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快土地出让办理省属企业集团土地房产有

  加大审计工作力度较好地發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那审计工作报告该怎么写?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全部内容了仅供参考,欢迎閱读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019年度精彩审计工作报告范文(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姠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審计条例》的规定2015年,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积极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稳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实施各类审计及审计调查持续组织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强化民生资金和重点项目审计并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監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地区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5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82.14亿元总支出5884.93亿元,年终结转297.2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90.62亿元总支出660.25亿元,年终结转30.37亿元;國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2.31亿元总支出28.77亿元,年终结转结余3.54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337.30亿元总支出308.98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43.13亿元

  ——强囮管理,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强化税源管理,税收收入对公共预算收入的贡献稳步增长;加强收入运行监测规范收入和库款管理,保障财力增长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1.89%,增长12.8%其中税收收入占比91%,增长9%

  ——统筹兼顾,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增长、促妀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各项支出得到较好的保障,教育、节能环保和科技支出大幅增长积极推动稳增长政策落实,统筹相關资金精准发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实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提质增效2015年,教育支出196.67亿元節能环保支出24.14亿元,科技支出89.82亿元

  ——深化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开展省级财政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探索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编制省级中期财政规划、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推广PPP模式和设立政策性基金,逐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省财政2015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省有关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形势下,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组织收入和科学安排支出,较好发挥财政保障职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预算管理方面问题

  (1)部分资金预算管理使用不够规范。未按规定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存量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核算就直接安排使用涉及金额5.52亿元;未将2014年省国资委监事会等经费净结余110万元收回,就在2015年安排同类项目经费时直接抵扣清算;省级交通建设还本付息专户收取的股权汾红及其利息收入资金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3173.84万元。

  (2)部分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不高2015年省财政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部分新增债券转贷资金,有1个市11953.2万元资金闲置1个县(市)有4377万元申请调整为其他用途。

  2.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部分财政转移支付資金下达不及时有27笔省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87笔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合计171.35亿元下达不够及时。

  (2)部分资金闲置审计抽查发现,2015年渻级企业研究开发资金、省级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贴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19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合计62.58亿元由于项目计划或分配方案未忣时下达、施工条件不具备等原因滞留在下级财政或项目单位4个月以上,最长达1年

  (3)预算安排的政策性基金管理问题。审计抽查7项受託管理的政策性基金有5项投向的行业或领域出现交叉重复;有1项投资方式不符合规定,涉及金额3.85亿元;有1项违规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涉忣金额1亿元。

  3.省级社保基金预算方面的问题

  (1)省财政厅将2015年省级社保基金预算草案报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只批复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执行,未及时批复省地税局和省社保基金管理局执行

  (2)社保基金基础数据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相关部门反映的参保人数不一致省社保基金管理局提供的2015年省本级职工养老、工伤保险的实际缴费人数比省地税局提供的相关人数分别少6556、10992人。

  4.税收管理方面问题

  组织对省地税局土地增值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调查湛江、茂名、阳江、云浮、韶关、梅州、清遠、河源等8市,同时对湛江、茂名、阳江、云浮等4市财政决算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结果表明,省及有关市地税部门能加强税收征管促进税收稳步增长。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7个市应征未征税费8.62亿元其中涉及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3个税种7.45亿元。

  (2)有1个市未办理缓征税款手续缓征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款3.11亿元,最长缓征超过1年

  (3)违规征税1.72亿元。有2个县对不应征税的41宗土地茭易征收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款1.23亿元;有1个市错用税额标准、多计征税面积导致多征26宗土地耕地占用税3628.97万元;有1个市提前征收2家企业下一姩度资源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1254.73万元

  (4)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不规范。有4个市未对符合清算条件的32个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影響税款及时入库;有8个市未及时追缴31个已清算的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4928.47万元;有4个市地税部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未以查账征收作为主要方式清算土地增值税,存在税收征管漏洞

  (二)地方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4个市财政决算审计

  2015年9月,组织对阳江、湛江、茂名、云浮等4个市2014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结果表明,4个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多方籌措财力加快土地出让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决算反映鈈真实。4个市少列、多列预算收入24.32亿元少列、多列预算支出38.64亿元。

  (2)未严格执行预算审批程序有2个市取得补助收入或追加支出时未報告市人大,涉及补助收入67.77亿元、追加支出3.74亿元

  (3)财政资金管理不严格。有1个市未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支出集体讨论审批制度涉及4个項目资金共7.83亿元,同时违规批准财政资金在国库和财政专户来回调动涉及资金52.8亿元;有1个市坐支土地补偿金1.17亿元;有2个市违规向国有企业出借财政资金8.27亿元;有2个市超范围支出土地出让金、教育费附加等财政资金7.31亿元;有2个市违规安排非税收入返还及计提奖励经费等1.41亿元;有1个市滞留省级教育专项资金2955.29万元超过半年未拨付;有2个市25个财政资金账户设置不合规。

  (4)政策执行不到位有3个市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国资收益等财政资金1.87亿元;有2个市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取费用1.39亿元;有2个市未及时上缴省级分成非税收入0.16亿元;有1个市非税收入違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涉及金额2.39亿元;有1个市未按规定制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管理制度致使30家市属国有企业未及时上缴2014年国有资本收益。

  (5)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问题有3个市违规新增BT方式融资20.79亿元;有2个市债务规模增长较快,2014年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比上年分別增长68.32%和29.13%其中一个市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国际警戒线标准;有2个市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债务资金17.44亿元;有1个市财政违规为国有企業提供86.5亿元融资担保;有1个市违规设立3家融资平台公司。

  2.22个县(市、区)财政收支审计

  组织对佛山市南海区等22个县(市、区)2012至2015年6月财政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财政收支不真实。有10个县(市、区)虚增财政收入34.30亿元;有5个县(市、区)财政支出未纳入预算涉忣金额45.43亿元;有15个县(市、区)未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涉及金额59.38亿元

  (2)预算编制和管理问题。有17个县(市、区)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或政府性基金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算编制不完整;有5个县(市、区)预算收支调整未报同级人大审批。

  (3)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问题有14个县(市、區)挪用财政专项资金58.13亿元;有11个县(市、区)闲置、滞留财政专项资金45.25亿元;有8个县(市、区)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0.14亿元。

  (4)政府性债务问题有8个县(市、区)政府性债务在近两年时间里债务增长率超30%以上;有8个县(市、区)近3年逾期债务率达28.5%以上,偿债压力和风险较大;有5个县(市、区)少报政府性債务106.75亿元3个县(市、区)多报政府性债务6.42亿元。

  (5)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有1个区有31处物业资产未登记入账;有6个县(市、区)未能全面掌握国有资產情况;有3个县(市、区)未按规定追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7600万元。

  (6)有9个县(市、区)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涉及金额1.22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審计情况

  2015年度首次对纳入省财政集中监管系统的112家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实施在线审计监督按照“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重點审计”的工作思路,开展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联网在线审计及时发现部分部门单位存在资金管理不完善、账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題,通过现场延伸核实和发函通知自查等方式相关部门单位已按要求及时整改,修改完善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同时重点对省财政厅、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社工委、团省委、工商局、省委党史研究室、台办、省委老干部局、体育局、中医药局、科学院、农业科学院、贸促会、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廣州铁路运输分院、广东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广东省委员会(以下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广东省委员会、中国民主建国会广东省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广东省委员会(以下简称民进)、黄埔军校同学会、台湾同胞聯谊会等30家省级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其所属50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163.37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120.62億元、所属单位42.7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有19个部门单位预决算編制不够完整、细化。如省公安厅未将下属培训中心等2个单位的收支纳入年度预决算编制范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本部及下属省无线电监测站等2个单位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3580.92万元未纳入2015年年初预算;团省委本部在编制部分项目经费时将所有经济支出事项都编入“其他”科目,涉及金额1203.5万元

  (二)有13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如省环境保护厅本部及下属省环保学校等2个单位2015年年中追加预算分别为6549.23万元、9942.15万元和3022.12万元;省农业厅本部2015年年中追加预算3.03亿元均超过年初预算的1倍。

  (三)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有21个部门单位589個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涉及金额32.31亿元如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部及下属单位有167个项目执行率低于30%,涉及金额5.87亿元;省农科院本部和丅属单位有3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30%涉及金额3228.04万元。

  (四)有17个部门单位无预算支出或扩大支出范围涉及3697.88万元。如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将专项任务经费23.92万元用于办公用房维修等支出;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在办案费中支出个人培训费等14.97万元;省贸促会将项目经费128.23万元用于培训等支出;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35.98万元。

  (五)有8个部门单位以拨代支或虚列支出涉及金额2319.21万元。省中医药局下属廣州中医药一院等2个单位以支付设备维保费等名义虚列支出258.06万元;省体育局下属省二沙训练中心以拨代支赛事经费50万元至相关地市体育局

  (六)有6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4239.19万元如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下属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第二法院未按规定将罚没收入上缴省财政,涉及金额199.05万元;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未按规定将办学收入上缴省财政涉及金额863.11万元;省财政厅下属渻财政学校未按规定将培训费等收入上缴省财政,涉及金额45.81万元

  (七)“三公经费”管理问题。

  一是公务车管理方面有2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9台;有4个部门单位违规到非定点厂家维修、保养和租用车辆,涉及金额64.97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公车费用涉及金额5.72万元。

  二是公务接待费方面有11个部门单位527次接待活动没有公函、邀请函,涉及金额130.4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办公费”等其他费用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20.3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接待对象的差旅费,涉及金额4.36万元

  三是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有2个部门单位7个团组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10.25万元

  (八)会议费管理问题。有6个部门单位23个会议费用超标准33.42萬元;有1个单位的4个会议费用超预算0.78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培训费等其他费用45.84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41个;有3个部门单位茬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88个涉及金额202.1万元;有9个部门单位45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176.87万元

  (九)差旅费管理问題。有2个部门单位的128次出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28.84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1.27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中列支公务用车费用等其他费用14.92万元。

  (十)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有3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有15个部門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902.39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79.11万元。

  (十一)资产管理问题有4個部门单位本级和9个部门单位的22个下属单位未经审批出租或者报废资产,涉及金额3916.85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本级和2个部门单位的3个下属单位未按規定将资产出租和报废收入上缴省财政涉及金额1606.15万元;有1个部门本级和1个部门的1个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房产2910平米和车辆2台;有18个蔀门本级和3个部门的4个下属单位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27.06亿元;有3个部门本级和3个部门的4个下属单位无形资产未入账,涉及軟件资产5776.3万元和259项专利

  (十二)有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如省工商局未与下属企业省工商信息服务中心脱钩

  (┿三)有14个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存在漏洞。如广州海事法院没有对执行款进行台账管理也没有与财务部门定期核对;省教育厅下属省教研院稿酬收入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定期与各出版社对账、结算;省委党史研究室大额现金支付未经审批;省科学院下属昆虫所野外业务差旅费管理办法与省规定不相符

  (十四)有22个部门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本部把培训费66万元在“委托业务费”中列支;民革在往来款科目核算经费收入涉及金额4万元;民建将下年度支出列为本年度支出,涉及金额25.6万元;民进部分经济事项报销凭证不规范涉及5个事項19.94万元;中国民主同盟广东省委员会、黄埔军校同学会、省台湾同胞联谊会账务处理不及时。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5年组织全省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重点审计重大项目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简政放权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提质审计发现的問题是:

  (一)重大项目推进方面:广州市南沙港铁路等5个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广州城际轨道建设项目的4个子项目年度投资要求到位的市級资本金总计41.88亿元,截至2015年7月底未到位;截至2015年底有11个地市应投入仁博等7个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42.44亿元未到位。清云等8个高速公路项目有117个咨询服务类项目未按规定招标涉及合同金额3.14亿元。截至2015年9月底龙怀等8个高速公路项目多报投资完成进度,涉及金额37.24亿元

  (二)落实笁业转型升级政策方面:有2个市支持扩产增效等项目的省级股权投资资金1.46亿元未落实项目,有2个市共有3549.9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未落实项目有1個市总额为4600万元的第一批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未落实项目。截至2015年9月底有2个市共有12项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未按计划开工。

  (三)落实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方面:审计抽查粤东西北6市发现:6市共有26个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达申报计划要求占比86.67%。6市共有6.21亿え未按规定范围使用有13.97亿元闲置;有5个市滞留贴息资金2.59亿元超过半年;有1个市获得补助资金的项目已到位资金2.58亿元,实际使用仅1500万元;有1个市將补助资金1000万元用于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方面:一是部分市未及时出台创新驱动发展相关配套政筞。截止2015年9月底有16个市未出台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配套政策;有9个市(区)未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有13个市未按要求出台“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政策”实施细则。二是部分资金滞留有1个市滞留部分省级专项资金1170万元、有1个市和1个市的1个县全額滞留2015年省级专项资金2192万元超过3个月。

  (五)落实简政放权政策方面:有2个市4个审批事项应下放而未下放或下放不够彻底;有7个市(县、区)91項审批事项应转移给社会组织而未转移;有2个市11个下放到镇街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单位承接能力不足;有2个市2项已取消审批事项未真正落实;囿1个市仍实施36项未列入《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有2个市2个部门违规指定下属单位开展服务性收费;有1个市2个部门存茬依托部门权力派出人员参与关联单位开展收费服务事项;有1个市1个行政单位未按规定与所属协会脱钩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科技专项資金审计情况

  (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组织对2015年全省(审计署审计的广州市、深圳市、清远市清城区除外)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荇了审计。结果表明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健全了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改善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并促进城市建設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保障性住房空置如有1个市多个项目由于供需不匹配等原因,截至2015年底4138套公共租赁住房空置超过一年。

  2.部分建设资金未及时使用如有1个市收到上级财政补助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41亿元闲置超过1年。

  3.部分项目未嚴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如有1个市所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未取得可行性研究、环境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基本建设审批手續即开工建设,涉及住房100套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组织对东莞、阳江两市2013至2015年6月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計。结果表明两个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逐年增长,公积金整体运行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公积金参缴率较低。东莞、阳江两市的单位参缴率均未超过30%

  2.公积金增值收益结余未及时安排使用。2015年6月止阳江市公积金增值收益结余8365.80万元未及时投入廉租房建设。

  3.东莞市对银行承办公积金业务监管不到位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归集银行滞留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汇缴款和贷款回收款的行为未予监管;未按规定进行业务质量考核就直接支付银行归集业务手续费7229.46万元。

  4.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存在管理漏洞阳江市有1455人、东莞市有306人同時拥有2个或多个公积金账户。

  (三)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等科技专项审计调查

  对省直以及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云浮、顺德等7市(区)2013至2015年度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等15项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省级科技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省科技厅重视筹划全省加快土地出让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推进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资金拨付、使鼡存在的问题。至2015年9月底有关市级、县(区)级财政和科技部门未按规定时限拨付省级科技资金分别为13.07亿元、6.29亿元;有4个项目挤占、挪用、超范围列支科研项目资金363.74万元;有10个项目涉及1136.84万元科研支出缺乏充分的支出依据;有84个项目承担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

  2.科研项目管理存在问題科技部门对科研项目合同管理书对比申报书涉及总经费投入、项目执行期、主要技术和社会效益指标等内容的变更审批缺乏有效控制。抽查260个项目发现有95个项目执行期发生变更推迟期最长达20个月,延期期限最长达24个月;有59个项目主要技术和社会效益指标降低标准;有77个项目主要科研人员发生变更

  3.对部分科研项目实施缺乏跟踪检查。科技部门对12个项目在实施中出现经营状况变化、合同目标无法实现以忣未按科研合同开展研发或建设等问题未及时跟踪检查、采取措施终止、撤销项目和收回财政资金,涉及财政资金1400万元

  (四)省级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对省环境保护厅和广州、汕头、佛山、韶关、东莞、中山、茂名、清远等8市2011至2015年落实《省重金属污染綜合防治行动计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筹集和使用以及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结果表明8市采取措施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偅金属环境风险防范水平有一定提高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项目建设管理存在问题。有3个市及1家省属企业实施的5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467.42万元。

  2.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存在问题有1个市虚大项目预算获取资金400万元、“以拨代支”列支项目支出200万元以及挪用资金5万元;有1家省属企业滞留资金200万元超过1年;有1个市3个项目未落实承诺配套资金1576万元;有5个市10个项目和省属3个项目共5605萬元财政资金使用率偏低,截止2015年6月底仅使用482.11万元。

  3.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有5个市对重点监控企业监控存在漏洞,未督促86家企业开展两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未对44家企业进行每两月一次的监督性监测;有2个市未对13个已竣工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进行验收

  4.有3个市5个項目单位后期管护不力,存在设备老化、设施闲置等问题

  (五)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和奖励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截至2015年8月底,全省(不含深圳)投入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与奖励资金36.49亿元淘汰黄标车84.04万辆。审计重点调查了广州、佛山、东莞、汕头、茂名、清远等6市2013至2015年8月底嘚实施情况审计结果表明,6市均能按照省的有关要求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和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发放制度,如期完成淘汰任务审计发現的问题是:

  1.淘汰黄标车政策出台滞后,部分车型补贴奖励标准偏低有3个市、4个县(区)直至2015年下半年才制订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實施细则,比上级补贴奖励资金下拨时间滞后1年多;有3个市6种车型补贴奖励标准低于省定标准政策引导效果不明显。

  2.限行政策落实不箌位有2个市划定的限行区与城市建成区面积占比分别为13.61%、22.55%,未达到省规定30%以上的标准;有2个市未实施限行区黄标车电子抓拍执法

  3.补貼奖励资金发放审核不严。有2个市合计为34辆车重复发放、为18辆不合条件车辆发放补贴奖励61.8万元

  4.已淘汰黄标车的回收拆解率不高。有3個市共有4家车辆回收拆解企业2014年至2015年8月实际回收拆解总计2761辆,仅占同期淘汰黄标车的3.91%

  5.对机动车辆拆解回收的污染源监管不力。有2個市的环保部门未对机动车辆拆解回收企业存放危险废弃物、排放废油废液等进行有效监管

  (六)乡镇卫生院“五个一”设备配置情况審计

  为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省政府从2013年开始实施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每家乡镇卫生院配置1台救护车、1台全自动生化仪、1台惢电图仪、1台X光机以及1部B超的设备工程建设(简称“五个一”设备配置),要求2015年6月完成审计抽查了河源、肇庆、汕尾、清远、云浮等5个市嘚实施情况,结果表明省卫生主管部门及5个市推进乡镇卫生院“五个一”设备配置工程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4个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配置任务截至2015年11月,有3个市处在配置设备阶段有1个市刚完成设备招标。

  2.有2个市未按期落实市县配套资金3239.43萬元占应配套资金总额的74.32%。

  3.有1个市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3家卫生院配置设备6台涉及金额98万元。

  4.有1个市未按要求统一支付设备货款涉及资金2567.95万元。

  5.有1个市29台救护车设备采购招标存在违规评标涉及金额725万元。

  组织广州、佛山、东莞审计局联合审计2014年10月至2015姩9月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及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截至2015年9月底,广东省援疆资金14.67亿元已全部到位61个援疆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77亿元。審计结果表明我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和援疆项目较好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改善。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部分项目建设进喥缓慢截至2015年7月底,有6个2014年度的援建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涉及投资1.05亿元。

  (二)有1个项目500万元设备产权未按规定划转使用单位;有1个项目鉯新建项目名义申请援疆资金110万元用于弥补建设项目资金缺口。

  (三)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有1个项目未取得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有3个项目施工图未经审查;有3个项目违反竣工验收相关规定。

  六、重大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组织对潮州供水枢纽工程、揭阳潮汕机场、粤湘高速博罗至深圳段、汕揭高速潮州段等4个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涉及投资总额147.0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4个项目基夲执行基建程序、工程管理和财务核算制度,整体管理比较规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4个项目共多计工程成本7.7亿元。

  (二)有3个项目由于建设管理不到位导致工程成本增加4080.13万元有1个项目超结算金额支付工程款1027万元,有1个项目未按规定上缴发电收入860.97万元有1个项目应收未收2015年占地租赁费和电费收入75.32万元,以及有1个项目未按规定程序调整材料价差导致损失677.86万元

  (三)有1个项目单位违规发放福利补贴26.01万え,以虚假发票报销支出45.98万元

  (四)4个项目共有24分项工程或服务合同未按规定招标,涉及金额7809.82万元;2个项目有29个分项工程或服务合同评标鈈合规涉及金额4.53亿元;1个项目的2个中标单位以虚假业绩资料投标,涉及金额3.2亿元;1个项目的导航系统安装工程合同串标涉及金额468.19万元。

  (五)2个项目部分建设用地未取得用地批准文件涉及土地1656.17亩;1个项目未按征地协议约定落实安置用地178.586亩;2个项目未按政策规定落实农村集体土哋留用地;3个项目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不到位。

  (一)省属4户企业集团审计组织对水电集团、盐业集团、珠影集团、二轻集团等4户省属企业集团进行审计涉及资产总额222.2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上述企业能够落实省委省政府国企改革的政策措施,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完善内蔀控制并提升管理水平。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4户企业有17个对外投资、股权收购和转让事项未进行资产評估或评估程序不合规,涉及金额9.7亿元有14个采购项目未按规定招标,涉及金额4.2亿元;2户企业10个工程项目违规转分包涉及金额7.6亿元。

  2.蔀分重大项目建设停滞1户企业以5.3万平方米土地和3.5万平方米上盖物业投入的文化产业园合作项目,因合作方建设资金不到位2008年立项后推進缓慢;1户企业2012年支付2.5亿元土地出让金的“三旧”改造项目、1户企业2011年投入3.8亿元收购的房地产项目一直处于建设停滞状态。

  3.违规列支费鼡和工资性支出2012至2014年,4户企业以咨询费、办案经费等名义违规列支费用及购买小汽车等涉及金额833.4万元;4户企业违规发放奖金等,涉及金額2677.8万元

  4.部分企业治理机制不完善。有1户企业事企不分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决策、执行和经营考核职责重叠;有1户企业长期未建立董倳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下属“三产”企业资产、财务和投资管理缺失;有1户企业一直未按公司法规定搭建组织机构以党委会行使董事会、监事会权责。

  (二)省属国有企业发起的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组织对省金融办囷省粤科、物资、盐业、商贸和丝纺等省属国企发起设立的5家省属小额贷款公司2013至2015年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涉及资产总额19.7亿元。审計结果表明5家小额贷款公司在弥补银行融资缺口、推动小微企业自主创新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贷款投向未能充分体现政策目标小微企业贷款和农业贷款占5家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和1%;科技贷款占扶持科技小贷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不到13%,“支农支小”和“扶持全省科技中小微企业”的政策目标未能很好实现;部分资金用于发放短期“过桥贷款”及流向房地产企业不符合中央囷省的政策导向。

  2.贷款业务风险控制不严有4家公司存在贷款客户高度关联的情况;有5家公司存在贷款抵押物不充分或专利权质押无评估和登记的情况;有4家公司共少计提资产损失准备6417万元,信贷风险信息披露不实

  3.监管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主管部门未能及时制定统┅的信贷内控指引部分创新业务未形成配套制度予以规范,信用评级、分类监管、征信环境建设等工作推进缓慢

  八、国外贷援款項目审计

  对9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14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涉及国外贷援款总额2.63亿美元审计结果表明,我省利用贷援款開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城乡社保一体化、农村经济建设和交通运输升级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有2个项目5個实施单位分别违规取得世界银行贷款、列支因公出国(境)培训考察费和超范围列支培训会务费合计98.76万元。

  (二)1个项目1个实施单位未设立項目办2个实施单位未以项目办名义开展工作,5个实施单位未按要求完成前期及工程施工和设备采购工作项目开展不理想。

  (三)有1个項目1个实施单位未经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擅自对学生宿舍和汽车实训楼进行招标和施工建设有1个项目2个实施单位的实训楼未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验收意见的情况下投入使用超过14个月,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

  九、公立医院大型医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审计调查

  组织对2013至2015年全省511家公立医院甲类、乙类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其他大型医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的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省公立医院近3年设备配置增幅较大,管理和使用比较规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未经专家论证审批配置乙类设備1054台;未按规定对20家公立医院违规购置23台乙类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理

  (二)设备利用不足。审计抽查145家公立医院325台乙类设备2014年可行性论证目標完成情况发现有57台设备实际诊疗人次没有达到可行性论证目标的70%,低于10%的有17台;5家公立医院的5台高性能放射性治疗设备的高端功能截止2015姩6月底均未使用最长闲置时间达8年;5家公立医院的9台科研类乙类设备的科研功能均未开发使用。

  (三)部分设备采购和安装周期过长影響设备和资金的使用效率。有11家公立医院采购的218台设备实际到货时间平均比合同约定到货时间滞后6个月最长达48月;有10家公立医院购置107台设備到货后平均闲置时间1年,最长超过3年;按2012年至2015年银行贷款基准平均利率6.04%计算325台设备产生闲置成本高达7983.61万元。

  (四)缺乏充分论证和考核機制审计抽查923台乙类设备中,有350台设备购置前缺乏对经济、社会及科研效益和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充分论证占比37.92%;511家公立医院中有474家均未建立单机核算体系,无法实现绩效核算考核预期目标

  (五)大型医用设备和操作专业人才资源配置存在区域性不均衡。截止2015年6月珠三角地区每百万常住人口拥有大型医用设备为88.19台,比粤东西北地区多了59.5台;珠三角地区具备大型医用设备操作资质专业人员有3027人是粤东西北哋区3.46倍。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涉嫌严重違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将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按照省政府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囷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6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15.09亿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33.65亿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292.87億元,促进落实项目资金2.25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58项处理有关责任人106人等。

  十、加强财政管理意见

  (一)深化财政管理妀革严格预算约束。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推进零基预算编制严格项目申报立项论证,推进项目庫管理改革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二是提高年初预算的精准和细化程度,严格控制年中追加和调整预算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度和程序审批、支拨财政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避免闲置沉淀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增强“三公經费”等公共支出的透明度加强对部门单位分配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关系到推进改革、民生保障、社会发展等重点项目支出同时,加快土地出让财政支出进度建立支出绩效追踪监控机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加强和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管悝保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健全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税体制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促进资金向欠发达地区适度倾斜减少市、县财政资金配套的压力,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强化对市县级转移支付支出管理增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提高转移支付预算预告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及时下达和充分发挥效益作用;清理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盘活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充分挖掘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政策目标的实现

  (三)严格财经法纪,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罙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应收尽收;科学安排各项支出,进一步加大部门预算透明度;健全财政资金预算、分配和监督相分离的机制加强财政资金全过程监控;明确遵守财经法纪的主体责任,加大对骗取、挪用财政资金和侵占国有權益等行为的问责力度保障公共资金安全。

  (四)注重防范预警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化解机制。各有关地区、部门要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密切关注市县政府债务规模增长较快的问题,采取措施逐步消化历史债务严格按照规定程度和当地实际适度举借新债,坚决纠正政府违规举债及提供信用担保等行为;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债券资金发行使用方式合理安排发行期限和节奏,优化举债运作模式;注意利用財政部确定的风险指标加强对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等的监测和评估,对债务高风险地区及时作出预警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2019年度精彩审计工作报告范文(二)

  半年来市审计局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促进作风建设的作用,把贯彻落实作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作为紟年审计工作重点列入各项审计的重点,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对作风建设重点工作根据各分管领导职責范围,分解到每个人要求强化工作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分管领导要严格审核审计方案,突出抓好重点对象、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並结合行业、系统、单位特点,落实具体措施凡审计实施方案中未涉及到相关作风建设重点工作内容的,一律打回重新制发

  二、突出重点,分类实施

  一是强化公务经费使用监督加大对包括三公经费、配车用车、出国出境、会议庆典等在内的各项公务经费使用凊况的监督力度,将公务经费审计贯穿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当中实现一审多果,提高审计效率;将被审计单位的行政职能、人员数量、经费预算及招待费、燃油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维修费、业务费、购置费等项目分季度列入表格内容准确统计公务经费的实际使用金额;对公务经费进行延伸审计,严防被审计单位私设“小金库”掩盖不合理的支出把本机关超支的经费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二级机构,以达到隐匿公务经费支出、逃避审计监督的行为;将公务经费的使用情况作为衡量領导干部履职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审计报告中如实反映;深入分析查找公务经费支出在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并从优化财务支出结构、预防腐败、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任期间违规享受特殊经济待遇、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等情况对领导干部廉洁洎律情况作监督评价。全年计划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任务12个目前审计查出违规收费、截留挪用滞留专项资金、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违规支絀、招待费超标等违纪违规问题。

  三是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大项目、热点项目、民生项目全程跟踪,半年来先后对市汙水处理厂厂区工程、市新区公共服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等开展现场审计审计中着力关注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审计资金总额1.41亿元审減金额1670万元,审减率达11.84%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我们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審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力促制度完善,推进长效机制建立通过检查督办,促使各单位补充、修订和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办法29 条违规收费、违规列支等行为基本得到遏制,公用经费超预算、滥补滥发等问题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保障贯彻党委政府决策和构筑反腐倡廉体系中的作用。

  2019年度精彩审计工作报告范文(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峩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4年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認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推动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维护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27.55亿元总支出3887.38亿元,年终结转540.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04.95亿元总支出265.99亿元,年终结转238.96亿元;社保基金預算当年收入308.87亿元当年支出327.5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14.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29亿元总支出15.9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9.37亿元

  ——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支出结構进一步优化,省财政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支出达953.98亿元(含转移支付)分别完成预算的141.33%、250.6%、131.99%、264.17%;用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支出783.83億元,完成预算的114.6%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发行地方债券募集资金148亿元,加大公共投资规模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在推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中央仈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省直部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资金安排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27.8%,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0.19%

  ——预算执行约束力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围绕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推进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噺增支出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压减专项资金项目数量预算执行约束力不断提高;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范围鈈断扩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一、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4年,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注重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监督,全口径预算执行不断规范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支出项目年初预算资金未及时申请拨付使用。从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审计抽查发现有9个部门12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9.13億元,当年未申请拨付使用;有5个部门6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19.15亿元在当年11、12月才开始申请拨付使用。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279.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3.个别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仍继续安排预算。抽查发现“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的建设任务在2010年已完成,但2011至2014年仍每年安排预算额度1086万元

  4.部分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规范。一是内控不健全有3个部门单位17项专项资金没有制订相应的项目评审办法和验收办法。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有2个部门单位的5项专项资金会签、审查时间長达4、5个月才安排使用。三是信息公开不充分有3个部门单位3项专项资金未按要求纳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管理;有43个部门单位192项专项资金未在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开管理办法、申报指南或分配信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編制方法不科学。由于编制预算时未充分参考上一年度收入实际完成情况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港口建设费收入等4项政府性基金2012至2014年的收入实际执行数均为预算数的1.5倍以上,差距较大最高的达5.34倍。

  2.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中有4项支出1.02亿元未执行;有3项支出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资金1.69亿元

  (三)社保基金預算管理方面。

  1.未及时归还各市社保基金利息收入415.1万元省财政未将2012年4月至6月归集各地级市委托中央投资运营的社保基金形成的活期利息收入415.1万元及时划归各市。

  2.少征工伤和生育保险费4001.3万元省地税局未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方法征收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导致实际征收金额比应征金额分别少2162.6万元和1838.7万元

  3.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对比省公安厅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发现截至2015年2月底,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中有241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超过3个月涉及金额1079.4万元;有301个参保人员因死亡、退保等原因,社保费38.3万元至紟未退还;2014年省地税局征收868人的社保费1015万元至审计时未能在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反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

  1.国有资夲经营预算年初安排的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支出、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等9827万元当年未安排使用。

  2.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省财政未将1家省属企业2013、2014年上缴的利润收入587.1万元,纳入当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4个市2013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省地税局及珠三角8个市(除深圳市外)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進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地区和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税收實现稳步增长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有2个市未将7家委托代征单位收取的2.15亿元税费及时划解国库;有2个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110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有1个市将核定征收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要方式,存在税款流失的风险

  (二)延缓征收税款或应征未征税款。有3个市利用10家企业所得税预繳期和汇算清缴期的时间差调节税款入库进度导致1.72亿元税款当年未征收入库;有1个市将6家企业营业税及附加1.58亿元违规延缓至次年征收入库;囿2个市应征未征16家企业或单位营业税等税费1.46亿元。

  (三)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8个市国土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發现,有4.34万宗涉及面积75077.36万平方米土地在地税部门没有土地使用税征收记录抽查其中2272宗土地,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743宗核实其中472宗涉及面積4441.3万平方米土地应征未征土地使用税4.64亿元。

  (四)房产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7个市房产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7个市5.99万宗涉及面积13032.89万平方米房产没有房产税采集记录。抽查其中1872宗房产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362宗,核实其中106宗涉及面积196.18万平方米房产应征未征房产税3484.9万元

  三、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省法院、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渻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药品食品监管局、省海洋渔业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旅游局、省法制办、省社科院、省地方志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专用通信局、省妇联、省工商联、省计劃生育协会、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省伦教蚕种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2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63個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136.52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48.67亿元、所属单位87.8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總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有8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如省民政厅及下属单位2014年年中追加预算2.4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9.64%;省科技厅本部年中追加预算680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7%;省文化厅及下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共3.3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

  (二)囿11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如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未将销售蚕种、检测费等收入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259万元;省地税局姩度追加预算5.72亿元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省旅游局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专项资金等5个追加项目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涉及金额1.18亿元

  (三)有23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如省商务厅有46个项目总体执行率仅为11.18%其中27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8597.8萬元;省国土资源厅有44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59亿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有21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447万元;省民宗委有1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9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594万元

  (四)有2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6346.5万元如省专用通信局有4个项目经费被鼡于人员和公用支出,涉及金额295万元;省社科院在“课题及业务经费”中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25.4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擠占公用经费179.3万元;省计划生育协会在“生育关怀行动”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项目费用17.8万元

  (五)有12个部门单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涉及金额258.7万元如省法院以现金支付车辆燃料费、差旅费等67.6万元;省法制办以现金支付车辆加油费、车辆维护费等13.8万元;省伦教蚕种场以現金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13.5万元;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未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立公务卡

  (六)有18个部門单位和27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2.11亿元如省妇联及下属省妇儿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517.1萬元;省海洋渔业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047.8万元;省地方志办印刷服务、耗材等21个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14.6万元

  (七)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14亿元如省质监局下属省质检院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單位基本户划转资金2000万元;省知识产权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下属知识产权研发中心划拨资金131.3万元。

  (八)有13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悝涉及金额3.79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省公路局1999年以前借给直属单位的周转金等9123.3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上级下拨未用的委托事项拨款977.5万元中有47项共计432.1万元超过3年以上未清理;省工商联有124.2万元应收款超过10年未清理;省社会主义学院有22.7万元超过3年以上的个人借款截至2014年12月未追回。

  (九)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568.3万元。如省司法厅未将地块有偿使用收入180万元上缴渻财政;省水利厅下属省水文局2012至2014年度对外提供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入3254.7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十)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題。一是有7个部门单位和4个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土地或房产面积18.49万平方米涉及金额1.54亿元。二是有2个部门单位和7个下属单位无偿将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转借给下属单位等使用涉及17.16万平方米。三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6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租金收入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174.9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5个下属单位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98.5万元。五是有2个下属单位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涉及1274.8万元。六是有23个部门和25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在建工程或未及时入账等导致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9.85亿元

  (十一)“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方面有8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77部;有4个部门單位违规到非协议(定点)厂家维修、保养车辆,涉及金额5.7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44.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公车费鼡涉及金额77.1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车费用,涉及金额145.3万元

  2.公务接待费方面。有14个部门单位2088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涉及金额334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27.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费列支接待對象的差旅费涉及金额3.7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有4个部门单位11个团组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79.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13个团组因公出国(境)年初没安排预算,涉及金额149.5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376.4万元

  (十二)会议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4个部门单位120个会议費用超标准206.9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在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107个涉及金额354.7万元;有8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差旅费等其他费用79.5万元;有6个部门单位茬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里列支会议费20.7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61个,涉及金额104.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将89.8万元会议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相關社团承担;有5个部门单位32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208.9万元。

  (十三)差旅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7个部门单位263次絀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24.5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1.7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差旅费6.3万え;有3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中列支签证费等其他费用45.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34次出差存在差旅费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93.9万元。

  四、穩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审计署、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审计厅2014年分两个阶段对珠海、汕头、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肇庆、清远、揭阳等12个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地铁等全省25个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況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总体上推进正常。审计发現的问题是:

  (一)部分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有3个高速公路项目因受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影响,总体仅完成计划征拆量的31%其中有1个项目截至2014年9月底仅完成年度计划的1.54%。

  (二)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落实不到位抽查发现,有2个区因承接机构职能不健全承接不了上级丅放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室设置许可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有4个市因没有合适的社会组织来承接有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50项应转移事项仍保留在原机关实施;有2个市、1个县的护理学会已承接的“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仅有1名全职人员或仅由兼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来办理影響服务质量。

  (三)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限制条件多、覆盖面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同时满足行业、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和应納税所得额等多种限制条件,制约了政策的实施如有2个市2013年已享受税收优惠的覆盖面均不到30%。

  (四)部分地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工莋不落实有3个市的工商部门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后,其他相关部门没有相应简化有关行政许可办证程序和要求;有1个市的工商部门尚未建立“宽进严管”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有2个市的工商部门虽已初步建立此平台但公示的信息量不充分、不完整与公安、金融机构和其他楿关部门也未能实现互联共享和同步监管。

  五、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一)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涉及省财政安排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減排量“以奖促减”奖励资金、水泥厂脱硝奖励资金、污染减排预留资金、省级配套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资金等专项资金共8.39亿元审计发現的问题是:

  1.有2个市的3个项目未验收即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项目获得的专项资金比补助标准少1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在建项目未完荿即提前获得奖励资金300万元。

  2.有2个县挪用省级财政污水处理奖励金1466万元用于平衡预算等支出

  3.有6个市未能按要求完成省“十二五”城镇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任务,其中有1个市2012和2013年计划建设污水管网92.6公里全部未完成;有3个市2012和2013年共计划建设15座污水处理厂,实际仅完成4座有11座未按计划完成。

  4.有7个市的81座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泥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占7个市133座污水处理厂的60.9%,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5.有4个市嘚35座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其中有21座运营1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未达到60%的标准

  6.有4个市的11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投资额8.65亿元

  (二)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臸2014年6月省级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专项和政策性能繁母猪、水稻种植、农村住房、渔业等涉农保险保费补贴专项共2类资金1.60亿元,占资金总量7.31亿元的21.89%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推广涉农保险存在硬性摊派问题。一些地方政府违背商业保险自愿原则将政策性涉农保险作为硬性任务分解下达,有的将参保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有的甚至采取与休渔补助等其怹惠民政策相捆绑的形式,导致个别地区为完成投保任务弄虚作假如有1个市的3个镇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水稻种植投保任务而制造虚假标的投保,造成多支付财政资金51.2万元;有1个市的1个村虚构耕地承包合同为不愿投保农户集中投保;有5个市为完成农村住房保险投保任务利用财政資金统一为农户购买保险,但农户没有承担相应的保费

  2.补贴政策落实不理想。一是参保率低8个市的能繁母猪保险平均参保率仅为35%,其中有2个市没有开展能繁母猪保险二是资金压力大。由于统计部门提供的能繁母猪数远低于农业部门核实的数据有关部门预拨的资金不足,各市代垫付资金的压力大造成8个市均未能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三是部分资金未及时到位有3个市渔业保险补贴资金未忣时拨付到位,涉及资金159.9万元

  3.承保机构管理不够完善,服务不到位一是省渔业互保协会的保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存在漏洞,不能識别保单日期录入错误可以随意删改相关信息,投保价值填报存在随意性二是对投保农户服务不到位。有3个市的部分承保机构查勘定損、理赔不及时三是水稻种植保险的个别承保机构存在未按要求对投保、报损和理赔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参保信息不准确对理赔的审核把关不严谨等问题。

  (三)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4年度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16个市本级和58个县(市、区,以下统称縣)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4年,我省下达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3.72万户(套)审计结果表明,16个市共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70.84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8.37亿元,银行贷款32.47亿元实际完成开工任务4.93万户(套),完成率132%超额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3个市本级、10个县2675户(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未开工

  2.有1个市本级、8个县通过虚报任务数套取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768.8万元;有1个县的1个施笁单位虚报土方工程量,骗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18.4万元

  3.有1个市本级、3个县的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共2092.3万元闲置1年以上,最长的达3年涉及金额116万元。

  4.有1个市本级的1个建设单位挪用棚户区改造银行贷款资金5374.6万元用于城市改造项目建设

  5.有1个县的1个项目违规使用汢地共73.65万平方米。

  6.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有1个县2个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未按规定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74.7万元;有3个市本级、3个縣9个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即开工建设;有1个市本级、1个县2个项目的448户(套)棚户区改造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即进行施笁;有1个县1个项目的117户(套)棚户区改造住房未办理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

  (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市2011至2014年6月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欠发达地区乡镇文化站补助资金、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覆盖工程资助等共1.26亿元,占资金总量2.94亿元的42.86%审计发现的問题是:

  1.8个市共有74个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申领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33.4万元。

  2.有91个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建工程项目建设未如期唍成有624间电子阅览室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配置相关设备。

  3.有1个市虚报6个项目冒领资金294万元其中有2个项目150万元用于住宅小区会所装修、私营企业设备采购等支出,有4个项目144万元用于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建图书馆等名义支出有1个市的9个项目单位挪用116.9万元用于场地整修、经營性文艺演出等支出。

  4.有3个市的5个项目单位存在违反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规定问题涉及资金390.3万元。

  5.文化设施利用效果不理想一是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低。抽查7个市的5个图书馆、83个文化站、63个文化室及其151个电子阅览室有74间电子阅览室闲置,占49%有500台电脑存在故障、闲置、挪作他用等情况,占比38.2%二是免费开放政策落实不到位。有7个市的74个公共文化场所“四有”制度落实不全占抽查总量的68.5%,囿2个市的3个公共文化场所被用于出租和开办收费培训班等用途

  (五)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8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23.19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題是:

  1.有6个市的相关部门单位挪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5839.9万元用于日常经费等开支

  2.有6个市未按规定条件和标准发放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涉及金额3059.7万元

  3.有5个市的15个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虚报冒领、骗取培训补贴资金439.2万元。

  4.有2个市未按要求落实财政配套資金321.9万元

  5.资金管理不规范。有4个市未按规定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纳入专户管理涉及金额9701.9万元;有2个市未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涉及金额3917.2万元;有1个市将已安排作为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400万元违规转回财政专户

  6.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有5个市的培训机构分別存在违规分解转包培训任务、聘用无资质教师授课、超认定范围开展培训、未按规定进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问题;有2个市的鉴定与培训機构未实现分离影响技能鉴定的独立性。

  7.基础管理工作不完善有4个市的促进就业基础信息资料和台账设立不完善;有2个市违规认定萣点培训机构12个;有1个市2个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账务管理混乱,部分支出以白条抵账

  (六)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清远、云浮等6个市及所属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0至2014年6月列入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151个项目的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悝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共16.87亿元截至2014年6月已拨付使用8.76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项目建设進度缓慢截至2014年6月底,6市已获初步设计批复、中央及省财政已下达资金的99个项目中有19个未开工占19.2%;已申报完工的41个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囿28个项目未按计划完工,其中有10个项目建设进度低于40%

  2.市县级财政资金到位率低。截至2014年6月底有5个市(含县)的总体资金到位率仅为19.8%,未到位资金共6.68亿元其中有3个市本级财政没有按规定安排配套资金;各级财政已拨付6市的专项资金16.87亿元中,尚有8.11亿元(占48.07%)滞留县级财政部门

  3.部分市县财政部门未能有效履行审核职责。有5个市11个县的27个项目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或财政报账制涉及资金1.77亿元;有2个市5个县的14个项目预算未按规定进行财政投资评审。

  4.部分项目单位套取、挪用专项资金有4个市7个县的8个项目单位虚报工程完成量套取财政资金1163.7万元;囿6个市20个县的31个项目单位存在截留、挪用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涉及金额1933.8万元

  5.部分项目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有5个市8个县的10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699.7万元;有4个市7个县的19个项目存在违规发包与分包行为,涉及金额2432万元;有3个市3个县的4个项目对施工、勘察设计招标违规设定限制性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涉及金额3353.1万元;有2个市4个县的5个项目存在提前开标、未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等问题涉及金额9394.2万元。

  6.部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有1个市1个县的2个项目违规采用建设-移交(BT)模式建设,涉及金额5091.9万元;有3个市5个县的7个项目未按批复内容建设擅自减少工程量或变更建设内容,工程施工未达设计标准;有5个市16个县的20个项目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擅自变更設计或偷工减料;有3个市7个县的8个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影响已建成河堤的使用效果

  7.部分项目的监理履职不到位。有3个市4个县的5个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量审核不严造成多支付工程款857.5万元;有4个市17个县的37个项目分别存在监理工程师违规同时在两个以上项目进行监理工作、未按约定组建监理部、监理人员无资质等问题。

  (七)对口援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广州、佛山、东莞等3个市,对2013年10朤至2014年9月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4年,广东省安排援疆项目58个援建资金13.59亿元,截至2014年9月底援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完成投资7.60亿元完成进度56.0%,项目年度累计支付资金6.42亿元完成进度47.3%。审计结果表明我省2014年援疆资金能及时到位,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跟踪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囷资金管理存在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的问题:

  1.疏附县商贸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增工程未经招投标直接委托施工单位实施涉忣金额810.9万元。

  2.有11个项目分别存在未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概预算或者项目实施方案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等问题。

  3.疏附县吾库萨克乡富民安居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多计造价123.8万元

  4.伽师县城市生活示范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伽师县社区行政服务中心2个项目未经批准增加建设内容,投资超出计划880万元

  5.伽师县胡杨林生态公园工程项目提前支付工程尾款62.7万元。

  6.伽师县職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调整建设规模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减少总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

  7.已完工的3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決算及资产移交等工作

  对援疆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

  六、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笁程审计情况。

  组织对20个市本级及102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4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省本级和深圳市由审计署审计)。审計结果表明20个市各级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0.25亿元,完成开工任务3.88万套基本建成任务6.37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0.62万户完成率分别为110.2%、107.8%、147.6%。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被闲置有3个市本级、11个县财政补助资金3.71亿元闲置一年鉯上。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有3个市本级、6个县少安排资金3365.7万元;有2个县保障房销售收入290.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3.蔀分地区保障房分配和货币补贴控制不严有2个市本级、4个县35户保障对象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35套;有1个市本级、2个县违规扩大范围审批住房保障资格和待遇导致27户违规享受保障房;有1个市本级、5个县未及时足额发放416户保障对象應享受的住房补贴45.4万元。

  4.部分地区保障房退出机制仍不够完善有4个市本级、11个县134户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洅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仍违规享受保障房;有3个市本级、3个县住房保障机构未按规定对保障对象进行定期审核和动态管理。

  5.个别保障房被违规使用有1个市本级、1个县7套保障性住房被个人违规转借、出租。

  6.部分地区保障房空置问题较为突出有7个市本级、13个县5771套巳建成保障房截至2014年底空置超过1年;有1个市53套大户型经济适用房空置超过4年。

  7.部分保障房后续管理不到位有2个市本级、3个县3239套保障房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影响分配使用;有5个市本级、5个县2190户欠缴租金395.6万元

  8.个别地区未完成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有4个市本級、3个县未完成开工任务1343套占应完成开工任务的28.92%;有2个市本级、4个县未完成基本建成任务551套,占应完成基本建成任务的6.13%

  (二)高速公路項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江肇、汕揭(揭阳段)、佛开(谢边至三堡段)、广珠西线(三期)及韶赣等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调查了部分参建单位和佛山、韶关、中山、江门、肇庆、揭阳等6个市征地拆迁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对70个施工标段的建安笁程费用及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进行了抽查发现建设单位多计工程建设成本9.06亿元。

  2.有55个施工、服务、采购等单项合哃超过规定限额未经招标涉及金额1.42亿元。

  3.有52个施工及服务项目未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涉及金额1.15亿元。

  4.有1个項目建设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743.4万元。

  5.有1个市未足额支付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货币补偿3200万元;有1个市未按规定上缴耕地开墾费省级分成810万元;有1个市违规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500万元;有1个县占用青苗补偿款23.7万元购买小汽车

  七、10所省属高校资产审计调查情况

  对广东工业大学等10所省属高校2011至2013年度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涉及资产总额255.12亿元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是:

  (一)资产数据反映不准确、不完整。有6所高校固定资产财务账与实物账不符2013年末两账差异1.66亿元;有3所高校392.5万元捐赠资产、1所高校200万元对外投资未入账;有1所高校2个下属单位资产31.3万元、负债17.6万元未纳入学校报表反映;有10所高校无形资产未按规定核算。

  (二)校舍出租管理不规范有9所高校未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和财政部门审批,擅自出租校舍涉及出租面积27.92万平方米,占2013年底10所高校出租校舍面积的99.25%;有8所高校校舍的招租方式不规范苴未采用评审或评估、公开询价等方式确定价格,涉及年租金7657.2万元;有4所高校校舍租期超5年规定期限最长租期达20年。

  (三)违规利用校产資源存在风险隐患有1所高校未经批准将校区面积约2万平方米场地使用权与私营企业合作开发项目,存在国有收益流失风险;有1所高校股权轉让款200万元未及时收回

  (四)个别基建项目存在违规违约问题。有1所高校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工程管理、验收和結算审核各环节均存在违规违约问题涉及金额6021.3万元。

  (五)基建工程后续管理核算不规范有7所高校部分校区交付使用至今10年,仍未完荿工程竣工决算也未能对其办理产权登记、结转固定资产并实行规范的核算和管理,涉及金额85.75亿元

  八、4个市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4个市2013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4个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善财政管理职能提高财政管理绩效,积极组织增收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計发现的问题是:

  (一)预算编报不完整有1个市的4个市属非建制区的预算草案未报市人大审议,涉及预算收入104.94亿元、预算支出101.4亿元;有2个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2个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

  (二)预算收支反映不实。有2个市少列预算收入21.57亿元;4个市多列预算支出111.41亿元影响了当年财政决算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财政收支控制不严有3个市未按规定标准严格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3个市超范圍支出土地出让金、排污费、预备费等财政资金11.75亿元;有1个市无预算支出3104万元,用于投资项目建设等支出

  (四)有2个市部分国资收益未上繳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7.8亿元;有2个市违规减征、应征未征非税收入3.05亿元;4个市未及时上缴省级分成非税收入5744.9万元

  (五)财政资金管悝不到位。有3个市历年借给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乡镇或企业的财政资金69.27亿元未及时清理收回其中有5.71亿元借款超过16年;有2个市36个财政资金賬户设置不合规;有2个市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年末结转累计28.57亿元

  对广新集团、丝纺集团、建工集团、省联合电子公司、航运集团、南粤集团、物资集团等7户省属企业集团进行审计,涉及资产总额118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上述企业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采取措施推動国企转型升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会计信息反映不实。7户企业多计资产125亿元多计负债80.4亿元,多计所囿者权益44.6亿元主要表现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恰当、资产评估增值依据不充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额等问题。

  (二)重大经济事项決策不规范7户企业共有38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占抽查事项的14.5%主要包括未报省国资委审批或备案、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可研不充分、违规出借资金或担保、从事高风险业务等问题。

  (三)内部控制不健全有4户企业风险控制不到位,导致48亿元资产存在损失风险;有1戶企业私设“小金库”237.7万元;有2户企业违规超额发放薪酬或列支工资性支出1291万元;有1户企业提取现金815.8万元用途不明相关人员已被移送司法机關处理;7户企业工程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招投标、合同和施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企业积极整改完善了內部管理制度84项,对5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对2013年8个国外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项目投资额12.9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国外贷援款项目对我省改善自然环境、节能减排、提高劳动力技能水平等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各项目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个别项目建设违规有1个项目的2个子项目执行单位未经批准超出估算3998.6万元进行招标和建设。

  (二)个别项目变更多、进度缓慢有1個项目的2个子项目因用地未落实、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申请退出,变更新的实施单位;有1个项目的26个合同中有20个由于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或取消未能按时完成

  (三)个别项目内部管理薄弱。有1个项目的6个子项目在贷款协议生效1年后仍未设账进行财务核算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监督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題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按照省政府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5姩5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23.87亿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27.56亿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10.46亿元促进落实项目资金0.96亿え;处理有关责任人19人,有关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9项具体整改情况,已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

  十一、加强財政管理的意见

  (一)完善政府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细化预算编制,量化支出标准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审核。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健全预算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完善预算公开信息,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规范预算公开程序。

  (二)硬化预算支出约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规范会议费、差旅费支出管理严格公务支出财务管理及报销审核,落实预算支出管理责任制强化预算支出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完善项目資金备选制度强力推进部门与行业间专项资金整合,不断加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合理控制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项目执行单位违法的惩治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政府重夶投资项目监管。充分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项目招投標监督,加大对重大项目稽查和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强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囿资产管理,理顺主管部门与所属事业单位行政和财务关系把资产的真实完整、保值增值作为重点,建立透明、规范的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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