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并不意味着实现的基本途径主要有

  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  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课题组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我国所处的新的历史方位,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重要着力点。  一、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且紧迫的历史过程  实现共同富裕不可能一蹴而就。回望历史,中国共产党在为人民谋幸福的百年进程中,每个阶段的工作重心、目标皆有不同。同时,我国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等问题,这表明实现共同富裕,等不得,也急不得。因而,需要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和正确认识。  实施共同富裕“三步走”战略。实现共同富裕的复杂性与艰巨性,要求必须分阶段、分目标促进共同富裕。根据中央部署,第一步,“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而且社会主义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二步,“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这一阶段将继续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可以说,实施共同富裕“三步走”战略,既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方位下对实现共同富裕作出的顶层设计,又是战略安排。  在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中防止两极分化。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的题中之意。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实现了整体的跃升。所以,相对于人民日益增长的“量”的物质文化需要而言,我国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质”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也在一定程度上有使社会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的趋势。为此,既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又要坚决防止出现西方国家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出现的贫富严重分化、中产阶层塌陷等问题,以及由此所导致的社会撕裂、政治极化、民粹主义泛滥等。  二、实现共同富裕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分配相统一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发展与分配相统一的历史过程。一方面,高质量发展是构成高水平分配的前提,为实现高水平分配奠定充足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高水平分配又是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二者相辅相成,共同统一于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  生产与分配统筹才能统收。实现共同富裕,既要把“蛋糕”做大做好,又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二者本质上是生产与分配的关系。即生产决定分配,且分配具有相对独立性,并反作用于生产。马克思主义认为,分配是社会生产与再生产总过程的环节之一。马克思认为“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结构,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这表明:生产决定分配,即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生产对象决定分配对象,生产数量决定分配数量。所以,“蛋糕”做得越大,人们分得的“蛋糕”绝对份额才能越大。同时,马克思主义认为,分配具有相对独立性,且反作用于生产。分配不是劳动者获得消费品的简单过程,还包括分配制度、分配机制、分配结构、分配功能等一系列的分配系统,分配也有自身的客观发展规律。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认为“分配并不仅仅是生产和交换的消极产物;它反过来也影响生产和交换。”所以,实现共同富裕,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将“蛋糕”分得公平合理。唯有如此,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和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社会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从而进一步把“蛋糕”做得更大更好。  效率与公平兼顾方可兼得。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做大“蛋糕”侧重物质基础,解决效率问题;分好“蛋糕”侧重分配结果,解决公平的问题,忽略任一方面,都将造成共同富裕的障碍。一方面,忽略做大“蛋糕”,会使共同富裕滑向平均主义。只强调生产资料的公有性质和分配的绝对平等,忽视社会现实的生产条件,恰恰是空想社会主义的特征之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最大限度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做大“蛋糕”。另一方面,忽略了分好“蛋糕”,则会造成社会矛盾,影响共同富裕的真实性,甚至导致两极分化。因此,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把握和处理好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关系,不可厚此薄彼甚至顾此失彼。新发展阶段,党中央高度重视共同富裕,强调高质量发展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这恰恰是由侧重“做大蛋糕”到“做大且分好”蛋糕的战略新转向。  发展与需求相辅亦能相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实质是“需要”与“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关系,也是发展与需求的关系。因此,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具体体现,处理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关系的过程,也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过程。所以,在新发展阶段,要如期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的任务,需要以系统的思维和方法处理各种纷繁复杂的关系,如“四个全面”之间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等等。而处理好种种关系的核心和关键,就是处理好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关系。做大“蛋糕”,意味着经济发展、社会财富增加,综合国力提升;分好“蛋糕”,意味着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同享有,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处理好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关系是将国家的“强”和个人的“富”统一起来的关键,二者的关系是在新发展阶段上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需要处理的核心关系之一。  三、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途径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夙愿,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不断追求的理想与使命担当,更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高度彰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途径。  一方面,实现共同富裕要坚持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相协调。一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就业优先导向。要始终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统筹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劳动者通过辛勤劳动提高生活品质,从而实现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二是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增强致富本领。在高质量发展阶段,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和持久动力。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是促进共同富裕的迫切要求。必须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有利于人力资本提升和比较优势转换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这是增强致富本领、缩小收入差距、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三是完善先富带后富的帮扶机制,扩大就业人群。持续探索建立先富帮后富、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估体系。推进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产业合作、消费帮扶和劳务协作,探索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利益共享模式。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群体的带动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优秀企业家必须对国家、对民族怀有崇高使命感和强烈责任感,把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紧密结合在一起,主动为国担当、为国分忧”。  另一方面,实现共同富裕要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共同富裕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力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一是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重点帮扶低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要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坚持开发式帮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着力发展产业使其积极参与就业,通过多种方式使其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要有效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高低收入群众子女受教育水平。二是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缩小城乡保障待遇差距。要加快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逐步缩小职工与居民、城市与农村的筹资和保障待遇差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要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从而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三是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实现“住有宜居”。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针对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对房价比较高、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实现共同富裕战略意义重大,既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又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既要做大集体的“蛋糕”,又要分好个人的“蛋糕”;既要防止两极分化,又要避开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始终要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课题组成员:  颜晓峰 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杨文圣 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张
鷟 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研究员  李旭东 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来源:津云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我们党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要完成的重要的战略任务。它既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关乎民心向背和能否筑牢我们党长期执政基础的政治问题。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是狭义上的物质财富的富裕,而是广义上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它既包括表现在收入、财产及物质生活条件上“看得见”的显性富裕,又包括表现在社会公平正义和“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均等化、生态环境改善和精神文化生活条件上“容易忽视”或“看不见”的隐性富裕。因此,要实现这样的全体人民“全面富裕”,并不只是先“做蛋糕”后“分蛋糕”那样简单,而必须坚持系统观念,通过高质量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再依托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后劲。
从本质上说,高质量发展,就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
因此,要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一是必须用好创新发展这个第一动力。共同富裕是收入分配问题,但根本是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切实保持中高速增长,继续做大经济规模和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基础。因此,一方面必须彻底改变我们更多依靠资源、环境、资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支撑经济增长和规模扩张的发展方式,加快实现从要素驱动转化为创新驱动,进而不断提高劳动效率、资本效率、土地效率、资源效率、环境效率、科技进步贡献率、全要素生产率,以更少的投入实现最大化的产出。尤其要通过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和生产组织方式网络化智能化,增强需求捕捉力、品牌影响力、核心竞争力和提高产品与服务质量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和不断升级的美好生活需求。另一方面,必须鼓励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各种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各类社会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从而让人民群众勤劳创新致富,使绝大多数人步入中等收入人群行列。
二是必须依靠协调发展这个内生特点。协调发展解决的是我国存在的区域、城乡、经济和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等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只有协调和平衡好这些关系,才能做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就要找出区域发展短板,在补齐短板上多用力,通过补齐短板挖掘发展潜力、增强发展后劲。实现全域人民共同富裕,在鼓励东部发达地区发挥先富示范作用的同时,更要强调东部地区带动未富的中西部尤其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刚刚脱贫的落后地区,并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就必须承认实现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因此,既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产业化,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又要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用制度保障城乡人民共同富裕。推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就是要突出解决“经济这条腿长、社会这条腿短”的问题,加大民生事业投入,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就是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
三是必须借助绿色发展这个普遍形态。绿色发展既是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的手段,也是实现一些欠发达地区居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欠发达地区大多是限制开发区、生态涵养区和农村地区。这些地区由于工业化水平低,故而碳排放程度低。推动绿色发展,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发展碳汇交易市场,促使生态受益区和高碳排放的发达区向欠发达地区进行财政补偿和购买碳排放权付费,从而促进欠发达地区居民增收和实现共同富裕。
四是必须依托开放发展这条必由之路。开放发展旨在解决内外联动和双向开放的问题。欠发达地区发展落后以及居民增收缓慢,除了自然条件原因,大多是因为对外开放程度低,不能充分分享开放红利。因此,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一个都不落下”,必须加大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的对外对内双向开放,让更多产业、资本、技术、知识、数据等生产要素流向这些地区,不断增强它们的发展能力和发展后劲。
五是必须用好共享发展这个关键一招。共享发展既是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一招。一方面,要明确低收入群体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要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有效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提高低收入群众子女受教育水平。要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逐步缩小职工与居民、城市与农村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要完善兜底救助体系,加快缩小社会救助的城乡标准差异,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兜住基本生活底线。另一方面,要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在依法保护合法收入的同时,要防止两极分化、消除分配不公。
(作者:韩保江,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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