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否哪些行业也能实行共享民主

仁首镇 “两爱三守”家庭户创评活动实施方案_政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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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首镇 “两爱三守”家庭户创评活动实施方案
信息分类:政务动态
  文件编号:仁发〔2016〕45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责任部门:仁首镇
仁首镇 “两爱三守”家庭户创评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村信用环境,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两爱三守”创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主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为重点,按照“爱国、爱家、守法、守德、守信”的要求,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努力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建设绿、富、美仁首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活动内容
“两爱三守” 创评活动是以农村道德建设为基础,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为目的,按家庭户道德水准调配农村农民优惠政策,用优惠政策激励农民,提高道德素质。是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举措,是新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创举。
“两爱三守”创评活动,是指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以家庭户为道德评定对象,经五老人员、村民理事会、行政村支两委、乡镇创评领导小组自下而上、自主评议产生。开展“两爱三守”创评活动,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实行民主评议、民主管理,达到道德建设与经济发展同步前进的目的。
1、建立评议组织
以行政村为单位,在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驻村(片)乡镇干部的组织指导下,成立村民理事会,具体负责创建工作。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引导、协调、统筹创建工作。
2、评选范围
全镇12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的所有农民家庭(不含空挂户、长年外出打工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标准、择优评选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全部家庭户总数1%的比例实施,共评选58户“两爱三守”家庭户(其中村干部不得超过总评定数的10%),具体名额见附表1。
3、“两爱三守”的标准
(1)“两爱三守”基本条件
爱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不做有损国家利益的事情。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原则,坚定立场。不传谣不信谣,不散播不利于祖国,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言论;
爱家:热爱家乡,投身家乡经济建设,为家乡更好更快发展贡献光和热。保护家乡环境卫生、提升家乡人民素质,维护仁首人民优秀形象;
守法: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守德: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互帮互助,文明礼貌,谦让有礼,爱岗敬业;
守信:在工作生活中,真诚待人,诚心做事。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伙伴及邻里乡亲中享有较高的信誉。
(2)近10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家庭户,原则上建议理事会初评时不予考虑。
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家庭户;
在公开场合发表带有负能量的言论,包括口述、微信、微博等途径;
家庭成员中有人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的,俗称“老赖”;
违法占用耕地,违反计划生育未接受处理的;
有家庭成员曾给仁首镇和谐发展带来负面效应的。
4、创评工作程序
“两爱三守”创评活动采取“四评两榜”程序进行。
(1)村民互评。由村组长牵头,各组家庭户对照“两爱三守”家庭户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民主推荐,并填写《申请表》(见附表4),向本户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
(2)村支两委初评。由村党支部书记牵头,召集村支两委、镇驻村干部、自然村村民理事会、五老人员参加的评审会,根据创建内容对所有提出申请的家庭户进行总体评判,互相比较,按照不超过家庭户总数1%的比例,初评提出“两爱三守”家庭户预选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张榜公示7天,收集反馈意见,在对反馈情况认真查实的基础上,初拟入围人选。
(3)民主投票复评。征求计生、综治、规划、公安、农商行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按网络投票占40%、公众代表投票占20%,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投票占40%的比重,计算出每位正式候选家庭户的总支持率。
“公众代表”由县人大代表、县党代表、镇人大代表、镇党代表等组成。公众代表投票均要填写个人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
(4)乡镇定评。镇“两爱三守”创评办对照创评标准和要求,对民主评议产生的“两爱三守”家庭户逐户进行把关,提交镇创评领导小组审定。镇创评领导小组对报来的复评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并将审核之后评出的“两爱三守”家庭户进行公示。
三、实施安排时间表
1、2016年10月,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媒体宣传等方式,组织干部学习文件精神,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创评活动。
2、2016年11月份,开展评定“两爱三守”阶段。通过互评、初评、复评和定评,确定“两爱三守”家庭户。
3、2016年12月份,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身份卡,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次年享受荣誉待遇。
四、荣誉待遇
1、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凭优待乘车证可享受免费乘坐县城至仁首段公交车,镇“两爱三守”家庭户可持2寸照片、身份证和户口簿到镇办理2人优待乘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享受限额免担保抵押信贷服务,农商行仁首支行提供最高额30万元担保贷款,贷款期限2年,执行利率优惠30%,年利率7.17%(随央行上下调动)。
3、涉农项目财政补贴优先照顾,镇积极协助申办“惠农通”、“惠科通”、“财园信贷通”等,向“两爱三守”家庭户倾斜。
4、在校读书子女享受助学金,中小学生享受500元/年,大学生享受2000元/年,可凭户口簿及入学报名发票到镇领取助学金。(为支持当地教育事业,要求小学、初中阶段在仁首镇就读,高中阶段在靖安县就读)
5、免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家庭成员在获评期间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缴费额由镇政府给予承担。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化“两爱三守”创评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同时,成立仁首镇“两爱三守”创评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陶红星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由杨晓虹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督导、审核各村(居)委会创评“两爱三守”系列活动,确保入选家庭户实至名归,且后续的优惠措施落实到位。
2、加大宣传引导。各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力争做到家喻户晓,激发广大农民的参与热情,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的局面,并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爱国、爱家、守法、守德、守信”的浓厚氛围,用“两爱三守”的标准来引导处理三农领域的热点问题和矛盾纠纷。
3、“两爱三守”家庭户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评选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同时如“两爱三守家庭户”出现不符合评选标准的行为时,可由仁首镇“两爱三守”创评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取消其荣誉身份。同时,镇村成立专项组协助农商行清收。
4、各涉农站办所要用活用好现有政策,积极支持创建活动,配合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同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逐步形成示范效应和整体效应。
5、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在评选活动中,各村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要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附:1、仁首镇“两爱三守”家庭户评定数
2、仁首镇“两爱三守”创评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仁首镇“两爱三守”创评活动操作流程图
4、仁首镇“两爱三守”家庭户申请表
5、仁首镇“两爱三守”家庭户评定表
中共靖安县仁首镇委员会
2016年10月27日
仁首镇“两爱三守”家庭户评定数
说明:行政村人口>2000人按5户/村,<2000人按4户/村进行推评,朝阳社区有不少空挂户,故减按3户推评。
仁首镇“两爱三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陶红星&党委书记
副组长:钟旭斌&党委副书记、镇长
舒胜辉&党委副书记
     龚世忠&人大主席
成&员:赵传秋&主任科员
赵鸣绘&党委委员、组织员
邓小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姚文国&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杨晓虹&党委委员、宣传员&
张国庆&副镇长  
吴美霞&副镇长  
龚&宇&副镇长  
涂芦根&司法所所长
张卫东&派出所所长
陈&超&农商行仁首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晓虹兼任办公室主任,郑焕辉、涂惠萍、陈昌、戴凇、戈纪嫄为成员,具体负责“两爱三守”创建的日常工作。
仁首镇“两爱三守”创评活动操作流程图
以行政村为单位,在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驻村(片)乡镇干部的组织指导下,成立村民理事会,具体负责创建工作。
确定评选范围
建立评议组织
全镇12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的所有农民家庭(不含空挂户、长年外出打工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户)。
民主投票复评
征求计生、综治、规划、公安、农商行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按网络投票占40%、公众代表投票占20%,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投票占40%的比重,计算出每位正式候选家庭户的总支持率。
镇“两爱三守”创评办对照创评标准和要求,对民主评议产生的“两爱三守”家庭户逐户进行把关,提交镇创评领导小组审定。镇创评领导小组对报来的复评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并将审核之后评出的“两爱三守”家庭户进行公示
村支两委初评
由村党支部书记牵头,召集村支两委、乡(镇)驻村干部、自然村村民理事会、五老人员参加的评审会,根据创建内容对所有提出申请的家庭户进行总体评判,互相比较,按照家庭户总数1%的一定比例,初评提出“两爱三守”家庭户预选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张榜公示7天,收集反馈意见,在对反馈情况认真查实的基础上,初拟入围人选。
由村组长牵头,各组家庭户对照“两爱三守”家庭户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民主推荐,并填写《申请表》(见附表4),向本户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
仁首镇“两爱三守”家庭户申请表
                &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仁首镇“两爱三守”家庭评定表
                                            填表时间: & 年 & 月 & 日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不做有损国家利益的事情。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原则,坚定立场;
2、不传谣不信谣,不散播不利于祖国,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言论;
3、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荣辱观,做合格公民。
基本分10分,20分封顶
1、在网络上或集体活动时散布谣言及不法言论,扣5分;
2、参加组织非法集会或游行,扣5分;
3、进行医闹、违规群体性上访等行为,扣5分;
4、家属有参军者,加5分;
5、维护国家形象、拥护党的领导,加5分;
6、获得乡镇及以上单位组织的爱国纪念活动并获得名次,加5分。
其他指标酌情加减分
1、热爱家乡,投身家乡经济建设,为家乡更好更快发展贡献光和热;
2、保护家乡环境卫生、提升家乡人民素质,维护仁首人民优秀形象;
3、遵守政府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履行公民义务;参与家乡公益事业。
基本分10分,20分封顶
1、无理由批评家乡建设,扣5分;
2、在外地损害家乡形象,扣5分;
3、散播不利家乡的言论,扣5分;
4、在社交媒体积极宣传家乡优秀文化,加5分;
5、积极投身家乡城镇、新农村村建设,加5分;
6、积极参与村镇组织的各类活动,加5分;
7、为家乡经济建设贡献力量,加5分。
其他指标酌情加减分
1、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尊严;
2、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保障未成年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不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无黄、赌、毒行为,无偷盗行为;
4、无盗砍滥伐树木、蓄意污染水源等破坏自然环境行为。
基本分15分,20分封顶
1、有违法党纪或法律行为的,根据具体行为的违法违纪情况程度,每次酌情扣5-10分;
2、为公检法等执法部门办案提供有效线索的,每次加5分。
1、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互帮互助,文明礼貌,谦让有礼,爱岗敬业。
2、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及公共安全,抵制不文明行为。
基本分10分,20分封顶
1、乱扔垃圾,不支持清洁工程建设,扣5分;
2、破坏公共财物,在街上乱涂乱画,扣5分;
3、砍伐树木,破坏环境,扣5分;
4、公共场合插队、讲脏话或打架斗殴,扣5分;
5、受到乡镇及以上单位、媒体评选的道德模范类(绿色好人、十大孝子、中国好人榜等)表彰的,每次加5分;
6、群众认可的见义勇为等正能量行为,加5分。
其他指标酌情加减分
在工作生活中,真诚待人,诚心做事。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伙伴及邻里乡亲中享有较高的信誉。
基本分10分,20分封顶
1、长期欠债不还,且无正当理由,扣5分;
2、经商者品质不过关,不诚信买卖或对其他合作者失信,扣5分;
3、在银行、电信行业有不良诚信记录,扣5分;
4、报假警、拨打骚扰电话情况属实者,扣5分;
5、有优秀事迹受到乡镇以上单位表彰,或被评为“文明星级农户”,每次加5分。
仁首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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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id="authorposton11-6-2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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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能健康成长,有良好的发展前途。家庭民主教育尤其重要,她是引导孩子走向成功的第一步。& &在我们家庭中,孩子是家庭平等的一员,家长非常尊重孩子的权利,我们实行民主“三章”制。也就是人人平等互助,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互相监督共同促进。多年来一家人都能互相勉励,遇到问题共同协商解决,谁有错误和缺点人人都可提出批评指正。对方都能虚心接受,特别对孩子给大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家长非常重视,认真听取正确对待,好的建议马上整改,续解释的问题能平心静气的加以说明。通过这样使孩子感觉到大人们非常尊重他。自觉性就越来越高,自我约束力越来越强。& &另外我们家长经常和孩子开展谈心活动。内容一般以谈学习为主,谈将来社会发展要求,当今社会以进入高科技发展阶段,将来的发展速度会越来越快,要跟上社会的发展需要,文化素养显得尤为重要。一个人将来在社会上是否有用,中学时期是关键。通过谈心激发孩子自觉学习的上进心。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当人们跨入二十一世纪,关键是人才的竞争,国民素质的提高。现在不努力学习将来就会被社会所淘汰。就要落伍。家长的谈话使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了孩子的家庭、社会责任感,充分挖掘了孩子自身的潜力,树立孩子在人生的道路上努力拚搏的精神。& &总之,我们实行家庭民主比体罚和硬性强制孩子学习效果更有效,通过实行家庭民主教育收效显著,孩子在一个和谐、宽松、理解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我认为家庭民主教育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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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id="authorposton11-6-24 09:47
家庭民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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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id="authorposton11-6-24 19:16
支持民主…………
名校学霸师资、定制专属教学方案、陪伴式教学让孩子效率翻倍。
Powered by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体现党和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及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更有效地开展帮困、助困,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行优良,无违纪违规现象;
2.需提供家庭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管理所)出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学习认真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含社会志愿者、义工等);
5.不盲目消费,生活简朴,勤俭节约;
6.需经民主评议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困难认定标准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家庭人均月收入为基本参考指标,以家庭成员工作情况、健康状况及其他情况为附加参考指标,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综合、客观的认定。
参照当年城镇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校困难认定标准设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基本分档标准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特别困难:
1.孤儿、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的困难家庭;
2.被当地民政部门列为特困户或低保户的困难家庭;
3.父母患重大疾病需承担巨额医疗费用,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
4.因一些不可抗拒原因或家庭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特殊困难的。
突发事件是指:
1.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因突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
2.家庭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直系亲属人身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
3.家庭因直系亲属伤亡导致家庭经济收入锐减或丧失。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1.被当地民政部门列为贫困户或低收入的困难家庭;
2.务农、父母离异、单亲或父母下岗(失业)等其他经济困难家庭。
四、困难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困难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认定工作,学生处兼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职能,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各学院(院区)应成立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和审核本院系的认定工作。
3.各学院(院区)应分别成立以专职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具体负责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5%。成立后将小组成员名单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
五、困难认定申办程序
困难学生一学年认定一次,认定结果当学年内有效,认定程序如下:
1、在校生6月底前到学院(院区)辅导员申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表格也可到学生工作部主页下载;新生由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通知书寄发。
2、9月开学前,学生本人按要求准备好由学生家庭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由经办工作人员签名、加盖公章的《调查表》及其他佐证材料,内容涂改、信息不完整的《调查表》无效。
佐证材料包括:
(1)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或贫困户、低收入家庭,须出具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凭证(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本人为孤儿者,应提供当地乡镇(或街道)一级政府出具的证明;
(3)本人为烈士及优抚子女者,烈士子女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和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出具的烈士子女身份证明;扰抚子女必须提供军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所属部队政治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明。
(4)父母为残疾者,需详细说明残疾程度,并提供残疾证等相关证明;
(5)父母有重病者,需详细说明重病起始时间、程度,并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病历卡、医疗诊断书、住院证明等;
(6)父母下岗、协保者,需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同时需要详细说明父母下岗、协保者,是否曾经从事或正在从事其它临时性或固定性工作,以及工作收入情况,劳动手册不能代替失业证明、协保证明;
(7)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者,需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8)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学生本人突遭变故造成经济困难的,必须由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由经办工作人员签名、加盖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3、9月前两周,申请学生向学院(院区)提交《调查表》及佐证材料,填写《上海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除经认可的特殊情况外,凡逾期申请登记者均作放弃。
2.9月25日前,各学院(院区)认定工作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及困难认定。
(1)对提交材料的学生开展民主评议,并认真填写“民主评议意见”,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评名单报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为基础,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核实导致其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初评名单,并按困难认定标准划分困难等级,确认名单。
审核通过初审名单后,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本学院(院区)各等级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对师生提出异议的同学情况,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应做出修正。
3.10月15日前,学生处完成复核,确定最终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学校审批通过后,根据每生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类型进行资助。
六、资助类型
本实施细则所涉及的资助范围,主要包括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
(一)新生“绿色通道”
为保证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新生凭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困难证明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国家助学贷款
凡向学校提出各项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鼓励学生自强自立。
1.生源地助学贷款:非上海生源学生,入学前可先与生源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手续,在当地银行贷款,入校前可解决学费问题。
2.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新生入学后与经办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银行分年进行发放。在校期间,每位学生只能签订一次贷款合同。具体要求详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三)专项助学奖学金
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评审细则》中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申请。
(四)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高校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要求详见《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五)学费减免
对特殊困难群体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按学校规定,烈士子女、孤儿减免学费的50%,其他特殊困难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的10%—16%。
(六)临时困难补助
主要用于因突发事件(如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的学生。一次性给予补助300—500元。
七、工作要求
1.各类资助申请的评审均以认定工作为基础,凡没有经过困难等级认定程序或者认定为不困难的学生,不能获得相关资助。
2.学年中因家庭突发情况需临时认定的,本人提出申请,参照正常工作流程进行补充认定后,再进行资助。
3.受资助的学生,应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或志愿者活动,每学年开学两周内,可至各学院(院区)办理勤工助学申请,学校将尽可能为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的勤工助学岗位。
4.学校和学院(院区)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每学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其受助资格,停发其资助款:
(1)违反校纪校规,并已受到学校处分的;
(2)学习主观不努力,上一学年课程考试有2门(含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3)不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的;
(4)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不愿参加公益劳动的经济困难学生;
(5)各项困难资助,没有用于自己的学业费用,而挥霍浪费,有抽烟、酗酒、赌博等行为或购买高档奢侈品者;
(6)有休学、退学、参军、出国等学籍变动的。
八、本细则解释权归学生处和财务处。(时间坎坎坷坷)
(?不系之舟)
(高端电工杨)
(James Bond)
(一修学堂)
第三方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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