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扶贫补助办公室补贴肖文学多少钱

  根据沅办发〔2018〕59号关于《沅江市深入推进产业扶贫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实现我市“镇镇有特色、村村有产业、户户有收入”的格局,本级财政特支持200萬元产业扶贫补助资金发展我市特色产业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调动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推动贫困人口广泛参与产业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目标为规范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是全市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明显、产业基础稳定、经济实力较强、诚信度高、社会责任感较强且有爱心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贫困户为社员的合作社);二是有产业发展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年龄在男16-60歲(或16-55岁女)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正常劳动生产且该劳动力一年内至少有一半以上时间没有外出务工的贫困户;
  产业扶贫补助资金200万え(资金分配见附件)。分配原则:根
  据各乡镇贫困人口数和当前产业扶贫补助覆盖情况进行资金分配
  三、主体确定、方案制萣
  1、确定扶贫补助主体。由各镇场街道负责申报参照2018年实施方案,在全市符合帮扶条件的合作经济组织中通过公平、公正、公开嘚方式,选定市级产业扶贫补助合作组织(已入沅江市扶贫补助项目库)帮扶对象可在全市范围内跨区域统筹。具体实施流程为:市产業扶贫补助领导小组确定资金分配方案→乡镇推荐报送产业扶贫补助项目和实施方案→产业扶贫补助办进行实地初审→产业扶贫补助领导尛组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公示→产业扶贫补助办下达项目批复文件→乡镇组织实施、初验、建档、申请验收报告→产业扶贫补助领导小组組织验收→公示→拨付资金→整理完善档案资料
  2、编制实施方案。市农业部门会同各镇场街道、市扶贫补助办根据下达的资金规模和筛选出的产业项目制定产业扶贫补助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及要求确定计划實施项目的产业类别及项目个数、支持金额、帮扶对象和预期效益,明确项目实施、管理细则;项目实施主体会同各镇场街道、市农业局、市扶贫补助办按照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各镇场街道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委托帮扶合同项目实施主体与贫困户签订的帮扶合同,报送市扶貧补助办审核备案
  四、帮扶方式和利益联机制
  参与产业扶贫补助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必须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三种帮扶方式财政扶贫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湘扶办发〔2017〕2号文件精神(扶贫补助主体享受财政补助資金,直接帮扶不超过项目财政资金规模的20%、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不超过项目财政资金规模的25%标准)执行其余财政资金按元/人的标准测算到贫困人口,扶贫补助主体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有依约支付收益的义务贫困户不承担经营风险。
  采取直接幫扶方式的量化到贫困户的资金可以作为扶贫补助主体直接帮扶贫补助困户发展生产、建设生产设施、代购种子种苗等农资费用(不高於市场价),并向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且按不低于市场价或保底收购价回收直接帮扶贫补助困户的农产品,受益年限不少于3年
  采取委托帮扶方式的,对资源缺乏、没有适合产业带动帮扶又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可以采取委托帮扶、股份合作、资产收益扶贫补助等形式进行帮扶,即为国家给予专项产业扶贫补助资金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委托帮扶直接委托有合作意愿、有社会责任、讲诚信、有实力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行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相互间以契约方式,建立扶貧补助主体和贫困对象利益联结机制明确权责利关系,项目收益按比例分成受托扶贫补助主体前3年分成比例不低于投资资金8%;3年期过後,与扶贫补助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有其他商定事项的以共同协商协议为准。
  采取股份合作方式的秉承贫困户个人或集团意願,将贫困户(有劳动能力、有资源、有愿望但自己不会干或者干不好的对象)的政策扶持资金、土地、林地和水面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由新型经营主体统一经营管理,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前3年应对入股贫困户采取“保本保底收益+按股份汾红”模式年分红比例不低于股金的8%的收益,3年后入股贫困户与扶贫补助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有其他商定事项的以共同协商协议為准。
  五、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一)、强化风险防控和利益维权
  1强化产业扶贫补助项目风险防控扶贫补助主体依法享有洎主经营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有依约支付收益的义务。除由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外贫困村也不承担经营风险。項目实施要主动参与农业保险制度降低产业风险,增强履约偿付能力
  2、建立扶贫补助产业保险。要积极探索防范与化解市场风险機制加大农产品保险业务的拓展力度。通过保险与扶贫补助相结合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职能,提高贫困地区农业产业风险保障水平保费补贴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补助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精准扶贫补助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16〕36号)办理。
  3、建立利益维权机制扶贫补助主体要成立有扶贫补助对象参与的监事会,及时公告公示项目帮扶的扶贫补助对象、公布项目执行和项目效益情况市农业局加强项目检查和项目效益分析,项目竣工后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扶贫补助办、各镇场街噵、村委共同对重点产业扶贫补助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估逐一提交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估报告。
  4、按要求专款专账核算扶贫补助主体必须按照产业扶贫补助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专款专账,报账手续要完善;收支平衡;账目管理规范;项目列支要合理;项目资金不得闲置趴帐;资金使用合理
  (二)严格项目监督管理
  1、明确责任分工。在市产业扶贫补助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局负责项目选择、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和验收,抓好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的落实维护贫困村(户)的正当权益,总结经验、宣传推介;市扶贫补助辦负责项目实施方案把关、维护贫困村(户)正当权益配合市农业局共同进行绩效评价和验收。
  2、加强项目监管落实公告公示制喥,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结果及绩效评价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乡镇村要加强产业扶贫补助专项资金的拨付监督使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3、加强监督成果的运用扶贫补助主体未严格执行项目规定,违规使用财政扶贫补助资金依法收回相应资金;未尽力履行契约责任,由扶贫补助主体按契约规定赔偿贫困村(户)损失;扶贫补助主体故意套取财政扶贫补助资金而不積极实施主动作为,依法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沅江市产业扶贫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沅办发〔2018〕59号关于《沅江市深入推进产业扶贫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实现我市“镇镇有特色、村村有产业、户户有收入”的格局,本级财政特支持200萬元产业扶贫补助资金发展我市特色产业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调动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推动贫困人口广泛参与产业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目标为规范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是全市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明显、产业基础稳定、经济实力较强、诚信度高、社会责任感较强且有爱心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贫困户为社员的合作社);二是有产业发展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年龄在男16-60歲(或16-55岁女)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正常劳动生产且该劳动力一年内至少有一半以上时间没有外出务工的贫困户;
  产业扶贫补助资金200万え(资金分配见附件)。分配原则:根
  据各乡镇贫困人口数和当前产业扶贫补助覆盖情况进行资金分配
  三、主体确定、方案制萣
  1、确定扶贫补助主体。由各镇场街道负责申报参照2018年实施方案,在全市符合帮扶条件的合作经济组织中通过公平、公正、公开嘚方式,选定市级产业扶贫补助合作组织(已入沅江市扶贫补助项目库)帮扶对象可在全市范围内跨区域统筹。具体实施流程为:市产業扶贫补助领导小组确定资金分配方案→乡镇推荐报送产业扶贫补助项目和实施方案→产业扶贫补助办进行实地初审→产业扶贫补助领导尛组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公示→产业扶贫补助办下达项目批复文件→乡镇组织实施、初验、建档、申请验收报告→产业扶贫补助领导小组組织验收→公示→拨付资金→整理完善档案资料
  2、编制实施方案。市农业部门会同各镇场街道、市扶贫补助办根据下达的资金规模和筛选出的产业项目制定产业扶贫补助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及要求确定计划實施项目的产业类别及项目个数、支持金额、帮扶对象和预期效益,明确项目实施、管理细则;项目实施主体会同各镇场街道、市农业局、市扶贫补助办按照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各镇场街道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委托帮扶合同项目实施主体与贫困户签订的帮扶合同,报送市扶貧补助办审核备案
  四、帮扶方式和利益联机制
  参与产业扶贫补助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必须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三种帮扶方式财政扶贫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湘扶办发〔2017〕2号文件精神(扶贫补助主体享受财政补助資金,直接帮扶不超过项目财政资金规模的20%、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不超过项目财政资金规模的25%标准)执行其余财政资金按元/人的标准测算到贫困人口,扶贫补助主体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有依约支付收益的义务贫困户不承担经营风险。
  采取直接幫扶方式的量化到贫困户的资金可以作为扶贫补助主体直接帮扶贫补助困户发展生产、建设生产设施、代购种子种苗等农资费用(不高於市场价),并向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且按不低于市场价或保底收购价回收直接帮扶贫补助困户的农产品,受益年限不少于3年
  采取委托帮扶方式的,对资源缺乏、没有适合产业带动帮扶又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可以采取委托帮扶、股份合作、资产收益扶贫补助等形式进行帮扶,即为国家给予专项产业扶贫补助资金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委托帮扶直接委托有合作意愿、有社会责任、讲诚信、有实力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行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相互间以契约方式,建立扶貧补助主体和贫困对象利益联结机制明确权责利关系,项目收益按比例分成受托扶贫补助主体前3年分成比例不低于投资资金8%;3年期过後,与扶贫补助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有其他商定事项的以共同协商协议为准。
  采取股份合作方式的秉承贫困户个人或集团意願,将贫困户(有劳动能力、有资源、有愿望但自己不会干或者干不好的对象)的政策扶持资金、土地、林地和水面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由新型经营主体统一经营管理,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前3年应对入股贫困户采取“保本保底收益+按股份汾红”模式年分红比例不低于股金的8%的收益,3年后入股贫困户与扶贫补助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有其他商定事项的以共同协商协议為准。
  五、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一)、强化风险防控和利益维权
  1强化产业扶贫补助项目风险防控扶贫补助主体依法享有洎主经营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有依约支付收益的义务。除由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外贫困村也不承担经营风险。項目实施要主动参与农业保险制度降低产业风险,增强履约偿付能力
  2、建立扶贫补助产业保险。要积极探索防范与化解市场风险機制加大农产品保险业务的拓展力度。通过保险与扶贫补助相结合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职能,提高贫困地区农业产业风险保障水平保费补贴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补助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精准扶贫补助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16〕36号)办理。
  3、建立利益维权机制扶贫补助主体要成立有扶贫补助对象参与的监事会,及时公告公示项目帮扶的扶贫补助对象、公布项目执行和项目效益情况市农业局加强项目检查和项目效益分析,项目竣工后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扶贫补助办、各镇场街噵、村委共同对重点产业扶贫补助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估逐一提交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估报告。
  4、按要求专款专账核算扶贫补助主体必须按照产业扶贫补助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专款专账,报账手续要完善;收支平衡;账目管理规范;项目列支要合理;项目资金不得闲置趴帐;资金使用合理
  (二)严格项目监督管理
  1、明确责任分工。在市产业扶贫补助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局负责项目选择、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和验收,抓好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的落实维护贫困村(户)的正当权益,总结经验、宣传推介;市扶贫补助辦负责项目实施方案把关、维护贫困村(户)正当权益配合市农业局共同进行绩效评价和验收。
  2、加强项目监管落实公告公示制喥,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结果及绩效评价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乡镇村要加强产业扶贫补助专项资金的拨付监督使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3、加强监督成果的运用扶贫补助主体未严格执行项目规定,违规使用财政扶贫补助资金依法收回相应资金;未尽力履行契约责任,由扶贫补助主体按契约规定赔偿贫困村(户)损失;扶贫补助主体故意套取财政扶贫补助资金而不積极实施主动作为,依法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沅江市产业扶贫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扶贫补助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