公司自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期间,通过向未实际开展业务的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劳务费的形式,给公司销售人员发放销售费用,涉及金额高达1202.9万元。

  对此,大连保监局决定,对华安保险大连分公司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对时任华安保险大连分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的吕四海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唐琨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

  事实上,挨到板子的绝不止大连一地,华安保险同期共收到来自吉林、宁波、江西、海南、贵州等地保监局总计14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且时间均在前两个月。

  其中,1月23日,宁波保监局两张罚单信息显示,2017年1月-9月,华安保险宁波分公司虚列劳务费193.03万元,向虚假劳务派遣人员支付车险销售绩效。公司在检查前向宁波保监局报送的自查报告中如实反映了2017年1月―6月通过上述方式虚列费用120.26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时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林峰为对该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华安保险宁波分公司被罚款18万元,林峰被罚款3万元。

  2月6日,吉林保监局又对华安保险下发两张罚单。信息显示,2017年8月至12月,华安财产吉林分公司存在虚列费用的违法问题,合计金额1109.7万元。李高生作为时任该分公司总经理应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吉林保监局决定对华安保险吉林分公司作出停止接受机动车辆保险新业务3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李高生作出撤销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除了行政处罚书,保监会的监管函也不期而至。

  1月23日发布的保监会监管函显示,2016年6月至7月,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车险电销未按规定进行回访、未在官网完整披露互联网业务相关信息、车险电销表述不规范、内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保监会要求华安保险进行整改、加强管理。

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7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4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0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519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

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上海、沈阳、成都、广州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MSCI中国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103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2,460.80亿元人民币。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翁启森 副总经理, - 21年 富林明投

基金经理、 历,持有基

苏圻涵 全球投资 - 14年 金从业执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

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4.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

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3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5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尤其是2季度开始,美元指数走强,成为资本市场的焦点,美国加息叠加美元走强,资金回流美国,部分高美元债务敞口新兴市场出现风险,新兴市场风险资产承压。同时,从全球流动性角度来看,全球流动性在2018年2月出现拐点,主要央行资产负债表的扩张开始减速,流动性的收缩,对于风险资产的走势产生压力

期内S&P500指数累计上涨1.67%,斯托克50指数下跌3.09%,而MSCI新兴市场指数累计下跌7.60%,新兴市场显著跑输发达市场。

香港市场,跟随新兴市场出现震荡走势,恒生指数下跌4.39%,恒生国企指数下跌5.43%。台股受益于外资流入,上涨1.82%。

在报告期内,基于我们对于市场结构的判断,我们增持基本面确定,年报业绩仍有增长,以及可能纳入深港通标的,处于医药、软件、互联网、新兴消费等细分行业龙头的公司,同时加仓部分受益价格上涨,成本下降的周期类股。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51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57%。

4.6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上半年的港股走势,符合我们去年末对于2018年港股整体走势的判断,展望后市,我们判断可能是震荡市,重复2017年的牛市行情可能性较小。外部流动性收缩叠加美元走强,资金可能回流发达市场,内部,经济放缓,企业盈利增长的高基数,导致2018年盈利增速大概率下行,流动性和盈利增长都不支持港股估值的进一步系统性扩张。市场主线可能重回2011年到2013年的区间震荡走势。结构上,业绩稳定的内需,医药,教育和公用事业类股(风电,高速公路),以及中报确定性高,低估值的周期类等相对看好。对于台股,我们还是看好2018年下半年苹果新产品对于产业链公司业绩的环比拉动,同时我们更看好进入LCD款苹果,以及业务量有增量的公司。对于被动元件,我们仍看好。从市场贡献来看,到2019年上半年,低端被动元件的供给紧张仍将持续,公司仍有涨价能力。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投资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监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会计主体: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资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上年度末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会计主体: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3.销售服务费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减:所得税费用 - -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 - -

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 - -

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注: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敏,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6.4.1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第328号《关于核准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34,522,995.9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17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1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34,578,142.4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5,146.5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大中华地区企业,包括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企业在境外几个主要证券市场(如香港、台湾、新加坡、美国、英国等证券市场)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衍生产品等;同时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东亚及东盟区域市场,包括韩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等证券市场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及其他衍生产品等;投资范围亦包括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为:股票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其中不低于85%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在香港、台湾、新加坡、美国、英国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华地区企业,不高于15%的股票资产投资于东亚及东盟区域市场;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金龙净总收益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

(2)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不予征收营业税(于2016年5月1日前)或***(自2016年5月1日起)且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4.7.1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 境外资产托管人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当年天数。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中银香港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9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7.2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7.3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7.4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所在证所属国家数量(股) 占基金资

序号 (英文) (中文) 证券代码 券市场 (地区)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7.5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资产净值比例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5.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期累计卖出 占期初基金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金额 资产净值比例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5.3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7.6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7.10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7.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 占总份额比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8年2月13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翁启森先生、姚国平先生、谷媛媛女士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证券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交易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单元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选择能够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服务、交易服务和清算支持,具有良好声誉和财务状况的国内外经纪商。具体标准如下:

(1)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2)具备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可靠、诚信,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客户,有效执行投资指令,取得较高质量的交易成交结果,交易差错少,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3)交易和清算支持多种方案,软件再开发的能力强,系统稳定安全等;

(4)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5)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QDII券商选择程序:

(1)对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券商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券商研究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填写《新增券商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券商,填写《新增券商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券商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候选券商名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券商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与相关券商进行开户工作

集中交易部与对应选择券商进行开户工作,完成后,通知信息技术部以及运营部门完成后续相关设置。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券商 成交 占当期债券 成交 占当期回 成交 占当期权证 成交 占当期基

名称 金额 成交总额的 金额 购成交总 金额 成交总额的 金额 金成交总

比例 额的比例 比例 额的比例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cn luzj@.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71,636,122.57 本期利润 -1,040,335,749.5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83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3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930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726,055,601.0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67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41% 1.43% -5.28% 1.02% 2.87% 0.41% 过去三个月 -7.60% 1.33% -6.55% 0.91% -1.05% 0.42% 过去六个月 -10.39% 1.34% -8.31% 0.92% -2.08% 0.42% 过去一年 8.29% 1.16% -1.82% 0.76% 10.11% 0.40% 过去三年 28.04% 1.63% -15.42% 1.18% 43.46% 0.4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4.76% 1.55% -2.39% 1.39% 67.15% 0.16%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8月2日至2018年6月30日)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上海、沈阳、成都、广州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MSCI中国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103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2,460.80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明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 - 18年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18年银行、基金从业经历。曾在上海银行从事信贷员、交易员及风险管理。2004年10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发展部研究员。现任投资研究部总监。2013年6月起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6月起担任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2015年6月至2016年9月同时担任华安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同时担任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5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3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中国经济继续稳健增长,但是去杠杆导致金融紧缩加剧,中美关系仍紧张,贸易战可能升级,这些都极大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股票市场下行,资金向医药食品等刚需行业集中,个股分化严重。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业绩表现较差,主要是持有的个股对经济敏感性较高,虽然企业基本面表现稳健,但在市场信心大幅走弱的情况下股票估值被大幅压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67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3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8.3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中国经济目前面临着较大的不确定性。一方面去产能和去库存取得的成效增加了经济的韧性,另一方面去杠杆导致金融紧缩会压制需求,贸易战除了直接影响进出口意外,更通过削弱信心影响投资和消费。下行压力对经济韧性的考验加剧。 我们认为金融整顿的影响是短空长多,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和有关行业未来更加稳健、高质量地增长,贸易战的影响是更为令人担忧的因素。由于美方政策反复无常,且对华强硬成为政策共识,因此未来中美关系短期难以改善,中国需要重建在新国际经济关系下的发展逻辑,这需要时间来达成共识、取得信任、具体落实。 在面临重大不确定性的背景下,本基金将适当控制仓位,密切跟踪形势变化,继续按照价值投资的理念,坚持投资基本面稳健、公司核心竞争力强劲、股票估值被严重低估的个股,密切关注风险因素,努力为投资者谋取良好的中长期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投资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监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8上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8上半年度,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个别工作日,托管人发现个别监督指标因市场波动或申购赎回原因导致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根据规定进行了调整。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8上半年度,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8年2月13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翁启森先生、姚国平先生、谷媛媛女士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无。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10.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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