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合伙收货卖货 利润怎么分 亏了怎么分?

个人独资企业(本题下称“

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

企业的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买价值

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

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

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

)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

日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根据个人独

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

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

公司的财产清偿顺序为: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

费用;②税款;③其他债务。

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

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

元用于清偿所欠丁的债务;

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

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

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可

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

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

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或可用甲从

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

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

月,甲、乙、丙、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约定,共同

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了以下事项:

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

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

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为有限合伙人;

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余、分担亏损;

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

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合伙人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关于合伙人转让出资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名称是否符合规定

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

)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员工

整个超市业的一大问题是,一线员工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却拿着最低微的薪水,整个行业员工的流动性更是高的要命。永辉超市董事长张轩松曾在一次进店调研中发现,当一名一线员工每个月只有2000多元的收入时,他们可能刚刚温饱,根本就没有什么干劲,每天上班事实上就是“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而已。顾客几乎很难从他们的脸上看到笑容,这对于网络冲击下的实体零售业来说,更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如果一线员工是一种‘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的状态的话,在他们码放果蔬的时候就会出现‘往一边丢’、‘往那一砸’的现象,反正卖多少都和我没关系、超市损失多少果蔬也和我没关系。受过撞击的果蔬通常几个小时就会变黑,这样就无法吸引消费者走进购买,进而对整个超市造成影响。

激烈的市场竞争让零售企业更多的关注于如何获取外部客户,既包括维系老顾客,又包含吸引新的客户。但是过度的竞争却也让企业忘了她的“内部客户”,也就是员工,尤其是一线员工。尽管内部客户给企业带来的是“间接受益”,但他们对消费者的购买、购买行为有着不小的影响:如果非要按照数据来折算的话,那么内部员工的意义是,他们到底是让80%客户能多买一点,还是让80%客户少买一点。

可问题在于,直接提升一线员工收入的情况也是不现实的:

1、单纯增加员工薪资,就会增加企业成本负担,影响超市盈利;

2、加多少合适,加多了老板不愿意,加少了激励性弱,效果短暂。

比如永辉超市在全国有6万多名员工,假如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收入,永辉一年就要多付出7200多万元的薪水——大概10%的净利润。况且100元对于员工的激励是极小的,效果更是短暂,总不能每隔几个月就全员提薪100元吧。

为此,既为了增加员工的薪酬,也为了节约成本(果蔬的损耗)以及提升营运收入(吸引更多消费者的购买),所以永辉超市在执行副总裁柴敏刚的指挥下开始了运营机制的革命,即对一线员工实行“合伙人制”。

最早的合伙人诞生于10世纪前后的意大利、英国等国。当时海上贸易很赚钱,有人说,我想做这事,但我不懂航海,我可以出钱,另有人说,我懂航海,但我钱不多,我可以出力。于是,两者展开了合作,利润各半。自然而然地,这就逐步形成了资源互补下的利益共同体。

现在基本上可以认为市面流行有三种合伙人模式:

1、合伙人就是名义股东(即股份),也有的将实际股东称为合伙人,这只是名称上的转变。

2、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注册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在合伙企业中有两种角色,一个普通合伙人(GP,公司创办人或控制人)、一种是有限合伙人(LP,投资人)。这里的LP都是投资人,没有决策权和代表权,分享的投资收益(即收益权)。

3、以打造团队经营者为核心的增值合伙人(OP),OP出钱出力、做增量价值、分享增值收益。

作为超市业实施合伙人制的代表企业,永辉超市合伙人制2013年开始在福建大区试点,2014年推广到全国,并在2015年初交出了不错的成绩单。虽然合伙人制项目主要负责人永辉超市执行副总裁柴敏刚已经离职,但是永辉在合伙人制上的很多做法还是值得零售企业学习与借鉴。(注:文中所有柴敏刚的言论都是其在永辉任职期间的言论。)

激烈的市场竞争让零售企业更多地关注在如何获取外部客户(既包括维系老顾客,又包含吸引新的客户)这点上。但是,过度的竞争却也让企业忘了它的“内部客户”,也就是员工,尤其是一线员工。

尽管内部客户给企业带来的是“间接受益”,但他们对顾客的购买行为有着不小的影响力。如果用数据来说话,那么内部员工的意义是,他们到底是让80%客户能多买一点,还是让80%客户少买一点。

为此,永辉超市引入了“合伙制”,并对合伙制进行了革新,并通过“新式合伙人制度”给一线员工们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和旺盛的斗志。

最开始,合伙人制度只在某些生鲜品类的销售岗位进行试行。因为销售岗位的业绩比较容易量化。在随后的2014年,永辉超市在全公司进行推广,合伙人制度的阳光普照到了基本上所有的基层岗位。

“这也是一个试错的过程,我们希望能够在未来找到一个科学的机制,像华为和万科那样,与每一位员工共享利益。”柴敏钢表示,“永辉合伙人制度,最多的时候有七八个版本,到目前也是根据区域的不同,存在两三种方案”。

要理解永辉合伙人制度的精髓,就必须把握其核心:总部与经营单位(合伙人代表)根据历史数据和销售预测制定一个业绩标准,如果实际经营业绩超过了设立的标准,增量部分的利润按照比例在总部和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所谓经营单位,也就是总部与其进行利益分配的另一方。由于永辉有数万名员工,总部不可能与每一位员工去开会敲定合伙人制度的一些细节和考核标准。因此,一般是以门店或者柜组为经营单位,它们代表基层员工参与合伙人计划,并与总部讨论至关重要的业绩标准与考核。

“一般情况下,合伙人是以门店为单位与总部来商谈。永辉总部代表、门店店长、经理以及课长,我们一起开会探讨一个预期的毛利额作为业绩标准。将来门店经营过程中,超过这一业绩标准的增量部分利润就会拿出来按照合伙人的相关制度进行分红:或者三七、或四六、或二八。店长拿到这笔分红之后就会根据其门店岗位的贡献度进行二次分配,最终使得分红机制照顾到每一位基层员工。”柴敏刚说。

柴敏刚提到,“我们就开始和员工沟通,在品类、柜台、部门达到基础设定的毛利额或利润额后,由企业和员工进行收益分成。而在分成比例方面,都是可以沟通讨论的。在永辉合伙人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五五开、四六开,甚至三七开都有过。” 

这样一来,员工会发现自己的收入和品类或部门、科目、柜台等的收入是挂钩的,只有自己为消费者提供更出色的服务,才能得到更多的回报。因此,合伙制对于员工来说就是一种在收入方面的额“开源”。

另外,鉴于不少员工组和企业的协定是利润或毛利分成,那么员工还会注意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浪费。以果蔬为例,员工至少在码放时就会轻拿轻放,并注意保鲜程序,这样一来节省的成本就是所谓的“节流”,这也就解释了在国内整个果蔬部门损耗率超过30%的情况下,永辉超市只有4%~5%损耗率的原因。

在合伙制下,企业的放权还不止这些。对于部门、柜台、品类等人员招聘、解雇都是由员工组的所有成员决定的——“当然也可以招聘10名员工,但是所有的收益大家是共同分享的。”这也就避免了有人无事可干,也有人累得要死的情况。最终,这一切都将永辉的一线员工绑在了一起,大家是一个共同的团体,而不是一个个单独的个体——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员工的流失率也有了显著的降低。

当然,这种合伙制在永辉超市更是因“店”制宜,在一家店铺中,既可以部门为单位,又可以柜台、品类、科目为单位,非常灵活。

永辉以生鲜经营起家,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生鲜经营模式:营运各个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并且店铺端人数要多于同类型大卖场一半甚至更高。

因此,永辉对基层员工的敬业度、能力以及工作状态要求也较高,人力成本的绝对值也较高,这也是永辉超市用心良苦推行合伙人制度激励基层员工的根本动机所在。

以果蔬品类为例,果蔬品类到达门店的这一刻便进入了营运环节。首先要进行验收。永辉门店的收货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岗位,对生鲜的品质起到把关作用。除了人品正直、技术过硬之外,永辉超市对这一岗位有着很多严苛条件。甚至在永辉发展的前些年,一般情况下,验收岗位一般由福建本地人担任,并且要经过在经理级别以上的永辉总部人员举荐。

为了提高生鲜毛利,果蔬品类在经过验收之后还要经过加工间进行筛选,从中挑选出精品菜进行打包。经过初加工后的生鲜被陈列到门店。此时,前场理货员接手,按人头承包台面,负责对后场叫货和台面补货作业,保证商品丰满。此外,还有前场辅助人员,负责翻包、清洁、秤台等工作。

为了更加灵活应对市场,永辉生鲜价格一日数变。营业前,生鲜经理带着课长对一二百个品种逐一订价销售。营业中期,由生鲜经理视不同商品的状态(鱼的鲜活程度、菜的新鲜程度)随时降价;临近闭店时理货员可以与顾客议价,经请示经理后大幅打折。

由此可见,由于永辉生鲜经营的灵活性、岗位设置的细致度以及营运环节的精细化管理,使得永辉对一线员工工作的质量非常依赖,这也是为什么永辉超市要进一步激发基层员工的积极性。

在一线员工中,企业还有一些具有专才的重要一线员工,如药店中拥有执业药师资质的店长店员。而对于永辉来说,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和生鲜相关的这部分,于是在合伙制之上,永辉又对这些专才买手们进行了更大的利益分享——股权激励。

买手就是永辉超市在供应链底端的代理人,对于买手来说,经过多年的探索,他们对于当地的菜品是非常熟悉的。对此,福州永辉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忠波举例道,“比如到底什么时候收菜,才能保持更长时间的新鲜度?也许四五月份要在凌晨收菜,六七月份就得赶在天亮前收菜,而八九月份就必须要在前一天晚上收菜,这些知识和经验都是永辉和买手们在多年的试错后得来的,而且不同的菜品、不同地区的相关知识又都是不同的。”

由于买手们熟悉村镇的情况,又对菜品的各种特征了如指掌,这使得他们的工作非常容易开展,但同时,这也容易导致买手们被其他企业所觊觎、以更高的薪水挖走。因此,永辉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保证买手团队的稳定性。对于买手团队,永辉做的就不仅仅是合伙人制度了,永辉将合伙人制度跨上了一个新台阶,通过合伙人制,向买手们发放股权激励,借此将他们稳固在企业的周围,这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更高级的合伙制”。

在永辉超市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汶州村的果蔬合作社,负责温州村的买手告诉记者,他已经在永辉工作10年了。“这一切都得益于我们的股权激励制度。”林忠波说。

而除了和这些企业的内部员工建立中、高层级的合伙制外,事实上,永辉超市更和当地的农户建立了一种类似“合伙人制度”的合作。

对此,林忠波提到,“和农户签署合作协议是法律基础,但是法律永远都是底线,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和沉淀,我们发现和农户间最重要的是‘信任’二字。”在多年的合作后,永辉得到了一批忠实的合作伙伴,这也就成为了永辉超市在果蔬方面的核心竞争力,这些也就是永辉和农户间类似于“合伙人制”所带来的优势。

1、以门店为单位,以门店整体业绩任务达成作为参与分红的前提条件,从营运部门到后勤部门,从员工到店长均参与,体现全员参与,共同经营门店的目的。

2、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激励员工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经营目标,践行融合共 享、成于至善的企业文化。

一、合伙人制度适用范围

门店销售达成率≥100%,利润总额达成率≥100%

门店奖金包=门店利润总额超额/减亏部分×30%

门店利润总额超额/减亏部分=实际值-目标值

门店奖金包上限:门店奖金包≥30万时,奖金包按30万元发放

1、分配系数:按部门毛利达成率的排名情况,确定各部门对应分配系数。例如:某店生鲜部毛利达成率在该店四大营运部门中排名第1,生鲜部对应分配系数为1.5,即生鲜部的经理、经理助理、课长、员工的分配系数均为1.5。

总份数=∑各部门同职级人员人数×部门毛利额达成率排名对应分配系数

① 经理级份数:含经理助理,课长级份数:含副课长

② 以上统计的总份数:不包含双指标未达成的部门或课组各职级人数

出勤系数=(当季应出勤天数-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天数)÷当季应出勤天数

按季度结算,奖金与次月工资一起发放。

例如:卖场店A店第一季度,全店销售达成100.1%,利润总额达成106%,利润超额33万, 门店合伙人奖金包10万。以下为各部门人数、达成情况:

2、参与分红部门、课组总份数核算(达成课组:生鲜部5个、食品用品部4个)

① 生鲜部经理,如果第一季度出满勤,没有请假,分红奖金为1570元。

② 生鲜部水果课,销售达成率101%、毛利达成率98%,该课第一季度出满勤、没有请假的课长分红奖金为1168元/人,员工分红奖金为828元/人。

以生鲜果蔬作为核心竞争力的永辉超市,果蔬损耗率是最大的挑战,然而在门店合伙人制度中,并未见到果蔬损耗率的考核,那是不是永辉超市放弃了对果蔬损耗率的考核呢?我们发现在永辉超市的合伙人制度中,每个业务部门都会设定毛利目标,同时还会根据各业务部门毛利目标完成的情况进行排名,根据排名情况,每个部门的合伙人在分钱的时候都会乘以排名对应的系数。这就十分有趣了,要提高毛利,只有两个手段,一是提高售价,二是降低成本,果蔬产品的售价受市场控制,很难做文章,成本方面永辉超市果蔬的采购是统一的,那只能从损耗入手来拉开差距。因此永辉超市的果蔬损耗率仅为5%,远低于同行平均水平的30%,减少果蔬损耗达83%。


低调运行一年多的永辉超市“合伙人”制度正为越来越多的业界同行所瞩目。在实体零售业内外交困的当下,合伙人制度有望成为门店业绩增长和留住人才的灵丹妙药。1月13日,《第三只眼看零售》独家专访了永辉超市执行副总裁柴敏刚。

在他看来,永辉推出合伙人制度,一方面是行业大环境使然;另一方面,永辉超市天生具有推行合伙人制度的基因。“当年永辉集团董事长张轩松带领一百多号员工刚刚创业的时候,大家最初的合作有点类似于合伙人的性质。永辉正在找回当时创业的状态”。柴敏刚告诉《第三只眼看零售》。

“这也是一个试错的过程,我们希望能够在未来找到一个科学的机制,像华为和万科那样,与每一位员工共享利益。”柴敏钢表示,“永辉合伙人制度,最多的时候有七八个版本,到现在也是根据每个区域的不同,也有两三个方案”。

永辉在全国设立了七个大区,在十八个省市拥有将近400家门店,针对区域差异性,“合伙人”制度的具体方案也不尽相同,但万变不离其宗,“合伙人”制度核心就是:总部与经营单位(合伙人代表)根据历史数据和销售预测制定一个业绩标准,如果实际经营业绩超过了设立的标准,增量部分的利润按照比例在总部和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2013年的一天,永辉集团董事长张轩松在门店调研时发现,基层员工收入低,工作积极性不高。他当时想,能不能给永辉每一位基层员工每个月增加三百元的收入?正是这一朴素的想法诞生了后来永辉内部推行的“合伙人”制度。

据悉,最开始,“合伙人”制度只在某些生鲜品类的销售岗位进行试行。因为销售岗位的业绩比较容易量化。在随后的2014年,永辉超市在全公司进行推广,“合伙人”制度的阳光普照到了基本上所有的基层岗位。

“事实上,一些后勤的岗位也可以用量化的方式来推行合伙人计划。比如防损就有损耗率的考量,节省下来的钱就相当于利润。再比如工程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省下来的预算也相当于业绩。目前,永辉约有4成员工成为’合伙人’,在未来我们希望将这一比例扩大到6-7成”。柴敏刚表示。

在《第三只眼看零售》看来,要理解永辉“合伙人”制度的精髓,就必须把握其核心:总部与经营单位(合伙人代表)根据历史数据和销售预测制定一个业绩标准,如果实际经营业绩超过了设立的标准,增量部分的利润按照比例在总部和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所谓“经营单位”,也就是总部与其进行利益分配的另一方。由于永辉有数万名员工,总部不可能与每一位员工去开会敲定合伙人制度的一些细节和考核标准。因此一般是以门店或者柜组为经营单位,他们代表基层员工参与合伙人计划,与总部讨论至关重要的业绩标准。

“一般情况下,合伙人是以门店为单位与总部来商谈。永辉总部代表、门店店长、经理以及课长,我们一起开会探讨一个预期的毛利额作为业绩标准。将来门店经营过程中,超过这一业绩标准的增量部分利润就会拿出来按照合伙人的相关制度进行分红:或者三七、或四六、或二八。店长拿到这笔分红之后就会根据其门店岗位的贡献度进行二次分配,最终使得分红机制照顾到每一位基层员工”。柴敏刚告诉《第三只眼看零售》。

可以看出,永辉“合伙人”制度相当于总部与小团队的利益再分配。一个问题是,永辉推行合伙人制度目的是为了激励基层员工,一些小团队的负责人会不会中间“截留”利益而使得基层员工得不到奖励呢?

对此,柴敏刚表示,首先永辉合伙人制度对分给基层员工的比例有明确的规定。其次,永辉总部将合伙人制度和相关条例完全透明公开,基层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业绩预见将来的分红,在这种情况下,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也不敢“中饱私囊”。

合伙人制度推行一年多以来,已经有不少基层员工从中获益。“从去年3月实行’合伙人’制以来,在原来工资、奖金一分钱不少的情况下,我基本上每个月都能多拿一两千元分红,多的时候两三千元,相当于在原来的基础上翻一番。”永辉一位肉禽课长表示。

此外,“合伙人”制还解决了一系列经营管理方面的瓶颈。如今,永辉超市的离职率约从8%降至4%,商品损耗率约从6%降至4%,上货率、更新率大为增加,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均有提升。

中国有这么一句老话,吃亏是福。在《第三只眼看零售》看来,永辉合伙人制度,看上去是老板将自己应该得到的利润拿出去分给员工,貌似“吃亏了”,但其实这是最高明的激励措施。因为员工分到的利益是增量业绩中的一部分——而在微增长或者负增长成为零售业新常态的当下,业绩能有增长就不错了。是故,站在永辉老板的角度,员工分红越多,自己越高兴,可谓皆大欢喜。正如一位管理学专家所说:激励就是用将来的钱换取员工当下的努力。

在《第三只眼看零售》看来,零售业能将员工分红机制真正落到实处的有两家企业:一个是大润发,另一家就是永辉。大润发的员工分红是由外托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员工代表及企业共同组成委员会进行管理。

内陆企业中,为何只有永辉积极探索合伙人制度,并且将其在公司层面进行大力推广?尽管柴敏刚强调,永辉在创业初期就采取的类似合伙人机制,天生具备这样的基因。但在笔者看来,更重要的原因是,永辉的独特模式决定了它对基层员工饱满的工作状态的依赖度要高于其他零售同行。

我们都知道永辉是以生鲜经营起家,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生鲜经营模式。一位曾经对永辉生鲜经营有过深入调研的零售业者告诉《第三只眼看零售》,永辉生鲜除了强大的采购能力之外,其门店端的营运能力也是非常强大。

永辉生鲜营运各个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并且店铺端人数要多于同类型大卖场一半甚至更高。因此,永辉对基层员工的敬业度、能力以及工作状态要求也较高,人力成本的绝对值也较高,这也是永辉超市用心良苦推行合伙人制度激励基层员工的根本动机所在。


一位同行对永辉某门店的调研结果:从中可以看出永辉生鲜营运环节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岗位也比较明细化

以果蔬品类为例,果蔬品类到达门店的这一刻便进入了营运环节。首先要进行验收。永辉门店的收货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岗位,对生鲜的品质起到把关作用。除了人品正直、技术过硬之外,永辉超市对这一岗位有着很多严苛条件。据悉,在永辉发展的前些年,一般情况下,验收岗位一般由福建本地人担任,并且要经过在经理级别以上的永辉总部人员举荐,才能担任这一重要岗位。

为了提高生鲜毛利。果蔬品类在经过验收之后还要经过加工间进行筛选,从中挑选出精品菜进行打包。经过初加工后的生鲜被陈列到门店。此时,前场理货员接手,按人头承包台面,负责对后场叫货和台面补货作业,保证商品丰满。此外,还有前场辅助人员,负责翻包、清洁、秤台等工作。

为了更加灵活应对市场。永辉生鲜价格一日数变:营业前,生鲜经理带着课长对一二百个品种逐一订价销售。营业中期,由生鲜经理视不同商品的状态(鱼的鲜活程度、菜的鲜活程度)随时降价;临近闭店时理货员可以与顾客议价,经请示经理后大幅打折。

由此可见,由于永辉生鲜经营的灵活性、岗位设置的细致度以及营运环节的精细化管理,使得永辉对一线员工工作的质量非常依赖,这也是为什么永辉超市要进一步激发基层员工的积极性。

回归到本文主旨:为什么永辉能够将员工分红落到实处,这是因为一方面,永辉创业历程决定了其具备推广合伙人制度的基因;另一方面,永辉的特殊模式使得它更加倚重基层员工的主管能动性的发挥。

正如永辉超市副总裁翁海辉所表示,如果一线员工是一种“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状态的话,在他们码放果蔬的时候就会出现“往那一丢”、“往那一砸”的现象,反正卖多少都和我没关系、超市损失多少果蔬更和我没有关系。但是,这类受到过撞击的果蔬通常几个小时后就会出现变黑的情况,试想,顾客走到果蔬台前,发现大部分都开始发黑了,他们还有心情买么?还有心情继续逛超市么?这又会给以果蔬起家的永辉超市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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