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理财产品全钥匙·安心得利与农行金钥匙安心得利·安心得利·灵珑的区别

“金钥匙·安心得利·灵珑”2018年第59期封闭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白金客户大众款)

  • 币种:人民币 投资期限:110天
  • 预期年化收益率:4.4%
  • 销售状态:已售 风险等级:中低

  • 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 最小递增金额:1000.00元

产品信息以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为准

投资人理财收益情景分析

假定产品认购期1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费率为0%,个人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50000元,对应理财产品份额=50,000/(1+0%)=50,000份。

在理财产品到期支付完资产交易相关税费、托管费、销售管理费、投资管理费等费用后,理财产品单位净值为/

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封闭净值型(固定收益类)

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封闭净值型(固定收益类)

1、如中国农业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或延期本期理财产品,将在不迟于提前终止日或原

定到期日前两个工作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或网点告知相关信息。

2、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资金认购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产品认购期限,届时产品起

息日、产品到期日随之进行调整。如中国农业银行决定提前成立本产品或延长本理财产品认购期,将在决定后第1个工作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或网点告知相关信息。

3、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约定范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中国农业银行将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

调整至约定比例范围,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或网点及时告知相关信息。

4、如出现法律法规变化、金融政策调整、紧急措施出台、市场情况变化、异常风险

事件等情形,中国农业银行需要改变约定的产品实际投向,中国农业银行将通过约定信息披露途径及时通知,先行取得投资者书面同意,并履行登记备案等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投资者应注意定期就所认购产品的信息进行查询。中国农业银行将本着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计划调整。投资者如不接受,可按约定申请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5、中国农业银行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调整已约定的收费项目、条件、

标准和方式时,将按约定信息披露方式予以披露。投资者如不接受,可按约定申请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6、本理财产品将于每周三(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官方

网站()或网点公告上一工作日日终产品每份净值,于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或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或网点披露兑付净值。(扣除资产交易相关税费、托管费、销售管理费、投资管理费等费用)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99

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封闭净值型(固定收益类)

重要提示:本行理财产品的办理流程、信息披露途径及方式、查询及投诉处理联系方式等各项内容可

能根据新的管理要求随时做出调整,如有变化,以最新变化为准。

理财产品:是由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设计并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的资

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并将募集到的理财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的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或投资相关金融产品,在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者的产品。各款理财产品的具体细节详见对应的产品说明。

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投资者(含私人银行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宣

传推介、销售、办理认购、申购、赎回等行为。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投资者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收益及本金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开立理财卡、存折或账户。在中国农业银行办理理财产品业务,请事先办妥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机构投资者需开立可投资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二)签署相关协议,开通理财服务功能。签署本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并

在相关交易凭证上签名/盖章,填写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个人投资者同时需要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机构投资者按单位账户进行理财业务签约,签约时应持有: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

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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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可以凭借记卡(活期存折)、机构投资者凭授权书及账户信息到网点查询理财产品基本信

息、交易信息。网上银行客户可以在网上银行上查询理财产品基本信息、交易信息。客户也可以拨打95599客户服务热线上查询。

投资者在本行办理理财业务需要填写《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或《对公客户风险类型评

估问卷(非衍生交易类)》,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首次填写需要到网点柜面进行。如果投资者同时购买多个理财产品时,可以只填一次本问卷。投资者填写问卷后1年内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经投资者要求可以不再填写本问卷;投资者填写问卷后一年后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必须重新填写本问卷;投资者如发生可能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当主动要求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发生可能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或距上次填写时间超过1年,请主动要求重新填写。不准确、完整地填写问卷可能对产品认购带来不利影响,本行对因此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评级具体含义以及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等相关内容,详见《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对公客户风险类型评估问卷(非衍生交易类)》及使用说明。

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和发售理财产品的分支机构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以按产品

说明书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约定为准。

投资者可到中国农业银行各授权分支机构、登录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或致电客

95599对理财产品进行咨询或对营业网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也可以通过上述途径对理财产品

投资者在投资理财产品前应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理财产品协议、各理财产品对应的交易凭证等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理财产品。本行承诺投资者利益优先,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者提供服务,但不能保证所有理财产品一定盈利,也不能保证每款理财产品的最低收益。

中国农业银行通过科学的方法分析本理财产品的未来可能表现;但业绩比较基准、测算收益或类似表

述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构成收益承诺。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本理财产品属于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投资者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收益及本金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产品投资举例情况,请见产品说明部分之投资人理财收益情景分析。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99

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封闭净值型(固定收益类)

您已知悉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安心得利·灵珑”2018年第31期封闭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薪

资专享),理财合同由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投资者风

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共同组成。本理财产品农行内部风险评级为中低风险,适合于谨慎型、稳健型、进取

型、激进型投资者投资。

客户确认(个人投资者填写)

投资者确认:本人已经仔细阅读了本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

财产品协议》,中国农业银行向本人说明了本理财产品所涉及到的各种风险。认购本理财产品是经过本人

独立判断之后所做出的符合本人真实意愿的决定。本人未使用贷款等非自有资金认购本产品。本人同意和

接受上述销售文件的条款和内容。

根据《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本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为型。

(个人客户请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本人知悉并同意:投资者认购理财产品的行为并不代表已经成功认购对应的理财产品,投资者认

购成功的份额以中国农业银行实际划转的资金为准。

客户确认(机构投资者填写)

为公司授权签字人。本授权

签字人已仔细阅读了产品风险提示。中国农业银行向本授权签字人说明了本产品所涉及到的各种风险。认

购本产品是经过我公司独立判断之后所做出的符合本公司意愿的决定。我公司未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

集的非自有资金认购本产品。

根据《对公客户风险类型评估问卷(非衍生交易类)》,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为型。

本单位知悉并同意:投资者认购理财产品的行为并不代表已经成功认购对应的理财产品,投资者

认购成功的份额以中国农业银行实际划转的资金为准。

产品适合度确认(银行填写)

银行客户经理声明:本人已经向投资者如实介绍了产品风险并按要求对投资者投资本产品的适合度进行了评估。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银行承兑汇票投资等。各投资资产种类占总投资资产的计划投资比例如下:货币市场工具类、债券类、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100%。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以上范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中国农业银行将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或网点披露相关信息。

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封闭净值型(固定收益类)

投资人理财收益=50,000*()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封闭净值型(固定收益类)

中国农业银行全国分行各授权分支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授权网点、网上银行、掌上银行等。

投资人当日持有本理财产品份额*当日每份净值。

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或提前终止日(不含)的自然天数。

本理财产品不提供本金担保。

本理财产品仅面向代发工资客户定向销售。

本理财产品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投资者

本理财产品适合无投资经验及有投资经验的投资者。

投资收益是依据产品净值计算的年化收益率,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

募集期内(起息前一日除外)投资者理财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投资期内依据产品实际投资情况计算产品净值及投资收益,投资天数计头不计尾。

清算期内理财资金无投资收益及活期存款利息。

本产品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要求管理人缴纳或代扣代缴的,由中国农业银行缴纳或代扣代缴。除法律法规特别要求外,投资者应缴纳的税收由投资者负责,产品管理人不承担代扣代缴或纳税的义务。根据目前增值税法规,本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应由中国农业银行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税费,该等税款将直接从理财资管计划账户中扣付缴纳。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

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银行承兑汇票投资等。各投资资产种类占总投资资产的计划投资比例如下:货币市场工具类、债券类、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100%。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以上范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中国农业银行将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或网点披露相关信息。

投资者签署或确认相关协议后,中国农业银行将依据约定划款。划款时将不与投资者再次进行确认。投资者认购风险较高或单笔金额较大的理财产品时,也适用前述操作规则。

本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后按照投资人持有理财产品份额×理财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单位净值进行兑付,并于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或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或网点披露兑付净值。

本理财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或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遇非工作日时顺延。

理财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不含)为理财产品清算期,清算期内理财资金无投资收益及活期存款利息。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99

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封闭净值型(固定收益类)

本理财产品净值公告日为每周三(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或网点

上一工作日日终产品每份净值(扣除资产交易相关税费、托管费、销售管理费、投资管理费等费用)

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及其它投资等资产。

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封闭净值型(固定收益类)

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封闭净值型(固定收益类)

1、如中国农业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或延期本期理财产品,将在不迟于提前终止日或原

定到期日前两个工作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或网点告知相关信息。

2、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资金认购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产品认购期限,届时产品起

息日、产品到期日随之进行调整。如中国农业银行决定提前成立本产品或延长本理财产品认购期,将在决定后第1个工作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或网点告知相关信息。

3、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约定范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中国农业银行将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

调整至约定比例范围,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或网点及时告知相关信息。

4、如出现法律法规变化、金融政策调整、紧急措施出台、市场情况变化、异常风险

事件等情形,中国农业银行需要改变约定的产品实际投向,中国农业银行将通过约定信息披露途径及时通知,先行取得投资者书面同意,并履行登记备案等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投资者应注意定期就所认购产品的信息进行查询。中国农业银行将本着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计划调整。投资者如不接受,可按约定申请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5、中国农业银行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调整已约定的收费项目、条件、

标准和方式时,将按约定信息披露方式予以披露。投资者如不接受,可按约定申请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6、本理财产品将于每周三(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官方

网站()或网点公告上一工作日日终产品每份净值,于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或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或网点披露兑付净值。(扣除资产交易相关税费、托管费、销售管理费、投资管理费等费用)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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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8 南方财富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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