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在SAP系统后台定义应收应付嫆差组可在清帐时进行金额约束。对于供应商和客户的收付业务可以定义一些控制条件,如对某类供应商的付款差异不超过50元或发票金额的0.05%等。
此容差组由于与支付相关所以在供应商、客户主数据中均有维护位置,它们是:
- 供应商主数据公司代码视图支付交易标签頁下的“支付数据→容差组”条目参见《》;
- 客户主数据公司代码视图支付交易标签页下的“支付数据→容差组”条目,参见《》
C100 枫竹丹青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枫竹丹青供应商客户容差组 |
支付差额的记帐剩余项的说明 |
结束 月的基准日期 |
(R/O列:R必输;O选输。)
SAP 用户化实施指喃→财务会计(新)→应收帐款和应付帐款→业务交易→未清项目结清→清算差额→定义客户/供应商的容差 |
进入维护界面的方法有两种均按表 2所示:
- 按后台IMG路径进入,如图 1所示进入图 2界面;
- 在前台输入事物码OBA3,进入图 2界面
在图 3界面,按表1示例数据输入数据确认无误后,按保存按钮()保存由于Client配置的不同(使用TCODE:SCC4维护),系统也许会弹出请求号输入对话框新建或选定一个请求号继续执行。
保存后如圖 4所示按返回按钮()返回到概览界面,如图 5所示可以看到新建条目已在其中。继续按返回按钮()退出操作
图 4 保存后的条目细节
圖 5 容差组概览(新条目已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