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水系统原水箱需要保持干燥吗?

    2.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和相关消防法规,熟悉岗位操作规程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熟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放置位置、周边环境和水源设备位置,做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管工作;

    4.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避免任何违反岗位操作规程和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发生;

    5.加强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掌握重点消防部位的基本情况,保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消防安全领导。建立健全专门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一名主要领导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建立义务消防安全队伍,真正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

    7.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通过教育培训,了解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会使用室内所配备的消防器材,会自动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安全疏散。

    2.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首先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应当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及每个岗位的人员应对自己管辖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保证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

    3.对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义务的,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依照《消防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台账。

    6.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1)消除火灾隐患能力;(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3)组织引导疏散逃生能力;(4)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能力。

    7.初期火灾现场处置程序:(1)拨打“119”;(2)组织人员疏散;(3)火场警惕;(4)初期火灾扑救;(5)协助消防灭火。

    8.消防安全“四会”:(1)会报警;(2)会使用消防设施器材;(3)会扑救初期火灾;(4)会组织人员疏散

    9.消防安全“五懂”:(1)“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规;(2)“懂”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3)“懂”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和预防火灾措施;(4)“懂灭火和应急疏散及火灾扑救;(5)“懂”火场逃生方法。

    (1)固体火灾应先用水型、泡沫、磷酸胺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液体火灾应先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3)气体火灾应先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4)带电物体火灾应先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进行扑救。

    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9.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1.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6.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围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被褥裹住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第二部分 火灾预防及灭火常识

    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逃生。

    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7.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泼水降温。

    8.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鲜艳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9.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连成绳索,紧栓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体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熟悉所在的建筑物的结构及逃生路径,集中组织应急逃生预演,熟悉掌握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请记住:事前预演,事中不乱。

    为了自身安全,当你处在陌生的环境时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请记住:地形路线记心间,临危逃生一瞬间。

    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之路,应保证畅通无阻,切不可堆放杂物或设闸上锁,以便紧急时能安全迅速地通过。请记住:通道畅通,急时救命。

    当发生火灾时,如果发现火势并不大,且尚未对人造成很大威胁时,当周围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应奋力将小火控制、扑灭;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地乱叫乱窜,置小火于不顾而酿成大灾。请记住:救火争分夺秒,扑灭“初期火灾”。

    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千万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乱冲乱窜。撤离时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请记住:遇火灾沉着镇静,想办法遵章逃生。

    在火场中,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身处险境,应尽快撤离,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而把宝贵的逃生时间浪费在穿衣或寻找、搬离贵重物品上。请记住:火灾猛于虎,逃生不贪财。

    逃生时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要防止烟雾中毒、预防窒息。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入,可采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办法。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部,贴近地面撤离是避免烟气吸入、滤去毒气的最佳方法。穿过烟火封锁区,应配戴防毒面具、头盔、阻燃隔热服等护具,如果没有这些护具,那么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再冲出去。请记住:初期自救宜冷静,多种防护保生命。

    按规范标准设计建造的建筑物,都会有两条以上逃生楼梯、通道或安全出口。发生火灾时,要根据情况选择进入相对较为安全的楼梯通道。除可以利用楼梯外,还可以利用建筑物的阳台、窗台等攀到周围的安全地点,沿着落水管、避雷线等建筑结构中凸出物滑下楼也可脱险。在高层建筑中,电梯的供电系统在火灾时随时会断电,或因热的作用电梯变形而使人被困在电梯内,同时,由于电梯井犹如贯通的烟囱直通各楼层,有毒的烟雾直接威胁被困人员的生命。因此,千万不要乘坐电梯逃生。请记住:乘电梯逃生,如自取死亡。

    高层、多层公共建筑内一般都设有高空缓降器或救生绳,人员可以通过这些设施安全地离开危险的楼层。如果没有这些专门设施,而安全通道又已被堵,救援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的情况下,你可以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或床单、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缓滑到下面楼层或地面,安全逃生。请记住:胆大心细不忙乱,救命绳索在身边。

    如用手摸房门已感到烫手,切忌开门,否则,火焰与浓烟势必迎面扑来。逃生通道被切断且短时间内无人救援时,可采取创造避难场所、固守待援的办法。首先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用湿毛巾或湿布塞堵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门窗,然后不停用水淋透房门,防止烟火渗入,固守在房内,直到救援人员到达。请记住:临危逃生有招,坚盾何惧利矛?

    被烟火围困暂时无法逃离的人员,应尽量待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和能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在白天,可以向窗外晃动鲜艳衣物,或外抛轻型晃眼的东西;在晚上,可以用手电筒不停地在窗口闪动或者敲击东西,及时发出有效的求救信号,引起救援者的注意。因为,消防人员进入室内都是沿墙壁摸索行进,所以,在被烟气窒息失去自救能力时,应努力滚到墙边或门边,便于消防人员寻找、营救。此外,滚到墙边也可防止房屋结构塌落砸伤自己。请记住:充分暴露自己,争取外援拯救。

    如果发现身上着了火,千万不可惊跑或用手拍打,因为奔跑或拍打时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的补充,促旺火势。当身上衣服着火时,应赶紧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能及时跳进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喷灭火剂就更有效了。请记住:就地打滚虽狼狈,烈火焚身可免除。

    身处火灾烟气中的人,精神上往往陷于极端恐怖和接近崩溃,惊慌的心理极易导致不顾一切的伤害性行为如跳楼逃生。应注意:只有消防队员准备好救生气垫并指挥跳楼时或楼层不高(一般4层以下),在非跳楼即烧死的情况下,才可采取跳楼的方法。即使已没有任何退路,若生命还未受到严重威胁,也要冷静地等待消防人员的救援。跳楼也要讲技巧,跳楼时应尽量往救生气垫中部跳或选择有水池、软雨篷、草地等方向跳。如有可能,要尽量抱些棉被、沙发垫等松软物品或打开大雨伞跳下,以减缓冲击力。如果徒手跳楼,一定要扒窗台或阳台,使身体自然下垂跳下,以尽量降低垂直距离,落地前要双手抱紧头部身体弯曲卷成一团,以减少伤害。跳楼虽可求生,但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要慎之又慎。请记住:跳楼不等于自杀,关键是要有办法。

    1.家具、被褥等起火:一般用水灭火。用身边可盛水的物品如脸盆等向火焰上泼水,也可把水管接到水龙头上喷水灭火;同时把燃烧点附近的可燃物泼湿降温。但油类、电器着火不能用水灭火。

    2.电气起火: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3.电视机起火:电视机万一起火,决不可用水浇,可以在切断电源后,用棉被将其盖灭。灭火时,只能从侧面靠近电视机,以防显像管爆炸伤人。若使用灭火器灭火,不应直接射向电视屏幕,以免其受热后突然遇冷而爆炸。

    4.油锅起火:油锅起火时应迅速关闭炉灶燃气阀门,直接盖上锅盖或用湿抹布覆盖,还可向锅内放人切好的蔬菜冷却灭火,将锅平稳端离炉火,冷却后才能打开锅盖,切勿向油锅倒水灭火。

    5.燃气罐着火: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盖火,并迅速关闭阀门。

    6.身上起火,不要乱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穿过浓烟逃生时,用湿毛巾、手帕等捂住口鼻,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弯腰或匍匐前进。

第三部分 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使用

    不同建筑根据其使用性质、规模和火灾危险性的大小,需要有相应类别、功能的消防设施作为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主要作用是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限制火灾蔓延的范围,为有效地扑救火灾和人员疏散创造有利条件,从而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具体的作用大致包括防火分隔、火灾自动(手动)报警、电气与可燃气体火灾监控、自动(人工)灭火、防烟与排烟、应急照明、消防通信以及安全疏散、消防电源保障等方面。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构)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建筑消防设施种类多、功能全,使用普遍。按其使用功能不同进行划分,常用的建筑消防设施有以下十五类:

    建筑防火分隔设施是指在一定时间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空间内,阻止其蔓延扩大的一系列分隔设施。各类防火分隔设施一般在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等方面具有不同要求。常用的防火分隔设施有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阀、阻火圈等。

    安全疏散设施是指在建筑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发出火灾等险情警报,通知、引导人们向安全区域撤离并提供可靠的疏散安全保障条件的硬件设备与途径。常用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避难)走道、消防电梯、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消防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

    消防给水设施是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为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储存并提供足够的消防水量和水压,确保消防给水系统的供水安全。消防给水设施通常包括消防供水管道、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水泵、消防稳(增)压设备、消防水泵接合器等。

    建筑的防烟设施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建筑的排烟设施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建筑机械防排烟设施是由送排风管道、管井、防火阀、门开关设备、送排风机等设备组成。

    消防供配电设施是建筑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供配电系统主要包括消防电源、消防配电装置、线路等。消防配电装置是从消防电源到消防用电设备的中间环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触发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以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此系统能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火焰等物理量,通过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同时显示出火灾发生的部位、时间等,使人们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有效措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应用范围可分为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三类。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能在火灾发生时做出响应并实施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此系统依照采用的喷头分为两类: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为闭式系统,包括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简易自动喷水系统等;采用开式洒水喷头的为开式系统,包括雨淋系统、水幕系统等。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利用专门设计的水雾喷头,在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下将水流分解成粒径不超过1mm的细小水滴进行灭火或防护冷却的一种固定灭火系统。其主要灭火机理为表面冷却、窒息、乳化和稀释作用,具有较高的电绝缘性能和良好的灭火性能。该系统按启动方式可分为电动启动和传动管启动两种类型;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自动喷水—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泡沫—水喷雾联用系统三种类型。

    细水雾灭火系统是由供水装置、过滤装置、控制阀、细水雾喷头等组件和供水管道组成的,能自动和人工启动并喷放细水雾进行灭火或控火的固定灭火系统。该系统的灭火机理主要是表面冷却、窒息、辐射热阻隔和浸湿以及乳化作用,在灭火过程中,几种作用往往同时发生,从而实现有效灭火。系统按工作压力可分为低压系统、中压系统和高压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系统和局部应用系统;按动作方式可分为开式系统和闭式系统;按雾化介质可分为单流体系统和双流体系统;按供水方式可分为泵组式系统、瓶组式系统、瓶组与泵组结合式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由消防泵、泡沫储罐、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装置、阀门及管道、电气控制装置组成。此系统按泡沫液的发泡倍数的不同分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及高倍泡沫灭火系统;按设备安装使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和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是指平时灭火剂以液体、液化气体或气体状态存储于压力容器内,灭火时以气体(包括蒸汽、气雾)状态喷射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该系统能在防护区空间内形成各方向均一的气体浓度,而且至少能保持该灭火浓度达到规范规定的浸渍时间,实现扑灭该防护区的空间、立体火灾。气体灭火系统按其结构特点可分为管网灭火系统和无管网灭火装置;按防护区的特征和灭火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按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保护的防护区的多少,可分为单元独立系统和组合分配系统。

    干粉灭火系统由启动装置、氮气瓶组、减压阀、干粉罐、干粉喷头、干粉枪、干粉炮、电控柜、阀门和管系等零部件组成,一般为火灾自动探测系统与干粉灭火系统联动。此系统氮气瓶组内的高压氮气经减压阀减压后进入干粉罐,其中一部分氮气被送到干粉罐的底部,起到松散干粉灭火剂的作用。随着罐内压力的升高,部分干粉灭火剂随氮气进入出粉管,并被送到干粉固定喷嘴或干粉枪、干粉炮的出口阀门处,当干粉固定喷嘴或干粉枪、干粉炮的出口阀门处的压力到达一定值后,阀门打开(或者定压爆破膜片自动爆破),压力能迅速转化为速度能,高速的气粉流便从固定喷嘴或干粉枪、干粉炮的喷嘴中喷出,射向火源,切割火焰,破坏燃烧链,起到迅速扑灭或抑制火灾的作用。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即可燃气体泄露检测报警成套装置。当系统检测到泄漏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器设置的爆炸临界点时,可燃气体报警器就会发出报警信号,提醒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气体大量泄漏以及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报警器按照使用环境可以分为工业用气体报警器和家用燃气报警器;按自身形态可分为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和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按工作原理分别为传感器式报警器、红外线探测报警器和高能量回收报警器。

    消防通讯设施指专门用于消防检查、演练、火灾报警、接警、安全疏散、消防力量调度以及与医疗、消防等防灾部门之间进行联络的系统设施。其主要包括火灾事故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消防电话插孔以及无线通信设备等。

    移动式灭火器材是相对于固定式灭火器材设施而言的,即可以人为移动的各类灭火器具,如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梯、消防钩、消防斧、安全锤、消防桶等。

    除此以外,一些其他的器材和工具在火灾等不利情况下,也能够起到灭火和辅助逃生等作用效,如防毒面具、消防手电、消防绳、消防沙、蓄水缸等。

    当防护区发生火灾时,由火灾探测器(烟感和温感报警)向气体灭火控制盘发出信号,气体灭火控制盘控制声光报警器,发出撤离报警信号,并控制联动设备,延时0—30秒后,发出灭火指令,打开驱动气体瓶组,释放驱动气体,打开相应防护区的选择阀和灭火剂瓶组的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同时,点亮气体灭火指示灯及打开相应区域压力开关,进行灭火状态反馈。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原理为抑制作用,即灭火药剂遇到高温自行分解,并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化学反应,使空气中游离氧的数量减少,阻止燃烧链,使燃烧不能继续;该系统是一种高效灭火装置,自动化程度高,密封要求严,为确保工作的可靠性,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的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3.检查启动瓶组上手动手柄,灭火剂瓶组先导阀手启动手柄的保险销及铅土封就完整无损;

    3.定期检查灭火剂瓶组和启动瓶组,确保瓶体表面无严重腐蚀、裂纹、变形等,如有上述问题,应及时更换并释放瓶内气体。

    1.检查瓶组架稳固性,各部件连接可靠无松动,并全面做好清洁工作;

    2.对系统进行报警和启动模拟试验,火灾探测、报警、灭火控制按其产品说明书进行;灭火设备检查电磁驱动装置(脱离被启动瓶组),经自动、手动(包括紧急启动、紧急停止试验),确保动作正常;延时时间,现场声光报警等应正常;

    3.对压力信号反馈装置进行检查,卸下该装置,人式推动活塞(模拟灭火剂喷放受压),喷放指示灯应亮,信号应正常反馈,并能自动复位;

    4.对灭火剂输送管网及其附件进行检查,连接可靠、安装稳固,表面无严重锈蚀,并全面做好清洁工作;

    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一般B类火灾,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也可适用于A类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和E类火灾。

    使用方法:手提筒体上部提环,迅速奔赴火场。这时应注意不得使灭火器过分倾斜,更不可横拿或颠倒,以免两种药剂混合而提前喷出。当距离着火点10米左右,即可将筒体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扶住筒体的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物。在扑救可燃液体火灾时,如已呈流淌状燃烧,则将泡沫由远而近喷射,使泡沫完全覆盖在燃烧液面上;如在容器内燃烧,应将泡沫射向容器的内壁,使泡沫沿着内壁流淌,逐步覆盖着火液面。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免由于射流的冲击,反而将燃烧的液体冲散或冲出容器,扩大燃烧范围。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将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灭火时随着有效喷射距离的缩短,使用者应逐渐向燃烧区靠近,并始终将泡沫喷在燃烧物上,直到扑灭。使用时,灭火器应始终保持倒置状态,否则会中断喷射。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存放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并取用方便之处,不可靠近高温或可能受到曝晒的地方,以防止碳酸分解而失效;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以防止冻结;并应经常擦除灰尘、疏通喷嘴,使之保持通畅。

    使用方法:一般由两人操作,先将灭火器迅速推拉到火场,在距离着火点10米左右处停下,由一人施放喷射软管后,双手紧握喷枪并对准燃烧处;另一个则先逆时针方向转动手轮,将螺杆升到最高位置,使瓶盖开足,然后将筒体向后倾倒,使拉杆触地,并将阀门手柄旋转90度,即可喷射泡沫进行灭火。如阀门装在喷枪处,则由负责操作喷枪者打开阀门。

    灭火方法及注意事项与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基本相同。由于该种灭火器的喷射距离远,连续喷射时间长,因而可充分发挥其优势,用来扑救较大面积的储槽或油罐车等处的初期火灾。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基本上与化学泡沫灭火器相同。但空气泡沫灭火器还能扑救水溶性易燃、可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醚、酮等溶剂燃烧的初期火灾。

    使用方法:使用时可手提或肩扛迅速奔到火场,在距燃烧物6米左右,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紧握喷枪;用力捏紧开启压把,打开密封或刺穿储气瓶密封片,空气泡沫即可从喷枪口喷出。灭火方法与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相同。但空气泡沫灭火器使用时,应使灭火器始终保持直立状态、切勿颠倒或横卧使用,否则会中断喷射。同时应一直紧握开启压把,不能松手,否则也会中断喷射。

    灭火时只要将灭火器提到或扛到火场,在距燃烧物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板70-90度。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线管,防止手被冻伤。灭火时,当可燃液体呈流淌状燃烧时,使用者将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喷流由近而远向火焰喷射。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使用者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但不能将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可燃液面,以防止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一般由两人操作,使用时两人一起将灭火器推或拉到燃烧处,在离燃烧物10米左右停下,一人快速取下喇叭筒并展开喷射软管后,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人快速按逆时针方向旋动手轮,并开到最大位置。灭火方法与手提式的方法一样。

    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外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使用时,应将手提灭火器的提把或肩扛灭火器带到火场。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先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把,另一手握在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处。如灭火器无喷射软管,可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扶住灭火器底部的底圈部分。先将喷嘴对准燃烧处,用力握紧开启压把,使灭火器喷射。当被扑救可燃烧液体呈现流淌状燃烧时,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向前快速推进,直至火焰全部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中燃烧,应对准火焰左右晃动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喷射流跟着火焰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但应注意不能将喷流直接喷射在燃烧液面上,防止灭火剂的冲力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如果扑救可燃性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时,则将喷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当火焰被扑灭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不让其复燃。1211灭火器使用时不能颠倒,也不能横卧,否则灭火剂不能喷出。另外在室外使用时,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窄小的室内灭火时,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撤离,因1211灭火剂也有一定的毒性,以防对人体的伤害。

    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除可用于上述几类火灾外,还可扑救固体类物质的初起火灾。但都不能扑救金属燃烧火灾。

    灭火时,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如在室外,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外挂式储压式的,操作者应一手紧握喷枪、另一手提起储气瓶上的开启提环。如果储气瓶的开启是手轮式的,则向逆时针方向旋开,并旋到最高位置,随即提起灭火器。当干粉喷出后,迅速对准火焰的根部扫射。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内置式储气瓶的或者是储压式的,操作者应先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拔下,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部,另一只手将开启压把压下,打开灭火器进行灭火。有喷射软管的灭火器或储压式灭火器在使用时,一手应始终压下压把,不能放开,否则会中断喷射。

    干粉灭火器扑救可燃、易燃液体火灾时,应对准火焰根部扫射,如果被扑救的液体火灾呈流淌燃烧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晃动扫射,使喷射出的干粉流覆盖整个容器开口表面;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使用者仍应继续喷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如果当可燃液体在金属容器中燃烧时间过长,容器的壁温已高于扑救可燃液体的自燃点,此时极易造成灭火后再复燃的现象,若与泡沫类灭火器联用,则灭火效果更佳。

    使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可燃物火灾时,应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并上下、左右扫射。如条件许可,使用者可提着灭火器沿着燃烧物的四周边走边喷,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在燃烧物的表面,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

DA/T 45—2009自2010年1月实施以来已有10年。为更好地保护档案安全、信息安全和人员安全,合理规范对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根据2019年7月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十七次年会会议纪要》的通知,上海市档案局和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局会同有关单位,对DA/T 45—2009进行了修订。

《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代替DA/T45-2009《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主要修改包括更改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删除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不宜保护的档案库房类型,更改了各应用场所系统喷雾强度与喷头选型的设计参数,更改了高压细水雾雾滴直径的要求等。

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DA/T 45—2021

本文件规定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档案馆中设置的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985.1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2771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GB/T 14976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 17324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T 20878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898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JGJ 25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25、GB 5089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水在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经喷头喷出并在喷头轴线向下1.0 m 处的平面上所产生的雾滴直径Dv0.50小于200 μm,Dv0.99小于400 μm 的水雾滴。

由一个或多个细水雾喷头、供水管网、加压供水设备及相关控制装置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向保护对象或空间喷放细水雾产生扑灭、抑制或控制火灾效果的自动系统。

细水雾喷头设计工作压力不小于10 MPa,经喷头喷出并在喷头轴线向下1.0m 处的平面上形成的雾滴直径Dv0.99小于100 μm 的水雾。

系统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5 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能够满足细水雾灭火系统灭火要求的封闭或者部分封闭的空间。

接收系统控制盘的控制信号而开启,使细水雾喷头向对应的防护对象喷放实施灭火的控制阀。

采用水泵对系统进行加压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采用瓶组贮存的加压气源并对系统加压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以火灾探测系统的报警信号作为启动信号,自动控制分区控制阀和水泵启动,通过供水管网、开式喷头向防护区内喷放细水雾进行灭火的系统。

注: 开式系统按应用方式又分为开式全室应用系统、开式分区应用系统和开式局部应用系统。

向整个防护区内均匀地喷放细水雾,保护其内部所有保护对象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通过喷头感温元件打开闭式喷头,向防护区内喷放细水雾进行灭火的系统。

注: 闭式系统分为闭式湿式系统和闭式预作用系统。

系统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灭火指令起至系统中最不利点喷头喷出细水雾的时间。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K ——喷头流量系数;

n——累计计算喷头数;

P ——喷头的设计工作压力;

Pe——最不利点处喷头与贮水箱最低水位的高差;

Pf——管道的总水头损失;

Ps——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

Pt——系统的设计供水压力;

Qs——系统设计流量;

q——喷头的设计流量;

qi——计算喷头的设计流量;

t——系统的设计喷雾时间;

k——系统的设计流量安全系数;

V——贮水箱设计所需有效容积;

Δ——管道相对粗糙度;

4.1.1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建标103—2008所定义的各类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与技术用房、办公用房和附属用房。

4.1.2 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依据设定的消防目标,结合防护对象的功能、几何特性和火灾特性,合理选择系统类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1.3 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考虑下列因素:

a) 防护对象可能存在的火灾特性;

c) 防护空间的几何尺寸;

d) 环境风速或通风状况;

e) 火灾探测系统类型;

f)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

g) 喷头的性能及管道、喷头的布置方式;

h) 最高或最低环境温度。

4.1.4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包含下列基本参数:

a) 喷头的流量系数,喷头的设计工作压力、最小工作压力;

b) 系统的喷雾强度、闭式系统的作用面积;

c) 喷头最大间距、最大安装高度及喷头距墙的最大距离;

d) 系统的喷雾时间和作用面积。

4.1.5 高压细水雾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防护区内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及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b) 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喷放指示装置;

c) 防护区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1.6 采用开式全室应用系统时,防护区内影响灭火有效性的开口宜在系统动作时联动关闭。当这些开口不能在系统启动时自动关闭,宜在该开口部位的上方增设补偿喷头。

4.1.7采用开式局部应用和分区应用系统时,周围气流速度不宜超过3 m/s,超过时应采取围挡措施。

4.2.1 档案馆各类用房设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时,应根据防护对象的防火性能目标、火灾特性和防护区的使用性质、几何尺寸以及环境因素确定系统的类型。

4.2.2系统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以密集架柜存储的档案库房、电子信息机房、档案业务与技术用房(含保护、缩微、数字化)等宜选择开式系统。

b) 采用非密集柜存储的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办公用房和附属用房,宜选择闭式系统。

4.2.3当防护区的电力供给无保障,且防护区体积不大于260 m3 时,可选用瓶组式系统;其他防护区应选用泵组式系统。

4.3.1开式高压细水雾系统设计持续喷雾时间应不少于30 min,电子信息机房开式高压细水雾系统设计持续喷雾时间不少于20 min。

4.3.2开式高压细水雾系统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30 s。

4.3.3开式全室应用系统应用于档案库房,所保护的单个防护区最大面积不宜大于1000 m2,体积不宜大于3000 m3;当超过该面积及体积时,应以相关的火灾实验为依据或采用开式分区应用系统;当防护区进行分区保护时,每个分区的面积不宜小于140 m2。

4.3.4开式分区应用系统的作用面积应为需同时启动相邻分区控制阀对应的保护面积之和,每个分区控制阀的保护面积不宜小于140 m2。

当在相邻部位交错重叠布置喷头时,系统的作用面积可只按一个分区和喷头交错部分的保护面积之和确定。喷头重叠部位的宽度不应小于3 m,水雾喷头布置应不少于2 排,喷头间距应不大于2.5 m,排间距宜为1.25 m~1.50 m。

4.3.5开式全室应用系统和开式分区应用系统设计参数可根据表1确定。

4.3.6闭式高压细水雾系统的作用面积为140 m2,设计持续喷雾时间应不少于30 min。

4.3.7闭式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参数可根据表2确定。

4.3.8闭式系统应设置与楼层或保护区域一一对应的分区控制阀,且水流信号应反馈至消防控制室。每个分区控制阀所对应的保护区域面积不应超过1 000 m2 或喷头总数不应超过100只。

4.3.9当场所的保护类型、喷雾强度、喷头设计工作压力、安装高度等不满足4.3.5和4.3.7的规定时,系统的设计参数及喷头布置应经第三方权威机构认可的火灾模拟试验来确定。

4.3.10 为确定系统设计参数的火灾模拟试验应符合附录A 的规定。在工程应用中采用实体模拟试验结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系统设计喷雾强度不应小于试验所用喷雾强度;

b) 喷头最低工作压力不应小于试验测得最不利点喷头的工作压力;

c) 喷头布置间距和安装高度分别不应大于试验时的喷头间距和安装高度;

d) 喷头的安装角度应与试验安装角度一致。

4.4.1 除局部应用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外,喷头宜按正方形布置;喷头最大安装间距不宜大于3.0 m,喷头距离墙壁或水平障碍物的距离不应大于1.5 m。

4.4.2 闭式细水雾系统的喷头布置除满足4.4.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闭式喷头的响应时间指数不大于30(m·s)0.5;

b) 闭式喷头的最小安装间距不应小于2.0 m;

c) 闭式喷头应布置在楼板或吊顶下,喷头的感温组件与顶棚或梁底的距离不宜小于75 mm,并不宜大于150 mm。当场所内设置吊顶时,喷头可贴临吊顶布置;

d) 闭式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不宜有遮挡物,喷头与遮挡物的距离应保证遮挡物不影响喷头正常喷放细水雾;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4.4.3 细水雾喷头布置于电缆层或地板下时,或当净空高度小于0.8 m 时,宜选择适用于低矮空间的喷头;系统的设计参数及其喷头的布置间距宜符合表3的规定。

4.4.4开式系统的喷头布置应能保证细水雾喷放均匀并完全覆盖保护区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喷头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大于喷头最大布置间距的二分之一;

b) 喷头与其他遮挡物的距离应保证遮挡物不影响喷头正常喷放细水雾;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c) 对于电缆隧道或夹层,喷头宜布置在电缆隧道或夹层的上部,并应能使细水雾完全覆盖整个电缆或电缆桥架。

4.4.5 开式系统用于密集架柜存储的档案库房时,其喷头布置应能保证细水雾完全包络或覆盖密集架柜,喷头与密集架柜的距离不宜小于1.0 m。

4.4.6 喷头与无绝缘带电设备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4的规定。

4.4.7用于保护珍贵档案的库房和电子信息机房的喷头前段应加防滴漏单向阀,防止高压细水雾自动灭火系统工作结束后,管道残留水顺着喷头滴入防护区。

4.5.1 高压细水雾系统管道的水头损失应按式(1)~式(3)计算:

f ———摩阻系数,根据Re 和Δ 值按照附录B的规定确定;

ρ ———水的密度(kg/m3),查附录C确定;

d ———管道内径,单位为毫米(mm);

Q ———管道的流量,单位为升每分(L/min);

L ———管道计算长度,单位为米(m);

Pf———系统管道的水头损失,包括沿程水头损失和局部水头损失,单位为兆帕(MPa);

μ ———动力粘度(cp),按照附录C的规定确定;

Δ ———管道相对粗糙度;

ε ———管道粗糙度(mm)。对于铜管,取0.001 5 mm;对于不锈钢管,取0.045 mm。

4.5.2 管件及阀门的局部水头损失宜根据其相应的当量长度计算。对于不锈钢管件和阀门,其当量长度可按附录D确定。

4.5.3 系统管道内的水流速度不宜大于10 m/s,不应超过20 m/s。

4.5.4 系统的设计供水压力应按式(4)计算:

Pt———系统的设计供水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Pf———系统管道的水头损失,包括沿程水头损失和局部水头损失,单位为兆帕(MPa);

Pe———最不利点处喷头与贮水箱最低水位的高差,单位为兆帕(MPa);

Ps———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4.5.5 喷头的设计流量应按式(5)计算:

q ———喷头的设计流量,单位为升每分(L/min);

P ———喷头的设计工作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4.5.6 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式(6)计算:

Qs———系统设计流量,单位为升每分(L/min);

k ———系统设计流量安全系数,应取1.05~1.10;

n ———累计计算喷头数;

qi———计算喷头的设计流量,单位为升每分(L/min)。

4.5.7 闭式系统的设计流量,应为水力计算最不利的计算面积内所有喷头的流量之和。开式系统的设计流量应为最大一个防护区内喷头的流量之和。

4.5.8 系统设计流量的计算,应确保任意计算面积内任意4只喷头围合范围内的平均喷雾强度不低于4.3.5、4.3.7和4.3.9的规定值或火灾模拟试验确定的喷雾强度值。

4.5.9 系统贮水箱的设计所需有效容积应按式(7)计算:

V ———贮水箱的设计所需有效容积,单位为升(L);

Qs———系统设计流量,单位为升每分(L/min);

t ———系统的设计喷雾时间,单位为分(min)。

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可靠补水时,泵组式系统贮水箱的储水容量可减去火灾时系统持续喷雾时间内的补充水量,但至少应保证50%的有效贮水量。

4.6.1 泵组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工作性能应与最大一台工作泵相同,主、备用泵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并应能手动操作停泵。主、备用泵的自动切换时间间隔不应大于30 s。

b) 闭式系统的泵组系统应设置稳压泵,稳压泵的流量不应大于系统中水力最不利点1只喷头的流量,其工作压力应满足工作泵的启动要求。

c) 当系统采用柱塞泵时,泵进水端的水压应符合水泵制造商的技术要求。

d) 泵组应采用自灌式引水。

e) 消防水泵采用电动机泵时,应按不低于二级负荷供电;采用柴油机泵时,应保证其能持续运行60 min。

4.6.2 泵组式系统应至少有一路可靠的自动补水水源,水质、水量均应满足系统要求。当水源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泵组应设专用的贮水箱,其有效容积应符合4.5.9的规定。

4.6.3 在贮水箱入水口应设置过滤器,出水口或控制阀前宜设置过滤器,过滤器的设置位置应便于维护、更换、清洗等操作。

4.6.4系统的水质除应符合下列要求外,还应符合制造商的技术要求:

a) 泵组式系统的水质指标:固体悬浮物、浊度及自由氯离子(或氯原子)含量等指标不应低于GB 5749的规定;

b) 瓶组式系统的水质指标:固体悬浮物、浊度及自由氯离子(或氯原子)含量等指标不应低于GB 17324的规定;

c) 系统补水水源的水质应与系统的水质要求一致。

4.6.5 瓶组式系统的备用量设置,应根据防护目标的重要性、维护恢复时间等经综合考虑后确定。对于需要及时更换或维修、更换时间可能超过48 h的瓶组式系统,应按主用量的100%设置备用瓶组。

4.6.6 贮水容器组和贮气容器组的布置应便于检查、测试、重新灌装和维护、维修,其操作面距墙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8 m。

4.6.7 泵组控制装置应布置在干燥、通风的部位,并应便于操作和检修。

4.6.8泵组或其他供水设备应满足高压细水雾系统对流量和工作压力的要求,其工作状态及其供电状况应能在消防值班室进行监视。

4.7.1 开式系统应按防护区设置分区控制阀。分区控制阀应设置在防护区外便于操作、检查和维护的位置。

4.7.2 闭式系统应按楼层或保护区域设置分区控制阀。闭式系统中的分区控制阀应为带开关锁定或开关指示的阀组。

4.7.3当分区控制阀上无系统动作信号反馈装置时,应在分区控制阀后的主管道上设置系统动作信号反馈装置。

4.7.4 每台高压泵的出水口应设置止回阀,系统出水总管上应设置压力指示装置、手动测试阀、泄放试验阀和安全阀。

4.7.5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处应设置泄水阀,并应在每个控制阀上或其后邻近位置设置区域泄水阀。在闭式系统的最高点处宜设置手动排气阀,每个区域控制阀后的管网末端应设置试水阀。

4.7.6 系统管道应采用金属支、吊架固定。支、吊架应进行防腐处理,且应采取避免与系统管道发生电化学腐蚀的措施。

4.7.7管道支、吊架应固定在建筑构件上,并应能承受管道充满水时的重量。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 MPa时,系统管道支、吊架的间距不应大于表5的规定;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大于1.2 MPa时,系统管道支、吊架的间距不应大于表6的规定。

5.1.1系统应由供水装置、过滤装置、控制阀、细水雾喷头等组件和供水管道组成。

5.1.2 系统组件、管道和管件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泵组系统从水泵吸水口至贮水箱之间的管道、管件、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1.0 MPa。

5.1.3系统组件应具有耐腐蚀性能。

5.1.4 系统的主要组件应设置在能避免机械碰撞等损伤的位置,或采取防机械损伤等的措施。

5.1.5系统应具有动作信号反馈功能。

5.2 供水装置与过滤器

5.2.1 瓶组式系统的供水装置应由贮水容器、贮气容器和压力指示装置等部件组成,贮水容器、贮气容器应设置安全泄放阀。

同一系统中的贮水容器或贮气容器,其规格、充装量和充装压力应分别一致。

5.2.2 泵组式系统的供水装置宜由贮水箱、消防水泵、水泵控制柜(盘)、安全阀等部件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贮水箱应采用密封结构,并应采用不锈钢或其他能保证水质的材料;

b) 贮水箱应具有防尘、避光的技术措施;

c) 贮水箱应具有保证自动补水的装置,并应设置液位显示、低液位报警装置和溢流、透气及放空装置;

d) 消防水泵的测试水和泄流水宜回流至贮水箱;

e) 消防水泵应具有自动和手动启动功能,应能采用手动操作方式停泵;稳压泵应具有自动启停功能,主备泵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f) 消防水泵宜具有巡检运行功能,巡检周期不宜大于7 d;当巡检中接到启动指令时,应能立即退出巡检,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g) 消防水泵控制柜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h) 安全阀的动作压力应为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1.15倍。

5.2.3 系统过滤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过滤器的材质应为不锈钢、铜合金或其他耐腐蚀性能相当的材料;

b) 过滤器的网孔直径不应大于喷头最小喷孔直径的80%;

c) 过滤器的摩擦阻力应能满足系统管网水力计算的要求。

5.2.4 系统供水温度应不低于4 ℃,不大于70 ℃。

5.3 阀门与管道、管件

5.3.1 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具有接收控制信号实现启动、反馈阀门启闭和故障信号的功能;

b) 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功能,并应采用手动操作方式关闭阀门;

c) 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对应于防护区或防护对象的永久性标识,并应标明水流方向。

5.3.2闭式系统区域控制阀应为带开关锁定或开关指示的阀组。

5.3.3 闭式系统试水阀的接口大小应和管网末端的管道一致,测试水应排至安全的地方。

5.3.4系统管道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管,或其他耐腐蚀和耐压性能相当的金属管材。管道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GB/T 14976和GB/T 12771的有关规定。

系统最大工作压力不小于3.50 MPa时,应采用符合GB/T 20878中规定牌号为022Cr17Ni12Mo2的奥氏体不锈钢无缝钢管,或其他耐腐蚀和耐压性能不低于该牌号材料的金属管道。

5.3.5系统管件应满足GB 50235相关要求。系统管道连接件的材质应与管道相同。系统管道宜采用专用接头或法兰连接,也可采用氩弧焊焊接。

6.1 泵组式系统应具有自动、手动控制方式。瓶组式系统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控制方式,其机械应急操作方式应能在瓶组间内直接手动启动系统。

6.2开式系统的自动控制应能在接收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启动。闭式系统的自动控制应能在喷头动作后,由动作信号反馈装置直接联锁启动。

手动控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和防护区外手动操作并启动系统。泵组式系统还应能在泵房就地操作并启动系统。

6.3 设置有系统的场所以及系统的手动操作位置,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清楚标明系统的操作指示说明的标识。

手动启动装置和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能在一处完成系统启动的全部操作,并应采取防误操作的措施。不同操作方式在外观上应便于辨别,并应有与所保护场所对应的明确标识。

6.4火灾报警联动系统应能远程启动消防水泵或瓶组、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并应能接收消防水泵的工作状态、分区控制阀的启闭状态及细水雾喷放的反馈信号。

6.5 系统应设置备用电源。系统的主备电源应能自动和手动切换。当系统采用气动动力源时,应保证系统操作与控制所需要的压力和用气量。

6.6 系统启动时,应联动切断或关闭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的除密集架柜电源之外的非消防电源等影响灭火效果或因灭火可能带来更大危害的设备和设施。

6.7档案装具采用密集架柜时,密集架柜的架与架之间宜留20 cm 的间隙,以保证灭火效能;密集架柜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密集架柜的开启联动时,密集架柜之间可不留间隙,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打开密集架柜。

6.8 与系统联动的火灾自动报警和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 50116和GB 16806的有关规定。

7 系统施工、调试及验收

7.1.1系统的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可按附录E确定。

7.1.2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承担。

7.1.3施工现场应具有相应的施工组织计划,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查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按附录F填写记录。

7.1.4施工应按照经审核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变更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进行。

7.1.5施工过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控制:

a) 应按7.2的规定对系统组件、材料等进行进场检验,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方可安装使用;

b) 各工序应按施工组织计划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做记录,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c) 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

d)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记录。

7.1.6 系统安装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7.1.7系统安装完毕,施工单位应进行系统调试。当系统需与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联动时,应联合进行调试。

调试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按附录G 填写的全部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并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验收。

7.1.8 系统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并按附录H 和附录I记录。

7.1.9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将系统恢复至正常运行状态,并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验收文件资料和系统工程验收记录。系统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7.2.1材料和系统组件的进场检验应按照表G.1填写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7.2.2 管材及管件的材质、规格、型号、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认证书。

7.2.3 管材及管件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表面应无明显的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

b) 法兰密封面应平整光洁,不应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表面应完整无损伤;

c) 密封垫片表面应无明显折损、皱纹、划痕等缺陷。

7.2.4管材及管件的规格、尺寸、壁厚和允许偏差应符合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型号产品按件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件。

检查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测量。

7.2.5贮水瓶组、贮气瓶组、泵组单元、控制柜(盘)、贮水箱、分区控制阀、过滤器、安全阀等系统主要组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有效质量证明文件。

7.2.6贮水瓶组、贮气瓶组、泵组单元、贮水箱、分区控制阀、过滤器、安全阀等系统组件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b) 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c) 所有外露口均设有防护堵盖,且密封良好;

d) 铭牌标记清晰、牢固、方向正确;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有效质量证明文件。

7.2.7 细水雾喷头的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喷头的商标、型号、制造厂及生产时间等标志应齐全、清晰;

b) 喷头的数量和规格型号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c) 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d) 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检查数量:不同型号规格分别抽查1%,且不得少于5只。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检查喷头出厂合格证和有效质量证明文件。

7.2.8 阀组的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各阀门的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应齐全;

b) 各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c) 控制阀的明显部位应有标明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d) 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有效质量证明文件。

7.2.9贮气瓶组进场时,驱动装置应按产品使用说明规定的方法进行动作检查,动作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7.2.10材料和系统组件在设计上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设计要求数量或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7.2.11进场抽样检查时有1件不合格,应加倍抽样;若仍有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3.1 系统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a) 经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齐全;

b) 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资料齐全;

c) 系统组件和材料应满足7.2的相关规定,具备有效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系统中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d)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等的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e) 防护区或防护对象及设备间的设置条件与设计文件相符;

f) 系统所需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等符合设计要求;

g) 施工现场和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满足施工要求。

7.3.2系统的安装应按表G.2~表G.5填写施工过程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3贮水瓶组、贮气瓶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按设计要求确定瓶组的安装位置;

b) 瓶组的安装、固定和支撑应稳固,且固定支框架应进行防腐处理;

c) 瓶组容器上的压力表应朝向操作面,安装高度和方向应一致。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7.3.4 泵组的安装除应符合GB 50231和GB 5027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系统采用需要润滑脂的柱塞泵时,泵组安装后应充装润滑油并检查油位;

b) 泵组吸水管上的变径处应采用偏心大小头连接;

c) 泵组进出口管道安装前应冲洗管道。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高压泵组应启泵检查。

7.3.5 泵组控制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控制柜基座的水平度误差不应大于±2 mm,并应做防腐处理及防水措施;

b) 控制柜与基座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2 mm 的螺栓固定,每只柜不应少于4只螺栓;

c) 做控制柜的上下进出线口时,不应破坏控制柜的防护等级;

d) 控制柜安装的位置不得影响柜门的启闭及操作。

7.3.6阀组的安装除应符合GB 50235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按设计要求确定阀组的观测仪表和操作阀门的安装位置,并应便于观测和操作。阀组上的启闭标志应便于识别;控制阀上应设置标明所控制防护区的永久性标志牌。带有箱体的阀组安装时箱门启闭不得受任何阻碍;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b) 分区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宜为1.2 m~1.6 m,操作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0.8 m,并应满足操作要求;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和操作阀门检查。

c) 闭式系统试水阀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试验。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必要时可操作试水阀检查。

7.3.7 管道和管件的安装除应符合GB 50235和GB 50236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管道安装前应分段进行清洗,清洗后及时封堵。施工过程中,应保证管道内部清洁,不得留有焊渣、焊瘤、氧化皮、杂质或其他异物。安装完成后的管道应及时封堵。

b) 同排管道法兰的间距应方便拆装,且不宜小于100 mm。

c) 管道穿过墙体、楼板处应使用套管;穿过墙体的套管长度不应小于该墙体的厚度,穿过楼板的套管长度应高出楼地面50 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管道应采取导除静电的措施。

d) 管道焊接的坡口形式、加工方法和尺寸等,均应符合GB/T 985.1的有关规定;管道之间或与管接头之间的焊接应采用对口焊接。

f)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冲洗和试压。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7.3.8管道冲洗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使用满足系统要求水质的水进行冲洗;

b) 冲洗流速不应低于设计流速;

c) 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并应对管道支、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d) 冲洗合格后,应按表G.3填写管道冲洗记录。

检查方法:宜采用最大设计流量,沿灭火时管网内的水流方向分区、分段进行,用白布检查无杂质为合格。

7.3.9管道冲洗合格后应进行压力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试验用水的水质应与管道的冲洗水一致;

b) 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

c) 试验的测试点宜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在试验后安装;

d) 试验合格后,应按表G.4填写试验记录。

检查方法:管道充满水、排净空气,用试压装置缓慢升压,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5 min,管道无损坏、变形,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120 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目测管道无变形为合格。

7.3.10系统管道在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宜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吹扫压力不应大于管道的设计压力,流速不宜小于20 m/s。

检查方法:在管道末端设置贴有白布或涂白漆的靶板,以5 min内靶板上无锈渣、灰尘、水渍及其他杂物为合格。

7.3.11喷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在管道试压、吹扫合格后进行;

b) 安装时,应根据设计文件逐个核对其生产厂标志、型号、规格和喷孔方向,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

c) 应采用专用扳手安装;

d) 喷头安装高度、间距,与吊顶、门、窗、洞口或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e) 不带装饰罩的喷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带装饰罩的喷头应紧贴吊顶;带有外置式过滤网的喷头,其过滤网不应伸入支干管内;

f) 喷头与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端面硬密封或O 型圈密封,不应采用聚四氟乙烯、麻丝、黏结剂等作密封材料。

7.3.12与系统联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 50166的规定。

7.4.1 系统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a) 系统及与系统联动的火灾报警系统或其他装置、电源等均应处于准工作状态,现场安全条件符合调试要求;

b) 系统调试时所需的检查设备齐全,调试所需仪器、仪表应经校验合格并与系统连接和固定;

c) 应具备7.3.1所列技术资料和表F.1、表G.1~表G.4所列现场检查记录;

d) 应具备经监理单位批准的调试方案。

7.4.2调试人员应根据批准的方案按程序进行系统调试。

7.4.3系统调试应包括泵组、稳压泵、控制阀的调试和联动试验,还有瓶组式系统的模拟启动。

7.4.4 泵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泵组时,泵组应立即投入正常运行;

检查方法:手动和自动启动泵组。

b) 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泵组时,泵组应立即投入正常运行;

检查方法:手动切换启动泵组。

c) 采用柴油泵作为备用泵时,柴油泵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 s;

检查方法:手动启动柴油泵。

d) 控制柜应进行空载和加载控制调试,控制柜应能按其设计功能正常动作和显示。

检查方法:使用电压表、电流表和兆欧表等仪表通电观察检查。

7.4.5稳压泵调试时,在模拟设计启动条件下,稳压泵应能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应能自动停止运行。

检查方法:模拟设计启动条件启动稳压泵检查。

7.4.6 控制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对于闭式系统,区域控制阀后或控制阀上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应能及时动作并发出动作反馈信号;

检查方法:在试水阀处放水或手动关闭控制阀,观察检查。

b) 对于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应能在接到动作指令后立即启动。

检查方法:采用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控制阀,水通过试验阀排出。观察检查。

7.4.7 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对于闭式系统,从试水阀处放水时,相应的压力信号反馈装置和泵组等均可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

检查方法:打开阀门放水,观察检查。

b) 对于开式系统,采用模拟火灾信号启动系统,相应的分区控制阀、动作信号反馈装置和泵组等应均能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c) 在模拟火灾信号下,火灾报警装置应能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当系统动作时,相关的气源和通风控制装置应能发出自动切断指令并能关断。

检查方法:模拟火灾信号,观察检查。

7.4.8瓶组式系统应对所有防护区或防护对象进行系统手动/自动模拟启动试验,其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延迟时间与设定时间相符;

b) 有关声、光报警信号正确;

c) 联动设备动作正确;

d) 驱动装置动作可靠。

检查方法:手动模拟启动试验: 按下手动启动按钮,观察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

1) 将灭火控制器的启动输出端与灭火系统相应防护区驱动装置。启动装置应与阀门的动作机构脱离。也可用1个启动电压、电流与驱动装置相同的负载代替。

2) 人工模拟火警使防护区内任意1个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单一火警信号输出后,相关报警设备动作是否正常。

3) 人工模拟火警使该防护区内另一个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复合火警信号输出后,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

7.4.9 系统调试合格后,应按表G.6填写调试记录,并应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将系统恢复至准工作状态。

7.5.1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并应按附录H 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a) 经图审合格的设计施工蓝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全套竣工图;

b) 主要系统组件和材料的有效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c) 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说明书;

d) 施工单位的有效资质文件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e) 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f) 系统试压记录、管网冲洗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g) 系统调试报告、系统检测报告;

h)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7.5.2 泵组式系统供水水源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贮水箱的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b) 水源的水质应符合设计规定的标准;

c) 过滤器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资料采用流速计、尺等测量和观察检查;水质取样检查。

7.5.3 泵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止回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检修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应有明显标记;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资料和产品说明书观察检查。

b) 泵组的引水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c) 试水阀的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的功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开启试水阀,观察检查。

d) 泵组在主电源下应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启动;

检查方法: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手动测试阀,利用主电源向泵组供电;关掉主电源检查主备电源的切换情况,用秒表等观察检查。

e) 当系统管网中的水压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稳压泵应能自动启动;

检查方法:使用压力表,观察检查。

f) 泵组启动控制应处于自动启动位置;

检查方法:降低系统管网中的压力,观察检查。

g) 控制柜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柜的图纸塑封后应牢固粘贴于柜门内侧;控制柜的动作应能完成本文件的要求。

7.5.4 贮气瓶组和贮水瓶组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瓶组的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固定方式和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和7.3.3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和测量检查。

b) 贮水瓶组内水的充装量和贮气瓶组内氮气或压缩空气的贮存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称重检查按贮水瓶组全数(不足5个按5个计)的20%检查;贮存压力检查按贮气瓶组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称重、用液位计或压力计测量。

c) 瓶组的机械应急操作处的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急操作装置应有铅封的安全销或防护罩。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

7.5.5控制阀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控制阀的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固定方式和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和7.3.6的规定;

b) 试水阀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打开试水阀,使用流量计、压力表观察检查。

c) 分区控制阀组应能可靠动作;

检查方法:手动和电动启动分区控制阀,观察检查。

d) 分区控制阀前后的阀门均应处于常开位置。

7.5.6管网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管道的材质、规格、管径、连接方式、安装位置及采取的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7.3.7的相关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核查相关证明材料。

b) 管网上的控制阀、动作信号反馈装置、止回阀、试水阀、排气阀等,其规格和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c) 管道固定支、吊架的固定方式,支、吊架的间距及其与管道间的防电化学腐蚀措施应符合4.7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7.5.7 喷头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喷头的数量、规格、型号以及闭式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 喷头的安装位置、安装高度、间距及与墙体、梁等障碍物的距离偏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7.3.11的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距离偏差不应大于±15 mm。

c) 不同型号规格喷头的备用量不应小于其实际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数不应少于5只。

7.5.8 每个系统应进行模拟灭火功能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动作信号反馈装置应能正常动作,并应能在动作后启动泵组及与其联动的相关设备,可正确发出反馈信号;

检查方法:利用模拟信号试验,观察检查。

b) 开式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应能正常开启,并可正确发出反馈信号;

检查方法:利用模拟信号试验,观察检查。

c) 系统的流量、压力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利用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通过泄放试验,观察检查。

d) 泵组及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正常启动,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e) 主、备电源应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切换。

检查方法:模拟主备电切换,采用秒表计时检查。

7.5.9对于允许喷雾的防护区或被保护对象,系统应进行冷喷试验;对于不允许喷雾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应进行模拟喷雾试验。除应符合7.5.8的规定外,其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至少1个系统、1个防火区或1个防护对象。

检查方法:自动启动系统,采用秒表等观察检查。

7.5.10 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

a) 系统工程质量缺陷应按表7划分为严重缺陷项、一般缺陷项和轻度缺陷项;

b) 当无严重缺陷项、一般缺陷项不多于2项、一般缺陷项与轻度缺陷项之和不多于6项,可判定系统验收为合格;否则,应判定为不合格。

8.1 系统的维护管理应制定维护管理制度,并应根据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使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8.2 系统的维护管理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承担。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维护方法与要求。

8.3 系统的维护管理宜按附录J的表J.1的要求进行,并应按表J.2填写系统维护管理记录。

8.4 系统发生故障并需停用进行维修时,应经消防责任人批准并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后进行。

8.5 系统维护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按规定要求处理。

8.6 系统应按本文件要求进行年检、季检、月检和日检。

8.7 系统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年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定期测定1次系统水源的供水能力;

b) 应对系统组件、管道及管件进行1次全面检查,清洗贮水箱、过滤器,并对控制阀后的管道进行吹扫;

c) 贮水箱应每半年换水1次,贮水容器内的水应按产品制造商的要求定期更换,不少于每半年1次;

d) 应进行系统模拟灭火试验,并应符合7.5.8的规定。

8.8 系统每季度应进行1次季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通过试验阀对泵组式系统进行1次放水试验,检查泵组启动、主备泵切换及报警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b) 应检查瓶组式系统的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

c) 应检查管道和支、吊架是否松动,管道连接件是否变形、老化或有裂纹等现象。

8.9 系统每月应进行1次月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检查系统组件的外观,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b) 应检查分区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

c) 应检查阀门上的铅封或锁链是否完好,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

d) 应检查贮水箱和贮水容器的水位及贮气容器内的气体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e) 对于闭式系统,应利用试水阀对动作信号反馈情况进行试验,观察其是否正常动作和显示;

f) 应检查喷头的外观及备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g) 应检查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等是否完整无损。

8.10 系统每日应进行1次日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检查控制阀等各种阀门的外观及启闭状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 应检查系统的主备电源接通情况;

c) 寒冷和严寒地区应检查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温度,且不应低于5 ℃;

d) 应检查报警控制器、水泵控制柜(盘)的控制面板及显示信号状态;

e) 系统的标志和使用说明等标识是否正确、清晰、完整,处于正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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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届全球医药工业展(GPHI)于2013年12月10日在北京展览馆举办,展期两天,德祥携手全球专业的恒温设备供应商德国LAUDA公司隆重展现了实验室温控整体解决方案及新推出的LAUDA“节能之星”-Variocoo冷却水循环器,我们同时也向客户展示了德国Heidolph及英国Radleys样机。 全新推出的Variocool冷却水循环器系列性能更加优异,型号更加多样,被广泛应用在温度范围从-20℃...40℃之间的实验室、小型生产和生产过程。当遇到苛刻的恒温需求,LAUDA Variocool系列能以众多既不同又灵活的各种配置和附件,通过简单直观的操作来完成。彩色TFT显示屏使得仪器的运行信息一目了然,既清楚又容易操作,比如液位显示功能。USB接口和报警模块是标准配置,其他的接口模块作为选配件可供客户自由选择。所有的Variocool冷却水循环器都配备了电子膨胀阀,能够精确调节制冷功率输出,减少能耗。因此既能降低使用成本,又对环境有利。正因如此,Variocool冷却水循环器能效比尤其高,被誉为LAUDA“节能之星”。 德国LAUDA处于全球性的行业领导者地位,具有50多年的设计生产经验,独特的产品系列覆盖了全部紧凑型实验室恒温浴领域,Lauda专业生产恒温浴,循环冷却器,加热,制冷系统,广泛应用于研究和工业领域, Lauda温控设备的稳定性深受广大客户的信赖。Lauda拥有几乎针对任何使用要求的正确的解决方案,是反应釜和旋转蒸发仪转等需要控温设备的最佳拍档。更多产品请登陆德祥官网:.cn德祥热线:联系我们(终端用户)联系我们(经销商)邮箱:info@

  • 乔枫仪器推荐2013年新款小型喷雾干燥机和光化学反应仪,比前一款光化学反应仪和小型喷雾干燥机性能和工作效率上有了很大的提升。同时对关键部件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详情请咨询:021-。QQ: 手机: 产品详情请参考:光化学反应仪:/qiaofeng-916-/qiaofeng-890-)是一家集分析仪器,实验室样品前处理仪器,实验室设备,实验室软件,实验室设计与工程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专业化跨国公司。最近几年,随着业务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增长,LabTech逐步在欧洲、北美、香港以及中国各省市建立了广泛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客户总数达上万家。2007年,LabTech将继续秉承“You Lab, Our Tech”的理念,为我们的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 “国产好仪器活动约稿  2002年,LabTech成立之初,我们选择的第一个项目就是水循环。  水循环,英文名称为Chiller,中文全称为循环水冷却器,俗称水循环,也有人叫它冷水机。实验室多数大型分析仪器工作时都会产生大量的热,水循环就是用来给这些大型仪器散热使用,是这些大型仪器的配套设备。作为配套设备,与实验室这些大型分析仪器相比,水循环显得无足重轻,往往容易被忽略,不受大家重视;但水循环一旦出现故障,大型分析仪器就得“趴窝,无法运行。所以,水循环实际上对实验室来说是至观重要的。  做世界水平的水循环  当时的情况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实验室建设在加速,大型分析仪器购买越来越多,配套水循环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国外进口原装的水循环性能稳定,控温精度高,体积小,外观精巧,但价格昂贵,而且一旦出现故障,维修时间漫长,严重影响大型仪器的使用。国产水循环没有上规模的企业做,并且普遍技术落后,控温精度差,外观笨重,故障率高,更让用户“闹心。所以,公司老板胡克就给我们研发小组定下目标:做世界水平的中国水循环,品质第一。  最初,只有我们三人研发小组。租了一套民居,客厅作为办公室和实验操作间,困了就睡,醒了就工作。通过上网查资料、拜访用户,了解部分品牌进口水循环产品的情况,我们最后决定LabTech水循环采用国际最先进的Hot Bypass(热气旁路)制冷技术。当时国内几乎没有人了解这种技术,我们翻译了大量英文资料,做了无数次实验,足足用了一个多月才掌握这种技术。为了保证产品品质,我们在后期关键部件选型上,如压缩机,温度控制器,水泵,制冷控制阀等都选用的是欧美知名品牌。经过近4个月努力,两台LabTech水循环样机做出来了。我们直接就拉到了用户处,与用户原有的进口原装水循环现场PK。一个月后,PK结果显示,LabTech研发的水循环性能与进口水循环完全一致,在噪音等指标上还优于进口产品,这也意味着我们的研发成功了!  成功的道路永远是曲折的。还在沾沾自喜之际,第一次配套就给了我们当头一棒:LabTech水循环第一次正式发货是给Thermo(热电,即现在的赛默飞世尔)公司的原子吸收光谱仪配套,一共3台,分别发往大连,西安和济南。几天后,一位Thermo安装工程师在大连给我电话,第一句就是:“黄图江,你们做的水循环是什么破烂玩意儿?我的心当时一下就凉了,后来仔细询问才知道水循环的水泵从底座上掉下来了,水循环根本无法使用。原来我们为了减小噪音,把水泵通过减震的橡胶棒固定在底座上,在北京我们自己用车运来运去,是没有问题的。但在长途的运输过程中,固定橡胶棒的卡箍卡不住,水泵就掉下来了。于是,我们赶紧派人连夜去大连,把水泵复原,重新固定好,水循环就可以正常使用了。同时,我们也赶紧派人去了西安和济南,在Thermo安装工程师未到之前打开水循环包装箱,重新把水泵固定好。通过这次事故,我们对水循环生产的每一个细节更加小心,都要做到精益求精,保证每台水循环的品质。  LabTech水循环产品质量稳定了,我们的信心也越来越足了。我们拉着水循环到各个仪器公司的展示实验室和部分用户实验室,让他们试用,与进口原装水循环比较。逐渐地,这些仪器公司及他们的用户都被LabTech水循环的品质所打动和吸引,开始与LabTech 合作,配套,如PE公司,Varian公司(现被Agilent公司收购),天美公司等等。2006年,LabTech欧洲销售公司成立。LabTech水循环凭借其优秀的品质,在欧洲抢下了一大半原子吸收光谱仪,ICP光谱仪,ICP质谱仪的配套市场。  目前,国内众多分析仪器厂商和实验室用户,尤其是光谱分析行业,一提到配套的水循环,想到的第一品牌就是LabTech。从2002年至今,LabTech已经为全球各个实验室提供了约2万台各种型号的水循环。近几年,LabTech每年水循环生产量的30%都出口到欧洲、北美和亚洲的一些实验室,配套原子吸收光谱仪,ICP光谱仪,ICP质谱仪等使用。短短十多年时间,LabTech水循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做到了国内分析仪器配套水循环的龙头位置,而且在全球水循环制造厂商中也占据着重要位置。  本地化贴心服务  LabTech水循环得到大家的认可,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服务。仪器厂商的维修工程师如果遇到仪器本身的故障,往往手到擒来,轻松解决问题;但如果遇到水循环问题,由于缺乏专业的培训和配件,往往束手无策。水循环的故障无法解决,仪器照样无法运行,影响用户的使用。LabTech服务理念就是要解决用户和仪器公司使用水循环的后顾之忧。为此,LabTech一直致力于完善全国的服务网络,为广大用户和合作伙伴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某仪器公司主机到了,需要安装,才发现忘了订购配套的水循环。一个电话打给LabTech,OK!LabTech马上发货,仪器公司随后再按内部流程下采购定单;  安装过程才发现水循环在运输过程被大力撞击出现故障,用户也不用着急,LabTech马上空运更换;  即使是过了保修期的水循环出现故障,当用户仪器不能停机时,LabTech马上就近送1台备用机让用户先用,原故障机再随后修复;  用户进口原装水循环出故障了,也过保修期了,LabTech可以很快帮助用户修好,并且维修费用很低。而如果进口产品,需要发往国外维修,价格昂贵,周期太长;  ……………  以上事例不计其数,举不胜举。LabTech服务的付出也得到了广大用户和合作伙伴的认同。在2011年“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上,LabTech获得了国内实验室设备最佳售后服务奖,这是广大用户和合作伙伴对我们的厚爱,也是对我们服务工作的鼓励和鞭策。  2014年即将来到,LabTech新一代水循环也即将面世。在新一代水循环中,LabTech第一个将触摸控制技术和远程控制技术引入水循环控制中。我们将不辜负广大用户的期望,继续发挥我们品质和服务的优势,代表中国实验室水循环制造厂商,在全球水循环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作者简介:黄图江,LabTech高级副总经理,LabTech水循环主要研发人员之一,LabTech水循环市场推广的主要决策者和实施者。

  • 更完善的产品线,LAUDA携三款新品亮相BCEIA 201310月23日,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主办的第十五届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暨展览会(BCEIA)在北京盛大开幕。作为全球领先的液体温度控制专家LAUDA,在2008年成立中国分公司之后携众多先进仪器第三次参与到BCEIA 的盛会中。此次为中国客户准备了三款新产品包括两款冷水机及一款高温恒温器。LAUDA Microcool 冷却水循环器 温度范围从-10到40℃。 能为实验及科学研究提供持续的稳定的冷却水。LAUDA Variocool 冷却水循环器 温度范围从-20到40℃。专为实验室、小型生产及生产过程而设计。有风冷却型及水冷却型共计13个不同型号可选,冷却功率从600W到10kW不等。LAUDA Integral XT H 高温工艺过程恒温器,最高温度可达到320℃。 有风冷却型及水冷却型共计4个不同型号可选,典型应用:高温蒸馏、高温化学合成等。同时,LAUDA还展出了粘度测量仪及表面张力测量仪等产品。德国劳达德国劳达目前拥有400多名职员,年营业额超过6,000万欧元,拥有8家海外分公司,在新型的液体恒温设备及高精度的测试领域,劳达处于全球性的行业领导者地位。劳达具有将近60年的设计生产经验,独特的产品系列覆盖了从全部紧凑型实验室恒温浴到工业级循环冷却设备,可以完全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出制冷能力超过400 kW的冷却/加热系统。LAUDA是唯一一家可以确保在全部温度范围内提供最佳工作温度的公司。其全球客户超过10,000家。劳达产品控温精确,温度波动小于)是一家专业的实验室产品供应商。她是集分析仪器、实验室样品处理仪器、实验室设备、实验室信息管理软件和实验室设计与工程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跨国公司。最近几年,随着业务在全球范围的快速增长,LabTech逐步在欧洲、北美、香港以及中国各省市建立了广泛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客户总数达上万家。移动检测车screen.width-300)this.width=screen.width-300">LabTech水循环冷却器screen.width-300)this.width=screen.width-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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