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每年320元的医保怎么用交了医保在哪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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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三:拨打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电话。

/查询,也可到泸州市政务中心医保窗口现场查询。

27.买的职工医保出现断缴的情况后,是否一定要续缴?不续缴会有什么后果?

答:参保人员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90日内以个体身份办理职工医保关系的续保手续并缴费,补缴断保期间的职工医保费可连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超过90日后再以个体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断缴职工医保费期间,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工作人员告诉大家,设立90日的期限,一方面是出于人性化管理,让离职人员有充足的时间处理职工医保关系的接续问题,另一方面也是防止个人投机取巧,平时不缴纳医保,有病再来投保。

28.自己是外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如何将医保转入泸州?在外的缴费年限是否有效?

答:职工医保政策是由各市州自行制定。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加泸州市职工医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应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19961231日以前符合国家连续工龄计算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自199711日起,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累计缴费年限意思是,即使缴费年限出现中断,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加合并计算。异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医保关系可以按规定转移到泸州,其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可随同转移,异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可计算为泸州市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说,在异地参加职工医保的年限可计算在泸州市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内,但不能作为泸州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方法很简单,只需要在原参保地(转出地)打印参保凭证,交到现参保地(转入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即可。异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入我市以后,以个体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医保的,仍需遵循在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时间规定,才能连续享受相应的职工医保待遇,超过90日办理的,按新参保的规定享受待遇。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足额缴费后,从单位申报之日起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9.我在外省打工生病住院了应该办理手续才能直接刷卡结算?

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要把握三个环节。概括起来是10个字: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一是先备案,就是要求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电话备案。

二是选定点,就是选择就医地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院就医。

三是持卡就医,异地就医人员到医院要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时需要持卡办理。

30.我在泸州市内户籍地与常驻地不一致,住院需要到户籍地办理分级转诊吗?

答:不需要办理。参保群众到参保地的街道或乡镇医保经办机构变更居住地,即可按照居住地医院等级实施分级转诊。

31.我参加的居民医保什么情况下可办理退费和参保信息变更?

答: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缴纳次年度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户口迁出、出国定居、死亡及就业等原因,可持相关材料到人社基层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居民医保退费,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退费。年度待遇享受期开始后,不再办理退费和参保信息的变更。非本人原因造成参保人员参保信息错误或漏录,需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的,可持缴费凭证和本人申请,经乡镇政府调查核实后,由参保地医保局复核并办理。

32.我买的居民医保缴费中断了一段时间,重新参保是否会有等待期?

答: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每年9月-12月)未申报缴纳居民医保费的,按照新参保人员进行缴费和享受待遇。新参保的居民,从缴费之日起满180天后享受待遇。

33.新生儿参保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缴费时间:出生之日起3个月以内;参保登记地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参保资料:需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登记表》;缴费方式:(一)银行代收(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泸州银行)各营业网点。(二)社区、村组代收。(三)税务征收。(电子税务局、“天府e”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验证个人信息,按照缴费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也可直接到各区县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34.我去年家庭账户余额还有几百块钱,明年还能继续使用吗?听说明年进行门诊统筹了是不是也要当年用完?

答:原历年累计的家庭门诊账户金额,在2019年1231日前未使用完的余额,按现有家庭成员参保人数平均分割,本人连续参保缴费的可跨年度结转使用,若本人未连续缴费的,从未连续参保缴费的当年起,其余额调整为统筹基金,不在结转使用。从2020年起,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实行门诊统筹,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10元,门诊统筹限额当年有效,支付比例为60%

35.请问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具体怎么操作?

答: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携带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凭证》。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泸州市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2)参保人员或代办人提交申请人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提出转入申请(删除红色);

(3)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参保人员录入相关信息,接收《参保凭证》,并在《参保凭证》复印件签字作为回执;

(4)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并及时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邮寄《联系函》;

(5)经办机构自收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邮寄来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和转移的医疗个人账户金额之后, 及时录入转入的医保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

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携带资料:身份证复印件。

(1)参保人员在泸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暂停手续;

(2)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向经办机构提出转出申请,对符合转出条件的参保人员出具《参保凭证》;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交给转入地的医保经办机构。(3)泸州市医保经办机构自收到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邮寄来的《联系函》后,及时寄出《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36.我想问下生育保险各类待遇的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一)限额支付标准如下:

1.自然分娩:三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18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三级医院5600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2500元。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生育医疗费300元。

3.计划生育手术费:门诊流产术800元、住院流产术1500元、引产术1500元、药物流产350元,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350元、避孕药皮下埋植或取出术150元、施行输卵管结扎术或施行输精管结扎术1200元、施行输卵管复通术或施行输精管复通术1500元。

4.产前门诊检查费:女职工从怀孕至分娩期间,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产前检查的门诊费按实支付,最高限额700元。

(一)职工生育津贴计发天数: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计划生育手术生育津贴计发天数: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2.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1天的生育津贴;

3.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6.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同时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或同时进行多项计划生育手术的,按单项手术最多休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我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休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照发,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

37.我开办了一家医疗机构,想申请定点医保刷卡,不知道符不符合条件?需要些什么资料?

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自愿提出申请,经评审合格纳入医保协议管理:

1.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按规定校验合格;

2.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配备了必要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

3.配有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需要的计算机等软、硬件设备,具备联网条件,并自愿承担因医疗保险政策变化、医疗保险管理方式变化、终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而在医疗保险投入上带来的风险;

4.因违反医保协议管理被终止协议的医疗机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所需资料:1、《泸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申请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机构等级证明材料;

医技人员花名册及其执业证件复印件;

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以上办理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8.我想在泸州开了一家零售药店,如果申请医保刷卡,需要些什么条件和资料?

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自愿提出申请,经评审合格纳入医保协议管理: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按规定校验合格;

2.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配备了必要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岗;

3.配有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需要的计算机等软、硬件设备,具备联网条件,并自愿承担因医疗保险政策变化、医疗保险管理方式变化、终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而在医疗保险投入上带来的风险;

4. 因违反医保协议管理被终止协议的零售药店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所需资料:1、《泸州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申请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执业证件复印件。

(以上办理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9.想问作为泸州市定点医院和零售药店可以为我们这种外地参保人员提供哪些就医服务?

答:定点医院可申请开通异地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定点零售药店可申请开通异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药联网结算。外地参保人员可在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和零售药店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40.我是外地参保人员,长期在泸州居住,想知道泸州市开通了多少家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医院?定点医院结算医疗费需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答:目前,我市有297家医疗机构开通了省内异地住院联网结算,296家医疗机构开通了跨省异地住院联网结算,293家医疗机构开通了省内门诊联网结算,185家医疗机构开通了省内门特联网结算,5家医疗机构开通了跨省门诊联网结算和跨省门特联网结算,746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了省内异地个人账户购药刷卡结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医院名单,请关注“智慧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定点医院结算医疗费需提交《泸州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费用拨付申请表》。

41.为什么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

答:主要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指导意见》(川医保规〔20194号)文件精神,强化基金共济能力,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42.“两险”合并实施后是不是“五险”就变成“四险”?

答:两项保险合并实施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工作思路,生育保险不存在取消的问题,只是从提升公共治理的效能、减轻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负担、提升基金共济能力、规范运行的角度,进行管理层面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中的一项独立险种仍然保留,五险不会变成四险

43.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缴费费率是多少?

答: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统一征缴,统一缴费基数。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的缴费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新的职工医保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以上年度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的7.75%缴纳(其中,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按上年度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的7.4%缴纳),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44.两险合并实施后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职工个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0%的,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0%为基数缴纳;高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为基数缴纳。

45.两险合并会不会影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答:不会受到影响,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没有改变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待遇项目和支付水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保持不变。

46.我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答:我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47.用人单位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的,职工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在符合领取待遇之日前出院的,生育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在符合领取待遇之日及以后出院的,生育医疗费由基金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津贴由基金按《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69号)规定计发。

48.生育津贴按照什么标准发放?

答: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69号)规定的领取生育保险津贴计发的天数计算。

49.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还需发放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工资吗?

答: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50.我已经来公司上班两个月了,公司怎么给我缴纳医保费?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泸市人社发〔2018〕2号)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从起薪之月开始,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注册属地医保参保管理窗口为职工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按月申报职工医保缴费,经核定后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享受相关待遇。

51.我购买的泸州职工医保,现在在外地看病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答:在四川省范围内住院由信息系统自动进行备案,无需再次进行电话备案。跨省异地就医在入院后出院前拨打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电话进行电话备案,出院后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进行联网结算。如因特殊原因未能联网即时结算,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后将本次住院的出院证、费用发票、医保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及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交当地医保经办部门进行申报。

52.咨询胎停后做了人流,生育保险能报销吗?

答:根据《泸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19〕67号)文件精神,人工流产属于计划生育手术,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可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费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待遇享受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其职工生育(含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缴费满9个月及以上;二是符合国家、省和市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医疗待遇标准为:门诊流产术800元、住院流产术1500元。

生育津贴标准为: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53.请问脑瘫儿童纳入Ⅱ类特殊门诊后,是不是在一年有效期内都可以进行康复治疗医保报账?

答:根据泸市人社发〔2018〕7号文件精神,治疗类门诊特殊疾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实行方案制管理。类门诊特殊疾病经医保局审核备案后,从认定之日起享受待遇。其纳入政策范围内的部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承担起付标准600元后,职工医保按90%支付,居民医保按75%支付。脑瘫儿童申请类门诊特殊疾病后,报账政策按居民医保政策报销,即其纳入政策范围内的部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承担起付标准600元后,居民医保按75%支付。

参保人员符合康复治疗条件,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Ⅱ类门诊特殊疾病小儿脑瘫的脑瘫肢体综合训练(项目编码:)所发生的治疗性康复费用按类门诊特殊疾病规定的予以报销。脑瘫肢体综合训练限儿童。3岁以前,每年支付不超过180天,3岁以后,每年支付不超过90天。支付总年限不超过5年,与运动疗法同时使用时只支付其中1项,且医保每日支付次数不超过2次。

54. 如果社保卡的本人去世,而卡里还有余额,但是不巧被遗失了,请问怎么办理?

答:由继承人持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相关材料、死亡参保人或继承人的银行卡及其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填写《泸州市申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承诺书》,办理死亡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划转手续。

55. 跨地区参保以后,社保卡如何处理才能在新参保地使用?

 答:请持参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新参保地社保卡经办窗口,改写社保卡信息即可,不需要重新办理社保卡。

答:《泸州市医疗保险费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个体参保人员所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不予退还。若重新就业,由单位统一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退还个人重复缴纳部分。但是,重复缴费期间,在享受了我市的医保待遇,享受待遇以前在我市的重复缴费不予退还。友情提示:在异地参保以后,首先是及时变更社保卡的医保信息,同时,及时到原参保地办理退费手续。

申办资料: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能够证明新参保缴费的纸质依据。

57. 个人非泸州户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泸州购买职工医保吗?

答:1、根据你所述情况,你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泸州参加职工医保。

2、请持你现在的暂住证或房租协议等能够证明你在泸州工作生活的依据和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参保登记。

3、缴费渠道:一是通过泸州税务”APP、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注册绑定本人身份信息后进行缴费。二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泸州银行、泸州农商银行。以及其他国有银行各网点直接缴费。

58.我办理退休手续以后,还需要到医保中心来吗?

答:按照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8〕2号)文件精神,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时,总的缴费年限需要达到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并且在我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可以办理在职转退休。

所以,你办理退休手续以后,必须到参保地医保窗口,办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清算,并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以后,才能继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如果曾经参加职工医保,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足,可以选择一次性趸缴或办理延迟退休登记,选择逐年缴纳。如果办理退休时,处于享受职工医保状态,在三个月内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可以连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如果办理退休时,处于享受职工医保状态,超出三个月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在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的次月,受职工医保待遇。

如果办理退休时,不享受职工医保状态,在三个月内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需要12个月后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59.请问困难人员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答:目前,泸州市域内大部分医疗机构已经实现“一站式医疗救助,通过合规转诊转院手续的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在市内尚未开通一站式医疗救助及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后需要申请手工操作医疗救助,申请流程为:通过合规转诊转院手续的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基本医保、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卡》。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完结、存档备查,并将救助资金转入救助对象社保卡。

60.请问哪些人群能够享受医疗救助?

答:救助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口,且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下列城乡困难群众:(一)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二)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三)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众。

61.我是一名肾透析患者,请问有没有相应的救助政策?

答:凡户籍在我市的基本医保(含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患终末期肾病、癌症、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帕金森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骨髓增殖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等11类重特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后,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保)、城乡医疗救助顺序享受待遇后,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仍有困难、经调查确需救助的,可申请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救助。

救助标准:(一)患终末期肾病接受肾透析治疗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补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的透析费用在0.5万元以上的,超出0.5万元的部分按50%给予补充救助,年度限额10万元;(二)患癌症或其他9类重特大疾病病种的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补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后,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超出2万元的部分按50%给予补充救助,年度限额10万元。

申请流程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基本医保、大病(补充)保险等报销后的结算单、费用票据等,填报《泸州市城乡困难群众患终末期肾病等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并汇总上报市医保局。

申报时间:上半年7月10日前,下半年1130日前申报。

现在随着我国社保政策的不断开放,我国逐渐已经进入了全民社保的时代,不论是小孩、年轻人亦或是老年人,都几乎已经有了社保的普及,特别是对于儿童和老人来说,社保似乎成为了一个救命稻草般,给年轻人省去了不少的压力,众所周知,如今的医疗费用可以说是与日俱增,特别是对于儿童来说,比成年人更容易生病,这也是为什么现在的父母都会给孩子交的原因,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儿童医疗保险查询步骤是什么?儿童医保的办理程序又是怎样的。

当下为了减轻普通家庭因为看病所带来的负担,政府会给孩子们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但是在提供医疗保障的同时,也是需要家长对少儿医保定时缴费才可以。因此,下面小编就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些关于儿童医疗保险查询步骤以及儿童医保办理程序。

儿童医保可以保障少儿儿童在医疗方面的费用,可以说是给孩子成长过程的一份安全保障,同时也是儿童成长期间必备的保险险种之一。

儿童医保的办理程序其实也很简单的,首先就是要参保,这个可以持办理材料到最近的劳动保障局办理,凭打印的缴费单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并且领取病历本。

之后提供孩子姓名和身份证到所就读学校去申请,在学校申报成功之后,家长便可以进入到社保站填写资料,在提交成功后将协议表打印出来。

携带打印好的协议表和少儿医保照片回执单以及银行存折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监护人社保卡复印件、监护人和孩子户口本复印件,把这些资料准备齐全之后,交到孩子就读的学校,如果暂时还没有上学,那么可以到社区办理。

一般时间要三个月后才能拿到少儿医保卡,因此家长要耐心等待。

儿童医疗保险查询步骤是什么?

了解了儿童医保的办理程序,那么我们接下来看一下儿童医保的查询步骤。

儿童医保查询步骤首先打开电脑,然后进入到当地的社保网,接着点击少儿医保网上查询。

找到医保查询入口,输入孩子的身份证和密码,便可以查询到少儿医保余额、缴费情况以及使用情况等信息。

如果父母绑定了孩子的少儿医保,那么也可以直接通过自己的账户余额,查询到孩子的少儿医保信息。

上述是关于少儿医疗保险查询步骤以及办理程序,今天小编就分享到这里,希望对大家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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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医保常见问题解答

(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也可进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在“信息查询”栏目中点击“公共查询”再找到“药品查询”分类查询。详细网址/nationalHallSt/#/search/drug-directory。







,点击社保卡进度查询

方法三:拨打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电话

95.怎样办理社会保障卡挂失和补办

社会保障卡遗失后,持卡人应立即致电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电话挂失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并同时致电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电话挂失金融功能。7天之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发卡银行网点进行书面挂失,并申请补办社会保障卡。

96.如果异地应该怎样申办社会保障卡

2018920日后,我市异地居住人员可以直接在网上申办社会保障卡,详情请关注智慧泸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或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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