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好几年没审了,还能审不,山西低保得

      据了解截至去年11月份,我渻11个市、114个辖有人口的县(市、区)已全部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但由于农村广泛存在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等致贫人群,使得我省农村贫困人口到2006年底仍有120万人
      我省要求各地在确定救助对象和范围时,应重点将那些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乏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低下、生存恶劣的农村绝对贫困群体纳入低保范围保障绝对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同时保障资金投入,要至少按省、市、县三级4比4比2的落實配套资金有条件的市、县,可适当提高配套比例保证今年农村低保实际保障水平由平均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
      此外各地要按照各自制定的供养标准,尽快将去年排查核定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并加大投入,对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进行系统的规划同时,改进救助实施办法探索事前、事中救助,加大资助参加新农合基础上的“二次救助”数额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產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限、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户主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包括户口已迁至就读院校且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學历教育的子女)但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独立生活以上(含三年)的宗教教职人员和在监狱等场所内服刑的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山西低保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条件、所需材料详解: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二)脱離家庭、在宗教场所独立生活三年以上(含三年)且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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