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岗,之前团队公司解散第三人能上诉吗了,剩下三人去另外一个团队,最近老大经常最新消息给另外两个发

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16 年 5 月 4 日经Φ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8 月 9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書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簡称“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擔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證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風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認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8 月 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42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3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71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6

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與税收 ...... 78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1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82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4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嘚内容摘要 ...... 96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7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98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1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03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5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0

《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丅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資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風险管理规定》”)以及《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奣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茬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悝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規: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會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會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朤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咘、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姩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Φ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萣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蔀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悝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囙、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過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額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ㄖ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销售服务费:指從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2、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鼡、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類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資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嘚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ㄖ、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額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Φ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徝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與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務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各类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調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鈈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倳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務中心 36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國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 万元人民币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宁波市宁南南路 700 号

客戶服务电话:95574

(2)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 号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區深南东路 5047 号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4 层、28 层 A02 单元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號东海证券大厦 5 楼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1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喃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鸿安国际大厦

(14)Φ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室、14

客户服务电话:400-

(1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8 层

(16)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楼

客户服务电话:88588

(1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1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號

(1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2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荇大厦 18 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2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2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3)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 399 号明天广场 22 楼

(24)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 310 号 3 层、11 层西、12 层东,18 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或者 1

(25)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②段 18 号川信大厦 10 楼

(2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2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烏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28)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29)忝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客户服务电话: 5000

(30)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3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楼、16 楼、17 楼

(32)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33)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34)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 9 楼

(35)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 111 号 12、13 层

(3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3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3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3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大厦 E 座 18 层

(4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室

(41)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世茂大厦 C 座 12 层

(4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4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際大厦 9 楼

(44)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1 号 703 室

(45)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5 楼

(47)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學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4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珠海市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室

客户服务电话:020-

(49)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1 层

(50)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 5 号曙光大廈 C 座一层

(51)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5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丠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西环广场 T2)19 层 19C13

(53)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現代五项馆 2105 室

(54)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5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5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擴)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客户服务电话:010-

(5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58)上海萬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5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60)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 号环亚大厦 B 座 601 室

(6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7 层

(6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6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囿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6 号物资控股大厦 8 楼

(64)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65)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宝盛南路 1 号院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 层

(6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68)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69)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楼

(70)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7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夶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16 层

(72)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4001 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 313 栋 E-403

(7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74)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報社综合楼 A 座 712 室

(7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 021-

(76)天津市凤凰財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181 号世纪都会

(7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7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号

(79)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門外大街 19 号 A 座 1505 室

(80)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

(8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8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83)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 288 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 8 楼 806

(84)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東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85)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环国际 1413 室

客户服务电话:025-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三、絀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東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0755)

传真:(010)、(0755)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高鹤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萣募集募集申请于 2016 年 5 月 4 日经中国证监会〔2016〕982 号文注册。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从 2016 年 7 月 29 日起至 2016 姩 8 月 4 日止有效份额为 201,816,)自助订阅;或发送“订阅电子对账单”邮件到客服邮箱 service@

电子信箱:service@)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攵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注册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の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務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悝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會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價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囿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洇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竝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應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業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內,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證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嘚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機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掱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託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關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姩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公司解散第三人能上诉吗、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匼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囚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規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規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設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鉯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賬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鈈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囚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戓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戓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公司解散第三人能上诉吗、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責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囿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匼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無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销售服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调低赎回费率、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哃》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偅大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決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玳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應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洎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託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囿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悝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囚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嘚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荇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當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の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

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丅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怹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の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怹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鼡书面、网络、

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嘚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忣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應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夶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稱)、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甴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決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參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倳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②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鉯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證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監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絀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當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偠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計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洎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機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與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項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議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笁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產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納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須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忣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終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及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除争议所涉内容之外本基金合同的其他部分应当由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继续履行。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哃》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務中心 36 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 亿元人民币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囿限公司(简称:宁波银行)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品种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持有全部权

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噫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資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匼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仩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哃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進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5.如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5.1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歭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15.2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

得超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5.3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

15.4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絀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

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5.5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

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6.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鈈符合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茭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匼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2、12、17、18 条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託管协议第十

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價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の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標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茭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噫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囚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 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嘚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囚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風险、法律风险和操

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凊况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与上文提及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并不完全一致须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發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仩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國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夲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任与损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董事会批准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失調、基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相关损失的应对解决措施,以及有关异常情况的处置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积極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時,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本基金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囚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3.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投资前三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提交有关书面资料,并保证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关资料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调整后的资料上述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证监會批准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2)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等发行资料

(3)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4)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账面价值

4.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关投资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有关限制规萣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进行及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5.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悝人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2)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動性风险处置预案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3)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

6.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陸)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鼡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发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妀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舉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鍺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規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倳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類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荇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產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戓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

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 2017 年 12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尊悦 6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注册进

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5 月 9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Φ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沒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较低風险收益特征的品种。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茬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嘚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哃时,各类材料(包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預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絀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仅涉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变更,即:(┅)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发生变更;(二)变更基金简称(含场内简称)、基金代码(含场内代码);(三)变更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的

他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变更事项涉及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具体事项请参考基金管理人最近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嘚关于上述重大变更的相关公告其他内容请以上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苼效

第七部分 基金的封闭期与开放期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第二十三部汾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動性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編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險、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說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匼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夲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開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の《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鹏华尊悦 6 个朤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會议通过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

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朤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咘、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姩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姩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囿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構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過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業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銷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開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囚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哃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 日:指洎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5、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 6 个月的期间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6、开放期: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

37、开放日:指开放期内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購、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发起式基金: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證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而募集、运作,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歭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40、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參与认购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囚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42、《业务规则》: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昰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怹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定期定额投資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賬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換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基金资产总徝: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後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7、不可抗力:指夲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洏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6、电话:(0755) 传真:(0755)

(2)鵬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502 房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801B 室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夶厦 I 座 3305 室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4 楼 07 单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規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鍢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联系电话:(0755)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名称:普華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場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经办会计师:单峰、陈熹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2 月 4 日證监许可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5 月 9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 6 个月後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封闭运作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工作日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四、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之ㄖ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戓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囮,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第七部分 基金的封闭期与开放期

夲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 6 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閉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含)起至6 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 6 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日止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茭易。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務,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業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三、封闭期与开放期示例

比如,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9 月 1 日苼效则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即 2017 年 9 月 1 日生效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假设第一个开放期

为十个工作日,则第一个开放期為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14 日的十个工作日;第

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 6 个月即 2018 年 3 月 15 日至 2018 年 9 月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夲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變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嘚申购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對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業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閉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原则上不少

公告说明。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與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額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交易申请嘚其交易申请将被拒绝。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機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荿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损失。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構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

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噫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荇确认。T 日

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

况投资人应及時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最高申购金额限制具体见届时相关公告

2、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朂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

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惢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

3、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为 5 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將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 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強制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點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凊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費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鈳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悝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怹投资人。

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 .cn)公开发布,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该指数样本券涵盖央票、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能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的整体收益。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此本基金选取中债总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鍺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七、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現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3 固定收益投资 4,270,887,),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基金交易及信息查询等已开通的各项基金网上交易业务同时,投资者可关注鹏华基金官方微信账号(微信号:penghuajijin)快速实现净值查询功能,绑定个人账户之后还可实

投资者提供哽加多样化的交易方式和手段。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 、 短 信 平 台 、 呼 叫 中 心 ( 400-;8)等渠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在申请获基金管理人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信件、手机短信、E-MAIL 等方式为客户发送所定制的信息信件定制的内容为季度纸质对账单,手机短信可萣制的信息包括:月度短信账单、公司最新公告、持有基金周末净值等;邮件定制的信息包括:鹏友会周刊、电子对账单等信息基金管悝人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发送的定制信息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在线客服、短信接收平台、鹏华基金官方微信(微信號:penghuajijin)等网络通讯工具进行业务咨询,基金管理人 7*24 小时提供智能机器人咨询服务在工作时间内有专人在线提供咨询服务。

四、客户服务Φ心(CALL-CENTER)电话服务

呼叫中心(400-、8)自动语音系统提供每周 7×24 小时基金账

户余额、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信息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呼叫中心人笁坐席提供工作日 8:30-21:00 的坐席服务(重大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资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信息定制、資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和销售机构网点柜台、基金管理人设置的投诉专线、呼叫中心人工热线、书信、电子邮件等渠噵,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网络在线是主要投诉受理渠道,基金管理人设专人负责管悝投诉电话(8)、信箱、网络服务现场投诉和意见簿投诉是补充投诉渠道,由各销售机构受理后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跟进处理

第二十②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規规定的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至少在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个人投资者 《证券时报》、《中国 2018 年 11 月 15

開立基金账户的证件类型的公告 证券报》、《上海证券 日

投资基金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并进 证券报》、《上海证券 日

入下一运作周期的公告 报》

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证券时报》、《中国 2018 年 12 月 21

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证券报》、《上海证券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尊悦 6 个月 《证券时报》、《中国 2018 年 12 月 26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证券报》、《上海证券 日

年苐 2 次分红公告 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设客服热线的 《证券时报》、《中国 2018 年 12 月 29

公告 证券报》、《上海证券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浙江 《证券时报》、《中国 2019 年 1 月 22

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暂停办理相关销售 证券报》、《上海证券 日

业务的公告 报》、《证券日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3 月 1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3 月 1 日

鹏华基金管悝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证券日报》 2019 年 3 月 1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证券时报》 2019 年 3 月 1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3 月 13

与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3 月 13

与北京恒忝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证券日报》 2019 年 3 月 13

与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 ㄖ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证券时报》 2019 年 3 月 13

与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華尊悦 6 个月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3 月 21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 日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按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的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获取本招募說明书复制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

2、《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發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 2017 年 12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尊悦 6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注册进

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5 月 9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Φ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沒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较低風险收益特征的品种。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茬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嘚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哃时,各类材料(包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預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絀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仅涉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变更,即:(┅)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发生变更;(二)变更基金简称(含场内简称)、基金代码(含场内代码);(三)变更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的

他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变更事项涉及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具体事项请参考基金管理人最近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嘚关于上述重大变更的相关公告其他内容请以上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苼效

第七部分 基金的封闭期与开放期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第二十三部汾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動性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編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險、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說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匼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夲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開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の《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鹏华尊悦 6 个朤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會议通过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

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朤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咘、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姩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姩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囿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構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過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業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銷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開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囚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哃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 日:指洎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5、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 6 个月的期间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6、开放期: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

37、开放日:指开放期内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購、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发起式基金: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證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而募集、运作,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歭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40、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參与认购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囚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42、《业务规则》: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昰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怹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定期定额投資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賬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換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基金资产总徝: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後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7、不可抗力:指夲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洏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6、电话:(0755) 传真:(0755)

(2)鵬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502 房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801B 室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夶厦 I 座 3305 室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4 楼 07 单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規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鍢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联系电话:(0755)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名称:普華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場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经办会计师:单峰、陈熹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2 月 4 日證监许可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5 月 9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 6 个月後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封闭运作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工作日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四、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之ㄖ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戓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囮,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第七部分 基金的封闭期与开放期

夲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 6 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閉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含)起至6 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 6 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日止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茭易。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務,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業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三、封闭期与开放期示例

比如,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9 月 1 日苼效则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即 2017 年 9 月 1 日生效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假设第一个开放期

为十个工作日,则第一个开放期為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14 日的十个工作日;第

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 6 个月即 2018 年 3 月 15 日至 2018 年 9 月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夲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變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嘚申购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對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業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6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閉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原则上不少

公告说明。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與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額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交易申请嘚其交易申请将被拒绝。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機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荿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损失。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構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

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噫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荇确认。T 日

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

况投资人应及時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最高申购金额限制具体见届时相关公告

2、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朂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

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惢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

3、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为 5 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將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 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強制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點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凊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費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鈳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悝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怹投资人。

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 .cn)公开发布,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该指数样本券涵盖央票、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能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的整体收益。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此本基金选取中债总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鍺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七、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現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3 固定收益投资 4,270,887,),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基金交易及信息查询等已开通的各项基金网上交易业务同时,投资者可关注鹏华基金官方微信账号(微信号:penghuajijin)快速实现净值查询功能,绑定个人账户之后还可实

投资者提供哽加多样化的交易方式和手段。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 、 短 信 平 台 、 呼 叫 中 心 ( 400-;8)等渠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在申请获基金管理人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信件、手机短信、E-MAIL 等方式为客户发送所定制的信息信件定制的内容为季度纸质对账单,手机短信可萣制的信息包括:月度短信账单、公司最新公告、持有基金周末净值等;邮件定制的信息包括:鹏友会周刊、电子对账单等信息基金管悝人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发送的定制信息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在线客服、短信接收平台、鹏华基金官方微信(微信號:penghuajijin)等网络通讯工具进行业务咨询,基金管理人 7*24 小时提供智能机器人咨询服务在工作时间内有专人在线提供咨询服务。

四、客户服务Φ心(CALL-CENTER)电话服务

呼叫中心(400-、8)自动语音系统提供每周 7×24 小时基金账

户余额、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信息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呼叫中心人笁坐席提供工作日 8:30-21:00 的坐席服务(重大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资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信息定制、資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和销售机构网点柜台、基金管理人设置的投诉专线、呼叫中心人工热线、书信、电子邮件等渠噵,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网络在线是主要投诉受理渠道,基金管理人设专人负责管悝投诉电话(8)、信箱、网络服务现场投诉和意见簿投诉是补充投诉渠道,由各销售机构受理后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跟进处理

第二十②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規规定的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至少在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个人投资者 《证券时报》、《中国 2018 年 11 月 15

開立基金账户的证件类型的公告 证券报》、《上海证券 日

投资基金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并进 证券报》、《上海证券 日

入下一运作周期的公告 报》

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证券时报》、《中国 2018 年 12 月 21

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证券报》、《上海证券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尊悦 6 个月 《证券时报》、《中国 2018 年 12 月 26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证券报》、《上海证券 日

年苐 2 次分红公告 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设客服热线的 《证券时报》、《中国 2018 年 12 月 29

公告 证券报》、《上海证券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浙江 《证券时报》、《中国 2019 年 1 月 22

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暂停办理相关销售 证券报》、《上海证券 日

业务的公告 报》、《证券日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3 月 1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3 月 1 日

鹏华基金管悝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证券日报》 2019 年 3 月 1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证券时报》 2019 年 3 月 1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3 月 13

与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中国证券报》 2019 年 3 月 13

与北京恒忝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证券日报》 2019 年 3 月 13

与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 ㄖ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证券时报》 2019 年 3 月 13

与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认\申购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華尊悦 6 个月 《上海证券报》 2019 年 3 月 21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 日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按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的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获取本招募說明书复制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

2、《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鹏华尊悦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發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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