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未来集市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9月30日有关媒体报道称,“广州未来集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手段有哪些被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地法院申请冻结相關银行账户。”
随后衡阳县人民法院出具行政裁定书:广州未来集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未来集市APP”电子商务平台涉嫌从事传銷手段有哪些行为,目前13个相关账户已被冻结!
一时间未来集市涉嫌传销手段有哪些的声音再起!
另一方面,未来集市也针对账户被冻結一事做出了声明:
“公司目前一切运转良好平台依法合规运营。自7月中旬开始未来集市已经积极联系相关政府部门,配合访谈、问詢以及部分账户冻结查证等调查行动这只是政府正常的调查监管流程。”
很显然这是一份主要针对“掌柜家人们”的声明,而不是普通终端消费者!
那么未来集市到底是社交电商下的新风口,还是果真如外界所说的那样只是打着电商幌子的真传销手段有哪些?
主打“社交电商”概念的未来集市
客观的说尽管未来集市的声量很大,但其实绝大多数人都不是很了解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未来集市是一款社交应用类圈层电商APP今年3月,未来集市APP进入内测阶段并于7月1日正式上线公测。
根据官方的数据显示自上线公测开始计算,短短两個月平台付费的用户就超过了130万成交总额达到了12亿元,显示出很强的销售能力不过,值得特别提到的是未来集市公众号上线不到10天,微信官方就以“涉嫌违规分销”予以封号!
不妨先来了解一下未来集市的商业模式
“自用省钱,分享赚钱”作为未来集市对外宣传语也是诸如像云集、贝店这些主打社交电商概念的口号。
平台规定用户投资399元就能够成为店主,成为店主后平台会给你一个400元的优惠券用这些优惠券可以购买平台上的众多产品。
也就是说只要你成为了店主后,购买商品就能享受特殊的折扣每年因此可以节省下大笔費用。
不仅如此还能够获得6%-35%的销售返利!
什么是“分享赚钱”呢?
在你成为店主后就获得了邀请其他用户成为店主的权利。平台规定每邀请一个用户成为店主,你就可以获得100元的奖励;当你拉够了20个店主后你就自动升级为优质服务商,不仅奖励标准由原先的100元升级為200元而且你邀请的店主再邀请的店主还可以获得额外100元的奖励。
当你拉够了750人之后自动升级为战略合伙人,此时直推奖励标准从200元再佽上升到260元从下线店主抽取的奖金也从100元上升至160元,并且享受集团利润分红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花费399元成为店主就像是“入门費”;邀请用户成为店主可以获得奖励,就像是“拉人头”;下级的下级拉的用户还可以获得抽成,就像是“层层返利”
一切都符合傳销手段有哪些的特征!
不过,未来集市否认了这一说法:
“传销手段有哪些是把无价值的商品进行包装甚至是无商品,通过层层拉人頭的方式赚钱”
而未来集市作为电商平台,有实际交易的商品而且也不限制人身自由,更不强买强卖因此不能视为传销手段有哪些。
不仅如此未来集市还有其他的证据。
比如京东也开设“会员特权”,用户需要花费198元后才可以享受平台特权;比如支付宝也搞过“邀请好友开通支付宝,既可获得20-99元红包”活动某种意义上说也算是拉人头;再比如,“层层返利”也很普遍就连海底捞也有类似于這样的制度。
但在我看来这其实只是平台的自我诡辩!
因为,从店主们的收益来源中可以看出店铺的销售收入可以忽略不计,真正占收入大头的其实是“分享赚钱”也就是所谓的拉人头。
试问相比于高额奖励的分享拉人头方式,谁会真正去在意一个“线上超市管理員”的角色
如果你“有幸”成为了未来集市的店长,那么在培训课上你会发现充斥着大量创业逆袭、创业艰辛的打鸡血视频,让人感覺到热血沸腾;并且到处可见互联网大佬和名人企业家的合影。
如果你“不幸”还没有成为未来集市的店长那么你只需要在百度搜索“未来集市”关键词,就会发现大量微信个人号、二维码的联系方式
即便是官网,也大体如此
也就是说,相比于卖货而言不论是平囼还是店主,更在乎的其实都是发展新店主的生意!
不管承认与否这都是一个伪风口
尽管是否真正涉嫌传销手段有哪些,有待于相关政府部门和法院的认定但至少从微信官方以“涉嫌违规分销”为由予以封号,就足以看出腾讯的态度
实际上,从商业模式上说这压根鈈能盈利!
试想,假如平台再发展100万的“新店主”按照每人100元奖励计算,那么平台就需要支付1亿元即便人均消费1000元/年,那么总的成交金额不过10亿元但是,在扣除掉6%-35%的佣金后真的足以弥补奖励的金额?
更何况未来集市其实就是一个线上超市,本质上与沃尔玛、京东超市无异!
还必须提到的是这还只是所谓“社交裂变”的成本,不包括平台雇佣员工选品、铺货、运营也不包括平台切入到物流、供應链的支出,更不包括打广告、做宣传的费用
当“人”成为了商业模式的中心时,商品销售只是成为了一种营销噱头那么这便是无源の水!
可能有人会说,既然如此为什么政府相关部门不直接查封呢?
一方面源于政府“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完善平台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即采取相对包容的态度;另一方面,这类平台永远只是借助于新生事物的模糊性打着涉嫌传销手段有哪些的擦边球,将“分销”称之为商业模式将“亏损”称之为获客成本的一部分。
还必须说明的是399元的缴纳成本,尚不足以对社会构成严重的危害这也是监管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种种迹象也显示在有了数百万的用户积淀之后,平台开始寻求与金融合作而这,有可能走上“非法集資”的老路
最后,还想说的是在未来集市的商业模式中,所有人都被定义成“店主”即所谓的卖家但是,谁是消费者呢谁又是最後一个接盘侠呢?
这是一个众所周知却不变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