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座下面塑料从中间弯曲,人坐上去后往下塌,怎么办?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被告人*****、*****、*****、徐某某、杨某乙、吴某某、王福龙聚众斗殴事实 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在逃)与丁也丁某某丁某某因琐事产生矛盾后,相约于2010年10月29日在位于吉林市船营区“老船长”酒店门前“谈判”。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遂纠集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在逃)等人持械前往。丁也丁某某丁某某将此事告知朋友张赫张某乙张某乙后,张赫张某乙张某乙与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在通话时发生争吵,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遂告知张赫张某乙张某乙到老船长见面。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赶到后,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持砍刀将张赫张某乙张某乙砍伤,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等人见状也持刀追砍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被张赫张某乙张某乙逃脱。经吉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张赫张某乙张某乙右腿外伤构成轻微伤。 张赫张某乙张某乙父亲被告人*****得知此事后,于当日与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相约到位于吉林市昌邑区的创伤医院四楼413病房(张赫张某乙张某乙住院病房)就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被打一事进行交涉,并指使被告人徐某某、杨某乙纠集他人至该病房“助威”。被告人徐某某遂纠集被告人*****、*****及李金龙(在逃),被告人杨某乙遂纠集被告人吴某某。因在交涉中发生争执,双方于当日15时许在该医院4楼走廊内进行持械殴斗。在斗殴过程中,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先持刀将李金龙胸部及腰腹部刺伤,随后被告人*****、吴某某、*****持刀、被告人徐某某等人用拳脚对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进行围殴,致使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右膝骨折。在走廊内殴斗结束后,被告人*****又指使己方人员将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拖拽至该医院院内进行殴打,其中被告人王福龙使用拳脚对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进行殴打。经吉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右膝部外伤致右股骨内踝骨折,构成轻伤;李金龙胸部外伤致创口长10.2cm,构成轻伤。 二、被告人王福龙故意伤害的事实 被告人王福龙于2014年2月5日0时许,在位于吉林市昌邑区的“飞来经典”酒吧饮酒时,看到酒吧同事王硕王某某王某某因酒吧的营销经理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对其亲吻一事发生争执,上前劝阻而引起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不满,遂二人发生厮打,在二人厮打过程中,被告人王福龙的朋友姜英杰(已判决)见状上前帮助被告人王福龙殴打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并拿出随身携带的卡簧刀将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刺伤。经吉林市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胸背部外伤,构成重伤二级;左手外伤,构成轻微伤。 被告人*****因与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有矛盾,为威吓、教训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而于2011年指使被告人*****、*****及宫某某(在逃)、李金龙等人驾车在位于吉林市昌邑区的哈达湾加油站附近将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的××××××××××××号“帕萨特”轿车逼停,被告人*****、*****等人发现司机并非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后,仍然对司机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进行追打,并要求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转告对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的“警告”。其中被告人*****、*****及宫某某持钢管,其他人用拳脚将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四肢打伤。 被告人*****、葛萧故意毁坏财物的事实 被告人*****因与孟涛孟某甲孟某甲有矛盾,遂产生报复之念,并于2016年5月7日指使被告人葛萧等人将孟涛孟某甲孟某甲驾驶车辆堵截后进行打砸。当日19时许,被告人葛萧驾车在位于吉林市昌邑区的青年路与东昌街交汇路口处将孟涛孟某甲孟某甲驾驶的××××××××××××号“路虎揽胜”牌小型越野客车逼停,与被告人葛萧同去的“大强”等人(在逃)手持工具将孟涛孟某甲孟某甲驾驶车辆砸坏。经鉴定:孟涛孟某甲孟某甲汽车受损价值人民币7000元。 五、被告人*****、张某某非法拘禁的事实 被告人*****为向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索要债务,指使被告人张某某、李金龙、周航周某甲周某甲(不在案)于2013年11月到位于吉林市经开区九站街哨口村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家中,先后将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强行带至被告人*****位于吉林市昌邑区幸福馨苑1号楼1单元2楼右门及该单元4楼中门家中,并对其进行看管。被告人*****在其家中对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进行打骂后,又伙同被告人张某某及李金龙胁迫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跟随其到被告人*****位于吉林市昌邑区延安路附近的公司、“飞来经典”酒吧等地,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18小时。经吉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口唇及牙齿外伤,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被告人葛萧系缓刑考验期内犯罪。 被告人*****系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 公诉机关追加起诉事实:因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与时任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七家子村村长谷长河有矛盾,被告人*****为帮助谷长河威吓、教训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而于2011年指使被告人宫某某、*****、*****等人驾车在位于吉林市昌邑区的哈达湾加油站附近将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的××××××××××××号“帕萨特“轿车逼停,被告人宫某某、*****、*****等人发现司机并非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后,仍然对司机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进行追打,并要求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转告对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的“警告”。其中被告人宫某某、*****、持钢管,其他人用拳脚将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四肢打伤。 被告人*****为在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七家子村竞选村长及承包物业事项上能够“说的算”而指使被告人任某某购买日丰塑料管威吓、教训该村村书记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被告人任某某遂于2015年3月25日驾车载乘其他3人(均姓名不详,外逃)至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位于吉林市昌邑区松江国窖2号楼的家中楼下,待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出现后,车上其他3人分别持塑料管将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打伤,而后被告人任某某又驾车载乘几人驶离。 公诉机关认为针对上述指控,当庭提供了相关证据,并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徐某某、杨某乙、吴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王福龙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葛萧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宫某某、被告人任某某的行为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系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被告人葛萧系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应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辩称:对公诉机关指控其聚众斗殴的事实无意见,但我认为我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对公诉机关指控寻衅滋事的事实无意见,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是我指使的,是葛萧的个人行为,但我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非法拘禁的事实无意见,认罪。

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公诉机关指控*****犯寻衅滋事罪无异议,但事发后*****赔偿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损失人民币2万元,并取得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对公诉机关指控*****指使任某某伙同他人无故殴打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的事实是2016年6月28日*****在接受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时主动供述该起事实,属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对公诉机关指控*****指使葛萧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公诉机关指控*****犯非法拘禁罪的事实无异议,但被害人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欠钱在先,有重大过错,可对*****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辩称:当时徐某某给我打电话去创伤医院是为照顾*****的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我拿刀砍其中一个人的后背了,我认罪。无故殴打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不是*****指使的,我认罪。 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通过阅卷和庭审,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聚众斗殴的构成要件。理由:*****是徐某某通知其到创伤医院看望*****的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目的不是约战斗殴,双方发生撕打也是因为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先砍伤李金龙而临时起意,*****持刀,但现无证据证明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的伤是*****所形成,故*****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对公诉机关指控其寻衅滋事的事实,*****起次要作用,且当庭自愿认罪,可减轻处罚。 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聚众斗殴罪的事实辩称:当天是徐某某通知我到创伤医院护理*****的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我没带刀,看到李金龙与对方的人打起来,我到楼下推对方的人一下,不认罪。对指控其犯寻衅滋事罪认罪。 被告人徐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聚众斗殴罪的事实供认,辩称:当天去创伤医院是*****让我找两个人到医院护理他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没说打仗的事,打起来后我到楼下动手打对方了,认罪。 被告人杨某乙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聚众斗殴罪的事实辩称:我当天去创伤医院是看*****的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看完就走了,没参与打仗,我不认罪。 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杨某乙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理由:杨某乙当天去创伤医院的目的是为了看望*****的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不是打仗,其损害后果与杨某乙无关。如果认定杨某乙有罪,其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被告人吴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聚众斗殴罪的事实无异议,辩称:当天*****给其打电话到创伤医院是为了看望他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双方打起来后我动手了。 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没有证据证明吴某某持械,对伤害后果不应承担责任。吴某某当庭认罪,系从犯,应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福龙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聚众斗殴罪的事实无异议,对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辩称:我没拿刀,被害人的伤不是我攘的,我不认罪。 被告人葛萧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事实无异议,辩称:不是*****指使的,认罪。 被告人张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非法拘禁罪的事实无异议,认罪。 被告人宫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无异议,认罪。 被告人任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无异议,认罪。

经本院审理查明, 一、被告人*****、*****、*****、徐某某、杨某乙、吴某某、王福龙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 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民主村居民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在逃)与吉林市船营区居民丁也丁某某丁某某因琐事产生矛盾后,相约于2010年10月29日在吉林市船营区“老船长”酒店门前“谈判”。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遂纠集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在逃)等人持械前往,丁也丁某某丁某某将此事告知朋友吉林市船营区居民张赫张某乙张某乙后,张赫张某乙张某乙与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在通话时发生争吵,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遂告知张赫张某乙张某乙到老船长见面。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赶到后,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持扎枪将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腿部扎伤。经吉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张赫张某乙张某乙右腿外伤,构成轻微伤。 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被扎伤后遂电话告知其父亲被告人*****并到救治。*****得知此事后,便通过邓宇邓某某邓某某(外号维维)约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和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到商谈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被打一事。当天和被告人*****在一起的被告人徐某某便通过李金龙(外逃)找到被告人*****、*****,被告人杨某乙找到被告人吴某某等人共同到413病房看望张赫张某乙张某乙。当日下午,被告人*****与被告人徐某某、*****、*****、杨某乙、吴某某、王福龙及李金龙在413病房内与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就殴打张赫张某乙张某乙一事进行商谈时,因话不投机,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便持携带的卡簧刀将李金龙腹部扎伤,被告人*****见状便指使被告人*****、*****、吴某某持刀,被告人徐某某、杨某乙、王福龙用拳脚共同对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进行殴打。殴打中致使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右膝被砍伤。经吉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右膝部外伤致右股骨内踝骨折,构成轻伤;李金龙胸部外伤致创口长10.2cm,构成轻伤。案发后,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李金龙均于当日晚报案。 被告人*****系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 上述事实,有在庭审中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破案经过、抓捕经过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等,载明2010年10月29日、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李金龙被攘后分别报案,同年11月16日张赫张某乙张某乙案发后报案。2016年6月28日昌邑分局刑警大队在办理*****非法拘禁一案中,经对*****的犯罪信息进行侦查,发现*****于2010年10月29日因其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被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殴打,遂*****纠集徐某某、*****等人到创伤医院与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持械斗殴,致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轻伤。2016年7月1日将*****抓获,8月4日将徐某某抓获。2016年8月8日接到线索杨某乙在昌邑区幸福小区29号楼内吸食毒品,后将其抓获。同年10月13日将吴某某抓获,李金龙被列为网上逃犯,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李金龙正在抓捕中的经过。 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2010年10月29日16时和22时许,昌邑分局东局子派出所分别接到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李金龙电话报警称在被打,立案后于次日制作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报案笔录,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李金龙经鉴定分别为轻伤,2011年3月10日此案转为刑事案件,并于次日到创伤医院调取涉案的四楼及一楼监控视频并刻成光盘,后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李金龙无法查找此案未结的经过。 3、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在办理*****等人聚众斗殴一案双方被害人案发后均报案,后经鉴定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李金龙的伤均为轻伤,遂分别立二起刑事案件。后对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李金龙进行伤情鉴定报告时,二人所留电话均无法接通,经多方查找未果。后民警调取了案发时的监控录像,但由于查找不到二人故未结案及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在取保期间均改变通讯方式,现正在追捕中的情况。 4、吉林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及诊断书、照片,载明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李金龙之伤分别属轻伤的情况。 5、辨认笔录及照片,载明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辩认*****、徐某某;徐某某辨认出杨某乙、*****辨认出杨某乙的情况。 6、现场光盘,载明案发当日,吴某某在医院走廊拿黑色袋子;*****在医院走廊持刀、吴某某伙同他人拖拽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往外走并踢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一脚及根据徐某某、王福龙供述指认视频内被告人*****等人的情况。 7、2010年10月29日调取录像截图照片,载明经*****辨认系该人持刀并指认*****、徐某某、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在医院走廊里推搡的情况。 8、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2010年10月29日16时许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报案后公安于次日调取现场录像的情况。 9、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载明此案案发后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被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的情况。 10、证人贾伟东贾某某贾某某证言,证实我与*****是朋友。大约在2010年秋天,*****的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被人打住院了,我去创伤医院看望。到时见病房里有*****、李金龙及三四个人不认识。打张赫张某乙张某乙的两个人后到的,到之后他们发生争执,李金龙打对方一巴掌,对方那个人就掏出刀把李金龙胸口攘了,然后*****的朋友们就用刀和拳脚打对方的两个人,拿刀的人应该是*****的朋友,对方的一个小孩腿部被*****的朋友打伤了,当时他在医院缝针了。 11、证人孟宪文孟某乙孟某乙证言,证实2010年10月,我儿子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被*****的手下“刀疤强”带人到旅店把我儿子和他朋友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挟持到。在医院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被20多人殴打,他右腿膝盖、腰部、上身都有刀伤,我是在医院录像里看到的,当时做伤情鉴定了。 12、证人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证言,证实2010年10月29日早上,我朋友丁也丁某某丁某某给我打电话说有个叫“小航”(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的抓了我的一个朋友叫顾原,让我陪他去找小航唠唠,并约好在老船长门前见面。我到老船长酒店门前,见丁也丁某某丁某某被两个人架在中间,我刚要过去,就从老船长北面出租车上下来一个小子,拿把扎枪,边跑边喊不许动,他上来就扎我一扎枪,扎在我右大腿处,当时就出血了,我就打车到创伤医院住院了。当天下午,我爸*****和他司机徐某某及我爸身边的小兄弟陆续来到医院,我记得有小龙(李金龙)、*****、徐某某,其他人不认识。后来,我爸*****的朋友叫“维维”的领“小航”和另一个男的来到我的病房,我爸问他们事情经过,为啥打仗,我爸让他们出去,我听到外面走廊里有扑通打仗的声音,不一会“小龙”的肚子被扎伤了,其他的我不清楚。 13、证人邓宇邓某某邓某某证言,证实我别名叫维维。大约五六年前的一天早上,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给我打电话说他把*****的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打了。过一会,张赫张某乙张某乙给我打电话把我骂了,我也没吱声。大约过了一个小时,*****给我打电话问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是干什么的,并通过我找的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和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说唠唠这事。过后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打电话说*****让他到创伤医院唠唠,问我能有事不,我说不知道。然后我给*****打电话求他说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他们小孩不懂事,*****说都是小孩,不能打仗。我到医院时,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和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在病房里站着,房间里有10多人,在谈的过程中,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说了一句话,*****就生气了,让手下的人把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拉出去在走廊里一顿打,我出去见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拿刀靠在墙角,*****的朋友围着他,李金龙躺在地上,*****搜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身上发现也带刀了,就说找你们唠唠,你们还带刀,就生气了,打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一下,他的兄弟就都上去打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和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说拉到楼下打,这伙人就拽着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的腿,架着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把他俩拖到楼下的院内又一顿打,把他俩都打跪下了。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在走廊里时腿就被砍伤了,怎么打的没看见。 14、证人丁也丁某某丁某某证言,证实大约2010年11月的一天,小航(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给我打电话说把我朋友顾原绑了,要跟我见一面。之后我给朋友张赫张某乙张某乙打电话说了这件事,后我俩要去老船长那边上网。我俩到老船长那,对方的十来个人先到的,有个叫“二宝”(刘孝拿着两米多长的扎枪就把张赫张某乙张某乙扎了。我和张赫张某乙张某乙刚到医院小航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们在那等着,之后我和张赫张某乙张某乙去创伤医院。到创伤医院后小航又给我打电话,意思是没打着我还要打我,让我俩在创伤等着。他们到创伤医院楼下给我打电话,我看楼下来了挺多人都拿着东西,张赫张某乙张某乙住院,我就走了。 15、证人宋海军宋某乙宋某乙证言,证实2010年10月29日,李金龙让我和他去创伤医院。到医院4楼的病房里见有六七个人,其中一个人说是谁用刀扎伤他儿子了,有个小子说不知道。后李金龙就和那个小子吵吵,他俩打到病房外,见那个小子拿把卡簧刀攘了小龙两刀,小龙满身是血,我就扶他下楼看病了。 16、证人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证言,证实2010年10月29日早上,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给我打电话说他和一个叫丁也丁某某丁某某的发生争吵,让我帮他去打架,我说我认识丁也丁某某丁某某,给你们说和一下。过了40分钟左右,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给我打电话说到我家楼下了,让我跟着去老船长饭店。我看见车上有铁管子和扎枪,路上,我和张赫张某乙张某乙在电话里发生争执,他骂我,我说小逼崽子你等着。到老船长饭店见丁也丁某某丁某某在门口,我就过去给丁也丁某某丁某某和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相互介绍,这时,张赫张某乙张某乙打出租车到了,后腰上别着一把砍刀,我什么话也没说,拿把扎枪就把他的大腿扎了,扎完我就跑了。扎完张赫张某乙张某乙以后,维维(邓宇邓某某邓某某)给我打电话是不是把一个小孩打了,我说是,他说被打的是*****的儿子,因为*****在吉林市挺有实力,维维让我找*****谈谈。当天下午2点多,维维带我和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到创伤医院四楼张赫张某乙张某乙的病房找*****唠这事,去时我俩怕对方打我们就都带刀了。唠事期间,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嘻嘻哈哈的,和解没谈成,*****就急眼了,让他手下的兄弟把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拽出张赫张某乙张某乙的病房踢一顿,李金龙就搂着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把他拉到走廊里,我见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一转身从身上拿出刀攘在李金龙的肚子上,和小龙在一起的另外一个人叫小建(徐某某)的拿把砍刀砍在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腿上,后*****这伙人有十五六人就上去打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我也冲上去,我俩被*****的手下十多个人从医院走廊打到一楼,又拉到后楼一顿打,把我俩都打跪下了,后来维维说别打了,他们才停手,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被打后被推进手术室,我打车走了。当时在病房张赫张某乙张某乙的父亲*****拉架了,我当时后背挨了一刀,眼睛被打成视网膜震荡。对方打我人中我见过有小建、*****、金龙,那个“刀疤强”我不认识。 17、被害人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陈述,我小名叫“二宝”。2010年10月29日下午,在市创伤医院四楼走廊里,我被一个叫*****的指使20多人把我打了,是因为*****的儿子被打了。当天,我和丁也丁某某丁某某的弟弟发生争吵,后丁也丁某某丁某某给我打电话时我俩在电话里吵吵起来,他约我到老船长饭店找他。后我给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打电话说要和丁也丁某某丁某某打仗,去的路上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和张赫张某乙张某乙在电话里对骂,到老船长后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拿扎枪就把张赫张某乙张某乙大腿扎伤了。下午,有一个外号叫“维维”给我打电话说他大哥*****的儿子被人打了,让我帮着找“小雨”。后来*****那方四个人开车来旅店找我,我领着他们找到“小雨”对象,我们就一起到的创伤医院。我到四楼413病房见有十多个人,走廊里也站满了人,*****问我“小雨”呢,我说没找到,*****就骂我,后指使他屋里的那些兄弟说把这小子拖出去砍他一顿,让他不老实说话。我说没说谎,*****又骂了我几句,我就被这些人拖出病房,在走廊里这些人有拳脚把我一顿打,后有个叫刀疤强的拿刀砍我后背一刀,旁边一个人说砍他啊,刀疤强说大哥发话了砍死他,我见这个人拿尖刀上来我抢下刀抡了两个,不知道伤到谁了。这时有个人拿砍刀把我右腿膝盖处砍了一刀,我就倒地上了,他们这帮人上来踹我十多分钟,还有人拿棒子打我头部。等我清醒过来发现我被这帮人拖着从四楼一直到医院外面的一个角落里,继续打我。后来叫*****过来打我,还踩我伤口处,这帮人又把我一顿打,*****让我跪下给他磕头,后来把我拖到医院内让医生给我缝的针。他们还吓唬我不让我报警,我家属来后我当天16时报的案。 18、同案人李金龙陈述,证实2010年10月29日下午,我朋友“小亮”说我哥*****家的孩子被人扎伤了,扎完还聚集30多人到创伤医院一顿吓。我接电话就接“小亮”打车到创伤医院四楼413病房。进屋后有人问屋内的一个20多岁的小子是谁把*****的儿子扎了,那小子说不知道,我就骂他,说你打人还说不知道,*****说你俩出去吵吵,我俩就出病房了。我出来挺憋气上去打那小子几炮子,这小子拿出刀就扎我胸口一刀,扎我第三刀时我就倒下了,屋里的人就把我拽进病房,后来下楼治的。 19、被告人*****供述,2010年10月29日早上7点左右,我在松原要账,我儿子打电话说他被人打坏了,我马上给我在吉林的几个朋友打电话让他们领我儿子到创伤医院看病。大约8点左右,我有个叫“维维”的朋友给我打电话说打坏我儿子的人他认识。9点多,我朋友贾卫东给我打电话说在创伤医院楼下来了10多个人,我说等我回去再说。大约11点左右,维维打电话说他朋友叫晓航的要给我打电话赔礼道歉,我说你让他给我打电话吧。大约过了40多分钟,那个叫晓航的打电话给我,非常诚恳的给我道歉,他在电话里说确实不知道因为啥,是二宝(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叫他去的。下午2点多,我到吉林后先告诉维维我回来了,维维说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要跟我见面,我就给晓航打电话,说我去医院看孩子,如果要见面你来医院找我。我到创伤医院我儿子的病房大约20分钟后,晓航就上来了,带了个叫“二宝”的,我问他俩为什么打我儿子,那个叫二宝的告诉我说他是帮一个叫小雨的来打仗,具体因为什么不清楚。这时候二宝在病房门口和李金龙吵吵,我听到挺烦,就告诉他俩出去吵吵,他俩刚出去,我听见门口打起来了,我出去见那个叫二宝的拿个卡簧刀正在那比划,还有一个小子拿挺长的一把砍刀,我发现晓航包里有刀就生气打晓航一个嘴巴子,晓航当时就跪地上说他错了,不应该带刀。这时李金龙从屋里出来,身上全是血,后我们这伙人拽着二宝顺楼梯往下走,二宝当时说他腿坏了,走不了。一出医院门口就跪地下跟我说别让他们打他了,我说我儿子被你们打坏的事我可以不追,但是你来医院看我儿子还把我朋友扎两刀,他说赔钱。这时我看到二宝的腿在淌血,我就告诉我朋友们带他去看病了。在创伤医院打仗时在场的有贾卫东、杨某乙、小剑(徐某某)、小二、维维、小涛,其他叫不上名,拿刀的人我不认识,是我司机小剑(徐某某)的朋友。 20、被告人*****供述,2017年8月5日供述,我是通过徐某某认识*****的。2010年10月一天8点多,徐某某给我打电话说他大哥*****的儿子被人打了,在创伤医院,过一会让李金龙找你,你俩一起到医院,打*****儿子的人也来医院。到医院,我在一楼等徐某某,李金龙去病房了。大概四十多分钟后,*****和徐某某、杨某乙一起到的医院,我们四人一起去的病房。到病房徐某某跟我说让我去找打张赫张某乙张某乙的“二宝”(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我在下午把“二宝”的女朋友带到医院,这时病房里就有八九个人了,我听说李金龙被攘了,就照顾他了。当天在吉林市昌邑区创伤医院,李金龙给我打电话说他朋友挨打了让我去看看。我到医院拿刀和对方的人发生殴斗,刀是谁拿的我不知道。我们这方有*****、徐某某、李金龙,杨某乙也在场,他当时还给张赫张某乙张某乙钱了。录像中有*****、*****、王小二(王福龙)、徐某某,另几个不认识。经看录像截图指出穿夹克中间部分带白色横杠,有字母的人是*****,当天我拿刀了。 21、被告人*****供述,我是通过徐某某认识的*****。2010年秋天,徐某某给我打电话说*****的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被人打了,让我去创伤医院看看。我到后见*****、李金龙、徐某某、*****在病房,后来小涛(吴某某)和几个人也陆续来了,我没注意小涛拿什么了。大约过了1个小时,来两个20多岁的小孩,其中一个叫“二宝”(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的,他就是打张赫张某乙张某乙的人。他俩来我就跟着进屋了,李金龙问是谁打的张赫张某乙张某乙,二宝说是他,李金龙上前就打二宝头部一下,后他俩就撕巴出病房,我就跟着出去了。刚到走廊,二宝从袖子里拿出一把刀就刺李金龙胸口一刀,我们这边人看到李金龙被攘他,就都上前打那两个人。事后,我通过录像看是*****拿刀砍对方的人了,当时很多人动手了,我踹对方的人一脚,打他头部了。 22、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及拘留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3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4日被逮捕.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9月26日被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因漏罪,于2016年10月25日被公安机关从吉林江城监狱解回,因犯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于同年12月22日被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又因发现*****有余罪,于2017年2月13日将其从吉林市江城监狱解回至吉林市看守所的的情况。 23、被告人徐某某供述,2007年我在飞来酒吧当保安经理,李金龙、*****在酒吧打工,他俩通过我认识的*****,后来我给*****当司机,他给我开资,后到他扶余的工地帮他管理,当时在工地帮*****干活的兄弟还有叶大明、王二小,*****挺赏识李金龙的,李金龙就留在*****身边帮他做事。大约2010年10月聚众斗殴的事是因为*****的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被人打了,*****让我去的创伤医院。我们这伙有*****、李金龙、王福龙、吴某某、*****,我记得是*****拿刀了。那天,我和*****在松原要账,他儿子打电话说被人打了,我俩连夜赶回吉林。天亮时我俩到创伤医院看他儿子。到病房看有*****的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杨某乙,*****到后就让他儿子约对方的人到创伤医院谈谈。大概9点多,杨某乙看到楼下来了10多个对方的人,*****就让我和杨某乙找人过来打仗,我就找了李金龙,李金龙找的*****、*****(小胖),杨某乙也打电话找了六七个人,有一个叫王二小的,其中一个人又打电话让小涛的拿着东西过来,后来小涛拿了一个包,里面有刀和棒球棒子,我们这边就有10多个人了,还有一个叫’小涛”的,他俩其中一个人拿刀了。后来对方上来两个20多岁的小孩,都背着挎包,进屋他俩就和张赫张某乙张某乙骂起来,*****让我把他俩拽出病房,李金龙就把一个人拽到走廊,对方那个小孩(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小名二宝)拿出一把卡簧刀刺了李金龙胸部一刀,腹部一刀,李金龙就倒地了。对方的另一个人也拿出刀,杨某乙的兄弟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和棒球棒子,把这个人打跪地说服了,我也上前用拳脚打了。在殴斗中,二宝的腿是我们这方有人拿刀砍的,一个人鼻子被打出血了。我们打了二三分钟,有人喊警察来了,*****说你们赶快走,杨某乙找来的人就走了,我和杨某乙把李金龙送到11楼治疗,后来警察来没找到我们这伙人就把录像调走了。我们这伙人中*****和*****拿刀动手了,还有人拿刀了,杨某乙动没动手忘了,拿刀叫“小涛”的身上有纹身。这些刀是一个叫“小涛”(吴某某)的用黑色兜子装着背到医院的。经看视频穿夹克中间部分带白色横杠,有字母的人是*****,他是李金龙找来的,*****在医院走廊里拿刀并且砍人了,砍没砍到不知道,他在出门时踹了对方一个人一脚,拎黑色兜子的人应该是吴某某,兜子里装着刀。还看到是李金龙打“二宝”(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二宝”拿刀还手。另看案发当天视频截图指出*****拿刀,吴某某拿刀,他身上有纹身。 24、被告人杨某乙供述,我和*****是2001年在看守所认识的。出来后我给他看工地,他给开资。*****手下的兄弟有李金龙、*****、小二、徐某某,我们在飞来酒吧认识的。2010年10月29日,我没有因为*****的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被打到过创伤医院。另庭审供述到创伤医院是看望张赫张某乙张某乙并给他送钱,没参与斗殴。 25、被告人吴某某供述,2010年10月一天,*****跟我说他儿子打仗受伤了,让我去医院看看,*****把对方约到医院谈判,谈判过程中*****生气了让手下把对方拽出病房殴打。是当天下午2点多在创伤医院的四楼打的。我们这方参与斗殴的有*****、*****、徐某某、杨某乙、李金龙、王福龙,其他人我不认识,当时*****、李金龙拿刀了,刀具体是谁拿的不知道,我到病房看见角落里有一个黑色兜子,我看到刀把了,几把没看清,对方有一个叫“二宝”的,有一个叫晓航的,也拿刀了。我在2003年给*****当过两年司机。大约在2010年秋天一天下午,因为*****的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被人攘了,*****把对方约到创伤医院谈判,谈判过程中*****生气了让手下把对方拽出病房打了。当天是杨某乙给我打电话说*****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让人攘了,杨某乙说他和*****也往医院赶,让我去创伤医院,*****是要跟对方谈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被打的事情。我到创伤医院在一楼遇见*****,到四楼病房见*****、李金龙、徐某某、杨某乙、王小二(王福龙)及还有对方两个人在病房,他们谁叫去的我不知道。*****进屋就问谁攘的他儿子,对方中等身材的人说是他攘的,*****看那个小子晃晃荡荡的,就让李金龙揍他一顿。李金龙就拽着那个小子往病房外走,对方就掏出刀把李金龙胸部攘伤了。之后*****、徐某某及两个我不认识的人一起上去打对方两个人,当时*****和李金龙拿刀了,对方一个人左腿被砍伤,应该是*****砍的,是我取轮椅推他到一楼看病的。当天,徐某某、*****、李金龙是谁叫到医院的我不清楚,杨某乙是否动手我没注意,我看到他给张赫张某乙张某乙钱了,能有1000多元。经看视频截图是*****右手持刀,拎黑包的人不是我。当天我始终跟在*****后面,他没动手,我也没动手。 26、被告人王福龙供述,我是*****的小兄弟,给他看工地,他给我开资,他身边的小兄弟还有*****、徐某某、吴某某、李金龙。2010年时*****的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被打,我去医院看望,是谁叫我去记不清了,我到后见有一帮人在门口站着,李金龙受伤了。录像上空白条衣服的是我,当时我正打对方两个人,我认识吴某某,他当天穿黑色衣服,领子是白色的,走廊里拿刀的是*****,挥刀砍“二宝”的是*****,图像中还有一个人姓杨,他是跟*****一起的,绰号叫“小胖”,(*****)他也拿刀砍“二宝”了,徐某某拽“二宝’往外拖了。 27、被告人葛萧供述,*****的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被打的事我是听杨某乙说的,因被打当天杨某乙给我打电话问我干什么,我说陪*****的女儿上课,他说没事了。第二天我听说*****的儿子被打了,我猜杨某乙是要找我去医院。 28、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未查到杨某乙、*****前科判决的情况。 上述证据,业经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告人*****、徐某某、被告人杨某乙及其辩护人、被告人吴某某及其辩护人、被告人王福龙质证,均提出异议。本院认为,公诉机关当庭提供的上述证据均是侦查机关在依法调查此案时所调取的证明材料,其来源合法、可靠,证明内容真实、客观,应予采信。但公诉机关依据上述证据指控被告人*****、*****、*****、徐某某、杨某乙、吴某某、王福龙犯聚众斗殴罪,证据不足,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人*****指使被告人*****等人到创伤医院的目的是为了与对方殴斗,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之伤系在创伤医院病房内因与*****的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被打一事进行商谈时,因李金龙与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发生争执,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先持刀将李金龙砍伤,后*****便指使*****、*****等人对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宋晓航宋某甲宋某甲进行殴打,殴打中致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受伤。被告人*****、*****、*****、徐某某、吴某某、杨某乙、王福龙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特征,故应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徐某某、吴某某、杨某乙、王福龙定罪处罚。 被告人杨某乙的辩护人当庭提供了案发现场视频截图照片若干,证明杨某乙是后到创伤医院,没有参与殴打的情况,业经公诉机质证,本院不予采信。 二、被告人王福龙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 被告人王福龙于2014年2月5日0时许,在吉林市昌邑区的“飞来经典”酒吧饮酒时,见酒吧的营销经理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对同事王硕王某某王某某亲吻一事发生争执,便上前劝阻而引起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不满,遂二人发生厮打。在二人厮打过程中,被告人王福龙的朋友姜英杰(已判决)见状上前帮助被告人王福龙殴打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并拿出随身携带的卡簧刀将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刺伤。经吉林市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胸背部外伤,构成重伤二级;左手外伤,构成轻微伤。 被告人王福龙于2016年10月26日在本院开庭审理同案犯姜英杰故意伤害一案时,主动投案。 民事赔偿部分,同案犯姜英杰和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经济损失人民币12万元。在审理中,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 上述事实,有在庭审中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案件的提起及破案经过,2014年2月5日凌晨,因被害人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在昌邑区飞来酒吧亲前女友王某,后与王福龙发生口角,王福龙遂拿啤酒瓶打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头部两下,后与姜英杰等人将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殴打,致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重伤二级。2016年10月26日,在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姜英杰故意伤害一案时,一名男子主动向法庭说明自已是涉案人员王福龙,公诉人联系公安机关民警将王福龙带回公安机关的情况。 2、辨认笔录及照片,载明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辨认王福龙、姜英杰为案发当日用刀将其扎伤的男子、被告人王福龙辨认张振洲张某丁张某丁、张振洲张某丁张某丁辨认姜英杰的相关情况 3、吉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及伤情照片,载明被害人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胸背部外伤,构成重伤二级,左手外伤,构成轻微伤的情况。 4、本院刑事判决书,载明同案犯姜英杰在本院审理期间,其亲属赔偿被害人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万元,被本院判处缓刑的情况。 5、证人李海洋李某甲李某甲证言,证实2014年2月4日23点多,我在飞来经典酒吧上班时,看到一帮人从酒吧时往前厅走,王二小(王福龙)和我们店里的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在酒吧门口互相撕扯,后又上来一个胖子和周航周某甲周某甲,他们一起上去和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打起来,没打几下,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就从人群里出来走了。 6、证人张振洲张某丁张某丁证言,证实当天是姜英杰和王福龙一起打张明建,王福龙没拿刀。2014年农历正月初五凌晨,我自己去昌邑区飞来酒吧玩,我在大厅的迎宾台那坐着,当时酒吧的营销经理乐乐也在那站着,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从酒吧里出来上前亲了乐乐一口,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把乐乐按倒,我把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支开骂了他几句。这时王福龙从酒吧出来问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一个男的怎么打一个女的,他俩又吵吵几句,被工作人员拉开。后来我看见酒吧门口围一群人,有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王福龙、还有一个叫小杰(姜英杰)的,他们就撕扯在一起,撕打中小杰从裤兜里拿出卡簧刀从正面捅了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两刀,王福龙等人就把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打倒了。 7、证人张超张某戊张某戊证言,证实我是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朋友。2015年2月5日凌晨左右,我在金顶歌厅上班时接到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电话说和乐乐(王硕王某某王某某)吵架了,有人拉偏架把手机摔坏了,我就过去找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到后我看到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被10多个男把他打出酒吧到前台,身上有血,他说被人给攘了,我没看见是谁攮的。 8、证人王硕王某某王某某证言,证实我和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以前是对象,现在是同事。2014年2月5日0时许,我在飞来经典酒吧前台旁边,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喝多了过来亲我一下,我踢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一脚,他推我被王福龙分开了。后来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被一帮人推出酒吧,其他就不知道了。 9、证人周航周某甲周某甲、刘锐刘某乙刘某乙、张峻炜张某己张某己证言,证实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与王福龙、姜英杰发生厮打的经过。 10、被害人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陈述,我是飞来吧的销售经理。当天在飞来酒吧吧台,我亲前女友王硕王某某王某某(乐乐),她就踢我,我也踢她,王福龙在旁边拽我,我的电话掉地上,王福龙就进酒吧了。我换衣服时在6号包碰到王福龙,我说小哥弟弟差什么了,王福龙骂我一句,然后拿啤酒瓶子打我脑袋,我也踢他一脚,然后被保安拉开到酒吧前台,王福龙和一帮人跟出来,我们骂他们几句,王福龙上来就打我,之后拿把刀扎我前胸一刀,他边上一个男的也拿刀扎我前胸一刀,然后我们上医院了。 11、同案人姜英杰供述,2014年的农历正月初五,我和王福龙及他的两个朋友一起到飞来吧玩。在飞来吧遇到了张振洲张某丁张某丁和周航周某甲周某甲。我们就在一起喝酒。喝了一个多小时,王福龙不知道去哪了,过会王福龙回来了,我看了表情挺不高兴的。这时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过来就冲王福龙吵吵,并用额头撞了王福龙一下,王福龙就拿起桌上的酒瓶子打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头一下,他俩就打起来,我们就把他俩分开了。过了10分钟左右,我看见王福龙和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打起来,我冲过去和王福龙一起打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王福龙用拳头打,我拿出别在腰上的卡簧刀扎了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几下,扎在哪里记不清了,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就跑出酒吧了,我们几个就跑了,后我把刀扔松花江里了。 12、光盘1张,载明案发当日王福龙殴打张明健张某丙张某丙的情况。 上述证据,业经被告人王福龙质证,提出异议。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所举证据均是侦查机关依法调查此案时所调取的证明材料,其来源合法、可靠,证明内容客观、真实,本院应予采信。 三、被告人*****、*****、*****、宫某某、任某某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 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七家子村村民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与时任该村村长谷长河有矛盾,被告人*****为帮助谷长河威吓、教训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便于2011年夏季的一天指使被告人*****、*****、宫某某及李金龙(外逃)等人驾车在吉林市昌邑区的哈达湾加油站附近将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的××××××××××××号“帕萨特”轿车无故逼停,被告人*****、*****、宫某某等人发现司机并非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后,仍然持钢管无故对司机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进行追打,将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四肢打伤,并要求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转告对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的“警告”。 案发后,被告人宫某某于2016年7月7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事发后,被告人*****赔偿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元。 被告人*****又为了其能在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七家子村竞选村长及承包物业事项上能够“说的算”而指使被告人任某某购买日丰塑料管欲威吓、教训该村村书记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被告人任某某遂于2015年3月25日驾车载乘其他3人(均姓名不详,外逃)至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在吉林市昌邑区松江国窖2号楼的家中楼下等候。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出现后,被告人任某某伙同车上其他3人分别持事先准备好的塑料管无故将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打伤,而后被告人任某某又驾车载乘几人驶离现场。 案发后,被告人任某某于2016年6月28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审理中,被告人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放弃民事告诉。 上述事实,有在庭审中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受案登记表,载明2015年3月25日被害人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被人用日丰管将头部打伤后报警的情况。 2、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宫某某、任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的情况 3、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在办理*****、杨某乙、*****等人涉黑一案中,发现*****有多起寻衅滋事行为,其中殴打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在天圣宾馆贴大字报的行为已被新建派出所、延江派出所受理为治安案件,拘留*****时,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及聚众斗殴,在对其刑拘时按寻衅滋事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未填写聚众斗殴,2016年8月26日,昌邑区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对其批捕,后因查实*****两起寻衅滋事行为不构成多次寻衅滋事,故未对寻衅滋事立案的情况。 4、证人谢志远谢某某谢某某证言,证实大约2015年4月的一天,我找任某某玩,他说要去四中对面的小区打一个人,我就跟着去了。到地方快8点了,我们就在车里等着,小旭和另外两个男的就下车往小区里去了。过一会,他们三个人回到车上,我们就走了。 5、证人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证言,证实2011年我举报过村长谷长河,谷长河为报复我就找张洪军(*****)打我,但几次都打错人了。有一次是2011年上半年一天,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开我的“帕萨特”车去哈达湾加油,后来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打电话说在加油站附近被人拿铁管子打了,都追到江里面了才走。当时也不知道是谁打的,后来想起来那些人是打我的,因为当天我开车回村里的路上被一辆白色无牌捷达车差点别到沟里,当时没注意,后来想应是张洪军找人打的。2015年初,张洪军要承包七家子村的物业和西山林场,我们村里不同意,村书记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也被打了。 6、被害人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陈述,2015年3月25日8点左右,我从家里(昌邑区松江果窖2号楼)出来,正在扫车上的灰,就看见三个年轻男子戴着口罩,每人拿着一米长的日丰管奔我过来,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顿打,都打的头部,我问他们为什么打我,其中一人说你不知道怎么回事呀,其余没说,我当时脸被打肿了,额头上有两个血口子,牙齿松动,我就报警了。我被打是我当代理村长时张洪军(*****)找过我让我和他签订关于我们村回迁物业的协议,我没同意。我觉得是原村长谷长河那帮人指使的,因谷长河的姑父于洋、杨文新和张洪军(*****)关系很好。 7、被害人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陈述,2011年夏天的一天下午4点左右,我借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的车到哈达湾加油站出来,刚走到冀东水泥厂门前时,一辆无牌照白色捷达车从我车的左侧强行别在我的车前面,司机下车,我也下车了,这时白色捷达车下来一个20多岁的男子拿着一米多长的钢管就奔我过来,我还上前跟他撕把一下,车上又下来3个拿钢管的人,我害怕往江堤跑,他们5个人持钢管在后面追我,我顺着江堤跑陷到淤泥里跑不了了,这时对方的5个人撵上我,用钢管打我的四肢,共打了我四五下,后这些人什么也没说就跑回江边的道上了。当时我四肢都被受伤了,没伤到骨头,我不知道对方是谁,发生我这个事后我听说一个叫张洪军(*****)的人又找人到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家打的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后来被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的儿子打了。事后,*****赔偿我2万元钱。 8、被告人*****供述,我通过徐某某认识*****的。2009年左右,徐某某打电话让我找李金龙去,找到后李金龙告诉我大哥(指*****)让我们去七家子村教训一个人,说这个人总给大哥找麻烦。过一会,小明(宫某某)拿着一个塑料袋子也过来了,里面装着三根镐把,李金龙带着我和小明就打车去七家子村了。在一处煤场的地方,对面过来一辆轿车,李金龙说就是这辆车,我们三人下车,我拿着一根镐把,小明手里拿两根镐把,我们就把这辆车拦下来,当时车里有一男一女,李金龙一看这个开车的男的不是我们要找的人,就问这个男的这辆车的车主哪去了,当时这个男的和我们吵吵几句,我们三个人上去用拳脚把这个男的打了几下,把他打倒了。李金龙告诉这个男的回去和车主说以后我们在这干活别来嘚瑟。我们几个用拳脚殴打的,没用镐把,我们打完人后回到上海路大众浴池跟*****汇报打人经过,*****听说我打人的时候没出力还不乐意了。 9、被告人*****庭审中供述,我与*****、宫某某打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了,我认罪。 10、被告人宫某某供述,2016年7月7日我到公安机关自首,我帮*****干坏事了,因为*****让警察抓了,我来投案。我是通过李金龙认识的*****,平时在他身边混,我管他叫大哥,平时帮他忙乎一些家里小事,他给我点零花钱。2011年的一天,李金龙给我打电话让我跟他出去办件事,我们在上海路大众浴池集合,当时去了5个人,有李金龙、*****、*****及“军哥”。“军哥”开一辆捷达车。上车后,李金龙说要去打一个人,一会到地他把车别停,然后你们打车上的人。我们到哈达湾加油站附近,我们4人拿着事先准备好的钢管就下车了,见有辆深色的车过来,“军哥”就把这台车别停,因为李金龙认识对方就躲开了。我和*****、*****拿钢管冲上去打司机,那个司机往江下跑,我拿钢管追上去打他一下,可能没打着,*****、*****拿钢管上来打他七八下,那个司机说再打就打死了,他俩就停手了。我们回到上海路大众浴池,*****安排人带我们到鞍山避了一个多月。事后,我听*****说是因为七家子村村民动迁的事跟村长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有矛盾,就让李金龙找我们去打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的儿子,我们以为司机是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的儿子,后来才知道打错了。过后我听说*****赔偿对方钱了。任某某也是*****的手下,我们叫他“四哥”。 11、被告人任某某供述,2016年6月28日我到公安机关反映*****违法犯罪的事,我外号叫“小四”。2014年3月,*****是飞来酒吧的老板,我媳妇在飞来酒吧上班,我认识的*****。他别名叫张洪军,认识后我给他看工地,他给我开资,后来他指使我干一些违法的事。2015年正月十五那天,*****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到天圣宾馆找他。我到后*****让我到十一中买点日丰管,并让我带人去打一个人并告诉我等信,我就买了四根塑料日丰管放车里了。大约过半个月的一天,*****让我到天圣宾馆接三个人,我拉着这三个人到松江附近的一个小区侧门口等着。大约晚上7点40分左右,其中一个小孩说人下来了,这三个小孩拿着日丰管下车奔这个人过去,什么也没说就把这个人一顿打,我在车里看见这个人脸被打出血了,但没还手,这三个人打了能有二三分钟就上车了,我拉着他们就走了。途中,我给*****打电话说人打完了,*****说知道了,让我们该干啥就干啥去。我后来才知道被打的人是七家子村的代理村长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让我们打他是因为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和一个姓杨的人竞争七家子村村长,*****为了让姓杨的人能当上村长,他就能在村里挣到钱,才让我带人殴打他的。事后我听说*****赔偿他5000元钱。 12、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吉中刑初字第40号刑事判决书,载明任某某曾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情况。 13、被告人*****供述,2014年冬天原七家子村村长谷长河去世了,我就找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让他帮忙把七家子回迁楼的物业接过来,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不同意,我就让“小四”(任某某)给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送花圈,还让“小四”买塑料管子揍他一顿,我还领“小四”去吉林四中对面小区认的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家。过了几天,“小四”又找了两个人在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家小区附近堵到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用塑料管把他揍了,后来莲花派出所找到“小四”,我出面调解的,赔了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5000元钱,打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的时候我没在场, 因我叔叔谷长河是七家子村村长,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和我叔有矛盾,我就让李金龙等人去吓唬吓唬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当时李金龙找了三四个人,后来听说他们在江边把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的车拦住了,当时盖书德盖某某盖某某没在车上,他们就把开车的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打了,后来知道打错了,我赔偿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2万元钱。 上述证据,业经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告人*****、*****、任某某、宫某某质证,均无异议,本院予以采信。 被告人*****的辩护人当庭提供了被害人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出具的谅解书,证明案发后*****赔偿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经济损失2万元的情况。业经公诉人质证无异议,本院予以采信。 四、被告人*****、葛萧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事实 被告人*****因与吉林市昌邑区居民孟涛孟某甲孟某甲有矛盾,遂产生报复之念,并于2016年5月7日晚,指使被告人葛萧等人将孟涛孟某甲孟某甲驾驶车辆堵截后进行打砸。当日19时许,被告人葛萧驾车在吉林市昌邑区的青年路与东昌街交汇路口处将孟涛孟某甲孟某甲驾驶的××××××××××××号“路虎揽胜”牌小型越野客车逼停,与被告人葛萧同去的“大强”等人(在逃)手持工具将孟涛孟某甲孟某甲驾驶车辆砸坏。经鉴定:孟涛孟某甲孟某甲汽车受损价值人民币7000元。 审理中,被害人孟涛孟某甲孟某甲放弃民事告诉。 被告人葛萧曾因犯诈骗罪,于2016年3月31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系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 上述事实,有在庭审中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案件的提起及破案经过,载明2016年5月7日,被害人孟涛孟某甲孟某甲到昌邑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其驾驶的陆虎车在江湾路被另一辆汽车逼停并对该车进行打砸,经鉴定车损7000元。经侦查葛萧有重大嫌疑。2016年9月4日,公安机关将网上逃犯葛萧抓获。经讯问,葛萧供述因*****与孟涛孟某甲孟某甲有矛盾,遂受*****指使,伙同大强等人持工具将孟涛孟某甲孟某甲驾驶的汽车损坏的事实。 2、鉴定结论,载明被砸车辆车损价值人民币7000元的情况。 3、光盘3张,载明孟涛孟某甲孟某甲乘坐的车辆行驶路线及被砸的情况。 4、证人裘喜龙裘某某裘某某证言,证实2016年5月7日18点多,我驾驶香槟色的路虎揽胜汽车和老板孟涛孟某甲孟某甲从重庆路国土资源局正门的停车场出发,一直沿着青年路走,走到新青年路与东昌街的路一辆土黄色路虎揽胜车逼停。车牌子被毛巾挡住了,从车上下来几个人就砸我的车,我看他们砸车,就左转弯往东昌街开经解放东路到天圣宾馆。到宾馆发现我驾驶的车右后玻璃碎了,前保险杠坏了,右车门有印记。 5、被害人孟涛孟某甲孟某甲陈述,证实2016年5月7日19时许,我的司机裘喜龙裘某某裘某某开车从天津街方向沿着新青年路往家走,我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当车行至东昌街与新青年路附近时,从后边开过来一辆烟色的陆虎车,从右侧把我的车别停了,从车上下来三个人,其中两人拿着棒子,一人拿把大长刀,嘴里骂骂咧咧的,上来就用棒子把我的车右侧的后玻璃砸坏了,车前脸也砸了,我们也没下车开车就跑了。烟色的陆虎车车牌子挡上了,但我认识是张洪军(*****)的车,实际车主是贾伟东贾某某贾某某。我与*****以前是朋友,因为他欠我钱的事发生过予盾。我不认识砸车的三个人,但我见过他们,他们应该是张洪军的兄弟,开车的人是葛萧,我见过他。 6、被告人葛萧在侦查机关供述,我和*****是邻居,以前给他开车。2016年5月的一天下午5点左右,*****给我打电话让我开贾伟东贾某某贾某某的××××××××××××牌路虎车到九中门口等他。我到后*****就让三个人在我车的后备箱拿根木棒上我车了,副驾驶坐的人叫“大强”,其他两个人不认识。后*****让我拉着那三个人到解放大路找孟涛孟某甲孟某甲没牌子的陆虎车,把车拦下来吓唬孟涛孟某甲孟某甲一下。我就开车在解放大路附近找孟涛孟某甲孟某甲的车,当车行至天江小区时看到孟涛孟某甲孟某甲坐着自己的路虎车从小区出来,我们就开车尾随他的车。孟涛孟某甲孟某甲的车开到青年路和东昌街交汇口附近时,我开车加速从孟涛孟某甲孟某甲路虎车的左侧超车,后向右别停了孟涛孟某甲孟某甲的车,他们的车撞在我车的后保险杠了。然后“大强”他们三个就拿木棒下车砸孟涛孟某甲孟某甲路虎车副驾驶那侧的玻璃和车身,我拿锁车的把锁下车,没等砸他们开车就跑了,后我们四人回到北京路找*****说已经把孟涛孟某甲孟某甲的车砸了,*****没说什么,我们四人就散了。当天,*****没在现场,是他指使我们去的。 7、本院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回执,载明2016年3月31日被告人葛萧因犯诈骗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于2016处4月25日交付执行的情况。 8、被告人*****供述,2016年5月7日葛萧开车在彩虹足道附近看见孟涛孟某甲孟某甲的车了,他们知道我和孟涛孟某甲孟某甲有矛盾,葛萧就开车把孟涛孟某甲孟某甲的车别停把他车撞了,他们发生口角,葛萧他们从车拿镐把把孟涛孟某甲孟某甲的车砸了。不是我让砸车的,不知道车哪被砸坏了,葛萧开的车是贾伟东贾某某贾某某的。因为他们知道我和孟涛孟某甲孟某甲有矛盾,他们就替我出头砸了孟涛孟某甲孟某甲的车。不是我指使的,但我认罪。 上述证据,业经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告人葛萧质证,均无异议,本院予以采信。 五、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拘禁罪的事实 被告人*****为向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索要债务,遂指使被告人张某某及李金龙、周航周某甲周某甲(均外逃不在案)于2013年11月22日凌晨4时许,到吉林市经开区九站街哨口村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家中,先后将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强行带至被告人*****在吉林市昌邑区幸福馨苑1号楼1单元2楼右门及该单元4楼中门的家中,并对其进行看管。被告人*****在其家中对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进行打骂后,又伙同被告人张某某及李金龙胁迫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跟随其先后到被告人*****在吉林市昌邑区延安路附近的公司、“飞来经典”酒吧等地,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近18个小时。经吉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口唇及牙齿外伤,构成轻微伤。 审理中,被害人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放弃民事告诉。 上述事实,有在庭审中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破案经过、抓捕经过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办案说明,载明2013年11月23日19时许,在吉林市经开区九站街道哨口村,违法行为人*****指派李金龙、周航周某甲周某甲、张某某以欠账为借口将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强迫带至家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18小时,期间,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被打成轻微伤,后犯罪嫌疑人外逃。2016年6月28日凌晨,昌邑公安分局延江派出所接到辖区内天圣宾馆报案称有人在天圣宾馆闹事,民警出警将违法行为人*****带回延江派出所询问。在询问过程中,发现*****为非法拘禁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遂将该人移交至昌邑公安分局刑警二中队,于2016年7月6日将张某某抓获。经对二人讯问,张某某证实受*****指使与李金龙、周航周某甲周某甲将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强制带到*****家,并对其殴打的事实供认不讳,现李金龙、周航周某甲周某甲正在抓捕中及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被非法拘禁一案于2015年6月8日吉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进行立案侦查的的情况。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载明*****系昌邑区政协八届委员会政协委员的情况。 3、吉林市公安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场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2013年11月24日,该所民警李静新李某乙李某乙给所长杨滔打电话称接到管内居民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报警电话,称其被他人拘禁,要求警察解救。20时许,民警在江北公园门前处将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解救,在场的犯罪嫌疑人李金龙外逃的情况。 4、吉林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场派出所出具的工作所见,载明2013年11月22日21点左右,所里接到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报案称其被绑架、限制人身自由。接报案后,所里迅速组织警力对其解救,并于当晚22时左右在龙潭区江北公园将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解救。当时发现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嘴部出血,其自述两颗门牙松动,右侧下面最后一颗大牙松动,并有出血。目测该人双腿的大腿和小腿有红肿。所里民警见此情况要求其马上就医,后不知什么原因未就医。11月26日上午,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到所配合调查时,民警见该人牙齿已脱落的情况。 5、吉林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及照片,载明被害人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口唇及牙齿外伤,构成轻微伤的情况。 6、辨认笔录及照片,载明张某某辨认李金龙、周航周某甲周某甲及辨认非法拘禁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地点即吉林市昌邑区幸福馨苑小区1号楼1单元4楼中门、2楼右门、火车站东出口附近原飞来酒吧后门处的相关情况。 7、证人闻名闻某某闻某某证言,证实2010年我与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签订过关于他在哨口村承包江边大淮转包200米的协议,后来他违约欠我23万元钱一直不还。2013年5月,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和一个叫张洪军(*****)找到我并跟我谈,最后通过银行退我23万元现金,我就把协议还给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这事就拉倒了。 8、证人伊秀春伊某某伊某某证言,证实2013年11月22日4点30分左右,有人敲我家门,我没敢开。门外的人说是小龙让老马开门。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把门开开,进来三个人,就让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跟他们走,说老大找他。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说不去,他们说*****是黑道上的人,你不去不行,你不去我们回去没法交待,还骂骂咧咧的,后来他们三人硬把老马拽走了。二个小时后,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给我发短信说他被控制了,让我找包片民警李静新李某乙李某乙报警,我就打电话报的警。 9、证人李静新李某乙李某乙证言,证实2013年11月左右,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到机场派出所报警说他被一个叫*****的人敲诈了20多万元钱,我当时给他取的笔录,后来发现不属我们所管辖就没立案。过几天后的一天10点多,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的爱人给我打电话说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让人绑架了,还说是*****手下的人把他带走了。下午3、4点多,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给我打个电话不说话,后来手机就无法接通了。再后来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给我发信息说被*****限制人身自由了,地点在11中附近的小区。在后来二个小时内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断断续续给我发短信,意思是让*****打了,向他要钱,还说买毒品,我答应和他见面。之后,我向所长汇报完就打车到江北公园门口。大概19点多,我看到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从出租车上下来,出租车上还有人,我拿出警官证,问那个人是干什么的,那个人说陪朋友溜达。回头见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不见了,我给他打电话不接。大约过了二十多分钟,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回电话说到他哥了。至于他什么时间到所里完成的报案手续就记不清了。当时他是否受伤因天黑没看清,后来他来所报案说让人打了,牙打松了。 10、证人杨光杨某丙杨某丙证言,证实2013年11月一天,我同事杨静新给我打电话传达所长杨滔的命令,让我和李静新李某乙李某乙到江北公园出警解救被害人,我到现场时人已经走了,后听李静新李某乙李某乙说被害人回家了,被解救了,有一个嫌疑人打出租车跑了。 11、被害人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陈述,2013年11月23日19时我到经开分局机场派出所报案,我被*****的三个小兄弟李金龙、周航周某甲周某甲、张某某绑架了。我认为是*****为了参与我承包的哨口村松花江边的荒滩,因为那里可以采砂,为了经济利益他就想参与进来,我不同意,他就采取了这种恐吓,绑架我的行为。因为我和闻名闻某某闻某某等人承包的事我欠闻名闻某某闻某某钱,*****替我还闻名闻某某闻某某的钱,是民事纠纷,后来我感觉他俩有关系就不要了。2013年11月份的一天早上不到5点,我在九站哨口村的家里睡觉,听见外面有人敲门,声音特别大,我开门看是李金龙、张某某、周航周某甲周某甲,他俩都是*****的兄弟。进屋后李金龙就说赶紧穿衣服跟我们走,老大打电话你怎么不接呢,说话骂骂咧咧的,我不想跟他们去,他们急了,我媳妇也犯心脏病了,我看不去是不行了,我就穿上衣服和他们走了。出门后他们把我带到一台绿色的出租车,我坐在后座的中间,后面坐两个人把我夹在中间,李金龙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就开车往市里走,走到双吉的时候换了一台白色捷达车,到九站又换了之前的那辆绿色出租车,一直开到昌邑区上海路普通人浴池,到浴池又换了*****那台黑色奔驰车(××××××××××××)。途中,李金龙就给*****打电话,*****让他们把我带到*****家(哈达欣苑),到他家小区以后他们把我领到*****家的二楼(当时早上5:50分左右),周航周某甲周某甲就走了,李金龙和张某某就轮班看着我,不让我出去。大概中午11点钟左右,张某某让我上四楼*****的家,进屋以后,张某某站在门口堵着门,*****骂我操你妈给你打电话怎么不接,上来打我脸,踹我肚子,隔五、六分钟打我一次,大概整个过程40多分钟,当时嘴和脸上都是血,牙也活动了,其中有一颗牙过了几天就掉了。期间,我一直想跑也没有机会,并且*****还多次对我进行殴打。*****打我因为想霸占我那个沙场,我不欠*****钱。*****给没给闻名闻某某闻某某23万元我不知道,*****的意思就是想用23万元把闻名闻某某闻某某打发走,他来接手这块沙场。大概中午12点30分左右,他们把我又领到二楼,他们几个吃饭,不让我吃,让我在屋里坐着。吃完饭以后,*****要出去,就让我跟着一起去,还让李金龙和张某某轮班看着我,*****开着黑色奔驰先是拉我去了飞来酒吧。在飞来吧的办公室待了一会又开车把我拉到夜宴后身他的公司,好像是电信公司,就让我在公司待着。他进去大概两个多小时出来的又拉我回到了飞来酒吧,让我在酒吧大厅待着,他去后面的办公室了,待了大概有一个多小时,他又拉我去了火车站东出口的一个家小饭店。*****和他朋友们一起吃饭,让我在最里面的桌坐着,李金龙和张某某看着我。他们吃完饭以后,*****让李金龙去飞来吧后身那个宾馆开个房间,让我去宾馆待着,李金龙看着我。随后李金龙把我带到这个宾馆,当时大概晚上8点多钟了。到宾馆以后,我躺在床上,李金龙打电话联系买冰毒,我趁他不注意,拿手机给我媳妇发了一条短信,问她报警没,我媳妇回信息说给片警李静新李某乙李某乙打完电话了,我就知道报完警了。这时李金龙问我能买到冰毒不,我就想到有机会了,我说问问吧,后我给李静新李某乙李某乙打电话,问他那有冰毒吗,他迟疑了一下说有你来取,我问他你能送来吗,他说送不了要的话来江北公园东侧,我问他有多少冰毒,他说有三个,我就明白是有三个警察了。我就跟李金龙说得去江北公园取货,李金龙同意跟我一起去取货,我俩打车一起去了江北公园东侧,刚下车,李静新李某乙李某乙就过来跟李金龙说他是警察,李金龙就跑了。李静新李某乙李某乙看我脸上和嘴上都是血,让我去医院看看,我说不用,李静新李某乙李某乙就把我送到我哥家,他就走了。到我哥家大概是晚上11点半左右,我一共被*****非法拘禁了17、18个小时。 在拘禁我的过程中*****没有主动向我提出要求,他的意思是想让我同意他参与沙场经营,我要还*****23万元,他不同意,我主动要把200平米荒滩给他经营他没同意,他就想把我整个荒滩霸占,把我挤走。*****没有说过实际威胁的话,除了*****没有人打我。我当时带了两个电话,其中一个小电话我关机藏在裤腿里了,到*****家二楼的时候我媳妇一直给我打电话,张某某让我把电话给他,我就把大的电话给张某某了,张某某把电话关机放他兜里了。晚上他们在吃饭的时候,*****让张某某把电话还给我,下午在*****公司的时候我趁他们不注意把小电话开机,给警察发的信息。 12、被告人*****供述,2013年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卖沙场被人告了,我替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垫了23万元,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半年多迟迟不还钱,打电话也不接,我指使李金龙没事去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家里看看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在家不,金龙去他家好几趟没在。2013年11月一天早上,我让李金龙去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家把他找回来,李金龙去他家找他,还有一个人记不住谁了,把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带到我家。到我家后,我就踹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屁股一脚,又打了他一个耳光,我让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还钱,他说没有钱,还不上。打完他以后我、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金龙到上海路浴池,我就先走了。李金龙过后给我打电话说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被警察接走了。 13、被告人张某某供述,我给*****打工,还帮他开车,他给我开工资。2013年的一天早上4、5点钟,李金龙给我打电话让我跟他去双吉找马明超马某某马某某。我下楼的时候李金龙、周航周某甲周某甲已经在楼下了,我就想到了应该是*****让李金龙叫我跟他去找老马。我们打了一个出租车到双吉附近的一个农村,找到到老马家后李金龙敲门,老马开的门,我们进屋后李金龙说领导找你,你赶快跟我们走。老马一听*****找他,就不太想去,老马说你们先走吧,我今天有事,能不能明天去,李金龙就骂骂吱吱的说你他妈快点的,赶快跟我回去,赶快穿衣服车在外面等着。这时老马的媳妇不让老马跟我们走。李金龙还骂骂吱吱的,老马就答应跟我们去见*****了。从老马家出来后李金龙坐副驾驶,我坐在驾驶员的后面,老马坐在后排中间,最右边是周航周某甲周某甲。6、7点钟,我们到上海路普通人浴池换了*****的奔驰轿车。我们开车到幸福欣苑*****家,他家是二楼和四楼,我们先去的二楼,让老马坐沙发上,我们看着他。过了一会,*****给李金龙打电话让我们上四楼。到四楼后,*****上来就踹老马两脚,都踹腿上了。*****一边踹一边说找你,你他妈怎么不接电话。*****踹完老马后,李金龙在外面把门关上了,我跟李金龙就下楼了。我们下到二楼后还听到四楼屋内还有打骂声,声音很大,我就回到上海路普通人大众浴池睡觉。晚上4、5点钟我回到酒吧,我看到*****和老马在酒吧卡包说话,他俩什么时间离开的我不知道。 上述证据,业经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告人张某某质证,均无异议,本院予以采信。

本院认为,被告人*****因其儿子张赫张某乙张某乙被他人扎伤后在与对方商谈过程中指使多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吴某某在被告人*****指使下持械与被告人徐某某、杨某乙、王福龙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聚众斗殴罪缺乏证据,应按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又指使他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其又指使被告人葛萧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其又伙同被告人张某某等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殴打他人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具有殴打情节,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宫某某在被告人*****的指使下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任某某在被告人*****的指使下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福龙又因琐事分别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轻微伤及一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葛萧在被告人*****指使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某在被告人*****的指使下伙同他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关于被害人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李金龙民事赔偿事宜,现因刘孝林刘某甲刘某甲、李金龙外逃,可在归案后另行提起民事告诉。被告人*****在事发后能赔偿被害人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其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系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并罚。被告人徐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福龙虽然是在旁听同案犯姜英杰庭审时主动投案,但不能如实供述,且庭审中不认罪,依法不能认定自首。被告人宫某某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任某某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葛萧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重新犯罪,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并与新罪并罚。关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观点,本院予以采纳。但依据公诉机关当庭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关于其辩护人提出的*****在指使他人寻衅滋事后赔偿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元,并取得关金龙关某某关某某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的观点,本院予以采纳。关于辩护人提出的公诉机关指控*****指使任某某伙同他人随意殴打周思乐周某乙周某乙的事实是2016年6月28日*****在接受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时主动供述该起事实,属自首的观点,经查,该起事实系被告人任某某于2016年6月28日12时到公安机关投案时所作供述,*****在2016年6月28日的供述无此起事实,在公安机关掌握该起事实后,*****于6月29日12时才如实供述,故此观点本院不予采信。关于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的*****的行为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的观点,本院予以采纳。但依据公诉机关当庭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关于其提出的*****在寻衅滋事中起次要作用的观点,不符合本案的事实与情节,本院不予采纳。关于被告人杨某乙提出的其没参与打仗的观点,缺乏证据,本院不予采纳。关于其辩护人提出的杨某乙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观点,本院予以采纳。但依据公诉机关当庭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关于其提出杨某乙系从犯的观点,不符合本案的事实与情节,本院不予采纳。关于被告人吴某某的辩护人提出的没有证据证明吴某某持械,对伤害后果不应承担责任的观点,缺乏证据,本院不予采纳。关于其提出吴某某系从犯的观点,不符合本案的事实与情节,本院不予采纳。关于被告人王福龙提出的其没拿刀,被害人的伤不是其造成的,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观点,不符合本案的事实与情节,本院不予采纳。关于被告人葛萧提出的其行为不是*****指使的观点,因有在侦查机关依法调取的原始供述,且被告人*****对此起事实表示认罪,故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6月28日起至2022年6月27日止。) 二、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7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止。) 三、被告人*****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先行犯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所判决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3月30日起至2023年9月29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 四、被告人吴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14日起至2019年4月13日止。) 五、被告人徐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8月5日起至2018年8月日4止。) 六、被告人杨某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8月14日起至2018年2月13日止。) 被告人王福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撤销本院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葛萧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的缓刑部分。 九、被告人葛萧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与前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9月4日起至2018年9月3日止。罚金已缴纳。) 十、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7月7日起至2018年1月6日止。) 十一、被告人宫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5月11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止。) 十二、被告人任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6月29日起至2018年6月28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十四份。

难忘的一个人600字作文(精选119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难忘的一个人600字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难忘的一个人600字作文 篇1

  时光匆匆,转眼间,就又是新的一年。去年的沉事,如风拂去;旧年的友人,已化做微风,把旧年的沉事一一带去。

  还记得,我们的第一次碰面,我们是坐在一起的同桌。犹记得你乐天派的性格,扭头对我说了一句话:“额,有笔吗?”“有,怎么了?”我愣是没反应过来你说的这句话的含义,反倒是镇定自若,若无其人似得对你说了这句话。

  你并没有觉得尴尬,倒是对我嬉皮笑脸的又说了一句:“嘻嘻,我没有带笔。”这次,我倒是‘开窍’了,眨巴眨巴眼睛,就以顺风不急掩耳之势‘变’出一根笔:“给”。你挠挠头接过了我的笔,然后咯咯的笑了起来。那个时候,我觉得你是一个大方,开朗的女孩。那个时候,我们是3年级。

  时间依然如流水般,我一直以为我们的缘分可能就此结束了。直到六年级,你与我是一个班级,那时,我们之间的友谊才刚刚开始。似乎很投缘,仅仅半年,我们之间就有了一种说不清的默契。那时候,我经常问你:‘我是不是你的超级好朋友?’你也通常一边满不在乎的抿抿嘴,一边又以一种说不出的语气对我说:‘这问题,你问了几遍呐?我再告诉你一遍,我跟你的关系。那可是天地可鉴,‘几经磨难’。’一般说到这,我就笑了。有时,我不在,你也总是把我挂在嘴边。

  现在,我们已经是初一的学生了,然而,并没有分在一个班级,或许是学习紧张了,所以,我们不像以前一般那么见面就打成一片了。又或许,你现在又已经有了一个可以让你天天挂在嘴边的人了吧。

  发呆时,总会想起你的身影和笑脸,你是否也会记起我呢?难忘的,我最珍惜的朋友‘瑶’。

  难忘的一个人600字作文 篇2

  这世上有许许多多的人让我难忘,可让我最难忘的一个人是她,她的工作并不好,她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奶奶,她满头银发,天天背着个包,向停车人收费。每当她这么做时,我总想;“爱钱如命!”

  可有一件事让我改变了对她的看法。

  那年暑假的一天,我和妈妈去逛商场,可是下起了大雨,我们就在商场门口避雨,看到一个身影手里拿着塑料雨布正往自行车上盖。我定睛一看,啊,那不是管车的老奶奶吗?只见她迎着风,冒着雨,竭尽全力往身上盖,雨布盖了一块又一块。此时,目睹这一切,我深深地感动了,正想着,刮来一阵狂风,呀,不好,老奶奶刚盖好的雨布一下子被风都刮走了,老奶奶忙不迭地再去盖。谁知,风好像故意要和老奶奶作对似的,使尽全身的劲儿,呼呼地吹着。刚盖好的雨布又被刮走了,最后,老奶奶蹒跚着来到一个角落,吃力地搬起几块大砖头,一块块把雨布的四角压好。这下风雨显神通也无法掀走雨布啦!

  风怒吼,雨滂沱,这时,老奶奶全身上下都湿透了,而她却不当一回事似的,只是用手捋了把淋湿的头发。

  看着,看着,老奶奶那瘦小的身影变得高大了。一股尊敬之情在我心中油然升起,我终于明白了,老奶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发挥余热,为大家服务,多为群众做贡献呢!

  现在,每当我碰到这个老奶奶,总是充满尊敬地叫一声“奶奶好!”

  这就是我难忘的一个人,那个雨夜中高大而又渺小的背影将永远烙印在我的心中。

  难忘的一个人600字作文 篇3

  在我的脑海中始终有一个身影至今记忆犹新。

  他有宽宽的臂膀,高大挺拔的身子,走起路来慢悠悠的,他就是我村的一个老人。

  他有三个儿子,两个在大城市中,一个是农民,他都是住在他的农民儿子家里,他的两个大儿子曾经把他带到大城市里生活,但是没住几天,又会回到乡下,过他那悠闲的日子。

  在乡下的日子过得并不是很富裕,他每天都会在村中走来走去,天天最少上一次街,都是步行,我都奇怪,他这样走来走去,到底是为了什么,看到我有一次偶尔听到村中的大人们在议论他:“这个人多傻啊,有两个儿子那么有钱,而他的都是步行我所用的柴木都没有用”。而另一个接着说道:“这并不是他的儿子不给他钱,是他要了不用钱,每天捡些瓶瓶罐罐的去充生活费。”这下我明白了,他竟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此我就特别注意他,他还是像往常一样出门,大师傅中溜达几圈,然后去村后的那个小树林,我跟着进去,想探个究竟,我悄悄地跟在他后面,他还是像往常一样地走丰,此时已是寒冬,树林中寒风萧萧,吹得树梢唿唿响,这里好少的人,此时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可他还是行着坚定的步伐,向林深处走去,我觉得此时路程是如此漫长,就想打退堂鼓,回去吧!但是我的好奇心战胜这个念头,我还不如既往地跟着他。

  到了一个林枝很多的地方,见他停了下来,在地上用眼光扫了一遍,然向向左走了一米多远,艰难地弯着他的腰,在众多树枝当中,瞧了一眼,然后捡起两三根比较干燥,粗壮的树枝,原来他来这么老远就是为了捡几根柴木,我顿时很吃惊,想想他们说的话,原来真是这样。

  他那厚大,沉稳的身影仍在我的脑中时而隐现,隐现。

  难忘的一个人600字作文 篇4

  我读三年级时,一位老爷爷常驻于西门外的一个报亭旁边,编织着各种各样栩栩如生的手艺品。

  那位老爷爷的头发呈银白色,风轻轻地拂过,翻起一阵银色的波浪;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放出耀眼的光芒。在他缝线时,双眼直勾勾地盯着用于编制的线,仿佛想把线看穿。他瓜子般的脸上布满了皱纹,给人以沧桑之感。老爷爷身上总是穿着一套黑色的衣服,一副严肃而不可侵犯的模样。

  他身上最令我敬佩的――是他那异于常人的耐心和忘我的境界。

  一天放学,我特地跑去看了老爷爷。他正在编织一只花蝴蝶。只见,他先是用针缝出个固定的模样。接着,他又用令我眼睛难以捕捉到的速度绕着,缝着。过了一会儿,一只花蝴蝶的半成品被他穿着,缝着,绕着呈现在我的眼前。突然,他停下了,起初我还以为他眼睛累了要休息会儿。结果,我错了。他非但没有放下半成品,身板还一动不动。原来,这次停下是因为出了点差错――打了个结。他绕了绕,又穿了穿,还缝了缝,很好地解决了这个棘手的问题――线打结。他又回到了忘我的境界里。这时一个人来买他手艺品的顾客,叫了叫他。他没有听见似的沉浸在属于他自己的编织世界里,伴随着自我的旋律缝着、缝着。那个人又喊了两声,这位老爷爷仍沉浸于自己的世界里丝毫不在意那位急切的顾客。见状,那个人也只好静静地看着、等着。在过了一段漫长的时间后,老爷爷终于松了一口气,放松腰板。我下意识地看了看时间。啊!20分钟过去了!20分钟里老爷爷动也没动,这种耐心谁有?那一瞬间,我的心不住地震颤。那些看似简单的工艺,竟是要倾注如此多的耐心。

  我佩服老爷爷的手艺,更佩服他那出众的耐心。想到这,眼前的老人在我的心中顿时高大起来。让我久久难忘。

  难忘的一个人600字作文 篇5

  一句句温柔的话语,一个个娴熟的动作,一次会心的微笑,一个一元钱的优惠。这就是让我难忘的人――卖鱼大叔。

  星期六上午,妈妈有急事,让我去买两条黄骨鱼回家。去买之前,妈妈叮嘱我:"你一定要带多点钱去买鱼,卖鱼叔叔起早贪黑的工作,不能让他吃亏!”我愉快地答应了,提着袋子,随手拿了点钱,哼着小曲蹦蹦跳跳地出门了

  不一会儿,我来到了菜市场。这里可真热闹!人山人海,菜品琳琅满目,但任务在身的我目光最终投向角落边的鱼摊。我飞快奔向摊位,选着新鲜肥美的黄骨鱼。不一会儿,我选好了,这时我才发现鱼摊老板已经静静地走到了我的身旁。

  鱼摊老板,是一个皮肤黝黑又高大的中年大叔,一双眼睛像鹰一般犀利,他居高临下地审视着我。我有点紧张,用手指了我要的鱼,小声地说:“叔叔我要这两条鱼,多少钱?”大叔没有马上回答我。只见大叔手起网落,我要的两条鱼已经被大叔网起放到计量秤上,随后大叔用那双沾了血的手拿起菜刀用力的把鱼砸晕,“小朋友,30元。”

  我掏出纸币数了数,只有29元。我顿时心里凉了半截,钱竟然没有带够,鱼已经处理干净了,怎么办呢?我心里七上八下,非常紧张,一向大大咧咧的我此刻颤抖地说:“叔叔,我钱没有带够,还差1元。”

  叔叔微笑地说:“小朋友,少1元没关系,优惠给你就好啦。”只见叔叔利索地把鱼身上的血水弄干净,把鱼放进了袋子里,还细心地在外面多套了一个袋子,递给了我。我接过袋子,想起妈妈的嘱咐,非常内疚地说了声“谢谢”,便匆忙离去。

  这就是我难忘的卖鱼大叔,他那温柔的笑脸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每次想起来心里都觉得暖暖的。下次我还要去他那里买鱼,照顾他的生意。

  难忘的一个人600字作文 篇6

  事情虽然过去很久了,但是他带给我的温暖与感动,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里。

  那是去年冬天,我得了肺炎,要去医院打针。

  这天晚上,突然下了一场雪。早上,路面上结了薄薄的一层冰,由于路太滑,出租车很少,我们打不到车,我和妈妈只好去坐公交。

  等车的人可真多呀!我们好不容易挤进22路公交车,妈妈刷公交卡的时候,刷卡机提示余额不足,妈妈赶紧找零钱,身上的口袋都掏遍了,没有。妈妈又翻背包,可是翻遍了背包,只找到两元硬币,还差两元钱呢!妈妈着急地问公交司机:“师傅,能不能用电子公交卡付钱?”司机漠然地说:“电子公交卡现在还没有开通,没法付。”听司机这么说,妈妈搂着我,摸着我发烫的脸,急的眼里泛起了泪花。我心里也特别着急,真希望能突然变出来两元钱。这时,司机不耐烦地说:“到底有没有钱,没钱就下车!”我的大脑“哄”地一声,感觉全车厢的人都在看着我们,我羞愧不已,赶紧拉着妈妈下车,这时一位身穿黑色的羽绒外套,看起来很干净整洁的中年男人挤过来,手里拿着两元钱递到妈妈眼前,轻声地说:“给,先把钱付了吧。”妈妈接过钱,连声说:“谢谢,谢谢!”妈妈把钱放进投币箱里,转过身来对这位叔叔说:“太感谢您了,我把钱用微信转给您吧。”叔叔连连摇手说:“这点钱,不值得。”妈妈再三要求,叔叔再三推辞,妈妈只得作罢。但是当妈妈回过身来的时候,我看到妈妈留泪了。

  我永远忘不了那位素不相识的叔叔,他就像冬日里射进我心底的一缕阳光。让我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暖,我要向这位叔叔学习,把这份温暖传递下去。

  难忘的一个人600字作文 篇7

  2006年4月11日,她走了,或许永远也不会在回来。那代表着什么?那就代表着正在这一天,我失去了一个让我毕生难忘的好朋友

又是一年中秋节,今年恰逢与十一国庆同一天,节日的氛围更浓了,各家互联网公司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纷纷推出各具特色、各有千秋的中秋月饼礼盒。

如今的中秋月饼礼盒,已经不仅仅是各家公司送给内部员工的福利,它更像是一个比拼实力、财力、企业文化的战场。每家公司都费尽了心思,试图在这个小小的月饼礼盒中塞进更多的花样。那么2020年的中秋月饼礼盒「战场」上,究竟战况如何?孰胜孰负呢?

为了一探究竟,我们四面八方重金收购(求爷爷告奶奶)找来了各大互联网公司月饼礼盒:

又抓来了四位月饼测评官(专业吃货)

热情的白羊座女孩,甜品重度爱好者,这些年在办公室点过的甜品种类,多到能写成一篇《报菜名》

无肉不欢的山西老哥派小星,相比于各种奶黄、流心、水果口味的月饼,更爱咸口的月饼,是万里挑一的不讨厌吃五仁月饼的重量级嘉宾

从小在北京长大的大倪,对甜食不太感冒,却对蛋黄、奶黄这类口味有着忠实的热爱,今年的测评重点将狠狠对准所有沾上「黄」的月饼

要求高到突破天际的康康老师:爱甜食,但是太腻不行;口味淡,但是平淡无奇不行。他的测评理念是:一口就知好坏,拒绝第二口

他们无惧长胖、高血糖、失眠、脱发带来的危害,耗时一周,吃遍22家公司106种口味的月饼,为大家倾情奉献——2020年中秋节互联网公司月饼礼盒大赏!

- 今年的最佳口味奖没跑了 -

今年阿里巴巴的月饼礼盒主题依然是「在一起」,整体外观也成暖色调。今年这个特殊时期,「在一起」的主题与象征团圆的中秋节融合,在这个初秋微冷的天气里多少透着一丝温暖~

除了月饼,阿里的礼盒内部还附带一个需要DIY的万花筒,色块非常漂亮,组装也很简单。眯着眼睛看万花筒内的时候,真有一种回到小时候的感觉。

别看阿里的礼盒外表平平无奇,但月饼的口味的评价却高得离谱。今年阿里月饼的口味有5种:伯爵红茶流心、海盐芝士流心、乳酸菌流心奶黄、双黄白莲蓉、抹茶红豆流心。

几乎每一款都获得了评测官们的芳心,伯爵红茶更是收获了最高褒奖!来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

虽然百度百家号今年的月饼礼盒拉上了奈雪的茶一起联动,但是单从外观上来说,的确是普普通通:除了里里外外都是嫦娥与月兔的嬉戏图,也没什么可以拿出来说的了~

月饼口味清一色的「流心」:法式奶酪奶黄、巧克力流心、蔓越莓流心、紫薯奶黄流心、抹茶红豆奶黄流心、奶黄流心

说实话流心馅的月饼十分考验制作者的水平,要么流心太散容易流出来,要么就是根本没有形成流心,那么「百度百家号X奈雪的茶」表现如何呢?

- 来自长城的「砖头」-

没错,这就是腾讯的月饼礼盒,是不是看着灰扑扑的像一块转头?而这种低调朴素的包装实际上是刻意为之。今年的腾讯月饼礼盒整体设计以万里长城为灵感,是希望唤起更多人关注和保护长城。

盒体本身的手感略显粗糙,呈现青灰色,如同组成长城的砖块。月饼盒的外包装也分别体现了古代长城的元素:烽火台、战鼓、士兵等等。

果仁肉松、奶黄流心、抹茶红豆、红酒蔓越莓以及蛋黄白莲蓉,都是市面上比较常见的口味。值得一提的是,果仁肉松这个口味看起来略显特殊,在众多甜口的月饼之中,立马获得了足够多的关注。

- 满满故宫味道的细节狂魔 -

在合作联名道路上越走越远的故宫这次把手伸向了月饼!今年京东的月饼礼盒正是和这个超级IP联合推出的~一眼看去,满满的故宫元素,怎一个雍容华贵了得。

盒子里也是满满的惊喜:除了月饼之外,还包含了玩偶盲盒、一套果茶和一个玻璃杯「月盏」。我们抽到的玩偶是京东的吉祥物joy,摆出了「识月」的姿态,甚是可爱。吃完月饼还可以泡一杯茶,是不是瞬间有宫里那味儿了?

盒子顶部的背面印上了故宫的全貌地图,从午门到神武门,把整个故宫都装进盒内,不愧是细节狂魔。

不过月饼的口味嘛,实在是有些「独特」,名字还都超「长」:柚见热情果芒果流心饼、乌梅丹桂流心饼、麻薯蛋黄鸡肉松、双椒牛肉饼、石榴蔓越莓饼、金凤梨蛋黄酥。Emmmmm……你确定这双椒牛肉饼真的是月饼吗?

- 真正的赏月利器 -

滴滴的月饼礼盒方方正正,橙色的主体对应了滴滴出行的色调,封面单一个硕大的月球图,整体看起来还挺讨喜。

只要打开滴滴的月饼礼盒就能发现,这不活脱脱一个梳妆柜嘛~上下分三层,最上面是镜子,下面两层小抽屉,坐在它面前,很是有一种「对镜贴花黄」的复古感。

这个小小的月球灯必须吹一波!轻敲底部就能开关灯,一共有两种颜色,虽然亮度不足以照明,但是设想一下:一家人在外赏月时,旁边的桌子能放上这么一个小小的「月亮」,氛围立马爆灯满分~

广式燕窝蛋黄白莲月饼、广式芝士百香果月饼、广式御品佛跳墙月饼、广式宫廷五仁月饼月饼、苏式杏仁金沙酥月饼、苏式奶黄酥月饼、苏式鲜花玫瑰酥月饼、苏式相思奶酪酥月饼总共8种口味,个个名字听上去都很高大上。

尤其是这个御品佛跳墙月饼,佛跳墙都被做成月饼口味了?有鲍鱼吗?有海参吗?有鱼翅吗?能喝汤吗?

- 哈啰提醒您:骑行之后多喝温水-

哈啰出行的礼盒将车轮与月亮结合,中间的图案既是「月亮」,也是可以转动的车轮,不愧是一家移动出行平台公司。

打开盒子内部,哈啰附赠了一个早些年很流行的55°C杯,这个杯子号称100摄氏度的开水倒入杯中,摇一摇就可降温至可饮用的55度左右温水,也算是贴合哈啰绿色出行的健康理念了。

倒入了冒着热气的热水后,使劲摇晃几下,打开后的水温的确刚好可以入口,在众多月饼礼盒的礼品中应该算是最实用的一个了。

哈啰出行提供了四种口味的月饼,分别是:蛋黄豆沙、抹茶流心、奶香椰蓉、蛋黄白莲蓉。这四个口味都是市面上比较常见的月饼口味,单从月饼名称来看似乎没有什么太值得期待的地方,但入口又是如何呢?

- 凭运气盲选口味的月饼「扭蛋机」-

在一众互联网公司的月饼礼盒中,一眼就能找出达达的身影,因为它实在是太大大大大了,单从身形来说,俨然是今年月饼届的「大哥大」。

除了大,今年达达的月饼还紧紧扣住了「潮月而行」的主题,礼盒设计在追逐潮流的路上一骑绝尘:整个月饼礼盒本身就是一台扭蛋机。


只要将礼盒背后的塑料隔板抽出,就会掉落一个扭蛋,扭蛋内自然装的就是月饼了~而更令人惊喜的是,六个扭蛋中,还有两个装的竟然是达达官方设计的小饰品,不禁让人有一种盲盒开出了隐藏款的小激动。

除此之外,这次我们拿到的媒体伙伴版本,还附赠了一套达达和LAMY联名的钢笔套装,包含达达快送和京东到家的主题笔帽。嗯~这波安排是真的超给力!

达达的月饼包含了四种口味:红酒蔓越莓、抹茶红豆、奶黄流心、巧克力奶黄,都是偏甜口。奶黄算是现在的月饼里相对常规的口味了,让人最期待的应该是红酒蔓越莓了,不知道红酒+蔓越莓是怎样的一种混搭?

- 带前置摄像头的月饼?-

vivo的月饼礼盒外观呈深蓝色,主题是「奔向月球」(Road to the moon),中间还有一个不断旋转着的月亮,就像在不断对焦拍摄月亮一样。不过话说回来,拍月亮也算是主打摄像的vivo的保留节目了。

乍一看其实挺像一个手机盒,上下左右四边都有可以抽开的部分,像极了升降式前置摄像头的手机,不愧是手机厂商的月饼。

除了外观沉稳,月饼的口味也是非常了。vivo月饼选自香港月饼品牌——奇华,只有两个传统味道:蛋黄金黄莲蓉、蛋黄白莲蓉。要是不仔细看,还真分辨不出这俩口味有什么区别~

- 来!自己动手画个月亮 -

可爱的卡通吉祥物加上恰到好处的颜色把控,第一眼就看着超级舒服。

打开盒子内部,第一层居然是一个画板,中间又大又圆的月亮取下后就变成了一张明信片。

拿出随盒附带的调色盘和颜料,任由你在月亮的部分发挥创作,吃月饼之余还能亲自上手体验一番,和情侣家人随手写写画画,拍照发个朋友圈,着实会给在家中的假期生活增添不少情趣。

知乎月饼礼盒一共六种口味:东方美人茶、五仁、金沙奶黄、红酒蔓越莓、抹茶红豆、红豆蛋黄酥。知乎还把logo印在了月饼上,宣传是做到位了,味道如何呢?

- 你的火箭已送达,请准备发射 -

B站月饼礼盒的外观可以说非常的二次元了,包装上的22娘和33娘融入了星空、月亮、宇航员等元素。不知是碰巧还是有意为之,正好对应着小破站今年发射了属于自己的卫星。

打开盒子内部,B站同样把火箭元素融入其中。

小心翼翼地提起(发射)小火箭后,旋转一下,月饼就显现出来了。创意满分,但是旋转的过程卡顿感还是有点明显,这个可能还是因为纸制品的缘故。

当然,B站也很贴心地在盒子说明书上温馨提醒不能过多玩耍~

B站中秋礼盒提供了巧克力、蛋黄莲蓉、白桃乌龙、香辣鸭肉四种口味月饼。白桃乌龙算是今年夏天大热的口味,市面上可以看到推出了白桃乌龙新口味的各种零食,但在月饼里好像还是第一次瞧见,有点意思。

- 拉满逼格的时尚单品 -

小红书的外包是最洋气的一个了,逼格直接拉满!以探月为主题,通体银色,科技感和时尚感秒杀其他家。 

不仅是外观,打开后内里看起来就很高级好嘛!拿在手里秒变时尚单品,不愧是主打年轻人生活方式的小红书,更重要的是,小红书在众多开箱中是味道最香的~

这个香真的是字面意思的香,香味来自于盒内附赠的一盒月石香薰,滴入精油后可以保持5~7日的留香,香薰的气味是蓝风铃,清新好闻不浮夸,好评+1!

小红书月饼礼盒有3种口味:芝士、椰蓉、蛋黄,共6个。

今年微博的月饼是李子柒定制款,绿色的整体色调很是古色古香,也贴合李子柒视频里融入田园自然的风格。内部分成上下两层的小抽屉,各装4个月饼。

总的来说,这款月饼礼盒的外观设计上中规中矩,简洁不浮夸。

又一位全部都是流心馅的选手,微博的月饼口味包含:酒酿蔓越莓流心、粒粒红薯黑芝麻流心、奶黄树莓流心、龙井抹茶流心。蔓越莓、红薯、黑芝麻、龙井这些食材,是不是每一样都能让你联想到满满的乡野风光~

黑芝麻流心这款一听就很有食欲,脑海中立马浮现了黑芝麻汤圆的广告,想一想黑芝麻馅缓缓流出的画面,不禁让人食指大动。

- 超大水杯跟养生更配哦 -

如果你要问这些公司的礼盒,哪个最容易打开,丁香医生必须排第一名。没有太多花哨的机关,轻轻松松直接就能推开。顶部还有一个小把手,方便提着走,单从这个开箱的舒适度上就必须给个五星!

都说人每天至少都要喝够八杯水,丁香医生直接就送了一个超大水杯。水杯里还有四个小铁球,都包着茶叶。这给的暗示还不够吗?好好养生吧少年~

丁香医生的礼盒里并不是传统的月饼,而是四个口味的蛋黄酥,分别是:香芋蛋黄酥、翡翠蛋黄酥、藤椒牛肉蛋黄酥、红豆蛋黄酥。吃那么多个月饼,换点口味也不错哟~

- 强迫症患者的福音 -

舞刀弄影今年的月饼礼盒的主题是「乐反应堆」,不过月饼跟「乐反应堆」有啥关系呢?要是过载了是还会爆炸吗?

拆开包装之后,所有的部件像乐高积木一样层层叠合,通过简单的拼接组合形成了整个月饼礼盒,无论缺少了其中的哪一部分都不会如此方正,强迫症患者表示感到非常舒适~

作为主打内容创意的文化传播公司,舞刀弄影中秋月饼也别具特色,一共有藤椒肉松、陈皮巧克力、青柠芝士、玫瑰酒酿四种口味。

不过,藤椒和肉松、陈皮和巧克力,这都是些什么神仙混搭,确定是凡人的操作吗?只听名字,妥妥的黑暗料理标签撕不掉了~

- 温馨小夜灯,照亮中秋夜 -

百奥将内部分为两部分,除了月饼,还附带了徽章和底座灯,看似平平无奇的外壳,在底座灯的衬托下,立刻营造出类似星空灯的效果。

别具匠心地把月饼盒设计成了小夜灯,放在家中当一个床头灯,好看又实用。

百奥中秋月饼礼盒中包含了四种口味的月饼:香烤莲蓉蛋黄、奶黄流心、巧克力榛仁、紫薯麻薯

- 警告:内有猛虎,还会变色 -

先不说虎牙礼盒的外观,光是可爱的小虎仔,就已经加分不少。和丁香医生一样,虎牙的礼盒上贴心地准备了提手,拿着很方便,便携性也很高。

为了防止盒体散架,礼盒边缘还有小扣带,想打开盒盖要先打开扣带才行,不得不说细节处理好的确很加分。

打开之后,首先看到的就是可爱的小虎仔,这也是这个礼盒最大的亮点,当打开底部的开关后,轻拍就可以让小虎仔变换不同的颜色。

虎牙月饼礼盒共有5种口味:流心奶黄、红酒蔓越莓、蛋黄红豆、五仁、芝士蓝莓。你没有看错,这也是个为数不多还坚持放入五仁口味的硬核选手。

- 带你看见人生的西洋镜 -

西山居你可能没有听说过,但是《剑网3》这款游戏你一定有所耳闻,它正是西山居旗下的游戏。这次西山居的中秋礼盒,除了好看,真的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了。

西山居中秋礼盒主角人物来源于《剑网3》游戏初期的六大门派人物,同时融入了敦煌莫高窟的灵感元素。

西山居还特地将月饼盒子设计成一个简易的西洋镜,里面是一个可转动的烫金插画,手动放置插画以后,让盒子转起来吧!

西山居中秋礼盒中有七种口味:流心奶黄、流心红茶、蛋黄莲蓉、黑金香蕉、紫薯山药、红豆蛋黄酥、抹茶红豆。月饼味道不少,大小不一,颜色也各异。

创梦天地的月饼用金属盒做包装,像不像你小时候吃的铁盒桃酥?瞬间就把记忆拉回到了从前,铁皮盒子看着也很精致,还可以二次利用,拿来装些小玩意儿。

依然是四个常见的口味:抹茶红豆流心、蛋黄白莲蓉、奶黄流心、蛋黄豆沙。除了月饼之外,其中还附带了冰箱贴和花茶,吃着月饼喝口茶,别有一番风味~

- 这是一份深深敬意的月饼 -

作为互联网+医疗健康平台,微医的中秋礼盒略显不同,在玉兔、月亮、月饼等中秋传统元素上,还融入了医护元素。

似乎带着向医护人员致敬的意思:即使在中秋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医护人员也一样坚守岗位,为生命保驾护航。

微医中秋礼盒打开之后,呈现出来的是一副立体纸板画,虽然与包装封面相同,但立体的还是立体的,更有质感了。而纸板画底部是一个可以抽拉的盒子,盒子里面装有6个月饼。

微医的月饼口味名字听起来略微「小清新」,有拿铁咖啡、乳酪黄桃、红酒樱桃、海盐芝士、抹茶红豆、茉莉茶香6种口味。听起来「小清新」,吃起来不知清不清新呢?

麦克韦尔的礼盒怎么看都觉得有一丝洋气,这配色——蒂芙尼蓝(疑似),这图案——神圣独角兽,这花纹——金黄镶边纹,你不说我真看不出来是个月饼礼盒。

不过开盖时感受到了很强的阻力,相比于丁香医生那样轻松的推拉,麦克韦尔这方面的确不太友好,不过也许这是为了保护盘子才这般设计。不得不说的是,独角兽图案的盘子真的深得测评官康康的喜爱~

六种口味的月饼:金翡翠、紫薯、红酒蔓越莓、蛋黄白莲蓉、黑芝麻、红豆沙。其他几个口味都是很常见的,但我们的测评官们至今没有尝出,他家的金翡翠究竟是什么口味,用什么制作的,着实让人有些迷惑。

- 坐过运载火箭的月饼是什么味道?-

墙裂安利!按头安利!这应该是所有月饼礼盒里最独特的一个了,整个礼盒被设计成了运载火箭,由五节飞船舱体组成。对!没错!货真价实的运载火箭!(小声哔哔:不是B站那种小火箭能比的)

而且里面还真的装了月球探测器:后3层「舱体」(月饼盒)里就是探测器的积木玩具,804块零部件,实测拼好至少需要俩小时~论动手性和趣味性,谁家的月饼礼盒也比不上,可谓诚意十足了。

别看这么大个盒子,但是里面只有2个月饼,一枚金黄(豆沙蛋黄酥),一枚粉红(芋头奶黄软心酥),分别象征着太阳和月球,号称是「日月同辉」,这么大口气的月饼,不知道味道上是否可以摘星揽月?

经历了从最初的味觉盛宴,到中期的甜到齁儿,再到最后味觉失灵,不排个名真的是说不过去了。

因此,我们将从3个维度评价,分别是最具创新奖(谁家的最好玩)、一见钟情奖(谁家的颜值最高)、食指大动奖(最好吃的),含泪为大家推荐这些优秀选手——

1、达达今年的中秋礼盒,极具创意地将礼盒融入了扭蛋机元素,在开箱月饼礼盒的同时,还能收获不一样的新奇体验。

2、就冲这个极具创意的运载火箭外包装设计,创新奖必须有VSPN的一席之地。

1、西山居今年的礼盒,将旗下游戏剑网三与稻香村完美融合,在游戏的原画风格进行了再创作,视觉表现上可谓独树一帜。

2、虎牙今年的月饼礼盒外面其实并没有太多出彩的地方,但没办法,萌即正义,谁让人家的小虎仔就是那么可爱呢~

3、京东今年与故宫联名推出的礼盒,让各位测评官们心动不已,吉祥物与中秋赏月元素结合,盒体内部还印有故宫的全貌图,同时月饼的口味也是非常独特。

阿里巴巴是众多互联网公司中被测评官们提起次数最多的一家,因为伯爵红茶和乳酸菌流心实在是太加分了!!!

- 氪星月饼,吹就完事儿了 -

终于轮到了氪星的月饼~今年36氪与百年老牌陶陶居合作,做出的这款月饼礼盒主题是「圆梦星球」。包装上烫金色与深蓝色结合,外表低调有内涵,内里实在有干货,实乃中秋月饼之典范!

美中不足的是,内部需要一一撕开表面后才能取出月饼,这样的操作确实有些让人急躁,毕竟如此期待了,还要操作半天才能吃到。

礼盒里一共有双黄金翡翠莲蓉、流心奶黄、蓝莓、草莓、蔓越莓、巧克力、金沙凤梨七种口味,八块月饼。从名字上来看,都是很常见的口味,只有双黄金翡翠莲蓉月饼比较大,其余都偏小,感觉分量稍微有些不够。测评官又是怎么评价的呢?

看完了所有的月饼礼盒,

你最Pick的是哪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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