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村异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入学,有车或者居住在子女的住房内是否不享有搬迁政策?

麦积区召开农村住房整村易地重建及扶贫搬迁项目工作会
麦积区召开农村住房整村易地重建及扶贫搬迁项目工作会
( 16:32:42) 新闻来源:
作者:何菁
为了有力推动全区农村居民住房整村易地重建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顺利实施,3月5日,麦积区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前阶段农村住房整村易地重建及扶贫搬迁项目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对应措施,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区委副书记、区长成少平,区委副书记张永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牛新虎,副区长杨铁森出席会议。
在听取有关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后,成少平指出,自去年暴洪灾害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并立即着手开展了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目前,全区整村易地重建点和易地扶贫搬迁村安置点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多种原因,仍存在一定差距。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加以推进。
成少平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当前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切实把工作担子和责任靠在身上,加快进度,全力推进;发改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整合项目,全方位筹措资金,各有关乡镇要尽快制定出工作推进计划,全力加快手续办理、选址、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进度,确保3月底前全面启动建设;要把易地重建和扶贫搬迁项目与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一批居住舒适、抗灾能力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现代新村,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外观”的要求,形成新村建设效果;要对照目标任务,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把握住“质量、安全、廉洁”三条红线,扎实做好各个环节工作,决不允许发生贪污、挪用、浪费等现象;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深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矛盾,让广大群众积极投身灾后重建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中,为项目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灾后重建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坚持一月一通报,推进督查常态化;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积极主动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推进,确保按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张永刚要求,农村住房整村灾后重建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要坚持高标准和统一规划设计,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实际和特点,精心规划,选好户型,体现出村镇整体风格和文化特色;要充分整合项目,把握好各项有关政策,做好选址意见书、地质灾害评估等前期手续审批工作,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和房屋户型选择要先报建设和发改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决不允许出现“先建后审”违规现象;要全力加快进度,及早动工实施,加强质量监管,完善和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各乡镇要按照“统筹安排、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资料齐全,账目清楚,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环节的监管和检查,确保管好用好重建资金。
区发改局、建设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了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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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5万农户持有《明白卡》收藏
我州易地扶贫搬迁5万农户持有《明白卡》 今年将有22万人挪出“穷窝”
本报讯 如何让贫困户搬得清楚明白?如何从根本上保证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我州印制了5万余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明白卡》,发放到搬迁农户手中。
今年,我州易地扶贫搬迁至少有22万人要挪出“穷窝”,为从根本上保证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我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明白卡》将各项政策指标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凡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县城或兴义、义龙城市规划区安置的住房(毛坯房),由政府统建供给或统购供给,房子价格控制在1500元/平方米以内,政府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旧房拆除后每人奖励1.5万元,按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保障住房计算;整村寨搬迁中的非贫困户,房价控制在1500元/平方米以内,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旧房拆除人均奖励1.5万元。安置区水电路、管网、交通、污水、垃圾处理和社会服务等设施配套由地方政府统筹建设,搬迁群众不用出钱。
《明白卡》上详细注明了搬迁农户应该享受的各种政策保障,土地流转收入,搬迁后由当地政府成立土地流转平台公司,实行保底价流转,统筹经营管理:财产性收入,充分考虑安置地段和集体商业经营铺面配套,确保每户搬迁农户均有经营商铺份额,由政府引导、公司化经营,将所得收益按相应份额,按年分配给搬迁对象;确保一户一人的技能培训,开展精准的订单式、针对性培训;落实一户一人就业岗位,新增城市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政策的,一律纳入低保范围,实行“应保尽保”;随迁子女在就近片区学校就读,免收择校费,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落实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同等享受助学金、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政策;配套相应医疗服务机构和人员,确保就近、就地解决搬迁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搬迁群众意愿,落实城镇户籍手续,享受相应的保障政策,同时在原迁出地所享受的各种惠农补贴政策不变;探索“一寨一小区”、“多个小区联建”的安置模式,对于整寨搬迁的民族自然村寨,根据迁出村寨特色,可以原村寨命名,配套相关设施,推进群众性文化开展,确保优秀乡村文化传承,留住乡愁。
《明白卡》还规定,2016年以自然村寨整寨搬迁为主,零星搬迁的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后原居住地房屋必须一律按期拆除,不愿意拆除的不纳入搬迁对象。(黔西南日报记者 何胜坤)
就想问问我们寨子只有一部分有搬迁户名额,是否属于零星搬迁??还有有消息说搬迁户如果不签拆房协议的话,就要在住房补助2万元的基础上每人补给政府1.5万,签了的话政府奖励1.5万,,但网上公开的文件没有说吧。希望楼主能帮解答,感谢
我家也想搬,可惜我家不在搬迁范围。可惜拉
凡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县城或兴义、义龙城市规划区安置的住房(毛坯房),但是贞丰县者相安置点的好像是装修好的,直接可以入住
土地流转收入,搬迁后由当地政府成立土地流转平台公司,实行保底价流转,统筹经营管理:财产性收入,充分考虑安置地段和集体商业经营铺面配套,确保每户搬迁农户均有经营商铺份额,由政府引导、公司化经营,将所得收益按相应份额,按年分配给搬迁对象;贞丰县政府出台的文件没有这一条规定,为什么呢?
贞丰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政策明白卡
咨询电话:4
址:贞丰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贞丰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贞丰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政策
一、政策指标内的易地扶贫搬迁户
(一)安置房源
保障性住房和政府统建房。
(二)安置对象
贞丰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指标内搬迁对象。
(三)安置原则
1.符合整体搬迁条件(户数在50户以下,贫困发生率在50%以上)的自然村寨,非贫困人口可以一同搬迁;零星搬迁的必须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2.安置方式以就业和增收为核心,集中安置在“三镇同城化”规划区,依托县城、产业园区、旅游景区资源,便于搬迁农户的就业,拓宽增收渠道。
3.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4.安置房以户为单位,易地扶贫搬迁建(购)房标准为“三镇同城化”规划区,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 m2,县城规划区内的必克集中安置点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 m2,以上为控制线标准,其中:精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仅为2人以内的,按最小房源以安置房价位购买,其余的不得突破控制标准。搬迁户人口在6人及6人以上的购房面积根据房源要求不低于120 m2。每户户型、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数合理确定。
5.采取补助奖励收入和购房支出分别记账,入住后结算退补方式开展。
6.鼓励搬迁到兴义、义龙试验区安置,同等享受兴义、义龙试验区政策指标内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安置政策。
(四)补助政策
1.建房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整寨”搬迁的非贫困户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基础设施配套补助经费由安置地政府统筹用于搬迁安置点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五)奖励政策
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每人奖励1.5万元,按照验收结果进行兑现。
(六)优惠政策
1.购买保障房安置的。县城规划区集中安置点:人均购房在20 m2以内,购买价格为1450元/m2;单套面积人均超过20m2的,超出部分按1500元/m2购买;龙场集中安置点:人均购房在20 m2以内,购买价格为1300元/m2;单套面积人均超过20m2的,超出部分按1350元/m2购买。
2.购买政府新建房统一安置的。县城规划区:电梯房,购房价1750元/ m2;者相集中安置点:低层房,购房价1750元/ m2、步梯房,购房价1550元/ m2。龙场安置点:步梯房,购房价1550元/ m2。必克集中安置点:低层房,购房价1550元/ m2。所有安置房均能满足基本搬迁入住条件。
3.搬迁户搬迁入住后,可无偿代办安置房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房屋产权可用于融资等生产发展,住满10年后,安置房可进入市场进行交易,10年内私自买卖安置房的一律无效,安置部门有权收回安置房并追究相关责任,不得再次申请购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
(七)其它优惠政策
1.就业创业方面:一是为搬迁户免费提供一户一人就业培训,提供一户一人就业岗位;二是自主创业的,可优先享受2年最高额度贷款10万元的贴息政策,免费办理就业创业证;优先享受“特惠贷”政策;三是易地扶贫搬迁户创办小微企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3个15万元的小微企业政策支持。
2.子女教育方面:搬迁户子女就地就近入学,在县域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子女可免(补)书费、学费、住宿费,同时享受同等资助政策;对在县域高中就读考取二本及以上大学的建当立卡贫困搬迁户子女优先享受一次性助学金4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享受资助金600元/生/年。
3.公共服务方面:免费安装水表及供水设施、免供水入户费;免费安装电表及供电设施;免费安装闭路电视线路、网线和电话,免三年闭路电视收视费。
4.社会保障方面:一是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参战参核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伤残抚恤、烈属抚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城孤老)供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福利等优惠政策。二是搬迁安置点搬迁户与社区居民享有同等户籍,对首次办理户口本的搬迁户免收工本费。三是搬迁户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看病就医的,免除在县城内的救护车费,门诊看病免收挂号费和诊查费。
5.承包土地处置方面:易地扶贫搬迁户保持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易地扶贫搬迁户原承包土地可以自愿流转,也可以由当地政府成立土地流转平台公司统一流转,统筹经营管理,流转费归原承包农户所有。
6.产业扶持方面: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优先享受2万元以内的项目直补资金。从事种植业的,可无偿为其提供种子、农药、薄膜等农资;从事养殖业的,在项目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购买农机具的,优先解决购机补贴。享受农业技术干部免费提供种养殖、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指导。
二、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标外的贫困户
(一)安置房源
政府统建房、商品房。
(二)安置原则
1.在县城规划区、者相、龙场集中安置,鼓励搬迁到兴义、义龙试验区进行集中安置,同等享受兴义、义龙试验区政策指标外的贫困户安置政策。
2.采取购买政府统建房、商品房。
(三)优惠政策
1.购房政府统建房价格为1750元/m2,能满足基本入住条件。
2.购买商品房的按照团购价购买。
3.同等享受政策指标内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其它优惠政策”。
4.搬迁户搬迁入住后,可无偿代办安置房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房屋产权可用于融资等生产发展,住满10年后,安置房可进入市场进行交易,10年内私自买卖安置房的一律无效,安置部门有权收回安置房并追究相关责任,不得再次申请购买安置房。
(四)资金来源
购房资金由群众自筹。
三、贫困地区政策指标外的非贫困户
(一)安置房源政府统建房、商品房。(二)安置原则
1.集中安置在“三镇同城化”区域,鼓励搬迁到兴义、义龙试验区进行集中安置,同等享受兴义、义龙试验区政策指标外的非贫困户安置政策。
2.采取购买政府统建房和商品房安置。
(三)优惠政策
1.购房价格。政府统建房购买价控制在2000元/ m2以内,商品房按团购价购买。
2.搬迁户搬迁入住后,可无偿代办安置房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房屋产权可用于融资等生产发展,住满10年后,安置房可进入市场进行交易,10年内私自买卖安置房的一律无效,安置部门有权收回安置房并追究相关责任,不得再次申请购买安置房。
(四)资金来源
购房资金由群众自筹。
四、案例(政策指标以内的易地扶贫搬迁户)
(一)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整组搬迁非贫困人口在县城规划区购买保障房安置为例:
1.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张三,家庭现有人口5人,已签订搬迁协议和将原住房拆除,且在规定的时间搬迁到县城规划区住,现张三户在县城规划区买保障性电梯房100㎡,现家庭收支情况如下:
(1)购房支出:20㎡×5人×1450元/㎡=14.5万元;
(2)补助收入:建房补助5人×2万元/人=10万元,旧房拆除奖励5人×1.5万元/人=7.5万元,合计17.5万元。
(3)收支结果:17.5万元(国家补助)-14.5万元(购房支出)=3万元(退补给搬迁户)。
(4)直接得到实惠:张三家5人搬到县城住就可以得到价值25万元100㎡的住房一套,除了用于支付购房款以外还可以领取3万元的补助和免费提供一户一人就业培训,并提供一户一人就业岗位。
2.非贫困户:整组搬迁非贫困户李四,家庭现有人口5人,已签订搬迁协议和按期将原住房拆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到县城居住,现李四户在县城规划区购买保障性电梯房100㎡,现家庭收支情况如下:
(1)购房支出:20㎡×5人×1450元/㎡=14.5万元;
(2)补助收入:建房补助5人×1.2万元/人=6万元,旧房拆除奖励5人×1.5万元/人=7.5万元,合计13.5万元。
(3)收支结果:13.5万元(国家补助)-14.5万元(购房支出)=-1万元,即李四需补交1万元的购房款,就可得到价值25万元100㎡的住房一套和免费提供一户一人就业培训,并提供一户一人就业岗位。
(二)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整组搬迁非贫困人口在者相安置为例:
1.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张三,家庭现有人口5人,已签订搬迁协议和按期将原住房拆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到者相居住,现张三户者相购买政府统建低层房100㎡,现家庭收支情况如下:
(1)购房支出:20㎡×5人×1750元/㎡=17.5万元;
(2)补助收入:建房补助5人×2万元/人=10万元,旧房拆除奖励5人×1.5万元/人=7.5万元,合计17.5万元。
(3)收支结果:17.5万元(国家补助)-17.5万元(购房支出)=0(即搬迁户不出钱就可以入住)。
(4)直接得到实惠:张三家5人搬到者相居住可以得到价值30万元100㎡的住房一套和免费提供一户一人就业培训,并提供一户一人就业岗位。
2.非贫困户:整组搬迁非贫困户农户李四,家庭现有人口5人,已签订搬迁协议和按期将原住房拆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到者相居住,现李四户在者相购买政府统建低层房100㎡,现家庭收支情况如下:
(1)购房支出:20㎡×5人×1750元/㎡=17.5万元;
(2)补助收入:建房补助5人×1.2万元/人=6万元,旧房拆除奖励5人×1.5万元/人=7.5万元,合计13.5万元。
(3)收支结果:13.5万元(国家补助)-17.5万元(购房支出)=-4万元,即李四需补交4万元的购房款,就可得到价值30万元100㎡的住房一套和免费提供一户一人就业培训,并提供一户一人就业岗位。
(三)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整组搬迁非贫困人口在龙场安置为例:
1.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张三,家庭现有人口5人,已签订搬迁协议和按期将原住房拆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到龙场居住,现张三户龙场购买政府统建步梯房100㎡,现家庭收支情况如下:
(1)购房支出:20㎡×5人×1550元/㎡=15.5万元;
(2)补助收入:建房补助5人×2万元/人=10万元,旧房拆除奖励5人×1.5万元/人=7.5万元,合计17.5万元。
(3)收支结果:17.5万元(国家补助)-15.5万元(购房支出)=2万元(退补给搬迁户)。
(4)直接得到实惠:张三家5人搬到龙场居住就可以得到价值25万元100㎡的住房一套,除了用于支付购房款以外还可以领取2万元的补助和免费提供一户一人就业培训,并提供一户一人就业岗位。
2.非贫困户:整组搬迁非贫困户农户李四,家庭现有人口5人,已签订搬迁协议和按期将原住房拆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到龙场居住,现李四户在龙场购买政府统建步梯房100㎡,现家庭收支情况如下:
(1)购房支出:20㎡×5人×1550元/㎡=15.5万元;
(2)补助收入:建房补助5人×1.2万元/人=6万元,旧房拆除奖励5人×1.5万元/人=7.5万元,合计13.5万元。
(3)收支结果:13.5万元(国家补助)-15.5万元(购房支出)=-2万元,即李四需补交2万元的购房款,就可得到价值25万元100㎡的住房一套和免费提供一户一人就业培训,并提供一户一人就业岗位。注:最终解释权归贞丰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
贞丰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日印发
感觉贞丰县政府出台的政策与州政府出台的政策有很朋的差异
9.躺在手术台上的患者,不安地对年轻医生说:&我很害怕啊,这是我平生头一回开刀。&医生回答说:&我也是平生头一回开刀呀。&
9.躺在手术台上的患者,不安地对年轻医生说:&我很害怕啊,这是我平生头一回开刀。&医生回答说:&我也是平生头一回开刀呀。&
9.躺在手术台上的患者,不安地对年轻医生说:&我很害怕啊,这是我平生头一回开刀。&医生回答说:&我也是平生头一回开刀呀。&
请问长什么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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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08:37:00&&来源:&&浏览次数: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发〔2017〕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化瑶族自治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7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桂发改地区〔号)以及自治区移民搬迁专责小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为了做好大化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搬迁任务
&  2017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地区〔号&文件下达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人。(详见附件7)。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扶贫办联合下达《关于做好&十三五&时期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计划规模精准核实工作的通知》(桂发改地区〔号)、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通知》(桂发改移民〔号)文件精神以及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年度实施情况,对上述搬迁计划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8)。调整后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县城区安置点)人,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县城区安置点建档立卡人分配到全县各乡(镇),任务数根据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以及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识别登记上报情况进行分配(详见附表1,根据报名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县城区安置点同步搬迁由县移民搬迁专责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乡镇安置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单位,依照调整后的搬迁计划,将本乡(镇)各安置点搬迁任务细化分配到各村屯,并以此实施方案为指导,结合本乡(镇)实际,按各安置点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编制本乡(镇)各安置点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实施。
  二、搬迁对象条件
&&   (一)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  & (二)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极差,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
&&   (三)水源涵养林、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
&&   (四)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愿意到异地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   (五)有较强的劳动能力,能够从事第二、三产业,外出务工致富,思想观念上能够接纳城镇生活习惯的农村家庭。
&&   (六)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属于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预脱贫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
&&   (七) 属于深度贫困的村屯脱贫成本高、且不适合人居住需进行整屯搬迁的,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一起搬迁的其他农户可列为同步搬迁对象。
&&   (八)已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水库移民旧房改造补助政策的农户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
&&&  & 1.属于整村(屯)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补助政策,同步搬迁农户可享受同步搬迁住房补助政策。
  2.对于居住在深山区、高寒山区、石漠化地区等生态环境恶劣&不能就地生产发展实现脱贫&、且房屋在两层或两层以下的,可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后的农户要足额扣除先前享受到的农村危房改造、水库移民旧房改造政策资金,按原渠道退回县级住建、移民部门。
&   (九)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等原因需要搬迁的人口以及属于历年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户(遗留的历史问题除外)、大化镇三个社区不列入搬迁安置范围。
  三、工程选址
  根据《大化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年),本着便捷、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原则,2017年扶贫搬迁工程选定在古江(江滨花园)安置区、拿银安置区、六也乡豆也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羌圩乡羌森移民生态新区、岩滩镇岩合扶贫搬迁安置点、雅龙乡温和村弄力移民安置点、古文乡安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江南乡岩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都阳镇满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古河乡上岩新村安置点(二期)。
  四、搬迁方式
  根据迁出地的村屯分布情况,采取以自然屯为单位的整体迁出和分散迁出相结合。优先安排最为贫困的自然屯和深度贫困农户,对整屯搬迁的自然屯优先予以安排。整屯搬迁原则上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拟搬迁屯的交通、饮水、电力等基础条件差,或者居住环境恶劣、地处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等属于&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情形;二是拟搬迁屯的贫困发生率在 50%以上(含 50%)、集中居住 50 户以下(含50 户)、50%以上(含 50%)群众愿意搬迁。
  五、安置方式
  (一)依托县城区集中安置。搬迁农户可就近融入城镇经济圈从事加工、运输、经商、建筑、服务等,解决温饱问题和脱贫致富。
  (二)依托中心村集中安置。依托靠近交通要道的中心村,新开垦或调整使用耕地建设移民新村,引导本行政村内或周边行政村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六、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安置房2093套;安置点场地平整11381平方米;变压器11台,供电线路架设12416米;安置点道路建设10公里;街道硬化114986平方米;挡土墙10102立方米;供水管路10558米;排水沟1102米;街道绿化等其他附属设施。
  七、住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成本
  (一)住房建设标准
  1.按照&保障基本&原则,纳入国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上且不超过 25 平方米。采取一户一宅基地进行安置的,户均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80 平方米,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产业用房不计入搬迁户住房面积,产权归县级项目公司所有,不能作为搬迁户产权。
  2.同步搬迁对象住房建设,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住房建设面积,原则上,同步搬迁对象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上限(即25平米)的1.2倍,采取一户一宅基地进行安置的,户均宅基地也不得超过80平方米,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除政府按规定给予的住房补助外,所需资金由同步搬迁农户自行承担。
  (二)住房建设成本
  各安置点要严格控制住房建设成本,每平方米要控制在1400元以内(扣除土地价格和各项税费后的建安成本控制价,下同),个别特殊的最高不能超过每平方米1600元。各安置点在开展规划设计和建设风格实施工作的同时,既要突显地方民族文化特色,又要注意控制住房建设成本。住房建设成本超过控制价格的,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地自行解决超过的部分,不允许增加搬迁户负担。
  &八、建(购)房补助
  纳入国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购)房资金按人均0.25万元标准自筹,其余由县人民政府统筹中央、自治区等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补助资金解决;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按人均不低于1.25万元的标准自筹,资金缺口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通过统筹自治区、市、县财政安排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解决。各安置点在实际操作中,切实按照《大化瑶族自治县&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整屯搬迁工作方案》(大政办发〔2017〕16号)文件实施。
补助资金由政府相关部门直接拨付到住房建设单位,从中扣除房款,不拨付到农户账户。
  九、资金筹措
&&& 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按建档搬迁对象人均8000元筹措;融资资金按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人均4.975万元的标准筹措;扶贫发展资金按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人均1000元筹措;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按人均0.8万元筹措;、县财政配套资金按搬迁对象人均1000元筹措(、县两级政府按3:7比例分担)。
上级统一筹措的资金,在优先保障搬迁对象基本住房建设投入后,其余资金再用于集中安置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不足部分通过县本级预算安排、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项目业主投入、引入社会投资等渠道解决。
&& &十、项目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 (一)搬迁对象的确定
  1.公告和报名。各乡(镇)人民政府到各村民委张贴公布报名通知文件。同时在大化电视台播出公告内容,公告时间为7天。农户到各乡(镇)人民政府报名并填写区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印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广西壮族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审批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等有关材料,并递交户主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2017年扶贫手册复印件(只需复印手册第3页及第4页,并加盖政府公章)、申请人家庭全体成员在现有住房前合照相片(一式一份)。
报名时间:日~11月13日。
  2.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报名农户的信息对照报名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并按任务数将审查和筛选后的农户名单和相关材料于日~11月17日前送县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3.公示。县人民政府审查各乡(镇)上报的搬迁名单后,实行三级公示。县人民政府在大化电视台公示全县拟搬迁户名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本乡镇拟搬迁户名单,各村民委公示本村拟搬迁农户名单。公示期限为7天。
  4.公示期无异议的确定为搬迁对象;公示期中如发现不符合搬迁条件的,则选择备选农户并进行公示。
& &(二)项目实施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一、配套政策
& &  (一)住房政策
  搬迁农户拥有房屋全产权,可按规定进行权属登记,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10 年内不得转让。
&&  (二)土地政策
  建设用地参照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管理办法,优先统筹安排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对搬迁移民,允许其保留原居住地的林权、承包地。
&&   (三)旧宅基地处置政策
  凡享受&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要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在搬迁入住新房后两年左右拆除旧房。按照&适度、可行&的原则,结合搬迁户旧房质量、旧宅基地占地面积、复垦价值等情况,按照拆旧房后每户奖励不低于2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具体按《大化瑶族自治县&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房及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发〔2017〕17号)执行。
&&  (四)就业政策
  建立移民就业保障机制,积极引导扶贫移民尽快实现就业。对于吸纳一定比例扶贫移民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适当减免。积极组织移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青壮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促进更多移民实现转移就业。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扶贫移民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对于自主创业的,享受当地创业优惠政策,申请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扶贫移民新创办和以吸收扶贫移民就业为主的新办微型企业,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扶贫移民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行扶贫移民就业信息专项统计制度,把扶贫移民就业纳入公共就业管理和服务的范围。具体按《大化瑶族自治县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大政发〔2017〕15号)执行。
&&  (五)产业政策
  制定和完善扶贫移民后续产业扶持政策落实,围绕建成移民安置点特色产业,引导和扶持扶贫移民从事种养业特色产业、农副产品加工、商品经营、乡村旅游、运输等二、三产业。对扶贫移民安置点申报的产业项目,相关部门在项目、政策、资金上给予相应倾斜安排。对新增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扶贫移民的产业化项目,在专项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对吸纳扶贫移民就业的旅游项目,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倾斜。具体按《大化瑶族自治县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大政发〔2017〕15号)执行。
  (六)户籍和社保政策
  搬迁移民必须是本县内农村户籍人口。迁移后以自愿为原则,户籍可在原籍,也可迁移。搬迁移民安置后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养老、失业、社会救助等各项城镇社会保障政策;登记为农村居民的,享受居住地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救助等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确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扶贫移民(新建安置房不作为衡量条件)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暂时不想把原户籍户口迁入城镇的移民,允许保留农村户口,继续享受原来的政策待遇,同时,支持他们在迁入地办理居住证,享受城镇居民待遇。
  十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移民搬迁工作专责小组,负责移民搬迁工程实施的统筹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将思想高度统一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上来,在人员安排上要服从组织决定。各乡(镇)要充分了解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工作重点,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熟练掌握现行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合理分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依法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配套政策,保障工程顺利开展。扶贫移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已出台的支持扶贫移民的各项配套政策,积极协调解决好搬迁安置过程中土地调整变更,建立健全扶贫移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扶贫生态移民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转让或入股,收益归原农户所有,扶贫移民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继续享受政府原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相关补助补贴。解决好扶贫生态移民的户口迁移、子女入学、医疗社保、计划生育、税收减免、农业补贴、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妥善处理好搬迁群众和原住户之间的关系。按照国家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满足扶贫移民建房需求。各部门齐心协力,相互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给移民搬迁户创造一个良好的休养生息环境,切实减轻移民搬迁户负担,体现党对群众的关怀。
  (三)广泛宣传动员。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调整后,会遇有不少难度,但更有诸多有利条件:一是搬迁户建房自筹额度降低了。之前是人均自筹1.1 万元,现在是人均原则上不超过2500元,贫困搬迁户负担减轻了。二是拆除旧房奖励增加了。之前是每户奖励2万元,现在是每户奖励不低于2 万元,最高奖励资金不高于5万元,有利于调动贫困搬迁户的积极性。三是拆除旧房时间延长了。原先要求搬迁入住新房后1 年以内,现在延长到两年左右。过渡期延长,有利于贫困搬迁户消除疑虑。四是安置点配套建设加强了。通过加强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让贫困搬迁户看到搬迁后有较好的安居条件,也有利于他们响应搬迁号召。要充分利用媒体、广播、电视、专栏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推进扶贫移民和城镇化建设相衔接工作试点的重要意义,把扶贫移民和城镇化建设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要广泛宣传试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使扶贫生态移民户消除顾虑,放下包袱,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试点工作中,营造扶贫移民工作的良好氛围。按照扶贫移民的界定条件,逐乡镇、逐村组把需要搬迁的群众统一造册登记,以村组为单位将移民对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做好扶贫生态移民户的思想动员工作,由扶贫生态移民户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实行自愿搬迁,不草率从事。
&   &(四)多方筹措资金。扶贫移民涉及到安置住房、生产生活条件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后续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生态恢复等多项内容。除扶贫移民专项资金外,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引导各类支农资金支持安置区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安置区建设和资源开发、产业发展。
  附件1:大化县2017年移民搬迁县城区安置点建档立卡贫困户各乡镇任务表
&&&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审批表
  附件4:申请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安置点农户花名册
  附件5:广西2017年扶贫移民搬迁对象信息统计表
  附件6:退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承诺书
  附件7: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7年实施计划建设项目备案表
  附件8:大化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调整备案表
大政发〔2017〕24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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