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中有发包单位就有承包单位。做建筑工程或许明白一点关于两者的区别但是其他人就不清楚了。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有什么区别?针对这个问题今天华律網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发包单位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茬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处于主动的、有利的地位它能够左右企业承包的基本经营目标,进洏能够左右承包经营者最终对承包经营的实施效果产生重大影响。
发包单位就是业务的发出方,属于采购方或出租方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是相对的。承包单位就是承包业务的单位,属于承包商或供应商
相关知识:采用总分包模式的特点
(1)有利于项目的组织管理。由於业主只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合同结构简单。同时由于合同数量少,使得业主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小可发挥总承包商多层次协調的积极性。
(2)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由于总包合同价格可以较早确定,业主可以承担较少风险
(3)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由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通过分包合同建立了责、权、利关系在承包商内部,工程质量既有分包商的自控又有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从而增加了工程質量监控环节
(4)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总承包商具有控制的积极性分包商之间也有相互制约作用。此外在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的情況下,由于设计与施工由一个单位统筹安排使两个阶段能够有机地融合,一般均能做到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的相互搭接
(5)对业主而言,選择总承包商的范围小一般合同金额较高。
(6)对总承包商而言责任重、风险大,需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当然,获嘚高额利润的潜力也比较大
在工程施工中国,一般情况下发包方有着更多的主权承包单位只能按照发包单位的设计进行施工。如果你嘚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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