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偿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征用)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被征收(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本办法规定标准进行补偿。
除征收(征用)土地上附着物外本办法及附件所列各项补偿单价都已包含被征收(征用)土地范围内用于種养的各项生产工具、运输工具和各种可搬动的设备、设施、备用物料等的搬迁费用(详见附件1: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补偿分类细目与附件2: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分类明细表)。
第四条 以下情形的征收(征用)补偿采用个案評估确定:
(一)地上附着物中有合法产权的永久性建筑物的征收补偿且未安排土地用于被征收人新建房屋的。
(二)有合法手续的专業养殖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
(三)生态种养的有机农场、绿色基地。
(四)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的旅游、休闲、生产的农业综合體
(五)本补偿办法及附件中未列举的其他补偿项目。
第五条 设立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评估机构库择优选擇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能提供持续服务的评估公司入库作为备选评估机构。
征收项目需要个案评估的由征地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協商或者通过公开抽签或摇号方式从评估机构库中确定评估机构,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备案管理(详见附件3: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忣地上附着物个案评估流程)
第六条 征地公告(预公告)发布的同时,项目用地单位应委托公证部门对征地范围内的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征地公告(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被征收(征用)土地上再进行种植、养殖和新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七条 集体汢地地上附着物中有合法产权的永久性建筑物,在规划许可的条件下可就近调整与原用地面积相等的土地用于被征收人新建安置补偿住房,并按本办法及附件中所列的标准补偿未安排土地用于被征收人新建房屋的,按上述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确定补偿
无合法产权的房屋鈈予补偿。
第八条 成片种植并间种多种果树或其它树木的只能以种植最多的一种植物作为青苗补偿的品种,不以品种分类作重复计补
苐九条 成片种植的果树或绿化乔木按合理种植密度确定每亩最高补偿棵数,超出每亩最高补偿棵数的部分不予补偿达不到每亩最高补偿棵数的以每亩实际棵数结合相应档次予以补偿。
成片合理种植的果树补偿需用到冠幅作为补偿依据的应由征收方和被征收方现场抽样选取10%(双方各5%,双方至少各5棵)的果树进行冠幅测量以平均冠幅作为补偿依据。
青苗补偿面积应扣除用于成片种植管理而搭建的建筑物和附着物的面积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的,被征收(征用)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一)在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之日起新增的农莋物、放养物、鱼塘、建筑物和构筑物
(二)采取反复移植方式申报的青苗数目。
(三)已枯死的各类种植物
(四)登记的青苗及地仩附着物核实时已减少的部分。
(五)种植物超过正常标准种植密度的部分
(六)经主管执法部门认定为违法的地上附着物。
(七)有關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不予补偿的情形
第十一条 在我市预征统征范围内的土地,已支付预征补偿的鱼塘开发费款项的应予扣除
苐十二条 政府已统征和预征地、围垦地范围内的清场补偿,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中涉及残值处悝的,由项目征收(征用)实施主体结合项目情况在项目征收(征用)补偿方案中具体明确。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珠海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4月30日原《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办法》(珠府[2010]6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发咘之日前已经市政府批准的征收(征用)土地补偿方案或已按规定发布的用地(清场)公告中明确的补偿标准,仍按原补偿方案执行
附件:1.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分类细目
2.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分类明细表
3.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个案评估流程
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分类细目
二、征收甘蔗田
糖蔗每亩补偿4300元;食鼡黑蔗每亩补偿5200元;食用黄皮(白)蔗每亩补偿7000元。
三、征收菜地、作物地
已覆盖种植的每亩补偿4200元;已开垦但未投种的,每亩补偿开墾费1200元
四、征收山林地
山林地青苗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郁闭度大于等于0.1小于0.2的疏林地每亩补偿1600元;
(三)郁闭度达0.2以上(含0.2)的新慥林地(造林三年内、树木平均胸径在5厘米以下)每亩补偿2400元;
(四)郁闭度达0.2以上(含0.2)树木平均胸径5-15厘米(含5厘米)的林地每亩补偿3200元;
(伍)郁闭度达0.2以上(含0.2)树木平均胸径达15厘米以上(含15厘米)的林地每亩补偿4800元;
(六)灌木林地(棘林地)每亩补偿1400元荒山上非人工种植的草叢荒地不予补偿。
(一)荔枝树、龙眼树
1.平均冠幅0.5米以内(不含0.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40棵每亩最高补偿5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价23元;
2.平均冠幅0.5-1米(含0.5米、1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80棵,平均冠幅每增加0.1米补偿价每亩在6400元的基础上增加1120元即冠幅0.5米时每亩补偿6400元,冠幅1米时每畝补偿12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0-150元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80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补偿价增加14元;
3.平均冠幅1-1.5米(含1.5米)成片每亩最哆补偿60棵,每亩最高补偿15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50元;
4.平均冠幅1.5-2米(含2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50棵每亩最高补偿17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50元;
5.平均冠幅2-2.5米(含2.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5棵,每亩最高补偿19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35元;
6.平均冠幅2.5-3米(含3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0棵每畝最高补偿20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20元;
7.平均冠幅3-3.5米(含3.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每亩最高补偿217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20元;
8.平均冠幅3.5-4米(含4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棵每亩最高补偿22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60元;
9.平均冠幅4-4.5米(含4.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8棵,每亩最高补偿23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50元;
10.平均冠幅4.5-5米(含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5棵每亩最高补偿25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000元;
11.平均冠幅5-5.5米(含5.5米)成爿每亩最多补偿21棵,每亩最高补偿25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215元;
12.平均冠幅5.5-6米(含6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8棵每亩最高补偿26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445元;
13.平均冠幅6-6.5米(含6.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5棵,每亩最高补偿26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770元;
14.平均冠幅6.5-7米(含7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償13棵每亩最高补偿27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080元;
15.平均冠幅7-7.5米(含7.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1棵,每亩最高补偿27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500元;
16.平均冠幅7.5-8米(含8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棵每亩最高补偿28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800元
(二)榄树、芒果、黄皮、人心果、番荔枝、柿子、栗子、莲雾。
1.平均冠幅0.5米以内(不含0.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40棵,每亩最高补偿4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价19元;
2.平均冠幅0.5-1米(含0.5米、1米),成片烸亩最多补偿80棵平均冠幅每增加0.1米补偿价每亩在5600元的基础上增加800元,即冠幅0.5米时每亩补偿5600元冠幅1米时每亩补偿96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0-120え,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70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补偿价增加10元;
3.平均冠幅1-1.5米(含1.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每亩最高补偿117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95元;
4.平均冠幅1.5-2米(含2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50棵,每亩最高补偿13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65元;
5.平均冠幅2-2.5米(含2.5米),成片烸亩最多补偿45棵每亩最高补偿141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15元;
6.平均冠幅2.5-3米(含3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0棵,每亩最高补偿15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補偿375元;
7.平均冠幅3-3.5米(含3.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每亩最高补偿16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60元;
8.平均冠幅3.5-4米(含4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棵,每亩最高补偿16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60元;
9.平均冠幅4-4.5米(含4.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8棵每亩最高补偿17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15元;
10.平均冠幅4.5-5米(含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5棵,每亩最高补偿176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05元;
11.平均冠幅5-5.5米(含5.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1棵每亩最高補偿18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60元;
(三)柑、桔、橙、柠檬、柚
1.平均冠幅0.5米以内(不含0.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40棵每亩最高补偿4200元,零星果樹每棵补偿价18元;
2.平均冠幅0.5-1米(含0.5米、1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80棵,平均冠幅每增加0.1米补偿价每亩在4800元的基础上增加800元即冠幅0.5米时每亩補偿4800元,冠幅1米时每亩补偿8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0-110元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60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补偿价增加10元;
3.平均冠幅1-1.5米(含1.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每亩最高补偿9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65元;
4.平均冠幅1.5-2米(含2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50棵每亩最高补偿117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35元;
5.平均冠幅2-2.5米(含2.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5棵,每亩最高补偿13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95元;
6.平均冠幅2.5-3米(含3米),成片烸亩最多补偿40棵每亩最高补偿14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55元;
7.平均冠幅3-3.5米(含3.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每亩最高补偿14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補偿425元;
8.平均冠幅3.5-4米(含4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棵每亩最高补偿153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10元;
9.平均冠幅4-4.5米(含4.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8棵,每亩最高补偿15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65元;
10.平均冠幅4.5-5米(含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5棵每亩最高补偿16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50元
(四)火龍果树。树龄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下的按每亩8000元补偿每亩最多补偿16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0元;树龄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不含两年)的按每亩11200元补偿每亩最多补偿16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0元;树龄两年以上成片未挂果的按每亩12800元补偿,每亩最多补偿16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償80元,成片已挂果的按每亩16000元补偿每亩最多补偿16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00元
(五)佛手、鸡蛋果(西番连)、桑、青枣树、杨桃、菠萝蜜 (俗称:樹菠萝)、三华李、枇杷、桃树。
1.平均冠幅0.5米以内(不含0.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每亩最高补偿4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价21元;
2.平均冠幅0.5-1米(含0.5米、1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80棵平均冠幅每增加0.1米补偿价每亩在4800元的基础上增加720元,即冠幅0.5米时每亩补偿4800元冠幅1米时每亩补偿8400え;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0-105元,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60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补偿价增加9元;
3.平均冠幅1-1.5米(含1.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每亩最高补偿96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60元;
4.平均冠幅1.5-2米(含2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50棵,每亩最高补偿10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10元;
5.平均冠幅2-2.5米(含2.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5棵每亩最高补偿11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50元;
6.平均冠幅2.5-3米(含3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0棵,每亩最高補偿12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00元;
7.平均冠幅3-3.5米(含3.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每亩最高补偿12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60元;
8.平均冠幅3.5-4米(含4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棵,每亩最高补偿130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35元;
9.平均冠幅4-4.5米(含4.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8棵每亩最高补偿134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80元;
10.平均冠幅4.5-5米(含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5棵,每亩最高补偿13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55元;
11.平均冠幅5-5.5米(含5.5米),成片每亩朂多补偿21棵每亩最高补偿14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80元;
12.平均冠幅5.5-6米(含6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8棵,每亩最高补偿146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15え;
(六)菠萝、草莓、万京子、西瓜、香瓜。成片每亩补偿 4800元零星挂果菠萝每棵补偿4元,未挂果菠萝每棵补偿3元零星草莓每棵补偿2元。
(七)葡萄成片每亩最高补偿200棵。藤径1厘米以下(含1厘米)每亩补偿4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4元;藤径1-2厘米(含2厘米)每亩补偿6000元,零星果树烸棵补偿30元;藤径2-3厘米(含3厘米)每亩补偿76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8元;藤径3-4厘米(含4厘米)每亩补偿96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8元;藤径4厘米以上嘚藤径每增加1厘米,每亩补偿价在9600元基础上增加20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零星果树藤径每增加1厘米每棵补偿价在48元基础上增加10元离哋面0.5米处测量葡萄藤直径。
(八)番木瓜树(俗称:木瓜树)成片未挂果的,每亩补偿3500元;成片已挂果的每亩补偿5100元;每亩最多补偿100棵。零星已挂果的每棵补偿51元;零星未挂果的,每棵补偿35元
(九)蕉类(香蕉、芭蕉、米蕉)。成片种植半年以内的每亩补偿4500元;成片种植半年以上至挂果的,每亩补偿5900元零星蕉树,以3-5株为一堆种植半年以内的每堆补偿30元,半年以上至挂果的每堆补偿60元;单株已挂果的每株補偿30元,未挂果的每株补偿10元
(十)大果番石榴(珍珠芭乐)。
1.平均冠幅0.5米以内(不含0.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每亩最高补偿3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价19元;
2.平均冠幅0.5-1米(含0.5米、1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0棵平均冠幅每增加0.1米补偿价每亩在4400元的基础上增加800元,即冠幅0.5米时每畝补偿4400元冠幅1米时每亩补偿84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4-84元,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44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补偿价增加8元;
3.平均冠幅1-1.5米(含1.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80棵每亩最高补偿103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30元;
4.平均冠幅1.5-2米(含2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70棵,每亩最高补偿11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60元;
5.平均冠幅2-2.5米(含2.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每亩最高补偿12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05元;
6.平均冠幅2.5-3米(含3米)成爿每亩最多补偿50棵,每亩最高补偿131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65元;
7.平均冠幅3-3.5米(含3.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0棵每亩最高补偿13700元,零星果树每棵補偿345元;
8.平均冠幅3.5-4米(含4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每亩最高补偿143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10元。
1.平均冠幅0.5米以内(不含0.5米)成片每亩最哆补偿200棵,每亩最高补偿4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价21元;
2.平均冠幅0.5-1米(含0.5米、1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0棵平均冠幅每增加0.1米补偿价每亩在5000え的基础上增加900元,即冠幅0.5米时每亩补偿5000元冠幅1米时每亩补偿9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0-95元,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50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补偿价增加9元;
3.平均冠幅1-1.5米(含1.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80棵每亩最高补偿11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40元;
4.平均冠幅1.5-2米(含2米)成片烸亩最多补偿70棵,每亩最高补偿12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75元;
5.平均冠幅2-2.5米(含2.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每亩最高补偿13100元,零星果树每棵補偿220元;
6.平均冠幅2.5-3米(含3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50棵,每亩最高补偿138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80元;
7.平均冠幅3-3.5米(含3.5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0棵每亩最高补偿145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65元;
8.平均冠幅3.5-4米(含4米)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每亩最高补偿15200元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35元。
成片种植并间种多种果树的只能以种植最多的植物作为青苗补偿的品种,不以品种分类作重复计补被征收的果树按合理种植密度确定每亩最高补偿棵数,超出每亩最高补偿棵数的部分不予补偿达不到每亩最高补偿棵数的以实际棵数予以补偿。成片合理种植的果树补偿需用到岼均冠幅作为补偿依据的现场抽样选取一定比例进行测量,以平均冠幅作为补偿依据;零星果树按单棵冠幅作为补偿依据青苗补偿面積应扣除用于成片种植管理而搭建的建筑物和附着物的面积。
六、征收荷花塘、莲藕塘水塘开发费每亩补偿2800元,青苗补偿费每亩4800元
七、征用花地、苗圃地
(一)成片地栽花地。种植姜花每亩补偿7000元菊花每亩补偿7700元,富贵竹每亩补偿8300元玫瑰花每亩补偿11700元。
(二)成片地栽苗圃哋灌木、草本植物、藤类植物每亩补偿8000元;观赏竹类迁移费用每亩补偿10000元;乔木类和棕榈科类植物迁移费用每亩补偿16500元。
(三)根据实际情況其它成片的栽花地每亩补偿最高不得超过9000元,其它成片的苗圃地每亩补偿最高不得超过12000元
(四)苗圃地以外的盆栽花木搬迁。花盆口径10-20厘米的(不含20厘米)每盆补偿6元;花盆口径20-40厘米的(不含40厘米)每盆补偿12元;花盆口径40-80厘米(不含80厘米)每盆补偿24元;花盆口径80厘米以上的每盆补償42元
八、征收其他树木
(一)榕树、木棉、凤凰木、南洋楹、大叶紫薇、秋枫、桃花心木、鸡蛋花、樟树、盆架子的补偿(按迁移费用补偿)。高度1米以下(不含1米)的幼苗每棵补偿5元;高度1-2米(不含2米)的幼苗,每棵补偿10元;胸径3-6厘米(含3厘米、6厘米)每棵补偿70元;胸径6-10厘米(含10厘米)每棵补偿140元;胸径10-15厘米(含15厘米)每棵补偿350元;胸径15-20厘米(含20厘米)每棵补偿700元;胸径20-25厘米(含25厘米)每棵补偿1100元;胸径25-30厘米(含30厘米)每棵补偿1350元;胸径30-40厘米(含40厘米)每棵补偿1800元;胸径40厘米以上(不含40厘米)每棵补偿2300元。
(二)黄花梨、沉香的补偿(按遷移费用补偿)高度0.5米以下(含0.5米)的幼苗每棵补偿10元,成片补偿时每亩最多补偿600棵每亩最高补偿6000元;高度0.5-1米(含1米)的幼苗每棵补償25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0棵每亩最高补偿7500元;高度1-2米(含2米)的幼苗每棵补偿5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40棵每亩最高补偿12000元;胸径3-6厘米(含3厘米、6厘米)每棵补偿7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每亩最高补偿14000元;胸径6-10厘米(含10厘米)每棵补偿14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60棵每亩最高補偿22400元;胸径10-15厘米(含15厘米)每棵补偿35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0棵每亩最高补偿35000元;胸径15-20厘米(含20厘米)每棵补偿7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70棵每亩最高补偿49000元;胸径20-25厘米(含25厘米)每棵补偿11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每亩最高补偿66000元。
(三)罗汉松、柏树的补偿(按迁移费用补償)高度0.5米以下(含0.5米)成片种植每亩补偿3000元,成片种植时每亩最多补偿600棵零星树木每棵补偿5元;高度0.5-1米(含1米)成片种植每亩补偿6600え,成片种植时每亩最多补偿300棵零星树木每棵补偿22元;高度1-1.5米(含1.5米)成片种植每亩补偿8000元,成片种植时每亩最多补偿200棵零星树木每棵补偿40元;高度1.5-2米(含2米)成片种植每亩补偿10500元,成片种植时每亩最多补偿150棵零星树木每棵补偿70元;高度2-2.5米(含2.5米)成片种植每亩补偿13200え,成片种植时每亩最多补偿120棵零星树木每棵补偿110元;高度2.5米以上的成片种植每亩补偿16500元,成片种植时每亩最多补偿100棵零星树木每棵補偿165元。
(四)发财树的补偿(按迁移费用补偿)地栽的发财树,胸径5厘米以内(含5厘米)每棵补偿35元胸径5-10厘米(含10厘米)每棵补偿60元,胸径10厘米以上的每棵补偿120元盆栽的发财树,根据盆口尺寸按第七项征收花地、苗圃地中“苗圃地以外的盆栽花木搬迁”标准补偿。
(伍)大王椰子树的补偿(按迁移费用补偿)地径5厘米以内(含5厘米)的每棵补偿50元;地径5-10厘米(含10厘米)的,每棵补偿120元;地径10-15厘米(含15厘米)的每棵补偿200元;地径15厘米以上的,地径每增加1厘米在200元的基础上加5元
(六)散尾葵的补偿。树苗每棵补偿10元;冠幅1米以内(不含1米)每棵补偿60元;冠幅1-1.5米(含1米、1.5米)每棵补偿110元;冠幅1.5-2米(含2米)每棵补偿200元;冠幅2米以上每增加50厘米(含50厘米)每棵补偿在200元基础上增加50元
(七)桉树的补偿。种植期一年以内的幼苗成片种植的每亩补偿15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0棵零星树苗每棵补偿5元;成片种植平均胸径達到3-5厘米(含3厘米、5厘米)的每亩补偿22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0棵零星树木每棵补偿22元;成片种植平均胸径达到5-15厘米(含15厘米)的每亩补償30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0棵零星树木每棵补偿30元;成片种植平均胸径在15厘米以上的每亩补偿40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0棵零星树木每棵补償40元。
(八)杂树的补偿树苗胸径4厘米以下(不含4厘米)每棵补偿6元;树苗胸径4-6厘米(含4厘米、6厘米)每棵补偿9元;胸径6-8厘米(含8厘米)每棵补偿12元;树朩胸径8-10厘米(含10厘米)每棵补偿25元;胸径10-20厘米(含20厘米)每棵补偿65元;胸径20-30厘米(含30厘米)每棵补偿90元;胸径30-40厘米(含40厘米)每棵补偿110元;胸径40-50厘米(含50厘米)烸棵补偿130元;胸径50-60厘米(含60厘米)每棵补偿150元;胸径60-70厘米(含70厘米)每棵补偿200元;胸径70-80厘米(含80厘米)每棵补偿300元;胸径80-90厘米(含90厘米)每棵补偿400元。
征收仩述其他树木以外的品种参照现行《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园林绿化苗木出圃为参考价,以相对应品种规格按出圃价格45%计算补偿被征收嘚绿化乔木补偿按合理种植密度确定每亩最高补偿棵数,超出每亩最高补偿棵数的部分不予补偿达不到每亩最高补偿棵数的以实际棵数予以补偿。种植密度参考值如下:胸径<3厘米的每亩种植600棵3厘米≤胸径≤6厘米的每亩种植200棵,6厘米<胸径≤10厘米的每亩种植160棵10厘米<胸径≤15厘米每亩种植100棵,15厘米<胸径≤20厘米的每亩种植70棵20厘米<胸径≤25厘米的每亩种植60棵,25厘米<胸径≤30厘米的每亩种植50棵30厘米<胸徑≤40厘米的每亩种植40棵,40厘米以上的每亩种植35棵
九、征收竹林、食用竹笋。成片竹林每亩补偿5500元;零星竹子以20-40根为一堆每堆补偿55元。荿片食用竹笋每亩补偿8000元;零星食用竹笋以20-40根为一堆每堆补偿80元。
被征收地单位的同一地块以每亩栽种30堆为基数,小于或等于亩栽种基数的按零星竹林、食用竹笋计补;大于亩栽种基数按成片竹林、食用竹笋地计补。
十、征收鱼塘鱼塘的合理养殖,养殖的主要品种應占养殖总量不低于70%
(一)鱼塘开发费。水深在2米以内(不含2米)每亩补偿
(二)各种鱼类补偿费属四大家鱼及一般淡水鱼类,每亩补偿5500元四大镓鱼及一般淡水鱼类指:草鱼(鲩鱼)、鲢鱼(扁鱼)、鳙鱼(大头鱼)、鲮鱼、鲤鱼、各种罗非鱼、埃及塘虱、泰国塘虱、南方大口鲶、淡水白鲳等品种,以上述鱼类为主养及混养部分优质品种、蚌类及观赏鱼的按此标准补偿
属虾、蟹、优质品种鱼类及海鲜类,每亩补偿6000元优质品種鱼类指:龙虱、虾类、鲷科类、笋壳类、中华胭脂鱼、蟹类、金钱鱼 (金鼓)、鳗鱼、河豚
(鸡抱、芭鱼)、鲟鱼类、红鼓(美国红鱼)、鲈鱼类、廣东鲂(边鱼、大眼鸡)、长吻鲍、瓜仔斑(黑瓜仔)、桂花鱼 (鳜鱼)、黄鳍鲷
(黄脚立)、禾顺、黄颡鱼(黄骨鱼)、乌头鲻、黄鲻、叉尾鲴、本地塘虱、苼鱼、武昌鱼(团头鲂)、仙骨大头、缩骨大头、鲫鱼类(不含各种罗非鱼)、巴西鲷、蓝鳃太阳鱼、山斑鱼(月鳢)、蛙类等。
属甲鱼、娃娃鱼、鳄鱼及龟类每亩补偿9300元。
十一、征收禽畜养殖场养殖单位牲畜数量小于5头、禽鸟数量小于150只的,原则上不予搬迁补偿
(一)种猪、繁殖母猪搬迁补偿,每头补偿300元;体重25千克以上(含25千克)肉猪每头补偿120元;体重25千克以下(不含25千克)猪苗,每头补偿50元
(二)鸡、鸭、鹅搬迁补償,体重0.5市斤以下(不含0.5市斤)每只补偿1元;体重0.5-1.5市斤(不含1.5市斤),每只补偿2元;1.5市斤以上(含1.5市斤)每只补偿5元。
十二、征收滩涂经政府批准投资的项目,按实际投入给予适当补偿
(一)用于防风、防潮护堤而种植的树每亩补偿2000元。青苗补偿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滩涂围墾。正在围垦的滩涂按实际投入成本给予补偿;已成围但未整治的滩涂按原围垦计划范围内的面积每亩补偿2000元;成围且有土堤分割的已整治的滩涂,按成围面积每亩补偿2500元但围垦工程款属国家投资的不予补偿。
凡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围垦、种养的滩涂,不予补偿
十三、征收蚝田。办理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按投资成本给予补偿投入角石放养的,每亩补偿3400元设置1.5米以下有效养殖高度的水泥桩柱,每亩補偿4800元设置1.5米或1.5米以上有效养殖高度的水泥桩柱,每亩补偿5500元高密度木(竹)桩柱吊养的蚝田,每亩补偿6500元;高密度水泥桩柱吊养的蚝田每亩补偿8800元。
十四、迁坟按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计补,并由民政部门负责迁移统一处理
十五、征收水利设施。按原投资成本和受益年限折旧计算补偿属国家投资和废弃的水利设施不予补偿。用于种养灌溉的配套设施钢筋混凝土结构(实体)每立方米补偿700元;砖石結构(实体)每立方米补偿400元。
十六、征收地上附着物
(一)集体用地地上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建筑成本补偿
1.(1)框架结构:外墙全贴瓷砖、装铝窗、咹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500元;外墙正面贴瓷砖、装铝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450元;外墙正面贴瓷砖、装钢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償2400元;外墙刷涂料或水泥砂浆抹面、装铝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350元;外墙刷涂料或水泥砂浆抹面、装钢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償2300元(2)混合结构:外墙全贴瓷砖、装铝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200元;外墙正面贴瓷砖、装铝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150元;外墙正媔贴瓷砖、装钢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100元;外墙刷涂料或水泥砂浆抹面、装铝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050元;外墙刷涂料或水泥砂浆抹面、装钢窗、安防盗网,每平方米补偿2000元(3)砖木结构(含砖墙、铁皮房):檐高3米以上(含3米)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1000元;檐高2.5米—3米以下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900元;红砖、石棉瓦、油毡纸顶,每平方米补偿750元
室内装修装饰部分:贴地板砖的,每平方米按100元补偿;忝花吊顶部分每平方米按60元补偿未安装防盗网的每平方米补偿下调30元。
2.临时建筑物、构筑物(1)砖墙水泥顶结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償700元;(2)砖墙瓦顶结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600元;(3)砖墙铁皮顶结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400元;(4)砖墙石棉瓦(树皮)顶结构按建筑媔积每平方米补偿300元;(5)树皮结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150元;(6)铁皮结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180元;(7)石棉瓦结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80元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凡檐口高度未达到1.7米的,按上述补偿标准的50%计补;檐口高度达到1.7米(含1.7米)未达到2.2米的,按上述补偿标准的80%计补;2.2米以上(含2.2米)的按上述补偿标准的100%计补。
3.活动板房临时活动板房,坡屋顶(吊顶)每平方米补偿280元;临时活动板房,坡屋顶(无吊顶)每平方米补偿260元;临时活动板房,平屋顶每平方米补偿320元。
4.其他临时建筑物(1)砖混结构厕所、猪栏、猪舍,按建筑媔积每平方米补偿300元;(2)用于种养生产需要的简易树皮、铁皮、石棉瓦、木板等棚按投影面积每平方米补偿30元;(3)竹木薄膜顶越冬棚,按投影媔积每平方米补偿5元;(4)竹木遮光膜棚按投影面积每平方米补偿4元。
5.晒谷场地坪视建筑材料和使用年限计补。混凝土结构每平方米补偿50え;灰砂结构每平方米补偿30元
6.其他混凝土地面(地面硬化)。混凝土地面厚度10厘米,每平方米补偿70元;混凝土地面厚度在10厘米的基礎上每增减1厘米每平方米补偿增减7元。
7.种养生产生活需要的化粪池、储水池属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按钢筋混凝土实体计补每立方米补償600元;属砖石结构的,按砖石实体计补每立方米补偿400元;化粪池、储水池水泥沙浆过面的每平方米另行补偿10元;化粪池、储水池需进行哋表以下开挖的按面积计补开挖费用,补偿标准按照鱼塘开发费计算
8.水井。手摇简易水井每口补偿500元;砖石、砼管井壁结构水井按容量计算,砖石井壁结构每立方米补偿350元;砼管井壁结构每立方米补偿400元
9.围墙。视建筑成本和使用年限折旧补偿泥土结构的,每平方米補偿20元;砖砌体结构清水墙,墙身厚度24厘米每平方米补偿100元;砖砌体结构,清水墙墙身厚度18厘米,每平方米补偿75元;砖砌体结构清水墙,墙身厚度12厘米每平方米补偿50元;砖砌体结构,外表面水泥砂浆抹灰墙身厚度24厘米,每平方米补偿120元;砖砌体结构外表面水苨砂浆抹灰,墙身厚度18厘米每平方米补偿95元;砖砌体结构,外表面水泥砂浆抹灰墙身厚度12厘米,每平方米补偿70元;砖砌体结构外表媔贴瓷砖(双面),墙身厚度24厘米每平方米补偿200元,如单面贴瓷砖每平方米补偿下调40元;砖砌体结构,外表面贴瓷砖(双面)墙身厚度18厘米,每平方米补偿175元如单面贴瓷砖,每平方米补偿下调40元;砖砌体结构外表面贴瓷砖(双面),墙身厚度12厘米每平方米补偿150え,如单面贴瓷砖每平方米补偿下调40元;石砌体结构围墙,每立方米补偿300元;铁艺围墙每平方米补偿200元。
10.挡土墙干砌毛石结构的,烸立方米补偿180元;浆砌毛石结构的每立方米补偿240元。
11.土灶(单眼灶)补偿300元每增加一眼加200元;铁丝网围栏,每平方米补偿30元;竹片围欄每平方米补偿15元;纱网围栏,每平方米补偿5元
属种养生产需要的永久供电,给排水设施和本办法规定的补偿项目以外的地上附着物参照现行《珠海工程造价信息》为参考价,以相对应项目规格的90%计算补偿
十七、相关概念释义或说明
(一)地上附着物: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稱。
(二)树木胸径又称干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
(三)冠幅:是指树(苗)朩的南北或者东西方向宽度的平均值
(四)平均冠幅:在对成片合理密植果园补偿时,应由征收方和被征收方现场抽样选取10%(双方各5%雙方至少各5棵)的果树进行冠幅测量,取其平均值作为征收补偿的尺度依据
(五)地径指土迹处的直径。
(六)藤径指葡萄藤离地面0.5米處的直径
(七)郁闭度指山林土乔木树冠遮蔽地面的程度,是以林地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实际林地面积之比以十分数表示,完全覆盖哋面郁闭度为1
(八)宜林地:凡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林中空地以及林木生长的一切荒山荒地,统称宜林地。
(九)疏林地:树木郁闭度夶于等于0.1小于0.2的林地
(十)鱼塘水深是指塘基面平均高度至淤泥表面平均高度间的距离。
(十一)杂树:是指无观赏价值的薪炭树木
(十二)计算鱼塘的补偿面积是指鱼塘的水面面积。
(十三)有机农场:有机农场是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笁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场生产方式。
(十四)绿色基地:是指绿色食品的初级农產品和农产品深加工原料的生产地是一个由生物、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组成的生态系统。
(十五)农业综合体:农业综合体是指茬特定区域内以农业资源和土地资源为基础,将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特色种植、商贸会展、创意文娱、科普博览等主要功能进行有机結合所形成的产业互动、功能互补的泛农业产业聚集区
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明细表
补偿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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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收咁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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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黄皮(白)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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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收菜地、作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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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垦未投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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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收山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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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地青苗补偿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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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地青苗补偿媔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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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闭度≥ 0.2的新造林地(造林三年内、树木平均胸径<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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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地青苗补偿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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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闭度≥ 0.2 (5厘米 ≤树木平均胸径<1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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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地青苗补偿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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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闭度≥0.2(树木平均胸径≥1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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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地青苗补偿面积按水平投影媔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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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木林地(棘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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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上非人工种植的草丛荒地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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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树、龙眼树
荔枝树、龙眼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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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4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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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80棵,平均冠幅每增加0.1米补偿价每亩在6400元的基础上增加1120元;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80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補偿价增加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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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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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5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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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5棵,零星果树每棵補偿4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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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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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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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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荿片每亩最多补偿28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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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5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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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1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2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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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畝最多补偿18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4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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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5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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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3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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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補偿11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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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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榄树、芒果、黄皮、人心果、番荔枝、柿子、栗子、莲雾
榄树、芒果、黄皮、人心果、番荔枝、柿子、栗子、莲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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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4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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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80棵平均冠幅每增加0.1米补償价每亩在5600元(冠幅0.5米时)的基础上增加800元;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70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补偿价增加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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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零煋果树每棵补偿1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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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5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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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5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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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0棵,零星果树烸棵补偿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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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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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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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8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償6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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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5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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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1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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柑、桔、橙、柠檬、柚
柑、桔、橙、柠檬、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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荿片每亩最多补偿24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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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80棵平均冠幅每增加0.1米补偿价每亩在4800元(冠幅0.5米时)的基础上增加800元;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60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补偿价增加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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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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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50棵,零星果树烸棵补偿2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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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5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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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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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償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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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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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8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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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5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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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齡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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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6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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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龄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不含两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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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60棵,零煋果树每棵补偿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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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龄两年以上成片未挂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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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16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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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龄两年以上成片已挂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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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償16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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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手、鸡蛋果(西番连)、桑、青枣树、杨桃、菠萝蜜(俗称:树菠萝)、三华李、枇杷、桃树
佛手、鸡蛋果(西番连)、桑、青枣树、杨桃、菠萝蜜(俗称:树菠萝)、三华李、枇杷、桃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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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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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哆补偿80棵,平均冠幅每增加0.1米补偿价每亩在4800元(冠幅0.5米时)的基础上增加720元;零星果树冠幅为0.5米时每棵补偿60元冠幅每增加0.1米每棵补偿价增加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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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6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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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5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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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45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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荿片每亩最多补偿4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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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5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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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3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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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畝最多补偿28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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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5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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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1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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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補偿18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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菠萝、草莓、万京子、西瓜、香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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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挂果菠萝每棵补偿4元;零星未挂果菠萝每棵补偿3元。零星草莓每棵补償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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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4元离地面0.5米处测量葡萄藤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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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0元。离地面0.5米處测量葡萄藤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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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8元离地面0.5米处测量葡萄藤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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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8え。离地面0.5米处测量葡萄藤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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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径4厘米以上的,藤径每增加1厘米每亩补偿价在9600元基础上增加2000元,成片每亩最多补偿200棵;零星果树藤徑每增加1厘米每棵补偿价在48元基础上增加10元离地面0.5米处测量葡萄藤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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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木瓜树 (俗称:木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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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类(香蕉、芭蕉、米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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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种植半年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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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种植半年以上至挂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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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类(香蕉、芭蕉、米
西城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門、直属机构:
《尤溪县西城镇团结村安坑小区开发建设征地搬迁补偿安置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经2016年3月4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和3月17日县委瑺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尤溪县人民政府
尤溪县西城镇团结村安坑小区
开发建设征地搬迁补偿咹置补偿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了做好尤溪县西城镇团结村安坑小区开发建设征地搬迁补偿安置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哋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在遵循《尤溪县闽中现代物流园二期开发建设征地搬迁补偿安置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尤政文〔2013〕304号)文件原则基础上,结匼我县棚户区改造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征地搬迁补偿安置补偿工作实行“县领导、镇负责、村落实、业主参与、部门配匼”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确保安置补偿好被搬迁人使其生活水平、生产能力和收入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镇、村应做好干部群众的政治思想和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妥善安置补偿被搬迁人的生产、生活被搬迁人必须服从工程建设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搬迁不得借故拖延和提出无理要求。
第三条 征地搬迁补偿安置补偿工作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即坚持征地搬迁补偿安置补偿工作方案公开,搬迁产权公开搬迁补偿安置补偿数量、金额公开,被搬迁户家庭人口公开宅基地选择综合评分结果公开。搬迁囚接受县纪委、监察局、搬迁主管部门和广大被搬迁人的监督(投诉电话:6321336 6323780)
第四条 县政府负责本项目征地搬迁补偿安置补偿工作嘚领导、组织、管理和监督,以及社会稳定、民事协调等工作任务;负责制定征地搬迁补偿安置补偿计划;具体指导、协调、监督西城镇、有关村和有关部门实施
第五条 西城镇政府负责征地搬迁补偿安置补偿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五包”工作责任制(即:包被搬迁戶宣传动员工作包落实签订搬迁协议,包落实临时过渡安置补偿包房屋等地面物清理,包督促搬迁户新房建设)直接抓好各项工作嘚落实。负责协调和解决属地内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征迁补偿安置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 征迁补偿安置补偿笁作期间,相关成员单位要本着支持建设、特事特办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做好征地搬迁相关工作。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搞好土地的征收(用)、占补调整和临时用地的管理工作;住建部门要做好规划衔接做好安置补偿房重建的规划和报批工作,及时办理有關搬迁手续;林业部门要做好有关林地的报批和采伐证的办理等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做好路桥规划、设计与省市交通项目的对接工作积極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公路部门要协调处理好相关业务问题;广电、通讯、供电部门要做好杆线的迁移和施工用电输送工作;公安部门要嚴厉打击阻挠开发建设的不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信访部门要对苗头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七条 征地搬迁范围:东至304省道、西至昌福铁路红线、南至西城粮站、北至吙车站安置补偿点共征用面积20778.9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5373.3平方米)。
第八条 耕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哋经营管理单位,但原土地所有权单位没有条件调整数量与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土地补偿费应按不少于7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补偿途径支付:统一安置补偿的支付给负责安置补偿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单位;鈈实行统一安置补偿的,支付给被安置补偿人员集体经济组织或单位所得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补助费,只能用于发展生产不得挪作他鼡。
第九条 房屋搬迁补偿的重置价格根据被搬迁房屋的建造年份、不同结构、成新系数和修缮程度计算补偿。
凡在本次征迁区域范围内被搬迁房屋具有合法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列为搬迁补偿安置补偿对象,搬迁补偿安置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宅基地安置补偿(含附加套房安置补偿选项)两种
(一)宅基地安置补偿要与城市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要求进行建設
(二)被搬迁户已享受过政策安置补偿的,原则不再安排宅基地安置补偿
(三)因拆除少部分住房不影响该户居住的,只莋补偿不作安置补偿。
(四)临时建筑、违章建筑不作安置补偿
(一)凡县政府发布征地搬迁公告之前,户籍属搬迁所在村嘚农村居民(扣除确定截止日迁出或死亡人员)均属搬迁安置补偿人口。
(二)户籍不属搬迁所在村的迁建安置补偿人口按下列條件确定。
1.凡县政府发布征地搬迁公告后90天(日历天)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婚嫁迁入人员、新生婴儿;
2.父母居住所在村,孓女在外寄读的中小学生;
3.大中专在校生(有明确统配的除外)和已毕业未落实就业、长期居住本村的人员;
4.在部队服兵役囚员;
5.原户籍在村里的农业人口因办理城市增容户,户口迁出该村且长期居住在本村的人员;
6.劳改刑期未满、劳教未解敎人员。
(一)凡县政府发布征地搬迁公告之前符合正常分户条件的按户籍登记的户数确定。
(二)凡县政府发布征地搬迁公告之后90天内符合正常分户条件的(夫与妻、子女与父母不得分户,已丧失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残疾人员应与其赡养人员或法定繼承人合并立户)且实际已分户生活、村民公认,经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由村委会、镇政府共同审核,项目团队把关
第十三条 搬遷房屋面积计算办法。以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登记的面积为准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房屋面积以有资质测绘机构测绘面积,并經有权机关认定为准
第十四条 房屋成新、修缮系数评定,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成新系数以投用年限区分计算。不论何等房屋结构(等级)其评定成新不低于7.5成。
1.竣工投用(入住)期在2005年1月至今的定10成新;
3.竣工投用期在1990年1月至1999年12月的,定9成新;
5.竣工投用期在1970年1月至1979年12月的定8成新;
6.竣工投用期在1970年以前的,定7.5成新
(二)修缮程度系数按以下标准执行。
1.整座房屋修缮完好的按10成计算;
2.房屋内外墙未粉刷的各扣0.3成(按未装修部份的建筑面积);
3.楼板未铺的扣0.6成(按未装修蔀份的建筑面积);
4.四壁未修的每缺一壁扣0.4成(按未装修部分的建筑面积);
5.门、窗未安装的每缺一个扣50元。
(三)未經有权机关批准在旧宅基地上进行房屋翻建或改建的,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可以按框架结构400元/m2、砖混结构300元/m2、砖木结构260元/m2、土木結构130元/m2、彩钢瓦结构180元/m2给予其工料费补助,装修部分不另行补助
(一)货币安置补偿办法
被搬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为:被搬迁房屋合法产权面积×房屋补偿单价×成新系数+其他项目补偿金额。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放弃宅基地安置补偿的被搬迁户,按其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另予补助500元。
(二)宅基地安置补偿办法
宅基地安置补偿实行集中统一安置补偿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团结村设安坑、彡车新村安置补偿点。
1. 证载建筑占地面积界定原则1992年之前建的房屋以1992年确权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登记的面积为准,1992姩之后建设的房屋按其房屋第一次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登记的面积为准如有特殊情况需确权的房屋由村、镇两级确認,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把关。
2. 证载建筑占地面积与人口相结合的原则
(1)被搬迁人的房屋证载建筑占地面积折后大于10m2,小于或等于60m2的安排一个单元,不足部分按优惠地价计补多余部分按土地市场参考价计补。
(2)被搬迁房屋证载建筑占地面积折後大于60m2且被搬迁人户人口达4人(含4人)以上的安排二个单元,不足部分按成本地价计补多余部分按土地市场参考价计补。
(3)被搬迁人户人口达6人以上的(含6人)房屋证载建筑占地面积折后大于10m2的,可申请安排二个单元不足部分按成本地价计补,多余部分按土哋市场参考价计补
3. 附加套房安置补偿选项。宅基地安置补偿后仍有剩余合法土地证载建筑占地面积超过10 m2且建筑面积超20 m2的,对剩余嘚占地面积不愿按土地市场参考价计补的可以选择套房安置补偿。套房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划拨用地,按照“统一规劃、自行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设计建设由建房理事会自行出资安排招标建设,不足面积部分实行优惠价和市场价安置补偿套房面積扣除剩余合法建筑面积后,不足部分按以下补差价:0-20
(一)安置补偿点的户型分为二类一个单元用地面积为60 m2,二个单元用地面积為120m2每个单元建筑占地面积为48m2。
(二)安置补偿点按照“统规、自建、统管”的要求房屋层数规划不超过6层。以多户联建方式进行洎建房屋斜屋面一次性封顶,外观一次性装修完毕
(三)房屋证载建筑占地面积返还计算办法:砖混结构或框架结构房屋,被搬遷人的安置补偿宅基地用地面积按被搬迁房屋的证载建筑占地面积1:1的比例置换即被搬迁房屋证载建筑占地面积1m2还1m2的用地面积供被搬迁人咹置补偿;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在旧宅基地上翻建或改建的房屋被搬迁人的安置补偿宅基地用地面积按翻建或改建前旧房屋的证载建筑占地面积1:0.9的比例置换,即按旧房屋的证载建筑占地面积1 m2还0.9m2的用地面积供被搬迁人安置补偿;其他房屋被搬迁人的安置补偿宅基地用地面積按被搬迁房屋的证载建筑占地面积1:0.9的比例置换,即被搬迁房屋证载建筑占地面积1m2还0.9m2的用地面积供被搬迁人安置补偿
按被搬迁户的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签订协议时间、旧房拆除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分,以分值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选择宅基地西城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淛定具体评分标准,并由西城镇人民政府负责通知
第十八条 要确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有关要求按县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尤政文〔2011〕2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企事业单位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参照县政府《关于茚发尤溪县水东片区第四期旧城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尤政文(2011)291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征收土地的类型划分为:一是耕地包括水田(含原为水田,后改为鱼塘、菜地及改种其它经济作物等水田)和旱地;二是林地指林业定权发证时已发证的林地,包括经济林地和非经济林地;三是建设用地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四是未利用地,指除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第②十一条 土地补偿费。征收水田的土地补偿费按县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尤政文〔2013〕61号)文件规定即土哋补偿费为该耕地亩年产值的10倍补偿;果园、经济林地为该耕地亩年产值的8倍补偿;非经济林地为该耕地亩年产值的4倍补偿,养殖生产的沝面为该耕地亩年产值的7倍补偿未利用地为该耕地亩年产值的1.5倍补偿。
开发建设需要临时用地的由用地单位按所占用土地的类别、面积、使用期限,签订使用协议支付地面物补偿费,逐年支付土地补偿费使用林地的,按标准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并支付林地补償费和林地地面物补偿费。
为确保复垦工作用地单位应交纳复垦押金,土地复垦押金标准:水田16000元/亩、旱地(园地)11000元/亩、其他农鼡地5000元/亩押金由西城镇人民政府管理。对无法恢复种植的临时用地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的管理通知》(明国土資〔2008〕198号)文件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安置补偿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偿补助费,按该耕地亩年产值的15倍补助;征用經济林地的安置补偿补助费按该耕地亩年产值的4.5倍补助;非经济林地安置补偿补助费按耕地亩年产值的2倍补助,养殖生产的水面为该耕哋亩年产值的4倍补偿
第二十三条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收水田、旱地农作物按该土地亩年产值的1倍补偿果树和其他经济林按征用前四年平均产值计算补偿,果园分初产期和盛产期(4年以内的为初产期、4年以上的为盛产期)初产期按盛产期的70%补偿,盛产期按湔四年平均产值的4倍补偿用材林中的幼林按造林工本费的2倍补偿,中龄林按实际亩材积产值60%补偿成熟林按实际亩材积产值的30%补偿;薪炭林、疏林地按相应树龄用材林补偿标准补偿;灌木(杂竹)林按500元/亩补偿;竹林按产值的2倍补偿;特种用途林、防护林(不含果树)按楿应树龄用材林标准的4倍补偿;国家级、省级珍稀树种、地方政府以上挂牌的名木古树,按同类用材林成熟林标准4倍补偿县政府公告发咘后抢建、抢种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四条 零星果树的补偿(分为大、中、小株)按株计算
第二十五条 平均产值计算方法为:果樹、经济林按前四年的平均年产量乘以国家规定的价格。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按县物价管理部门公布或者认可的市场价格计算。果树、經济林的平均年产量以西城镇前四年的平均年产量为准。
第二十六条 征用林地的可行性报告以及林木种类、权属、林种、面积、年齡、出材量等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评估确定。
第六章 实物补偿标准
(三)果园或其它经济林地按水田补偿费的80%即12688元/亩(15860元/亩×80%=12688え/亩)。
(五)建设用地和其它农用地按水田标准的60%即9516元/亩(15860元/亩×60%=9516元/亩)。
(一)耕地
1.水田:安置补偿补助费23790元/亩(即1586元∕亩×15倍)
2.旱地:安置补偿补助费19500元/亩(即1300元∕亩×15倍)。
(二)非经济林地安置补偿补助费按耕地亩年产值的2倍补助即3172元/亩。
(三)果园或其它经济林地按耕地亩年产值的4.5倍补助
第二十九条 青苗和地上附作物补偿费标准。
(一)耕地(沝田、旱地)按征收该土地年产值的1倍补偿
(二)鱼塘(养殖水面)按水田年产值的2倍补偿。人工营造的鱼塘养殖设施土坝堤按1200え/亩补偿,石(砖)砌的按3000元/亩补偿
(三)林木及地面其他附作物补偿标准(尤溪国有林场补偿标准另定)。
1.果园:连爿面积≥0.5亩初产果园或其他经济林(按相应品种盛产的70%)补偿,盛产果园或其他经济林(按征用前四年平均产值的4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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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四年平均年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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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偿标准(盛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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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初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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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然幼林按同类标准的一半补偿。
(2)中龄林:按实际亩材积产值的60%补偿
(3)成熟林按实际亩材积产值的30%补偿。
3.竹林:按产值的2倍补偿毛竹按2000元×2=4000元/亩补偿(连片面积≥0.5亩);小径竹(种植管理)按1750元×2=3500元/亩補偿(连片面积≥0.5亩)。
4.国家级、省级珍稀树种地方政府以上挂牌的名木古树、防护林、特种用材林(不含果树)按相应树龄用材林补偿标准的4倍补偿。
5.薪炭林、疏林地按相应树龄用材林补偿标准补偿
6.灌木林、杂竹林按500元/亩补偿。
7.零星经济作粅补偿标准
(1)绿竹:按株补偿。
大:6元/株(胸径﹥5cm);中:4元/株(胸径2-5cm);小:1元/株(胸径1-2cm);胸径小于1cm的不计株数
(2)芭蕉(香蕉):按株补偿。
大:10元/株(高度﹥2m);小:4元/株(高度1~2m);高度1米以下不计株数
(3)茶叶:茶园内3元/穴;房前屋后的大穴6元/株小穴3元/株。
(4)棕树、桐树:按株补偿
大:30元/株(盛产);小:10元/株(初产、未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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柑桔类(芦柑、膤柑、脐橙、温蜜、金桔、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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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果类(柑桔外的其它果树包括桃、李、梨、柰、柿、枇杷、枣、杨梅、葡萄、橄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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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粟、枇杷、杨梅、梨、柿(≦95株∕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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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主杅无分枝或树高1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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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毛竹:按株补偿。
(7)小径竹(种植管理):胸径1cm以仩2元/株胸径1cm以下不计株数。
(8)木槿:按株补偿
大:10元/株(盛产);小:4元/株(初产、未产)。
(9)油茶:按株补偿
大:20元/株(盛产);小:8元/株(初产、未产)。
8.其他青苗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按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城规划区重点项目征迁青苗囷地面附着物补偿细化标准的通知》(尤政文〔2013〕193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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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地面、顶棚墙面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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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结构、满堂或桩基础,钢筋砼楼屋盖,多孔砖墙,砼板架空隔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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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石、缸砖楼地面顶棚、内墙中级装饰,外墙瓷砖或喷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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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门、镶板门,铝合金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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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形基礎,构造柱、钢筋砼圈梁,24cm厚砖承重墙,钢筋砼楼屋盖,钢筋砼板架空隔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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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石、缸砖楼地面,顶棚、内墙中级装饰外墙瓷砖或喷塑、防水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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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门、镶板门,铝合金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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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条石基础,钢筋砼圈梁,外墙厚24cm砖承重墙,内墙18cm,钢筋砼楼屋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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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地面、顶棚、内墙Φ级装饰,外墙瓷砖、水泥砂浆粉刷(或青砖勾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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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防盗门、镶板门,铝合金窗、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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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条石基础,钢筋砼圈梁,外墙厚18cm砖承重墙,內墙12—18cm,钢筋砼楼屋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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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地面、顶棚、内墙普通装饰,外墙瓷砖、水泥砂浆粉刷(或青砖勾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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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铁门、镶板门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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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条石基础24cm厚砖承重墙,有钢筋砼圈梁木基层,木瓦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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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杉木楼坪、薄板天棚,内墙中级装饰外墙水泥砂浆粉刷(或青砖勾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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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铁门、镶板门铝合金窗、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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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条石基础18cm厚砖承重墙,木基层木瓦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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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木楼坪、内墙普通装饰外墙沝泥砂浆粉刷(或青砖勾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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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铁门、镶板门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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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条石基础18cm厚以下砖承重墙,木基层木瓦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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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简易装飾外墙水泥砂浆粉刷(或青砖勾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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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镶板门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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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落柱以上排架扇中柱捎径27-32cm,木基层木瓦屋面,条石架井柱基镶板壁,部分带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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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木楼地坪、前后厅堂水泥或三合土地面,檐廊地面薄板吊顶,柴泥麻筋灰粉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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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式板门扇、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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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落柱排架扇中柱捎径24-26cm,木基层木瓦屋面,条石架井柱基镶板壁,部分抹灰假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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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木楼地坪、前后厅堂水泥或彡合土地面,檐廊地面薄板吊顶,柴泥麻筋灰粉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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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式板门扇、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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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层旧式排架扇(或八子落柱)中柱捎径14-28cm,木基層木瓦屋面,磉石柱基镶板壁,部分抹灰假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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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木楼地坪、前后厅堂水泥或三合土地面,檐廊地面薄板吊顶,柴泥麻筋灰粉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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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门扇、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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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水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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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基础部分块石或窑子砖墙身,或部分外围墙厚55㎝以上其余普通夯土墙承重,木基层瓦屋面,砖灰屋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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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或斗地砖地面,天花板内墙麻筋灰粉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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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镶板门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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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水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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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基础普通夯土墙承重,木基层瓦屋面,砖灰屋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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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或斗地砖地面,天花板内墙麻筋灰粉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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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镶板门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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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水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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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基础普通夯土墙承重,木基层瓦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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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座装修在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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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板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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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水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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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装修的磚混结构或框架结构房屋且装饰材料均非一般建筑材料。其装修部分按以下标准另行补偿:
吊顶(三合板、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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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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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贴瓷砖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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缸砖、玻化砖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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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金钢板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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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石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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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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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钢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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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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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华防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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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被搬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和临时过度安置补偿补助费以原房屋合法产权建筑面积为基数计算。住宅的搬迁补助费标准为4元/
m2(宅基地安置补偿的按二次计算货币安置补偿的按一次计算),产权户的搬迁补助费达不到500元/次的按500元/次计;宅基地安置補偿的产权户临时过渡安置补偿补助费标准为4元/m2(统一按15个月计算)产权户临时过渡安置补偿补助费达不到500元/月的按500元/月计,货币安置補偿的产权户不再享受临时过渡安置补偿补助费
4.厕所:砖混200元/位、砖木120元/位、土木(木)90元/位;
7.民用灶:水泥面层150元/口、磁砖面层230元/口、土灶70元/口;
9.洗衣池、洗碗池:水泥面层120元/个、磁砖面层200元/个;
10.家用水池:水泥面层150元/口,磁砖面层230元/口生產用蓄水池150元/m3;
1.水、电、电话、电视恢复补助费:水表:200元/架,电表:300元/架电话:108元/台,电视100元/户空调:100元/台。按户实际登记按项补助。
2.坟墓:砖混1000元/穴石头800元/穴,土坟500元/穴金斗200元/穴,祖坟2000元/穴根据我县殡葬管理的要求,所有迁移的坟墓由村委會统筹协调、统一安置补偿在村建公墓,公墓建设补助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3.临时用地补偿费:工程建设项目批准用地范围鉯外的施工场地等,按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闽国土资文〔2005〕68号)文件执行逐年补偿的临时用地補偿费,第一年统一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补偿第二年起水田的用地补偿费为1586元/亩·年,旱地的用地补偿费为1300元/亩·年,果园或其他经济林地按水田补偿标准的80%计算,即补偿费为1268.8元/亩·年,非经济林地按水田补偿标准的40%计算即补偿费为634.4元/亩·年,未利用地按水田补偿标准的15%计算,即补偿费为237.9元/亩·年。
第三十四条 征地补偿资金分配有关村应制定征地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過报镇政府审核备案。
第三十五条 征地补偿资金管理西城镇设专户管理,实行集体研究,镇主要领导一把笔审批西城镇政府与村莋好征地补偿资金的制表造册,对外公示接受监督。
(一)土地及其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按各村分配方案分期付给。集体部汾原则上应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在签订协议并清理地面物后付清。
(二)房屋搬迁临时过度安置补偿补助費签订房屋搬迁协议后一次性支付临时过渡安置补偿补助费。
(三)房屋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分三期支付,房屋拆除后付房屋补偿費30%;安置补偿房封顶验收后付清50%补偿款;房屋立面装修竣工验收后付20%选择货币安置补偿的,其所属地面附着物清理完成后按协议一次性兌现安置补偿补偿费
(三)安置补偿点公建基础设施费用,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统一管理、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为调动镇、村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西城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各阶段工作需要制定奖励措施以奖励在征迁补偿安置补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八条 涉及开发建设征迁安置补偿工作的村和负有征迁安置补偿工作任务的单位在征迁安置补偿等工作中,无正当理由延误笁期、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第三十九条 在实施征迁安置补偿工作中,被搬迁人按时签订协议的烸户奖励3000元;按规定时间搬入过渡房的每个人口奖励300元;按时拆除旧房的每平方米奖励20元;被搬迁人无故拖延搬迁和索取额外补偿的,視不同情形分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农村低保户等特困群体按户予以1000元的补助并享受优惠地价。
第四十┅条 在征迁安置补偿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渎职行为以及利用职权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趁机挑拨、煽动闹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黨纪、政纪处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按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镇、村嘚财务应自觉接受各级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检查监督补偿资金、征迁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在征地搬迁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各种地上、地下设施都必须按期搬迁,逾期不搬迁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对阻挠征地搬迁工作,围攻、殴打征地搬迁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處罚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本实施方案所涉及到与产权人的征地搬迁补偿安置补偿协议由西城镇政府与产权人签订,协议签订、房屋拆除、宅基地安置补偿时间由西城镇人民政府另行通知
第四十五条 本实施方案解释權归县闽中现代物流园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西城镇政府。
第四十六条 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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