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拆企业搬迁补偿标准范本

门面又称为店面拆迁,是指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对占据规划区域内的门面房依法进行拆迁,在门面协议中需要对拆迁门面房的面积等的补偿标准加以协商和讨论,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门面拆迁才得以解决。那么,门面拆迁补偿协议该怎么写呢?详情请见下文。

门面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甲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吴某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有正在经营中的门面房一间,砖混结构,现乙方同意由甲方进行拆迁开发,甲方愿承担拆迁开发建设任务。为了确保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双方就拆迁补偿及安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位于************门面房交由甲方拆除,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号为。拆迁补偿实行实物置换的方式,拆迁后,甲方按1:1.2倍就地安置乙方门市(面)一间净使用面积平方米,门面房坐*向*,正面宽度不得低于4米(南北方向为宽)。

第二条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在拆迁前支付乙方押金**万元后,乙方交由甲方进行拆除。待房屋交房后,甲方将门面房房产权办至乙方名下,同时新门面房交付使用时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包括道路、水、暧、电、门窗、卷闸等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双方验收签字后,乙方将押金全部退还甲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保证按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在非乙方原因的情况下,

如甲方在乙方全部搬迁后二

年内不能开工,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抵押至乙方的押金不退还,且该地块交由乙方自行组织建设。

第四条 甲方按合同支付乙方押金后,如乙方不按约定日期搬迁,视为乙方违约,每延期搬迁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同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门面房分配到被拆迁人之前,按以下协议由甲方支付乙方过渡安置补偿费:

1、甲方支付给乙方过渡安置补偿费每月(年)(元,从2012年月日起计算,至新门面房分配并验收移交到被拆迁人当月止。

2、甲方在2012年月日前一次支付给乙方第一年的过渡补偿费,第二次过渡费在年月日前支付。

3、若门面房未能按期(具体时间)交付使用,甲方在延期时间内按协议月过渡费的三倍向乙方支付月过渡安置补偿费。

第六条 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因家庭成员或其它相关人的影响而违约。由现有房屋本身引起的纠纷和矛盾由乙方协调处理;在拆迁开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矛盾由甲方自行协调处理,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 本协议由产权人亲自签署,其他人员代签无效。

第八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按法律程序解决。

签订日期:二〇一四年 月 日




  【导语】,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通告的使用面比较广泛,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临时性机构都可使用,但强制性的通告必须依法发布,其限定范围不能超过发文机关的权限。下面是智睿学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通告_拆迁通告范文_拆除通告,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智睿学习网通告栏目。

  拆迁是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拆迁需要发出通告,告知相关人员。下面智睿小编给大家带来拆迁通告,供大家参考!

  xx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是我市20xx年城中村综合改造重点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于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缓解交通拥堵,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项目拆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土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范围为:地块一:东至工农村,西至大寨村,南至鱼化寨村,北至南风日化厂。地块二:东至西二环,西至土门坊,南至西二环,北至大庆路。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

  二、大土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工作由莲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住宅户、商业户要妥善安置,具体实施以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为准。

  三、改造范围内的单位和住宅户、商业户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达成安置协议,搬离拆迁现场。

  四、拆迁工作要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公正拆迁。拆迁工作人员违反拆迁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市市政、建设、规划、国土、工商、城中村改造等部门和莲湖区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大土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拆迁安置等相关工作。

  六、改造范围内的拆迁单位和个人,要积极支持城市建设。对扰乱拆迁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打骂拆迁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在拆迁改造过程中,暂停办理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等手续并停止新建、改建、扩建行为;暂停核发营业执照。

  二Ox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根据省、市、区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精神,为推进xxxx集团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xx豪布斯卡项目】的步伐,由xx区人民政府对xxxx集团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按照统一安排,依次实施,分片安置的原则进行征收。现将征收事项如下:

  一片区:西津西路196至300号(双号)、郑家庄143至161号(单号)。具体为:xx大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xx市第三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xx影视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甘肃xx投资有限责任公司、xx西二区西1栋、xx西二区西2栋、xx西二区西3栋、xx西二区西4栋、xx西二区西8栋、xx西四区郑1栋、xx西四区郑2栋由西向东的三个单元。

  二片区:西津西路138至186(双号)、柳家营路45号、87至103号(单号)。具体为:xx西一区西五栋、xx西一区西六栋、xx西一区西七栋、xx西一区西十一栋、xx西一区西十二栋、xx西五区八十七栋、xx西五区九十一栋。

  以上征收范围与实际不符的以规划部门核准的用地范围红线图为准。

  xx市xx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xx市xx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委托xx市xx区敦煌路街道办事处作为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具体征收补偿工作。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和《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实施》地相关规定:

  (一)住宅:对征收范围内合法的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就近期房安置。

  一片区安置地点:xx老厂区5号地块1、2、3、4、5、6、7号楼,计划过渡期限36个月。

  二片区安置地点:拟安置到xx豪布斯卡22号地块或25号地块,计划过渡期限36个月。

  (二)非住宅:对征收范围内合法的非住宅房屋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该项目一片区自本《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第15天开始,90日内完成(即20xx年1月11日—20xx年4月16日,其中春节2月7日至2月13日共计7天的节日时间,不计算在征收签约期限之内);二片区签约期限另行。

  一片区按本公告签约期限执行;二片区按另行通知的签约期限执行。

  1、对在签约期限内前45天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给予奖励。第1天至第15天搬迁完毕的住户每户奖励30000元;第16天至第30天搬迁完毕的住户每户奖励20000元;第31天至第45天搬迁完毕的住户每户奖励10000元。

  2、对在签约期限内前45天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给予奖励。第1天至第10天搬迁完毕的每户奖励50000元;第11天至第20天搬迁完毕的每户奖励40000元;第21天至第30天搬迁完毕的每户奖励30000元;第31天至第40天搬迁完毕的每户奖励20000元;第41天至第45天搬迁完毕的每户奖励10000元。

  七、诉讼及强制搬迁

  1、房屋征收当事人依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在征收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xx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房屋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房屋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xx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经开区管委会:

  为了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市政府决定实施新城办盘乐村城中村改造,并对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拆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项目征收范围为现居住在韩城市新城区涺阳路以东、西峙路以西、复兴路以南、拟建规划路以北,属韩城市新城办盘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村民、居民、单位等拥有产权或实际使用权的房屋(含土地使用权)(其中包括民德贤社区新、老百户居民区房屋)和附属物,以及西峙路以东、桢州大街以西、盘乐路以南、五星路以北的村民房屋和附属物等。

  韩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

  该项目是我市打造区域中心,提升城市品位的“民心工程”,广大居民群众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全力支持项目建设。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抢建不予补偿。

  对煽动群众闹事、阻碍拆迁工作的人和事,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为加快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高我区招商引资竞争力,同时为改善区内居民和周边企业职工子女的入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决定实施XX路东延段建设工程和XXX小学扩建工程。现依据《XX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规定,发布拆迁公告。

  一、拆迁范围1、XX路东延段建设规划范围内,南起Sxxx省道,北至XXX云庄村北侧,东西拆迁红线60米。2、Sxxx省道以北、现XXX小学以南、XXX村西南北柏油路以东、小学东围墙南延伸段以西。凡确定拆迁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等,均应于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被拆迁人自行安排拆除,并把现场清运干净。

  二、此次拆迁,具体由XXX拆迁安臵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拆迁期限及有关事项1、拆迁期限。自二○一二年五月九日起,至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止。在上述期限内,被拆迁人须将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物全部拆除清理完毕,验收合格后,领取验收单。2、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臵持有异议的,有拆迁安臵办公室复核或由拆迁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裁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XXX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3、被拆迁人应服从城市规划、建设的大局,积极配合进行 2 拆迁。凡是于x月x日前拒不拆迁或拆迁主管部门已作出裁决,拒不拆迁的,将依法责令限期拆迁;逾期仍不拆迁的,依照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XXX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凡无理取闹、干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的,有司法部门依法予以制裁。

  四、拆迁补偿及有关事项1、前期已对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进行了分类踏勘和测算,根据区位因素和原建筑面积的重臵价格,结合成新及市场价格因素,依照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确定了对现有拆迁物的估价技术要素和技术参数,并据此对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了评估。所有拆迁物的补偿情况及安臵,自本公告发布后由拆迁工作人员通知被拆迁人。2、凡于2012年5月20日前拆迁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的,按其房屋补偿(附属物除外)的15%对被拆迁人给予奖励,逾期完不成的,不予奖励。凡超过规定拆迁期限3天的,按其房屋拆迁补偿费的5%给予处罚,依次累加;超过5天仍未实施拆迁或故意拖延的,均视为拒绝拆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拆迁。3、在规定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并通过验收的暂付给被拆迁人12个月的赁房费(以实际过渡期为准)。标准为按原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元。逾期完不成拆迁的,不付给凭房费,并按有关规定扣除有关费用。4、在规定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并通过验收的付给被拆迁人搬迁费。计算标准为平房每平方米2元。逾期完不成拆迁的,不3 付给搬迁费。5、宅基土地使用补偿:本公告发布之后,被拆迁人按时进行拆迁并通过验收后,付给被拆迁人宅基土地使用补偿费,计算标准为按宅基面积每平方米60元。6、凡五月二十日前拆迁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者,五日内被拆迁人持身份证、验收单等有关证件,到拆迁办公室办理补偿及安臵手续。

  五、拆迁安臵及有关事项对被拆迁人实行两种安臵方式:1、被拆迁人选择楼房安臵的,经个人申请后,在XXX安臵小区(Sxxx以北、XX路东侧)予以安排住宅楼房。(1)安臵楼房的户型:两室一厅,建筑面积65平方米与80平方米;三室两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与110平方米;(2)安臵原则:在原拆迁居住正房建筑面积的基础上,增加10%计算应安臵面积。根据应安臵面积的大小,安臵与之相近户型面积的住宅楼房; (3)安臵楼房的价格计算:所安臵的楼房,应安臵面积部分暂按平均成本价xxx元/平方米(其中顶层按xxx元/平方米,其它楼层为xxx元/平方米)收取;超出应安臵面积部分,按优惠价顶层xxx元/平方米,其它楼层xxx元/平方米收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沅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制

沅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征收部门: 沅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称甲方)

被征收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沅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 沅陵县民政局及沅陵镇政府地块旧城改造项目。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沅陵县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和《沅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地方规章的规定,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9月11日已作出《关于县林业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沅政函[2013] 124号)的决定。为了切实维护好公共利益,同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该项目征收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安置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的房屋现状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

(一)有证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无证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

1.砖混结构 平方米;

2.砖木结构 平方米;

三、房屋的用途: [住宅][商业][办公] 。(勾选)

(一)住宅:乙方有正式户口 人,常住人口 人。

(二)商业:[自主经营][租赁经营]。(勾选)

(三)办公:[自用][租赁]。(勾选)

四、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 (详见分户评估报告单) 。

五、需要拆装的日用设备:


第二条乙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二选一):

一、货币补偿;二、房屋产权调换。

一、房屋评估价值: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其中:有证房屋评估价值: 元;无证房屋评估价值 元)。

二、土地评估价值(证内超出房屋占地面积以外的土地评估价值) 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三、房屋装修价值: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四、附属物及构筑物评估价值: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五、商业用房经营户的停产停业补偿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六、搬家费:一次性补助人民币壹仟元整(小写:1000.00元)。

七、日用设备拆装费: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八、苗木补偿费: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九、棺木搬运补助: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十、遗漏项目补偿:(一) ,补偿费: 元;

(二) ,补偿费: 元;

(三) ,补偿费: 元;

(四) ,补偿费: 元;

(五) ,补偿费: 元;

以上5项合计补偿金额 元。

以上十项合计补偿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在乙方与甲方协议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予以付清。

一、乙方被征收房屋合法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照该项目征收方案的规定:

(一)乙方房屋属于办公或商业用房,实行1:1的比例调换,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 平方米回迁房用于产权调换。

(二)乙方的房屋属于私有住宅, 结构,实行 的比例调换,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 平方米回迁房用于产权调换。

二、乙方自愿选择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该项目区 栋 号、结构为框剪结构、用途为 的回迁房作为产权调换房屋。

三、选房的原则及交房的标准

按照“谁先签协议,谁先选房号”的原则进行。

2.室内地面水泥砂浆找平;

3.室内墙面混合砂浆粉刷;

4.水、电入户并安装开关箱及预留管道燃气通道;

5.窗户为塑钢窗或铝合金窗;

6.电视、电话、网线预埋管线入户。

四、“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差价的补偿:

(一)乙方自愿选择的回迁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面积最终以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误差率为±3%,误差面积按国家有关规定结算),甲方应补偿建筑面积 平方米。超过部分,按照该回迁房交房时的调换房屋市场均价补差。差价在回迁房交付时结算。

(二)乙方自愿选择的回迁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面积最终以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误差率为±3%,误差面积按国家有关规定结算),乙方实际用于置换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选择的回迁房建筑面积÷ [根据房屋结构选择调换比例])为 平方米,未置换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实际用于置换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按被征收房屋被征收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以货币补偿方式计算补差给乙方,差价为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差价含货币补偿的各种奖励与补助)。差价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结算。

五、无证房屋评估价值: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六、土地评估价值:(证内超出房屋占地面积以外的土地评估价值)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七、被征收房屋装修价值: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八、附属物及构筑物评估价值: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九、商业用房的停产停业补偿金额合计: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一)产权人房屋租赁收益的补偿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二)经营户的停产停业补偿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十、搬迁费: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十一、日用设备拆装费: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十二、临时安置费: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的按600元/月、80平方米以上的按700元/月的标准计算):

乙方自找房源进行临时安置,安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3年。临时安置期内的安置费按年度10%的标准递增。

十三、苗木补偿费: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十四、棺木搬运补助: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十五、 遗漏项目补偿:⑴ ,补偿费: 元;

以上5项合计补偿金额 元。

以上五至十五项合计补偿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予以付清。

第五条 交房和回迁的条件

一、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第二项(交房标准)规定按期交房。

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交房书面通知并结清房屋差价后,方可办理交房手续。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奖励

(一)签约奖:被征收人在分户评估结果送达后30日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甲方给予乙方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300.00元/㎡给予现金奖励,合计奖励金额为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被征收人在分户评估结果送达后第31日至60日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甲方给予乙方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200.00元/㎡给予现金奖励。合计奖励金额为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被征收人在分户评估结果送达后第61日至90日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甲方给予乙方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100.00元/㎡给予现金奖励,合计奖励金额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奖励在乙方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

(二)搬迁奖: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后30日以内腾空房屋并搬迁移交的,甲方给予乙方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100.00元/㎡给予现金奖励。合计奖励金额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后第31日至60日以内腾空房屋并搬迁移交的,甲方给予乙方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50.00元/㎡给予现金奖励。合计奖励金额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三)综合奖:乙方属于私有住宅且在规定的签约和搬迁期限内与甲方达成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甲方给予乙方被征收房屋合法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200.00元/㎡给予现金奖励。合计奖励金额 为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二、选择产权调换的奖励

(一)签约奖:被征收人在分户评估结果送达后30日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甲方给予乙方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120.00元/㎡给予现金奖励,合计奖励金额为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被征收人在分户评估结果送达后第31日至60日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甲方给予乙方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100.00元/㎡给予现金奖励。合计奖励金额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被征收人在分户评估结果送达后第61日至90日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甲方给予乙方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80.00元/㎡给予现金奖励,合计奖励金额为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奖励在乙方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

(二)搬迁奖:乙方签订协议后30日以内腾空房屋并搬迁移交的,甲方给予乙方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50.00元/㎡给予现金奖励。合计奖励金额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乙方签订协议后第31日至60日以内腾空房屋并搬迁移交的,甲方给予乙方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30.00元/㎡给予现金奖励。合计奖励金额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奖励在乙方腾空房屋并向甲方移交“国土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和共有权证、房屋钥匙及水、电、有线、宽带网络的上户凭证和最后一个月的缴费凭证”时发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按200元/平方米给予被征收人补助。

乙方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合计补助金额为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在乙方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

(一)回迁房的公摊率应控制在17%(含)以内。如超过17%,则因公摊面积扩大导致实际置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套内建筑面积减少部分由甲方按该栋安置房中用于出售的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补差给乙方。

(二)甲方应在本协议第四条第(十二)项约定的临时安置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安置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公告,且按下列约定处理:

1. 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超过约定安置期限在一年之内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临时安置费标准的150%支付;超过约定期限达一年以上的,须按临时安置费标准的200%支付。(按月支付)

2. 对己向被征收人提供周转用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超过约定过渡期限一年之内的,应按临时安置费标准的25%支付;超过约定期限达一年以上的,须按临时安置费标准的50%支付。(按月支付)

(一) 乙方逾期不搬迁的,县人民政府可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励与补助。

(二)乙方在收到甲方“房屋回迁”书面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应到甲方办理回迁手续,结清房屋面积差价;逾期不到甲方办理回迁手续的,不再享受临时安置费或其他补偿费。

第九条 产权手续的办理约定

一、乙方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应补偿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调换房屋产权手续。乙方实际选择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超出甲方应补偿房屋产权调换面积 平方米的办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由乙方自行交纳。

三、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变更产权人姓名而产生的一系列税费。

已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其残值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或拆除。如乙方擅自损坏或拆除的,甲方将按损坏物残值向乙方索赔。如果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以在补充条款中约定。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存档备查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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