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农民失地保险政策2020标准

困难职工家庭如何判断?


1.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2.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职工家庭: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职工家庭。认定标准为年度内致困费用(损失)在2.4万元以上造成家庭困难。

有没有简单点的判断方法?


可以按以下公式进行判断: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或者年度内致困费用达2.4万元以上的职工家庭都可以申请。(注:如2022年池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29元/月*人)

救助措施和标准有哪些?


深度困难职工:年度内生活救助标准为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高校(含职业学院)就学的子女助学救助标准为 10 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具体按照当年省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文件执行。医疗救助标准原则上为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互助保障和其他部门救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2万元以上报送省总工会审批。

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具体帮扶标准参照深度困难职工帮扶标准的60- 80%确定,只予单一项目救助,不予多重救助,其中医疗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 1.6 万元。

意外致困职工家庭:根据职工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因困支出总额的15%确定帮扶标准,年度内仅予以单次救助,最高不超过 1 万元。

送温暖:按当年送温暖政策文件给困难职工家庭发放送温暖慰问金。


困难职工家庭救助怎么申报?

1、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向本人所在单位工会进行申报。破产、改制的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向本单位留守处申报;留守处已经解散的,市直职工向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报,各县(区)职工向社区工会申报。

2、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也可以通过池州市职工服务网()直接申报。

本人申请→基层单位工会初审→县(市、区)工会和市职工服务中心审核→信息比对和公示→建档帮扶


申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职工本人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职工本人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3.职工本人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

4.职工本人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收入证明(12个连续月银行流水账单)

5.职工家庭致困原因证明材料(如大病、残疾、子女就学、意外等)

6.职工家庭因困费用证明材料(个人费用需达5000元以上)

因病费用:医疗保险机构出具的医疗结算单、正规医院出具的发票(药店自购药品不计入内)。

因学费用:子女上学产生的费用;

因残费用:因残因病康复治疗以及长期照料的费用(正规机构出具的合理费用发票);

住房费用:职工无房而租住当地人均住房面积以内房屋的费用。

7.职工本人签字并按指模的《池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授权书》

8.《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具体材料可登陆池州市职工服务网,也可电话直接咨询,对符合条件但又无法主动申报的,可以要求具体经办机构上门办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池州市贵池区职工服务中心

东至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石台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青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九华山风景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哪些人可以享受工会帮扶?


听说工会可以申请帮扶救助,请问我可以享受工会帮扶吗?


只要你是职工或农民工就可以享受帮扶;职工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农民工指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与用人单位建立连续 6 个月以上劳动关系且在城市有固定居所的非城镇户籍人员。

哪些人无法享受工会帮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帮扶:


(1)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留学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4)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


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5)已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6)市总工会结合实际认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的仍可享受帮扶但帮扶力度受限:


在城镇具有两套住房或拥有、经常使用各种机动车辆的(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除外)不建立深度困难职工档案;拥有10万元以上机动车辆或在城镇具有两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当地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的不建立相对困难职工档案;拥有20万元以上机动车、具有三套房或豪华住房的不建立意外致困职工档案。


备注:以《池州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暂行办法》为准。


据我所知,现在池州市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是18周岁以上的人群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220元的。

司马麦冬擅长 社保 领域问答

各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分局,有关保险机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财金〔2021〕4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3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就我省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财政部统一安排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通过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工作,增强农业保险产品吸引力,助力健全符合我省农业发展特点的支持政策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坚持积极稳妥。根据我省农业保险发展趋势和广大农户保险需求,在用好用足用活中央财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根据财力状况,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逐步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

坚持自主自愿。实施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地区的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等自主自愿选择保险产品,但不得重复投保。承保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做好保险服务工作。

坚持金融普惠。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同时,允许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集体等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组织集体投保、分户赔付。

坚持创新发展。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过程中,探索建立标准化农业保险运行体系,鼓励各地开发和使用标准化农业保险产品;加强与政府救灾体系协同和数据比对核验,完善农业保险风险区划设计,有效规避道德风险。

坚持风险防控。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的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再保险和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引导广大农民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承保机构应对大灾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能力,形成农业风险闭环管控体系。

(一)实施地区。全省产粮大县分期分批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工作,2021年在35个产粮大县实施,2022年起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详见附件)。每年根据中央财政确定的产粮大县名单定期动态调整。

(二)保障对象。实施地区内全体农户,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

(三)保险标的和品种。保险标的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品种为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共4个险种。

(四)保障水平。为有效规避道德风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障水平不高于相应品种种植收入的80%,其中,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相关数据以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为准。

1.完全成本保险: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险金额暂定为1000元/亩、860元/亩、700元/亩。

2.种植收入保险:原则上,玉米种植收入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700元/亩,具体保险金额由承保机构与农户协商确定。

(五)保险费率。根据各地农业生产风险区划等级,结合产粮大县历年三大粮食作物赔付情况,在充分尊重承保机构精算定价的基础上,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

1.完全成本保险:全省产粮大县分地区分档设置差别费率(详见附件),稻谷完全成本保险费率分别为5.5%、6%、6.2%;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费率分别为4%、4.5%;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费率分别为5.8%、6%、6.2%。

2.种植收入保险:玉米种植收入保险费率参考当地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费率厘定,最高可上浮动20%,具体费率由承保机构与农户协商确定。原则上县域范围内玉米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费率应相对统一。

(六)补贴标准。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补贴比例为央财政45%,省级财政25%,农户自缴30%。玉米种植收入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开展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金额、费率和补贴比例,给予定额补贴(且省级及以上财政补贴金额不高于实际保费的70%),农户自缴比例不低于实际保费的3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对农户(包括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等)自缴保费给予适当补贴。

(七)承保机构。2021年各市已遴选确定的中央财政补贴种植业险种承保机构承保,服务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下一轮遴选时与其他险种一并开展。

(八)保险责任和赔付。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当地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和意外事故等;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波动等导致的收入损失。

1.完全成本保险赔付计算:完全成本保险不得设置绝对免赔额,实施县可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合理的设置相对免赔额(起赔点不得高于20%)。在农户同意的基础上,原则上可以行政村为单位抽样确定损失率。

赔付金额=单位保额×受损面积×生长期赔付比例×损失率。

2.种植收入保险赔付计算:种植收入保险合同到期,当实际收入低于保险金额(目标收入×80%)导致收入损失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赔付金额=(保险金额-实际收入)×投保面积

目标收入=目标价格×目标产量

实际收入=结算价格(实际平均销售价格)×实测亩均产量

农产品相关价格信息,通过采集期货市场或现货市场两种渠道确定。期货市场目标价格、结算价格,分别为保险起保日、保险到期日前30个交易日期货合约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现货市场目标价格、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以约定的县级相关部门或第三方价格采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为准,分别为保险起保日、保险到期日前30日价格信息的算术平均值。

目标产量为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近三年产量的算术平均值;实测亩均产量由农作物成熟收割前通过测产确定。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委托专业机构、遥感测产等第三方机构参与产量测定工作。

以上价格采集、产量确定的方式,由承保机构与农户协商确定,且需在保险单中详细载明。

(九)政策衔接。对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产粮大县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2021年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农业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自愿选择投保产品;2022年起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自愿选择投保产品,但不得重复投保。自2022年起,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地区,原农业大灾保险和补充性商业保险政策不再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工作,要密切关注工作进展,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和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财政部门负责保费补贴资金筹集、拨付、结算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取消的市县级保费补贴资金,全部用于支持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和协助承保机构做好承保理赔、查勘定损、防灾减损,提供农业生产和产量等相关数据,以及宣传培训等工作。金融监管部门负责行业监督管理,指导承保机构做好条款设计、保险服务等业务工作。

(三)强化业务监管。各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持续健全完善对承保机构动态考评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结果运用,要依法严肃查处虚构、虚增保险标的,或者以同一标的进行多次投保等各类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鼓励各地积极运用大数据、卫星遥感等科技信息化手段,对农业保险数据进行交叉验证,提高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优化保险服务。各级承保机构要认真履行经办主体责任,完善内控体系,切实降本增效,严格控制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要加强承保理赔管理,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都要做到宣传到户、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做到不择保、不拒保,不惜赔、不拖赔。要有稳健的农业再保险安排,积极参与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查勘定损标准与规范。

(五)广泛宣传引导。各级有关部门和承保机构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纸、电视、网络、自媒体及政策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发挥专职农险人员和基层协保员作用,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宣传进村、解读到户,引导广大农户特别是适度规模经营农户自主自愿参保,提升知晓率、参与度和监督水平。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对本通知未提及的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等具体事宜,继续按我省现行农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原有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1.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

2.稻谷完全成本保险保额、费率表(分地区)

3.小麦完全成本保险保额、费率表(分地区)

4.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额、费率表(分地区)

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濉溪县、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砀山县、萧  县、灵壁县、泗  县、怀远县、固镇县、淮上区、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颍州区、颍泉、颍东区、寿  县、凤台县、潘集区、全椒县、凤阳县、南谯区、霍邱县、和  县、当涂县、东至县、桐城市太湖县、宿松县

2021年实施35个产粮大县的基础上,新增24个产粮大县:

涡阳县、埇桥区、五河县、颍上县、太和县、天长市、明光市、来安县、定远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含山县、无为市、南陵县、郞溪县、广德市、宣州区、枞阳县、贵池区、怀宁县、潜山市、望江县

稻谷完全成本保险保额、费率表(分地区)

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淮上区、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南谯区、无为市、南陵县

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谯城区、砀山县、萧  县、灵壁县、泗  县、埇桥区、含山县、和  县、当涂县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濉溪县、颍上县、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寿  县、凤台县、潘集区、霍邱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郞溪县、广德市、宣州区、枞阳县、东至县、贵池区、桐城市、怀宁县、潜山市、太湖县、望江县、宿松县

小麦完全成本保险保额、费率表(分地区)

濉溪县、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谯城区、砀山县、萧  县、灵壁县、泗  县、埇桥区、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淮上区、颍上县、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寿  县、凤台县、潘集区、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南谯区、霍邱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含山县、和  县、当涂县、无为市、南陵县、郞溪县、广德市、宣州区、枞阳县、东至县、贵池区、桐城市、怀宁县、潜山市、太湖县、望江县、宿松县

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额、费率表(分地区)

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谯城区、砀山县、萧  县、灵壁县、泗  县、埇桥区、颍上县、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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