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有人表示虽然大额存单拥有着一定的优势,但大额存单并不值得投资。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不建议存大额存单呢?对此,内行人说出你可能不知道的
4大“弊端”。接着往下看!
众所周知,大额存单一直都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那就是起存门槛比较高。最早为100万元,到现在个人购买仍然需要至少20万元以上才行,单位则是需要1000万元才能购买。不得不说,此门槛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的。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为了达到大额存单的门槛,甚至将自己多笔定期存款合并储蓄。要知道,这种存款方式,一旦提前支取,在整体收益上,其实并一定会划算。
大额存单和普通定期存款都属于固定收益产品,是需要存够一定期限才能获得相应的收益率。而且自靠档计息被取消后,大额存单如果在存期内提前支取,那么利率直接会按照活期计算,亏损不少利息。所以购买大额存单之前,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资金规划,尽量不要再存期内出现提前支取的情况。
再者就是,现在部分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是不允许提前支取的,也有的银行虽然支持提前支取,但却会限制支取次数以及金额,所以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相关规定后,再进行购买。
大额存单的发行与普通定期存款有所不同,大额存单在发行之前都是需要报备的,所以不管是发行时间还是发行量都是有要求的。再加上受市场波动因素,很多投资者开始转向购买大额存单,经常会出现被抢空的局面。
如果没有抢到大额存单,那么手中的资金就只能存放到银行,获得活期利率。如果真是这样,还不如将资金存放到其他的存款类产品当中,至少要比活期利率高很多。
看到这里,相信会有不少人发出疑问,上文刚说到大额存到的收益高,这里为何又说收益低?其实,银行刚推出大额存单时,其利率水平确实高于很多同类产品,甚至让很多理财产品都“甘拜下风”。
但是随着近几年存款利率呈下降趋势,再加上相关部门又对大额存单的利率水平做了调整,导致大额存单的存款利率大幅度降低,以三年期为例,由原本的4.125%下降到现在的3.35%,即便是地方性商业银行最高利率也只有3.55%。
要知道,以大额存单现在的存款利率与其他理财投资方式相比,根本不占优势。特别是同样保本且稳定获得收益的新途径,比如随时代发展兴起的新零售,其模式主要依托互联网,与实体店相结合,让线上渠道与线下渠道一体化。
现在在共享经济的驱动下,购物的同时还可以共享利润分成。所谓共享利润分成,就是新零售基于实物交易,涌现出的新模式如至臻海购的代销,投资者可借此模式在30天的时间获得12%的年化利润,从而实现财富在安全的情况下,稳稳增值。
总而言之,如果储户的资金量大,且闲置时间比较长,那么大额存单确实是一个错的选择。但是在选择理财投资的时候,还是要结合自身的情况进行合理资金,这样才能让有限的资金,获得更高的收益。
简单点说就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进程。我国的利率市场化主要遵循: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改革总体思路。除了部分对于房地产贷款的利率控制外,贷款利率已经完全放开,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公里”主要集中在存款利率的放开上。
但存款利率的开放有不能一蹴而就,只能根据基础条件的发展一步步推进。最直接的方法无非有两个,而且这次央行都采用了:一个是直接扩大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二是减少利率档次,这两者都有利于提高银行的自主定价空间。
减少利率档次也需要将其影响和冲击控制在一定范围了,在市场化条件还不完全成熟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保持一些重要的、关联度高的存款利率档次,而逐步去掉一些存款规模比较小的档次的基准利率。央行不再公布5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就是走的比较谨慎的一步,因为5年期存款占总存款的比例非常小,一般银行连0.1%的比例都不到,所以即使对其不设置基准利率了,影响也很有限,但可以给银行更大的自主定价空间,是跨出的一小步;可以预计,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基准利率档次或许会进一步简化,从而给银行以更大的空间。
最近银行理财收益亏损揪着很多人的心,在颠覆了很多人对银行理财产品原本并不正确的认知的同时,也催生了银行结构性存款和银行大额存单的火爆,毕竟保本保息相对较高的收益满足了一些投资理财者的所有的需求。
最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主动下调,由原来的存款基准利率1.5倍调整到基准利率的1.45倍,并带动其他商业银行纷纷下调大额存单利率。这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主动下调大额存单发行利率,到底反映了什么背后的真正原因呢?
首先,这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大额存单发行利率的主动下调,是今年以来市场货币整体宽松的正常反映
利率是市场资金的价格,特别是银行的大额存单利率,更是突出反映银行对大额资金需求的紧缺程度。在市场资金相对紧张的时候,银行对存款资金的需求导致存款利率有上行趋势,银行对大额资金的需求相对旺盛,大额存单的利率也当然会进一步上行。
但今年以来,我国面对疫情冲击一直处于货币宽松的大环境之下,政策面是接二连三放出大招,放水!放水!还是放水!降准、降息、再贴息再贴现、金融债券、公司债等等!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0年3月16日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达到考核标准的银行定向降准0.5至1个百分点。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支持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以上定向降准共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
3月31日晚,国常会决定增加面向中小银行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1万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发行3000亿元小微金融债券,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促进中小微企业全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货币宽松金额超3万亿元。
今年以来随着央行货币投放,市场货币增量较大,5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10.02万亿元,同比增长11.1%,增速与上月末持平,比上年同期高2.6个百分点。
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利率持续下行,5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25%,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29%。这种利率水平导致各银行机构可以在市场获得相对便宜的市场资金。
在货币市场资金非常宽松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持续下行将成为一种趋势,大额存单发行利率的下调是一种利率市场化的必然,更是一种货币市场宽松情况下的必然反映。
其次,银行大额存单利率主动下调,是银行面对贷款利率持续下行后承压的必然反映
银行存款只是手段,虽然银行都面临沉重的拉存款任务压力,但银行最终的目的仍然是将存款通过发放贷款以后赚取利润,这就必须要求存款和贷款保持一定的利差,利差的大小决定着银行盈利能力的高低,当银行的贷款利率被迫下调时,银行必须主动调整存款利率的下行。
疫情发生以来,政策上对贷款投放有明确的要求,同时对企业融资成本也有下降的需求,包括对部分贷款贴息以及企业融资中稳住存量贷款,确保资金链不断链,对符合条件、暂时困难、有实际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严格落实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使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得到缓解。
同时银行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融资负担,以广东省为例,1至4月广东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去年下降1个百分点基础上,再下降了0.5个百分点,综合融资成本下降约1个百分点。
目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已有所缓解,企业贷款利息成本已降至历史低位。2020年一季度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08%,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0.61个百分点,为2007年以来的历史次低点(仅高于2016年12月份)。2020年一季度,商业银行净息差已收窄至2.1%的历史较低水平,仅高于2017年前三季度水平(分别为2.03%-2.07%)。
在银行贷款平均利率已经下降到5%左右的时候,银行大额存单接近4%的利率确实对银行存款成本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客观上有下行的要求。
根据相关报道,近期商业银行各期限存款利率均有所下行,其中3年期、5年期等中长期限存款利率的下行幅度比较大,5月份环比降幅均超过了5个基点。一些中小银行2020年以来已经多次主动下调存款利率。就是在贷款利率下行下的直接反映。
其三,银行存款利率面临降低存款准备金引导利率下行的压力
政策层面,根据政策层面明确提出的“综合运用降息降准再贷款等”政策意图,已经有券商机构预测,预计降准近期落地,大概率定向降准0.5个百分点货币。在金融政策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维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解决企业融资难、缓解企业的现金流压力的同时,将进一步引导利率下行,既要通过银行让利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减少银行收费等手段引导贷款利率下行,也要进一步引导债券利率下行。
在面临即将进一步引导贷款利率下行的大政策背景下,商业银行只有主动下调存款利率特别是大额存单这样的中长期存款利率,才能对冲贷款下调后对利差的影响,虽然不能完全对冲掉对利润的影响,但可以最大可能弱化这种影响的程度。
在此之前,部分国有大行一度暂停了三年期大额存单的发行,现在仍然有一些国有银行暂停了五年期大额存单的发行,目的只有一个即减轻银行存款的成本压力。
与大额存单下调利率相对应的是,银行的结构性存款收益也跌幅明显,据相关大数据研究院不完全统计,6月1日~6月7日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平均预期最高收益率环比下降28BP,近一个月的跌幅已经达到60BP。而很多股份制银行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率已经降至3.5%左右甚至更低,这与大额存单将三年期利率主动下调到4%以下的市场预期相符。
近期各类存款利率均有所下行,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主动下调大额存单利率,既是利率市场化的结果,也是目前货币资金市场宽松条件的反映,更是政策预期下未来的必然趋势。(麒鉴)
今天,我刚去农信银行存款,说是没有大额存单这个选项了,可以存定期,2年2.85,3年3.5。于是,我就选了3年的。至于中国银行,这几天了解是还有大额,不过2年才2.7,相比我去年2月份存的中信,2年都有3.19了。也就是说,目前的市场,三年期3.55%的大额存单确实存在额度吃紧的现象,不排除未来短时间之后即将成为历史。就实际情况来看,很多银行普通的三年定期存款确实有所下调,尤其是国有大行,普通三年定期存款利率有的已经从3.35%下调到了3.2%,但是3.55%的大额存单不少银行还是有的,不过遇到的最常见的情况就是额度少,需要预约。那么,为什么3年期大额存单利率会降低?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呢?一、趋势确定:无风险回报长期进入下行通道2021年6月21日起,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报价方式由之前的“基准利率*倍数”改为“基准利率+基点”。此次调整,非国有银行,按上浮最高限算,活期存款将微升2.5BP,一年期存款持平,二年、三年期存款利率则分别下降30、62.5个BP。本月开始,各家银行已陆续开始下调存款及大额存单利率。
在我看来,今后无风险回报长期进入下行通道,趋势确定。中国定期存款利率在90年代曾高达15%,之后进入了长期下降通道。看看国民都熟悉的余额宝,它的收益从最高近7%也是一路走低。
全球范围来看,利率长期下行是大趋势,中国正在经历美日欧曾经历过的。
目前全球负利率债券已经突破18万亿美元。近十年,全球负利率债券规模有过三轮扩张:
第一轮始于2014年,欧央行宣布负利率政策并持续降息、2016年以后日本也开始步入负利率时代。第二轮是在2019年,全球经济降温、贸易问题加剧的背景下,全球央行掀起降息潮,负利率债券规模快速攀升。
而2020年3月以来,疫情对经济造成了明显冲击,全球央行再次大幅宽松,负利率债券规模快速上升。可见,无风险回报利率的下调势在必行。截至4月25日,多家银行均已下调大额存单利率。每经记者三地实探:多家银行存单已售罄,下调的多为3年期产品,调降幅度均在10个BP左右。二、我的真实探访:朋友所在的银行,对于大额存单有两种提供方式
就目前他所在银行单位的情况而言,据他介绍,他们银行对于大额存单有两种提供方式:一种是白名单客群,一种是预约购买方式。
第一种白名单客群是指系统通过大数据筛选出的一部分优质的客户。例如一部分高资产高代发或者系统认为在行外有大额资金潜力的客群,这部分客户在手机银行上能够直接看到3.55%的大额存单,总行给这部分客户有一个总的额度范畴,相对宽裕。
但是由于这部分客群也是多家银行争抢的目标,因此虽然随时都可以购买,但是实际购买的人数并不多。
另一种方式,就是人工预约了,其实也是另外一种白名单模式。比如每周每家分行会有一定的额度释放,比如2个亿,分配到每个支行一两千万的额度,每家支行将有大额存单需求的客户上报至分行导入白名单,一般导入后的三天之内都可以购买。但是如果实际需求大于供给,比如这周分行只有2亿大额存单供给,结果实际预约的金额有4个亿,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出现虽然预约了也没有买到的现象,就是说需要“抢”。这并非是饥饿营销,本身大额存单对于银行而言就是一种相对高成本的负债,现在给企业的扶持性的贷款利率基本被压缩到了基准3.7%左右,存贷款的利率差异已经越来越小,一定程度上也压缩了传统银行业务依赖于存贷款利差产生的利润空间。
银行现在对于大额存单也是处于又爱又恨的状态,好处在于,可以稳住客户的资金,也是用来吸引行外资金的抓手。另外,如果不加限制的用大额存单来做存款,其实得不偿失,严重压缩了利润空间,太高了资金获取成本。三、今后,银行应该要彻底摆脱靠销售产品赚取中间业务收入的传统路线其实目前银行业遇到的比较大的问题仍然是同质化非常严重,产品做不出差异,现在很多小银行在做的其实是通过不断地压缩利润空间,依靠费用贴补的方式做客户,产品不行就贴费用,送礼品,依靠客户占小便宜的心理,通过这种野蛮生长的方式先让新客户把钱转进来,给自己争取做产品的时间。
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银行之间的竞争,有的时候甚至银行业的人也感叹,现在的银行跟过去比变化太大, 客户也被惯的要求越来越高,行业内部越来越卷,随着未来大额存单利率的不断走低,结构性存款额度的不断压缩,以后客户所能选择的银行自营的产品恐怕也只有普通定期存款了,其他的产品均为代销。也就是说,以后银行的个人业务慢慢变得像个小超市,类似一个选品中心,靠什么来留住客户,依靠什么才能做出差异化,所谓服务也好,特色也好都是很空泛的东西,真正的转型发展恐怕需要摆脱目前现有的框架。
做出新的业务,其实我个人非常看好私人银行和财富顾问这条路,依靠会员模式去做,每年固定地收取会员费用,可以随时退出,这样让银行能够靠服务,真正靠财富管理能力挣钱,靠业绩说话。当然,最重要的就是,银行要彻底摆脱靠销售产品赚取中间业务收入这种传统路线所带来的弊端,如果真正能实现,那么基金也好,保险也好,信托也好,一些手续费的计价方式也都会被随之颠覆,其实最后我们普通人的客户是能从中获益的,对于银行和整个金融市场而言都是双赢。
最后的话:存款利率下行,才有贷款利率下行的空间,预计未来都会缓慢下行毫无疑问,降息也是为了让更多资金回流进入实体经济。为了让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国家使出很多招数,不断降息,降准,这就很好理解了。
银行存款利息低了,老百姓存在银行的钱就少了,就会流入实体经济,进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降准,银行就有更多资金可以放贷,资金充裕,贷款门槛自然降低,钱的使命就是放贷出去赚回利息,实体经济也可以享受到贷款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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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傍晚,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为规范大额存单业务发展,拓宽存款类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央行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大额存单的推出,有利于有序扩大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也有利于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培育企业、个人等零售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化定价理念,为继续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进行有益探索并积累宝贵经验。同时,通过规范化、市场化的大额存单逐步替代理财等高利率负债产品,对于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也具有积极意义。----《21世纪经济报道》
本周二,中国央行决定推出大额存单产品,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等。至此,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还差放开存款利率这最后一跃。
央行规定,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所谓的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
央行提到,从国际经验看,不少国家在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都曾以发行大额存单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手段。而目前,我国推出大额存单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
“从我国的情况看,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加快推进,除存款外的利率管制已全面放开,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已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5倍,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显著提升,分层有序、差异化竞争的存款定价格局基本形成,同时,同业存单市场的快速发展也为推出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大额存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推出大额存单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
“大额存单是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自然而然的步骤。”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首席分析师李志强曾对《第一财经日报》分析,当前存款利率市场化区间浮动进一步扩大,按照利率市场化“先大额后小额”的推进节奏,同业存单对募集资金对象有门槛限于同业,大额存单发行将范围放开至企业和个人,通过同业和大额存单实现大额存款完全市场化后,再逐步转向小额存款,所以大额存单是完全放开存款端利率市场化的一个必然步骤。
自1996年建立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至今,中国利率市场化之路已经近二十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和外币存贷款市场的利率市场化基本完成。目前,央行放开了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也分别在去年11月和今年3月先后扩展至基准利率的1.2倍、1.3倍。
今年5月10日,央行在宣布降息的同时,也将存款利率上浮区间上限由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不少分析师预测,央行下一步便是完全打开浮动区间,那么中国将完成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跃。
不过,法兴经济学家姚炜认为,中国利率市场化的挑战才刚开始:
中国今年准备放开存款利率,继而完成利率市场化进程。然而,真正的利率市场化才刚开始。
在迎来最终成功的利率市场化之前,中国还需数年的不懈努力。 在放开现行政策利率(基准存贷款利率)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面临的短期挑战在于,改善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中期挑战在于,允许市场对风险进行定价,但又不触发系统性金融危机。
【民生固收 李奇霖】大额存单推出,利率市场化再下一城
1.存款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最后一公里。存款保险推出,存款利率市场化制度准备已经就绪。大额存单作为银行主动负债管理工具,其推出意味着银行负债端自主定价能力增强,下一步是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先大额后小额,先长期后短期,实现利率市场化。
2.大额可转让存单有哪些亮点?与理财相比,大额存单计入一般性存款,需缴准和纳入存贷比考核,可作为银行主动负债管理工具。大额存单可以转让,可以质押,是有流动性的存款,与理财产品相比有流动性溢价,预计发行利率低于同期限理财。
3.发行需向央行报备,防范负债端无序竞争。条例指出,发行人发行大额存单,应当于每年首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如需调整年度发行计划,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重案。大额存单推出意味着负债端竞争加剧,向央行备案发行,防范无序竞争。
4.大额存单发行不一定利空债券。大额存单利空债券的逻辑链条:银行负债成本上升——银行风险偏好上升——加大风险资产配置——挤出利率债配置——国债收益率上升。但这里关键假设是银行风险偏好能不能提升要看实体经济的状况
。实体经济下行,银行风险偏好起不来,货币用不到实体,所以导致国债收益率上升的不是大额可转让存单,而是实体经济本身。考虑到实体可匹配高收益资产供给不足,银行大力追寻高成本负债动力不一定很强。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3号
为规范大额存单业务发展,拓宽存款类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大额存单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以下称发行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发行人发行大额存单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全国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单位;
(二)已制定本机构大额存单管理办法,并建立大额存单业务管理系统;
(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发行人发行大额存单,应当于每年首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发行人如需调整年度发行计划,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重新备案。
第五条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大额存单可以在发行人的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第三方平台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
第六条大额存单采用标准期限的产品形式。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第七条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大额存单自认购之日起计息,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到期还本。
第八条发行人应当于每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在发行条款中明确是否允许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以及相应的计息规则等。
大额存单的转让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转让范围限于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对于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可以根据发行条款通过自有渠道办理提前支取和赎回。
第九条对于在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发行人为投资人提供大额存单的登记、结算、兑付等服务;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对每期大额存单的日终余额进行总量登记。对于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上海清算所应当提供登记、托管、结算和兑付服务。
第十条大额存单可以用于办理质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贷款、质押融资等。应大额存单持有人要求,对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发行人应当为其开立大额存单持有证明;对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上海清算所应当为其开立大额存单持有证明。
第十一条每期大额存单采用唯一有序编号和命名。发行人或上海清算所应当准确、连续记录投资人持有大额存单情况,不得与其他产品的投资信息相混淆。发行人为投资人开立大额存单专用账户,投资人购买大额存单遵循实名制规定。
第十二条发行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大额存单,应当于每期大额存单发行前至少1个工作日在本机构官方网站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该期大额存单的发行条款,并于发行结束后次一工作日内披露该期大额存单的发行情况。
发行人通过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大额存单,应当于发行结束后次一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相关发行信息。
大额存单存续期间,若有任何影响发行人履行债务的重大事件发生,发行人应当在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机构官方网站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予以披露。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大额存单业务提供第三方发行、交易和信息披露平台。
第十四条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对大额存单发行交易的利率确定及计息规则等实施自律管理。
第十五条大额存单在会计上单独设立科目进行管理核算;在统计上单独设立统计指标进行反映。
第十六条发行人开展大额存单业务,应当严格执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有关规定,防范利用大额存单业务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银发〔1996〕405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央行有关负责人就发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1.什么是大额存单?推出大额存单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大额存单是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从国际经验看,不少国家在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都曾以发行大额存单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手段。从我国的情况看,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加快推进,除存款外的利率管制已全面放开,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已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5倍,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显著提升,分层有序、差异化竞争的存款定价格局基本形成,同时,同业存单市场的快速发展也为推出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大额存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推出大额存单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
大额存单的推出,有利于有序扩大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也有利于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培育企业、个人等零售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化定价理念,为继续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进行有益探索并积累宝贵经验。同时,通过规范化、市场化的大额存单逐步替代理财等高利率负债产品,对于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也具有积极意义。鉴于此,人民银行决定于近日推出大额存单产品,并制定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哪些机构可以发行大额存单?哪些投资人可以认购大额存单?
答:大额存单的发行主体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等。为规范大额存单市场定价秩序、促进形成合理的存单市场价格、有效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自律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大额存单推出初期,将首先在自律机制核心成员范围内试点发行。此后,人民银行将结合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以及大额存单市场发展情况,有序扩大发行人范围。
大额存单的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非金融机构投资人;鉴于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具有一般存款属性,且需缴纳准备金,这两类机构也可以投资大额存单。考虑到不同投资群体投资能力的差异,《办法》在存单起点金额设计上对个人和机构投资人有所区别,个人投资人认购的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则不低于1000万元。未来,结合利率市场化推进进程和金融市场发展情况,人民银行可对大额存单起点金额适时进行调整。
3.大额存单通过什么渠道发行?如何定价?
答: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既可以在发行人的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发行,也可以在第三方平台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银行自有渠道发行大额存单,与现有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的发售方式类似,发行便利性和客户接受度高,市场基础好。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还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大额存单业务提供第三方发行、交易和信息披露平台,进一步丰富大额存单发行交易渠道。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大额存单,更能体现大额存单电子化、标准化的特征,有利于存单的集中流通转让。具体采取何种方式发行,由发行人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经营管理要求并结合市场状况自主确定。
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以下简称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大额存单利率实现市场化方式确定,是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将为全面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Shibor作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具有基准性高、公信力强等优点,以Shibor作为大额存单的计息基准,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促进形成合理的存单市场价格,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
4.大额存单是否可以流通转让?是否纳入存款保险范围?
答:从国际经验看,成熟金融市场国家的大额存单都可以流通转让,而且活跃的二级市场是推进存单市场发展的重要前提。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企业、个人等不同投资主体的交易需求,《办法》规定大额存单可以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大额存单转让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转让范围限于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及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机构;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可以根据发行条款通过自有渠道办理提前支取和赎回。此外,大额存单还可以用于办理质押。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大额存单作为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
5.如何规范大额存单市场发展?
答:为提高大额存单业务透明度、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确保存单发行交易规范运行,《办法》对大额存单的信息披露、登记托管等制度作了相关规定。《办法》要求,发行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大额存单前后,都应当在本机构官方网站和人民银行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信息披露;对存单存续期间发生影响发行人履行债务的重大事件也应予以披露,信息披露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于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提供登记、托管、结算和兑付服务;对于在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上海清算所应当对每期大额存单的日终余额进行总量登记。为规范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保障参与各方合法权益,上海清算所将制定并公布《大额存单登记托管业务操作规程》。
此外,自律机制将按照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原则,对大额存单发行交易的利率确定及计息规则等实施自律管理,促进大额存单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为发挥好自律机制对大额存单业务的自律管理作用,自律机制将制定并公布《大额存单管理实施细则》。 ————“交易圈”公众号
大额存单是银行发行的一种“定期存款”产品,不同于普通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具有利率高起存门槛高的特点。
在不少银行大额存单的起存门槛是20万元,低于20万元是存不了大额存单的,只能存普通的定期存款,鉴于大额存单的起存门槛比较高,因而它的利率也比普通定期存款高一些。
过去银行三年定期存款的利率一般在2.75%左右,而大额存单的年利率达到了3.5%以上,因此受到了投资者的广大喜爱,不少投资者都热衷于存大额存单。
最近我发现了银行三年期大额存单比以前变少了,不止大额存单发行量变少了,而且利率也降低了,特别是六大国有银行,对以前发行的靠档计息大额存单提前支取,有了新规定,规定自2021年元旦起,这些大额存单如果出现提前支取利息按活期计算。
大额存单发行量和发行利率降低,在我看来主要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关,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银行贷款利率就需要降低,那么作为银行方面的成本,存款利率自然也就需要降低。
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内银行存款的利率都会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大额存单的发行量和利率也比不上以前,喜欢存大额存单的朋友可以趁着现在大额存单还不是很紧缺去多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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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无卡存款业务虽然曾经存在一定不足,但无疑也给广大客户提供了极大方便。据商业银行内部消息,在监管的要求下,各家银行可能将陆续暂停存取一体机无卡存款业务,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在我国银行业中,最早开放柜面无卡(折)存款业务的应该是中行,于2000年向公众开放,2009年开始各家银行陆续开通存取一体机无卡存款业务。在运行期间,不仅为客户提供了便利,减少排队时间,也为银行大大减轻了窗口压力,提升了客户体验。
但是,事物都是辩证的存在,无卡存款同样如此。它的短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容易出现差错,继而引起纠纷。尽管显示对方姓名,但却不是全名,一旦卡号错误,名字相近,很容易存入第三人账户,而无卡存款又是实时到账,纠纷很难解决;其次,电信网络诈骗居高不下,不法分子往往通过电话遥控指挥受害人,在存取一体机存款;三是无卡存款无法识别存款人身份,也无法确认与收款人的关系,这就给反洗钱带来困难,不符合反洗钱法要求。
至于关闭无卡存款的真正原因,因官方暂未公开信息,也无从得知。但是通过对四大国有银行的调查与查询,目前工行已经走出第一步,落实监管要求。就全国各地而言,浙江和四川地区已经关闭部分地区存取一体机无卡存款业务,其中工行四川省分行关闭了成都和南充地区该项功能,客服回应总行已经发出内部文件,要求各地分行结合自身情况按照计划跟进;其他农行、建设、和中行的存取一体机仍然可见“无卡存款”功能,至于何时关闭,至今并无官方消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监管要求属实,全行业金融机构都将整改落实到位,只是时间早迟问题,毫无悬念。
一种业务和产品不可能永恒不变,总是在实践中不断试错和改进,这也无可厚非。现实中,随着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支付工具的迅猛来袭,很多小额交易已经被替代。可以想象,如果无卡存款想要再次恢复,商业银行也会在成本与效益,以及利用率上再次重新定位,亏本的,且被人抛弃的业务,最终只能退出历史舞台,这市场规律作用的必然结果。
大额存单是在2015年开始,我国存款市场利率自由浮动的大背景下的创新定期存款产品。而按月付息的条款,其实并不是存款创新,在我国存款产品发行史上,以及国债发行中,也曾经也经常有过此类的条款。但是两者结合,成为了创新型的大额存单产品,这是在近两年出现的。
大额存单要求的尺寸门槛比较高,最少要达到20万,同时存期也相对比较长,最长的可以达到5年,所以这对于储户的资金流动需求,其实是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也就是说,如果储户凑够了20万存入一笔大额存单,但是在期间如果需要一些少量资金进行日常使用,那么可能就面对两难的抉择了。如果选择提前支取,那么这20万都将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进行计算,损失巨大。如果继续等待到期,那么现实的资金使用需求不能满足,造成生活和工作障碍。在一定程度上,按月付息的大额存款就是解决了这个问题。
有着按月付息的大额存单产品,也就是每个月储户可以得到月利息,到期之时再取出全部本金。此时每月的利率是按照满期时的利率来计算的。例如大额存单的年化利率为4.125%,那么按月付息的利率就是用年利率除以12。但是是又造成了一个新的矛盾,按照我们现在的监管规定,大额存单提前支取是要按照活期利率来计算。那么假如按月付息的大额存款利率计算是按照满期来算的话,假如储户存入一段时间之后,需要提前支取,那么难道让储户之前取走的利息还要退回来吗?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按月计息的大额存单,自从被创新之后,大约也就一年期间,随着今年年初监管部门正式要求大额存单取消靠档就近计息的条款之后,这个按月计息的大额存单产品也就无法继续生存了。随着随着某大银行的此类产品下架,目前其他银行也纷纷跟进,现在存款市场上已经难觅踪影了。
大额存单的发行,因为事先必须在央行进行备案,而且各类发行条件都必须取得事先的前置性批准,所以相对于其他普通存款产品,管理要严格得多。在不少银行中,按月计息的大额存款产品也仿照大额存单产品,一样存在,也说明按月付息存款产品是被储户热情追捧着,确实是个网红储蓄。
按月付息的存款产品,确实可以形成利息的复利投资效果,也就可以有效的提升存款的利率,但是大家也不要太过乐观,一般来说,经过德先生的测算,对于年化利率的提升,也就是年化0.2%左右的影响。利率提升效利率提升效果不大。
央行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多家银行下调大额存单利率
易观分析:《数字经济全景白皮书》浓缩了易观分析对于数字经济各行业经验和数据的积累,并结合数字时代企业的实际业务和未来面临的挑战,以及数字技术的创新突破等因素,最终从数字经济发展大势以及各领域案例入手,帮助企业明确在数字化浪潮下的行业定位以及业务发展方向。
《数字经济全景白皮书》持续关注数字金融领域,特开设《易周金融观点》栏目。《易周金融观点》汇编当周金融领域热点事件,并邀请易观分析金融行业分析师就事件进行独家解读和分析。
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多家银行下调大额存单利率,大额存单受追捧17款移动App存在隐私不合规行为被点名资管新规发布四周年,理财产品全面净值化转型稳步推进易观分析发布证券类APP用户体验指数评测框架 易周金融观点 | 央行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多家银行下调大额存单利率
01人民银行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额度为2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共21家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发放符合要求的科技企业贷款本金60%提供资金支持。
易观分析:国内疫情多点爆发影响了社会经济和生产生活,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投资信心不足,央行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
一是,从社会面,释放积极信号,增加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投资的信心和力度,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加入,进一步带动资金流向科技创新领域,进一步驱动核心关键技术和科技创新,增强国家战略科技能力;
二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层面,银行向企业放贷央行再向银行放贷的模式,增强银行信贷能力,鼓励及引导银行机构扩大放贷规模更加有效支持经济发展;
三是,从企业层面,从本次放贷范围和对象明显看出,面向新精特专、高新技术企业等,央行此举通过货币政策为科技创新领域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增加企业贷款支持从而带动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投资信心,加大科研投入和人才招纳,促进创新、生产,拉动经济增长。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韦玲艳
024月2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引导基金管理人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大力推进权益类基金发展,支持成熟指数型产品做大做强,不断提高权益类基金占比等。
易观分析:《意见》从培育专业机构、优化机构专业能力、塑造良好发展生态、提升监管效能四个方面分别提出相应发展措施。因此,《意见》发布将推动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多样化、差异化,引导机构注重投研、风控、合规创新、强化自身数字化经营及治理能力提升,促进行业内资金托管、估值、基金管理等生态关系健康。
18年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出台后,大资管市场迎来了包含打破刚兑、产品净值化、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限制期限错配和非标等逐渐规范化发展的时代。期间,券商资管和基金专户赖以生存的通道和非标业务规模大幅萎缩,中国的公募基金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得到快速发展,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止2021年底,公募基金规模为26.34万亿,公募基金产品9491只。个人财富快速积累、去存款化、大众理财意识觉醒、行业数字化快速发展等或将推动公募基金未来5年仍旧可以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速。此次《意见》发布对于维持行业高速发展过程中处于高质量、健康状态尤为及时和关键,例如《意见》中提及要优化基金管理人投研能力,并扭转过度依赖“明星基金经理”,限制“风格漂移”、“高换手率”等博取短线交易收益的行为,摒弃蹭热点、抢噱头、赚规模的“伪创新”、
纠正产品营销娱乐化及基民投资粉丝化等现象,这些恰好是当前行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陈毛川
034月25日,今年首次降准正式落地,释放长期资金约5300亿元。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从25日开始纷纷下调2年期、3年期大额存单利率,下调幅度在0.1个百分点左右。
易观分析:大额存单受热捧背后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净值化转型后,投资者对低风险的存单类产品需求仍然较高,大额存单的“保本”性质自然能够获取低风险投资者的青睐。二是疫情反复背景下,市场利率普遍走低,资本市场表现欠佳,大额存单相对较高的利率就成为了投资者心目中的“香饽饽”。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
04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近期通过互联网监测发现17款移动App存在隐私不合规行为,违反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涉嫌超范围采集个人隐私信息。此次被点名主要为证券投资、智能投顾等炒股类软件,其中13款为证券APP。
易观分析:近年来监管层面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上动作频繁,包括陆续出台《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明确APP的必要信息收集范围,释放了国家整治个人信息隐私侵害乱象的决心,有助于增强客户数据隐私保护。而此次券商APP违规违法处罚单的集中发放,表明券商APP的信息安全保护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以及APP合规监管监测工作的持续性。
受相关部门的监管,证券类应用整体安全性有很大的提升。但是目前仍存在隐私泄漏、密码被盗取等多项风险。易观分析认为,券商应从内部出发,弥补系统缺漏、建立完善的人员制度,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以保护用户隐私。
证券APP是投资者高频使用的软件,用户信息泄露或者被冒名顶替的安全风险是行业存在的普遍现象。超范围收集信息,未经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未经过用户同意使用信息等方面是证券APP主要违规的方面。未经同意向他人提供信息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难点。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分析师杨玲
05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在平稳结束过渡期后,于2022年1月正式落地实施。资管新规发布将满四周年,一方面资管行业转型仍面临不少挑战,另一方面销售时做到合理的风险匹配以及及时的披露产品信息成为投资者关注的话题。
易观分析:在资管新规落地、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资管行业从原先的跑马圈地逐步迈向合规发展的可持续道路,新老理财有序衔接,理财产品设计与发行持续完善,整体看已经取得了比较良好的成果。
对于机构而言,转型过程中客户流失,以及费率下行等因素使其面临挑战。近年来,银行理财(含子公司)各项费率整体呈下行态势,带动理财收益下行,对费率造成一定挤压。此外,随着银行理财子公司陆续成立,资管新规的影响不断深化,理财市场供给侧竞争不断加剧。在产品发行层面,伴随理财产品向净值化转型,净值产品的发行量、存续规模持续上升,规模效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带动费率下行。
而对于投资者来说,一是要关注具体产品的风险等级,对于风险承受能力一般的投资者,建议选择中低风险产品;二是要避免将自身过多的资金用于投资理财,尤其是在疫情严峻的大环境下,尽量保持充足的现金流以防范外部风险。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要通过多元化渠道开展相应的宣传,在介绍产品时合规用词,建立有效的咨询沟通及投诉机制,切实维护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
06易观分析发布证券类APP用户体验指数评测框架,主要从操作体验、性能测试、用户粘度三大维度量化证券APP用户体验。
易观分析:操作体验数据由架构合理性、交互合理性和业务体验构成,通过系统性测评量化所有功能维度;性能体验数据由性能指标和APP运营指标构成;用户粘性一定程度反映了APP的内容吸引度,用户粘度数据指标主要体现在人均单日启动次数和人均单日使用时长两方面。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类APP用户体验指数评测框架
★以上新闻来源:红星新闻、证券日报、财联社、新华社、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相信大家也都知道了这一阵子存款定价机制调整的事情。
一夜之间,各大银行“不约而同”地调整了存款定价方式,其中从具体的产品来看,有升也有降。利率上升的是一年期等短期定期存款,利率下调幅度较大的是三年期等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产品。
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例,目前登录农行和建行的手机可以发现,农行三年期的“银利多”定期存款利率已经下调3.15%,建行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也下降到了2.75%。另外,工行和中行也是如此,只不过下调的幅度各不相同,但相同的是:以后动辄3.9875%的大额存单已经没有了,至少四大国有银行是如此。
从小银行的情况来看,部分民营银行为了拓展业务,仍然有接近4%的三年期定期存款,但额度基本上非常紧张,多数情况下需要“秒杀”。
至于为什么一时间银行开始“统一行动”,下调存款利率。
这是因为按照存款基准利率倍数确定的利率上限,存在明显杠杆效应。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指出,由于长期存款基准利率较高,执行利率也明显偏高,扭曲了存款的期限结构。特别是个别金融机构利用长期存款利率较高的问题,通过多种不规范的所谓“创新”产品吸收长期存款。其他银行为稳定存款来源,被动抬高存款利率揽储,推升整体负债成本,出现了存款市场由坏银行定价的问题,不利于存款市场有序竞争。
所以,对于储户来说,真的非常不容易。
一方面,去年以来才刚刚喊停了靠档计息存款、互联网存款、异地存款等产品,今年又统一下调存款利率,很多中老年人会非常不适应。
另一方面,不但存款定价机制调整了,根据资管新规要求,今年年底是最后落地期限,以后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也会“消失”。而且存款利率下调后,很多银行贷款利率却没有变化。
所以,这样的监管政策“双碰头”情况下,储户的钱该放在哪呢?是继续存在银行吃利息吗?还是退而求其次去买理财呢?
个人建议还是选择更加有想象空间的投资方式,比如基金定投。
所谓基金定投是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的简称,是指在固定的时间(如每月8日)以固定的金额(如500元)投资到指定的开放式基金中,类似于银行的零存整取方式。
1.分散投资。比如我们的投资计划是10万,期限是3年,我们不需要一次性把10万投进去,只需要设定一个月投资额度,比如1000元。这样可以极大提高剩余资金的使用率。
2.分散风险。由于基金定投的投资标的是具体的资本市场股票挂钩的,资本市场行情好的时候可以少投一些,行情差的时候可以多投一些,这样综合成本会更低。
3.培养习惯。投资理财是需要学习的,没有谁是天生就会投资理财的。而基金定投就是一个培养投资习惯的方法。
总之,投资理财的方式方法还有n种,大家在平时可以多找银行网点理财经理交流方式方法,也可以留言告诉我,我会持续为大家更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