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合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申报需要什么条件,关于申报材料有什么具体要求?

各地项目通知公告
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印发2015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站长统计(总)提前了解2019年安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问题 - 无界信息网
提前了解2019年安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问题
提示:要求预付定金、汇款或网上交易等方式请勿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公司名称:
企业已认证
联 系 人:卢卉
联系电话:8&联系时请说是在无界信息网看到的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8号国信大厦11楼
信息名称: 提前了解2019年安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问题
2018安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经结束,预申报2019年高新技术的企业需要提前做好规划,针对高企申报中材料方面给大家简单介绍几招:
一、知识产权列表  优先顺序排列:一类知识产权优先排列,二类之后排列;授权专利优先,正在受理的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数据填报,虽然不能作为企业数量,但是可以体现的的延续性和成长性,对专家评审时能起到一定的主观作用。  注:一类:类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二类: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  二、RD、PS表分类  RD表是的研发项目,分类技巧如下:  根据实际研发项目分类;  根据取得的进行;  注:要与的内部立项或者外部立项数量、名称、项目参与的人员、研发费用预算等保持一致。  PS表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技巧如下:  根据产品类别;  产品或服务的关键技术进行;  注:要与、专项审计报告、、成果转化等相互印发。  三、科技成果转化列表  科技成果转化只能按照一个科技成果对应一个成果,要想获得高分必须产生年均5项以上不同的。  认定中的的特点:有相关的支持;  具有实用价值;创新性与先进性;  具有独立、完善的内容和存在形式,如新、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科技报告等;  通过审查、专家鉴定、检测、评估或者市场以及其它形式的认定。  四、人力资源情况表  数据跟“主要情况表”中数据一致;  人员跟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保持一致;  职工总数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可以通过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在职、兼职、临时聘用全年须在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当年职工总数、科技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各月之和÷2关于申报更多信息欢迎咨询站内电话,或 (同号)
Copyright (C)
www.55j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安徽合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注意事项与申报条件
& &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法律条例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合肥地区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也可申请合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如果企业申请的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或者合肥高新企业认定超过三年时间,可以进行申请高新复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 &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 &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 &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 &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 &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 &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 &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专项审计报告必须是2018年指定的86家会计事务所);
& &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分标准
& & & 合肥智飞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秉承“专业诚信、卓越服务、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服务于广大客户,专业为中小企业服务,依据客户的实际情况给客户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以及技术支持,帮助企业真正的解决问题,真正达到了合作双赢的局面。-- 省级政府网站 --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山东江苏浙江安徽广东四川河南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上海天津重庆山东江苏浙江安徽广东四川河南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内蒙古宁夏广西西藏新疆香港澳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徽省人民政府
---- 各地市政府网 ---- 滁州黄山宣城铜陵池州六安淮南蚌埠阜阳宿州淮北亳州马鞍山安庆芜湖合肥市人民政府
-- 各县区门户网站 --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庐江开发区滨湖新区政务区巢湖开发区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庐阳区瑶海区巢湖市庐江县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包河区
-- 区政府部门网站 -- 区教体局区审计局区科技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欢迎来到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走进园区园区区情通知公告两周工作政策法规
&2017年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发布作者:合肥蜀山发布时间:浏览(701)一、申报主体在开发区内办理工商、税务注册且主体税种在开发区内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主体。申请的项目须在开发区范围内组织实施,租赁开发区厂房的企业无欠费记录。二、申报、审核程序申报审核按“企业申报、部门受理、联合会审、媒体公示”的程序执行。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至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初审后,由经济发展局牵头,会同财政局、高科公司、蜀旺公司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再将审核结果报请管委会班子会议研究,根据会议意见按程序兑付资金。三、申报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逾期没有申报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四、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申报政策的企业与相关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向开发区管委会申报。(一)跨境电商扶持政策1.对超额完成进出口任务的开发区企业给予补贴,进出口任务由双方协商并在入园合同中进行约定,对超出的进出口额给予每美元0.03元(人民币)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报条件:超额完成进出口任务,若入园合同未约定进出口额,则视为超额完成。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包括申请项目、业务模式、经营范围、进出口国家、经营情况等)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入园合同复印件(若签订);④海关收发货人登记证书、企业备案登记表;⑤海关进出口数据证明;⑥承诺函。对通过“9610”方式报关的跨境电商业务,按进出口额给予每美元0.06元(人民币)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与上一条不重复享受)。申报条件:通过合肥市“单一窗口”平台进行申报的直购进口和零售出口业务。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包括申请项目、业务模式、经营范围、进出口国家、经营情况等)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海关收发货人登记证书、企业备案登记表;④海关进出口数据证明与“单一窗口”平台数据证明;⑤承诺函。3.为鼓励邮政小包通过9610方式通关,对通过安徽省内邮政交寄并提供交寄清单,在合肥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平台以“9610”方式申报通关的企业,给予每单0.1元(人民币)的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报条件:整合邮政小包通过9610出口申报的平台企业或电商企业。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包括申请项目、业务模式、经营范围、进出口国家、经营情况等)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邮政提供的9610申报包裹量证明;④海关进出口数据证明与“单一窗口”平台数据证明;⑤承诺函。4.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对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外贸企业,经“单一窗口”平台统计的当年进出口额首次突破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申报条件:首次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且当年进出口额首次突破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包括申请项目、业务模式、经营范围、进出口国家、经营情况等)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海关收发货人登记证书、企业备案登记表;④海关进出口数据证明与“单一窗口”平台数据证明;⑤承诺函。5.对企业自建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或分销平台进行分档补助,年交易额超过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可获得10万元、20万元奖励。申报条件:企业自建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或分销平台。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包括申请项目、业务模式、经营范围、进出口国家、经营情况等)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平台后台数据截图(可现场核查);④承诺函。对经由开发区以外其他口岸转关到开发区的物流运输费用进行补贴,对通过省内其他关口,如新桥国际机场、水运港和铁路港转关至开发区跨境电商监管场所的,按每吨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通过省外关口转关至开发区跨境电商监管场所的,按每吨不高于20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60万元。申报条件:开发区以外其他口岸转关至开发区监管场所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包括申请项目、业务模式、经营范围、进出口国家、经营情况等)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转出和转入场所的清单;④物流清单及物流费用支付凭证;⑤承诺函。对租赁开发区企业自建厂房或仓储用房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租金补贴,按照“单一窗口”平台统计,进出口额不低于1万美元/平米,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不超过3元/平米的月租金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申报条件:租赁开发区企业自建厂房或仓储用房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包括申请项目、业务模式、经营范围、进出口国家、经营情况等)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厂房或仓储用房租赁合同及房租支付凭证;④海关进出口数据证明与“单一窗口”平台数据证明;⑤承诺函。对落户开发区的跨境电商企业,通过开发区跨境电商监管仓进行货物清关,免除操作处理费。现场免除,无需申报。对2017年年进出口额在1万美元/平米(含1万美元)的跨境电商企业,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新发生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息50%的财政贴息,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申报条件:当年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且新发生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包括申请项目、业务模式、经营范围、进出口国家、经营情况等)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入驻合同;④海关进出口数据证明与“单一窗口”平台数据证明;⑤企业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按银行贷款合同编号汇总);⑥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附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借款利息结算凭证的顺序装订);⑦承诺函。(二)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1.对符合《合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导向目录》,总投资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额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申报条件:项目符合《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当年项目竣工投产并完税;仅对生产设备给予补助;以发票时间为准,补助时间为1年。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财政资金申请表及技术改造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及企业完税确认表;④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后生产效率提高、成本和用工下降、经济效益提升等具体指标分析);⑤购置设备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付款凭证和发票原件现场查验),购置进口设备的须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须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发票;⑥承诺函。2.鼓励企业中心建设。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新确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当年被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认定证书或文件;④承诺函。3.支持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支持面向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工、蓝领、下岗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对新认定的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当年被认定的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认定证书或文件;④承诺函。4.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当年被认定的市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认定证书或文件;④承诺函。支持企业“两化融合”建设。当年认定为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评定为合肥市“互联网+”智慧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优秀表彰的“两化融合”企业,再给予3万元奖励。申报条件:当年被认定的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当年被认定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当年被认定的合肥市“互联网+”智慧企业,当年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优秀表彰的“两化融合”企业。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认定证书或文件;④承诺函。支持企业品牌质量建设。对当年认定为市级品牌示范企业、知名商标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市级质量管理小组一等奖或市级五星级“现场管理星级班组建设”称号的,给予管理团队3万元奖励。申报条件:当年被认定的市级品牌示范企业、知名商标企业;当年获得市级质量管理小组一等奖或市级五星级“现场管理星级班组建设”称号的企业。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认定证书或文件;④承诺函。对开发区被列入合肥市推介的优质中小微企业,凡企业上缴各项税收增长10%(含10%)以上的,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新发生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息50%的财政贴息,贴息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上缴的各项税收总额开发区留成部分。申报条件:对符合条件经合肥市政府推介的,且2017年上缴各项税收比2016年增长10%(含10%)的优质小微企业。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企业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按银行贷款合同编号汇总);④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附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借款利息结算凭证的顺序装订);⑤企业本年度累计及上年同期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确认证明表,并经税务部门核实盖章;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项目资金汇总表;⑦承诺函。(三)鼓励科技企业技术创新1.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市级创新型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外地新迁入落户开发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参照执行。申报条件:当年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市级创新型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认定证书或文件;④承诺函。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专项用于中心研发设备购置。申报条件: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认定证书或文件;④承诺函。对发明专利进入实审的,每件给予500元一次性奖励。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每件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当年专利的申请地和授权地为蜀山区域内;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纸质通知书为准;获得专利授权的以专利证书为准;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必须交纳相关费用,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凭证为准。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含扉页)、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和实审通知书(实审电子通知书的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凭证);④承诺函。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或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外地新迁入落户开发区的企业可参照执行。申报条件: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或示范)企业;当年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认定证书或文件;④承诺函。5.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众创空间或创业示范基地(孵化器),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运营资助。申报条件: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众创空间或创业示范基地(孵化器)。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认定证书或文件;④承诺函。6.由蜀山科技孵化器推荐,积极参加国内外知名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名次奖励的项目,给予参赛企业或团队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创新团队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当年在蜀山科创中心备案,参加国内外知名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名次奖励的项目;当年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和一等奖、二等奖的企业团队。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认定证书或文件;④承诺函。7.蜀山科技孵化器在孵企业达到毕业企业要求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且在蜀山开发区内生产经营的,给予企业一次性2万元的运营资助。申报条件:①蜀山科技孵化器在孵企业;②满足国家级孵化器毕业企业要求并申请2017年度毕业。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相关证明材料;④承诺函。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申报条件:当年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的企业。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认定证书或文件;④承诺函。(四)大力推进服务业行业发展已纳入服务外包统计系统的企业,2017年执行额超过500万美元且增幅超过10%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开发区内纳入服务外包统计系统的企业、当年执行额超过500万美元且增幅超过10%。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服务外包企业统计系统的执行额依据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④执行额会计资料(含合同、票据、支付凭证等)复印件;⑤承诺函。开发区内服务外包企业之间发生外包合作业务的,2017年执行额超过1000万元,给予承接方5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合作业务双方均为开发区内企业、当年执行额超过1000万元。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服务外包企业之间签订的业务合同;④服务外包企业统计系统的执行额依据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⑤执行额会计资料(含合同、票据、支付凭证等)复印件;⑥承诺函。首次被商务部评定为年度“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被商务部评定为年度“中国100强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当年首次被商务部评定为年度“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的企业;当年首次被商务部评定为年度“中国100强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的企业。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认定证书或文件;④承诺函。(五)大力扶持企业上规模上台阶对于当年新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产值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2017年度成功申报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6年12月前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产值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含)、3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系统相应报表截图证明;④承诺函。2.对当年新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法人和限额以上个体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和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当年零售额较上年增加5000万元、2亿元、4亿元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2017年度成功申报为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给予企业法人5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个体单位2万元一次性奖励;2016年12月前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当年零售额较上年增加5000万元(含)、2亿元(含)、4亿元(含)。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系统相应报表截图证明;④承诺函。对于当年新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且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超过25%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超过30%,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励;同时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5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当年成功申报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且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超过25%
;2016年12月前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17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超过30%;2016年12月前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17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超过30%且2017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5000万元(含)、1亿元(含)、3亿元(含)。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系统相应报表截图证明;④承诺函。4.所有纳入“四上”统计的企业,当年通过统计监审并且评比达到优秀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截止到日,所有在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的 “四上”企业。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统计部门出具的年度统计监审报告;④承诺函。(六)支持人才培育1.对服务外包、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培训机构等共建实训基地,年实训规模达到500人,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达到1000人以上,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需在开发区备案)。申报条件:当年起开展的合作。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企业和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培训机构等公建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实训项目方案(实训周期不低于两个月)、企业实训场地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④开发区备案文件;⑤承诺函。2.企业当年引进“985”、“211”院校毕业生,分别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800元一次性补贴,给予员工个人3个月每月500元生活补贴。申报条件:当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申报补贴时未离职。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劳务合同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复印件;⑤社保凭证复印件;⑥身份证复印件;⑦承诺函。3.租赁开发区自管公租房及人才公寓的,企业综合税收达到1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奖励人才券2万元;综合税收达到3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奖励人才券5万元;综合税收达到500万元以上,奖励人才券10万元。申报条件:2017年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房屋租住合同且租赁时间不低于半年。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入住人员信息汇总表、劳务合同复印件;④社保凭证复印件;⑤身份证复印件;⑥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证明(合同复印件、社保凭证复印件、纳税证明按汇总表顺序装订);⑦承诺函。(七)高成长性优质企业奖励(房地产企业除外)对开发区内高成长性优质企业,按照双向约束原则,对企业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综合考核,结合实际贡献情况,以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入、技术改造、房租、装修补贴等形式给予一定资金奖励。1.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就业。对高成长性优质企业高管或专业人才缴纳个人所得税开发区所得部分在1万元(含)以上的,给予开发区所得部分全额奖励。申报条件:个人所得税在园区缴纳且园区所得部分在1万元(含1万)以上。个人奖励与企业奖励不重复享受。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④承诺函。2.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入驻开发区企业实现经济贡献达50万元(含)的,开发区给予企业一定金额的运营奖励,最高不超过企业对开发区经济贡献的40%。50万元(含)-100万元的,给予对开发区经济贡献的10%;100万元(含)-500万元的,给予对开发区经济贡献的20%;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给予对开发区经济贡献的30%;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对开发区经济贡献的40%。申报条件:入驻企业2017年全年综合税收不低于50万元,企业奖励与个人奖励不重复享受。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入驻合同复印件、申报期内的税收缴纳汇总表(按税收实际缴纳的日期分税种统计,加盖财务章)、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证明;④企业2017年在固定资产、研发、技术改造、房租、装修等项目上投入的资金汇总表、相关合同及票据;⑤承诺函。3.4S店企业实现经济贡献达100万元(含)的,开发区给予企业一定金额的运营奖励,最高不超过企业对开发区经济贡献的15%。100万元(含)—300万元的,给予对开发区经济贡献的5%;300万元(含)—500万元的,给予对开发区经济贡献的10%;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对开发区经济贡献的15%。申报条件:开发区内4S店企业且2017年综合税收不低于100万元。企业奖励与个人奖励不重复享受。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③入驻合同复印件、申报期内的税收缴纳汇总表(按税收实际缴纳的日期分税种统计,加盖财务章)、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证明;④企业2017年在固定资产、研发、技术改造、房租、装修等项目上投入的资金汇总表、相关合同及票据;⑤承诺函。4.业绩增幅奖励。已进驻开发区企业经济贡献达300万元(含),且本年度增幅达10%以上的,给予一定金额的业绩增幅奖励,最高不超过增幅部分开发区所得的50%。(第2条和第4条,第3条和第4条可同时享受)申报条件:开发区内企业2017年综合税收不低于300万元且本年度税收增幅达10%(包含10%)。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及财政资金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③入驻合同复印件、2016年及2017年的税收缴纳汇总表(按税收实际缴纳的日期分税种统计,加盖财务章)、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证明;④企业2017年在固定资产、研发、技术改造、房租、装修等项目上投入的资金汇总表、相关合同及票据;⑤承诺函。五、附 则1.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追回资金,相关单位三年内不得享受开发区各类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及其他财政资金奖励。2.本政策与合肥市、蜀山区其他同类财政奖补政策可叠加享受。3.本细则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经济发展局政策咨询电话,财政局咨询电话。4.本细则自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您所处的位置&&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