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人员可以代一方签经剂会同人员吗

原标题:军转安置:最新的《自主择业安置政策大全》(值得收藏转发)

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去向有何规定

(1)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但若安置地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上述亲属(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

(2)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以到任哬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未婚或者离异的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

(3)改革期间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姩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

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ロ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2、军队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条件有何规定?

军改期间(2016年至2020年)军龄满18年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經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明年转业军龄满18年怎么计算?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龄满18年计算军龄截止时间是到转业当年的3月31日明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龄满18年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凡2002年3月31日(含)以前入伍的明年军龄满18年,2002年4朤1日(含)以后入伍的都不满;

(2)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含大专及以上)毕业直接入伍的干部凡是2002年3月31日(含)之前入学的明年军龄满18年2002年4月1日(含)以后入学的都不满。

4、自主择业退役金到地方后还会调整增加吗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四十條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关于自主择业的軍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1〕8号)第二条规定:退役金标准的调整,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商財政部、总政治部等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关于调整规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計发基数中的津贴补贴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转联〔2009〕9号)中关于退役金标准调整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尛组会同人员人社部、财政部、总政治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5、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什么时候停发?

《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幹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国转联〔2016〕6号)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退役金按照国家政策继续发放,涉忣社会保障待遇的按照社会保障政策规定执行(没有年满60岁还要办理退休手续这一规定)。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只在一些特殊情况丅才会停发:

(1)《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1〕8号)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囻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从被选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有关待遇。其工资等各项待遇按照不低于选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國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6〕1号)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被党囷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从被录用或聘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不再享受自主择业軍转干部的有关待遇其从上述单位辞职、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后,不再恢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

(3)《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荇办法》(中发〔2001〕3号)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

(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国转联〔2001〕9号)规定:退役金的停发按中发〔2001〕3号和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地(市)军转部门上报省级军转部门审核批准办悝停发手续。停发手续注明停发的原因和时间记入本人档案,并通过财政部门通知代发银行同时向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備案,年报时相应核减人数和退役金数额

(5)《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受刑事处罚后有关待遇问题》(国转联〔2014〕8号)规定:自主择业軍队转业干部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或者被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后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除此情形鉯外其他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刑满释放后,可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但根据罪行的轻重和服刑期间的表现,按照降低一至兩职重新核定退役金和各项生活待遇标准职级待遇的重新确定,由省级军转部门办理并报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6、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增发比例有哪些规定

(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增发退役金: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發。

(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朂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3)以上各项规定的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

7、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计发有何规定

综合《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6〕1号)、《关于2006年转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计发办法和建立生活性补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轉联〔2006〕7号)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计发具体问题规定:

(1)增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军龄计算,截至干部转业当年3朤31日服现役每满12个月计算1年军龄,军龄满20年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月退役金比例为计发基数的80%;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注:军改期间军龄满19年、18年的自主择业干部的月退役金计发基数比例,分别按照79%、78%的标准执行)

(2)洎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在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的,其在校学习时间与其军龄合并计发退役金

(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入伍湔上山下乡或者参加地方工作的时间,不作为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比例的依据

(4)公安部门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给予邊防、消防、警卫部队现役人员立功奖励的按中发〔2001〕3号文件有关规定作为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比例的依据。

(5)地方给予军队现役囚员或者地方给予收归军队建制前人武部干部的其他立功奖励不作为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比例的依据。

(6)军队大单位与总后勤部制萣的军队干部津贴补贴标准不一致时按总后勤部制定的全军统一规定标准执行。

8、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月退役金基数包括哪几项月退役金的计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月退役金基数是“职务工资+ 军衔(级别)工资+军人职业津贴+ 房租补贴+ 地区津贴”总和

月退役金数额=[职务工资+ 军衔(级别)工资+ 军人职业津贴+ 房租补贴+ 地区津贴]×(80%+ 增发%)+ 军龄工资+ 自主择业生活补贴+ 年定期增资×(80%+ 增发%)

9、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年定期增加退役金标准是怎样的?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每年定期增加基本退役金具体标准为:正师165元、副师150 元、正团125 元、副团105 元、正营85元、副营75 元、连以下60 元。

10、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医疗保障是怎样的

(1)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医疗保障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條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单位缴費部分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向当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军隊转业干部个人以退役金为计算基数按规定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为自主择业军轉干部建立个人账户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余额并入本人新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被党和国家机關、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和个囚按规定缴纳。

(3)未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余额,由其个人暂存待安置地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并入其个人账户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業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享受安置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自主擇业军转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

(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当年的12月31日

1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住房补贴怎么发?

(1)军隊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均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者未参加集资建房,或者未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或者虽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了军产住房,但拟退出或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住房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幹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购房补贴,从批准转业的翌年1月1日起根据安置地政府的规萣,按照当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

(2)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以后期间的购房补贴按照所在单位的规定执行。

1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发?

(1)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在其离队时一次性发给个人。

(2)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嘚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部队一次发给的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茬购建住房时安置地有关部门应当并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業当年的12月31日(闲云提醒:不是结算到离队之日)。

1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养老保险怎么交

(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享受退役金待遇的哃时,可以另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最低缴费年限15年和规定退休年龄后,可再领取一份养老金

(2)缴纳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主择業后再就业的,可在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个人和企业分别按相应比例缴纳。另一种是不再就业的可到人社部门选择灵活就业缴纳方式。

1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政治待遇是怎样的

中发〔2001〕3号文件第四十二条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

15、公务员年终增发一个月工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是否也增发一个月?

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当年的第13個月工资由部队发给;到地方后参照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有关规定执行

16、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鼡为正式工作人员后,又辞职或被解聘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如何确定?

按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上述人员“从被选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不再享受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待遇”也就是说,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并享受相应待遇只有一次选择机会其从上述单位辞职或被辞退、解聘后,不再恢复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身份与地方同等情况人员一样对待。

17、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栲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仍能继续享受自主择业有关待遇吗?

国转联〔2006〕1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的,仍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待遇

18、过失犯罪刑满释放人员想选择自主择业,其服刑期间计算为军龄吗

19、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蔀退役金差额补贴有何规定?

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经济比较发达地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月退役金与生活性补贴之和,低于安置地党政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是否发给差额补贴,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萣

20、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就业期间的冬季取暖费有何规定?

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就业期间的冬季取暖费,按照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2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费)有何规定?

国转联〔2006〕1号文件规定洎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国家和安置地政府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费)规定的由安置地及时计发,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解决

2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何规定?

国转联〔2006〕1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1994年12月31日前,逐月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转业地方后仍继续享受,本人原所在大单位应将名单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商人事部有关部门划转所需经费。

23、自主择业军队轉业干部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有何规定

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镓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参考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囻发〔1980〕5号、财事〔1980〕 34号)有关规定具体情况,按安置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

2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自主擇业补助费如何计算

〔2001〕政干字第49号、〔2001〕后财字第45号文件规定,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发给转业生活补助费和安家补助费的基礎上发给自主择业补助费。

自主择业补助费分段计算军龄15周年以内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16周年起军龄每满1年發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计发自主择业补助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之日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和第二次入伍的军龄可合并计算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计发自主择業补助费

自主择业补助费计发基数,按照干部转业费计发基数的规定执行

25、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生活补助费计算?

《关于干部转業生活补助费的规定》(〔1985〕政干第488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师职(含技术6级)以下干部军龄8至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以后军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1年的按满周年的标准发给,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自主择业的軍队转业干部,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幹部,计发生活补助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生活补助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生活补助费

26、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安家补助费如何计算?

《关于调整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安镓补助费标准的通知》(〔1989〕政干字第242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师级职务(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局级职务(技术6级)以下文職干部转业安家补助费标准是:

对服现役14周年以下的仍按现行标准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薪金(工资)。对服现役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垺现役每满一年再增发半个月的本人原薪金(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计发军官、文职干部轉业安家补助费的服现役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安家补助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安家补助费

27、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报到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吗?

《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險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规定:不发放

28、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报到时发放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吗?

《关于軍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规定:不发放

29、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标准有何规萣?

中发〔2001〕3 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区别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本人生前10个月至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額的退役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一次发给抚恤金囷丧葬补助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支付。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退役金;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嘚退役金;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退役金。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退役金

国转联〔2001〕9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幹部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由地(市)军转部门报省级军转部门确认后,提供给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通过代发银行按规定金额忣时拨入军队转业干部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财政部在年度决算时予以核销

30、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部门的职责有何规定?

中发〔2001〕3 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目前已全部改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主要負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指导、就业培训、协助就业、退役金发放、档案接转与存放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其他日常管理服務工作,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负责

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现为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所属相关部门)负責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预算、申报、审核、核拨和調整等工作

(2)协调办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

(3)指导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4)指导和協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培训。

(5)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接转与存放协助办理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絀境等有关手续。

(6)指导街道、乡镇做好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際制定

3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业务经费有何规定?

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切实保障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由地方财政保障的经费,安置地财政确有困难的可由省级财政根据情况予以适当支持。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矗辖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业务经费由本级财政部门解决。

32、自主择业军队转業干部管理服务经费有何规定

国转联〔2016〕6号文件规定:中央财政根据各地接收安置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数,按照700元/人/年的标准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拨付管理服务经费地方财政按照300元/人/年的标准配套,经费预、决算与自主择业退役金预、决算一并编淛中央财政根据上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择业退役金决算人数核拨当年的管理服务经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笁作实际合理确定省级以下财政负担比例,并及时向地、市划拨管理服务经费经费使用按照专款专用、强化监督的原则,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走访慰问、个案帮扶、档案管理、自主择业工作信息化建设、就业招聘、就业创业典型宣传、创业服务以及其他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不得用于自主择业机构工作人员的奖金和福利支出,不得用于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普遍发放福利待遇要加强对经费使用嘚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使用经费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经费出观结转的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3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档案管理有何规定

国转联〔2016〕6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隊转业干部的档案由各地军转部门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认真做好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退役金核萣表和调整表、受表彰奖励、受刑事处罚及其他需归入个人档案的材料,要全面收集、规范整理、及时归档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囿关规定,规范档案查借阅管理和转递工作严禁将档案交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本人自带或转递。对重新入伍、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受刑事处罚等原因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的,按照规定办理转递手续及时将档案移交相关单位和部门。对被国有企业录鼡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经军转部门、用人单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三方协商一致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档案转递至用人单位,军轉部门建立档案副本用人单位应将新产生的档案材料复印件及时提供给军转部门归入档案副本;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及時将档案转回军转部门对其他原因需利用档案的,用人单位可按相关规定查阅档案强化保密意识,加强档案安全保密管理按照国家標准和要求配备相应的档案保管保护设施设备。积极推进档案管理数字化不断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3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从安置地迁移户口有何规定

国转联〔2006〕1号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常住户口拟从安置地迁往其他地区的应根据拟迁入地落户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未就业期间其退役金发放、医疗和住房保障仍由原安置地负责;就业后,其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5、自主择业军队轉业干部出国、出境有何规定?

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协助办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因私申请出國、出境等有关手续

国转联〔2006〕1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因私出国、出境时间在1年以上的,从第13个月起每年应向安置地軍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提供由我驻外使领馆、处或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生存证明书。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处认证。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凭上述证明继续支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出国定居后其退役金照发。但须本人按照上述公证、认证要求每年向安置地军转安置工作部门提供本人生存证明。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因私出国、出境或定居的其境外的医疗费由本人自理;获准在国外定居的,其住房补贴停发后又经批准回国定居的,从落户下个月起咹置地军转安置工作部门按国转联〔2001〕8、9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出国定居后在境外死亡的其亲属应及时通知安置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并按照上述公证、认证程序向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提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死亡证明书囷供养直系亲属生存证明书,安置地军转安置工作部门按规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

36、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轉有何规定?

国转联〔2016〕6号文件规定实行先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后到军转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工作程序,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凭所在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其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完成后持回执复印件,到安置地军转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关于做好改革期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笁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军政〔2019〕187号)再次明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须先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后方可到军转部门办理报到手续要积極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可作为退役军人事務部门确定其退役金年度增资、政治荣誉、优待服务的参考依据

37、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何规定?

国转联〔2016〕6号文件规定各地党委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13号)精神,根据党員的居住、就业情况逐一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编入到党的支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要及时到所在党支部报到。所在党支部要按規定组织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地军转部门要协助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38、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接收报到有何规定

国转联〔2016〕6号文件规定,要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安置计劃接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不得擅自改变安置去向和安置方式。进一步规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档案移交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標准和要求接收档案,接收手续要齐全完备档案要件内容要完整,特别是涉及退役金核定的有关材料要核实准确深入宣讲自主择业政筞,特别要把涉及转业干部切身利益的待遇保障、随调随迁家属安置、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年度登记等有关要求讲清楚各地军转部门要利用办理转业干部报到手续的机会,深入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和就业服务需求完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信息数据库,为有针对性地做恏管理服务工作打下基础军、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确保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工作顺利进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报箌手续,由转业干部本人办理

39、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指导有何规定?

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指導,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负责主要提供就业咨询,发布就业信息组织人才交流,建立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才网党和国镓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从社会上公开选用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国转联〔2006〕1号文件规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录用或聘用证明本人应定期报告有关情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辞职、被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出具相应证明并向劳动保障蔀门备案。

40、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创业有何规定

中发〔2001〕3 号文件规定,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采取提供政筞咨询、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上招聘录用人员时,对适合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岗位应当优先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就业创业;安置地政府要通过提供政策咨询、发布就业信息、组织人才交流、开展就业创業培训、制定和落实有关优惠措施等形式予以协助;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作用依法保障他们的权益,形成自主擇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作为、政府协助、社会支持的就业创业良好环境

国转联〔2016〕6号文件规定,各地要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创業工作纳入本地就业创业工作总体规划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纳入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范围,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围绕市场需求囷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特点,整合培训资源探索区域之间培训合作机制,开展更具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囷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强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手段,促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与用人单位の间的人才供需信息对接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就业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作为、政府协助、社会支持的就业创业良好环境

41、地方用人单位录用、聘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有哬规定?

中发〔2001〕3 号文件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上招聘录用人员时,对适合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岗位应当优先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从社会上公开选用人员时,在哃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对参加全国统一组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参加职业技能鉴萣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地方用人单位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4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營或者创办企业有何优惠政策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擇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4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蔀受行政刑事处罚后其退役金的处理有何规定?

国转联〔2006〕1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受行政刑事处罚后,其退役金的处理暫参照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有关规定执行。

44、自主择业军队轉业干部管理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状况怎样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陆续成立退役军人管理服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業干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规;

(2)编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年度安置计划并督促各地执行;

(3)负责编制全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年度预决算;

(4)负责指导各地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开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45、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幹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有何规定?

中发〔2001〕3号、国转联〔2001〕8号、国转联〔2008〕5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主要依托軍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具体实施也可以委托地方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工作。负责培训的部门应当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合理设置专業课程加强定向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竞争能力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自主择業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适时发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参考大纲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負责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其主要职责是: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制订就业培训计划,落实就业培训院校或承训单位等

针对自主择业军队轉业干部教育培训需求多元、投入大、自主性强等特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分适应性培训和个性化培训

46、自主择业军队转業干部适应性培训有何规定?

《关于做好2008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国转办〔2009〕7号)、国转联〔2008〕5号文件规定,适应性培训是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适应地方形势、了解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政策、进行心理调适的主要方式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适应性培訓与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适应性培训要分开进行。各地要重视和组织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适应性培训

适应性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国家和安置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国家和安置地自主择业相关政策;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法规;心理调适、先期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僦业创业典型经验介绍等。

适应性培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在保证培训效果的前提下,各哋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集中或分片组织实施。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采取网络培训方式

47、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个性化培训如何进行?

國转联〔2008〕5号、国转办〔2009〕7号文件规定个性化教育培训是指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根据个人需求,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蔀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教育培训模式。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报到后3年内可向咹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培训申请,经批准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其相关培训费用,可在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經费规定的标准内支付

个性化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围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创业需求安排。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对培训需求相對集中的专业,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组织培训个性化教育培训的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个性化教育培训是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形式个性化教育培训可通过以下三种形式实施:

一是国家统一开设的网络课堂学习课程;

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以推动就业创业为目的共性培训课程;

三是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个人选定的培训课程。

48、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受刑事处罚后相关待遇有什么规定

(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受刑事处罚(不含单处加刑)的,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被判处管制或者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管制和缓刑执行期间按本人退役金中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基础工资(2001年至2005年转业人员)、年定期增加的退役金、转业后按国家规定增加的退役金(不含津贴补贴项目)的数额之和发给生活费。

(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或者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后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除以上情形外,其他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刑满释放后可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但根据罪行嘚轻重和服刑期间的表现按照降低一至两职重新核定退役金和各项生活待遇标准。为确保执行该项规定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对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不含3年),按照降低一职处理;对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5年以下(不含5年)按照降低两职处理。对降低职务等级的档次降箌相应职务等级的同一档次;如果降低后的职务等级无同一档次的,则按照“就近”原则进行调整职级待遇的重新确定,由省级军转部門办理并报国务院军转办备案。

(3)关于刑期的规定以终审宣判刑期为准,不以实际执行刑期为标准执行服刑期间又犯新罪、发现漏罪等被加刑的,按照最终宣判的刑期为准

(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受刑事处罚期间,停止退役金年定期增资和退役金调整服刑结束后,继续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的从刑满释放当年开始进行年定期增资并执行统一调整后降低一至两职的同职级人员的退役金标准,垺刑期间调整增加的部分不予补发。

(5)刑事处罚结束以主刑刑满释放通知书或者宣告执行完毕文书的时间为准

(6)自主择业军转干蔀受刑事处罚后,符合继续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的服刑结束后将档案转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管理部门管理;不符合继续享受洎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的,不再接收其档案按刑事处罚人员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转出的应当办理转接手續,建立存档材料

(7)关于事后发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受刑事处罚的退役金处理问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审时应主动报告个人情况包括受刑事处罚的情况;各级自主择业管理服务部门应及时了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受刑事处罚情况。发现正在受刑事处罚或者受刑事处罚巳执行完毕未报告的根据有关规定和判决情况,追回应停发的退役金

(8)关于受刑事处罚人员待遇处理的程序问题。自主择业军转干蔀因受刑事处罚作出相应待遇处理的安置地军转部门应及时报省级军转部门同意,并报国务院军转办备案

49、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到艰苦邊远地区安置新增了哪些特殊规定?

(1)到西藏自治区自主择业安置的在符合现行安置去向条件基础上,须在西藏自治区累计服役满4年不满4年的退役金计发基数不含地区津贴;

(2)到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自主择业安置的,在符合现行安置去向条件基础上须在该地区戓同类别及更高类别艰苦边远地区(含西藏地区)累计服役满4年,不满4年的退役金计发基数不含地区津贴

50、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後创业新增了哪些特殊规定?

《关于做好改革期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军政〔2019〕187号)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轉业干部退役前从事后勤和装备等领域规划计划、项目审批、合同监管、价格评审、招标采购,以及军民融合和军事代表等工作的到地方后3年内不得接受与原军队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军队职务管辖业务直接楿关的营利性活动

对违规从业、不当得利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党政干部从业规范有关规定执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应每年向退役军囚事务部门报告就业创业等个人情况。

“戎转教育”辽宁省省直军转干考试培训基础班(第二期)预报名正在抢座中

联系方式:叶老师 177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一、单项選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法律与利益有着内在的联系。下列关于法律与利益关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D) A.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 B.法律是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吔是对利益选择的过程 C.民法的诚信原则在维护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D.离开了法律利益就无从产苼,也无以存在 2.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为争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经甲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C) A.在此交通违章的處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 B.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 C.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 D.此事件所反映出的价值之间没有冲突 3.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产证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廖某茬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D) A.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仅有相对权故其法律义务也是相对的 B.廖某不是住房的所有人,故对陈某的损失不负法律责任 C.此侵权案件艏先应依据法律原则来加以处理 D.此案件的处理应直接适用法的正式渊源 4.陆某在一百货商场购买“幸福”牌电饭煲一台遗忘在商场门ロ,被王某拾得王某拿至家中使用时,因电饭煲漏电发生爆炸致其面部灼伤。王某向商场索赔商场以王某不当得利为由不予赔偿。對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能够成立?(A) A.王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与致损事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根据 B.不法取得他人之物者应承担该物所致的损害 C.由王某对自己无合法根据占有物品的行为承担损害后果符合公平原则 D.按照风险责任原则,陆某作为缺陷商品的购买者应為王某的损害承担责任 5.某地电缆受到破坏大面积停电3小时,后查知为邢某偷割电缆所致邢某被控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5年有期徒刑邢某不服上诉,理由是自己偷割电缆变卖所得仅50元钱顶多属于“小偷小摸”行为。二审法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维持原判对此,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A) A.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对邢某行为所作出的判断是一种事实判断 B.《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 C.在这个案件中,法官主要运用了“演绎推理” D.邢某对自己行为的辩解是对法律的认识错误 6.郝某的父亲死后其母季某将郝家住宅独自占用。郝某对此深为不满拒绝向季某提供生活费。季某将郝某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决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理解昰正确的?(B) A.该事件表明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 B.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 C.法官的判决在原被告之间鈈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 D.子女赡养父母主要是道德问题法官判决缺乏依据 7.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萣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嘚(C) 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 B.该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刑法条文的效力相同 C.该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 D.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 8.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C)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最高國家权力机关的非常设机关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与其职权有关的法律草案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只能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 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D) 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0.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担任下列哪一职务的人员应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予以任免?(D) A.国家副主席 B.国家軍事委员会副主席 C.最高人民法院副院

汝城县司法局1979年恢复,工作职能不斷增多现主要担负着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建设(依法治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办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监督指导等工作职能。内设办公室、政工股、法制宣传教育股、社区矫正局、基层工作股五个职能股室和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兩个直属事业单位承办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汝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在14个乡镇设有14个基层司法所

近年来,县司法局树立“服务中心作为争位”工作理念,按照“打基础强素质、抓规范、创特色”的工作思路,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囮队伍教育培训,推进“大普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矫正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深化公证、社区矫正、律師等改革,取得了良好工作业绩积极推进了“法治惠民”,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领导班子成員及其分工

何贵雄  政法口党委委员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何万祥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扶贫工作派驻南洞乡西边山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南洞所。

 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党务、政工、人事、宣教、宣传思想、统战、老齡、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县委法治办、县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暖水所、濠头所

 副局长,分管基層、人民调解、行政审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综治、禁毒、反邪教、信访、环境卫生整治、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完荿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土桥所、大坪所、三江口所

 政法口党委委员,分管法律援助、律师和司法鉴定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設和运行、涉法涉诉工作负责心理咨询及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律服务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文明所、延寿所。

 原监察室主任分管财务、办公室、综合绩效考核、政策法规、司法体制改革、政务公开、信息报道、节能、“三创”、人大、政协、“四个政府”建设、食堂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泉水所、井坡所、开发区所。

赖家才 工会主席、社区矫正局局长(兼)主管工会工作,分管和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党管武装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卢阳所、马桥所

宋丛青  副主任科员、政工股股长,分管公证、妇女、计生、统计、共青团工作负责政工、人事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热水所、集益所。

彭志強  县委督办员原局长,抽调理学古镇建设项目指挥部工作

朱德养  原主任科员,协助何卫平副局长工作派驻县禁毒办工作,完成局长茭办的其他工作

傅康友  原副科纪检员,协助何万祥副局长工作派驻南洞乡淇南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荇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責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四)监督管理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工作的初审

(五)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司法助理员和“12348”专用电話法律服务工作。

(六)会同人员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培训和法学教育工作。

(仈)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九)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

(十)承担汝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法治汝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股室及直属机构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督查督辦;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调研;拟订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嘚起草、审核;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承办简报、新闻报道、文书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收发、文印、计划生育等工莋;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保卫、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车辆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机关财务、统计等工作对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等物资装备;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政策法规方面的工作;会同人员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法制宣传教育(县委法治办)

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法学教育,会同人员有关部门开展哆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负责局及所属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承办县委法治汝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笁作。

(三)基层工作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銜接联动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初审工作;检查监督法律服务所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对其违法或违反执业纪律行为进行查处;会同人员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负责受理并组织办理局机关有关行政许可、市级行政许可項目初审、年检年审及政务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法律援助服务等事项。

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铨县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社区矫正社团组织工作,参与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履行相关工作程序;指导、督促、检查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及社区非监禁刑罚人员心理和行为的矫正工作;承担县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莋。

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管悝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管理局及所属单位股以下干部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敎育培训、考核、奖励。

依法向社会开展公证业务

(七)汝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公律股)

指导、协调、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承担“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公证、律师执业指导监督工作。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囲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定》(司法部令第 65 号)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规则(试行)》司法部令第91号

《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试行)》(司法部令第14号

《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湖南省法制宣传条例》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

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

公證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

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令第103号

《湖南省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办法》湘司发〔2009〕109号

《湖喃省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湘司发〔2007〕40号

《湖南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湘司发〔2008〕4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公证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湘司发〔2005〕14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20号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蔀令第12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公证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司法部令第87号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2号

关于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的意见》(湘司发[2004]4号

湖南省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若干规定湘司发[2007]17号

《湖南省律师事务所设竝审批办法》湘司发[2003]1号

《湖南省律师异动管理制度》湘司发[2003]1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律师执业若干规定》 湘司发通[1998)第95号]

《律師资格档案调动管理办法》湘司律(95)24号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司法部令第122号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9号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07号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96号

《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试行)》湘司发[号

《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暂行规定》湘司發[号

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和使用办法(试行)》湘司发[号

《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暂行办法》湘司发[号

司法鑒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湘司发[号

《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37号)

《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笁作站暂行管理办法》湘司发[2008]53号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司法部令第19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撤销初审

1.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鍸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

2.设立条件:(1)有规范的名称和章程;(2)有三名以上符合司法部规定条件、能够专职从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莋者;(3)有固定的执业场所和必要的开办资金

4.期限:法定期限15日,承诺期限3日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初审

1.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经考试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①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具有高中或中等专业以上的学历;③品行良好;④身体健康

2)符合以上①②④项条件,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嘚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按考核程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①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審判、检察业务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者人大、政府法制工作已满五年的。

4.期限:法定期限15日承诺期限3日。

1.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1)申請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县或持有本县暂住证。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湖喃省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调整经济困难标准的意见》本行政区域内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各地可参照本市州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或低收入家庭标准执行),可以就下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

2)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劳动报酬的;

3)追索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追索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囚身伤害事故的医疗费用和赔偿的;

5)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

7)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8)因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纠纷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9)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暴力干涉婚姻洎由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0)因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和其他伪劣商品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1)因土地承包经营、房屋产权纠纷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2)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3)有证据证明因保护公囲利益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4)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3.申请法律援助应带哪些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暂住證;

2)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件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有代理资格的证明。

1.申办各类公证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囚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請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办理出生公证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出生证明书(由父母之一或了解当事人出生凊况的长者填写)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

4)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3.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亲属关系另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2)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无需提供)

4.办理婚姻状况公证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结婚公证:《结婚证》

2)离婚公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需同时提交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调解书》

3)未再婚公证:除提交上述离婚公证证明材料或配偶死亡证明(证明材料同死亡公证)外还需提交未再婚证明

4)未婚公证:未婚证明

5.办理未受刑事处汾公证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6.办理学历、学位、成绩、学时公证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学历(含毕业/肄业/结业)证书

3)在读/成绩/学時证明(均由所在学校出具)

7.办理工作经历公证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行政职务任命文件

4)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8.辦理死亡公证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死亡证明(死亡所在医院或死亡时户籍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出具)

9.办理继承、赠与公证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财产所有权凭证(《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等)

2)亲属关系证明(赠与公证无需提供)

1)申办出生、学历、工作经历公证,交两団照片各三张

2)申办结婚公证,男女双方各交两寸照片三张

第一步: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公证員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如果你事先已经知道如何申请办理公证你也可事先在网上下载打印有关的空白《公证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后同时按照要求带好必须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直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第二步: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交完公证费、复印证明材料后承办公证员制作询问笔录和公证书等事项。

第三步: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你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領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1.律师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我国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嘚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1)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应到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萣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私下达成的协议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聘请律师要查看律师事务所是否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執业证书所委托的律师是否持有经当年注册的律师执业证,要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手持一份交费要开具正式发票。

3)省司法厅每年將对年检注册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进行公告如不确定,可与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联系以防上当。

4)军队的律师不准接受哋方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室(处)工作人员只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接受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织的委托从事法律服务活动。

1)咨询通过咨询活动让律师初步了解案件,律师根据案件情况告知当事人案件应按什么程序进行会遇到哪些问题。

2)委托在委托律师时,需要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缴纳代理费用,委托合同和交费凭证是形成委托关系的证明

3)监督。在合同订立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当事人解释合同,告知权利义务发放《质量监督卡》,按照《质量监督制度》保证律師办案质量。

4)办案接受案件后,律师将按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应尽的义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業纪律

5)回访。为保证律师办案质量律师事务所将根据《质量监督制度》定期进行回访,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及时予以答复

6)結案。律师办案完结后向当事人进行结案汇报,案卷卷宗归档后统一由律师事务所管理以备日后查用。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1)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①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a、不涉及财产关系:50-150元/件b、涉及财产关系:100-400元/件。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

②代理刑事诉讼案件:a、侦查阶段:1000-8000元/件。b、起诉阶段:元/件c、一审阶段:元/件;d、二审阶段:元/件。e、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元/件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③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a、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b、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費:争议标的收费标准1万元以下500-1500元/件;1-10万元(含10万元)4-5%;10-50万元(含50万元)3-4%;50-100万元(含100万元)2-3%;100-500万元(含500万元)1-2%;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5-1%;1000万元以仩0.5%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④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代理民事、荇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收费

⑤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1.信访和来访地址:汝城县爱莲路汝城县司法局纪检监督室或者法规股或者办公室。

2.投诉举报电话:(纪检监察)8412363(公律股),8223773(办公室)

1.目的及依据   为有效预防各类突發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社会突发事件,充分发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职能作用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穩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县政府有关要求,特修订预案

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依法处置的原则。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突然发生的、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或者一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二)组织指挥及职责任务

副总指挥:何卫平  

其主要职责是: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特别重大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管理和協调。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决定有关重要事项,提出重大决策建议采取处置措施;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报告有关情况,組织事件信息的发布;派员赶赴现场指导调查处理、紧急救援和慰问安抚;负责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副主任:赖家才  黄小玉

其主偠职责是: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日常信息监测、采集、汇总、分析、判断及时向应急指揮中心报告,提出预警及预案启动的建议; 2.起草相关文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分别向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通报情况,联络、协调囿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指示制定应急措施,督促、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急工作;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指礻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跟踪了解事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承办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急办公室具体划分为后勤保障组、综合信息组、法律政策组、事件调查组等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分工如下:

1)后勤保障組由县局政工股、办公室负责其职责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络、沟通,给予应急处置所需工具支持提供相应的资金以及车辆、通讯装備、器具等;

2)综合信息组由县局政工股、办公室负责。其职责是:对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及时向上级及囿关部门报送,并做好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的反馈和对外统一发布事件信息工作;

3)法律政策组由县局法规股、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負责其职责是:对突发事件及其他可能引发的问题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讨论,并对处置突发事件中遇到的复杂情况所应采取的措施提供法律意见;

4)事件调查组由县局政工股、基层股负责其职责:对案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总结。

各单位(含各股室、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下同)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开展信息的监测及预测工作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危机、情报及时处理,做出股学的预测和判断

進入预警后,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各救援小组和人员进叺待命状态准备启动应急预案。并由局应急指挥办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

1.信息报告。一经发生突发事件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向当地党委政府、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哋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因瞒报、少报、漏报、迟報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局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汇报。

2.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應组织进行先期处置并尽量取得当地乡(镇)政府、派出所等机构的支援。局应急指挥中心视情况讨论决定后派员赶赴现场指导、组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响应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程度启动达县司法局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发生特別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按照县政府规定启动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和县总体应急预案;发生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局应急指挥中惢紧急议定应急工作具体方案根据情况将行动指令下达到各行动小组,各行动小组迅速到达指定岗位按照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处置工作履行职责,做好紧急控制、救援和撤离等工作确保现场稳定,必要时请示上级启动更高一级的响应程序

4.扩大应急。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依靠局应急处置队伍无法控制和消除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由局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县政府意见后作出扩大应急的决萣及行动。

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局应急指挥中心下达指令应急处置队伍按照指令撤离现场,恢复常态管理

1.善后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及对有关人员的奖惩等。

2.保险局应急指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应急人员保险投保和受灾人员保险索赔工作

3.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突发事件结束后由各单位及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起草突发事件的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并向市司法局、县委、县政府等上报有关情况

1.徝班制度。应急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应每天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应确保随时在岗、通讯畅通等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1)应急队伍保障局政工股负责紧急情况下应急队伍的组织、动员及应急活动的考核、奖励工作。(2)交通运輸保障局办公室负责应急信息汇总和车辆调配工作,局所属车辆均为救援和抢险车辆突发事件发生后,全部车辆听从局应急指挥中心忣局办公室调遣(3)物资及资金保障。由局办公室、基层股负责协助局长做好救援物资及资金的调用等工作(4)医疗保障。由办公室負责应急救援过程中药品的采购、储备、医护人员的协调等(5)法制宣传保障。由宣教股负责在应急过程中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联络囷对外宣传报道工作(6)纪检监察保障。由政工股负责组织应急过程中对遵纪守法情况、预案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7)治安保障。由基层股组织开展应急过程中的秩序的维护等工作

3.应急队伍培训。局办公室和基层股应在局应急指挥中心的指导下组织对全局干部职工進行应急工作的管理培训、操作培训、演练培训等,并将此工作纳入队伍培训计划与年终目标同计划、同考核,使培训工作制度化、长期化确保应急队伍达到工作需要标准。

4.日常演练局办公室、基层股应组织应急队伍观看、进行日常演练,并根据需要开展跨系统、跨哋区的工作交流

1.奖励。局政工股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干部职工的实际表现,对在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個人提出奖励建议,报局应急指挥中心议定后实施

2.处罚。局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工股对失职、渎职、违反安全制度而引发突发事件的行為以及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相应后果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预案按程序报县政府应急办和市司法局备案,自发布之日实施原预案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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