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可解决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垫资跑腿”负担重、报销周期长等问题,目前通过全国医保信息系统联网,实现的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即报”。
办理异地自助备案后,参保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时,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按照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要求执行。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前往本人备案的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①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②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实体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所选择统筹地区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登记就诊手续。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有效期限内,到所选择统筹地区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登记就诊手续。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因病情需要转往备案地以外地区就医的,需先办理出院手续,然后凭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自助办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方可转院就医。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终结后在医院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进行结算,参保人员仅需向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按规定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参保人员因医保系统网络故障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属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参保人员可按照“备案-查询定点-前往就医”的流程进行异地就医。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方便快捷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后,先注册登录,根据提示进行实名和实人认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点击在线办理下的“异地备案”进入“异地就医”页面。
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提示步骤进行备案。具体操作步骤,点击查看→
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备案”页面下方,点击“备案记录”,可查询备案结果及详情。
参保人在“异地备案”页面,可查询统筹地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开通情况。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前往本人备案的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实体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执行。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急诊除外),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在医保APP“异地就医”页面下方,找到并点击“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查询”可查询异地就医费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