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去财政局查档案管理个人工作总结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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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档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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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干县财政局档案管理“三步走”
19:5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近年来,新干县财政局以县档案馆晋升国家二级档案馆为契机,不断完善局档案硬件设施、创新服务机制、拓宽服务领域、提高现行文件利用水平、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有效发挥档案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作用。主要做法有:  一是领导重视,建立&三位一体&管理网络。成立了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形成了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档案管理员&三位一体&的管理网络。邀请县档案局专家现场指导,加强硬件建设,实现了办公、阅览和库房&三分开&。  二是组织档案知识培训,增强档案意识。采取&送出去学&、&请进来教&&边干边学&等多种方式,加强档案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档案意识,提高档案业务素质。  三是高标准、严要求规范管理,实现智能查询。建立健全一整套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每个环节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用制度管档案,促进了档案管理规范化。编写了各类档案目录、大事记、卷宗介绍、基础数字汇编等编研资料,调阅档案能做到快捷、方便、准确。【】
责任编辑:玉子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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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刚踏入社会的应届生来说,面试是陌生的,也是相当重要的。在不知道将要面临什么问题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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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0财政局推进档案管理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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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推进档案管理精细化
日 00:00:00&&&来源:&&&
今年以来,区财政档案加强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加大档案安全保护力度,确保档案“收、管、用”工作有序、高效运转,有力推进了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坚持全员参与,确保各科室都有兼职档案员。组织全体职工培训学习档案管理知识,并印发通知、补充资料等,明确管理要求和操作步骤。
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该局多次派专人参加专业培训班,确保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全局档案资料分门别类,以科室为单位,统一按照会计凭证、报表、账本等编写顺序号,整理归档,便于以后查阅。
版权所有: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桃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西路568号
电 话:  传 真:不能读取jquery
不能读取工具条配置
不能读取工具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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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精神: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文号:沪财会〔2016〕12号&&|&&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档案局&&|&&
是否有效:有效&&|&&公开类型:主动公开&&|&&索取号: AB6-034
内容描述: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档案局、市财政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9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日正式发布,自日起在全国施行。为全面贯彻实施《办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会计档案是列入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的重要专业档案,会计档案管理是各单位财务和会计工作的重要基础。《办法》的修订发布,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会计档案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会计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各区(县)财政局、档案局要加强对本区(县)会计档案工作的依法依规管理和监督指导,促进会计档案工作与财政、档案管理改革同步协调发展。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会计档案工作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财、物保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所属单位会计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单位委托其他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的,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档案业务外包和中介服务的有关规定,履行监管职责,严控外包风险。
  二、突出重点,着力规范会计档案管理
  《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会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增加并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完善了会计档案销毁程序,明确了会计档案出境的管理要求,调整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办法》的新要求,并将此作为贯彻实施《办法》的重点内容,结合实际加以施行。要对照《办法》内容要求,全面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扎实地做好新形势下会计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各项工作。要及时调整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积极稳妥推进会计档案鉴定和到期销毁工作,加快规范电子会计资料归档和电子会计档案管理,促进档案信息的深度开发和有效利用,更好适应和服务本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办法》实施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贯彻实施《办法》作为提高财政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统筹规划,层层部署落实。要拓宽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要逐级开展培训,确保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等理解掌握《办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督促各有关单位会计工作机构和档案工作机构认真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收集反馈,认真研究解决,确保《办法》有效落实。市财政局、市档案局将适时举办专题培训,并对《办法》贯彻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办法》相关内容将纳入本市会计、档案人员继续教育课程。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和市档案局联系。
  附件: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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