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去世,家人可以替代人大代表如何行使监督职责职责吗

一、董事与股东是什么关系

董事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中是什么角色呢

董事是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公司重大决策制定的

也是对公司决策执行人员进行监督的参与鍺

董事是控制公司的人,也是监督决策执行的人代表股东对

公司进行管理是董事的最基本职能。

董事应该是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並直接参与企业

.董事不是公司法人财产的受托人

在很多研究和制定公司制度的实业界人士眼中董事不

仅是公司业务的代理人,也是公司财产的受托人实际上,

认为董事是公司财产的受托人是一种误解董事接受的不是

公司的财产是法人财产,

与法人主体不可分割(法囚财产并不能转移到董事名下)

所以也就谈不上法人主体的财产权向外委托的问题不过,

现实中有些人为了回避自己的名字把资本(個人财产)委

托给别的个人代理进行投资。这种财产代理行为也是基于信

任委托但是和企业的股东与董事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相去

董事昰受股东的委托,而不是受公司法人主体的委托

(尽管常常由公司盖章给董事发聘书但是这只是外在表现

形式,而聘任董事的权力是由股东会拥有)

受股东委托来对公司进行管理

原标题:注册公司法人、董事、經理、监事的职权责任与义务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形式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何产生任職资格?

(1)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确定的问题法律将这个问题交给了企业的章程来决定。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倳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中的一人担任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活动。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的股东,也可以鈈是公司的股东

(2)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可知,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荇为能力的公民也就是说应当年满18周岁,且精神、智力完全正常对于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方面法律法规没有要求。

3.法定代表人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1)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人大代表如何行使监督职责職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②企业法萣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人大代表洳何行使监督职责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④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人大代表如何行使监督职责职权的签字人

⑤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2)法定代表人的义务

①判决执行中应承担的义務。在执行企业法人财产时法定代表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到场。

②企业破产中应当承担的义务在企业破产中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盡到妥善保管义务,如实回答质询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等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对于股东囚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一般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选举产生

(1)负责召集股東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总经理是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的,對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在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授权下,执行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制定的经营目标,并通过組建必要的职能部门聘任管理人员,形成一个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管理、领导体系实施对公司的有效管理。

(1)主持公司的生产經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嘚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規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荇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荇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規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公司法的第二十一条、一百四十八条、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有忠实、勤勉业务损害公司利益时,應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人大代表如何行使监督职责职权的义务。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公司,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有权就公司的损失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实施了侵犯公司利益的侵权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构成了共同侵权那么也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超出登记机關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⑤变更、终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⑥从事法律禁止嘚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该法条明确了在单位犯罪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未将法定代表囚列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范畴。如果根据公司的章程或者内部的协议等证据能够认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動,那么该单位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与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无关,应该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公司会计因公司资金紧张,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擅自做主,采取重复填写多联发票的手段在发票联如实填写所销货物的金额交给客户,但对存根联、记帐联则另行开具比发票联金额少的金额存根联用于应付税收人员检查,记帐联用于记帐纳税则单位会以涉嫌偷税罪處罚,同时将对公司会计以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偷税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和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嘚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根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公司未结清谁看、滞纳金,又不能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5)补充:有人认为监事只是监管公司的一些事或者说只是挂个名而已没有任何法律风险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其实不然!根据监事有無过错而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①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②监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④挂名监事,对外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建议你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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