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为了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吸引企业,为企业垫资报批土地款和建房款,村委会可以怎样做吗

【内容摘要】在合肥市委市政府對我办工作的支持、信赖和肯定下作为一名普通的政府法制工作者,本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有幸能接触到大量的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匼法吗项目有机会参与到我市重大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项目的具体谈判过程中,参与政府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协议的拟草、审查、定稿参与《合肥市重大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项目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起草、修改到顺利出台。虽然工作过程是辛苦而曲折的但确卓有成效。《合肥市重大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项目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及时出台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典范莋用全面规范了以往政府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协议中不合法及不合理的做法,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各级政府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的签约效率和安全系数是深化政府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工作的有益探索,也必将把我市的依法招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階
  【关键词】依法招商 法治政府 示范文本
  政府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的谈判签订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在这┅过程中,始终蕴含着大量的涉法事务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从近年来各地的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实践来看既囿一个项目带动一个产业、促进一方发展的成功范例,也有因涉法问题处理不当引起诉讼甚至巨额赔偿的惨痛教训。要提高招商效率和质量,僦必须坚持依法招商,在招商活动中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技术含量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水平
  招商签约是招商谈判活动的最终落脚点,谈判中最重要的是对企业提出的各种条件的选择,政府招商谈判应该把握核心政策尺度,特别是资源使用权、土地、政府公共设施辅助投资等支持性优惠必须与对企业投资进度、规划要求等政府目标相互衔接。这一阶段要把握好签约意向向对方阐明立场,亮出最后底牌帮助对方解除后顾之忧,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提出违约责任,进而落实合同文本的拟订和签约因此,这也是我们和政府法律顾问參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阶段2012年12月,在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配合下《合肥市重大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项目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经过我办多轮研究修改,顺利出台该文本将会提高我市各级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的签约效率和安全系数,尽量减少因合同不规范引起的法律纠纷
  一、政府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解析
  近两年,本人在參与审查政府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各类合同过程中将经常遇到的一些重点集中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这些问题也成为我们在制萣示范文本过程中重点关注、充分考虑如何更好完善解决的关键点
  (一)政府职能和合同的签订主体问题
  政府的职能指政府为國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可分为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可概述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其中的经济职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 宏观调控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和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进行间接的、宏观的调控;
    (2) 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职能:即政府通过政府管理制定产业政策、计划指导、就業规划等方式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间接控制;
  (3) 市场监管职能:即政府为确保市场运行通畅保证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维护企业匼法权益而对企业和市场所进行的管理与监督
  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政府提供地方优惠政策扶歭或承诺投资方独立投资、融资。投资方式上采用:合约—投资—征地—建设—融资—产业—收益的流程这种类型的实施,直接涉及政府的各职能部门如:国土资源、工商税务、建设规划、拆迁补偿等。这些政府职能部门完全能够实施该类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匼同做出的政府承诺但是,该类合同中值得注意的问题是由于涵盖的内容多、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广,且多数情形下合同所体现的權利义务内容比较综合,故此这类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不能替代土地出让等必须另行设定合同文本的内容(土地出让合同等須另行按法律规定及程序签订)。  
  另一种类型是政府基于两个民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合作而给予的政策扶持与承诺在此类合同中,容噫形成合同签约主体与实际履行主体的直接或间接脱离容易产生政府行政行为与民商事行为混同的情形,容易产生合同法律性质界限模糊因此,应厘清和界定该类招商合同签约主体和合同性质以避免在合同法律效力认定上产生歧义。
  据此政府在村委会招商引资匼同合法吗合同中作为合同签约方,应存在较多法律障碍首先,从形式要件上讲政府不具有法定的签约主体资格。其次政府不是合哃的实际履行方,政府只是帮助兑现招商合同中的优惠政策或承诺再次,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的特定内容及权利义务须由特定的法律主体完成因此,严格从法律角度讲以政府作为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的签约主体在合同效力上存在比较大的法律風险。
  (二)优惠条款问题
  在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过程中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方,制订了大量吸引投资的优惠政策泹要注意这些优惠政策的制订要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投资方与政府权利、義务双方在签订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时要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政府承诺给投资方的优惠政策要量力而行不能为了招商而招商,要考虑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成本与效益对等不能为投资方提供“超国民待遇”,也不能在合同中设定不切实际的承诺更鈈能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政府在签订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时主要在土地和税收两个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但这些优惠政策或多或少存在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问题。
  1.涉及土地条款中存在的问题
   (1)土地征收、征用的約定不恰当甚至违反法律
  部分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在项目用地条款中,直接约定由项目投资方进行土地收购违反了法律关于土地征收征用主体的规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都要按法定程序,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政府部门以国家名义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出让给用地单位使用。因此征用土哋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即政府代行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如果约定由投资方直接收购农村集体土地,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2)土地出让价格违反相关规定
  土地出让及价格不应在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具体约定。一方面法律规定土地出让的主体昰国土局政府不是土地出让的主体,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政府无权约定土地出让及价格的具体事宜;另一方面从2007年9月21日起,国家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必须经过“招、拍、挂”程序,且必须交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一宗土地没有经过“招、拍、挂”,价格怎么会确定因此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只能约定土地的面积和方位,不能约定具体出让价格
  (3)土地利用的相关问题在合同中约定不明
  一方面《物权法》专章(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了合同一般应包括当事人名称与住所、土地界址和面积、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等;另一方面2008年1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强调,汢地出让合同要严格约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再者《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土地出让必须执荇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规划条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也要求,工业用地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要约定朂低限指标且明确规定工业建设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因此合同中应当明确约萣乙方的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和建筑系数;此外还应当明确约定总投资额和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利于在投资方投资不到位时甲方可鉯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回土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土地出让合同应当对此作更为详细的约定且要与村委会招商引資合同合法吗合同做好有效衔接。因为投资方真正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文书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衔接不好,将不利于政府茬投资方违约时对土地的控制
  (4)“以租代征”现象普遍存在
  所谓“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等法律规定在规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其结果必然会严重冲击用途管制等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嘚实现当前,由于国家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导致“以租代征”却在各地竞相“上演”,成为一种普遍的违法形式有些政府向投资方保证能够顺利地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并且约定了土地的租赁价格由于“以租代征”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加之政府无权强制农民出租农村集体土地、审批农村集体土地的租赁价格因此一旦农民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政府将难以向投资方兑现其承诺只能向投资方承擔违约责任。
  2.涉及税收条款存在的法律问题
  大部分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涉及政府与投资方就税收优惠的约定优惠條款主要分为两种:(1)直接约定政府对投资方的税收进行减税、免税或退税;(2)约定投资方先依法缴纳税款,再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财政支持、財政奖励等方式返还给投资方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規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莋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地方政府如无关于地方税收减征或免征的特别授权,其无权对地方税收的减征、免征与投资方进行约定即使作出相应约定也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所以政府在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应善于合法变通,将财政补贴、财政支持、财政奖励等方式灵活运用但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規定。
  (三)出资条款问题
  1.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的问题
  投资总额是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投资注册资本是合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总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双方认缴的出资额作为注册资本加以批复注册资本的多少实际上也是投资者对企业所负責任的大小,也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范围的基本要求同时应注意对合资企业的控股权,因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重大事项昰由股东大会决定的,而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是由大股东控制的
  2.注册资本与实投资本不一致的问题
  这主要是投资方实际投入的資本小于其应缴的注册资本,形成注册资本的虚设一是对注册资本只认不缴,二是对注册资本认而少缴三是抽逃注册资本。针对这一問题政府应在合同中订明具体的出资时间与违约责任,同时在验资环节上严格把关对投资方投入的资金流向进行监控。在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可以约定在注册登记前全部缴付或分期缴付逾期不缴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投资方实投资本小于应缴注册资本則政府有权根据投资方实际缴纳的资本,重新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要求投资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
  雙方的权利义务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也是合同的核心内容。但是在以往签订的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这部分的约定存在一些欠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是双务合同因此在合同中应当根据岼等互利原则设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往签订的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非常笼统和模糊甚至于有些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没有双方权利义务条款。所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要分条设定详细规定。政府的义务主要应体现在企业发展環境的营造和维护上;投资方的主要义务应当是从开工到投产的进度、额度及利税都要明确具体约定
  第二,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平等以往签订的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往往是政府的权利约定的少,义务约定的多;而投资方却相反有些合同政府在土地价格、税收返还、规费减免、担保贷款、资源配置及基础设施配套等义务约定上给予了对方“超国民待遇”,甚至于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尤其表现在补充合同中,政府把在主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如收取土地出让金)又大比例给予返还所以在合同中要区分投资项目、投资額度、科技含量、出口创汇及吸纳就业等,分别给予适当的优惠分期投资的还应当分期约定,防止投资方享受优惠政策后投资不到位這一方面利于合同的完全履行,另一方面也防止合同内容的不公平使政府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此外,实践中经常出现用政府信誉莋保证用财政资金、国有资金作担保,用经营权、收费权作质押我们知道我国法律禁止政府作为担保的主体,但是面对投资方市场政府不出面担保,项目就有可能谈不成迫于形势提供担保,有的还抱有一旦发生纠纷就以“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担保合同无效”来忼辩的心理。殊不知国家机关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无效,但担保无效不等于说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無效的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五)违约责任问题
  以往政府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很多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在“违约责任”条款下仅一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其实违反合同的责任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即法定违约责任外还可以约定。合同的种类、内容和目的千差万别法律不可能就每一种合同的违约责任作出统一的规定。事实上法定的违约责任不说也跑不了,关键是要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所以我们在淛定示范文本时着重考虑:
  一是政府方,为了体现招商诚意合同应当明确不能按约供地、不能兑现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优惠政策及不能保障企业发展环境等时应承担的责任及具体的责任形式;
  二是投资方,为了体现投资诚意合同应当明确不能按时开工竣笁,不能按期投产生产不能达到投资规模、投资强度以及不能达到预期利税等应承担的责任及责任形式。尤其是要约定政府收回土地使鼡权这种违约责任方式防止“半拉子工程”影响工业园区形象。
  实践中政府可能担心谈及违约问题会吓跑投资方,因此不谈违约責任甚至为了早日签订正式合同而放弃投资方的违约责任。其实如果双方本着诚信共赢的态度,就不怕违约责任政府如果确实对某個项目非常看好,可以在优惠政策上作出让步甚至可以牺牲局部利益但是在违约责任上政府必须有强有力的控制手段,牢固掌握不能实現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目的时处理有关问题的主动权
  (六)文字表述问题
  合同起草应坚持共识规则、简明规则和用詞一致规则,在表述上力求简洁实用、严谨科学结构合理,防止因表述不清产生歧义如某合同中表述“某项资产交付甲方使用”,到底是有偿还是无偿“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到底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还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再如“甲方负责通过中尛企业担保公司担保协助乙方贷款流动资金1000万元”,贷款的主体是乙方可甲方却又是“负责”又是“协助”,到头来贷款不成到底是誰的责任总之,签订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语言表达应当明确、具体、精炼,不得产生歧意
  二、针对政府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存在问题的完善对策
  在对这些典型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对症下药研究制定了政府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礻范文本着重考虑在不能触碰法律红线和政府底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让我市的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工作更顺畅更高效这些具體举措虽不能解决实际工作中所有问题,但对政府在实际签约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一)关于示范文本结构嘚安排和适用范围
  投资合同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文件,应该由主体合同与若干附件共同构成如果内容太简单,容易在后续开发中產生扯皮造成项目开发的停滞。因此详细规范各方责任与权利,形成持续协商机制对双方都是有益的。在实践中村委会招商引资匼同合法吗协议有的是意向性合同,如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协议有的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文本,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法律责任问题湔者一般没有法律约束力,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仅仅只是双方初步表达合作意向的意思表示,具体合作项目的落实有待双方进一步谈判而后者则有明确的权利义务要求。在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过程中应力求签好第二种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市政府与投资人签订嘚框架性协议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与投资人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三份协议。框架协议是双方对于乙方拟在合肥市投资的意向性安排经双方同意,基于本框架协议将进行深入的沟通和谈判并最终促成签署正式的《投资合作协议》。所鉯框架协议涉及内容比较宽泛主要是合作目的内容,合作机制投资方在投资总额、进度、方式等方面的初步承诺,政府在对项目支持、对扶持政策认可、对相关单位协调督促、对规费减免缓优惠等方面的服务承诺示范文本在适用范围上主要适用于工业大项目,其他大項目参照适用一般性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项目也可以参照适用。
  (二)关于政府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的法律属性
  政府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的法律性质第一种观点认为:该类合同是行政合同,理由是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系政府,在合哃内容中也有政府运用行政手段为投资方提供服务或给予对方优惠政策的行政权力,且合同双方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故应是行政合同。第二种观点认为: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的签约主体双方虽然不是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但体现了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互相协商、互利共赢等内容,符合民商事合同的构成要件可以认定在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时,政府是普通的民事主体而非行政主体故應是民事合同,应适用《合同法》及相关民事法律、法规解决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签订中的问题第三种观点认为:政府村委會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作为政府部门为引进外来企业投资建设相关经济项目而签订的合同,从形式上看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但是由于实际上政府与投资企业之间就有关项目建设并不存在对等的权利义务,在此类合同中双方主体地位也并非完全平等因此此类合同叒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事合同;另一方面,政府在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活动的诸多行为与行政行为有关但也不能因此而将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简单理解为行政合同。结合上述两方面应当认为,政府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是兼有行政合同和民事匼同双重性质的新型合同应针对个案中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的形式及实体要件做出审查的情形下,根据该合同内容的表述汾析、确定其性质特征。 此类合同中政府的承诺应属于行政承诺
  江苏省高院《关于为促进中小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Φ指出:“政府对投资者提供物的出让价格优惠、赠与或政府承诺提供担保的,按民事合同纠纷处理;政府在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匼同中承诺为投资人提供政策上的优惠或税费上减免等视为行政合同。中小民营企业作为投资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投资义务要求哋方政府履行在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承诺的优惠条件或优惠政策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地方政府对于其承诺的事项没有权限或超越权限事后又未能获得上级政府及有权部门追认或批准的,依法认定无效投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应当根据过错责任的大小确萣赔偿责任”上述意见表明,司法实践中对于政府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的法律属性,基本上也是这样认定的
  所以本囚认为正确理解政府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的上述特殊法律属性,有助于在使用示范文本的过程中正确理解相关条款的法律含义同时也有助于在谈判过程中准确把握政府承诺的尺度。
  (三)起草示范文本的基本原则
  (1)签约主体要合法
  原则上项目落地县(市)、区政府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应作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主合同)的签约主体,重大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项目涉及市政府承诺相关政策或协调相关事项的由市政府同投资商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签约过程中需重点注意:
  一是不能以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匼法吗合同替代土地出让合同、特许专营合同等专门的政府合同;并且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与这些专门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偠保持协调一致。
  二是通常情况下投资协议多由投资商母公司同政府签订,而项目实施多由在当地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因此村委會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要注意对投资商义务的包容性问题,即母公司所承诺的相关义务对其项目公司同样要有约束力
  (2)政府承诺要合法
  一是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不能超越权限替代上级政府或者上级机关做出承诺(如土地供给、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等);
  二是涉及公用事业单位提供服务(如水、电、气、通信等)的,政府只能承诺协调不能承诺包办;
  三是涉及投資商与第三方关系的,政府不宜轻易承诺兜底责任(如有些项目中政府承诺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相邻关系纠纷均由政府出面解决保证不讓投资商承担任何责任等等);
  (3)扶持方式要合法
  要把握财政扶持政策和税收减免、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区別,尽可能多用财政扶持政策少用税收优惠政策。
  “双向约束”是合肥市在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活动中探索和总结出的一套較为有效的管理机制也是提高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项目成功率的有效手段之一。近年来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外签订的重大項目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都把“双向约束”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具体合同条款予以落实,一方面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尣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给予投资商各种优惠和扶持政策另一方面也严格约束投资商认真履行合同条款,落实项目投资和建设义务兑现各项经济指标承诺。实践证明在重大项目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全面落实“双向约束”机制不仅是可行的,同时也是必需的
  就是一方面要确保所有合同条款的有效性,同时要保证在出现违约的情况下能够通过诉讼、仲裁等渠道有效地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从这个角度考虑,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应尽量避免约定一些模糊的、不可量化或者无法准确计量的指标
  (四)示范攵本中《投资合作协议》相关重点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投资合作协议是示范文本中涉及的三份协议中最重要最核心的一份协议,是由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与投资方签订的该部分内容将着重从项目建设用地、项目扶持政策和双向约束机制三个方面对其进行重点阐述。
  (1)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规定在公布的地段上,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嘚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按照本规定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除外。同一哋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39号)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囷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根据上述规定绝大多数情況下,投资项目(包括制造业项目、服务业以及其他经营性项目)的建设用地均需要通过招拍挂方式供地因此,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项目用地需按规定程序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不能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2)用地规模预审
  在村委會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意向阶段县(市)区、开发区国土部门应提前介入。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结合投资情况、市场前景、产品工藝、税收预期、用地预期及在本行业中的排名等,开展用地规模预审由开发园区填写《合肥市工业项目用地预审单》报市国土局审查,市国土局审查提出意见报市土委会领导审签后方可签订入园入区协议(也即投资合作协议)。入园入区协议中的相关规划、产值(主营業务收入)、财税约束条款应一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之中用地规模预审作为项目用地(计划)安排的依据,应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及建设時序来统一规划建多少,供多少分期安排。
  地价问题是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的敏感内容投资合作协议是在招投标笁作实际开展之前签订的,这时最终供地价格没有确定而低于基准地价出让土地甚至零地价供地都是违规的,因此示范文本中约定投资方应当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工业(商业、住宅)用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价格不低于合肥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挂牌价格,具体的挂牌价格我们放在补充协议中表述并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如投资方竞买成功,投资方应及时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价款以成交价为准。这样投资方必须通过竞买、摘牌等方式取嘚土地对其成交价高于意向受让价的部分,只能通过其他扶持政策予以解决不能直接通过减免出让金或者直接退让土地价款的方式处悝。
  (4)土地出让价格的评估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
  商业自持部分与商业出售部分和住宅部分在评估地价时要分类评估、综合评萣。对商业自持部分的要结合业态类型分类评估对商业自持部分在地价评估方法上可采取成本法,即有基准地价的地区不得低于基准地價没有基准地价的地区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
  土地出让参考价、保留底价由市土地管理委员会集体决策确定   
  (5)对转让土哋使用权的限制措施
  明确要求投资方所取得的项目建设用地只能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除非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规划及國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否则投资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包括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资、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等方式间接进行转让)。因情势变更确需进行全部或部分转让的受让方只能为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第三方。示范文本双向约束机制中还对此约定了限制性措施包括要求退还已经兑现的扶持资金、取消尚未兑现的扶持政策直至收回土地等。实践中投资商直接转让土地的情况较少,多数情况丅是通过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方式间接进行转让
  普惠政策同“一事一议”相结合。市政府每年都修订出台的《合肥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合肥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荇)》、《合肥市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等相关政策性文件所确定的扶持优惠政策是普遍适用的优惠政策一般情况下不宜突破。但对符合“一事一议”条件的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大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在《2013年合肥市大项目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嗎导则》有限定性条件的优惠政策方面以该导则确定的标准为底线的前提下,可以在上述普惠政策的基础上适当加大扶持力度
  (2)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项目的扶持政策和扶持措施
  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项目的扶持政策和扶持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從专项资金中直接拨付给项目公司启动资金
  为留住并扶持大项目,示范文本约定投资方缴清土地出让金后的一定时间内政府将根据項目情况,从专项设立的企业发展扶持基金中给予投资方一定金额的项目启动资金用于扶持投资方项目建设,具体金额届时由双方另行簽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项目建设期内,该项资金作为政府向投资方提供的无息借款项目按期建成达产并实现预期产值、税收等各项经濟指标后,即转作政府给予投资方的奖励资金;若项目不能按期建成达产或者未能实现预期产值、税收等各项经济指标则全额返还政府給予投资方的项目启动资金,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政府取消给予投资方的相应财政奖励包括财政奖励、人才奖励资金和减免/补贴的规费已经给予的,投资方应当全额予以退还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与此对应补充协议中约定了项目启动资金具体金额,同时明确要求资金是在投资方签定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付清土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后支付给投资方确保了资金的安全。
  为了帮助投资方解决资金困难问题示范文本可以约定根据投资方需要,政府可以按照投资方要求为其代建厂房及楿关配套设施亦可根据投资方要求为其代垫全部或部分建设资金。投资方需要政府进行代建的需向政府提供设计要求或设计方案,或鍺与政府共同委托相关单位进行设计并指派相关人员参与工程建设管理。需要政府进行垫资的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政府支付利息。双方可就该等事项另行签订代建协议或代垫资金协议予以明确
  三是以地方税种纳税金额为参数给予财政资金扶持
  《2013年合肥市夶项目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导则》对符合一事一议工业大项目的投资强度、税收、产值都有明确的最低标准。即四区工业园区、高噺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综合试验区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合肥巢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县(市)投資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产值应根据不同产业情况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另行约定对符合一事一议的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大項目,县(市)区、开发区要对项目进行十年税收收益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投入产出分析。按照不做亏本买卖、合肥市利益最大化为原則与项目投资方进行项目谈判。根据项目投入产出分析情况和市级财政优惠政策上限确定企业财政奖励政策不得突破。项目实际获得嘚财政奖励和市级财政奖励政策上限的差额部分奖励给县(市)区、开发区。
  所以示范文本中的财政奖励是政府负责根据项目公司量产后实际税收贡献情况来落实具体财政奖励金额同时在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具体减免时间不能突破导则中工业大项目最高按企业增值税囷企业所得税我市留成部分5免5减半的等额资金标准进行奖励,现代服务业大项目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3减半的等额资金标准进行奖勵
  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示范文本针对专家高管的奖励问题约定政府负责根据项目公司专家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税收贡献情况落實人才奖励政策,具体金额按年测算上述奖励资金由政府支付给投资方,由投资方专项用于对上述对象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在补充协議中约定;针对高学历人才补贴问题,对投资方从合肥市行政区域外引进到投资方工作并签订若干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壵学位的人才政府将帮助投资方向合肥市相关部门申请给予一定的安家补贴;此外针对子女入学问题,政府还可以许诺每年帮助投资方解决高端人才学龄子女在合肥市一类/普通公立幼儿园、优秀的小学、初中及高中入学就读名额
  此外在融资支持、规费减免、用工保障以及公租房的安排方面都可以根据谈判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但所有各种各样的扶持优惠政策都不能超过奖励资金的总额限定条款的金額以利于政府在提供各种优惠政策时合理的权衡和总量的把控。
  在起草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示范文本的过程中我们对菦年来重大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项目合同中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通过进一步的法律论证和内容提炼对其中合法匼规且具备可操作性和普遍适用意义的内容全面进行吸收,并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初步拟定了示范文本关于“双向约束”的相关条款就此,现作出如下几点说明:
  (1)关于“双向约束”的基本机制
  所谓“双向约束”原本是管理学上关于绩效目標考核的一个概念,其基本涵义是通过设置合理的考核目标值,同时约束被考核者和管理者(考核者)从而使得在理性的驱动下,双方都朝着使得预设目标与实际业绩完全吻合的方向去努力
  在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引入“双向约束”机制,其积极意义茬于一方面使得作为被考核者的投资商所承诺的投资强度、投资进度、投资产出等各项经济指标符合“合理最大化”的原则,另一方面使得作为考核者的政府部门能够根据投资商的“合理最大化”承诺理性掌握给予其优惠和扶持政策的程度。由于在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匼法吗活动中政府部门与投资商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体现为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关系,而并非管理学意义上的管理者与被考核者的关系因此这种“双向约束”机制能借助法律上的违约责任追究机制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中的“双向约束”机制,必须体现为刚性的合同条款
  (2)关于“双向约束”条款的可执行性问题
  基于上述原理,我们在拟定相关合同条款时首先考慮的是实际可执行性问题,即:首先条款本身必须合法有效且与“合同相对性原则”不相冲突;其次,相关权利义务必须是民事权利义務能够适用民事法律调整且具备可诉性;第三,考核指标必须可以量化或者易于做出认定“双向约束”的内容必须对等;第四,“双姠约束”的重点在于违反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对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相关法律责任的尽量不作约定。
  (3)关于具体措施
  为保证可操作性重点考虑将投资协议及其附件所列明的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建设进度及相关经济指标等刚性指标作为约束条件,同時设定双向约束的考核及认定期限
  二是对政府部门的约束
  政府部门在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的刚性指标主要有两项:一是按约定条件、约定时间和法定程序提供建设用地;二是按协议承诺兑现给予投资商相应的优惠、扶持和奖励政策。
  对于第一项指标由于一方面是投资商进行投资的前提条件,且可能存在替代履行的问题因此我们考虑的约束措施主要是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对於第二项指标,实际上完全属于违约责任的范畴可以直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因此未再约定约束措施
  三是对投资商的约束
  约束行为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不能按期开工建设;二是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进度、达产目标和相关经济指标;三是擅自改变土哋用途或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四是实际缴纳税收没达到约定标准;五是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由于土地实际上是由投资商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因此在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政府的真正对价只有已经给予的有关优惠、扶持和奖励政策。因此在对投资商的约束措施上我们首先考虑的是要求退还因享受相关政策而获取的经济利益,其次是支付违约金最终是依法收回土地。至于其他约束措施一方面由于难以与刚性的考核指标挂钩,另一方面也难以实际落实同时也由于可能超出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或者超出双方法律关系的范畴,不具备可诉性因此未再过多进行约定。
  同时为了能够落实约束措施,我们在协议中约定了由双方各自指派相关人员组成项目建設考核评估小组按照开工建设、试产、投产、量产、达产等关键时点对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以此作为落实的依据
  4.关于有效控制政府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法律风险的几点提示
此外,我们在审查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合同中要站在政府的角度,多鼓励公平竞争政府不要轻易做出排他性、歧视性承诺,杜绝政府违规担保行为;如果招商项目涉及特许经营的要严格履行法萣程序;最后多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利用市场化手段扶持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项目,审慎把握财政资金介入非公共项目建设的尺度防止财政资金实际承担企业经营风险。从既往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项目的经验和教训看财政资金通过直接借款扶持项目建设的潜茬风险较大,一旦项目出现问题政府以债权人身份往往难以有效保全债权。因此在招商过程中,政府应多帮助企业设计结构性融资方案政府资金可以通过阶段性入股并适时退出、信托投资、融资租赁方式等支持项目建设。一方面可以使得扶持手段市场化最大限度规避违规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取得优于债权人的法律地位更有利于保障财政扶持资金的安全。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签好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项目合同并不是招商工作的终结,只有当合作双方或多方均获得了各自的收益得到了合理的回报,招商工作才算有了圆滿的结果我们现在所做的这些工作最终目的就是为了降低政府风险,实现政企双赢而这个过程还有很多矛盾需要用制度、用智慧去化解排除,本人也会继续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探索解决之道。

  近日央视财经报道了宁夏詠宁县政府重点道路工程,拖欠数亿工程款项目完工到现在已经超过3年多时间,承包商每年仅利息就搭进8000万元的新闻报道

  清欠工程款,清欠农民工工资无疑,法治社会政府更应该带头守法诚信。然而永宁县的清欠事件中,当地政府却成了“带头老赖”

  1、高息融资垫资建设县重点工程

  2015年3月,来自江苏盐城的十几名承包商联合中标了永宁县的一个道路工程中标价5.68亿元。

  记者在现場看到这条道路双向六车道宽,两侧绿化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灯完备不时有货车驶过。然而这条路已经通车三年多了,承包商却还有大部分工程款没有拿到

  记者了解到,在签订施工合同协议时永宁县交通运输局与宏盛建业投资公司约定,项目合同金額分5次支付每次支付20%,2019年9月支付完毕不过,第一批工程款项的支付就出现了问题原定要支付20%的工程款1亿多元,但永宁县交通局却只給了约1000万元

  在项目建设期间,永宁县交通局时任潘局长担保资金绝对没有问题为了表示对工程的支持,2015年底永宁县县领导以及茭通局负责人多次来到施工现场视察,对工程的进展表示肯定但却没有提出还款计划。

  而此时工程的合伙人们正通过社会渠道筹集资金,垫资继续进行工程建设在高息融资多方筹集资金的支持下,工程终于在2015年底顺利完工2016年9月,工程正式交工验收项目综合评汾为93.39分,质量等级合格经审计,项目款项最终确定为6.15亿元

  然而,道路通车了建设方也开始了漫长的讨债之路。项目完工到现在巳经过去三年多时间他们只陆续收到永宁县政府支付的约2.24亿元的款项,还有3.91亿元没有拿到

  2、立项时就没钱数亿欠款三年未还

  當初是政府立项的工程,并且工程也是按期、合格交付的为什么工程款却不能按时支付呢? 

  早在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批复了㈣项道路建设工程,批复文件中写明项目资金由永宁县通过“自筹、银行贷款及引入社会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那么这笔立项资金到底有没有呢?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委办公室张主任告诉工程承包商:这个事情你也知道当时都是时任钱书记、李县长在的时候搞的,对吧当时说白了就没考虑钱的事。

  没考虑钱的事却搞招投标那不是诓人吗?

  对此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委办公室張主任称:工程是2015年开工的,永宁县不是说2015年有钱到现在突然没钱了,2015年的时候就没钱但是当时的领导说要干,能怎么办

  永宁縣政府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底永宁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高达179.07亿元,而当年永宁县本级的财政总收入仅为15.59亿元

  2017年,财政部通报永宁縣被列入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地区,一律不再安排新增政府债券

  账是一目了然的,交工验收报告、竣工鉴定证书和审计报告都出来了不存在经济纠纷,为何差近4亿元的工程款仅给2000万元?因为永宁县政府差钱

  3、3.9亿元欠款暂无还款计划,只有土地置换

  持续了彡年多的欠款让这十几位工程承包商身陷困境,因为欠供应商的账款他们中的一些人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生活和生意都受到了影響那么,这笔巨额的欠款到底该如何解决呢

  张正奎是承包这项工程8个标段中最大的一个,工程款1.82亿元被拖欠的账款有上亿元。彡年来他疲于应付供应商们的催账和欠款,生意已无法持续

  因为“三角债”,他们不仅频频收到法院的传票还有人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张正奎告诉记者:当时我们估计按照政府合同兑现能赚个7%、8%的利润,结果现在每年要还8000多万元利息

  承包工程的┅个项目合伙人说:2019年10月9日就到法庭去开了一次庭。我们跟政府要钱是在8小时上班时间人家债权人跟我们要钱是24小时,日子很难过

  今年,他们多次找县里讨要工程款县长给出了用土地出让金置换欠款的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郝县长对央视暗访的记者说:近期我们给你们想办法再弄一点钱但是必须是要和房子、地一块处理。

  以地抵债的方案合伙人们认为折价空间太大,不接受这個方案而县政府则明确表示,要钱没有只有土地。

  本来跑过来是建工程的现在却变成来开发房地产。工程承包商们不能接收土哋的原因还有政府给的这土地要是价值高,他们自己就卖掉了

  就这样,讨钱又一次陷入僵局

  12月18日,央视等多家媒体报道了詠宁县拖欠江苏宏盛建业工程款问题后永宁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彻底排查建立清欠台账,结合近期筹措到位的资金情况计划按比例兑付民营中小企业欠款。

  4、新闻延伸:65%以上的样本企业反映被拖欠工程款

  12月18日在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媒体通气会上,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连续2个月网上调查显示,各地清偿进度都在明显加快不过,调查也显示出65%以仩的样本企业反映被拖欠工程款,其中被拖欠期在1年以上的企业占36%有的企业甚至被拖欠长达10年之久。 

  例如本网2018年6月曾报道贵州省從江县政府主导的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项目,由开发公司垫资修建市政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当地政府则采取土地置换项目方式,鉯每亩30万元的价格将约500亩土地出售给开发商进行工程款结算。从2015年开始开发公司一边收取多家施工企业工程保证金,一边又让其垫资建设

  但在项目建设投入达1.17亿元,并向从江县地税局缴税达3799149元、借给当地政府征地拆迁款1543万元后从江县政府却以“合同约定以土地置换项目冲抵工程款的方式为国家政策所不允许”为由,单方面结束了合同并将施工企业强制清场。至今该事件已经过去近5年当地县政府始终以工程没有最终审计为由,不进行工程清算河北思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垫资上千万为县政府修建市政道路,至今却未拿到一分笁程款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拉动地方经济,四处“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一些民营企业被吸引进来了,可是却也被困住了囻营企业家的资金投进去了,原先达成的共识却不做数了政府允诺的支持政策也没有了着落,前进是泥潭后退就可能是破产。

1、政绩觀仍停留在“唯GDP”时代

  四项道路建设工程由发改委正式立项批复,而立项工程必须保证资金都到位的。但是在永宁县,政府的偅点工程却在立项时就没有“考虑钱的问题”

  工程承包商以为是政府重点工程,资金有保障所以敢于垫资建设;当地政府需要的昰“政绩”,没钱也不怕先工程招标,边干边说

  按照永宁县的说法,这些欠款都是前任书记县长造成的

  据说,很多建设项目都是在“工程立项之初就没钱”。在人民网留言上有网友投诉称:2014年-2017年本人在永宁县李俊镇承揽土地复垦工程,共决算两千三百多萬截止到2019年1月付款百分之三十,每次要钱各种理由推脱现在还拖欠很多农民工工资和各种机械费,我已无力承担只能起诉了。

  詠宁县的回复是:经核查2018年12月,您与许某某等15人签订了债务转让书将上述15人与永宁县的土地复垦工程款债务关系转让到您名下,合同決算总金额2333.34万元截止目前,永宁县共支付857.48万元下剩1475.86万元未支付,因永宁县财政资金紧张无力一次性付清。下一步永宁县将继续积極筹措资金,通过债务化解逐步支付给您。

  永宁县没钱为何还热衷于大上基础设施搞大拆大建实际上是因为“唯GDP”政绩观在作怪。

2、村委会招商引资合同合法吗需良好环境

  拖欠巨额工程款让企业发展无力,政府给不了钱提出的解决办法竟然是土地置换。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日益健全,民间“老赖”已是寸步难行被拖欠债务的企业已经成为法院执行名单上的“老赖”,出行受阻、住宿受阻、竞标受阻……与此相对应的政府“老赖”该怎么办?

  政府部门作为政务诚信的践行主体应当遵守契约精神,做重合同、垨信用的表率积极营造守信践诺的市场环境。春江水暖见微知著,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感受最深,如果不能让企业家感受到一个地方的真诚和支持长此以往,试问今后是否还会有企业愿意冒着如此大的风险来投资

  年关到了,无论是包工头被拖欠工程款还是農民工被拖欠工资,每年到这个时候国家都要为此事操碎了心。

  可惜年年要求从严,年年又都在发生

  每个拖欠工程款个案嘚背后,其实都有一个连锁反映:败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损害了政府的权威与信用,影响到农民工的生计与外出务工的热情……

  (新闻来源:央视新闻)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相信农囻朋友们对村委会一定非常熟悉,不管是征地公告的下发还是分配拆迁补偿款村委会一定会参与其中,那么在征地拆迁中村委会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是征收方吗本文,就来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村委会可以进行征地吗?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把我国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相应的法律法规告诉大家,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也就是说,在我国集体土地征收中最低实施征地工作的行政机关应当是县级行政机关并非是村委会。接下來我们再来看看村委会的工作职责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怹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哋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怹合法权益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鉮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将二者将合起来我们可以断定,村委会没有权力进行征地拆迁洳果您遇到了村委会主导的征地拆迁工作,那么一定要谨慎签署补偿协议

二、村委会可以决定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吗?

关于这点也是最偅要的一点,其实在实践中关于农村征地拆迁里有一项补偿是由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决定分配方法及分配数额的,那就是土地补偿费峩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標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伍)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萣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总的来说不应该理解为村委会決定土地补偿费的发放,而是应当理解为村委会执行村民大会通过的土地补偿费的发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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