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司法局
信息名称: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轩询律师事务所招聘(个人)的决定
内容概述: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轩询律师事务所招聘(個人)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轩询律师事务所招聘(个人)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招聘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批准成立“北京轩询律师事务所招聘(个人)”
二、批准《北京轩询律师事务所招聘(个人)章程》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招聘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四、律师事务所招聘名称、章程重大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到律師事务所招聘住所地区司法局办理变更手续
五、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应当终止依法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