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管理费取费标准停工发包方将剩余材料调拨给谁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责任书,责任书有助于增强我们的市场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责任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承包责任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执行日期____年____月起

  工程目标管理承包责任书

  甲方为全面完成xx年产值、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与成本节约等各大指标,明确双方的权、责、利关系,经双方协商落实,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对工程管理目标的责任承诺:

  (一)乙方保证项目在________天(开工报告签发后的天内)工期内完成。

  (二)乙方保证工程达到%优良(符合业主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贯彻质量体系认证获得年检外审合格。

  (三)乙方保证全年所有承建项目的重大安全事故率为零;轻伤事故的医护费用控制在工程总价的万分之以内。

  (四)乙方保证施工现场达到标准化的管理要求,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率控制在施工总人数的千分之以内;

  (五)乙方保证全年各项目的施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其他间接费用)控制在目标成本的限额内。

  (六)乙方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置项目部主要岗位职能人员,并根据公司整体工作需要,服从甲方对乙方在岗的技术负责人、预算员、翻样员等岗位人员可随时调动。

  二、甲方在本项目竣工后对乙方上述承包指标按《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与奖罚。

  三、甲方对乙方的服务管理和检查监督职责。

  (一)根据甲方对乙方批准资金、材料、机械、工具、器具的需求量计划,甲方确保对乙方所需各类资源的及时供应。

  (二)积极开拓工程业务,确保乙方施工任务来源,保障乙方的施工活动有节奏地持续进行。

  (三)指导和协助乙方优化施工方案、改革施工工艺、完善质保体系、落实岗位职责、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项目部各类管理制度,促进项目管理的正常运作。="background:yellow;">

  (四)定期对乙方的项目成本、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综合治理等管理目标进行过程检查、监督和调控,协助乙方确保各大管理目标的圆满完成。

  (五)定期对乙方所属各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检查、考核和评定,并对考评结果及时反馈。

  (六)及时在年终或项目竣工后对乙方各项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按《程目标管理经济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兑现。

  (一)甲方根据整体发展计划需要,在必要时需对乙方有关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进行抽调,乙方应予以理解与配合。

  (二)为保障乙方管理人员的休息权利和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甲方决定乙方各管理人员可每月休息二天,由乙方项目经理视本项目施工进度的缓急情况灵活安排,管理人员假期的工薪待遇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乙方现场所有使用的模具、脚手等周转材料如按《实施细则》仍无法确定费用的,由甲方另行编制租用、调拨、折价、回收、报废等计算方式。

  (四)乙方在目标管理过程中应按相应时段向甲方提交如下资料:

  ()项目开工阶段:项目施工需用资金、劳力、机械、材料、工具、器具初始限额计划申报表;项目部管理人员概况表,项目开工报告、整套施工图、分部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等。

  (2)施工阶段:每周资金需用计划表、下周机械、材料、设备进场计划表、每月普工工价申报表、承包班组预结工费申报表,钢筋施工配料单、模板翻样排版图、砌块砌筑或块料铺贴排列图、设计修改变更单、成本限额调节表、每月成本控制对照表、每月工费预付方案、施工劳力余缺调节表及每月已完施工产值报表等。="background:yellow;">="background:yellow;">

  (3)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监理公司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工程造价审价报告或定案书、竣工项目成本表、竣工项目剩余物资一览表等。

  凡原规定向材料和财务部门送报的上述资料,仍按原规定送报,其余资料均送报甲方工程承包部。

  五、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公司投资审计中心备案。

  六、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于年月份起生效,至项目竣工、考核完毕、奖罚兑现结束后终止。

  工程项目承包责任书(二)

  甲方:山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甲方将乙方作为甲方的项目部进行管理,甲方只收取乙方工程总额%的管理费。工程具体情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款;工期:承包内容:)

  二、管理费在业主单位拔付第一次工程时结清。扣除管理费后的工程款,甲方收到立即拔付乙方。如乙方资金紧张,甲方可以代为垫付部分材料款及工人工资,由乙方从垫付之日起按月。5%的利率承担利息。工程完工后业主方结算付款完毕后甲方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不得自行向业主收取工程款,全部工程款项由甲方收取后拔付乙方。

  三、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已知须并了解甲方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内容,乙方必须按甲方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内容施工,甲方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对乙方有全面的约束力。如甲方对业主方承担责任,乙方也必须对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对该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拖欠供应商材料款和工人工资。如甲方为乙方的材料款和工人工资承担民事责任后,乙方应当偿还甲方,并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及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四倍利率计息。

  五、乙方项目部的施行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民事赔偿责任由乙方来承担。如甲方代为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项目部有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

  七、在施工和结算过程中,甲方给乙方项目部协助的便利,并提供相关手续。由乙方项目部负责向业主方开具工程款发票,如乙方项目部要求甲方方开具工程款发票,乙方项目部应向甲方另行交纳相应的税费。="background:yellow;">

  八、承包期间,乙方项目部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项目部必须自觉维护发包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通过业主验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发生其他质安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建设方对上述问题追究发包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项目部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项目部承担责任。

  九、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乙方项目部必须无条件接受发包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量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量和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不服从管理多次违规不改的视为蓄意损害发包方企业信誉,甲方有权无条件更换施工队伍,乙方项目部不得有异议。

  十、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工程质量不达标的;

  4、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5、工程管理混乱,有安全隐患的;

  十一、乙方应对所施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规确定,乙方工程逾期交工,每逾期一天,承担逾期违约金元。

  十二、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处理。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包方(全称):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内部实行单项工程承包管理规定和公司(中标)所签建设工程合同,就本工程承包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对外预算值:xx元

  人工费(见协议书):xx元

  材料费(见明细):xx元

  分公司管理费:xx元

  (注:以上数值为预算价,最终以甲方决算值为准进行调整)

  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合同、变更、纪要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全面贯彻实施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质量手册程序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各队或项目部均应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对重点工程、关键工序要旁站监督、检查、对各种报验及报验程序的检查。若发生质量事故按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奖惩细则管理规定处理。工程竣工前,须经质量技术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对外交工。

  承包方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JGJ59-99标准,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内进行施工,按照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做到:

  (1)开工前由承包方配合安全管理部按照施工合同购买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2)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确定安全目标,按照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做到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安全急救援预案。

  (3)上岗前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做到考核、教育、记录齐全。

  (4)对分包、劳务供方队伍执行《外来施工队伍、临时用工管理》细则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由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在合同范围内接受安全监理,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文明施工。

  (5)若发生安全事故按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处理。对分包劳务供方队伍的安全事故,记入承包方的安全考核,同等对待。

  (6)按期完成各阶段安全备案,工程竣工时,须办理安全评价书后交工。

  承包方应严格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甘建施〔20xx〕33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1)场容场貌:现场围栏及出入、现场标志、现场院布置、场地道路及排操作面及楼层,均应按文明施工要求设置。

  (2)料具管理:施工机具设备保养应符合基本标准要求。

  (3)环境卫生:施工现场防大气污染、防水污染、防噪声污染,应制定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厕所及饮用水管理。

  (4)综合治理;治理与保卫,文明施工教育,成品保护,职工遵纪守法,宿舍管理均应符合标准。

  (5)消防:现场的消防及设施配备完整,及时执行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执行照火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价款支付:

  1、承包方必须按标准做好工程进度款的审批手续。

  2、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催要工程款,当工程款到位后,承包方优先使用。

  1、承包方应接受总公司各部门监管,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若违反按公司规定处罚,从分公司费用中扣除。

  2、本合同一式6份,发包方5份(综合办公室1份,计划经营部1份,质量管理部1份,安全管理部1份),承包方1份。

  附件:1、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

  2、预决算值(包括材料)

  3、分包队伍协议书

  发包方: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xx月xx日

  发包方:浙江国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理想伊萨卡三期2#、3#、4#楼标段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袁得伍(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甲方公司内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理想伊萨卡三期2#、3#、4#楼标段项目钢筋分项工程施工实行内部分包事宜签订本责任书。

  2.工程地点: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路。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就该分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自愿承担所属职工的医保、社保、健康、治安和工资等全部经济责任。

  2.乙方承诺风险自负、盈亏自负。

  三、承包方式与内容

  1.承包方式:包清工。

  2基础、主体所有钢筋工程。

  3.工作内容:所有钢筋工程的取料、制作、绑扎、安装、预埋铁件制作、埋设、焊接等工作,包括钢筋材料进场卸车、整理、归堆(按标化要求各型号分开标识)、场内清理、钢筋保护层垫块、马丁摆设、整修钢筋,桩钢筋处理,浇砼时值守校正,各楼层及场地内的钢筋清理工作。

  4.双方约定乙方自带机具(材料)情况:乙方自带机械(包括乙方自带除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以外的一切工具、机具(其中包括切断机、弯曲机、电焊机、对焊机等)和照明灯具、照明用的电缆线、三级配电箱、插头等及相应劳保用品,包括各类雨具)。

  1.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单为准。

  2.工期总日历天数应根据甲方进度要求确定,根据项目部编制的`计划工期按时完成。

  五、质量及安全生产

  1.质量标准: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相关标准实施。验收结果以项目部组织的实测实量数据为考评依据,并通过监理、建设、质监站等部门验收合格。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本项目安全目标为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要求乙方必须做到班组内部的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积极配合、服从项目部的安全文明管理,并配合项目部做好标化工作。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2.该价格已含人员招聘进出场,人工工资社会福利、各类补贴、防暑降温、劳保用品、2%的劳务税金、临时设施施工费、施工用具小型材料及各种误工、停、续工费等全部费用。场内材料二次搬运费。

  3.周转材料的用量以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周转材料用量为准,超出部分以甲方项目部确认的采购价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按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

  (1)对乙方负有领导、服务、监督、管理的责任;

  (2)提供乙方住宿,代办乙方职工的暂住证、劳务证、就业证和上岗证等(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提供施工所需的图纸资料,及时下达作业计划和要求;

  (4)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促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发现问题可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采取奖罚措施,情况严重者,有权提前结束承包关系。

  (5)协调本项目各班组之间的配合工作。

  (1)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单,精心组织施工,并听从甲方的正确指挥,完成各项任务,并签工序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

  (2)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处罚条例。

  (3)做到团结互助,不打架斗殴,积极配合甲方和其他班组工作,确保工期、质量、安全目标。

  (4)在施工中,必须自觉节约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材料必须按项目部指定位置分类堆施,施工用料不准隔夜留置,负责人每日应对施工区进行检查。

  (5)施工工具必须按规定的位置放置,每日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小型工具必须清洗养护。施工现场本工种内材料二次搬运。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向甲方提供总进度、季、月、周度工程进度计划,月、周材料供应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8)严格执行用工制度,在职工进场时进行教育,把各职工的身份证、务工证(就业证)、计生证、暂住证、照片交到甲方项目部处进行登记,对未办理者甲方代为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负(由乙方先付款后再由甲方代为办理,甲方财务上不产生代办费用)。

  (9)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创标工作,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做好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名手续。

  (10)工人医药费、病假工资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12)局部设计更改或其他班组引起的局部返工皆不发生点工(大面积设计更改除外)。

  (13)每周必须上报项目部班内人员进出情况,上交身份证做好登记工作。否则没有经项目部登记或不上交身份证的人员,项目部一律不承认为我公司员工,以后该人员出现的工伤事故或其他事故,则费用全部由该人自行承担,同时对该班组责任人处以200-5000元/次不等的罚款。(已登记人员按本责任书第九条第3款执行)如造成甲方公司信誉资质影响的另处10万元。

  (14)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如未能及时到位必须委托代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应急小组工作,班组长组织应急人员。

  (15)甲方下达的临时施工任务,乙方必须先无条件执行完成,不得以费用未谈协而拒绝。

  1.若乙方未按甲方任务单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导致延误工期,按1000元/天承担罚款(项目部同意顺延的除外),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同时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关系。

  2.若工程质量经甲方及相关部门检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款的30%,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实际完成工程总价的10%作为处罚。

  3.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200-5000元/次不等的罚款,同时,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的全部损失。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发生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则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交纳的50%的承包保证金。如造成甲方公司信誉、资质影响的另处罚10万元。非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原因发生的工伤事故中的单人医疗费在3000元(包括3000元)内的,由乙方全额承担;超过3000元的部分(含赔偿)与甲方项目部协商解决,其中乙方承担不少于20%。

  4.若甲方有要求,则乙方必须派翻样员参与甲方施工放样,且须从开始至结束为同一人,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500元/次的罚款。

  5.乙方必须做到每天工完料尽,如有违反则发现一次罚人民币500元,并赔偿3倍以上的材料费。

  6.乙方须把施工工具按指定地方堆放整齐,材料堆放整齐,清理干净,如达不到甲方要求则每次罚200元。

  7.乙方人员应严格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如因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而与管理人员发生冲突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20xx元/人/次的罚款。

  8.乙方人员如发生打架、斗殴、酗酒、偷窃等行为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元的罚款,并清退出场,因此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如发现乙方人员不住现场或寝室卫生不好等情况,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100元/间的罚款。

  10.乙方人员须遵守宿舍制度,不得自开伙食,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煤气灶、煤炉等器具,一旦发现,甲方有权没收该电器,违者按人民币1000元/次罚款;除班组长家属(限三人)外,其他人家属、小孩、亲戚朋友等不允许住进生活区,违者按人民币1000元/次罚款。班组长的家属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若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主体结束后,乙方施工人员需立即退场(施工过程中,人员的进场、出场必须按项目部进度计划要求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住在施工现场,如不听从项目部的安排迟延退场的,须按人民币1000元/天承担罚款,同时,甲方有权暂停结算工作,直至乙方所有人员退场。

  12.乙方被质检单位、监理例会、公司质安、建设单位点名批评则罚人民币1000元/次,被书面形式通报罚人民币20xx元/次。

  13.乙方人员发生其他违反甲方公司及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权根据其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相应的罚款。

  1.承包期间,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在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面达不到甲方要求,且经甲方指出后未予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则甲方有权更换本分部(项)工程的承包人,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2。承包期间,若发生乙方劳动力不足,不能满足本工程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外借劳动力,外借劳动力的工资在乙方的承包款中扣除。

  17、乙方如有违章作业行为或违反相关制度、规范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处罚金额视情节轻重而定,并且赔偿全部损失金额。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按其管理条例条款处罚。

  18、本责任书约定的罚款和赔偿款,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每次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19、本责任书中的罚款是指惩罚性违约金。

  20、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如未经请假同意处50元/次罚款。

  1、质量保修内容及范围:乙方对其依据本责任书进行的一切施工工程,向甲方履行质量保修义务。

  2、质量保修期:自伊萨卡三期2#、3#、4#楼、A区地下室、5#商铺项目整体工程竣工并经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质量保修责任:乙方对其在保修范围内的一切施工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本责任书于200年月日在理想伊萨卡三期2#、3#、4#楼标段项目部签订,责任书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浙江国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理想伊萨卡三期2#、3#、4#楼标段项目部

  乙方代表(签字):

  发包方:温州建设集团公司高教园区经济适用房一期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黄秋平(一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的内容,结合本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经双方合理协商后特签订本承包责任书如下:

  一、由乙方工程概况

  1、本工程建筑面积86319

  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

  1.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1 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其没有做出规定的,应遵守地方法规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
  1.2 适用的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中没有的,适用有关行业标准、规范;以上均没有的,适用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标准、规范。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2.2 补充合同(协议)书
  2.3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
  2.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5 有关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核定等书面文件
  2.6 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
  2.7 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施工图预算书、工程结算书、工程款拨付审定表及确认单
  2.8 有关会议纪要
  2.9 甲方签发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施工、技术、物资、验收、现场管理、保修等方面的指令、通知、通报等。

  6.承包方式:劳务作业施工承包

  8.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工的,应不迟于本合同开工日期前7天,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补救措施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9.工期延误:对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可顺延合同工期:
  9.1 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开工且乙方已提前7天通知甲方者。
  9.2 重大设计变更(扩大规模、改变结构、提高标准)且非乙方原因所致者。
  9.3 甲方变更计划且非乙方原因所致,并对乙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4 施工中,图纸间断供应,造成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5 因甲供物资供应原因且非乙方错报、迟报、漏报物资需用计划所致者。
  9.6 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中,现场连续停水或停电超过48小时且当天无法调整造成乙方停工者。因业主原因应明确,以上原因应有书面的文件资料。
  非以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或推迟阶段控制点的,甲方对乙方以推迟每天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累计罚款,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与此有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有关操作规程、技术规程、技术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工程评定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验评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标准的合格等级,按分项工程评定的合格率100%;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本建设项目为业主与甲方约定的创(杯、奖)项目,乙方必须确保其施工的工程实体和质量保证资料等均不影响该项目标评定。(质量标准应明确)

  11.1 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实际以甲方最终审定乙方工程结算书的审定值为准。(应采用多种形式,如:固定总价、综合单价等)
  11.2 签约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执行,无论任何价格上涨或其他任何原因,双方均不做任何调整。

  12.图纸和技术资料
  12.1 图纸: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工程范围有关的施工图一式一套(应有两套,其中一套为竣工资料用),或按以下期限分期提供一式一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供图纸;
  12.2 资料:设计已有的有关院标(标准图)一式一套(国标、省标由乙方自行解决)。

  15.1 组建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统一对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统筹安排交工资料整理工作;统一向业主单位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财务结算。
  15.2 组织图纸会审和工程技术交底,负责编制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统一制定各项管理指标。
  15.3 组织编制施工准备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现场道路,统筹规划现场*面布置(乙方的生产、生活临设费用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应根据项目特点而定。
  15.4 负责办理工程开、竣工报告;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对乙方已完分部工程和乙方全部完工工程,及时组织检查和完工认定。
  15.5 建立统一的质量监控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区有关规范、标准和业主的质量要求。
  15.6 统一向业主办理以下事宜:
  15.6.1 必要的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签收、签发;
  15.6.2 书面及现场交验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15.6.3 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
  15.6.4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的协调与处理。

  16.1 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按甲方CI达标和现场标准化管理要求,自费统一着装和布置现场;按照甲方施工*面规划及要求堆放材料和机具,搞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和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按施工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并负责安全保卫。
  16.2 在施工的全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和工程需要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件的熟练工人和性能良好的施工机具及检验合格的材料投入施工,确保实现本合同工期目标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指标。
  16.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等级。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自检,及时做好施工日志和交工资料所需的各种原始记录。以上资料均必须分类建档,保证完整齐全,符合交工资料要求。
  16.4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树木、地下管线和工地附*之交通、电力、通讯、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石油设施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破坏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6.5 做好已完工程、在施工工程和工程物资的保护保管工作和施工安全保卫工作。乙方所有已完工程,已到位或已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在施工已投用的工程材料,已进入工地或在乙方仓储区域的工程物资等,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均由乙方承担全部保护、保管责任,倘有丢失、损坏、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补足、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和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任何施工单位的已完工程或在施工工程或工程物资损坏的,均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6 按照本合同和项目部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交施工准备计划、进退场人员名册、进退场机具设备清单、月度施工作业计划、季月物资需用计划、月度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及施工统计报表、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工程事故报告、分部工程完工报告、乙方全部工程完工报告、施工图预算书和工程结算书。
  16.7 乙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其员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或借口拖欠和克扣。凡乙方拖欠或克扣其员工工资的,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16.8 根据工程和甲方的需要,按甲方要求参与试车、保运。
  16.9 按业主合同需由乙方承担的其他工作。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本月21日至次月20日)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按照工期要求及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协调、检查、监督。

  18.1 质量责任:
  18.1.1 乙方必须设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部门并配备熟悉工程质量检查、检验、评定、验收业务的质检人员,工程总造价大于_________元的,须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专职质检人员,工程总造价不大于_________元的,可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质检人员。因乙方未设立现场质管部门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备质检人员的,甲方均按空缺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计处罚乙方,直至设立、配备完毕为止。
  18.1.3 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等级未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自费整改并承担甲方及业主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合成处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1.4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存在明显质量通病或观感质量差而影响交工验收需返工修理的,甲方按每项次以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累计处罚乙方并由乙方承担返工、修理费用和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乙方、业主等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8.2 检查和返工
  18.2.1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8.2.2 对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的标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3 隐蔽工程验收:未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所施工的任何隐蔽工程均不能实施覆盖,当乙方施工的隐蔽工程已自检合格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必须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隐蔽的内容、地点、申请验收的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部分工程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再报请业主、监理进行隐蔽验收。
  18.4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业主、监理等是否进行验收,当其任何一方认为已经隐蔽的工程需要剥离或开孔重新检验时,均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若乙方原隐蔽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则乙方剥离或开孔及发生的重新隐蔽费用由甲方承担。剥离或开孔后查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8.5 中间验收
  18.5.1 中间验收的内容包括:
  a.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对应的部位;
  b.交工资料有关的试验记录对应的试验对象;
  18.5.2 中间验收程序:乙方自检合格,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必须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由甲方组织或报请业主、监理进行检验。

  19.安全及文明施工
  19.1 本工程控制指标
  19.1.1 杜绝重伤、死亡事故,轻伤负伤率小于‰;
  19.1.2 杜绝重大机械事故;
  19.1.3 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严重环境污染,特大辐射事故;
  19.1.4 杜绝火灾事故;
  19.1.5 控制噪声、粉尘、渣土对环境的污染,做到施工不扰民;
  19.1.6 达到级文明工地评定标准,不影响甲方级文明工地评定。
  19.2 安全责任
  19.2.1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的规程、规范、规则、要求、方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应办理其自身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意外保险。
  19.2.2 乙方必须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熟悉安全施工管理业务、经过安全管理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人数50人以上的,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员;不超过50人的,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因乙方未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备安全员的,甲方对乙方均按空缺每天以300元累计罚款,直至设立、配备完毕为止。
  19.2.3 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防护不规范等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罚如下:
  a.死亡1人罚款_________元,重伤1人罚款_________元,超过1人次的部分加倍处罚。
  b.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的,每台次罚款_________元。
  c.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严重环境污染或特大辐射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d.发生火灾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19.2.4 按*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考核,乙方发生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情况者,乙方除承担甲方的各种损失(包括遭受的罚款)之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以每次_________元的罚款。
  19.2.5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闭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施工时,于施工开始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甲方审定及送交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19.2.6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甲方认定及送交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19.2.7 乙方发生十七(一)之中事故的,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业主,同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19.3 文明施工责任
  19.3.1 乙方须严格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其他有关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级文明工地评定的,甲方对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2%进行处罚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9.3.2 乙方未能保持工地环境整洁的,甲方有权雇工清理,其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在保修期内,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必须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而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此项工作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作范围的,则全部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1.1 物资供应分工
  21.1.1 以下物资均由甲方供应
  a.永久性工程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
  b.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中未计价而应进入预算造价的主材;
  c.土建、装饰工程的钢材、木材、水泥、预制构件、铝型材、幕墙玻璃、高级卫生洁具、装饰灯具。
  21.1.2 其他材料采供分工:
  21.2 双方供应的物资均须具有合格证,钢材水泥须有质保书。合格证、质保书、其他出厂检测资料和装箱清单、样本、说明书等所有资料须及时分类建档,保证做到完整齐全。
  21.3 乙方采供的材料与设计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产品,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费用由乙方自理。
  21.4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本月20日至次月20日)甲供物资需用计划,每季度初前10天向甲方编报季度甲供物资需用计划。若未能按时编报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1.5 物资费用
  21.5.1 永久性工程安装的设备、仪表、仪器,乙方只办领用手续,(不进入工程造价)。如发生遗失、损坏时,乙方必须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21.5.2 乙方办理材料调拨及设备(仪器、仪表)领用手续后的装、运、卸、保管、看护及必要的仓储设施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1.5.3 所有甲供材料甲方一律按市场价向乙方划价转帐,乙方亦按此价格列入工程结算。对乙方超过工程结算材料分析耗用量的材料,甲方则按市场价加价20%,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且对乙方的剩余物资,甲方不予办理退库。
  21.6 材料员和领用手续
  21.6.1 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专职材料员,同时,该材料员必须向甲方递交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与本合同相符的乙方委托代理人)确认的任命信函原件一份,并递交附有姓名的样章印模一份。材料员自开工至完工期间不得更换,确因可以得到甲方认可同意的原因而必须更换时,乙方要向甲方递交正式的任免函原件,且还要重复以上手续。
  21.6.2 乙方材料员向甲方领用设备、材料时,必须签办调拨单(或领用手续),调拨单(或领用手续)的签字栏内,必须既有本人的签字,又要盖有经备案核准的本人印模。
  21.6.3 材料员必须于每月20日(上月20日起本月19日止)编报月耗汇总报表,编报完毕后与甲方材料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签办手续。

  22.施工机具等提供和非永久性工程物资等供应
  甲方按21.1分工规定供应工程物资,除此之外的乙方施工、行政、后勤、生活等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用具、器材、设施、物资等均由乙方自行自费提供(解决),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2.1 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种施工机械和有关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种施工仪器仪表。乙方欲使用甲方在现场已有的施工机械或仪器仪表时,必须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后方可使用,若发生丢失、损坏时,则须按市场价照价赔偿。
  22.2 行政、后勤、生活用车辆和上下班交通工具等。
  22.3 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若乙方欲使用甲方已建有的临时设施时,必须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双方达成有偿使用协议后,乙方方可使用。 
  22.4 办公、空调、冷冻、家电等设备和桌、椅、柜、家具、床具、橱具、灶具、餐具、电话机、传真机等办公及营房设施及生产、生活临时用电所需配电箱、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灯具等设施。
  22.5 文具、纸张、帐表等办公用品和卫生、消防、安保等器材。
  22.6 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诸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皮鞋、防毒面具、焊接眼面防护罩、射线防护服、射线人员报警器、绝缘(靴、鞋、手套)、电焊手套、胶(靴、手套、围裙)、护脚、口罩、劳动防护(服、手套、眼镜)、工作服、工作帽、雨衣等及其他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等。
  22.7 各专业建设工程的作业队、班组及任何工种人员施工所需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诸如:导链、绞磨、三角架、龙门架、滑轮、索具、地锚、卡环、钢丝绳及卡扣、千斤顶、电锤、冲击钻、射钉枪、拉铆枪、手提砂轮机、手动试压泵、吸尘器、电气焊工具、氧气及乙炔气等气瓶连表、工作台、压力钳、高凳、作业梯、手推车、工具箱等和施工所需的任何其他工具、用具、器具、量具等。
  22.8 行政、后勤、生活及临时设施工程所需的任何物资。
  22.9 各种周转、摊销、手段性材料,诸如:脚手架材料、模板、跳板、道木、钢*台、胎具、夹具、吊耳、楔子、加固件、油罐充气顶升装置等。

  23.1 计价计费约定(有关者填内容,无关者空缺不填)
  23.1.1 按工料单价法编制,其中:
  a.套用定额估价表(年版本);
  d.按21.1.1中机械费不计取;
  e.按21.1.1中脚手架搭拆费下浮_________%;
  g.以人工费取费的综合人工费单价_________元/定额(估价表)工日;
  综合人工费单价中包括人工费和23.1.3.a内容。
  h.以定额直接费取费的,综合取费为定额直接费_________%
  23.1.2 按综合单价(全费用单价)法编制
  a.详见合同附件综合单价清单或
  c.综合单价中包括其他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有关脚手架搭拆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超高费、系统调试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增加费、定额(估价表)其他子目系数调增费;未单独列项的有关施工排水及降水费、砼和钢筋砼工程模板及支架费、特型及大型机械组装拆卸及进退场费等和23.1.3.a内容。
  23.1.3 说明:
  综合人工费单价、综合取费、综合单价除包括以上内容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生产工具用具使用、检验试验、远地施工、工程排污、建筑等垃圾清理外运、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材料设备构件二次搬运等费用;
  (2)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费;
  (3)施工机械设备保险、员工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5)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及统筹费、利润、税金等。
  23.1.1 及23.1.2的价格均不因任何价格上涨,国家或地区政策性调整和天气、气候、地质、场地、现场、环境等影响及其他外部干扰因素而做调整。
  23.1.1 及23.1.2中,乙方均不另行计取以下费用:  
  ①甲供和乙供物资的工地保管费。
  ②乙供材料检测、复试费
  ③向甲方办理调拨或领用手续后的材料、设备、构件等装、运、卸、清理、点件、保管、防护、看护和必要的设场、设库、及货架、道木、蓬布、栅栏、刺网、围墙等费用。
  ④设备单机试运(72小时)的费用
  23.1.4 临时用工的综合人工单价(包含费用同23.1.1.g,每工按8小时,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不分白天和夜间,技术性用工不分工种。)
  a.参加甲方牵头的联动试车或投料试车:技术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b.参加甲方牵头的保运:技术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c.装卸搬运工:_________元/工日
  d.勤杂工:_________元/工日
  e.不能套用定额的签证用工:_________元/工日
  23.1.5 关于调整工程费用的因素
  a.以下变更可以调整(增减)工程费用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变更原设计标准;
  (4)变更原设计的建设规模;
  (5)变更原设计的建筑结构;
  (6)非乙方原因,经业主批准的材料代用;
  (7)因设计修改、变更造成乙方相应变更部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
  (8)设计修改、变更单项次直接费净增(减)超过_________元者。
  b.以下情况,可以调增工程费用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
  (4)甲方另行委托乙方完成非乙方工程范围及工作范围的其他工作。
  23.1.6 以下变更、签证情况,不能增加工程费用
  a.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或材料代用所发生的费用(乙方不但不能计取,还应承担一切责任和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b.乙方直接从业主或监理收(领)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单、工作委托单等
  c.无效的签证单:
  (1)甲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长、材料人员、材料负责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全或未加盖项目部所在单位印章的材料代用和拆除工程物资回收签证;
  (2)甲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长、预算人员、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全或未加盖项目部所在单位印章的现场签证;
  (3)甲方签证人员未写明具体填办内容,含糊其辞,诸如使用工程项目属实、情况属实、同意办理等用语的;
  (4)甲、乙双方签证人员在签证单中自行填写有关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含其他费用)价格的;
  (5)违背劳务作业层施工合同、劳务作业层招标文件有关约定、劳务作业层投标议标有关承诺以及与相关定额工作内容发生内容叠加重复等不应签证的错误签证;
  (6)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返修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等情况的;
  (7)乙方只能提供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
  (8)未编号或编号有矛盾的;
  (9)事后补办的。
  23.2 施工图预算
  23.2.1 编报时间:乙方收到施工图纸后21天内。
  23.2.2 编报份数:乙方向甲方编报一式六份。
  23.3 工程结算:
  23.3.1 编报时间:于甲方组织检查且对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后28(14)天内。
  23.3.2 编报份数:乙方向甲方编报一式六份。
  23.4 延误处罚:乙方推迟23.2或23.3编报时间的,甲方均按推迟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计处罚乙方。
  23.5 工程结算审核与审计: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和乙方投标、议标商务报价及合同中规定的结算办法审核乙方工程结算,甲方对乙方的工程结算一审、二审、审计均应按乙方工程结算书原件及所附工程变更单原件、现场签证单等原件进行审理。甲方对乙方工程结算的审核程序为:项目部一审,于收到乙方工程结算书后42天内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的合同预算部门二审并在二审结算书中附列24.5扣减项费,二审应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42天之内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合同预算部门已经二审的工程结算项目,甲方将根据结算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甲方审计安排而进行全面审计或部分审计或有关24.5扣减项目专项审计;甲方的审计应于二审完成后28天内确定审计内容,于确定审计内容后42天内完成审计。凡列入审计的项目,最终结算值以审计值为准,未列入审计的项目,最终结算值以二审审定值为准,只有该两种情况并加盖甲方法人单位预算专用章的工程结算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结算书,甲方将不予认可。

  24.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财务净结值结算)
  24.1 甲方不向乙方拨付工程预付款。
  24.2 工程款拨付计算约定
  24.2.1 乙方工程开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各期(月度)工程款拨付额=(报告期形象进度造价审定额-报告期材料费暂扣额)*60%-报告期应扣减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2 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编报的工程结算已完成一审(以下简称已完成一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甲方项目部一审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6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3 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的合同预算部门对乙方编报的工程结算已完成二审(以下简称已完成二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二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二审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70%-合同生效至完成二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4 甲方对二审后的工程结算已完成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已完成内部审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内部审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工程结算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7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内部审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5 甲乙双方已办完竣工结算,则从合同生效至甲乙双方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工程结算最终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确定额)-合同生效至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按26.5计算的保修金。
  24.2.6 乙方保修期已满,则从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满的累计拨付控制额为:(工程结算最终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确定额)-合同生效至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保修期间应扣减有关26.4.3的费用。
  24.3 以风险共担为原则,乙方承诺以下事项:
  24.3.1 因甲方承建本建设项目时,对业主已垫资,故乙方同意按垫资额的比例分摊,分摊比例为____%,分摊金额为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交付完毕。
  24.3.2 在甲方未同业主办清建设项目最终竣工结算之前,甲方可以不最终审定乙方的工程结算。
  24.3.3 甲乙双方虽然已办完工程结算或财务结算或已结清工程价款,但是,对建设项目外部审计中,审减与乙方工程范围及工程费用有关的审减费用,仍需再相应调减乙方的工程结算和财务结算,并由乙方向甲方退还审计所审减的相应费用。
  24.3.4 甲乙双方虽然已办完工程结算或财务结算或保修金结算,但当期甲方对乙方的已付款占应付款的比例已不低于甲方对业主已收款占应收款的比例情况下,甲方可不受24.2及24.4约束而停止拨付工程款。
  24.3.5 若因业主拖欠甲方工程款,在甲方催要无果、面临形成呆帐、死帐情况下,经甲方申请仲裁或**后仍无法回收工程款的,甲方仅按其已收款占应收款的比例,等比例结算乙方工程款,乙方自愿承担与甲方相同的损失率所对应的损失费用。
  24.3.6 业主以其实物折抵甲方工程款时,乙方应无条件的接受业主折抵给甲方的实物并以业主折抵原价加运杂费计算,作为甲方支付的工程款。
  24.4 付款程序
  24.4.1 乙方工程开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
  a.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工认定的于次月21日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一式一份(表式见本合同附件二.1)并附该期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一式四份。
  b.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编制要求:按专业按分部分项工程编列,分部工程中仅计入其中的已完分项工程,其中的未完分项工程只有在其完工后,才能在相应的报告期(月)列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对于没有任何已完分项工程的月份,乙方应在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上填写本月无字样而报送甲方。
  c.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报送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及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的,甲方对乙方按推迟每天以300元累计罚款。编报准确度低于90%的,每次按每相差1%以100元累计罚款。
  d.每期付款申请均应在项目部审签后报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和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阶段每期完成期限均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编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和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2 乙方分别于工程结算经甲方一审、二审、审计完成后14天内向甲方项目部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一式一份。甲方项目部审签后报其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类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3 按23.5确定乙方的最终结算值后28天内,甲方对乙方依据最终结算值和24.5、26.5办理竣工结算。在甲乙双方已办完竣工结算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尾款拨付申请表(表式见本合同附件二.2),由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项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编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4 保修期满后14(30)天,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尾款拨付申请表,由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项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编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5 工程款计算时,从形象进度造价审定值、已审工程结算值(一审、二审、审计)、包括各期付款和财务结算,均应扣减下列中的有关者费用:
  24.5.1 甲方供应的划价转帐物资费用;
  24.5.2 超过工程结算材料分析耗用量按21.5.3扣罚的超领材料费用;
  24.5.3 在甲方同意情况下,乙方向甲方领用的应由乙方供应的22.4至22.9者,甲方按市场价加价20%划价转帐的费用;
  24.5.4 乙方丢失、损坏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仪器、仪表或设备安装专用工具或备品备件或配套器具等应赔偿的费用;
  24.5.5 使用甲方施工机械、仪器仪表的租赁费用;
  24.5.6 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设施的分摊费用;
  24.5.7 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一般不存在,若有工程预付款情况时、每期给付工程款时、分期按比例扣回);
  24.5.8 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
  24.5.9 乙方发生的水电费;
  24.5.10 按本合同有关处罚规定考核,对乙方的罚款;
  24.5.11 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考核,乙方应承担有关方损失的费用;
  24.5.12 保修金(按保修条款规定办理);
  24.5.13 由甲方代缴代扣的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4.5.14 劳保统筹费;
  24.5.15 总包管理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百分之计算);
  24.5.16 配合费分摊(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百分之计算);
  24.5.17 当地收取的各种规费和基金:规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综合服务费,工程(劳动)定额编制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费,建筑管理费,治安联防费,暂住证工本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劳动用工年检费、建筑企业生产操作人员法定培训费、组织机构IC卡工本费、合同公证费、合同鉴证费、合同印花税,噪音扬尘排污费、城市垃圾处理费、城市污水处理费、绿化费等。基金包括但不仅限于防洪保安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市场物价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等。
  24.5.18 当地收取的其他费用;
  24.5.19 应由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
  24.6 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均可以暂停计价及暂停付款
  24.6.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签字盖章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之前。
  24.6.2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足履约保证金的。
  24.6.3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施工图预算书的。
  24.6.4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的。
  24.6.5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工程结算书的。
  24.6.6 乙方进场的施工机械性能不良或外观锈、烂,在甲方书面通知撤换而在七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4.6.7 乙方供应的材料缺少合格证、质保书等质量保证资料,在甲方书面通知补足而在七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4.6.8 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在甲方书面通知撤换而在七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4.6.9 乙方亏欠其在本工程上的员工工资尚未补发的。
  24.6.10 乙方亏欠供货厂商在本工程上的供货款尚未清价完毕的。
  24.6.11 乙方将本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的。
  24.6.12 乙方开户行或帐号与本合同附件及签章栏内容不符的。
  24.6.13 按本合同有关经济处罚和损失赔偿条款计算的费用,累计已超过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乙方届时尚未向甲方交清差额的。

  25.文物、古迹和地下障碍
  25.1 施工中发现古器、古物、钱币、宝藏、珍品、珍宝、埋藏物品、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或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须立即停止施工,立即通知甲方和保护好现场并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若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擅自移动、取走或损毁,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或破坏,则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25.2 乙方在施工中,应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古迹,采取保护措施,予以妥善保护。如因乙方施工方法不当或疏忽而致古迹损坏的,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关方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25.3 地下障碍: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

  26.1 保修范围: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实体
  26.2 保修内容:本合同保修责任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包括:
  26.2.1 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26.2.2 涉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安全的。
  26.2.3 出现故障、降低使用效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26.2.4 其他质量缺陷。
  26.3 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关规定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约定而确定本工程保修期限,对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责任为该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未规定年限的按50年保修责任期,其对应的保修金结算期限为5年。其他工程保修期为保修期从业主对甲方承建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4 保修责任
  26.4.1 保修期内,乙方的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本工程乙方代表、有关职能部门等地址、通讯联络等发生变动时,均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确保联络畅通。
  26.4.2 保修期间,乙方须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日内派人到场修理,涉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26.4.3 以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a.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场修理而致甲方或业主另行委派或外委第三方进行修理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b.因乙方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所有人、使用人、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费用。
  c.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保修造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因乙方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d.因乙方的工程质量缺陷或乙方未完全履行保修责任造成业主扣罚甲方保修金的全额费用。
  26.5 保修金额:按乙方工程结算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主材费、各项取费、税金等之和的5%(随业主合同定)计算,保修金不计利息。
  26.6 保修金结算:按24.2.6和24.4.4约定办理。

  27.商标、专利、著作权或版权
  乙方在本工程中,如欲使用具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或版权的设计、设备、材料、技术方法时,应合法取得有关商标、专利、著作或版权所有人的同意。在工程施工中或完工后,如因乙方侵犯商标、专利、著作或版权而遭受法律追诉或民事赔偿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2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已对工程造成破坏且被有关部门判定为不可抗力的风、雨、雪、洪、震自然灾害。
  2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16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及损失情况和预计清理及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36小时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天内,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28.3 甲方人员伤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8.4 甲方机械设备、设施损坏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机械设备、设施损坏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28.5 停工期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而在施工现场留有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

  乙方必须对与之施工工程有关者办理以下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
  29.1 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
  29.2 为施工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办理保险。
  29.3 为自有人员办理保险。

  30.乙方履约保证金
  30.1 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满。
  30.2 保证范围:本合同与乙方有关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工验收、保修及乙方的一切责任、义务、工作等。
  30.3 保证金额: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向甲方交清。
  30.4 履约保证金结算:于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按本合同有关处罚和损失赔偿约定计算扣除的处罚和赔偿费用后退结余款,当处罚和损失赔偿费用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则由乙方届时补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31.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2.1 乙方任何采购、购买、租赁、借款、招工(征用)等经济活动均必须以乙方名义签约、结帐、付款,甲方对乙方不提供任何担保。如乙方发生合同纠纷或任何经济纠纷,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任何第三方进行工作联系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办理经济往来。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2.2 乙方不得串通任何单位或任何自然人以乙方名义挂靠承接本合同工程,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有分包或转包或挂靠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不少于合同金额的5%处罚乙方且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及其他有关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各级罚款均亦由乙方承担。(另计)
  32.3 施工中,甲方向乙方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已达两次且乙方整改不认真、效果不佳者,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2.4 乙方必须加强其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认真审查其使用人员的身份及表现,严禁使用有劣迹的不法人员和负案在逃的逃犯。乙方必须成立治安保卫组织并将所属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甲方项目部备案。乙方必须杜绝刑事案件和违**现象发生。因乙方发生刑事案件、违**行为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32.5 乙方必须加强其现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不得容留无准生证的孕妇和无户口所在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拒绝计划生育登记、不服从各级计划生育管理等各类人员;必须确保计划生育率、晚育率、节育率、育龄妇女孕情掌握率指标均达到100%,凡乙方违反以上约定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双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32.6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且甲乙双方办清竣工结算(财务净结值结算)后除保修条款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结算保修款后有关保修条款亦自行失效。
  32.7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

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其没有做出规定的,应遵守地方法规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

适用的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中没有的,适用有关行业标准、规范;以上均没有的,适用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标准、规范。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有关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核定等书面文件

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施工图预算书、工程结算书、工程款拨付审定表及确认单

甲方签发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施工、技术、物资、验收、现场管理、保修等方面的指令、通知、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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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2003年9月,发包人房地产公司与承包人建安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由建安公司承建京海大厦。双方约定,工程所用水泥由房地产公司提供。

在建安公司施工过程中,房地产公司首先提供了某批次的水泥30吨,并提供了质保单,建安公司进行了质量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接着,房产公司又提供了同品牌水泥50吨,并声称前后两次提供的水泥是同批次的,可以以其提供的同批次的质保单作为证明。

【规范规定】,承包人对于不同批次的水泥应当分别检验其质量。但是由于房产公司提供了同批次的质保单作为证明,建安公司认为既然前后两次房产公司提供的水泥是同批次的,就没有予以检验而直接浇筑。

浇筑完毕后,发现房产公司第二次提供的水泥质量不合格,属于劣质水泥。由此造成京海大厦第11至第14层爆破后重新浇筑,在业界和社会引起了重大反响。

后来,承发包双方因工程质量的责任分配问题,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律师解答】 【基本事实】

甲供材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工程事故,业主起诉施工方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判决施工企业无责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和施工方对质量事故承担过错责任。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院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发包人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甲供材的工程质量责任:过错责任】

【《建筑法》第59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这是施工企业对进场建筑材料的【检验义务】。没有检验造成质量问题的,承包人承担过错责任。承包人有没有过错要拿这条规定来衡量。【承包方的材料质量检验义务:过错责任】

【发包方的过错】在于伪造同批次的质保单骗取施工方信任,得以免检,使劣质水泥直接进入浇筑,导致质量事故,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承包方免责】按照规范规定:承包人对于不同批次的水泥应当分别检验,同批次无需检验。承包方依据质保单免检的行为符合规范规定,按照《建筑法》判断应该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发包方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水泥供应商要求赔偿,承担水泥不合格导致的损失。

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责任承担承诺书

1、本人在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从业期间,保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从事生产或工作,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承诺期内如因本人违反操作规程及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制度而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的,本人愿按比例承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3、因工伤人员本人违反规定导致无法上报保险部门索赔的,一切治疗费用由事故当事人承担,并承担造成的后果责任。

4、如因伤者本人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所有医院费用及后果由伤者本人承担。

5、承诺期内如因本人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下属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本人愿按责任比例承担损害赔偿的管理责任。

6、直接责任人对工伤事故损失的承担比例:造成十级(含)以上伤残的,直接责任人员须承担损失费用(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总额的30%;造成无伤残等级的,直接责任人员须承担损失费用(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总额的50%。

7、管理责任人对工伤事故的承担比例:第一责任人承担公司支付的工伤津贴的15%;第二责任人承担公司支付的工伤津贴的10%;伤者本人承担公司支付的工伤津贴的25%。

8、责任承担比例由人事行政办在工伤结案报告中列明,并报请总经理审批后送财务室执行。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基本划分及承担原则: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交强险限额内,不用区分双方责任大小,都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如果损失有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则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七十;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十;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前面的规定赔偿。

甲供材及指定分包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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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一下,本文主要探讨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问题,为的是给没有太多经验的中、小型项目的业主提供一些思路。由于工程项目较小,程序、技术相对简单,所用材料的品种较少且大都是市场上比较常见的、为大部分技术人员所掌握的和市场供应充足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由业主直接购买材料显得可行且有很多优点。而对于较大的建设项目,本文的观点、方法亦可供参考,毕竟行业中存在着一般规律,大项目只是程序、技术更复杂、所

用材料的品种、数量更多一些而已。

一、业主应该并可以自行采购材料的理由

1、业主的责任。以房地产开发商为例,他提供给客户的应是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适用的房子,既要求其安全性能,又要求其使用功能。最近几年,房屋质量问题一再被新闻媒体曝光,客户和房地产商的官司随处可见,而一遇地震等自然灾害,马上就有一批房地产商和建筑商被追究法律责任。种种房屋的质量问题,与组成房子的建筑材料有很大的关系。现在国家有《建筑法》,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等,一旦房屋质量出了问题,对购房者做出赔偿的第一责任人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即使这种质量问题是由承包商或设计人员的责任造成的。一旦开发商做出赔偿后再去找承包商或设计院,从实际情况来看,一般是找不着的;即使找着,想拿回钱来也是困难重重,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业主最好自己采购关键的建筑材料,而不可轻易假手

2、承包商的低水平。无论是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还是业主本能的要求,建设项目一般要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发包,这就要求投标者尽量压低价格以取得工程。由于中国目前中小型建筑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还很低,他们还没怎么学会靠严格、科学的管理来节约成本,也不去想着依靠先进的施工技术,甚至连基本的索赔功夫都不深。所以,建筑企业——目前一般是包工头,为了能赚到钱,靠的仍是程咬金的三斧子半:拖欠工人工资和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有些人干脆赖帐或一走了之;贿赂业主的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和监理人员,以求得多签证、多变更、多付早付进度款和对质量睁只眼闭只眼;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那半斧子就是“撒泼耍赖”。由于目前中小型工程的管理还是粗放型的,业主的违约也时常存在,承包商常会在最后捏着业主的几个违约行为为理由,以不移交工程为隐含的威胁,哭哭啼啼、寻死觅活、吹胡子瞪眼,软硬兼施的要求业主“照顾”,一般都能得逞。其它方面都还只是钱的问题,只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给工程和业主埋下了极大的隐患,稍有不测,业主损失的就不仅是一点点钱,很有可能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从而使自己蒙受巨大的资金、信誉、时间、精力损失甚至可能有牢狱之灾。为了预防这个隐患,业主需亲自采购这些关键的材料。即使有些材料不影响安全,但如果影响使用功能,也会降低建筑物的档次,影响业主的声誉、房产的销售以及带来以后保修的麻烦和费用。

3、诚信的丧失。由于几十年阶级斗争特别是“文革”的影响,加上改革初期人们思想的狂躁、道德的缺失、教育的滞后等原因,“金钱至上”、“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思潮占据着上风,很多人只考虑眼前利益、不顾及长远的利益和信誉,“捡到篮子里的便是菜”,他们大多

采用的是一锤子买卖的方法。所以,一旦让这些人采购材料,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他们必然会置建筑物的质量安全于不顾,以次充好,然后再去贿赂相关管理人员以求检验通过,在这个没有诚信的急功近利的群体里,糖衣炮弹不只是有人发射,更有多少人梦寐以求、想方设

4、业主采购材料并不增加工程造价。尽管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开展得如火如荼,但建筑业似乎是一个死角,仍大部分沿用着计划经济的体制,比如说还是国家(省)里的统一预算定额,每个地区统一的结算程序和方式,统一的取费标准,统一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和程序、评分标准,县级以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等等。标底的编制要符合政府的规定,而投标书中的报价太低会被判为“废标”。这就决定了,合同价的确定是以合格材料的市场价为基础的,并不能因为承包商采购所有材料设备且有可能以次充好而使合同价降低。反之,大宗材料设备由业主自行采购也不会使合同价、工程总造价升高。

5、业主承担的涨价风险被夸大了。目前中国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绝大部分采用“准固定总价合同”,之所以用个“准”字,是因为政府部门对它的干预很多,一个文件就可使它被修改,且“修你没商量”。有些业主为了规避材料涨价的风险且把它转嫁到承包商的头上,就把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权全部交给承包商且在合同上注明“闭口价、一次包死”,然后就高

说不定还有投机后的沾沾自喜,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以下几点。首先,中国的物价波动很频繁,特别是建材市场,受国家政策的影响很大,而国家政策的更改也是很频繁且调整的幅度很大,物价时而上扬时而下跌,业主承担的涨价风险和获得的降价好处是机会均等的,即业主如果不想承担涨价的风险,相对的也失去了可能降价的机会。其次,材料价格目前在开发商的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并不高(尽管在建安造价中占到百分之六、七十),材料价格的波动对总成本的影响更小,大可不必如临大敌。再次,一旦遇到大的价格上涨,为了平衡各方的利益特别是保护承包商的利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就会下达行政命令,让你的价格调整到市场价的水平,业主想规避价格风险的种种努力遂告失败。最后,承包商为了自己的利益会自动购买廉价的劣质产品,并且通常在这种情况下都振振有词、理直气壮、义愤填膺甚至拿出同归于尽的架势——停工,这时业主要么允许其用劣质材料,要么同意涨价,原来梦想的固定总价合同的“一次包死”只能是南柯一梦了。就这样还不算完,承包商在材料价格上还会有赚头。与其这样,业主何不自己购买材料,既节约了成本、缩短了工期,又省去了许

多的口舌、尴尬和麻烦。

6、减少前期的资金投入。有些业主由于资金不足,于是就想出个办法让承包商垫资,承包商为了承揽工程一般会答应这种无理又违法的要求。资金不足的业主就沾沾自喜,以为占了承包商的便宜,便偷偷的钻进小酒馆庆贺自己的聪明去了。但“高贵者最愚蠢”(毛主席的这句话可能就是说他们的),他竟然把承包商当成了挽救自己的万能的上帝,岂不知承包商就是来赚他的钱的,过五十关斩六百将的包工头怎么会识不破这种小把戏,结果在这种斗智斗勇中通常是“智叟”式的业主惨败,最后让承包商牵着鼻子走,尽管这时的承包商依然表现得楚楚可怜甚至卑躬屈膝。启动资金不足的业主更应该自己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一方面欠十个人每人十万比欠一个人三十万要容易,因为他们有一个承受的极限。另一方面,业主

出面赊材料要比承包商容易得多,因为承包商随时可以藏起来赖帐,而业主的房子在这儿,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所以,业主赊材料不但更容易,且价格也比承包商赊来的要低。

二、业主应该采购哪些材料

本文中所说的“材料”是广义的,包括用于永久工程上的所有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这里,我们以普通的高层写字楼为例来说明业主可自主采购哪些材料。

业主选择所采购材料品种的原则。第一是用量要大。用量太小比如绑钢筋的铁丝就不要自己采购了。第二,市场上同类产品很多,且质量、价格有很大差异。像沙子、石子、石灰这样的地方材料也用不着业主操心。第三,对建筑物的质量安全有很大影响的材料。比如钢筋、电线等。第四,明显影响使用功能的材料,比如水龙头、灯具等。第五,专业性很强的、承包商自己明显缺乏专业知识或必须分包的产品或分部、分项工程,比如玻璃幕墙、电梯、消防工程等。这里需要顺便说明的是,对需要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业主应以指定分包的方式发包出去。

工程监理制使得业主方的技术力量显著加强,为业主采购建筑材料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业主采购材料的相关合同问题

1、业主供料后的履约保证金部分应如何处理?由于业主供料部分的款项不含在承包商的报价中,再按通常的比例让承包商提供履约保证金就显然会让总额减少很多,对承包商的约束力就会减弱,这时可提高履约保证金的比率或在原比率的基础上加一个固定金额,如:

履约保证金=投标报价×10%+10万元。

2、同样的道理,保修金数额的确定也要把业主供料部分考虑在内,原因是如果工程质量出了问题,一般情况下是施工的问题,而不太可能是业主提供的材料出的问题。因为业主购买的材料要通过几道关口的审查,首先是业主单位内部的严格规章制度,二是工程监理,三是,也是最根本的,要由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一起取样、送检,对业主提供的材料,如果不合格,承包商有法定义务不在工程上使用,同时业主要追究材料采购人员的责任。

3、业主将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或承包商指定的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存放地,材料的卸货、保管、常规检验、试验由承包商负责,这部分费用由承包商报价列入总投标价中。材质单和其它出场合格证明文件由业主提供给承包商,承包商负责整理成总的交工验收资料。

4、投标报价中怎么计算?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给出一个公式,一定要减去业主供料部分,通过这个公式计算,承包商没有多拿也没有少拿应得的钱。例如,这个公式可以为:

(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业主供料的定额金额+业主供料的卸货保管试验检

验费)×(1+相应税率)

另外,投标人要把业主供料的数量算出,附在投标书中,也是投标书的有效组成部分。一旦中标,这个数量也是承包商应得的数量,不得以任何借口多要。如果承包商报少了,则业主不能同意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自己购买,而是统一由业主购买,承包商不得对业主购买的价格提出异议,这部分额外的材料款由业主在任何对承包商的应付款中扣回。

5、在招标文件中业主应写明一句:“投标人报出的业主供料的数量将作为评标的一个重要依据”,以使投标人不至于多报或少报数量。

在评标时,应首先查看投标人报的业主供料的数量是否有严重错误(可以定额含量和实际用量为参考依据,如果偏差在5%以上算作严重错误),如有,可判为废标。

对合乎要求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综合业主供料的情况重新计算,公式为:[投标价÷(1+相应税率)+业主供料报价数量×业主提供的市场价格]×(1+相应税率)。根据重新计

算出的数据来评判投标人的报价。

四、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措施

1、先说一个笔者见过的例子。在某工地上,业主供应水泥和钢材。在施工前期,承包人为了早拿到钱,就向业主要了很多水泥和钢材,他和材料供应商串通只运进现场一部分,其余的都拉出去卖了。到施工后期,他的材料指标都已用完,而这时承包商拿到的钱已经足够,即业主给的工程款和材料已经大于承包商的实际支出,又由于业主在施工过程中也有违约的地方,打官司也赢不了,且旷日持久,如不能及时交工还要受到购房者的起诉,于是,业主只好同意了承包商的许多无理要求。

通过这个例子我想提醒有些业主两点:第一,千万不要以为承包商是好欺负的,于是就随便违约,主要指拖欠工程款。承包商开始时为了取得工程承包权,之后为了讨要工程进度款,会显得谄媚、卑微。但他们是中国最精明的一群,他们为了有活干、有钱赚,所经历的困难、屈辱是最多的,他们是整个工程建设体系中最底层的人。为了取得投标资格,他们要拜多少衙门?为了能挣到利润,他们要对多少人献尽笑脸和贿赂?每年从省到县组织的质量大检查、安全大检查,当地质量监督站、安全文明办、环保、市政、城管、技术监督局、税务、公安、计生办等等的管理、审查、骚扰和无理取闹,附近居民的举报,业主、监理的各部门具体办事人员如质量、安全、预算、材料、财务的吃拿卡要……除此之外,他们还要管好工程,还要面对无数农民工对工资的追讨,面对无数材料供应商对材料款的追讨,这些要钱的人可没那么文明,有哭天抢地、寻死觅活的,有逢年过节到家里赖着不走、大吃大喝的,有见面就骂、拳脚相加的,还有对家里的父母、妻儿打骂甚至绑架的……我想,无论是谁经过了几轮这种“锻炼”,只要还敢继续干施工,他一定有了超乎寻常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对付业主的办法。一般的业主,当你面对这样一群人时,如果还敢心存轻视,还要动不动就高高在上地随便违约,那一定是自找麻烦,最后一定要付出金钱上的代价,否则,如果不拿金钱买太平,就在将来的日子里没有了太平。所以,我第一条要提醒业主的就是不要轻易对承包商违约。第二、业主供料时,一定要让承包商根据形象进度提供材料计划,这个计划业主要责成监理等管理人员认真审查,然后按审定后的(当然要和承包商共同敲定)计划严格执行。

2、在执行材料供应计划时要注意:第一,承包商要提前多少天提出材料需求申请,申请中要写明到货的具体时间要求,货物启运前要及时通知承包商,且确定承包商现场有人卸货、有存料地点且到存料地点的道路畅通;第二,要和承包商共同验货,包括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厂商、随车的合格证、材质单等,如果需要在外面验货,如钢材要找地磅过磅,也要带着承包商的人一起;第三,交接手续一定要完整,并加盖承包商在工地上有法

律效力的公章,以防以后出问题。第四、进场材料如需送检,应勒令监理人员立刻随同承包

商的人现场取样送检,切不可耽误时间。

3、这样做的目的是:第一、确保材料的及时供应,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第二、尽量减少了承包商在这方面的索赔借口,我们知道,承包商会在所有方面想方设法索赔的;第三、防止人为破坏的发生,只要给时间,想捣乱的人一定能找到机会的,所以时间上一定

以上是对业主供料问题的一点粗浅看法,在各个具体工程上一定会有更加完善的措施,到时再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

在招标文件中应该事先约定甲供材的品种和数量。一般甲供材主要包括价值较大的设备或便于进行集中采购且大规模采购具有价格优势的材料,比如房地产项目中的中央空调主机、AHU机组、贵重的大理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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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料应该给施工单位一定的保管、管理费用

应该是主要设备、金额较大数量较少的。这样便于控制管理

1、要想解决那些适合甲供材的问题,首先分析一下为什么会出现甲供材? 1)避免施工单位在材料采购过程中吃差价的行为 2)保证材料和工程质量 3)集中采购降低成本

只要是易于保存、不易变质的材料,应该都适合甲供材。

2、如何进行甲供材流程控制?我们要分析一下我们在甲供材的过程中容易出现那些问题,我们应该如何来规避!

1)施工单位不按进度领取材料,而是多领材料 2)施工单位领取材料后保管不善 3)结算复杂

建立一个制约施工单位多领材料的机制即可(如:按照进度付款时扣除施工单位领取材料的相关费用,这样的话施工单位要多材料越多,他得到的进度款就越少,相信不会自己为难自己),让其尽量能按需领取材料,结算问题可以采用月结或按形象进度进行结算的方式

在一个建设项目中,材料的费用要占全部建设安装工程费用的65%至75%。材料费用的高低会对工程成本

和经济效益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方采取对主要的材料自行采购后交付施工方使用的方式,进行控制工程的投资,以达到节约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但在对某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过程中发现,建设方所进行的甲供材的投资控制过程中,并非理论上这样理想,不仅不能起到节约资金的目的,甚至成为了一种穿上合法外衣的套取建设资金的一种方式。

在进行甲供材料的供应时,建设单位应“量”体裁衣,“量”出为入。具体做法是根据下一阶段将进行的工作,结合实际施工进展和工程的实际情况,预估出材料的使用量和使用进度,合理的购入材料,满足施工需要。这样进行的材料采购施工实际使用量和定额材料综合分析的结果出入不大,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材料管理工作,实际用量应该小于定额分析结果。

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发现该工程账面上甲供的材料费用远远大于结算书中分析对该材料分析的结果,同时该材料的库存为零。这样的现象,不免让审计人员予以关注,进而对材料购入发票中的价格与同期材料价格进行对比,比对的结果是购入价格与同期材料价格相当,甚至偏低。这就更加引起审计人员的注意,将此事项列为重点审查的对象,进行重点审计。审计人员随即请来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却称材料没有问题,全用于该项目。当审计人员将分析过程摆在他面前时,才吐露真情。原来,该单位在进行办公楼建设的同时还进行着职工集资建房,建设方将用于集资建房的材料款也列支于政府投资办公楼的材料款中,用政府投资的办公楼的成本,负担部分集资建房的成本。

建设方应该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前提下,对市场行情进行调查,货比三家,择优购料,并且合理组织运输,就进购料,选用最经济的运输方式,以降低运输成本。但在有些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上,建设单位不但做不到选用最经济购进甲供材的方案,反而在“价”上做足文章,漫天要价。

审计人员在审核某类甲供材料时发现,建设单位的甲供材价格不仅虚高,而且在运费上下功夫,做手脚。在提供的资料中显示,每支长2米直径18公分(合0.051立方米)的圆木桩,约400公里的运费就高达300元。审计人员通过充分的市场调查询价,该距离每立方米最高的运费也就60元。该项甲供材总计金额为334.83万元,仅运费一项就核减13.90万元,占总核减金额的10%。

建设单位在进行竣工决算的时候,由于主观故意或由于财务人员不熟悉建设单位财务制度和业务流程,对“税”的关注度不够,稍不留意就少缴漏缴,尤其是在进行工程结算时扣除的甲供材部分的税金往往容易忽略。因此在进行甲供材审计时对此部分的税金也应予以关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诚信纳税,防止少缴漏缴,给国家带来损失。

在审计时,审计人员发现这样一个现象:该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结算时一般将工程的结算价格、历次工程预付款、应扣减的甲供材料等内容一一详细列出,貌似管理制度严谨,执行有序。仔细审查发现,工程决算书中的甲供材部分是按照投标时的暂定价计入的。也就是工程决算书的内容不能完全真实的反应工程的真实结算价款。由于甲供材料的价款对施工单位的利益基本没有影响,所以在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对这部分的价款不予关心。但实际工程结算时税款的缴纳是按照结算书上的结算价款由施工单位代建设单位缴纳的,其中包括甲供材部分。正是由于建设单位实际发生的甲供材价款和结算书上甲供材价款的差额,致使差额部分税金导致少缴漏缴。

因此在进行建设项目审计时要对关注甲供材料的各项内容的审查,以达到真实反映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提高投资效益。为此,审计人员应该透过对甲供材的表面现象的审查,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线索,看到项目背后的阴影,揭开事件的真相。

4、对建设单位可以参考第3条甲供材与甲控材的区别??以及它们各自的优缺点是什么??谢谢!!

甲供材在合同要明确数量,或计算依据个人认为只能根据定额量计算,甲乙双方按定额量结算,超供的按市场价加采保费扣,乙方节余的归乙方或双方另行协商奖励比例

甲控材料,甲方定品牌核价,其中要考虑乙方的部分利益,要考虑乙方的采保费合理的情况下乙方应该可以理解

甲供材是甲乙方的难题,不甲供造价、质量和维修没保障,甲供存在浪费,结算扣除超供容易扯皮,而且施工过程无法控制甲控材料甲方定品牌核价,乙方没积极性,容易变成甲供了

高手请指点迷津,在招标和合同中如何规避

1、甲供材:由建设单位直接提供的材料

从材料质量上讲:其质量与施工单位无太大的关系,但施工单位有对其进行检查的义务,如果因施工单位未检查而材料不合格就应用到工程上,施工单位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工程计价角度说:预算时甲供材必须进入综合单价;工程结算时,一般是扣甲供材费的99%,有1%作为甲供材料保管费

2、甲控材:由施工单位购买,建设(监理)单位认价的材料称“甲控材”

从质量的角度说:甲供材料的质量由施工单位负责,但由建设(监理)单位指定的品牌除外

甲控材一般按暂估价计入预算,施工时,由施工单位进行报价,一般要选择三家以上的价格供建设单位参考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市场价适当地加利润进行认价,同时得到 施工单位的认可认价后的材料价格作为结算时材料价格的依据

甲供材在合同要明确数量,或计算依据个人认为只能根据定额量计算,甲乙双方按定额量结算,超供的按市场价加采保费扣,乙方节余的归乙方或双方另行协商奖励比例

甲控材料,甲方定品牌核价,其中要考虑乙方的部分利益,要考虑乙方的采保费合理的情况下乙方应该可以理解 甲供材料是指整个的招标、投标、进货和结算全部都由甲方负责,优点是方便甲方控制材料的使用和质量,缺点是施工单位意见太大;

甲控材料是指招标的过程由甲方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的,进货由甲方自己联系,结算也是在施工单位,但甲方是把钱拔到施工单位,优点是双方都满意,控制质量方面也好与甲供材料,但有一点资金周转不及时 甲供材顾名思义是甲方供应材料;而甲控材是乙方采购,甲方负责批价,或指定品牌指定型号!这里要注意甲供材的付款方式、付款比例!

1、甲供材:由建设单位直接提供的材料

从材料质量上讲:其质量与施工单位无太大的关系,但施工单位有对其进行检查的义务,如果因施工单位未检查而材料不合格就应用到工程上,施工单位同样要

从工程计价角度说:预算时甲供材必须进入综合单价;工程结算时,一般是扣甲供材费的99%,有1%作为甲供材料保管费

2、甲控材:由施工单位购买,建设(监理)单位认价的材料称“甲控材”

从质量的角度说:甲供材料的质量由施工单位负责,但由建设(监理)单位指定的品牌除外

甲控材一般按暂估价计入预算,施工时,由施工单位进行报价,一般要选择三家以上的价格供建设单位参考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市场价适当地加利润进行认价,同时得到 施工单位的认可认价后的材料价格作为结算时材料价格的依据

3、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各自的优、缺点:

甲供材多时能减少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因为市场价格的透明度很高,甲供材多的工程对施工单位来讲一般也是来钱快的工程,而且承担的材料质量风险较小

甲控材多时,施工单位要有充足 的流动资金,材料占用资金比较大而且材料的利润相对来说比较少,搞不好还要倒贴因为现在大都实际承包的人都是挂靠一个单位,要交工程结算造价(扣甲供材料费后)的10%—20%的管理费所以对施工单位的不管是资金风险或质量风险都较大,利润相对小 甲供材在合同要明确数量,或计算依据个人认为只能根据定额量计算,甲乙双方按定额量结算,超供的按市场价加采保费扣,乙方节余的归乙方或双方另行协商奖励比例

甲控材料,甲方定品牌核价,其中要考虑乙方的部分利益,要考虑乙方的采保费合理的情况下乙方应该可以理解

甲供材是甲乙方的难题,不甲供造价、质量和维修没保障,甲供存在浪费,结算扣除超供容易扯皮,而且施工过程无法控制甲控材料甲方定品牌核价,乙方没积极性,容易变成甲供了

高手请指点迷津,在招标和合同中如何规避

1、甲供材:由建设单位直接提供的材料

从材料质量上讲:其质量与施工单位无太大的关系,但施工单位有对其进行检查的义务,如果因施工单位未检查而材料不合格就应用到工程上,施工单位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工程计价角度说:预算时甲供材必须进入综合单价;工程结算时,一般是扣甲供材费的99%,有1%作为甲供材料保管费

2、甲控材:由施工单位购买,建设(监理)单位认价的材料称“甲控材”

从质量的角度说:甲供材料的质量由施工单位负责,但由建设(监理)单位指定的品牌除外

甲控材一般按暂估价计入预算,施工时,由施工单位进行报价,一般要选择三家

以上的价格供建设单位参考由建设(监理)单位根据市场价适当地加利润进行认价,同时得到 施工单位的认可认价后的材料价格作为结算时材料价格的依据

3、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各自的优、缺点:

甲供材多时能减少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因为市场价格的透明度很高,甲供材多的工程对施工单位来讲一般也是来钱快的工程,而且承担的材料质量风险较小

甲控材多时,施工单位要有充足 的流动资金,材料占用资金比较大而且材料的利润相对来说比较少,搞不好还要倒贴因为现在大都实际承包的人都是挂靠一个单位,要交工程结算造价(扣甲供材料费后)的10%—20%的管理费所以对施工单位的不管是资金风险或质量风险都较大,利润相对小

4、对建设单位可以参考第3条 我来告诉你: 甲供材与甲控材的区别在于:

甲供材是由建设单位直接采购,施工单位的报价中不用考虑

甲控材是建设单位限定了材料的品牌、材质、规格(有时也规定价格),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并综合在报价内 甲供材:顾名思义就是建设单位自己买材料,承包商报价只要报安装费就了!他的优点就是建设单位能自己完全控制材料的质量,而缺点就是材料的管理比较麻烦,浪费会比较严重!

是指工程施工所需关键设备或材料由中标供应商认质认价采购或直接由招标采购单位采购,招标采购单位指定设备或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性能和价位,供应商投标时对“甲控材”的全部资料只能照搬照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材料的质量令人遗憾的是“甲控材”往往蜕变成某些招标采购单位的相关人员谋取私利的工具、成为供应商“公关”的重点、成为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滋生的温床尽管招标能有效遏制腐败,有些项目虽通过招标,但“甲控材”仍是导致腐败的祸害,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单位大楼建成了、官员却落马了的重要原因所在 七楼都司既说明了问题,又道出个中奥妙,无论您是甲方还是乙方,正反面都应悟出一定道理 已经说的很全面了 甲供材:整个材料方面的招标、投标、进货和结算全部都由甲方负责,优点是方便甲方控制材料的质量.在对整体材料的控制使用上也较为有利,目的也就是少化钱.把这部份的利占为甲方所有.就材料使用数量控制方面不如乙方好.事实上甲供材已演变成少数人发专财渠道.反而质量和数量都得不到有效的控制.甲控材:甲方定品牌核价,乙方采购和保管使用.对甲供材所存利弊的探讨

在政府采购工程类装璜(装饰)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最近的相关采购制度(办法)规定,建筑工程装璜类招投标也必须由政府采购机构进行组织,往往一个装璜工程多则几百万,少则也有几十万,可甲方供材所占的比例起码也有几十万或上百万。这是怎么回事呢?经细细问及才知道其来龙去脉:就是如某个办公大楼的装璜分基础施工价款、材料价款、各种费用等组成,一般决定施工单位必须公开招标,而供材却并非招标(一般都是由大楼拥有方——甲

方来供材)。其利弊如下:一是可以堵塞材料漏洞,由甲方全权负责,职责更加明晰,扳子更能打到具体人身上(避免了相互推诡扯皮);二是控制了供材的质量和价格,由甲方直接组织采购;三是所用的钱就是甲方包干,责任感和节约意识更强。四是甲方相关岗位或责任人联盟一样腐败,吃材料回扣,导致成本增加;五是供材虽经验收、检查和最后的审计,但合伙式的搞进劣材假货仍难杜绝;六是大数目的资金材料由甲方供货不尽合理,因为甲方既是使用者,又是监督者,更是出资人,很容易与乙方串通,而共同“猫腻”得好处、坑国家;七是无论是事前、还是事中和事后,采购人(政府采购需方主体和使用部门及单位等)都实时进行了监督,但一些专业性较强、同盟较巧妙的供材价差式分成等还是很难被发现的。八是这么大一笔的材料资金不通过公开招标,而直接由甲方供材,显然也不符合“三公”原则和阳光采购。现笔者就甲供材利弊问题作如下探讨。

一、政府采购工程类装璜装饰项目招投标采购人之所以成为供方追逐的“香饽饽”,那是因为装璜工程水份大、且是“泡沫”性工程,就材料的种类、品牌等就“五花八门”,从中有“肉”可吃,有大利润可赚。①某项装璜工程项目在未开始招标投标前一月半载,一些乙方(供方主体、工程队、施工方和挂靠建筑集团资格、资质的方方面面代理人、经纪人等等)便“跃跃欲试”,特别是在知道是谁(何人)主管或者具体主办(操作)时,更是想方设法、千方百计了解此方人士的“三代六亲”、“说上话的朋朋友友、牵上线的方方面面”和打通各块关节,真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架势!假若是一个不怎么带资,或者付款比例较高等的工程采购项目则更是不惜一切代价和用尽所有招数及手段去达到入围、中标和成交之目的;②有时某部门(单位)的一个工程因涉及的人员较多(如系政府采购的建设、建筑工程或是由采购人委托交招投标公司(招投标办)直接经办和全过负责操作的工程装璜项目等,前者系采购机构与使用部门或单位共同操纵(其实质把关的主要还是预算出资部门和单位中的主管或者分管及直接经办人员在左右和说了算);后者则更系政府采购机构(对确属管辖范围内的)有时可能要进行审(抽、核查)、预算和资金上的监管,受采购人委托的乙方招投标中心(公司)是按规定(受采购人指定性、干预性、意图性和眼神式等都不排除以及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审查与监督)制标、开标和具体操作的中介机构(其实质也是为了自身利益赚、“苦”钱机构),委托部门或单位才是真正的采购人幕后指挥者!那么,乙方(供方主体)要通过多层突破、层层过滤(突围)、“过三招斩六将”等才能吃到这块“肉”。③有时如乙方(供方主体)略微疏忽大意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岐节”(如往往一个不起眼或者不在意的小人物承诺未到位或份额不够口味,就会从中好事变坏事,叫你“偷鸡不成蚀把米”),所以,心照不宣的电话、条子、眼神等等都是乙方(供应商、工程队等)通过权力和幕后交易及撑腰铺路、利润共享、承诺先行之结果!④在人们心目中,无论是百十万的小工程,还是上几十万甚至超百万,上千万的大型装璜(装饰)工程等,都是利润丰厚,比例突出的(这是在以往计划经济年代有钱才能搞建设、搞工程,加之,质量监管手段和监管技术不先进,监管力度不够大,监管程度不够严等,导致了钱不用愁,质不用保,施工队有大利可图的格局;而在当今的市场经济和开改开放及搞活经济年代,方方面面的人物思想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人的总体素质、修养、道德规范和荣辱观都发生了质的改变──“钱坤”看得太重!)表现就是金钱的作用;⑤存在着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有些(个别)代表采购人的主管者和直接经办人员,由于受利益(金钱、物质等)的诱惑,去铤而走险、大捞特捞一把,这就更助长了想吃“肉”者乙方的攻关之风!损害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⑥由于工程类装璜、装饰采购招投标中,采购人权力过大、决定性作用明显,负责招投标公司只顾揽生意和赚钱(受采购人委托负责所谓的全过程某项或者几项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操作要“合规、程序要规范”地完成任务后,采购人给予其乙方一次性的劳务报酬),不顾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受损,从而促使采购人的权力性更大、干预性更突出和决定性作用更加“堂而皇之”的说了算!⑦因此,往往是在工程项目刚刚规划、还未到实施阶段、招投标文件还未起草、形式还未定夺、标书还未制定和仅仅招投标公告刚刚发布等情况下,指(旨)意式工程项目已定位和“名花已有主”等等的怪现象!⑧加之,事后的工程款结算(保证金等其他相关资金)仍有求于采购人,所致,谁也不敢讲真话、更不敢得罪采购人的任何与工程有关联之人物!

二、要摆脱和克服以上这些不规范和有违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等现象,必须从以下三点抓起:

1、须从装璜类采购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细化抓起。①在资金来源中,改变属预算内的作拔入经费,其他来源按拔入单位记“暂存款──XX部门”的做法;②按工程项目设置暂付款明细。对各项预付款按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下设二级明细科目;③按工程项目“结转自筹基建”和“专项支出”科目;④建立工程项目收支辅助帐页。每月月底,根据工程项目登记总合同金额、拔入金额、暂付金额、列支金额、尚欠金额和尾欠金额,做到有总有分,一目了然;⑤要避免预付装璜工程款按承建单位记“暂付款──XX工程队”和开票付款的列“专顶支出”或列“结转自筹基建”及冲“暂存款”等不规范现象;⑥清除工程款乱用乱走支出科目弊端,打造规范、合规、按章的工程款记帐模式;⑦用财政收支分类改革等措施和方法,形成“外行看得懂,内行说得清”的工程款记帐新格局!

2、须从各负其责和各司其职的职责范围规范化抓起。①达到政府采购数额或必须进行招投标的装璜、装饰工程项目采购,要毫不含糊地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按法定程序开展招投标活动;②相关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包括评标、评审专家、监督、监察招投标组成人员等),在未开始前首先与其签订责任状和廉洁自律承诺(保证)书;③在选择和调配招投标评审、评标专家及其他组成人员时,应当充分在资格与条件上进行“甄别”,切实预防素质或硬件不符合的人员进入到组成人员中,以免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④采购人(需方主体或者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及手段来干预的指使装璜工程采购,特别要取消甲方供材这种做法,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理(并给予一定行政处分和相应的经济处罚);⑤真正实现《采购法》的宗旨和原则,让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在阳光下交易得更加和谐与灿烂;⑥各类乙方主体(供应商、工程队等)要相信政府采购、相信政府采购装璜、装饰工程类招投标中的组成人员,不要一厢情愿地去在“打门子、串关系、走路子”等上下功夫,要在“打铁须得自身硬”上树形象!⑦在权利与职责上,一定做到有多大的权利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和义务,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只要权利,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之现象的发生!

3、须从涉及招投标活动的人和事以及承揽招投标事务的中介机构(包括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和各类招投标中心、公司等)的落实法律、承担违规后果等责任抓起。①针对有的地区政府采购机构对装璜、装饰工程类招投标是直接允许其部门或者单位自行委托有资格(资质)和在符合法定程序与规定条件下,可自行组织招投活动之实际,采购人在选择乙方(供方单位,如工程队、建筑集团公司、建材供应处等)要在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条件与范围内进行;②乙方的操作和制标(造装璜、装饰工程预算、制作标点、明暗标、标书文件等)都要按照招标

投标法严格执行,从严掌握;③乙方要在不受或者排除采购人干扰和指定式等的权力型和由于乙方是在为采购人做事(挣劳务费、多得劳务报酬和图下回等)的前提下,充分凸显其公开、公正、公平执业的宗旨和理念;④克服采购人和使用权所有单位驾于乙方之上和乙方有求于采购人之不平等因素与弊端,用规范化的执业道德和执业法律、制度准绳来约束各自的行为;⑤突破乙方处于“先天不足”弱势局面,通过相关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来有效遏制采购人权力干预或因其处于强势之“先天优势”地位局面现象,还政府采购无论是装璜、装饰工程类自行组织招投标,还是甲方供材采购机构开展的采购活动都能实现充分竞争和规范化;⑥任何一项采购活动及工程类招投标都要实行全过程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和机关的跟踪管理和严格监督!使装璜、装饰工程类招投标和其他类采购活动真正实现公开透明化进行和在阳光下交易!⑦对建筑工程监理机构、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和各类社会中介工程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机构等,必须实行职责分明、各司其责和各负其职,奖惩到位,决不手软!⑧对一味以追求利润最大化和效益(效率)最高化而不顾工程招投的合法、合规化的任何招投标代理公司和代理机构,一律取消其代理的执业资格,列入工程类或政府采购类不良记录“黑名单”之中,对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可吊销其营业执照;如系触犯法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⑨对采购人相关以权力代替法律、以个人利益和私欲而损害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以少数掌权或暂时有权及临时代管或经办某项采购或者工程等等的以种种不择手段谋取私利,而在群众和百姓中造成了影响党和国家形象的,一经发现和查出,该撤职的撤职,该党政纪处分的立即党政纪处分,该开除的开除,该退赃的退赃,该赔偿的赔偿;坚决从重从快和从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毫不含糊地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过以上对采购人和甲方供材的在装璜、装饰工程类招投标中利弊探讨和对乙方在采购活动与装璜、装饰工程招投标中究竞该怎样去做?!想毕能对出现了的种种现象和正准备伸手的“不法之徒”起到警戒和告戒及觉醒作用吧!最终愿装璜、装饰类工程的采购活动开展得更加淋漓尽致。

作者单位:江苏省阜宁县财政局

为了做好学院基建工程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减少浪费失,特制定本制度。

1、计划申请。工程建设中已明确由甲方供应的物资,凡是属首次供应的品种,施工少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供材料设备需求计划。属同品种后续供货的,一般至少提前7天提计划。

2、计划编写。施工单位提出甲供材料设备需求计划,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计划必须详细写明品种、规格、数量等具体要求。

3、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甲供计划经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组审核签字后,一式别交甲方物资保障组和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组。

4、市场调研。物资保障组根据经审核的采供计划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拟采购物资的息、潜在的供应单位以及产品的使用情况。

5、采购。对2万元以下的甲供材,根据市场调研情况,由物资保障组会同招投标与理组共同洽谈供货合同,合同签署后,由物资保障组负责采购;对2万元至10万元的采购由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组组织招标,招标后由物资保障组负责采购;对10万元以上的采购指挥部安排招标,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组负责实施。采购合同必须注明物资的数量、型号材质、技术性能、价格、交货形式、验收标准、质保金及违约责任等。

6、材料的验收。收货时要严把质量关,坚决执行国家有关建材的质量标准。不符合准的建材,不得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通知退货。对出现的问题,物资保障组及招投标与合组应及时组织协调处理。

7、供货验收。根据供货合同,物资保障组须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监理与施工方到货到名称、数量、质量、品牌等基础资料,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甲方现场代表在工地直接同要求和样品进行验货、收货。验货要认真审查出厂证明、质保单等证明资料并鉴证是招标要求,要仔细核对品种、规格、数量等,按核对的实际情况向施工单位和供货商交接收货时要严把质量关,坚决执行国家有关建材的质量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建材,不得程,由甲方负责通知退货。对出现的问题,物资保障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组应及时组织理。

8、送样检测。甲供材料批量送到施工现场后,施工方2天以内必须送样检测,样

挥部工程管理组、监理、施工方及供应商在现场随机抽取,检测结果经监理鉴证后分送监方存档。

9、甲供材料采购供应工作由甲方有关部门、监理、施工单位、供货商分别按职责织实施。未按以上规定办理而造成质量事故、数量损失以及工期延误等均由责任方承担按国家规定和学院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10、本制度由西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COPYRIGHT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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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甲供材”,它是指在建筑施工中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材料供应和管理核算的一种方法。它的实际操作流程是:由总承包商与各分包商签订一份材料供应及价款结算合同,合同中规定分包单位在分包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总承包商统一购入,材料价款的结算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价格结算,数量按照总承包商调拨给分包商数量结算。即“甲供材”方法中,材料的价格风险由总承包商,材料的数量风险由各分包商承担。总承包商根据各个分包商工程进度预算出所需要的材料量来采购材料,购入材料(其实是供给分包方的)时作为总承包商自己的材料成本入账,分包方使用材料时由总承包商材料部门填制调拨单,材料部门把这些调拨单给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在与分包方结算时将这部分材料款从结算总额中剔除。

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细致,一项大型的工程现在所涉及的分包商不仅包括施工分包商还包括材料分包商和轻工分包商。从整个工程管理的角度出发,“甲供料”管理核算方法的确有其自有的优势。首先,整个工程项目的材料均由总承包商统一购入,在内部质量管理比较科学的施工企业,这对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有了最基础的把握。其次,对于一个大型的工程项目,因为工程进度和工程施工中对专业水平的具体要求,一个项目由总承包商承包后可能分包给十几家甚至几十家分包商。根据存货的采购决策制定出最佳经济批量可以明显地降低采购成本。而且批量采购也较分散的零星采购有更多价格折扣上的优惠。对各分包商而言,因自身的规模限制,采购人员的素质和进货渠道信息不足,“甲供材”合同的签订,可以使他们减少采购成本和进货成本。只要合同中签订的价格合理,对他们而言是有利的。对总承包商而言,他们只承担价格风险,而不承担数量风险,材料的短缺和毁损的风险均不由他们承担。“甲供料”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在管理比较科学完善的企业,“甲供材”的运用和可以实现月末“零库存”的理想库存状态。虽然,从管理和成本的角度来看,“甲供材”有许多优点,但是从会计和税法的角度来看,“甲供材”方法的运用却存在不合理之处。

一、从会计的角度来分析

1、“甲供材”可能存在实物流转与账面流转不一致的情况。“甲供材”由总承包商统一购入,由材料部门填制材料调度单将材料调拨至各个分包商。因施工企业在整个工程项目中材料出入库频繁,需要由材料管理部门处理材料的出入库情况,一般内部控制较好的公司会有材料

消耗台帐,月末根据材料部门的材料消耗报表来计入成本。如果企业没有要求编报月报而是季报,那就是在季末编制消耗报表,把当期的材料消耗记录到成本,因为材料消耗不仅仅在当期末,而是在整个施工阶段,根据施工进度消耗,预算部门一般会编制一个暂估成本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以编制报表暂估入成本。也就是说总承包商对于材料按估计计入工程成本,但发出的材料由各分包商使用,因此,总承包商无法掌握材料的使用情况。总承包商在没有与分包商结算前因无法掌握材料的消耗程度,存货的实物流转与账面流转时是不一致的2、“甲供材”可能影响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根据《具体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规定,准则要求一般情况下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考虑到一些企业资金短缺,拖欠较为严重,合同收入的收回具有较大程度的不确定性的现实,允许采用回收成本法,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要确定完工进度,完工进度的确定可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在确定合同成本时,新准则要求扣除已投入使用但尚未使用的材料成本和对分包单位工程的预付款。因材料调拨给分包商后,总承包商无法掌握材料的使用情况,预算部门对于当期计入成本的材料款是采取估计的方式,这对确定完工进度一个障碍,在一个工程项目跨度好几年的情况下,这会影响到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其次,材料的调拨通过往来帐款来结算,而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工程结算也是通过往来账款科目来核算。如果所使用的往来帐户同时核算由总承包商购入与分包商按合同价款结算的款项和工程计价的款项。应收应付对冲后,分包商实际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可能是两者的差额,这就少计了收入。同时,材料直接进总承包商的成本,而不作为分包商的工程成本,减少了分包商的成本。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施工企业对外提供施工劳务并购入材料与分包商按合同价款结算可以视为一种兼营行为。如果自用的材料与统一购入后又按合同供给分包商的材料分别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将购入的货物销售给他人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没有分别核算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机关确定。当采用“甲供料”材料管理核算方式时,它不同于以材料抵工程预付款的情况。“甲供材”实际上是一种销售行为,因此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当一项工程中有“甲供料”时,就会涉及到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的问题。可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甲供料”的帐务处理只通过往来帐户转账抵消应付应收款项,所以“甲供材”的核算存在一个税务上的盲点。

2、施工企业所提供的劳务属于应税劳务,按照税法的规定应缴纳营业税。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虽然税法这样规定,可是在实际操作中是以开出工程结算发票时同时计算税金的,因为,“甲供料”在实际操作中为操纵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留有空间,通过对冲往来帐户来抵消材料款和工程款两笔不同的交易的做法来减少分包商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成本已达到减少计提税收的目的。这种做法并不是所谓的狭义或者广义的税收筹划,它实际上是一种导致税款流失的行为。这是税法所不允许的。相应的,根据营业税来计提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也会因营业税的少计而减少。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的核算材料的成本即掌握工程的进度,正确的计算税款。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甲供材”的材料管理核算办法。

1、考虑到批量购货的价格折扣的优惠和大型的总承包商的购货渠道信息的畅通,可以由总承包商统一购货,或由专门的材料分包商来统一购货,这样既可以保证材料的采购成本也

可以从基本上保证工程的质量。当然这其中需要有独立的第三方来监管(比如业主)。但是采购材料的收货方可以是分包商。材料不应直接进入总承包商的工程成本,而应通过对分包商的工程计价转入工程的成本。材料的消耗进程由分包商而不是总承包商来记录。这样可以使材料的账面流转和实物流转相一致,合理地估计完工进度,正确确认收入和成本。此外,总承包商可以通过与分包商签订代为购货合同,根据提供的代购劳务来收取劳务费。这样就不会涉及到根据合同的材料款而须缴纳营业税或者是增值税的问题,而且计税依据是提供的劳务所收取的而不是材料款这样可以合法的避税。

2、营业税的缴纳由总承包商在与业主结算时统一缴纳。为了加快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事业,我国在税收方面对基础设施的建设给予了不同程度的优惠。施工企业的建设项目可以区分为免税或是应税的项目。如果总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是应税项目,由总承包方在与业主结算时按照总承包的整个工程造价统一缴纳税金。总承包方开具免税证明单给分包单位,分包商根据免税证明来办理退税。如果业主与总包方签的项目是免税的,对分包方来说应该也是免税的,但由于免税额是有规定的,就是总承包商与业主的合同量,只能开一次,而分包方在确认工程收入开具发票时需要缴纳税金,但是可以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把这部分税金签在合同里面,弥补税款。

目前,招标中,甲方供材成为一种常见现象。由于甲方供材的操作不当,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严重扰乱建筑市场。我们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尤其是国家投资项目的甲方供材存在着诸多弊端。

漏、逃税金。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安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其计算基数是直接费、间接费及利润之和,而甲方供材是直接费重要的组成部分。造成税费流失有两种情况:其一是甲方供材在结算书中不进入造价(即不参与计取税金),直接列入“工程成本”账户。我们在审计某企业时,发现该企业利用这种方法漏缴税金达130万元之多;其二是甲乙双方决算时,甲方供材参与取税,但在办理结算手续时乙方出具代扣税金发票中的造价不含甲供材,因而施工单位少缴税金,从中渔利。我们在审计某事业单位基建项目时,发现由于这种原因流失的税金近百万元。

容易形成“小金库”。建设单位采取多付材料款,以回扣、返还价差等方式侵吞投资款;或低价购进,高价列入材料采购,把价差转致账外。还有的建设单位把名目繁多的非建设性开支纳入基建支出,挤占材

料价差款,致使材料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

变相增加工程费用。基建班子成员以考察材料为名,天南海北,游山玩水,所到之处多与材料询价、采购无关,其费用一部分打入材料价格或作为管理费用处理,一部分由材料商承担,而商家最终还是计入材料价中,间接提高了工程成本。

降低工程质量。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竞标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以低价中标。甲供材过多,致使施工单位无利可图,为了确保施工企业人员工资或弥补利润,只能采取偷工减料等方式,无法确保工程质量;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难以分清甲、乙双方的责任。若甲供材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将引起项目停工、窝工、延误工期等现象,最终成为索赔的诱因,同时也增加了工程成本。

我们呼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减少税费流失,降低工程成本;尤其是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材料供应应纳入政府招标采购。徐州市审计局 屈哲

施工方砍价能力更强?建设方能力强?

2012年12月28日下午14时30分,甲乙双方在宁东镇古窑子商业街高速路口东侧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乙方车辆江淮同悦(宁ACC079)造成损坏及乘坐人员潘文文、王梅受伤,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乙方不在承担本次事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自愿同意并承担乙方乘车人员所有医疗费,和法律规定应当给付的费用甲方全部承担,及给乙方所有的车辆,江淮同悦(宁ACC079)所造成的所有财产损失甲方全部承担。

三、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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