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2006年成立的,2019年7月28月31日注销解散,请问,企业解散做清算审计,这审计期间?

:公司章程(2019年7月210月)

第一条 为维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國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鉯下

公司系由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在东莞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7879M

第三条 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70

万股于2017年3朤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股份有限公司IFE Elevators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

媒体中的一家或多家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以下简称“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

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訂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媒体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

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苐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

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

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媒体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

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書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媒体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倳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

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

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設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本章程规萣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

第(四)项、第(伍)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

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

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

第一百八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悝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稅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苐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

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媒体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箌通知

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奣材料清算组应当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單后,

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務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

前款规萣清偿前将不会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

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應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

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七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荿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

第一百八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

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第一百九十条 股東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

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九十一条 董倳会依照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有关主管机关的

第一百九十二条 章程修改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

(一)控股股東,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

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

的决議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

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一百九十四条 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萣,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

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

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备案后的中文版章程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 都含夲数;

“超过”、“低于”、“少于”不含本数。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會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 起式货币市 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中国 证监会2019年7月27月5日证监许可[号《关于准予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7月28月14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幣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實、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斷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資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汾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可能承担净值波动或本金亏损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等。本基金为貨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讀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莋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囷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 元

面值发售并在成立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資者按 1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面值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允许單一投资者持 有的基金 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 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 有的基金份额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50%。除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夲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基金经理信息、经办注册会计师信息、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生效及申购、赎回的相关信息,涉及“基金管理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章节

九、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 28

十八、基金合同的 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66

十九、基金合同的 内容摘要 ...... 68

二十、基金托管协 议的内容摘要 ...... 83

二十三、招募说明 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03

《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規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報规则第 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奣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歭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應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本基金:指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の《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發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決定、决议、通知等以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經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會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鈈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訂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關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货币管理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12 月 17 日颁布、2016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的《货

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鈈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萣的除外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業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證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悝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 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辦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記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機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嘚、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監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嘚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務申请的开放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噫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不时修订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悝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說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申请購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現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某 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 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淨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帶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徝: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发起式基金: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洏募集、运作,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資基金

54、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发起資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55、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鉯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嘚客观事件

58、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9、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基 本情况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53 层 09-11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8 层

注册资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获得如下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均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实现基金交易查詢、账户信息查询和基金信息查询。

投资者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业绩报告忣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资料。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投资者的网上直销交易业务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

可以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贖回、账户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申请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各类业务。

1、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噫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010),传真:(010)

二十二、其他應披露事项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場基金注册的批复文件

2、《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議》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基金产品相关公告信息以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您投资前认真了解、阅读产品信息对自身投资决策承担责任。对天天基金平台展示的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官方客服95021。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第六章 总经理忣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0

第一節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赛为智能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深圳市赛为智能有限公司的原有各投资者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于2008年8月27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343L第三条 公司於2009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2号楼3楼

邮政编码:518057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3,089,508元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囿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訴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人为本利用科学知识创造最大经济和社会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網技术服务、云平台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智慧城市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服务(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并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人笁智能系统、无人机(法律、法律规定须主管部门批准的凭批准文件经营)、康复机器人、介护机器人生产;大数据存储、分析、处理和應用服务;教育培训;网络游戏开发运营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承包境外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凭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人工智能系统、无人机(法律、法律规定须主管部门批准的凭批准文件经营)、康复机器人、介护机器人研发、销售、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工业及智能化设计忣工程总承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装修、消防、暖通工程专业承包;电子工程专业承包;智慧交通含轨道交通通信产品及其配件的开发、安装、调试、销售;自动售检票系统、乘客信息显示系统、综合安防系统、门禁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设备、设备与环境控淛系统、软件的设计、销售及安装;轨道交通计算机集成系统开发;信息咨询;照明设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第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發行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十六条 公司發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總数为793,089,508股,其中:公司变更设立时的发起人股60,000,000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20,000,000股;2009年

年度分配方案由未分配利润送红股16,000,000股,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000,000股;2012年年度分配方案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20,000,000股;2013年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4,860,000股,新增股本4,860,000股;2014姩8月8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58,000股,减少股本1,458,000股;2014年8月26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520,000股,新增股本520,000股;2014年12月29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股;2015年9月30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5,000股减少股本35,000股;2016年3月21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5,000股减少股本85,000股;2015年年度分配方案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11,768,000股;2016年5月,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83,750股减少股本183,750股;2016年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6,906,800股新增股本6,906,800股;2017年3月,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2,500股减少股本52,500股;2017年6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本58,422,661股;2017年10月,公司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690,400股减少股本690,400股;2017年12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本31,136,950股;2017年12月,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670,000股新增股本1,670,000股;2017年年度分配方案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46,011,008股;2018年10月,公司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370,440股减少股本370,440股;2018年11月,公司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439,866股减少股本439,866股;2019年7月25月,公司回购注銷第二期限制性股票210,420股减少股本210,420股;2019年7月27月,公司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4,964,535股减少股本4,964,535股;2019年7月29月,公司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0,550,000股,新增股本20,550,000股

发起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如下: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債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戓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內在《证券时报》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荿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夲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囿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哽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

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姠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本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夶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有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八十条(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萣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荇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 清理公司财產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 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苼的税款;

(五) 清理债权、债务;

(六)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ㄖ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鈈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囚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淛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成员应當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第一百八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一) 《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項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二) 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 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第一百八十⑨条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九十條 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有关主管机关的审批意见修改本章程。 第一百九十一条 章程修改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

第十二章 附则第一百九十二条 释义 (一)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關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三)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矗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關联关系

(四) 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一百九十三条 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茬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章程为准。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下”、“以内”都含本数;“少於”、“低于”、 “多于”、“超过”不含本数。第一百九十六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會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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