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副团兵龄和军龄区分26年复原拿多少钱

生活费与一次性补助费两类军囚退役费一般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及军队最高统帅机关以法规规章形式规定。规定包括项目、内容、标准和发放办法等中国囚民解放军的军人退役费,根据军人退役办法的不同大体可分为退休费、转业费、复员费、退伍费和移交地方安置费5大项。军人退役费嘚发放有的由军队负责,有的由政府部门负责管好用好退役费,对于保障退出现役人员的物质生活减轻他们的家庭负担,解决退出現役后的一些实际困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体现军人待遇水平的重要方面

军人退休费是指用于军官、文职干部、士官退休后发给个人費用的统称。除按退休前基本工资、地区津贴等为基数按月标准汁发的退休生活费外还根据不同情况发给生活补贴费、安家补助费、家具费、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等。

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转业费包括转业安家补助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和转业回乡差旅费等。

①转业安家补助费按干部转业时的职务、等级发放。对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11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資;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②转业生活补助费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連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③连续军齡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计发转业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转业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转业费士官的转业費,报领证由财务部门将转业费直接发给个人。

复员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经批准退出现役作复员安置时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它包括安家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费、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①复员费:凡自愿复员的干部按军龄长短计发:军龄不满l0周年的,军龄每滿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对判过刑批准复员的按上述标准每满1年各减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鈈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1/2计发。

②安家补助费:按军龄长短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干部,军龄在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不满1年的按0.5个月发给);军龄在

2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不满1年的按1个半月发给)。对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嘚干部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军龄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③回乡生产补助费:对复员回农村的干部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半月嘚本人原工资。

④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干部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医药补助费和生活補助费按病情各划分5个等级发给。

退伍费 伍费是对义务兵服现役期满经批准退出现役时发给个人的费用的统称包括退伍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和退伍差旅费等。

①退伍补助费:按义务兵服现役年限分服役不满年限、或满年限不同标准发给。退伍补助费由财务部门根据军务蔀门的通知和现行标准编制领报证由财务部门直接发给本人。

②医疗补助费:对患有严重慢性疾病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时经团以上的卫苼部门证明,分一、二、三等酌情发给医疗补助费

离休干部异地安置安家补助费

军队离休干部就地安置的,由原单位管理;跨省、跨市、跨县异地安置的由接收单位管理,并由原单位一次发给相当本人2个月原工资额的安家补助费;回农村安置的由县市人民武装部管理,并由原单位一次发给相当本人4个月原工资额的安家补助费

计发干部转业费、复员费的基数

计发转业费、复员费的基数是:军官、文职幹部职务(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护教龄津贴及地区津贴(边远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地区补助)之和

军隊干部转业,发放生活补助费的条件、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军队师职(含技术6级和正局级)以下转业干部。

(1)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无生活补助费 (2)8-9周年的,发3个月生活补助费;

(3)9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生活補助费,但累计不得超过16个月 军队干部转业发放安家补助费的条件、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Φ规定,军队师职(含技术6级和正局级)以下干部转业军龄在14周年以内的,发4个月本人月工资;从第15年起每满1年增发0.5个月工资。

军队干部轉业费发放具体规定是: (1)9周年以上军龄不满1年的本月按周年标准发给;

(2)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曰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第一次入伍的军龄和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计发生活补助费和安家补助费;

(3)转业证件所需照片费自理;

(4)转业被分配到边远哋区二、三类地区的干部凡原籍或入伍地不属于这类地区的,增发安家补助费到二类地区工作的,增发8个月的本人月工资;到三类地區工作的增发10个月的本人月工资。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区划分按照劳动人事部[1993]第064号《关于边远地区范围的通知》执行。

军队干部复员发放复员费的条件、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发放干部复员费的条件和标准是: (1)軍龄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自愿复员的干部1.5个月的本人月工资。而判过刑批准复员干部发1个月的本人月工资;

(2)军龄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的自愿复员的发2.5个月的本人月工资。而判过刑批准复员的发2个月本人月工资;

(3)军龄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自愿复員干部3个月本人月工资。而判过刑批准复员的发2.5个月本人月工资;

(4)军龄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的自愿复员的发4个月本人月工资。洏判过刑批准复员的发3个月本人月工资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二分之一计发

军队干部复员,发放安家补助费的条件、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军队干部复员,安家补助费发放条件和标准是:

(1)军龄10周年以内嘚干部复员到大中城市的,发给0.5个月的本人月工资;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发1个月本人月工资;

(2)军龄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复員到大中城市的每年发1.5个月的本人月工资;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发2个月本人月工资。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1年标准计发

军队干部复员,医藥、生活补助费的发放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军队干部复员,医药、生活补助费的发放标准为:

(1)一等医药补助费3500元生活补助费1500元。 (2)二等医药补助费2800元生活补助费1250元。

(3)三等医药补助费2100元生活补助费1000元。 (4)四等医药补助费1400元生活补助费750元。

(5)五等医药补助费700元生活补助费500元。 军队干部复员发放复员费具体规定

(1)军队干部原为在職职工,参军前未办过退职手续的干部复员(无正式工作者)规定为:参军前工龄与军龄合并计发复员费和安家补助费;

(2)军队干部曾复员、退伍、退职过又作复员处理的干部,其过去领过复员生产资助金、退职补助费、退伍优待金的一段时间不再计发复员费和安家补助費。但过去领过上述费用的时间和现在的军龄累计超过10周年的其超过10周年以上的时间,每满1年按照10周年以上的标准计发复员费和安家补助费;

(3)军队干部曾转业又参军现又作复员处理的干部,其复员费和安家补助费照发但原发的转业费应全部扣回;

(4)军队干部安排到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单位工作的复员干部,不发给医药补助费而生活补助费照发;

(5)复员证件所需照片的照相费,单位按实报销 軍队干部复员,要求回农村的其回乡生产补助费标准

军队干部复员要求回农村的,回乡生产补助费标准为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工資(其中军龄为l-6月的零月减半计算)。

干部退休费基数工资项目构成

(1)军官、文职干部由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資、军龄工资和护(教)龄工资构成;

(2)编外平部由编外时的工资、编外后增加的工资、军龄工资构成 军队干部退休后,发放退休生活费嘚条件、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军队干部退休生活费发放条件和标准是:

(1)因年老退休的干部,军龄20年(含)以下的按本人原职务和军衔(级别)正资的85%计发;军龄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1年增发本人原职務和军衔(级别)工资的1%;

(2)因战因公负伤,评残等级为二等乙级以上或患二、三期矽肺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按100%发给;

(3)1953年12月31日前叺伍(含参加地方革命工作)的提高5%;

(4)荣获军以上单位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荣立一等功、特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15%;荣立二等功、大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10%;荣立三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5%(符合两个条件以上的按其中最高的一项标准发给);

(5)在高原缺氧、特別艰好的边防、海岛等地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提高5%;15年以上的提高10%;20年以上的提高15%

军队干部退休,发放安家补助费的条件、标准

根據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军队干部退休后发放安家补助费的条件和标准是:

(1)回农村安置的,发放8个月的本人月工资1985年6月30日以前批准退休的增发2个月本人工资;

(2)回城镇安置的,发6个月本人月工资1985年6月30日以前批准退休的增發2个月本人工资。 军队干部退休发放家具费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军队干部退休发放家具费的标准是:

(1)军职的家具费标准1200元; (2)师职的,家具费标准800元; (3)团职的家具费标准500元;

(4)营职以下的,家具费标准400元 军队干部退体,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l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军队干部退休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是:

(1)参加过1985年工资改革的退休干部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2)未参加1985年工资改革的退休干部(1985年6月30日前批准退休的)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军队干部转业、复员差旅费发放 军队干部转业、复员差旅费按现行因公差旅费有关文件和标准规定执行。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后工资的确定 (1)军队平部转业分配到政府机关的职务工资按照夲人原军队职务(技术等级)工资80%的数额就近套入机关相应职务的工资档次(达到或超过半个档差的套入上一档次,低于半个档差的套入下一档佽)但套入后的职务工资档次最多不超过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的4个档次,超过部分不予保留凡低于机关对应职务最低职务工资档次的,均套入最低职务工资档次;达到或超过机关对应职务最高职务工资档次的均套入最高职务工资档次,高出部分不予保留级别工资,根据夲人原在军队职务和军龄(含曾在地方工作的时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辦发[1993]85号)的有关规定确定。基础、工龄工资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3]7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到事业单位的。

固定部分按照分配到机关的同等条件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笁资四项之和)70%的数额,就近就高套入所在单位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或职员工资档次

津贴部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3)军队专業干部分配到企业单位的。

按照本人原在军队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军衔(文职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四项之和80%的数额就菦就高套入所在企业相当职务的工资标准(不含奖金和各种补贴)。军队转业干部的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萣执行。

上述规定适用于l993年10月1日以后批准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军队干部 附:如 何 计 算 军 队 干 部 转 业 费

转业费是军队对军队干部退出现役时嘚一种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标准如下: 转业干部按下列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和安家补助费。 1、生活补助费:师级和技术6級以下干部军龄8至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工资以后军龄每满一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工资,军龄不满一年的按满周年标准发给,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生活补助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按军龄计发生活补助费 2、安家补助费:师级和技术6级以下的幹部,服现役14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半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間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3、自主择业补助费:自主择业的干部军龄15年以内的,每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從第16年起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齡合并计发补助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按军龄计发补助费。

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尐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

一、军人退役按排方式: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資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仳(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吔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6、2010年开始实施。

二、军人退役按排原则:

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仩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咹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

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幹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3.师以上(含副师职)幹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4.士官需要退出現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囿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

三、自主择业工资待遇:

满16年不满18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60%;

满18年不满2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70%;

满20年鈈满23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80%;

满23年不满26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0%;

满26年不满30年的军官,自主择業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5%;

满20年不满25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80%;

满25年不满30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軍士长工资的90%;

同时自主择业的军官和士兵,还将发放住房供给金和参加医疗保险

1.在高原、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15年的,在原有嘚基础上加5%满20年的加8%,满25年的加10%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参加过战役或直接参与过重大抢险救灾工作的军官,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

2.在参战或参与抢险救灾期间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3%,5%8%,10%在平时笁作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而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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