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家庭共用医保账户账户每人都要办理吗?

上月开始,我市医保已切换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原来建立的医保历年账户余额家庭共济自动解绑,共济网内的余额已划回原共济人的账户。

与之前相比家庭共济有哪些变化

问:新版家庭共济网与之前相比有哪些变化?

市医保局:原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建立家庭网(家庭群),将自己的历年账户余额划入一个共济账户,供网内家庭成员就医结算共同使用(抵扣个人负担的费用),划入共济账户资金的多少可以由该参保人员自己掌握,也可将共济账户资金划回自己的历年账户。但现在,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只需与家庭成员一对一进行绑定,被绑定人可以直接使用该参保人员的历年账户资金,绑定后只要不解绑,就一直有效。

新版医保家庭共济网还需划转账户吗

问:现在家庭共济网需要划转账户吗?

市医保局:新版本家庭共济网无须划转账户。使用人在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时,先使用本人历年个账资金,在本人历年个账资金不足时,可以直接使用授权人的历年账户资金。

宁波市外参保人员能绑定家庭共济网吗

问:家里有在外地参保的亲戚,请问是否可以绑定家庭共济网?

市医保局:不能!目前,仅支持宁波市内参保人员绑定共济,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近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宁波市以外地区的,目前暂不具备绑定共济条件。

医保通家庭共济网需要重新授权绑定吗

问:这次医保切换到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后原先已在“宁波医保通”APP上组建了家庭共济网自动解绑失效了吗?新版的家庭共济网需要重新组建吗?

市医保局:因医保切换到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我市改变历年账户余额家庭成员共济的原有模式,系统结算停机期间,原已建立的医保家庭共济网统一自动解绑,需要重新授权绑定。

原共济账户的钱重新绑定后是否会丢失

问:原来在用宁波医保通,绑定了家庭共济账户并划了一笔钱给家人。现在用“浙里办”重新绑定后,已看不出这笔钱在哪了,会不会丢了?

市医保局:原共济账户解绑后,账户余额会按原渠道划转个人历年账户。

孩子被父亲授权后还能得到母亲授权吗

问:使用人能被多名授权人绑定吗?比如孩子已经得到爸爸的历年账户授权,妈妈也有很多历年账户结余资金,还能同时授权给孩子吗?

市医保局: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历年个账有结余的参保人员可以分别与一名或多名家庭成员进行“一对一”绑定,将本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单向授权给他们使用,但使用人只能被1名授权人绑定,即只能使用一个人的历年账户余额。如需使用另一人的历年账户余额,须解除原绑定,改为由另一名历年账户有结余的人与他绑定。

奶奶历年账户余额可以共济给孙子用吗

问:之前共济账户奶奶的历年余额可以给孙子用。现在启用新系统了,还能这样吗?隔代需要怎么设置?

市医保局:不可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文件内容:“(五)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因此根据文件精神,奶奶的历年账户资金不能共济给孙子使用。

孩子加入共济账户应该怎么操作

问:以前可以用大人的医保统筹划拨到小孩的医保里,现在听说不用自己划拨了,可以绑定后直接用大人的历年账户余额,请问怎么操作?

市医保局:根据政策规定,只需授权人和使用人进行家庭共济授权绑定,使用人即可直接使用授权人的历年账户资金;具体操作可以由授权人通过“浙里办”手机APP进行绑定,在“浙里办”首页搜索框输入“家庭共济”,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事项,操作家庭共济绑定、解绑,也可以由授权人携带本人及近亲属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就近医保经办机构窗口人工办理。

医保共济账户余额扣费属于全自费还是报销后费用

问:3月1日起,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方式变更后有所不同。A是共济方,B是加入享用共济人员,那B所用医疗费都是扣除A的医保余额。

疑问一:扣除的是A医保账户的历年余额还是算上当年余额?

疑问二:B所产生的医疗费是按B医保政策所享受一定比例报销完所剩余要交的医疗费还是B的全自费费用?(举例:B看病共花费100元,医保报销60元,自费需40元。共济加入A账户后扣除A的是40元还是100元?)

市医保局:在您的描述中使用的是A的历年余额,使用金额是B除医保报销外个人负担部分(按您举的例子是共济扣除40元)。

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是否会影响共济账户绑定功能

问:请问,办理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的,会影响共济账户的绑定功能吗?

市医保局: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不影响家庭共济绑定。

家庭共济账户信息海曙区如何查询

问:请问海曙区有哪些地方可以查家庭共济账户已绑定的信息?地址在哪?

市医保局:可在“浙里办”APP家庭共济模块绑定界面查看历年账户余额与共济网绑定信息,也可前往经办窗口查询(海曙区气象路58号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区块)。

市本级和镇海区共济账户为何无法绑定

问:市本级和镇海区共济账户,父女关系,旧版本可以绑定,新版本显示不在同一区划,无法绑定。请问这是为何?

市医保局:宁波市本级和镇海区可以家庭共济。请您换时间段再通过“浙里办”APP“家庭共济”事项操作绑定。如仍无法成功的,请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您的相关身份信息以帮助解决。

共济账户使用费用现在哪里查询

问:现在医保并入“浙里办”后,想问一下共济账户里每次使用的金额上哪里查看?原先很方便查询,现在一直找不到。

市医保局:目前医保系统从原宁波医保信息系统切换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暂时无法查询家庭共济消费明细。相关优化功能后续会开发上线,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浙里办”APP医保家庭共济操作反馈异常怎么办

问:在操作“浙里办”APP上绑定医保家庭共济系统提示异常怎么办?

市医保局:操作反馈异常请您根据提示检查“参保统筹区”“享受人姓名”“享受人身份证”等必填项填写是否准确;其他异常主要是近期家庭共济网上业务办理比较集中,系统通道拥堵。如您暂无家庭共济就医需求的,请换其他时间段办理;如急需办理的,请至就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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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1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衣宝萱)咨询:哪些“罕见病”纳入我市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起付线标准是多少?

答复:我市将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3种罕见病必需的特殊疗效药品纳入我市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起付线标准为2万元,2万元以上至4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80%比例予以补偿,4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按照85%比例予以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补偿90万元。

咨询:我是烟台的参保职工,目前外派在上海工作,发生急诊能报销吗?怎么办理报销手续?

答复:可以报销。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突发疾病异地就医后,线上可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官网,填写异地急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急诊条件的,系统联动生成异地就医备案信息,参保人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在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线下可在就医结束后,由个人或代办人携带急诊诊断证明材料、住院原始票据和明细清单等资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异地急诊。

咨询: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怎么给亲属绑定自己的个人账户?

答复: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简称“个账共济”)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通过绑定自己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来实现个人账户余额供家庭成员共用。家庭成员可以使用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在常见的生活场景,如医院看病、药店购药时使用,也可以实现省内异地消费,给异地的亲人带来极大的便利。

烟台市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申请设立(变更、取消)个账共济账户。关注并打开“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办事大厅”——“个账共济”,进行实名实人认证后可以建立自己的共济账户并添加家庭成员加入自己的个账共济账户。创建个账共济账户完成后,户主可以点击“修改信息”来修改自己的基本信息,还可以点击“明细”查看收支明细,也可以“添加家庭成员”,还可以对已添加的家庭成员“解除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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