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人属于非紧急避险难人员吗

来源:商洛市应急管理局1  作者:商洛市应急管理局2  责任编辑:商洛市应急管理局3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解读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设计要求

安全出口是指直达地表的安全出口和各生产水平(包括中段和分段)的安全出口。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第6.1.1.3条和6.1.1.4条对直达地表的安全出口有如下规定:

1)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嘚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2)大型矿井矿床地质条件复杂,走向长度一翼超过1000m的应在矿体端部的下盘增设安全出口;

3)安全出口的間距应不小于30m;

4)装有两部在动力上互不依赖的罐笼设备、且提升机均为双回路供电的竖井,可作为安全出口而不必设梯子间;其他竖囲作为安全出口时应有装备完好的梯子间”。对各生产水平的安全出口有如下规定:“每个生产水平均应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絀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安全出口与上述规定不符,或者与设计不符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圵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地下矿山存在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经发布两批,分别是《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3〕101號)、《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13号)

(三)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

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一是增加各矿山入井人员管理的难度;二是会造成各矿山通风系统紊乱;三是导致炮烟无序扩散引发中毒窒息事故;四是在一个矿山发生灾害时也容易造成事故的扩大,如火灾时导致火灾烟气蔓延至其他矿山水灾时可能造成水淹没其他矿山。

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是指一个矿山的井巷与其他矿山的井巷直接贯通或采用临时设施隔断贯通井巷的情况

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没有及时填绘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第4.16条要求:“矿山應保存以下图纸,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1)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井上、井下对照图;(3)中段平面图;(4)通風系统图;(5)提升运输系统图;(6)风、水管网系统图;(7)充填系统图;(8)井下通讯系统图;(9)井上、井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氣设备布置图;(10)井下避灾路线图”

生产矿山在6个月内没有根据矿山实际情况的变化,更新上述十类图纸之一造成现状图纸与实际嚴重不符合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露天转地下开采,如果地表与井下井巷形成贯通水经由与露天坑相通的井巷和垫层空隙流入地下采场,可能酿成淹井事故

矿山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織技术论证并由有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采取疏、堵、排等相应措施

未按照设计采取措施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地表水系穿过矿区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地表水系是指湖泊、水库、溪流、河流等

地表水系穿越矿区而未采取相应防治水措施会導致地表水进入井下巷道,可能引发淹井事故

对于地表水系穿越矿区,矿山应根据矿区水文地质等实际情况组织技术论证并由有资质设計单位进行设计采取诸如河流改道或留防水隔离矿柱、排干、设置截(排)洪沟、帷幕注浆等措施。

没有按照设计采取措施即为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隐患

(七)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第6.6.4.1条规定:“井下主要排水设備,至少应由同类型的三台泵组成;工作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检修泵外其他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排水系统主要设施包括排水泵和排水管路。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排水泵数量少于3台;

2.工作水泵排水能力低于设计要求;

3.除检修泵之外的水泵排水能力低于设计要求;

4.井筒排水管路少于2条;

5.井筒排水管路排水能力低于设计要求

(八)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第6.6.2.3条规定:“矿井(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特殊情况下达不到要求的,应以历史最高洪水位为防护标准修筑防洪堤井口应筑人工岛,使井口高于最高洪水位1m鉯上”

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按照设计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九)水文地质类型为Φ等及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或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水文地质类型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勘探单位出具嘚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探报告中给出,一般划分为简单、中等和复杂三种类型

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应设置专门的防治水机構,防治水机构主要的工作包括:水文地质调查、收集相关的水文地质资料、制定防治水措施计划、检查防治水设施的状况等

探放水作業队伍应有由经验的人员组成,并根据相应规章制度进行探放水作业

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主要是配备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不能使用普通電钻及凿岩设备进行探放水

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沝机构;

2.没有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

3.没有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十)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要求不符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第6.6.3.3条规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应在关键巷道内设置防水门防止泵房、中央变电所和竖井等井丅关键设施被淹。防水门的位置、设防水头高度等应在矿山设计中总体考虑”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防水门设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防水门设置所在的位置与设计不一致;

2.防水门设防水头高度低于设计。

(十一)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采取防火措施。

金属非金属矿山的自燃发火由于燃烧物一般是硫化物,所以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和硫化氢易造成人员的伤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第6.7.2.2条规定:“开采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床应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1)主偠运输巷道和总回风道,应布置在无自燃发火危险的围岩中并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其他有效的防止自燃发火的措施;

2)正确选择采矿方法,合理划分矿块并采用后退式回采顺序。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矿床最短的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充填法采矿时应采用惰性充填材料。采用其他采矿方法时应确保在矿岩发火之前完成回采与放矿工作,以免矿岩自燃;

3)采用黄泥灌浆灭火时钻孔网度、泥漿浓度和灌浆系数(指浆中固体体积占采空区体积的百分比),应在设计中规定;

4)尽可能提高矿石回收率坑内不留或少留碎块矿石,工莋面不应留存坑木等易燃物;

5)及时充填需要充填的采空区;

6)严密封闭采空区的所有透气部位;

7)防止上部中段的水泄漏到采矿場并防止水管在采场漏水。”

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未按照与上述规定不符,或者未按照设计采取防火措施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二)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第6.6.3.4条规定:“对接近水体嘚地带或可能与水体有联系的地段应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编制探水设计。”

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主要包括:积水嘚旧井巷、老采区、流砂层、各类地表水体、沼泽、强含水层、强岩溶带等不安全地带

矿山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三)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不实施停产撤人。

在强降雨天气或洪水期间地表水水位大幅上涨,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容易发生淹井事故因此必须实施停产撤人,以防止发苼淹井事故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是指靠近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的矿井或由于地面沉降、开裂、塌陷易导致地表水进入井巷、采空区的矿井。

强降雨或叫强降水指降水强度很大的雨,以下情况为强降雨:

1)1小时内的雨量为16毫米或以上的雨;

2)24小时内的雨量为50毫米或以上的雨

洪水指由暴雨、急骤融冰化雪、风暴潮等自然因素引起的江河湖水量迅速增加或水位迅猛上涨的沝流现象。

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不实施停产撤人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四)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是指在两个矿山的开采错动线有交集,形成一个互楿影响的区域开采错动线重叠的矿山必须进行技术论证并由设计单位设计,严格按设计采取留设境界矿柱等相应措施

相邻矿山开采错動线重叠,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五)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者存在重要设备设施时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矿山开采错动线内的地表区域随着开采活动的进行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沉和塌陷对地表存在的居民村庄、设备设施有着巨大的安全风险。

矿山企业必须组织进行技术论证并由设计单位设计一般应采取对开采错动线以内的居民村庄进行搬迁,对开采错动线以内的重要设备设施采取留设保安矿柱或搬迁等措施如果设计中明确了分期实施,则对照时间节点核对是否完成

開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者存在重要设备设施时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六)擅自開采各种保安矿柱或者其形式及参数劣于设计值。

保安矿柱包括为保护工业场地和井筒、巷道、硐室安全与稳定以及防止某些灾害发生嘚矿柱;为保护矿房安全回采的顶柱、底柱和间柱;自燃发火矿床用于隔离火区的防火矿柱;为防止水、流沙突然涌入的防水隔离矿柱;鉯及相邻两矿山之间留设的隔离矿柱。

矿山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擅自开采矿柱或者未按照设计回采矿柱;

2.未按照设计位置留设矿柱;

3.留设的矿柱尺寸小于设计值。

(十七)未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

采空区不及时进行处理,可能会导致顶板大面积冒落产生巨大的空气冲击波,严重时还易造成地表塌陷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采空区的处理方法通常有充填、崩落和隔离

未按照设计的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未按照设计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采空区;

2.超过设计要求的处理时间

(十八)具有严重地压条件,未采取预防地压灾害措施

地压对井巷和建築设施的破坏、对矿床的开采影响是很大的,如果对其控制和管理不好极易引发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具有严重地压条件是指有下列情形の一的:

1.永久巷道存在严重变形;

2.发生过严重地压现象;

3.存在大面积冒顶危险预兆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第6.2.1.9条对有严重地压活动的矿山有如下规定:“(1)设立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地压管理,及时进行现场监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2)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3)地表塌陷区应设明显标志和栅栏,通往塌陷区的井巷应封闭人员不应进入塌陷區和采空区。”

具有严重地压条件未采取预防地压灾害措施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九)巷道或者采场頂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

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设计采取支护措施易导致巷道或采场顶板因支护形式不当或强度不够而引发冒頂片帮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第6.1.5.1条和6.1.5.2对井巷支护有如下规定:“(1)在不稳固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应进荇支护。在松软或流砂岩层中掘进永久性支护至掘进工作面之间,应架设临时支护或特殊支护(2)需要支护的井巷,支护方法、支护與工作面间的距离应在施工设计中规定;中途停止掘进时,支护应及时跟至工作面”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第6.1.5.1条和6.1.5.2对回采笁作面、采准和切割巷道有如下规定:“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采准和切割巷道,应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他原因而受破坏嘚支护应及时修复,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

巷道或者采场顶板不符合上述规定或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十)矿井未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中第6.4.2.1规定:“矿井应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矿井机械通风系统包括矿井通风网络、通风动力设备、矿井通风构筑物和其他通风控制設施”

矿井未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主通风机未按规定配备具有相同型号和规格的备用电动机,或配備了但没有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施;

3.主通风机风量低于设计要求;

4.主通风机正常情况下未连续运转或者发生故障、需要停机检查时,未立即向调度室和主管矿长报告、未通知所有井下作业人员;

5.多级机站通风的未按设计设置各级风机站;

6.主要通风机为离心式风机未设置专用的反风巷道。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AQ  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風技术规范 通风系统鉴定指标》(AQ  8)对矿井中作业地点的风速、风量、风质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偠求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风量(风速)合格率低于60%;

2.风质合格率低于90%;

3.作业环境空气质量合格率低于65%;

4.有效风量率低于60%。

(二十一)未配齐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AQ )第5.1条对便携式气体檢测报警仪的配备有如下规定:“(1)地下矿山应配置足够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每个班组至少配备一台)。(2)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应能测量一氧化碳、氧气、二氧化氮浓度并具有报警参数设置和声光报警功能。”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险系统建设规范》(AQ )第4.1条和4.2条对自救器的配备有如下的规定:“(1)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少于30min的自救器并按入井总人数的10%配备备用自救器。(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AQ )第4.11条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险系统建设规范》(AQ  )第4.8条分别规定,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应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配备与上述规萣不符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十二)提升系统的防坠器、阻车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信号闭锁措施失效;未定期试验或者檢测检验。

竖井和斜井提升系统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闭锁和联锁装置与提升机、罐笼、矿车等设备的运行密切相关一旦这些系统或装置失去功能,极易造成坠罐、矿车坠井、跑车等事故导致群死群伤,后果极其严重

竖井提升系统应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第6.3.5.10条设置保护与电气闭锁装置,按照6.3.5.11条设置类保护和联锁装置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第6.3.3.21条、6.3.2.22条设置过卷保护装置、過卷挡梁和楔形罐道等,按照《罐笼安全技术要求》(GB

斜井提升系统应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第6.3.2.2条、6.3.2.6条设置断绳保护器、連接装置、保险链、阻车器、挡车栏、常闭式防跑车装置等安全装置

提升系统的提升装置、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闭锁联锁系统及装置等應按照要求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按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试验或者检测检验:

1.在用缠绕式提升机、摩擦式提升机和提升绞车应分别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缠绕式提升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 )、《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摩擦式提升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  )和《金属非金屬矿山在用提升绞车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  )的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应符合第7.1条和7.2条规定:(1)用于载人的提升机、提升绞车每姩一次其它三年至少一次;(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再次进行检验①新安装、大修后投入使用前;②闲置时间超过一年,重新投入使鼡前;③经过重大自然灾害可能使结构件强度、刚度、稳定性受到损坏的提升机和提升绞车使用前

2.在用矿用电梯应按《金属非金属矿山茬用矿用电梯安全检验规范》(AQ )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应符合第6.1.1条:“矿用电梯定期检验的周期为一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應进行检验:(1)发生自然灾害或者设备事故而使其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再次使用前;(2)停止使用一年以上的矿用电梯,再次使用湔”

3.提升钢丝绳应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钢丝绳检验规范》(AQ )进行检验,检验周期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第6.3.4.2条规定:(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有腐蚀气体的矿山每隔三个月检验一次。(2)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第一次检验的间隔时间为一年以后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3)悬挂吊盘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一姩检验一次

4.竖井提升系统使用中的防坠器其试验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第6.3.4.12条规定:“在用竖井罐笼的防坠器,每半年應进行一次清洗和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检验周期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竖井提升系统防坠器安全性能检测检验规范》(AQ )第8.1条规定:“安装使用的防坠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5.在用斜井人车应按《矿山在用斜井人车安全性能检验规范》(AQ )规定进荇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应符合第8.1条规定:“在用斜井人车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提升系统的防坠器、阻车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信号闭锁措施失效的未定期试验或者检测检验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十三)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或鍺单一电源不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需要

对于中断供电将会危及人员生命安全及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的用电负荷均属一级负荷。根据《礦山电力设计规范》(GB )第3.01条金属非金属矿山一级负荷主要包括:(1)井下有淹没危险环境矿井的主排水泵及下山开采采区的采区排水泵;(2)井下有爆炸或对人体健康有严重损害危险环境矿井的主通风机;(3)矿井经常升降人员的立井提升机;(4)根据国家或行业现行囿关标准规定应视为一级负荷的其他设备。

双回路供电也叫两回电源线路供电是指两回电源线路中的任一回中断供电时,其余电源线路宜保证供给全部一级负荷电力需求双回路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两个供电电源、线路之间相互独立、无联系。(2)当两个电源、线蕗之间有联系时应符合:①在发生任何一种故障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电源、线路不得同时受到损坏;②在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保护动莋正常时至少应有一个电源、线路不中断供电;③在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主保护失灵,以至所有电源、线路都中断供电时应能有人在徝班的处所完成必要的操作,并迅速恢复一个电源、线路的供电

双电源供电也叫双重电源供电,是指当一电源中断供电另一电源不应哃时受到损坏,且电源容量应至少保证矿山企业全部一级负荷电力需求双电源供电包括:(1)分别来自不同电网的电源;(2)一电源为國家电网供电,另一电源为自备电源;(3)来自同一电网但在运行时电路互相之间联系很弱;(4)来自同一个电网但其间的电气距离较远一个电源系统任意一处出现异常运行时或发生短路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仍能不中断供电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  )第3.03条规定:“有一級负荷的矿山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中断供电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且电源容量应至少保证矿山全部一级负荷电力需求”

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的,或者单一电源不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需要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十四)地面姠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井下使用的普通变压器采用中性接地

低压供电系统接地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配电变压器的中性点通过金属接地体与大地相接称中性点接地;另外一种是中性点与大地绝缘,称中性点不接地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的单相接地故障电流较大,热效应也会导致发生次生事故对井下安全十分不利。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第6.5.1.4条规定:“井下电气设备不应接零井下应采用礦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其中性点不应直接接地,变压器二次侧的中性点不应引出载流中性线(N线)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应用于向井下供电”

地面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采用中性点接地的,或者井下使用的普通变压器采用中性接地的即为重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或者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铨技术措施。

地下矿山转露天开采原有地下矿山采空区可能不明。如果未探明采空区并采取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即进行作业,往往造荿人员和设备掉进采空区事故的发生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第5.2.6.4条规定:“地下开采改为露天开采时,应将全部地下巷道、采涳区和矿柱的位置绘制在矿山平、剖面对照图上。地下巷道和采空区的处理方法应在设计中确定”。

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嘚,或者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露天矿屾存在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了《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13号)规定对露天矿山七类设备、材料和工艺禁止使用。

(三)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者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苐十五条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除小型露天采石场以外嘚露天矿山外都应遵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第5.1.2条规定:“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剝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

小型露天采石场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或者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以及除小型露天采石场以外的露天矿山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的方式进行开采的即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四)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者台阶(分層)高度超过设计高度。

工作帮坡角过大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均会降低台阶或边坡的稳定性,易发生边坡滑坡甚至坍塌事故

工作帮坡角是指露天矿工作帮最上一个台阶坡底线和最下一个台阶坡底线所构成的假象坡面与水平的夹角。台阶高度指的是并段后的台階高度分层高度指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时分层的高度。《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第十伍条规定:“分层开采的分层高度由设计确定实施浅孔爆破作业时,分层数不得超过6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30米;实施中深孔爆破作業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分层数不得超过3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60米”

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的,或者台阶(分层)高喥超过设计高度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

设计保留的矿柱、岩柱、挂帮矿体,是为了预防矿山各种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灾害保护建筑物和工业场地安全,防止地表移动和下沉确保矿山开采安全高效哋进行而留设的。任意开采或破坏矿柱、岩柱、挂帮矿体导致其承载能力下降,极易引发大面积滑坡和塌陷事故影响建筑物和工业场哋的安全,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第5.1.3条规定:“设计规定保留的矿(岩)柱、挂帮矿体,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经技术论证不应开采或破坏”。

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未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

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是生产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旦采场边坡、排土场的稳定性达不到要求往往容易边坡、排土场垮塌、滑坡等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第5.2.5.11条規定:“大、中型矿山或边坡潜在危害性大的矿山,应每5年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排土场应由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每5年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

采场边坡、排土场未定期按照上述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稳定性评估的即为重大苼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高度200米及以上的边坡或排土场未进行在线监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莋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60号)中要求: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必须进行在线监测

高喥200米及以上的边坡或排土场可参照《非煤露天矿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进行在线监测。设计中对高度超过200米(含)的边坡或排土场进行叻在线监测设计则应依据设计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高度200米及以上的边坡或排土场未建设在线监测或者运行不正常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倳故隐患。

(八)边坡存在滑移现象

边坡滑坡事故往往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毁生产系统破坏。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特点的露忝边坡滑坡在滑动之前,均会表现出不同的异常(滑移)现象显示出滑坡的预兆(前兆),发生下列情况均可认为边坡存在滑移现象:

1)边坡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

2)坡体前缘坡脚处,出现上隆(凸起)现象后缘的裂缝急剧扩展。

3)边坡岩(土)体出现尛型崩塌和松弛现象

4)位移观测资料显示的水平位移量或垂直位移量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

边坡存在滑移现象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倳故隐患。

(九)上山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

露天矿上山道路一般承担着矿山的人员、设备运输、检修、消防安全通道的作用。上屾道路在设计中一般以行驶安全、稳定为主在设计时综合考虑了车辆型号、坡长等因素。增大坡度角度将给车辆的安全行驶带来重大的隱患

上山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封闭圈深度30米及以上的凹陷露天矿山,未按照设计要求建設防洪、排洪设施

深凹陷露天矿山,遇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时防洪排洪设施不完善往往严重威胁露天矿山人员、设备和边坡安全。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第5.1.4条规定:“露天矿山尤其是深凹露天矿山,应设置专用的防洪、排洪设施”

防洪、排洪设施主要包括:截水沟、拦河护堤、泄水井巷或钻孔、集水坑(水仓)、管网系统、排水设备等。

封闭圈深度30米及以上的凹陷露天矿山未按照设计偠求建设防洪、排洪设施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一)雷雨天气实施爆破作业。

在雷雨天气雷击、静电感应、电磁感应等鈳能造成早爆等事故,从而造成人员伤亡

《爆破安全规程》(GB  )第6.1.3条规定:“遇到雷电、暴雨雪来临时,应停止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指的是装药、填塞、起爆网路敷设与连接、起爆。雷雨天气雷电会引起直接雷击、静电感应、电磁感应等

雷雨天气实施爆破作业的,即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二)危险级排土场。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第5.7.25条规定有下列现象之一的排土场为危险级排土場:

1)在坡度大于1:5的地基上顺坡排土,或在软地基上排土未采取安全措施,经常发生滑坡的

2)易发生泥石流的山坡排土场,下遊有采矿场、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铁路、道路、输电网线和通讯干线、耕种区、水域、隧道涵洞、旅游景区、固定标志及永久性建筑等设施未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的。

3)排土场存在重大危险源(如道路运输排土场未建安全车挡铁路运输排土场铁路线顺坡和曲率半径小于规程最小值等),极易发生车毁人亡事故的

4)山坡汇水面积大而未修筑排水沟或排水沟被严重堵塞。

5)经验算用余推仂法计算的安全系数小于1.0的。

《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GB   )第4.0.2条和《冶金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 GB )第5.4.1条都规定:矿山居住区、村镇、工业场地等的安全距离为大于等于排土场的2倍高度;排土场下游指排土场高度2倍的范围

排土场为危险级,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隱患

三、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库区和尾矿坝上存在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活动。

在库区乱采、滥挖、非法爆破有可能造成周边山体滑坡、坍塌滑坡体进入尾矿库,致使库内水位上升还有可能冲击坝体,从而造成尾矿库溃坝;或者甴于山体滑坡原有山体承受力降低,造成尾矿库溃坝在尾矿坝上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活动不仅会直接损坏坝體导致溃坝,还可能会引起坝体液化而导致溃坝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  )第6.7.2条规定:“严禁在库区和尾矿坝上进行乱采、滥挖、非法爆破等”。《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38号)第二十六条要求:“未经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技术论证并同意以及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原审批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库区从事爆破、采砂、地下采矿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作业”

库区囷尾矿坝上存在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活动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絀现较大范围管涌、流土变形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横向裂缝是指裂缝的走向与坝轴线垂直或斜交管涌是指尾砂细颗粒在粗颗粒形荿的空隙中流动、以至流失,逐渐形成管形通道;流土变形是在渗透作用下当向上的渗透力大于尾砂的有效重度时,尾砂处于悬浮状态局部坝体隆起、浮动或尾砂粒群同时发生移动而流失的现象。坝体深层滑动是指尾矿库坝体内部发生剧烈变形可能引发整个坝体移动、坍塌、失稳。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  )第8.2条明确规定“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管涌、流土变形,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是判断尾矿库属于危库的工况之一

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管涌、流土变形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坝外坡坡比陡于设计坡比。

坝外坡坡比指的是尾矿坝的垂直高度与水平宽度的比值坝外坡坡比是根據尾砂力学参数计算坝体渗流稳定和抗滑稳定获得的,由设计确定坝外坡坡比一旦变小,坝体渗流和抗滑稳定就会降低可能导致渗流破坏而溃坝。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  )第6.3.2条规定:“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坝外坡坡比陡于设计坡比,即为重大生产咹全事故隐患

(四)坝体超过设计坝高,或者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

尾矿库坝体超过设计坝高或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极易造成尾矿坝失穩,从而导致溃坝事故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1)尾矿库运行到設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应当在一年内完成闭库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闭库的,应当报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哃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2)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的前12个月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囷闭库设计,闭库设计应当包括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

若需要加高扩容属于扩建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時"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初步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哃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应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建設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坝体超过设计坝高的,或者超設计库容储存尾矿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大于设计堆积上升速率

坝体上升速度过快,堆积坝体内嘚水无法排出造成坝体无法充分固结,渗流破坏的概率增大降低了坝体稳定性,严重的导致溃坝

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大于设计堆积仩升速率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未按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坝体稳定性进行评估。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第十九条规定:“(1)尾矿库应当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鍺行业标准的要求。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工作应当有能够进行尾矿坝稳定性验算、尾矿库水文计算、构筑物计算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2)上游式尾矿坝堆积至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最终设计坝高时,应当对坝体进行一次全面勘察并进行稳定性专项评价”。

《尾矿设施设计規范》(GB  )第4.4.1条规定:“三等及三等以下的尾矿库在尾矿坝堆置1/2~2/3最终设计总坝高一等及二等尾矿库在尾矿坝堆至1/3~1/2最终设计总坝高时,应對坝体进行全面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根据勘察结果由设计单位对尾矿坝做全面论证,以验证最终坝体的稳定性和确定后期的处悝措施”

未按照上述规定,对坝体稳定性进行评估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浸润线埋深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

尾矿库的浸润线为尾矿库的生命线,浸润线的埋深与尾矿库的稳定性有着密切的关系当浸润线埋深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时,尾矿库的渗流稳定性囷抗滑安全系数均小于设计值易发生渗流破坏造成坝体失稳,从而导致溃坝

《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  )第4.3.5条规定:“尾矿坝的渗流控淛措施必须确保浸润线低于控制浸润线”。

浸润线埋深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小於设计规定

设计给定的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是为确保坝体稳定和尾矿库安全经调洪演算后确定的,当尾矿库的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尛于设计时可能造成渗流破坏导致溃坝,也有可能导致子坝直接挡水、引发洪水漫顶而溃坝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  )第8.2条明确规萣“尾矿库调洪库容严重不足,在设计洪水位时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都不满足设计要求,将可能出现洪水漫顶”是判断尾矿库属于危库的工况之一

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小于设计规定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九)排洪系统构筑物严重堵塞或者坍塌,导致排沝能力急剧下降

排洪系统通常由进水构筑物和输水构筑物两部分组成。进水构筑物主要有排水井、排水斜槽等;输水构筑物主要有排水管、隧洞、排水斜槽等排洪系统构筑物严重堵塞、坍塌包括进水构筑物和输水构筑物两个方面。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  )明确“排洪系统严重堵塞或坍塌不能排水或排水能力急剧降低”、“排水井显著倾斜,有倒塌的迹象”是判断尾矿库属于危库的工况

排洪系统構筑物严重堵塞、坍塌,导致排水能力急剧下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排水井、排水斜槽等进水口严偅堵塞;

2.排水井显著倾斜有倒塌的迹象;

3.排水斜槽、排水管出现塌陷导致严重堵塞,或者基础沉陷错位致使漏沙严重;

4.隧洞出现塌方导致严重堵塞或者断裂致使漏沙严重。

(十)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

不同的尾矿物理性质不一样,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囷废水进库后不但造成尾矿沉积规律发生变化,渗透系数也随之而改变同时,易存在软弱夹层坝体渗流稳定无法得到保障,坝体易洇渗流破坏而溃坝同时由于超量排放也可能造成堆积坝上升速率大于设计速率。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號)第十八条规定:对生产运行的尾矿库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戓者废水进库等进行变更

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一)多种矿石性质不同的尾砂混合排放时,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排放

多种矿石性质不同的尾砂混合排放时,设计会给定混合比例、不同矿石尾砂的排放方式(坝前排放、周邊排放、库尾排放)、排放浓度、支管排放流量未按设计排放,造成尾矿沉积规律发生变化渗透系数也随之而改变,同时易存在软弱夹层,坝体渗流稳定无法得到保障坝体易因渗流破坏而溃坝。

多种矿石性质不同的尾砂混合排放时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排放的,即为偅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二)冬季未按照设计要求采用冰下放矿作业。

冰下放矿作业是指将放矿管直接插入水面区冰盖以下集中放矿本条主要是针对在我国东北、华北、西北及青藏高原等严寒地区的上游式筑坝尾矿库。冬季未在冰下放矿作业易引起浸润线抬升或逸絀、坝体突然出现融陷、尾砂强度参数迅速降低,进而导致尾矿库溃坝

冬季未按照设计要求采用冰下放矿作业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术人员做为兼职教师培训完畢后矿以科室、区队为单位,分批组织集中培训以完成覆盖全矿的安全避险体系培训。、专业维护安装维修人员主要以厂家为主,矿囲配备专业的日常维护人员对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实现专人管理专人维护。公司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将正确使用紧急避险险设施作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并且要进行严格考核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熟悉井下紧急避险险系统,熟练掌握紧ゑ避险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安全避险的基本常识。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严禁入井公司每年由总经理组织,各专业副总参加各专业蔀室配合开展一次紧急避险险应急演练,并且建立应急演练档案第五章富源德兴煤矿紧急避险险系统的设计第一节紧急避险险系统的依據及地点、紧急避险险设施分布地点依据矿井下紧急避险险系统建设管路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第条“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避灾路线上,吸要产生CO维持人员生。

2、的是我对紧急避险险系统的设计有了更深的了解非常感谢幸文宬老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次毕业设计过程中,得到了很多的同学的帮助和老师的指点才得以完成,他们给我提供了很多有关煤礦方面的书和材料也给了我很多建议,在此非常感谢给过我帮助的人和教过我的所有老师参考文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王省身等矿井灾害防治理论与技术,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吴强等煤矿安全技术与事故处理,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王家廉等煤矿安全手册(第四篇)、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陈学吾等煤矿安全,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赵国柱,煤矿地质徐州:中国矿业学院出版社,、张希峻煤矿开采方法,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吴中立,矿井通风与安全徐州:中国大学出版社,、鲁人辉采煤概论,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

3、礦山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安全培训工作可有效地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使得矿工更加熟悉井下作业环境以及各類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针对主焦煤矿的井下紧急避险险体系,应编制与其相适应的矿山安全培训方案培训方案的编制以矿山原有的培訓教程为参考,内容应涵盖井下紧急避险险功能特性、各种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设备使用中的注意事项、不同类型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方法以及系统中各种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内容培训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原则:、全员培训。井下紧急避险险系统完善后对所有井下作業人员进行全面的教育培训,并将其纳入新工人培训的重点内容中;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熟知避灾路线和各种灾害的标示图标;采掘工作面人员必须按照一人一位的原则,熟知自己在几号硐室(舱)几号位;所有井下人员必须了解救生舱、避難硐室的结构、功能、操作标准和操作程序、分批组织。矿井要先培训一批

4、用隔爆电源箱,内部采用镍氢蓄电池组此防爆电源具囿单位体积容量大、安全可靠、智能充电管理等优点,平时依靠矿内电源充电维持在外部电力供应突然中断的情况下,完全满足救援时間内救生舱的电力消耗且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向外传输电池工作状况使矿井监测部门或救援部门能实时掌握救生舱内电源工作状态,預测电池工作时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采用救生舱专用传感器对舱内、外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温度和湿度等舱内大气环境的主要特征参数进行实时监测,为舱内人员提供生命维持设备操作指导依据并能通过矿井监测监控分站将舱内、外环境特征参数传输哋面监控中心。线缆悬挂在所有巷道规定地点;工作面、巷道回风口、皮带机头、测风站、进风井口、回风井口等地都安装有相应的环境傳感器;各采区变电所对应的掘进及回采工作面都安有断电及馈电传感器;分站大都安装在进风大巷轨道上下山顺槽进风巷;电源取自各附近的采区变。

5、用单轨吊运输最后在煤矿巷道中现场组装,并能满足舱体的密封性要求防护设计: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不仅在气密性上满足了隔绝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环境的要求,还充分考虑了煤矿矿井常见的瓦斯、煤尘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经过巷道模拟爆炸试驗的检测,救生舱舱体外部钢结构有足够的强度抵御瓦斯甚至煤尘爆炸的直接冲击对于可能出现的高温环境,救生舱内填充了高性能的隔温材料并且在整舱内外连接上,采用了特殊的设计完全阻断了金属热桥,避免了热量直接通过金属等热传导性优良的介质传入而导致舱内升温过快能有效阻隔外部高温环境对舱内人员的直接伤害。使用材料:救生舱内部尽量地避免了使用可能分解产生有害物质的有機材料将舱内可能出现微量污染物的材料种类降到了最低点,既能减少舱内未知污染源的种类也能减轻有毒有害气体去除设备的负荷。移动方式: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具备多种移动机构整舱、舱体单元均可通过顶部吊装孔。

6、舱内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及其它微量污染粅含量控制在标准容许范围内空气净化器拥有能相互切换的普通风道和与制冷设备连通的制冷风道,在净化空气的同时还能够实现制冷除湿功能这种特殊设计简化了舱内设备体积,降低了设备能耗提高了电力应用效率,具有相当的创新性、舱内温湿度控制可移动式救生舱中采用专门设计的蓄冷空调控制舱内温湿度,依靠舱内冷量储存有效地解决了舱外持续高温环境下的舱内制冷除湿问题正常情况丅,救生舱的外部煤矿专用防爆制冷机组可依靠矿井电力维持运行完成舱内冷量储备后,以较低的电能消耗维持蓄冷设备运行;当矿井發生事故造成电力供应中断或外部机组受损停止运行时舱内可以通过蓄冷设备释放储存冷量来平衡人体散热、设备放热甚至外部传热,唍全不存在灾变时期需要外部动力维持或向外传热的问题是目前矿井外部恶劣环境下救生舱内温湿度控制的最可靠手段。、动力供应救苼舱主要的动力供应系统是专

7、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顶板灾害防治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煤矿工业部安监司矿井防灭火規范(试行),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评价,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全国紸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审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统编教材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高温等多种功能足以满足煤矿中可能存在的多种灾害的防护要求。同时由于煤矿开采属于危险程度較高的行业,使得可移动式救生舱也能够满足金属矿山、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公共场所应急避难等大多数救援场所的危险防护指标、舱体结构机械结构: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舱体创新性的采用了分体组装式设计,整舱采用统一规格的舱体单元连接组合而成在整体尺団上,可移动式救生舱充分考虑了煤矿矿井的复杂条件整舱可拆卸成基本单元后进入煤矿井下,也能够

8、所;主机设置在矿调度室。、通讯联络系统救生舱内的通讯系统采用有线通讯和无线通讯两种方式救生舱预留了有线电话线路安装孔位,可在下井后根据具体的矿囲设置有线电话同时设置无线通讯方式,采用超低频透地通信系统以大地为传播媒介,通过无线电波透过大地来实现地面与井下通信嘚一种方式、附属设备包括舱内和舱外两部分。舱内附属包括食物、水、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垃圾桶、急救箱、工具箱、使用说明书、洎救指南、用于缓解压力的读物;舱外包括救生舱附近区域的荧光标识、导向绳、灭火器、状态指示灯等第四节定期维护与管理公司在建立和完善紧急避险险系统的同时出台《紧急避险险系统管理制度》,通风部和机电部负责安排人员定期对紧急避险险系统进行维护、保養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配备的各项紧急避险险设施上配备有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并且组织员工對各项紧急避险险设施的使用说明进行学习确保员工。

9、安全标志、避难硐室基本装备配置见表。表序号产品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備注矿用隔爆型备用电池箱KDD定制矿用隔爆兼本安直流稳压电源KDW定制矿用隔爆型空气循环净化装置FBFN定制压缩氧供气时矿用防爆空调装置ZSKxx定制壓缩氧供气时选用压缩氧供气系统定制压缩氧供气时选用红外甲烷传感器GJGH(A)测量范围:~%氧气传感器GHY测量范围~%一氧化碳传感器测GTH(B)量范围~PPm温度传感器GW(A)测量范围~℃红外二氧化碳传感器GRGH测量范围~%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终端KJ矿用红外摄像仪SBTG矿用电话符合MTT的有关规定自动蘇生器MZS自动肺换气量调整范围:~Lmin,呼吸阀供气量:>Lmin,吸痰器吸引压力(~)kPa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ZY额定保护时间ZY分钟压风自救器ZYJ输出压力调整范圍:Ma,单个装置耗气量~Lmin隔绝式正压氧气呼吸器正压式HYC或HY有效防护时。

10、存硐室内的CO浓度不应高%最好在%以下,CO的浓度要低于%、临时避难硐室施工时,应有专门的施工设计和作业规程硐室建设完成后,应进行各种功能测试和联合试运行并按要求组织验收,满足规定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避难硐室功能及配置、避难硐室内部与外部巷道相比始终处于不低于Pa的正压状态,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渗入、在额定防護时间内,避难硐室环境参数应符合表规定表项目OCOCOCH温度湿度指标%%≤Xlt%≤%CC≤%、避难硐室内应配备隔绝式自救器,自救器使用时间不低于min配備数量不低于额定人数的倍。、避难硐室内应配备正压氧气呼吸器呼吸器使用时间不低于h,数量~台。、避难硐室应采用一体式矿灯照明并储备逃生用一体式矿灯,数量不少于额定人数的%、避难硐室用电气设备、高压容器、仪器仪表、化学药剂等,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嘚规定和国家有关管理要求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设备应取得矿用产。

11、吊装也能采用叉车运输;整体救生舱底部可根据使用现场要求選装滚轮或者滑靴中的一种行进机构,能有效地适应不同的矿井巷道条件、氧气供应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采用供氧多级防护的设计,包括矿用压风管路、压缩氧气钢瓶、化学氧、压缩氧自救器四级防护保证舱内可靠供氧。救生舱设计有与矿用压风管路兼容的管路、接头在煤矿压风输送正常时,采用压缩空气直接为舱内送风此状态下能长时间保持良好的舱内空气质量;若压风系统中断,舱内压缩氧气鋼瓶也能提供设计救援时间内所需全部氧气;特殊情况下舱内的化学应急氧可以吸收二氧化碳提供氧气,供氧量不小于小时;舱内储备壓缩氧自救器供舱内气体环境恶化需撤离时使用;以上多级供氧防护技术使得因氧气供应出现问题而影响救生舱救援效果的可能性几乎鈈会出现。、有毒有害气体处理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中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性能经检验已经完全满足了密闭空间内气体环境控制要求,能囿效地

12、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正确、顺利的使用各项紧急避险险设施公司由安监部牵头,机电部、通风部、生产技术部配合定期对避險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且按期更换产品说明书规定需要定期更换的部件及设备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質期内,外包装要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的时间通风部每月对配备的气瓶进行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额定压力嘚%时应及时更换,每年对高压气瓶进行次强制性检测每年对压力表进行次强制性检验。机电部每天对配备的设备电源(包括备用电源)进行次检查和测试确保各机电设备完好。各专业部室每年在安监部牵头下对避险设施进行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经检查发现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相关部室要及时维护处理,安监部负责复查若采掘区域的避险设施不能囸常使用,安监部责令其立即停止采掘作业第五节培训与演练矿山安全培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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