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城南园区电商创业中心?

为更好发挥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和辐射效应,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21〕142号)和《江苏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创建规范》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年度江苏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经各地初审推荐、合法合规预审查、专家评审打分等程序,拟确认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等52家基地为年度江苏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情况并附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电话:025-。

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

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南京电子商务(双龙)示范园区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科技园

无锡市梁溪区电商产业园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睢宁县沙集镇电商产业园

徐州云龙电商科技产业园

徐州市经开区金龙湖智慧谷电商基地

常州西太湖电子商务产业园

江苏金瓜子电子商务产业园

华夏艺博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

张家港市电子商务产业园

苏州高铁新城电子商务产业园

三人行创新型电商产业园

常熟海虞电子商务产业园

南通市综合电子商务产业园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电商产业园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电子商务产业园

东海县科教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浦工业园管理办

建湖县高新区智慧产业园

高邮市通邮电子商务产业园

扬州五亭龙电子商务基地

金山(国际)电商玩具城

京口区大禹山创意新社区

江苏省兴化电子商务产业园

宿城区耿车电子商务产业园

泗洪县网络创业产业园区

昆山花桥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泰兴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靖政办发〔202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靖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靖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函》(苏商电商〔2021〕3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升级,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构建完善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提高农村流通效率,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主体,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靖江样板”。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市场主导原则,政府给予引导和扶持。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聚焦短板,巩固提升。统筹整合靖江现有农村电商设施资源,拓展提升服务功能,推动农村流通设施和服务融入现代流通体系。

(三)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尊重靖江地理文化特点和本地特色产品的生产流通规律,挖掘产业优势,突出靖江特色,勇于开拓创新,探索适合我市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路径。

(四)加强统筹,抓好落实。健全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指导监督和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政策落地、农村受益。

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健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实现农村物流成本明显降低,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有效畅通,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建设改造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市级电子商务物流中心1个,市、镇、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和物流配送基本实现全覆盖,培训电商从业人员3000人次以上,培育1个较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到2024年,农村电商交易额突破50亿元。

(一)完善市、镇、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 建设改造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建设改造1个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中心设孵化、培训、直播、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统筹服务中心企业入驻孵化,提供服务管理、技术支持、网络推广等全方位电商公共服务及其他衍生增值服务。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系统,开展电商基础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相关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相关国有公司)

2. 建设开发市级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

建设开发靖江市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统计市域农特产品网络零售额、产品销量、物流信息等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数据,并进行分析整理和研判。(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

3. 建设改造镇级及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

整合现有供销、邮政、益农信息社等网点,建设改造12个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134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实现镇级电商服务站全覆盖,村级电商服务点覆盖率70%以上,重点打造1-2个镇级及村级示范电子商务服务点。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业务整合提升,拓展线下体验、生活服务和平台推介等功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总社、邮政公司、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4. 健全优化农村电商品牌服务体系

整合靖江市优势资源,采取“1+N”模式,即改造完善1个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培育“N”个企业品牌。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开展网络销售,形成自我品牌。各镇充分结合“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优势产业,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总社、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5. 整合建设农产品溯源体系

与靖江市数字农业大数据平台有机结合,开展特色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建立全市网销产品数据库,对重点产品实行二维码溯源追踪;加强产品品质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产品“追溯、监管、营销”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6. 完善龙头企业转型升级服务体系

依托靖江市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库,加大对“农龙头”的扶持力度,打造“服务中心+养殖场+农户”、“服务中心+合作社+农户”新模式,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7. 建立电商营销服务体系

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等利用国内第三方电商平台以及本地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专营店等网上商城和网上商店,多形式开辟销售渠道,联合本地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推动本地同城化订单配送,开展网上销售。依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接各类新媒体直播平台打造新媒体直播中心,培育新媒体直播人才,形成全新的网上零售新模式。举办直播公益助农活动,开辟农产品销售新路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8. 提升“互联网+旅游”综合服务体系依托“靖江旅游节”等文化旅游活动及本地乡土节庆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农副产品、旅游特色产品线上销售,打造“互联网+旅游”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二)健全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 建设改造1个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中心,设仓储区、分拣区、加工包装区、配送区、运营办公区等功能区域,集仓储、品控分拣、打包配送、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售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市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进行统一配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公司、相关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相关国有公司)

2. 整合改造12个镇级物流配送站,134个村级物流配送点。依托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积极引进菜鸟物流、京东便民等,提供货物中转、物流信息发布、快递收发等服务,着力打通镇到村“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供销总社、邮政公司、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三)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1.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下沉供应链。鼓励本土商贸流通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实现线下线上融合发展。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以市电子商务物流中心为支点,依托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立工业产品、日用品、快消品、农业生产资料分销体系,下沉农村市场,提高企业供应链源头采购、统一配送、末端分销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2. 整合供货端,整合改造公共仓。依托靖江市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改造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公共仓,将商贸物流与快递配送相结合,努力实现统仓共配,降低配送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总社、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四)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

建立以第三方培训机构和电商龙头企业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开展电商各类人才培训。培训相关从业人员3000人次以上,其中普及培训2000人次以上,电商高级技能人才培训500人次以上,跨境电商人才培训250人次以上,新媒体直播人才培训250人次以上,孵化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5名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五)构建电商对口消费协作机制

整合本土商超、农贸市场等商贸流通主体,通过集需、集采的方式对口帮扶永寿县农特产品销售。探索建立“帮扶地区+商贸流通主体+电商”模式,辐射带动对口帮扶地区农产品异地销售。整合靖江优势资源,鼓励电商企业帮助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实现就业。整合我市农产品龙头企业,探索“一企一村”结对帮扶,建立“龙头企业+薄弱村+电商”模式,引导薄弱村建立优势产业,辐射带动薄弱村农产品本地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人社局、供销总社、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一)项目起步阶段(2021年10月到2022年2月)

对全市电商产业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做好前期准备。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职责。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并按要求报上级部门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3月到2023年2月)

按照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和政府采购程序,确定项目具体承办单位。全面启动项目建设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估体系,对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全程进行动态跟踪和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绩效评价阶段(2023年3月到2023年4月)

依据商务部、财政部相关要求及江苏省中期绩效评估标准,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迎接上级部门组织的中期绩效评价。

(四)整改及推广阶段(2023年5月到2024年12月)

根据绩效评估结果,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总结综合示范项目创建经验,向全市各行各业深化推广综合示范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商务局局长等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靖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指导、审议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各项日常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农村电商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领作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纳入市政府管理考核体系。定期督查评价有关部门、各镇街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完善奖惩机制。规范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

(四)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完善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与项目管理制度,坚持项目公开、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主动接受各级各界的监督。

(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梳理电商创业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靖江市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安排预算表》

靖江市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安排预算表

建设开发市级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

建设改造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

建设改造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

健全优化农村电商品牌服务体系

整合建设农产品溯源体系

完善龙头企业转型升级服务体系

提升“互联网+旅游”综合服务体系

建设改造电子商务物流仓储

整合改造镇级物流配送中转站

整合改造村级物流配送点

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

整合供货端整合改造公共仓

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

构建电商对口消费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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