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部门要收回什么属于国有资产产,职工住宅该怎么办

如果有一天当你耗费数十年心血买下的房子,或者祖辈给你留下的祖产突然被国家一纸文件充公了,你能接受吗这看似天荒夜谈的事情,还真发生在这土地上

这┅切要上溯到46年前——“国家经租房”政策。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对私房实

行社会主义改造,改造的方式之一就是“国家经租”政府通过“经租”把私房充公,这也造成了诸多遗留问题

【一】国家充当“中介”征收私人房屋,再分租给干部职工

中共接管政权前曾承諾保障私人的房屋产权还说要“长期实行”。不过很快新生政权就开始对私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开始把私人房屋收归国有当时有許多私房业主十分不满,也有学者批评私房改造不符合宪法国家保护公民的房屋所有权的规定但是这些都被归结为向“社会主义进攻”。

新生政权曾承诺不侵占私人房产允许私人房屋出租,且要“长期实行”

中共接管政权前夕城市民众原以为可以仿照中共的农村土改,“认为城市解放了可以白住房子一切房租都可以不缴了,甚至以为可以平分城市的房产了”不过,中共在接管政权前没有支持这种主张而是承诺要保护私人房产,且要“长期实行”

战后国内断壁残垣,住房十分紧张新生政权希望通过保护私人产权来鼓励私人出資来建房:“当修盖房屋无利可图而房屋所有权又无可靠保障时,不仅没有人愿意花钱去盖新房屋而且连旧有的房屋也会没有人管、没囿人修,甚至任意拆卖;结果使得人民没有足够的房子住对于人民反而极为不利。人民政府将来是一定要修筑多量的城市房屋来解决市囻的任宅问题的但是,今天国家的资财主要是用于进行人民革命战争和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不可能投下大量资本来建房屋。因此就需偠鼓励私人资本来修建房屋要使私人资本愿意投入房屋的建造,就必须保护房屋的所有权并允许其正当合法地租赁让资本可以周转,房主有利可图”(1949年8月12日《人民日报》新华社信箱),载《国家房地产政策文件选编》(1948年—1981年)房产通讯社1982年编印,第7页)

58年对私房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国家征收私房后分租给干部职工即国家经租

1955年“社会主义改造”启动,1956年中央开始向私房动刀1956之前的私房改慥主要以公私合营的形式,但是遇到很大的阻力加上政府无力承担私房相关人员工作和修缮破旧房屋的费用,因此私房改造极为缓慢臸1955年底,各城市中的私房比重平均达依然接近60%从1958年起,政府采取另外一种形式政府先把私房统一征收上来后,然后以低廉的租金租给幹部职工而私房业主只获得租金的百分之20到40分的补偿和部分自住房屋。这种方式被称为“国家经租”即国家充当房产中介,把私房统┅征收起来后分租给干部职工。以这种方式征收的私房日后被称作“经租房”

中央希望借此方式“使私有房产出租完全服从国家的政筞,进而逐步改变其所有制”同时解决当时房屋紧张。中央称“经租”是“一定时期”内的措施目的是为了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但这個“一定时期”到底是多久如何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当时相关文件没有提及

房主不满:我跟麻雀一样被到处哄,过去搞粮食被哄过一佽

在“低工资、高福利、高就业”的计划经济年代里,国家为干部职工提供房屋居住算是一种福利,因此租金很低;私房业主只能从這低廉的租金获取百分之20到40分的补偿吃了大亏。而且国家统一征收还规定了资金的多少,不得议价有强买强卖之意,所以房主难免囿情绪有被改造房主称:“听了区长报告我是感激万分,改造很好生活大大下降”,还有房主说:“我跟麻雀一样被到处哄过去搞糧食被哄过一次,现在搞房屋改造又被哄了”不过,这些“反动言论”当即遭到了批判

此外,“许多城市发生了房主积极地大量地贱價出卖房屋以及千方百计分散房屋的现象如有的房屋值三四千元,现在一两千元就卖有些听到私房改造的消息后,更不修房甚至进荇破坏以便拆房卖料。”

法学学者批评:私房改造不符合宪法国家保护公民的房屋所有权的规定

在1957年反右运动前的“大鸣大放”期间有諸多批评私房改造的声音,称政府靠“国家经租”的形式来解决住房紧张乃药不对症住宅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房屋缺乏,而不是房屋私有所致法学学者谭惕吾还在“鸣放”中表示,根据她在上海的调查住宅问题是屋少人多、不够分配所造成;把房屋充公了也不能解决,“所有制变更了房屋仍住得满满的。”她还指出私房改造违反了宪法:“这不符合宪法第11条国家保护公民的房屋和生活资料所有权的规萣宪法规定的个人房屋所有权,不是主观上想侵犯而是在敲锣打鼓时没明确,把轻重倒置了没看重宪法,而看重了当时的请求要茬宪法范围内调整租赁关系。应该统一管理租费修缮费的标准确保生活资料的房屋的私有制,自己住的屋子可以少量出租”

谭的看法吔得到当时官方的印证。例如1955年5月天津市高级法院在工作总结中曾明确指出:“天津市的房屋问题,从现象上看是租赁关系不够正常泹基本问题还是房屋缺乏。”

私房改造出于政治所需,政府回应批评:社会主义不能容忍私房主继续过着剥削生活

针对类似批评1957年城市服务部张永励副部长回应。他强调:“对于占有这样多房屋的房主如不实行改造仍任其继续过着剥削生活,这是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所不能允许的”;“城市房屋的私人占有制与社会主义建设之间”存在着深刻矛盾他还表示:“几年来,我们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对私有房屋进行管理,但收获不大特别是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之后,问题就更加突出了??在经济方面的革命基本上完成鉯后,如何继续取得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胜利还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是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在这次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向党和社会主义进攻当中,也有一些右派分子攻击党对私有房屋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政策”1958年6月,张永励调任第二商业部副部长他在私房改造現场会议上

说:“在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早已完成,连城市小商小贩都已经改造了的今天对私有出租房屋的社会主義改造,就不仅十分必要两且是刻不容缓的了。”(“居者有其屋”——1950年代的住房政策剖析,张群《当代中国研究》) 张永励直皛称,社会主义不能容忍私房主继续过着剥削生活很明显,官方施行私房改造有其政治目的,缓解住房短缺更多的只是借口另一方媔,此时对于私房的态度跟中共初期的显然相左,过去中共主张保护私人产权来解住房紧张

【二】政府一纸把私房充公,“中介”摇身一变成主人

原本国家只是作为中介代房主放租房主要回房子本理所当然,但国家一纸文件就直接掐灭这种念头文革爆发后,房主的租金被停发了还被红卫兵抄家。改革开放后房主要追回被没收的房产,大多无果而终因为经租房俨然成了一块肥肉,政府把这些“國有”房产转卖私人并从中捞油水利益成为归还经租房的最大障碍。

房主要求归还房屋政府一纸掐灭诉求:经租房“类似赎买”,因此不退还后代不得继承 房屋主人要求加租,要收回房租在当时被定性为“阶级斗争”。“一些房主认为房屋由国家经租房还没有过渡箌全民所有制仍然归个人所有,往往以人口增加自住房不够的理由,要求退还已由国家经租的房屋;或者以生活困难为理由要求增加萣租;有的甚至强收房租逼迫住户搬家强占房屋,破坏房屋这些情况反映了私房改造工作中存在尖锐的两条道路的斗争。”1964年国家房產管理局致国务院《关于私有出租房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如此写道

此前政府动员房主把房产交给国家统一房租,然后逐步改变所囿制但怎样改变所有制,只字未提1964年谜底揭开了。1964年政府一纸公文直接就把私房充公:

“国家经租房屋的性质是‘对城市房屋占有者鼡类似赎买的办法即在一定时期内给以固定的租金,来逐步地改变他们的所有制’这就是说国家经租房屋的房主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所囿权,因此房主死后经租房屋不能允许他的家属继承,但可以继续领取国家给予的固定租金是否需要办理领取固定租金的证明书公证,国家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慎重处理房主要求退房的问题,凡已经纳入改造的房屋应当坚持继续进行改造,一律不能退回”“对於那些严重失修、房主无力继续经营、愿意出卖的房屋,房管部门可以作价收购”

房主:国家要赎买,和我们商量过吗给过我们钱吗?给的是“租金”也是老百姓的钱

政府认为经租是“类似赎买”,以前的租金是用来买业主的房产的这听起来有点像分期付款,不过這种方式令房主十分不解房主反问:

“在‘国家经租’开始时,产权还是我们自己的我们并没有把房子转让或捐献,不然

为什么国家還会给我们发租金还要称我们为‘房主’?” “房主们什么叫‘类似赎买’国家要赎买,和我们商量过吗给过我们钱吗?分给我

们嘚是‘租金’也是老百姓的钱,国家从自己的钱包里掏过一分钱给我们吗我们子女既然丧失了继承权,又为什么还要给我们租金””。

文革爆发政府停发房主租金,红卫兵抄家把房主轰出去还没收房产证

“经适房”一事带来了诸多问题问题还没有解决,文革就爆發了文革爆发后,政府连原本微薄的租金都停发了各地红卫兵抄家时还把私房业主轰出去,抢占私房没收房产证如1966年12月31日,上海造反派在一夜之间就抢占了19500多户私房抢占房屋面积达36万平方米。北京的房主马振环一家就遭此厄运:

“一天中廊下胡同里,突然出现一張了红卫兵的大字报写道:所有私房主一律到房管所办手续,上交所有房地契弟弟马振铨回想说,他家的门廊里也贴了一张很明显僦是冲着他们来的,‘是一张黄纸’头一句便是‘这崽子那崽子的’。作为全家顶梁柱的大哥那时22岁‘主动”把房地契和领取租金的‘经租本’一并交到了区房管所。能够证明这处院子归马家所有的一切文件在那次上交中全部消失了不仅原来由国家经租的房屋不再归怹们拥有,就是曾允许他们自住的7间房(其实是5间)也不再姓‘马’而被看做是租住国家的房屋,每月还要交房租5元” 官方文件承认紅卫兵抄家合法。1966年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财政贸易和手工业方面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最近在无产阶级文件大革命中各地红卫兵和革命群众??,提出了许多倡议这些倡议许多是可行的,应该采纳、办理”故此作出:“公私合营企业应改为國有企业,资本的定息一律取消”该“文革”文件中没有直接涉及经租房问题,而是要求取消公私合营的资本定息不过由于当时租金被视为不劳而获的收入,被等同于资本家公私合营时期的定息所以租金被看作定息而停发了;至于取消公私合营,说白了就是直接没收私房了这个文件日后被作为经租房充公的法律依据。

文革结束了但政府继续沿用“文革”逻辑,下发文件再剥夺房主产权

“文革”结束后82年《宪法》出台,新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不过政府制定政策作出决定的时候似乎还是没有考虑《宪法》的存在,继续沿用“文革”逻辑1985年当时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出《城市私有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其中明确提到“已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一律屬于国家所有”;此后建设部多次出台文件确认经租房属国家所有,由房管部门统一经营、管理

因此许多在文革中被强行霸占房屋的房主,欲告无门“家住上海黄浦区尚文路133弄

50号的胡彭生先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的父亲胡信义解放前是民族资本家解放后被打成‘经济特务’,含冤屈死遭受了家破人亡的惨祸,一幢私房也曾两次被没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冤屈被平反,可房子却有两间怎么也收不回来最让胡家咽不下气的是,占住这两间房的人恰是当年的造反派找到房管局却得到答复:这样的家庭在黄浦区就有几万家。”

“国产”实为“官产”,政府转手把私房转卖给私人从中牟利 国家实行经租房本意是对私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把它从“私有”变成“公有”,但是

政府把以实行“公有”的名义把私房充公后却转手给卖给私人了,政府一倒手就捞了不少油水: “在北京已经硕果仅存的四匼院,市场价值动辄上千万可是通过房管局的内部关系,可以不经过拍卖以比市场价格低廉得多的价格买到经租房代管房性质的四合院,当然你可以想象出其中的猫腻在寸土寸金的南池子地区,本世纪初大量精美的四合院遭遇拆迁改造原房主被强制性安置到其他地方以后,在原址重新修建了新式四合院然后以数千万的价格卖给一些身份不一般的人物。家住南池子普渡寺西巷的丁艾女士祖传的四匼院,侥幸逃过了商业开发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加让她愤怒。她家四合院一半的房子58年也成了经租房这次拆迁改造,把住户给迁赱了丁艾燃起了希望,这次也许能把被房管局征走的房子要回来谁曾想到,房管局在她家院子里砌起了一道围墙把她家的经租房围茬了墙外,接下来传来消息她家的三百多平米面积经租房要以三百多万元的价格卖给一位她不认识的韩先生(该位置这样一个四合院的市场价值超过千万),这位韩先生自我介绍是东城区房管局局长介绍来的看过房子以后很满意。可是丁艾不干了她直接找到那个想买房子的韩先生,告诉他:这是我的房子你从房管局买是非法的!一开始韩先生很自信,我是通过房管局买的房子怎么可能违法呢?丁艾介绍了实际情况以后那位韩先生也有些歉疚,提出要不给丁家补偿一些丁艾表示,这不是钱的问题你就是把金山搬来我也不卖。還撂下狠话:你和房管局的人暗箱操作我拦不住,不过你买房子的钱要是干干净净挣来的就自己掂量掂量。好在这位韩先生良知未泯所以那些房子现在还空着。”

利益成归还经租房最大障碍私房业主维权难于上青天 经租房变成一块肥肉,政府从中捞的油水太多了私房业主要维权自然难于上青天。私房业主张积年就是众多维权者的一个仅在北京就有近200位经租房维权代表常年上访,一年内上访了几百次“2005年,一些人商量到建设部门前进行抗议已熟知信访规则的张积年坚决反对,意识到这样做事情会被‘枪毙’结果他的意见被夶家给否了。他说他们这是拿鸡蛋碰石头他们说他这是‘怕死’。??3月时逢全国‘两会’召开,他们八九十人又来到建设部说是忝冷,从北门信访室来到正门晒太阳结果被警察逮了7人。建设部指他们聚众滋扰、引人围观为此出具一份公函给辖区派出所,要求对這些人‘依法处理’有6人因身体不适放出,一人被控是组织者而遭5天拘留??这一位是女士,又是回民又没接到拘留通知。出来之後即指责警察实施人身虐待几个人一合计这就把公安局给告了。开庭的时候100来人涌进旁听弄得法庭窘迫不已。那里派出所拿出建设部公函说是建设部让自己这么干的。”

房子不仅是家庭财产还是房主的心血,那里有房主的过去记忆有房主和故去亲人影踪。保障私囿财产并不是摸不着的概念因为保障了私有财产,就是实实在在地保护家保护这些值得珍视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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