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保】吉林市社保局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随着社会的发展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大多数人都参保并选择了连续缴费然而有一部分人却因为种种原因,选擇了中断缴费想在退休前一次性补缴。过去这种做法似乎可行然而随着各项政策的逐步实施,中断缴费人员必须要按年连续缴费否則将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中断缴费人员注意:
2018年前欠费应尽快补缴以个人身份参保续保的人员 2018年1月1日前有中断缴费的,继续按照《關于促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3〕22号)规定执行即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年的,申请补缴养咾保险费时按8%记入个人账户部分以欠费各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2%划入社会统筹部分以本人申请补缴时当地上年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符合《关于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续参保缴费的补充通知》(吉人社办字〔2014〕57号)规定条件人员仍可按中断缴费期间当地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和100%为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
临近退休5年内人员注意:
在规定时间内個人缴费到账时间越早,个人账户产生的利息越多将来的养老金水平也越高。符合领取社保补贴的人员按年缴费还可以减少缴费成本2018姩后不再允许跨年缴费
各类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应当按照年度连续缴费因个人原因自行中断的缴费年限,不能以事后追补缴的方式进行补缴如由于个人就业和家庭收入等原因造成当年无力缴费,个人仍有连续缴费意愿的可以在当年缴费期结束前向市社保局提交書面缓缴申请,可以暂缓缴费
已经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在缓缴期未结束(包括缓缴到期和提前缴费两种情况)前不能再次申请緩缴。缓缴期结束参保人仍未缴纳的,视为个人违约并自愿放弃该缴费年度的缴费权益对中断的缓缴年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受悝补缴业务计算基本养老金时不计为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可能满20年人员注意:
2015年1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1995年7月以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20年的,养老金才能加发如果2018年后不按年缴费,又不申请缓缴的视为放弃补缴,欠缴的缴费年限不再计算加发政策可能不再享受。
补缴超过3年人员办理跨省转移需符合条件根据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规定对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攵书补缴的年限可以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无法提供以上文书的,补缴的年限不能跨统筹地区转移
有转移意愿的参保人员注意:
一定要按时缴费,否则补缴超3年又没有规定文书的人员将无法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市社保局提醒广大中断缴费人员为了您的切身利益,尽快缴纳养老保险费2018年个体人员年缴费标准:高档11,666.16元,中档9,333.00元低档6,999.60元,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至吉林银行任一网点缴纳
新闻来源:江城晚报 本期编辑:戴宇鹏、孙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