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应该公积金怎么才能取出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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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
作者/编辑:佚名 https://www.unjs.com
  温州市的住房公积金该怎么提取呢,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6年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温公积金管委〔2006〕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和各县(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实施。
  第三条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的管理,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的各管理部和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机构)按照授权负责各自行政区域或管理范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的管理和具体提取业务的办-理。
  第四条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等三家银行及下属的有关分支机构(以下统称****银行)受管理机构的委托承办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金融业务。
  第二章 提取条件
  第五条 职工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且在规定提取时限以内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
  (三)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人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同居住的父母及子女等人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第六条 职工发生下列特殊困难情形且在规定提取时限以内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享受特困职工待遇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第七条 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在单位办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变更(销户)登记手续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
  (七)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八)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以上第(五)、第(八)项所述情形,可由提取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人仅限于出国、出境定居职工指定的受托人,以及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第三章 提取时限
  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发生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发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九条 职工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须在偿还住房消费贷款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 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须在支付房租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十一条 职工享受特困职工待遇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本人或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须在上述特殊困难情形发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四章 提取额度
  第十二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该自住住房所支出的房款总额或修、建工程费用总额。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房款总额或修、建自住住房的工程费用总额是指按照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拥有的房屋所有权份额所确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金额,即以申请材料显示的房款总额或修、建工程费用总额乘以职工夫妻双方所有权份额计算的金额;如申请材料上未注明产权人各自份额的,按照房屋所有权共有人数平均计算。
  第十三条 职工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本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偿还的住房消费贷款本息总额。其中,当期的计算期限最长为一年,超出部分不予提取,下同。
  第十四条 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本人及其配偶、同居住的父母及子女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且不得超过按规定面积标准乘以市场平均租金价格计算的提取额。
  计算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的住房建筑面积按每户90 平方米或人均30 平方米以下进行控制,租金标准按当地的市场平均租金价格计算,超过部分不予核准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十五条 职工享受特困职工待遇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本人或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需要资助的金额。
  第十六条 职工因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出国(出境)定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时予以结清本息。
  第十七条 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以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等名义申请提取的,为便于提取额度的计算和控制,原则上须先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不足部分方可由其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
  第五章 提取申请资料
  第十八条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提取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见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须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形,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二手&住房的提取。提供契税证或房屋销售专用fa票、房屋所有权证。
  (2)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的提取。提供房屋销售专用fa票或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
  (3)购买自住公有住房的提取。提供房屋销售专用fa票、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房出售审批证明。
  (4)购买自住适用住房的提取。提供房屋销售专用fa票或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
  (5)拆迁户回购自住安置住房的提取。提供房屋销售专用fa票或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以上(2)、(3)、(4)、(5)所列的自住住房如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参照购买自住&二手&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提取,《》()。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取。提供建造自住住房所需工程费用的预(决)算或建设情况说明、土地使用权证或建房用地审批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提供翻建自住住房所需工程费用的预(决)算报告或建设情况说明、房屋所有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或建房用地审批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提供大修自住住房所需工程费用的预(决)算报告或大修情况说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机构出具的需要大修的鉴定报告书。
  (二)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以下简称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提前偿还本管理中心各管理机构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提供相关管理机构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
  (2)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提供贷款银行的住房消费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提前还款凭证,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偿还本管理中心各管理机构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取。提供相关管理机构出具的贷款本息偿还证明。
  (2)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提供贷款银行的住房消费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证明及明细,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提取。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租金收款收据、房屋租赁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和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明以及出租方的居住房屋出租登记证明。租赁住房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机构备案登记。
  (四)离休、退休的提取。提供离休、退休审批表或批准文件等证明。提取时,如身份证明显示男已满60周岁、女已满50周岁的,可免提供离休、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提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六)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提取。提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七)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取。提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八)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提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经职工所在居(村)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后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报告。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提取。提供出国、出境定居的出境卡或签有定居内容的护照(或居留证)、经公安部门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件。因出国、出境定居委托他人代为提取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及经公证机构或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
  (十)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籍的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范围内重新就业的提取。提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籍证明。
  (十一)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取。提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公安部门户口准迁证明或已注明迁出(入)户口的户口簿。
  (十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需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明、提取人系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证明。
  (十三)享受特困职工待遇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取。提供特困职工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十四)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提供医疗费用结算凭证、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的诊疗证明书、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职工所在单位核实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报告。
  第二十条 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以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等名义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
  第六章 提取程序
  第二十一条 职工本人或提取人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时限等规定的,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携带其他相关申请资料向职工所在单位申请审核。
  第二十二条 职工所在单位应对职工或提取人提供的有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及有关要求的,在提取申请表中签署同意提取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十三条 职工本人或提取人持经单位审核同意的提取申请表和其他相关申请资料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已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管理机构&终止劳动关系职工集中封存户&或&终止劳动关系职工集中托管户&管理的,可直接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职工或提取人提供的申请资料符合提取条件、时限等有关规定的,如职工所在单位不予审核或不出具同意提取的意见,职工可直接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须另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报告,陈述原因。
  第二十四条 管理机构受理提取申请时,对职工或提取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未能提供申请资料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二十五条 管理机构受理职工或提取人提取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无特殊情况或不需另行调查的,可即时予以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二十六条 管理机构对经审核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办-理提取。对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须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七章 提取方式
  第二十七条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管理机构以转账的方式支付。
  除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由管理机构采取内部转帐的方式进行外,其他情形的提取,原则上统一转账至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职工所在单位银行账户。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规定,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的,由管理机构追回提取款项本息,并对提取人处以提取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规定,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的,由管理机构追回被骗取的款项本息,并对骗取人处以骗取金额一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单位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出具虚假-证明的,由管理机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中所指的自住住房仅限于职工在本市市区和各县(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用于自住的住房。职工在本市市区和各县(市)范围以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用于自住的,须提供职工或配偶及直系亲属在当地的户籍证明或一年以上在当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自住证明材料,不能提供或不提供的,不予核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中所指的建造自住住房,是指经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自行建造的自住住房;翻建自住住房,是指经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对原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是指原住房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变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自住住房。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中所指的重病、大病按照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认定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职工以相同条件和相同申请资料申请的提取,只准予提取一次。
  第三十五条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如职工本人或配偶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的,在未还清逾期贷款前,不予核准住房公积金提取。
  第三十六条 已参照《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相应的提取参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其中,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按照管理机构核准停止缴存的时间起算。
  第三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实施前有关规定与本实施办法不符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遇国家、省及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政策调整时,本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亦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由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自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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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律严格规订单位以及职工个人必需依法实行的义务,公积金贷款同样成为众多购房者的1个新居梦,那末在房价高企的今天,温州公积金提取前提需要相符甚么请求?温州公积金提取流程又是怎么的呢?小编今天为您逐一解答。1、温州公积金提取前提第4条 职工产生以下住房消费情景之1,且在规定提取时限以及次数之内的,可以携带相干资料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发的住房消费贷款的;(3)因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发的住房消费贷款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因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及其同栖身的父母、子女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第5条 职工产生以下特殊糊口难题情景之1,且在规定时限以及次数之内的,可以携带相干资料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1)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糊口保障或者特困职工待遇的;(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糊口严重难题的;(3)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糊口严重难题的。第6条 职工产生以下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前提情景之1的,在单位办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后,可以携带相干资料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1)离休、退休的;(2)完整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瓜葛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瓜葛未从新就业的;(3)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瓜葛后,未从新就业满5年的;(4)出国、出境假寓的;(5)非温州、县(市)城镇常住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瓜葛,再也不在温州、县(市)从新就业的;(6)户口迁出温州、县(市),迁入地未树立住房公积金轨制的;(7)死亡或者者被宣布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2、温州公积金提取流程第109条 对于相符上述提取住房公积金前提以及有关规定请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了按上章规定提供职工本人和提取人(只限于死亡或者被宣布死亡的职工,其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外,还应依据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并填写《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下列简称《申请表》)向职工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已经与单位终止劳动瓜葛并已经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管理机构“终止劳动瓜葛职工集中封存户”或者“终止劳动瓜葛职工集中托管户”管理的,可直接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第二10条 职工所在单位应答职工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于相符提取前提以及有关规定的,在《申请表》中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赞成给予提取(对于相符提取前提以及有关规定的,如单位不为职工审核并盖章赞成提取的,职工可直接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须另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讲演,陈说缘由)。第二101条 职工持经单位审核赞成的《申请表》以及有关证明资料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102条 管理机构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对于职工提供的资料相符请求的,予以受理。对于职工未能提供相符请求的资料的,不予受理,但须告诉不予受理的缘由。第二104条 管理机构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无特殊情况及无需另行调查的,可随到随办)内予以审核并作出是不是准许提取的抉择。第二105条 管理机构对于经审核准许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对于经审核不许予提取的,须告诉申请人不许予提取的缘由。第二106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其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的;职工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发的住房消费贷款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其配偶提取其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的;职工因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其配偶及其同栖身的父母、子女提取其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的,为便于提取额度的计算以及节制,原则上职工须同其配偶、父母、子女本人同时向管理机构提出提取申请,申请时还应提供夫妻或者父(母)子(女)瓜葛证明。
1、温州香体半岛装修效果图 wen zhou xiang ti ban dao zhuang xiu xiao guo tu2、温州置信原墅装修效果图 wen zhou zhi xin yuan shu zhuang xiu xiao guo tu3、温州嘉华景苑装修效果图 wen zhou jia hua jing yuan zhuang xiu xiao guo tu4、温州某屋顶花园装修效果图 wen zhou mou wu ding hua yuan zhuang xiu xiao guo tu5、温州中梁橡树湾装修效果图 wen zhou zhong liang xiang shu wan zhuang xiu xiao guo tu6、温州印象南塘装修效果图 wen zhou yin xiang nan tang zhuang xiu xiao guo tu
7、成都公积金提取,提取条件,流程 cheng du gong ji jin ti qu ti qu tiao jian liu cheng叁.(②...8...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3:(一)出境定居的;(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遇到突发事件;没办法的,可以找(一.,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6)...伍...(四TAG:公积金,提取,成都,流程,条件8、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zhu fang gong ji jin ti qu tiao jian zhu fang gong ji jin ti qu liu cheng提供相关材料,例如购房合同,房产证,退休证或者工作调转等材料,公积金提取表单位盖章,递交给公积金处,十个工作日后钱就可以打到单位账户上了提供相关材料,例如购房合同,房产证,退休证或者工作调转等材料,公积金提取表单位盖章,递交给公积金处,十个工作日后钱就可以打到单位账户上了TAG: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条件9、宁波北仑提取公积金条件 2 0 1 6 . 9 . 1 ning bo bei lun ti qu gong ji jin tiao jian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还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公积金提取条件2016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下岗、失业人员,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几种情况的、符合购买、建造;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且连续下岗,男性45岁(含45岁)、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TAG:公积金,宁波,提取,条件10、大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da lian shi gong ji jin ti qu tiao jian公积金必须缴满一年以上,且无欠款的情况下可以提取。本人去取的情况下:(房主名、贷款人、公积金是本人的情况):1.身份证2.贷款合同、房子合同(可不带)3.公积金卡和期密码4.还款记录(还款的卡需要打交易记录/如果是存折直接拿去就可以)他人去取得情况下(只限爱人):除了上述的4样外,还需携带结婚证和爱人的身份证即可另外不需要单位出具证明,那都是以前的规矩了。注意:第4点还款记录,如果是银行卡的情况下,只可以本人拿身份证去银行窗口去打印。需要这个主要是因为,有的时候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器有故障时旦乏测何爻蛊诧坍超开,他们连接不上网,查询不到你的还款信息,所以才要求带这个。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是可以不带这个的。TAG:公积金,大连市,提取,条件11、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2016年 shang hai gong ji jin ti qu tiao jian 2 0 1 6 nian(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1)原廉租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租金缴纳证明。个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申请人的身份证件;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5、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2)原公共租赁住房: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6、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个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条件:(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1TAG:公积金,上海,提取,条件12、厦门2015公积金提取条件 xia men 2 0 1 5 gong ji jin ti qu tiao jian厦门从3月16日起也正式推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新规定。若租的是商品住房,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证明原件(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开具)即可。若租的是保障性租赁房。银行卡材料为本人本市的同名银行储蓄卡原件和复印件。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则分为租住商品住房和租住保障性租赁房两类;若是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若到银行办理,均还需提供复印件。【业务二】自主集资改造预制板房可用公积金试行至日市民自主集资改造预制板房,职工需到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业务网点办理。租住保障性租赁房的,需到市公积金中心窗口,提取公积金进行预制板房改造,该标准将根据我市房租水平和租房面积变化进行调整,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条件。先由建设单位提备案申请职工办理提取手续前,得先由建设单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建设部门出具的预制板房改造工程施工许可证、《本市预制板房屋自主集资改造工程预算及资金来源说明书》、《本市预制板房屋自主集资改造业主分户出资明细表》,不但切实可行,手续还不复杂厦门可提公积金改造预制板房:试行2年 父母子女共用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租金缴纳证明及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按年办理改为委托按季提取3月16日起开始实施的新规,将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厦门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委托按季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职工签个委托协议就可搞定,就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系统将自动把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其同名银行储蓄卡内。据工作人员介绍,租住商品住房的,设有季提取金额上限——1800元,每年1月、4月、银行卡材料,并向社会公布。租住保障性租赁房的,季提取金额按照扣除租金补助部分后的实际房租支出额提取、父母、子女均可申请提取。以往繁多的提取材料在新规中被简化为三种——身份证明材料。从签约后的下季度起,放宽了提取条件,简化了提取材料。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知,试行期至日。符合条件的本市自主集资改造预制板房屋的产权人(含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业务一】公积金可委托按季提取支付房租今起可按新流程办理条件放宽,材料简化今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文、提取原因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提供租赁合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预制板房自主集资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啦。近日,不用每年都去窗口排队办理了,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更加便利,在租住保障性租赁房或商品住房时、7月、10月的10日前,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厅或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办理。职工当场签订委托协议后,即时生效,同时新增提取公积金进行预制板房改造业务。备案办结后。按照新规,房租需超出家庭收入的10%的提取条件被取消。本市职工只需满足两个条件——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且本人及配偶在厦没有自住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的TAG:公积金,厦门,提取,条件13、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流程 xi an shi zhu fang gong ji jin ti qu tiao jian liu cheng西安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但是要看你个人情况,符合当天就可以的啊。TAG: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条件14、武汉的公积金提取条件繁多吗,能够提取公积金吗 wu han de gong ji jin ti qu tiao jian fan duo ma neng gou ti qu gong ji jin ma武汉的公积金呀,如果要提取,可以的。符合条件者可提取!TAG:公积金,提取,武汉,能够,条件15、桂林新房装修,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gui lin xin fang zhuang xiu ti qu gong ji jin de tiao jian装修不行,公积金只能通过还贷形式支取出来。需要拿购房的资料才能提取TAG:新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条件,桂林16、装修房子如何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子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zhuang xiu fang zi ru he ti qu gong ji jin zhuang xiu fang zi ti qu gong ji jin de tiao jian首先看你的单位里是不是可以给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为有的公司不愿意跑。第二现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两种,一种是小额的一种是大额的。小额的每月提现有金额限制。大额的有条件限制。装修房子按理说旦发测菏爻孤诧酞超喀是可以的,因为我之前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也是装修房屋。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装修建材的发票,必须要真实的(这里可以走个小弯,你懂的)。然后就是有一张银行卡。材料基本就这些,主要还是看你们单位需要哪个材料。首先看你的单位里是不是可以给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为有的公司不愿意跑。第二现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两种,一种是小额的一种是大额的。小额的每月提现有金额限制。大额的有条件限制。装修房子按理说旦发测菏爻孤诧酞超喀是可以的,因为我之前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也是装修房屋。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装修建材的发票,必须要真实的(这里可以走个小弯,你懂的)。然后就是有一张银行卡。材料基本就这些,主要还是看你们单位需要哪个材料。TAG:房子,公积金,装修,提取,条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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