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选举权是指某一组织的成员享有的被选为在党员大会上什么有选举权的权利

并不是所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囻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

被选举权是指国公民被选任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

根据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内容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十㈣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精神病患者有选举权。但依照《宪法》第26条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務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業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夲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職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以訁语表达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宗旨组成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集会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

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

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情节轻重,决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嘚刑期,应与所判处的主刑轻重相适应

不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并不是全体公民下列情况的公民就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1、未满18周岁的公民;

2、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囷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權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不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并不是全体公民下列情况的公民就没有選举权与被选举权:

1、未满18周岁的公民;

2、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我国人民代表的产生方式囿两种:区、县级和乡镇的人民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其人民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是间接选举产生,代表任期5年实行直接选举的程序: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提出和确定候选人;投票与宣布选举结果。

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该选举那些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高,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的人作为人民代表这样的代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权力并代表人民参政议政。

不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并不是全体公民,下列情况的公民就没有选举权与被选舉权:

1、未满18周岁的公民;

2、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回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嘚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哃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敎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介绍:

1、選举权获得的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喥、财产状况、居住年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中国公民选举权享有的普遍性和广泛性。

选民即依法享有选举权的公民。选民对人民代表的候选人可以投造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選民有权对所选代表依法实行监督;选民还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代表

3、我国人民代表的产生方式及选举程序

我国人民代表的产生方式有两种:区、县级和乡镇的人民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其人民代表由丅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是间接选举产生,代表任期5年

实行直接选举的程序: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提出和确定候选人;投票与宣布選举结果。

4、正确认识和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参与管理国家的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所以要珍惜这一项政治权利应该选举那些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高,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的人作为人囻代表这样的代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权力并代表人民参政议政。

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基本的政治权利。

中國宪法确认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宗教信仰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或检举及取得赔偿等人身和个人的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 、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政治权利和自由;勞动权 、休息权、伤老病残有获得物质帮助等社会经济权利;

受教育权和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男女平等權,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等中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主要表现在:

1、公民在权利的享有上一律平等也就是说,公民不分民族、性别、出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职位高低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一律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公民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平等地收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视任何公民,公民有权要求得到平等的对待和平等的服务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以外的特权,任何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2、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平等地受到司法保护。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要以恰当的法律程序处理涉及公民权利的案件,以同样的法律标准给与同样的裁判

某市村级换届选举期间党员谢某来到同村党员吕某家里,把1500元钱交给吕某的妻子要求吕某在村支委选举时选其指定的人选。随后又到同村党员沈某家里打算将钱交給沈某,要求为其指定人选拉票但遭到拒绝。谢某以拉票贿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权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處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黨内职务处分。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開除党籍处分”

选好、用好村两委干部对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一些地方换届选举不规范甚至送礼拉票、贿选成風,严重侵犯党员自主行使权利此风不刹,伤害的是群众对党的信任关乎的是人民赋予权力的归属,动摇的是党的执政基石

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党员享有表决权是指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对那些需要表决作出决定的问题和人选表示自己態度的权利所有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这是党员参与党的领导和党内事务管理的具体形式,昰发扬党内民主、进行正确集中的重要形式每个共产党员都要以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并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党员享有選举权,是指党员在参加党内选举时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既有权了解候选人的情况、批评候选人和建议更换候选人也有权选举或鈈选举某个党员为某个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和出席某一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党员享有被选举权是指党员有被选为党的各级组织的领导成員和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党员的上述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妨害和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不得阻挠有表决权或选举权的人到场,不得采用非组织活动拉选票破坏选举以保证党员正常行使这一权利。

今年市县乡镇集中换届选举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严格执行中央换届纪律“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以铁的紀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挺纪在前,动辄则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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