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1-4级退休工资低于伤残津贴怎么办低于最低工资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5-6级由单位补足?

工伤赔偿标准,即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对劳动者来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只要能够认定为工伤,均能享受工伤待遇。但部分项目的赔偿金额每年都在更新,因此,掌握最新的赔偿标准十分必要。刘则通团队整理了2022版最新的工伤赔偿项目及其计算方法,供实务中参考。工伤赔偿项目●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工资●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医药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01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对应月数 x 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02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需要注意的是,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022年4月1日,福建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调整后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21元、20.5元、19元、17.5元。
【最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失业保险金、病假工资、试用期工资等多项待遇上涨!>> 03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人均寿命-离职年龄)x 伤残等级系数 x 社平工资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计算公式: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均寿命-离职年龄)x 伤残等级系数 x 社平工资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具体规定中查阅。
2021年9月16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平均工资为91072元为基数计发以上待遇。社平工资提高后,适用省标准的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社保计算部分)计算基数也将从7031.17元提高至7589.33元。
点击查看2022年福建省社平工资标准相关通知>> 04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计算公式: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 x 原工资待遇
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自受伤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05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06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20元/日-50元/日(不同地区存在差异)>> 07医药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08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09因工死亡待遇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计算公式: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福建目前社平工资为7589.33元,则丧葬补助金为7589.33元×6=45535.98元。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 ≤ 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x 20。2022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47412元×20=948240元。
2022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最新数据,202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
点击查看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通知以上便是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1-10级、工亡),标准均基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全晟团队成立于2014年,常年专注于提供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维权服务,是福建省名列前茅的高效率、高成功率的专业化维权服务团队。至今全晟法律服务团队已经成功处理了上万起的交通事故、劳动受伤事故、保险拒赔等人身损害维权服务事项。
一、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康复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规定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费=X元*X人*X天四、交通食宿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1、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内为最低工资*70%/30天或统筹地区外为最低工资/30天食宿费=统筹区内为30元或外市住宿不超过150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五、伤残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七、停工留薪期工资(所在单位按月支付)1、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九、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一、二、三、四级伤残注意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六级伤残注意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2、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五、六级伤残注意: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七、八、九、十级伤残注意: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十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8个月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4个月五六级伤残注意: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月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九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七、八、九、十级伤残注意: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备注: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十二、停工留薪期造成死亡的赔偿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6个月2、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x203、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1)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20年;(3)被扶养人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5年;十三、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分析: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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