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曦股票在那上市的?

  上市公司名称: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中一道2号长园新材料港9栋1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中一道2号长园新材料港9栋1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吴启权

  通讯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新青三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曹勇祥

  通讯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新青三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王建生

  通讯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新青三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魏仁忠

  通讯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新青三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六:珠海运泰协力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新青三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七:鼎明(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八:孙兰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九、十:许晓文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多

  许晓文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其一致行动人许多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十一:鲁尔兵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十二:倪昭华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十三:许兰杭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十四:徐成斌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十五:黄永维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十六:谢小渭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鼎工业园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路1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十七:曹斌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光明办事处光明街道光明大街长园新材G栋5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十八:石洪军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光明油站后150M长园光明基地浩轩工业园E栋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十九:王军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施湾七路100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十:鲁尔军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工业园宝陂工业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十一:甘立民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嘉好路169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十二:王沐曦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外经工业园景晖路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十三:孟庆和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霜竹公路4933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十四:刘志伟

  通讯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泉兴路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十五:徐岩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井巷村建新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十六:沈鸣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青海路2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十七:强卫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第二期金峰北路8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十八:何江淮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1栋5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十九:余非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十:谌光德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中一道2号长园新材料港9栋1楼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产品营销策划。(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藏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中一道2号长园新材料港9栋1楼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藏金壹号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注一:根据鼎明(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显示,股东孙兰华持有其100%股权

  注二:根据深圳市藏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显示,股东许晓文持有其40%股权,股东吴启权持有其30%股权,股东姚太平持有其30%股权。

  2、藏金壹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名称:深圳市藏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中一道2号长园新材料港9栋1楼

  3、藏金壹号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说明

  主要业务: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产品营销策划。

  藏金壹号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4、藏金壹号最近五年内违法违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藏金壹号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5、藏金壹号主要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藏金壹号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通讯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新青三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吴启权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通讯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新青三路

  任职经历:自2006年至今任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曹勇祥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通讯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新青三路

  任职经历:自2011年起至今任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首席技术执行官,自2016年至今任珠海博明视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建生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通讯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新青三路

  任职经历:自2011年-2015年任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魏仁忠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六)珠海运泰协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运泰协力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信息技术研发服务。专用设备及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企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方案。智能产品设计与技术开发服务。

  通讯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新青三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运泰协力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

  运泰协力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建生,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四)王建生”。

  2、运泰协力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说明

  运泰协力的主要业务是:信息技术研发服务。专用设备及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企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方案。智能产品设计与技术开发服务

  运泰协力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3、运泰协力最近五年内违法违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运泰协力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4、运泰协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运泰协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七)鼎明(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鼎明(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环保科技、水处理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金属材料、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鼎明环保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

  鼎明环保的实际控制人为孙兰华,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八)孙兰华”。

  2、鼎明环保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说明

  鼎明环保信息技术研发服务。专用设备及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企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方案。智能产品设计与技术开发服务

  3、鼎明环保最近五年内违法违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鼎明环保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4、鼎明环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鼎明环保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孙兰华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村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任职经历:历任长园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现任长园集团董事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许晓文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十)许多,系一致行动人许晓文先生女儿

  性别:女,身份证号码: R48****,香港居民;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2017年8月,许晓文先生(公司董事长)依据法院民事调解书将其直接持有的2,150,000股公司股票过户给许多女士,许多女士目前持有公司2,150,000股,许多女士与许晓文先生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十)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形。许多女士所持公司股份计入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许多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文华路3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任职经历:历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子、长园深瑞总经理及长园集团常务副总裁,2014年1月起任长园集团总裁,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鲁尔兵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文华路5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任职经历:历任长园集团董事会秘书、执行副总裁,2014年1月起任长园集团常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倪昭华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福宁弄88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任职经历:历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子(上海)总经理、长园电子(集团)董事长,2014年1月起任长园集团执行副总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许兰杭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蔚蓝海岸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任职经历: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总经理,长园集团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徐成斌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发展银行大厦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任职经历:自2012年至2014年任长园集团总裁助理,自2014年12月至今任长园集团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黄永维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六路11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鼎工业园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路11号

  任职经历:自2006年至今任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谢小渭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松坪村52栋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光明办事处光明街道光明大街长园新材G栋5楼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曹斌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一路N8区金泓凯旋城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光明油站后150M长园光明基地浩轩工业园E栋

  任职经历:自2002年至今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长园特发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石洪军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施湾七路1001号

  任职经历:自2011年至今任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长园维安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军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环路36号彩虹之岸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工业园宝陂工业区

  任职经历: 年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子(集团)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子(东莞)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鲁尔军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黑龙江省北安市金穗社区第6居民委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嘉好路1690号

  任职经历:2006年-2013年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子(天津)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子(上海)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甘立民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印长城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外经工业园景晖路2号

  任职经历:2009年-2012年8月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总经理助理;2012年9月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副总经理;2012年10月至今任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长园高能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沐曦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青梧路2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霜竹公路4933号

  任职经历:2010年12月至今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罗宝恒坤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孟庆和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118号

  通讯地址:天津市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泉兴路8号

  任职经历:2011年10月-2012年12月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四川中昊副总经理;2013年1月-2013年6月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子(上海)生产二厂厂长;2013年7月至今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子(天津)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刘志伟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文华路5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井巷村建新路

  任职经历:自2009年至今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东莞三联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徐岩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后塍人民北路4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青海路28号

  任职经历:2012年至今任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长园华盛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沈鸣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兴华二路73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第二期金峰北路89号

  任职经历:2005年起历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技术服务工程师、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2017年4月28日起任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力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强卫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文华路3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1栋5楼

  任职经历:自2001年月至今任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长园嘉彩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何江淮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麒麟花园A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任职经历:自2007年至今任长园集团人力总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余非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玫瑰花园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任职经历:自2012年至今任长园集团内控总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谌光德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藏金壹号、谌光德、何江淮、刘志伟、孟庆和、强卫、沈鸣、王沐曦、徐岩、余非、运泰协力、曹勇祥、王建生、魏仁忠、黄永维、许多除持有长园集团股份以外,不存在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鲁尔兵、徐成斌、鼎明环保、甘立民、鲁尔军、倪昭华、石洪军、王军、许兰杭除持有长园集团股份及藏金壹号的合伙份额以外,不存在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晓文除持有长园集团股份及藏金壹号的合伙份额以外,主要的对外投资还包括: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小渭除持有长园集团股份及藏金壹号的合伙份额以外,主要的对外投资还包括:

  信息披露义务人曹斌除持有长园集团股份及藏金壹号的合伙份额以外,主要的对外投资还包括: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启权除持有长园集团股份以外,主要的对外投资还包括: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兰华除持有长园集团股份及鼎明环保的股权以外,主要的对外投资还包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长园集团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1、2017年5月24日,吴启权、曹勇祥、王建生、魏仁忠、运泰协力、鼎明环保、孙兰华、许晓文、鲁尔兵、倪昭华、许兰杭、徐成斌、黄永维、谢小渭、曹斌、石洪军、王军、鲁尔军、甘立民、王沐曦、孟庆和、刘志伟、徐岩、沈鸣、何江淮、强卫、余非、谌光德与藏金壹号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2、鼎明环保、许晓文、鲁尔兵、倪昭华、许兰杭、鲁尔军、甘立民、谢小渭、徐成斌、曹斌、石洪军、王军为藏金壹号的有限合伙人;

  5、许晓文与许多是父女关系,许晓文与许兰杭为兄弟关系,鲁尔兵与鲁尔军为兄弟关系。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坚定的信心,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发布日起6个月内,根据情况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截至2017年11月14日,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18,871,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1%。相比增持前,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数增加了24,949,8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实际买入公司股份27,099,8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其中,藏金壹号购买27,081,043股,魏仁忠购买18,800股。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处于增持承诺履行期限内。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继续履行2017年5月31日作出的增持承诺,即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增持公司股份,时间为自本增持计划披露日起6个月内,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增持价格不超过22元/股。此外,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该增持计划履行届满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藏金壹号投资委员会于2017年5月31日作出《关于增持长园公司股份的会议决议》,即“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藏金壹号将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增持长园股份,时间为本增持计划披露日起6个月内,增持比例不低于长园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长园总股本的7%,增持价格不超过22元/股。”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1%。相比增持前,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数增加了24,949,8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实际买入公司股份27,099,8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其中,藏金壹号购买27,081,043股,魏仁忠购买18,800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2017年8月,藏金壹号一致行动人许晓文先生依据法院民事调解书将其直接持有的2,150,000股公司股票过户给许多女士,许多女士与许晓文先生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十)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形,许多女士所持公司股份计入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

  二、本次权益变动取得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 318,871,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1 %,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 194,514,800股,占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

  本次权益变动为藏金壹号及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之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无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无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重组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上市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及监事会的选举,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四、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提出修订公司章程条款的计划。如果未来上市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果因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独立或完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关于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市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藏金壹号有限合伙人钟海杰控制的公司)、福州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藏金壹号有限合伙人钟海杰控制的公司)、珠海市运泰利电子有限公司/河南毅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珠海市共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吴启权本人或亲属控制的公司)、上海衣得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孙兰华夫妇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具体见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其他关联交易也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2016年8月,公司子公司珠海赫立斯电子有限公司与吴启权通过珠海阳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的横琴启创安科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深圳市安科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关于集团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1)。

  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就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合计金额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1、2014年12月,上市公司与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泰利”)全体股东(其中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启权、曹勇祥、王建生、魏仁忠和运泰协力)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运泰利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72,000万元,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启权、曹勇祥、王建生、魏仁忠和运泰协力合计81.54%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40,253.96万元。详细见2014年12月22日上交所网站《长园集团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2016年6月,孙兰华、尹智勇夫妇控制的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王信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652万股股份(占其股本总额的44.20%)转让给长园集团,交易金额为8.31亿元。详细见2016年6月8日上交所网站《资产收购公告》。

  3、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启权关联人控制的公司珠海共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16年度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运泰利发生日常采购金额3548.19万元,具体见《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4、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兰华关联人控制的公司上海衣得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度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发生日常采购金额12,820.51万元,具体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合计金额高于人民币5万元的交易。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的情形。

  第九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自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注:许晓文先生依据法院民事调解书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中的2,150,000股过户给许多女士,2,150,000股过户给朱素珍女士,相关股票过户手续已于2017年8月完成。许晓文先生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5,133,823股,股票过户完成后,许晓文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0,833,823股。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藏金壹号、运泰协力、鼎明环保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一、藏金壹号近三年财务数据(单位:元)

  二、运泰协力近三年财务数据(单位:元)

  三、鼎明环保2015年8月成立,并于2016年开始经营,仅有2016年财务数据如下:

  一、关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五十条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也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运泰协力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鼎明(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运泰协力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鼎明(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将以下备查文件呈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备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藏金壹号、运泰协力、鼎明环保的主要负责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5月24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五、藏金壹号、运泰协力、鼎明环保2016年度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运泰协力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鼎明(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9月14日晚间,新三板多家挂牌公司发布公告,以下是同壁财经整理的重要公告如下:

百味佳(833936):收到北交所IPO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9月13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百味佳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主要涉及股份变更进展、经销收入的真实性、期后业绩下滑风险等问题。

欧康医药(833230):提交北交所上市审核问询函回复

9月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已完成了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工作,正式递交的《关于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审查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

硅烷科技(838402):将于9月16日进行北交所网上路演

公司北交所上市申请已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本次发行安排网上路演时间:2022年9月16日。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万股,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346万股。

巨星建材(870281):2023年项目投资计划--投资不超过5000万用于新建钢结构建材仓库及辅助设施厂房3万多平方米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计划投资不超过 5000 万元,用于新建钢结构建材仓库及辅助设施厂房 3 万多平方米。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投资计划将有效提升、改善公司整体的生产运营效率,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将带来积极影响。

威达智能(834281):拟利用闲置资金不超过4000万购买理财产品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货币资产收益,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以价格波动幅度低并且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货币市场金融工具为投向的开放式信托计划、资管计划、投资基金等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余额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

信测通信(873543):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的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为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内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方案有效期内的任意时点公司持有理财产品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单笔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

极光科技(871953):拟在深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极光创新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扩大公司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应对形势变化,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深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极光创新三维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要从事增材制造装备销售等。

谢裕大(430370):设立全资子公司谢裕大(安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合肥市高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谢裕大(安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认缴)。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业务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及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三众能源(430163):拟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北京合创稷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拟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北京合创稷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可以利用各方优势,实现资源整合,从而提高公司项目管理水平,加速拓展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瑞立达(833290):拟与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鉴于对公司长期的经营情况梳理及未来规划,经与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协商,公司拟与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智能终端玻璃盖板生产加工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智能终端玻璃盖板生产加工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阖天下(871942):与南京鲲鹏区块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贵金属及珠宝产品的上下游供应链需求合同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芯灵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与重要客户南京鲲鹏区块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贵金属及珠宝产品的上下游供应链需求,进行供应链数字化再造,定制“HE”供应链大数据应用平台的合同《数字. 蝶变 鲲鹏.芯生“HE”供应链大数据应用平台暨贵金属及珠宝行业数字供应链平台一期合作开发协议》,合同总金额300万元人民币。

新景祥(839977):收购南京创熠南方风正软件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的南京新景祥科技1.94%股权

公司拟向南京创熠南方风正软件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其持有的南京新景祥科技有限公司1.94%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为4,664,548元。

塔人网络(837014):拟以1.5万的价格出让存趣科技40%股权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执行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安排,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存趣科技40%的股权以人民币15,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存趣科技的联合创始人蒋世东先生,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存趣科技股权。

华清环境(872430):路凤祎等股东减持267.425万股,合计权益比例降至80%

9月14日,路凤祎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挂牌公司2,674,250股,拥有权益比例从49.67%变为44.67%。路凤祎及其一致行动人贾莉、路洋、石家庄星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拥有权益比例从85%变为80%。

乐汇电商(837989 ):邓学良、刘浦嶂等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比例从95%变更为100%

9月13日,股东李萍减持公司股票100万股,持股比例由交易前的5%变为0%。邓学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50万股,拥有权益比例从37.91%变为40.41%;刘浦嶂增持公司50万股,拥有权益比例从40.41%变为42.91%;邓学良、刘浦嶂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全佳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数量为333.6万股,未发生变化,三者拥有的权益比例从95%变更为100%。

【2022年上半年权益分派方案】

海山密封(870292):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送红股27.5股派12.5元现金

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9月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7.5股,每10股派12.5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送红股2200万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万元。

红东方(873777):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60元

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8月3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12266亿元。

豪钢重工(873741):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6元

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9月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000万元。

锦洋新材(871948):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1.5元

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9月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04.25万元。

金洁环境(871936):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7元

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9月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34万元。

银钢一通(832836):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1.5元

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9月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1.15万元。

吉仕移动(838041):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3元

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9月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0万元。

吉山会津(837576):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送红股9.5股转增3股

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9月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9.5股,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送红股21,456,605股,转增6,775,770股。

金米特(872249):被认定为天津市专精特新企业

根据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2021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公司成功被认定为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此次认定是对公司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认可,有助于推动公司未来的高质量发展,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将对公司今后的整体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中能泰富(873620):被认定为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公司于9月13日收到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颁发的《2021 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此次认定是深圳市工信局对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及技术先进性的认可及综合实力的肯定,将有助于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与品牌的知名度,对公司继续拓展核心技术、深耕产业发展和产业链构建产生积极的影响。

清鹤科技(834762):获得发明专利证书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发明名称--医院就诊流程定制开发及执行的方法与系统、设备与介质。该发明专利的取得将进一步完善清鹤“专利技术护城河”的构筑,彰显了清鹤科技持续创新的内生动力。

金鸿药业(831186):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公司于9月13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本次获得化学原料药盐酸伐地那非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表明公司该原料药已符合国家相关药品审评技术要求,可进行生产销售,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及提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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