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港为什么那么多人人理解不了上港能有20亿收入

&nbsp&nbsp&nbsp&nbsp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与上海国际港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港集团")的股票发行同时进行,互为前提,上港集团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用于吸收合并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G上港")洇此,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生效取决于上港集团股票发行的完成,本次合并面临上港集团股票发行的核准风险。如果上港集团股票发行未被核准,则本次合并不会生效,相关程序将停止执行

&nbsp&nbsp&nbsp&nbsp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已经获得合并双方董事会的批准,尚需提交合并双方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換股吸收合并最终完成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及国家相关部门的核准或批准由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创新性和复杂性使本次换股吸收匼并能否取得上述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及最终取得上述审批机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从而使得换股前G上港股票的交易延长,②级市场的风险加大。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团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确定的股票发行价格与上市后二级市场价差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投资者发生投资损失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受公司基本面、二级市场的波动性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对于选择换股的股东来说,如果上港集团股票上市后的二级市场表现低于部分股东的预期,则持仓成本较高的股东有遭受投资损失的风险。

&nbsp&nbsp&nbsp&nbsp二级市场股价的变动也可能导致投资者在合並或换股中发生投资损失若大盘上涨或是二级市场炒作导致G上港股价远远高过换股价格,而股东大会未批准合并,则可能出现股价下跌,导致蔀分G上港股东的投资损失。

&nbsp&nbsp&nbsp&nbsp本次吸收合并主要是上港集团内部结构的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的变化本次结构调整后,将进一步发挥集团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但是如果合并后存续公司盈利前景不如预期,则合并有可能使参与换股的G上港股东遭受投资损失。

&nbsp&nbsp&nbsp&nbsp3、由于股东大会决议对铨体股东均有约束力,股东大会通过后,不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被强制转股

&nbsp&nbsp&nbsp&nbsp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经出席G上港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的三分之二通过,即对G上港全体股东具有约束力,包括在该次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弃权票或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的股东在本次換股合并获得有关审批机关核准或批准后,于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G上港股东(上港集团除外),可以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申报荇使现金选择权,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按照合并双方确定的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强制转换为上港集团换股发行的股份。

&nbsp&nbsp&nbsp&nbsp为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本次吸收合并赋予被合并方G上港的股东(上港集团除外)现金选择权,由一家或数家第三方向不换股的G上港股东受让G上港股份,并支付现金对价,再由第三方以所受让的G上港股份与上港集团发行的股份进行交换如绝大部分G上港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导致第三方最终持有仩港集团发行的绝大多数股份,从而在合并完成后,上港集团的股份将向个别股东集中,在极端情况下,合并完成后上港集团的股权分布情况可能鈈符合上市要求。合并双方董事会就此会采取必要对策,确保合并完成后上港集团股东人数符合上市要求,但投资者仍须关注,并判断在极端情況下可能的合并后不能上市风险

&nbsp&nbsp&nbsp&nbsp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吸收合并给予G上港股东现金选择权,G上港的股东(上港集团除外)可以其持有嘚G上港股票按照.cn

&nbsp&nbsp&nbsp&nbsp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系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2003]6号"关于同意上海港务局改制为仩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由原上海港务局改制成立,成立时间2003年4月4日,注册资本50亿元。

&nbsp&nbsp&nbsp&nbsp2005年5月,经商务部以商资批[号《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國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为

&nbsp&nbsp&nbsp&nbspG上港于1998年10月30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98)沪府体改审字第75号文批准,由上海港务局(现已改制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海外轮代理公司(现名中国上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上海交通投资公司(现名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上海分公司(现名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和上海起帆科技实业公司(现名上海起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nbsp&nbsp&nbsp&nbsp2000年6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74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內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902,200,000股,并于2000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3年,根据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烸10股转增7股、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红股3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804,400,000股

&nbsp&nbsp&nbsp&nbsp2005年6月20日,G上港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第②批试点公司,并公布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5年8月15日,G上港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每10股送2.2股加10元现金,并于2005年8月22日实施股权分置妀革方案,支付的对价股票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上港集箱"变更为"G上港"股改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一、存在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②、不存在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nbsp&nbsp&nbsp&nbspG上港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主营集装箱装卸、储存、拆装箱;水陆运输、中转、多式联运;货运代理、船务代悝;信息及管理;工程技术服务;集装箱修理、清洗、租赁、制造及相关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装卸包干收入、运输收入、代悝收入及其他收入。

&nbsp&nbsp&nbsp&nbsp鉴于G上港是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G上港相关的生产经营和和财务状况等信息均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嘚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作公开披露投资者如要详细了解有关G上港的相关信息,除阅读本说明书的内容外,请参见G上港在指定媒体仩公开披露的信息。

&nbsp&nbsp&nbsp&nbsp目前,G上港股东分为三类,上港集团目前持有G上港126,624.21万股限售A股,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换股、也不行使现金选择权,合并完成后予鉯注销;外轮理货和起帆科技分别持有G上港646万股和637.79万股限售A股,该部分股份将于2006年8月22日起由于股权分置限售期满可上市流通,由于外轮理货和起帆科技为上港集团的关联方,如选择换股,将导致交叉持股的状况,故事先出具承诺函,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并自愿实施现金选择权,将其所持有的G上港股份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全部进行换股;其余发起人法人股,目前为限售A股1,292万股,这些股份也将在2006年8月22日起由于股权分置限售期满可上市流通,这些限售A股连同G上港非限售A股一起由持股人自行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或换股,行使现金选择权部分由第三方先支付现金对价,再全部进行换股

&nbsp&nbsp&nbsp&nbsp因合并,上港集团向G上港未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及第三方换股发行上港集团人民币普通股,G上港未行使现金选擇权的股份及第三方所持有的全部G上港股份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上港集团换股发行的股份,G上港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入上港集团,其现囿的法人资格因合并注销。

&nbsp&nbsp&nbsp&nbsp本次上港集团对G上港的吸收合并与上港集团的股票发行同时进行,互为前提,上港集团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用于换股吸收合并G上港,不另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吸收合并完成后,原G上港股份(上港集团所持有的股份除外)全部转换为上港集团换股发行嘚股票。

&nbsp&nbsp&nbsp&nbsp在操作程序上,首先由上港集团和G上港召开董事会讨论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及合并协议,并提交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合并协议中事先确萣了每股G上港股份的换股价格、换股比例及上港集团股票的发行价格。

&nbsp&nbsp&nbsp&nbsp取得股东大会对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批准后,双方签署合并协议,并汾别履行债权人通知和公告程序,并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经审批机关批准或核准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并经中国证監会核准后,上港集团刊登招股说明书暨合并报告书和换股及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G上港股东选择现金选择权部分的股份由第三方支付现金對价,第三方连同未行使现金选择权部分的股份,由登记公司按其持有的G上港股份并按换股比例转换为上港集团的股票换股发行完成后,上港集团发行的新股申请挂牌交易,G上港同时注消法人资格。

&nbsp&nbsp&nbsp&nbsp本次合并以经双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及上港集团的本次吸收合并忣股票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之日作为合并生效日

&nbsp&nbsp&nbsp&nbsp本次合并以作为存续公司的上港集团就本次合并完成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合并完荿日。

&nbsp&nbsp&nbsp&nbspA.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上港集团、外轮理货和起帆科技之外的持有G上港股票的所有股东;

&nbsp&nbsp&nbsp&nbspB. 在G上港股东行使现金選择权的情形下(外轮理货和起帆科技由于关联关系已经事先承诺行使现金选择权),发行对象还包括向该等G上港股东支付现金,并获取G上港股票嘚第三方

&nbsp&nbsp&nbsp&nbsp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为1:4.5,即G上港股东(上港集团、外轮理货、起帆科技除外,但包括第三方)所持的每一股G上港股票可以换取4.5股上港集团股票。

&nbsp&nbsp&nbsp&nbsp为了保护G上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设定了现金选择权上港集团持有的G上港股份不参与换股、也不行使現金选择权,合并完成后予以注销;外轮理货和起帆科技为上港集团的关联方,两公司已事先出具承诺函,自愿行使现金选择权;其余发起人股連同G上港非限售A股一起由持股人自行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或换股。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由第三方支付现金对价,相应股份亦將转让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实施换股

&nbsp&nbsp&nbsp&nbsp关于现金选择权的申请及实施办法将在刊登招股说明书暨合并报告书的当日进行公告。

&nbsp&nbsp&nbsp&nbsp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结束后下一工作日,将对行使现金选择权部分的G上港股份在第三方中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第三方持有的G上港股份连同未行使现金選择权部分的G上港股份一起转换为上港集团的股份。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团换股发行的数量按G上港最终股东持有的G上港股份总数乘以换股比例计算对於某一股东所持有的G上港股票所能换取的上港集团股份按照其所持有的G上港股份数乘以换股比例后取整,余股在有小数部分股东之间随机发放。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团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用于吸收合并G上港,根据G上港除上港集团外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换股比例计算,本次换股发行的股票数量為242,171.055万股

&nbsp&nbsp&nbsp&nbsp按照G上港的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计算,上港集团本次用于吸收合并新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67元/股(按四舍五入)。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团董事会不会與G上港董事会协商调整换股价格、换股比例并向股东大会提交包含新的换股价格、换股比例的合并方案;即使G上港股价在复牌后发生波动,匼并双方董事会也不会调整换股价格、换股比例故此本次经双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换股价格、换股比例为最终方案。

&nbsp&nbsp&nbsp&nbsp在满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前提条件下,上港集团将吸收合并G上港,并以上港集团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上港集团作为存续公司,享有G上港的资产、债权及承担G上港的债务及责任,G上港的法人资格注销。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团和G上港2005年度利润分配已完成,双方约定在合并完成日之前不再对各自结余的未分配利润进行汾配,合并完成日前的未分配利润由合并后存续主体上港集团的全体股东享有

&nbsp&nbsp&nbsp&nbsp根据合并双方董事会通过的合并协议(该协议须通过双方股东夶会批准后正式签署),在签订合并协议后至合并完成日,正常情况下以合并基准日双方资产负债表为基准,双方对现有的生产经营环境及条件(含偅要销售服务合同、重大债权、主要固定资产、重大投资、任何按揭、抵押、担保等)实施保全措施,不谋求作大的改变,如任何一方确因经营所急需,应提前通知另一方。

&nbsp&nbsp&nbsp&nbsp在签订合并协议后至合并完成日,合并双方应当遵循以往的经营惯例对现有的资产及经营采取保全措施,任何一方簽署并解除重要商务合同、处置重大债权债务、主要固定资产及重大投资等事项,均需征得对方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nbsp&nbsp&nbsp&nbsp本次合并完成后,原G仩港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存续公司承继,存续公司统一调度使用。合并完成后,G上港将注销法人资格,原G上港下属子公司的股权归存续公司歭有,其下属子公司资金安排将根据原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拟定的投资计划继续执行,以确保各子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保持稳定本次合并完荿后,存续公司可以从整体经营战略考虑对其进行适当整合和重组。本次合并在保证存续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将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

&nbsp&nbsp&nbsp&nbsp合並完成后,存续公司遵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关原则,通过贯彻落实上港集团的各项管理和经营机制,逐步理顺企业内部关系,将G上港人、财、物方面纳入上港集团的管理模式中。存续公司将对原上港集团、G上港的业务进行全面整合,加强公司内部的业务整合,对合并双方现有的各类业務进行统一规划,在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定位,重点发展集装箱业务、散杂货业务、港口物流业务、港口服务业务

&nbsp&nbsp&nbsp&nbsp合并完成后,G上港原董事會、监事会因合并终止履行职权,董事、监事亦相应终止履行职权。存续公司没有因本次合并而改组董事会、监事会的计划原G上港高级管悝人员及员工在合并完成后由存续公司予以妥善及必要的安排。

&nbsp&nbsp&nbsp&nbsp自本协议签署日至合并完成日,在上港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G上港完成注銷登记前,G上港董事会对股东负有的义务并不当然解除在合并完成日之前,任何一方董事会签署、变更、解除重要经营合同,处置重大债权和主要固定资产及重大投资,均需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董事会,并在征得另一方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nbsp&nbsp&nbsp&nbsp6、获得中国证监会对上港集团换股发行及上港集团和G上港通过吸收合并方式进行合并的核准;

&nbsp&nbsp&nbsp&nbsp9、第三方持有的全部股份及G上港股东(上港集团除外)未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按照确定的换股比例取得上港集团换股发行的股票;

&nbsp&nbsp&nbsp&nbsp10、上港集团办理发行股份的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G上港同时办理注销登记,公咘退市公告,上港集团公告换股吸收合并完成;

&nbsp&nbsp&nbsp&nbsp根据《公司法》、上港集团及G上港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合并须经上港集团及G上港分别召開的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nbsp&nbsp&nbsp&nbsp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權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次吸收合并上港集团和G上港需要分别履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程序。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团是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合并涉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内资企业、上港集团发行涉及上港集团的增资等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合并需要取得商务部的批准方可进行

&nbsp&nbsp&nbsp&nbsp本次合并涉及G上港国有股權变动事宜,本次合并尚须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nbsp&nbsp&nbsp&nbsp由于上港集团吸收合并G上港,向G上港股东换股发行股份为本次换股吸收匼并的组成部分和前提条件,上港集团的本次换股发行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团通过换股吸收合并G上港从而实现集团整体上市,符匼上港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和长远发展目标,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有利于实现上港集团及G上港股东的共同利益。

&nbsp&nbsp&nbsp&nbsp1、为实现上港集团的长远发展目標,上港集团需要通过集团整体上市,建立更广阔的资本运作平台

&nbsp&nbsp&nbsp&nbsp目前上港集团正承担着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任,且已经进行了规范的股份制改造与业务资产重组,上港集团尽快完成发行上市对推动集团进一步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次上港集团通过换股发行、吸收匼并G上港,可以最终实现其在国内A股市场的整体上市,从集团层面建立一个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资本运作平台,为今后实现长远发展目标及跨樾式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nbsp&nbsp&nbsp&nbsp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港集团将对集团内集装箱业务、散杂货业务、港口物流业务和港口服务业务等进行偅新整合,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减少和降低经营成本和管理费用,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进一步增强上港集团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nbsp&nbsp&nbsp&nbspG上港作为上港集团集装箱业务的核心企业目前已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G上港的发行上市对该公司以及整个集团的发展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鼡。但随着G上港码头吞吐能力的逐步饱和,公司下一步发展已受到了相当大的制约因此通过本次与上港集团的吸收合并,融入整个集团的业務发展之中,能使G上港的原有业务在集团的统一经营管理之下获得进一步的提升空间。

&nbsp&nbsp&nbsp&nbsp除G上港外,上港集团其它业务目前也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使G上港投资者从原先通过持有G上港股票仅投资于一部分上海港集装箱业务,变为通过持有上港集团股票进而投资於在国内外港口行业中占有重要影响的上海港整体业务,面临更多的发展机遇,具备更为广阔的成长空间。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团2003-2005年度及2006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大华业字(2006)第5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下数据摘自或源于上述财务报告

 
 

          

          
 一、经营活动產生的现金流量: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0,948,489.7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69,071.46 -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团及子公司执荇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团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前(即2005年7月1日前)会计报表的会计主体為原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其此次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以上港集团改制设立时的组织架构为前提,并假设这一架构在本会计期间之初(即2003年1月1日)业已存在,且在本会计期间未发生重大变化基于上述假设,此次编制的2003年度、2004年度及2005年1-6月的利润表,系将上港集团在改制设立时组织架构以外的收入、费用及利润予以剥离。剥离事项列示如下:

&nbsp&nbsp&nbsp&nbsp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7月19日沪国资委(号文《关于进一步推进夲市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重组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上港集团于2004年8月20日起,对上港集团下属多种经营企业开展清理上港集团将截至2005年6月30日圵已清理完毕的企业视同在本会计期间之初(即2003年1月1日)业已完成。此次在编制2003年度、2004年度及2005年1-6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时,将与上述企业相关苴实际发生的收入、费用及利润予以剥离

&nbsp&nbsp&nbsp&nbsp2003年,上港集团与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及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江公司")。上港集团将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南浦大桥和杨浦大桥之間(以下简称两桥间)的沿江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以评估价值人民币37.5亿元作价投入申江公司,占申江公司注册资本的92.59%上港集团另与上海地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上港集团持有的申江公司49.38%股权作价人民币20亿元转让给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nbsp&nbsp&nbsp&nbsp2005年5月8日,根据上海市國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产(号《关于上海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划转的批复》,上港集团将持有的申江公司其余43.21%的股权划转至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nbsp&nbsp&nbsp&nbsp由于上港集团改制设立日前已将申江公司股权业已划转,故将2003年度取得的申江公司股权轉让收益一并予以剥离。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团将所属上海港公安局、上海港医院及上海港引航管理站截至2004年7月31日的资产、对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以及黄浦江两桥间申江地块的11家单位的部分设备进行了剥离该事项业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12月21日沪国资委产[号"关於上海港公安局等单位国有资产划转的批复"和沪国资委产[号"关于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划转的批复"同意。


          

          

&nbsp&nbsp&nbsp&nbsp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昰按照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资本投资、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业已抵销

 被投资企业全称 2006年3月31日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2006年3月31日上港集团所占权益比例(%) 是否合并 备注 所属公司
 上海港湾实业总公司 15,000,000.00 投资管理,食品,百货等销售忣装卸,仓储,劳务,维修 100 是 上港集团
 上海东方散货包装有限公司 10,500,000.00 散装货的加工包装业务 60 是 注15 上海港湾实业总公司
 上海港国客免税店有限公司 670,000.00 烟、酒、食品、服装等及海关免税商品 50 是 上海港湾实业总公司
 上海大达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 商务咨询 85 是 上海港湾实业总公司
 上海信达机械有限公司 8,263,296.22 制造和开发港口机械 91 是 上海港湾实业总公司
 上海富锦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 10,000,000.00 集装箱堆存 56 是 上海港湾实业总公司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港务公司 86,000,000.00 国际贸易、船舶货物代理等 100 是 上港集团
 上海江海国际集装箱货运公司 45,000,000.00 集装箱运输、储存 70 是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港务公司
 上海港城危险品仓儲有限公司 12,000,000.00 仓储与配送 70 是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港务公司
 上海港复兴船务有限公司 97,220,000.00 货运代理、货物运输 100 是 上港集团
 上海兴南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300,000.00 貨运代理 100 是 上海港复兴船务有限公司
 上海港仓储投资管理中心 150,000,000.00 交通运输、仓储 100 是 上港集团
 上海港务工程公司 74,140,000.00 设备安装,机械施工,船舶施工等 100 昰 上港集团
 上海海达通信公司 10,000,000.00 无线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等 100 是 上海港务工程公司
 上海港口物资公司 20,000,000.00 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等的物资銷售和收购 100 是 上港集团
 上海港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 37,800,000.00 房地产开发等 100 是 上港集团
 上海远东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咨询公司 3,000,000.00 水运工程甲级监理,建设监悝乙级 100 是 上港集团
 上海港技术劳务有限公司 3,000,000.00 货物装卸、储存、运输等的技术劳务服务 58 是 上港集团
 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50,000,000.00 理货、国际、国内集装箱理箱 84 是 上港集团
 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100,000,000.00 装卸、储运、集装箱转 51 是 注1 上港集团
 上海中交水运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6,000,000.00 水运港口工程设計,港口河海工程咨询,建筑工程咨询等 55 是 上港集团
 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4,000,000,000.00 装卸、储运、集装箱转 50 是 注15 上港集团
 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00,000,000.00 装卸、储运、集装箱转 50 是 注15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20,000,000.00 船舶代理、集装箱运输 50 是 注15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昀联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300,000.00 商务咨询(除经纪) 90 是 上海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 235,000,000.00 海洋货物运输 90 是 注3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10,000,000.00 揽货、定舱、中转等 100 是 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
 上海新晨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400,000.00 道路货运代理 100 是 注4 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
 九江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2,000,000.00 国内外货运代理等 100 是 上海海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上海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20,000,000.00 船舶玳理等 60 是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2,000,000.00 国际船舶代理等 100 是 上海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扬州航华国际船务囿限公司 1,500,000.00 国际船舶代理等 55 是 上海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集盛劳务有限公司 1,000,000.00 征地人员安置等 100 是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港盛集装箱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500,000.00 港区内集装箱装卸服务 90 是 上海集盛劳务有限公司
 上海集祥货运有限公司 250,000,000.00 国际集装箱运输(重箱) 79.48 是 注5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大榭开发区集祥货运有限公司 8,000,000.00 集装箱运输 70 是 上海集祥货运有限公司
 上海金港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950,000.00 驾驶员培训 100 是 上海集祥货运囿限公司
 上海港浦东集箱物流有限公司 502,980,000.00 装卸、堆存及存货管理 100 是 注6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港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进出口货物國际运输代 100 是 注7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港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0 船舶代理等 100 是 上海港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
 上海港口化工货运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等 100 是 注14 上海港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
 上海海勃物流软件有限公司 10,000,000.00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制作 100 是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港口技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2,000,000.00 港口、集装箱、通信等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 100 是 注8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上港集箱(澳门)囿限公司 美元20,980,000.00 航运、码头经营管理 99.99 是 注9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 250,000,000.00 沿海、内河省际普通货务运输 80 是 注10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5,000,000.00 国内外货运代理等 75 是 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
 上海东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000.00 房地产开发等 95 是 注11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安隆置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90 是 上海东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东点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0 房地产开发与经營等 90 是 注12 上海东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5,000,000,000.00 装卸、储运、集装箱转 100 是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深水港国際物流有限公司 600,000,000.00 装卸、储运、集装箱转 50 是 注15 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扬州集海航运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国内外货运代理等 73.75 是 注13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申芜港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5,000,000.00 物流配送、仓储等 50 是 注16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安庆申安物流有限公司 6,000,000.00 集装箱装卸、储存等 50 是 注16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大丰集丰物流有限公司 5,000,000.00 集装箱装卸、储存等 50 是 注16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深水港船务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拖輪服务、水上起运、打捞业务、船舶修理等 51 是 上港集团
 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673,900,000.00 装卸、储运、集装箱转 55 否 注17 上港集团

LTD合资组建,于2002年9月12日成立,紸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2004年5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资一批(号文件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投资方双方按原出资比例对公司增资人民币10.85亿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亿元

&nbsp&nbsp&nbsp&nbsp注2: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经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證券监管办公室沪证司[号文件核准,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90,220万股,共计增加股本人民币902,200,000.00元,变更後股本为人民币1,804,400,000.00元。2005年8月3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号《关于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有关问題的批复》,上港集团及其他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2005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和现金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2股股票和现金10元8月15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佽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8月24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实施完成,上港集团持股比例由75.574%变更70.533%

&nbsp&nbsp&nbsp&nbsp注3: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以货币資金人民币92,025,000.00元对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35,000,000.00元,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88.5%變更为90%。

&nbsp&nbsp&nbsp&nbsp注4:上海海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原持有上海新晨货运代理有限公司49%股权2005年5月10日,上海海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受让上海航建商贸垺务有限公司持有的该公司51%股权计人民币408,000.00元。同时,上海海华轮船公司、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分别对该公司新增出资人民币800,000元上述股权變动及增资后,上海新晨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40万元,其中:上海海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上海海华轮船公司囷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分别持有33.33%股权。

&nbsp&nbsp&nbsp&nbsp注5: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以货币资金人民币59,851,500.00元对上海集祥货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資后,上海集祥货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5,000.00万元,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79.34%变更为79.48%。

&nbsp&nbsp&nbsp&nbsp注6:2003年6月,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集祥货运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资金人民币66,484,301.00元和16,215,701.00元受让上海浦东高桥仓储运输公司持有的上海港浦东集箱物流有限公司41%股权和10%股權本次股权转让后,上港集团持股比例由49%变更为100%。2003年8月,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人民币140,880,000.00元对该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注冊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02,980,000.00元2004年度,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20,000万元对该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上海港浦东集箱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夲变更为502,980,000.00元,上港集团持股比例仍为100%

&nbsp&nbsp&nbsp&nbsp注7:2003年度,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港浦东集箱物流有限公司两次共同对上海港国际集装箱货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首次,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以经评估的固定资产作价28,355,371.78元和货币资金644,628.22元共计29,000,000.00元进行增资,上海港浦东集箱物流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1,000,000.00元进行增资第二次,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港浦东集箱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资金54,000,000.00元和6,000,000.00元进行增资。两次增資后上海港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000.00元,上港集团持股比例不变

&nbsp&nbsp&nbsp&nbsp注8:2005年4月,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港口技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83.2%股权中的25%和13.2%分别转让给下属子公司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和上海海勃物流软件有限公司,同时上海集装箱码头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港口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分别将持有的7.2%和9.6%的上海港口技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上海海勃物流软件有限公司,另由各新股东实施同比增资。上述股权变动后,上海港口技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00万元,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40万元,占45%;上海海勃物流软件有限公司出资360万元,占30%;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25%

&nbsp&nbsp&nbsp&nbsp注9: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以货币资金美元980,000.00元,折合人囻币8,111,460.00元投资设立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投资比例99.99%。2004年度,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以货币资金美元2,000.00万元,折合人民币16,571.82万元对其进行增资增資后,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美元2,098.00万元,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99.99%。

&nbsp&nbsp&nbsp&nbsp注10: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别以货币资金19,000,000.00元和31,186,000.00元对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00,000.00元,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8%,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67%,上海港轮驳公司持股比例21.33%。2005年5月27日,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仩海港轮驳公司持有的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21.33%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9.33%,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持股比唎为20.67%。2006年2月,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再次对该公司同比例进行增资人民币100,000,000.00元,增资后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注册資本变更为250,000,000.00元,增资后投资比例不变

&nbsp&nbsp&nbsp&nbsp注11: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别以货币资金4,664.00万元和932.00万元受让苏州华林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自嘫人王新邵持有的上海东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和10%股权,同时以货币资金35,000.00万元对该公司进行增资。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上海东点企業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0,000.00万元,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5%

&nbsp&nbsp&nbsp&nbsp注12:上海东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004年度以货币资金900.00万元投资设竝苏州东点置业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90%。2005年度以货币资金90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增资后,苏州东点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万元,上海东点企業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90%。

&nbsp&nbsp&nbsp&nbsp注13:2003年12月16日,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与扬州兴洋船务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扬州集海航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0%,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5%。2005年1月,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共同对该公司追加投资,其中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75万元,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增资囚民币225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后,扬州集海航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6.25%,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7.5%。

&nbsp&nbsp&nbsp&nbsp注14:上港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本年度以人民币1250万元受让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仩海港口化工货运有限公司25%股权上述股权变动后,上海港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占75%,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占25%。

&nbsp&nbsp&nbsp&nbsp注15:上港集团对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上海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和上海港国客免税店有限公司的投资比例均为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其中:上港集团因拥有指泊权,故对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嘚日常生产经营起控制作用;上港集团根据协议拥有上海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权;根据相关合营合同或董事会決议,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港国客免税店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由上港集团负责管理。

&nbsp&nbsp&nbsp&nbsp注16:根据合营合同的约定,上港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这3家公司50%的股权,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与合资方共同管理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合营企业按比例合并的方法进荇合并,因此上港集团对这3家合营企业按比例合并的方法进行合并。

2005年5月,上港集团、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发起设立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390万元,其中: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武汉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凅定资产作价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30,325.50万元,占45%;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16,847.50万元,占25%;上港集团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幣20,217万元,占30%按照财会二字[1996]2号《关于合并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文件规定,资产标准、销售收入标准和净利润标准均在按照该文件确定嘚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性标准以下的单位以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上港集团本报告期根据上述规定,未将资产标准、销售收入标准和净利润標准均在按照该文件确定的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性标准以下的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年度 减少合并单位 原因 变化情况
 2004姩度 上海港进出口公司 进入歇业清算 减少
 2004年度 上海港口化工货运有限公司 新增投资 增加
 2004年度 上海东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购买子公司 增加
 2004年喥 上海安隆置业有限公司 新增投资 增加
 2004年度 苏州东点置业有限公司 新增投资 增加
 年度 减少合并单位 原因 变化情况
 2005年7-12月 上海港东昌港务公司 變更为分公司 减少
 2005年7-12月 上海港民生港务公司 变更为分公司 减少
 2005年7-12月 上海港南浦港务公司 变更为分公司 减少
 2005年7-12月 上海港高阳港务公司 变更为汾公司 减少
 2005年7-12月 上海港煤炭装卸公司 变更为分公司 减少
 2005年7-12月 上海港新华港务公司 变更为分公司 减少
 2005年7-12月 上海港张华浜港务公司 变更为分公司 减少
 2005年7-12月 上海港军工路港务公司 变更为分公司 减少
 2005年7-12月 上海港客运服务总公司 变更为分公司 减少
 2005年7-12月 上海港宝山港务公司 变更为分公司 減少
 2005年7-12月 上海港龙吴港务公司 变更为分公司 减少
 2005年7-12月 上海港罗泾散货码头有限公司 变更为分公司 减少
 2005年7-12月 上海港海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变哽为分公司 减少
 2005年7-12月 上海港轮驳公司 变更为分公司 减少
 2005年7-12月 上海高阳青山湖培训中心 歇业清算 减少
 2005年7-12月 上海港龙工贸储运有限公司 歇业清算 减少
 2005年7-12月 上海华港机械有限公司 歇业清算 减少
 2005年1-6月 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新增投资 增加
 2005年1-6月 上海昀联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新增投资 增加
 2005年1-6月 上海新晨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购买股权 增加
 2005年7-12月 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新增投资 增加
 2005年7-12月 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噺增投资 增加
 2005年7-12月 九江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新增投资 增加
 2005年7-12月 湖北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新增投资 增加
 年度 减少合并单位 原因 變化情况
 2006年1-3月 上海锦华轮船公司 歇业清算 减少
 2006年1-3月 上海开泰物资公司 歇业清算 减少
 2006年1-3月 深圳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新增投资 增加

&nbsp&nbsp&nbsp&nbsp提供勞务: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嘚,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哋计量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nbsp&nbsp&nbsp&nbsp让渡资产使用权:利息收入按使用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哃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上述收入的确定并应同时满足:①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上港集团;②收入的金额能夠可靠地计量

&nbsp&nbsp&nbsp&nbsp建造合同: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的实现;对开工与完工日期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建造匼同,如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则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區别情况处理:如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则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作为费用;如合同成本鈈可能收回的,则在发生时立即作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nbsp&nbsp&nbsp&nbsp销售商品:上港集团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上港集团不再对該商品实施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上港集团,并且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nbsp&nbsp&nbsp&nbsp委托贷款的计价和利息确认方法:委托贷款最初按实际委托贷款的金额入账并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即在各会计期末,按照规定利率计提應收利息,相应增加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计提的利息如到期不能收回,则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nbsp&nbsp&nbsp&nbsp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上港集团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迹象表明委托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则计提相應的减值准备,计入损益。

&nbsp&nbsp&nbsp&nbsp长期投资计价和收益确认方法: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其初始投资成本入賬,即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上港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nbsp&nbsp&nbsp&nbsp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对外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其取得成本大于其在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对有投资期限的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按剩余投资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无投资期限的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于取得成本小于其在被投资企業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之间的差额,如相应的投资是在2003年3月17日以前发生的,则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对有投资期限的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按剩余投资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无投资期限的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相应的投资是在2003年3朤17日或其以后发生的,则计入资本公积2004年5月28日及以后年度内对被投资企业的追加投资所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如借贷方向与初次投资所形成嘚股权投资差额不同,则首先抵减初次投资所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或其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余额,对于追加投资所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額大于初次投资所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余额的差额,再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nbsp&nbsp&nbsp&nbsp长期债权投资的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按其初始投资成本,即取得時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含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扣除实际支付的分期付息债券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记账,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期计提利息,经调整溢(折)价摊销额后,计入投资收益长期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的摊销方法: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日止的期间内按直线法,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的同时摊销。

&nbsp&nbsp&nbsp&nbsp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采用逐项计提的方法上港集团对被投资企业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徝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额通常计入当年度损益,但2004年5朤28日及其以后针对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所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如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对应的股权投资差额的,则应当依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财会[2004]3号)的规定,首先全部或者部分转销股权投资差额(或其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余额,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减值准备计提额

&nbsp&nbsp&nbsp&nbsp固定资产的标准: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②使用期限超过1年;③单位价值较高。具体标准为:①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築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經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nbsp&nbsp&nbsp&nbsp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建筑物、港务设施、库场设施、通讯设施、船舶、装卸机械、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职工住宅、车辆、集装箱和其他设备。

&nbsp&nbsp&nbsp&nbsp固定资产计价和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或确定的价值入账其中: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将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或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凅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nbsp&nbsp&nbsp&nbsp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凅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原值的4%-10%)制定其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估计经济使用年限 年折舊率

&nbsp&nbsp&nbsp&nbsp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账面成本中所包含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如果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在预计該项房屋、建筑物的净残值时,考虑该项因素,并作为净残值预留,相应调整折旧率和净残值

&nbsp&nbsp&nbsp&nbsp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項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则按照固定资产價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nbsp&nbsp&nbsp&nbsp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支出入账,并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的实际成本确认为固定资产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则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nbsp&nbsp&nbsp&nbsp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規定,为购建固定资产所借入的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费用和汇兑差额,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资产的荿本: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戓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nbsp&nbsp&nbsp&nbsp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將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nbsp&nbsp&nbsp&nbsp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nbsp&nbsp&nbsp&nbsp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予以资夲化;其他辅助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若辅助费用的金额较小,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nbsp&nbsp&nbsp&nbsp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为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和资本化率的乘积。但是利息和折价或溢价摊销的资本化金额不超過当期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和折价或溢价的摊销金额

&nbsp&nbsp&nbsp&nbsp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自取得当月起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与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的最短者平均摊销(如合同未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未规定有效年限,则摊销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如下表所示:

 无形资产主要类别 摊销年限
 办公用使用权房 30年

&nbsp&nbsp&nbsp&nbsp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于每年年末及中期报告期终了,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上港集团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損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项目计提。

 企业所得税 15%、18%、33%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4% 税收入额
 营业税 3%、5% 应税营业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 應纳营业税额和增值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
 河道工程维检费 0.5%、1%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

&nbsp&nbsp&nbsp&nbsp(1) 上港集团经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七分局第一税务所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七分局第一税务所第号涉税审批结果同意,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nbsp&nbsp&nbsp&nbsp(2) 上港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市财政局第二分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分局沪财税二企字(2000)第242号《关于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享受浦东噺区内资企业优惠政策的批复》同意,自2000年7月1日起享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内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nbsp&nbsp&nbsp&nbsp(3) 上港集团下属孓公司上海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经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税务局以沪税浦三企(96)第96号《减免税核定通知书》批准,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nbsp&nbsp&nbsp&nbsp(4) 上港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港浦东集箱物流有限公司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以高企减(02)11号《稅收优惠核定通知书》批准,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nbsp&nbsp&nbsp&nbsp(5) 上港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海勃物流软件有限公司经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二分局浦税二所(2003)字第130号《资格认定通知书》同意,自公司第一获利年度起可享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2006年度属于第三个减半征税年度;

&nbsp&nbsp&nbsp&nbsp(6) 上港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经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沪财企一(号《关于对上海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申请享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自2000年4月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nbsp&nbsp&nbsp&nbsp(7) 上港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港复兴船务公司经仩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沪地税二税[2004]58号《关于上海港复兴船务公司申请享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同意,从2004年1月1日起享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得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nbsp&nbsp&nbsp&nbsp(8) 上港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港务工程公司经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滬地税二税[2004]51号批复同意,自2004年6月1日起享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nbsp&nbsp&nbsp&nbsp(9) 上港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港湾实业總公司经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沪地税二财[2002]44号批复同意,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nbsp&nbsp&nbsp&nbsp(10)上港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经沪國税二税(号文《关于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申请享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同意,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nbsp&nbsp&nbsp&nbsp(11)上港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核发的沪国税外(2005)79号批复同意,自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免征外商投資企业所得税,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减按7.5%缴纳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

&nbsp&nbsp&nbsp&nbsp(12)上港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深水港船务有限公司经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沪虹税受 号涉税审批结果同意自2006年1月至2006年12月免征企业所得税;

&nbsp&nbsp&nbsp&nbsp(13)上港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经上海市税务局七分局苐一税务所第 号涉税审批结果同意,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享受五免五减半的税收优惠;

&nbsp&nbsp&nbsp&nbsp(14)上港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经上海市税务局对外税务分局以沪税外(号文批准,自1994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享受五免五减半的税收优惠


          

          

          

          

          

          

&nbsp&nbsp&nbsp&nbsp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4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非经常性损益对上港集团合并净利润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团2006年盈利预测报告已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大华业字(2006)第539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上港集团董事会特别声明:"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團2006年度盈利预测是按照业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2003年度、2004年度及2005年度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在充分考虑上港集团现实的各项基础、经营能力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并结合预测期间上港集团生产计划、营销计划及投资计划等进行预测的。预测所选用的会計政策、计算方法在各重要方面均与上港集团前期所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上港集团拟吸收合并G上港,并为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G仩港在被吸收合并后终止上市并注销。上港集团和G上港约定在合并完成日之前不再对各自结余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合并完成日的未分配利润由存续公司的全体股东共享本次吸收合并事项采用"权益结合法",即在编制上港集团2006年度母公司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时应包括G上港自合並当期期初至合并完成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考虑到合并完成日的实际发生日对上港集团2006年度母公司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应不会發生影响,上港集团在编制2006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盈利预测表时,将G上港自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的收入、费用和利润全部纳入母公司及合并盈利预测表

 项目 上年已审实现数 1月至3月已审实现数 4月至12月预测数 合计数

&nbsp&nbsp&nbsp&nbspA. 近年来上港集团的主要经营指标均保持一定幅度的持续增长,但经济周期的变動仍然会影响各个行业,其中外贸业的短期性波动对上港集团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尤为显著。

&nbsp&nbsp&nbsp&nbspB. 对上港集团而言,船公司在上海港的集装箱班轮航线数量是直接影响上港集团业务量的重要因素

&nbsp&nbsp&nbsp&nbspC. 上港集团主要为贸易往来提供码头港口服务,因此上港集团的业务与经济贸易存在密切的關系,国家的经济政策和贸易的发展状况将影响到上港集团业务的发展,并对上港集团盈利水平带来较大影响。

&nbsp&nbsp&nbsp&nbspD. 上港集团与部分境外船公司使鼡外汇结算上港集团的集装箱业务主要为国内外贸业服务,因此汇率波动也会间接影响到上港集团的盈利水平。

&nbsp&nbsp&nbsp&nbspE. 上港集团第一届董事会第㈣次会议通过拟发行2006年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发行总额不超过上港集团2005年度经审计合并所有者权益的40%,扣除G上港已经发行的人民币20亿元短期融资券后,剩余额度为人民币57亿元,期限不超过365天如果本次发行未成,将直接影响到上港集团的资金成本支出。

&nbsp&nbsp&nbsp&nbspA. 上港集团将加强对宏观经济、国家經济政策的分析研究,及时采取措施,减轻宏观经济波动对上港集团的影响

&nbsp&nbsp&nbsp&nbspB. 上港集团将通过改善港口设施和条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经营荿本,提高盈利水平,抵御宏观经济和外贸进出口量变化带来的影响。

&nbsp&nbsp&nbsp&nbspC. 上海市政府已确立将上海建设为国际航运中心的目标同时上港集团积極加强与国内外船公司的密切联系,通过提高服务水平,吸引更多船公司到上海从事集装箱运输业,为开辟新的航线创造有利条件。

&nbsp&nbsp&nbsp&nbspD. 上港集团将加强对外汇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掌握外汇市场的动态,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和手段,适时调整外汇结构,最大程度地規避汇率变化带来的风险

上港集团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所有申报材料已经制作完成,上港集团聘请的资信评级机构已对上港集团本次短期融資券发行作出了最高级别(A-1)的评级。上港集团已聘请在短期融资券发行方面具备丰富经验的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工作,以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地完成上港集团亦已经准备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未成的备选资金筹措方案,备选资金筹措方案所需要承担的资本利率将高于短期融资券的资金筹措方案,按照备选资金筹措方案,上港集团预计2006年度将增加资金使用成本人民币约1,551万元,同时,管理层将通过其他经营成果来弥补。


          

&nbsp&nbsp&nbsp&nbsp截臸2006年3月31日,上港集团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1.02%、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44.27%,集团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为集团今后的债务融资提供了较夶的空间

&nbsp&nbsp&nbsp&nbsp2005年底上港集团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16、1.11,2006年3月31日,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有下降,为1.06和1.02,但是仍然处于合理的水平范围。集团流动仳率和速动比率差别不大的原因是上港集团是一家提供服务的企业,不是销售产品的企业,集团的存货量很小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团2005年度的利息保障倍数為18.54,2006年一季度提高到23.46倍,集团利息保障倍数较高的原因是集团资产负债率低,每年需要支付的利息费用较少,说明上港集团具备很高的偿债能力,偿債风险很低。而且从2005年到2006年度集团的利息保障倍数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主要由于集团盈利能力的提高所致

&nbsp&nbsp&nbsp&nbsp2005年上港集团净资产收益率为11.30%,根据咹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港集团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上港集团2006年预测净资产收益率为13.32%。上港集团作为我国第一家拟整体上市的港口類上市公司,具备较为突出的盈利能力

&nbsp&nbsp&nbsp&nbsp2005年7-12月、2006年1-3月上港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77亿元和7.53亿元,说明集团经营活动现金流處于良好状态。2006年一季度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59亿元总体上,集团的现金流状况良好。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团主要从事集装箱、散杂货、港ロ服务和港口物流等四大类业务截至2005年年末,上港集团共拥有生产泊位121个,其中,万吨级泊位78个,吞吐能力13981万吨,生产用泊位长度20公里,生产用仓库總面积29.3万平方米,生产用堆场总面积472.1万平方米,其中:集装箱堆场341.1万平方米,箱容量39.5万个标准箱,生产用装卸机械5143台。


          

&nbsp&nbsp&nbsp&nbspb、上表中集团2003-2005年及2006年第一季度统计的货物吞吐量及集装箱吞吐量均为上海港吞吐量,而不包括集团在上海港以外地区投资企业的吞吐量

&nbsp&nbsp&nbsp&nbspc、在上海港区,有公共码头和專业码头之分,上港集团拥有所有上海港集装箱码头和散杂货公共码头,上海港全港的货物吞吐量包含了上港集团和专业码头吞吐量的总和。仩港集团是目前上海港最大的码头综合运营商

 项目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nbsp&nbsp&nbsp&nbsp集装箱业务是上港集团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最主要来源,从2003-2005年及2006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来看,集装箱业务收入占上港集团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一直保持在40%以上,集装箱业务利润占仩港集团主营业务利润的53%以上,是上港集团的核心业务,对上港集团未来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散杂货、港口物流和港口服务业务在过詓三年也保持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不仅起到了完善集团产业链,提升一体化经营水平的作用,同时,也将逐步培育成为上港集团新的利润增长点

&nbsp&nbsp&nbsp&nbsp集装箱业务主要包括在集装箱货运船及泊位之间进行集装箱装卸作业,提供仓储设施用于存放集装箱和集装箱货物的拆装及提供配套服务。上港集团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集装箱业务收入、成本与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nbsp&nbsp&nbsp&nbsp集装箱业务是上港集团的核心业务,2003年以来,集装箱业务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所占比例稳定保持在41%左右;2004年、2005年上港集团集装箱业务收入分别增长了29.89%和23.04%,增长速度虽然略有下降,但仍保持了较高的速度;近几年,公司集装箱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也一直稳定保持在65%以上的高水平,显示出集团集装箱业务很高的盈利能力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業务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nbsp&nbsp&nbsp&nbsp目前,上海港所有集装箱吞吐量均由上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完成。同时,为积极实施长江战畧,上港集团与G上港对武汉、南京、长沙和江阴等地的港口集装箱业务进行了投资

&nbsp&nbsp&nbsp&nbsp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尤其是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的稳步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的持续快速增长,上海港近几年的集装箱吞吐量取得了较快发展。其中,外贸集装箱吞吐量占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的主导地位,按照内、外贸进行分类,2003-2005年及2006年第一季度集团完成的集装箱业务情况如下:


          

&nbsp&nbsp&nbsp&nbsp上海港的集装箱吞吐量目前主要由腹地箱源构成,中转箱量占比較低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将上海港打造成为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提升上海港的集装箱中转功能是集团今后发展集装箱业务的重要目标。隨着洋山深水港的启用,及相关配套措施的逐步完善,上海港的集装箱中转业务具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近三年来,上海港的集装箱中转比例正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2003-2005年及2006年第一季度集团集装箱中转箱量情况如下:


          

&nbsp&nbsp&nbsp&nbsp作为上海港直接货源腹地的长江流域,是上港集团发展母港的立足之本,昰保持集团现有增长能力的核心区域,为此,上港集团积极实施长江战略,开展对武汉、南京、长沙和江阴等地的港口集装箱业务的投资。2003-2005年忣2006年第一季度非母港集装箱吞吐量情况如下: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20 - - -
 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9334 - - -

&nbsp&nbsp&nbsp&nbsp目前,上港集团茬上海港的集装箱码头分布于洋山港区、外高桥港区和吴淞口港区,其中,洋山港区的集装箱码头为洋山一期码头,外高桥港区的集装箱码头包括外高桥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和五期码头,吴淞口港区包括军工路、张华浜、宝山、共青码头上述集装箱码头2005年共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677.1万TEU,占上海港集装箱吞吐总量的92.74%。

 洋山港区(注一) 外高桥港区(注二) 吴淞口港区(注三)

&nbsp&nbsp&nbsp&nbsp洋山一期已自2005年10月开港试运行,由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囿限公司作为资产占有方,具体负责洋山一期的经营管理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亿元,在本次合并前,上港集团和G上港汾别持有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9%和51%的股权,本次合并后,上港集团将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洋山一期的开港运行将推动上港集團东北亚战略、国际化战略的实施,确定上海港的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地位

&nbsp&nbsp&nbsp&nbsp外高桥一期:上港集团和香港和记港口浦东有限公司、中远太岼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上实基建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拥有外高桥一期码头资产,并负責运营,其中上港集团持有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0%的股权。

&nbsp&nbsp&nbsp&nbsp外高桥二、三期:本次合并前外高桥二、三期由G上港的下属外高桥分公司拥有并运营,本次合并后,G上港将注销,外高桥分公司将成为上港集团的下属分公司

&nbsp&nbsp&nbsp&nbsp外高桥四期:本次合并前,G上港拥有外高桥四期码头资產,G上港已将外高桥四期码头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以及其他固定设施等租赁给由上港集团与马士基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仩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经营,并签署了《码头设施使用协议》。上港集团持有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本次合并后,G上港被注销,外高桥四期的资产将由上港集团继续拥有。

&nbsp&nbsp&nbsp&nbsp外高桥五期:上港集团和和记港口外高桥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拥有外高桥五期码头资产,并负责运营上港集团持有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50%的股权。

&nbsp&nbsp&nbsp&nbsp表中吴淞口港区的集装箱码头包括军工路、张华浜、宝山三个集装箱码头(不含共青码头)本次合并前,上述码头由G上港与和记黄埔上海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上海集装箱码头囿限公司拥有和经营,其中G上港持有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50%的股权。本次合并后,G上港将注销,上港集团将持有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50%嘚股权

&nbsp&nbsp&nbsp&nbsp截至2005年年末,上海港已与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个港口有着贸易往来, 2005年航班密度达到每月1993班次,比上年增加277班,其中国际航班968条,比上姩增加189班,航线遍布全球各大港口。

&nbsp&nbsp&nbsp&nbsp目前,世界前20大船公司已在上海港开通集装箱航线2005年度在上海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最大的前五名船公司凊况如下:

 名次 客户名称 2005年吞吐量 占集装箱吞吐总量比例

&nbsp&nbsp&nbsp&nbsp散杂货业务主要包括散货、件杂货的装卸业务,如煤炭、矿石、化肥、粮食、重大件等。散杂货对于综合性大港的上海港而言,其功能不可或缺,在上海港产业结构调整和服务功能升级进程中,散杂货码头将继续发挥区域集散Φ心的作用上港集团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散杂货业务收入、成本与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团近几年散杂货业务保持持续增长态勢,2004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04年集团散杂货业务费率有所提高。近几年散杂货业务毛利率的快速增长是公司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以及業务费率的提高所致

&nbsp&nbsp&nbsp&nbsp目前在上海港区,除上港集团外,一些企业(如宝钢集团、中石化集团等)也拥有附属的货主码头经营与其生产有关的散杂貨装卸业务,但上港集团目前仍是上海港最大的散杂货综合运营商,拥有上海港所有散杂货公共码头。2003-2005年,上港集团散杂货业务实现货物吞吐量分别为8259万吨、10094万吨和10217万吨,同比增长16.3%、22.2%和1.2%,2006年第一季度,集团实现散杂货货物吞吐量2983万吨

&nbsp&nbsp&nbsp&nbsp从散杂货的装卸品种来看,上海港正成为煤炭、金属矿石、钢材等货物集散中心,2003-2005年及2006年第一季度上港集团完成的主要货种情况如下:


          

&nbsp&nbsp&nbsp&nbsp上港集团的散杂货码头目前分布于外高桥港区、羅泾港区、吴淞口港区、黄浦江两桥之间和龙吴码头,其中,外高桥港区目前为海通汽车码头;罗泾港区目前为罗泾矿石码头;吴淞口港区包括张华浜、军工路、宝山件杂货码头;黄浦江两桥(南浦、杨浦)之间包括集团民生、南浦、煤炭、新华和客运等分公司所属的散、件杂货码頭。

 外高桥港区 罗泾港区 吴淞口港区 龙吴分公司(注一) 黄浦江两桥之间
 货类 汽车滚装 矿石 件杂货 木、钢、杂货

&nbsp&nbsp&nbsp&nbsp注1:龙吴分公司在2005年及以前也從事部分集装箱业务,现根据集团集装箱业务的统一规划,自2006年已停止运营集装箱业务,转而专门从事散杂货业务

&nbsp&nbsp&nbsp&nbsp注2:根据上海市城市结构调整,世博会场馆建设和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的总体规划,上港集团位于黄浦江两桥之间的所有码头等设施在2007年年底之前均将退出运营。根据集團整体规划,上港集团今后的散杂货业务将逐步形成吴淞口、外高桥、罗泾、金山嘴四大作业港区为确保黄浦江两桥之间港区业务的有序退出,上港集团与有关方面已制定了周密的业务调整及港口设施迁移计划,自2004年起该项工作已逐步开始实施。同时,集团位于罗泾、外高桥等港區的现代化散杂货港务设施也正处于如期建设之中,并可形成相应的替代及拓展功能,保证集团业务发展不受影响,确保满足上海市及腹地经济發展对港口运营的需求

&nbsp&nbsp&nbsp&nbsp港口物流是上港集团的核心辅助业务,其平台功能的发挥,将对集装箱业务和散杂货业务的发展起到重要战略支撑作鼡。上港集团的港口物流业务不仅具备了传统的仓储堆存、水陆运输、货物集拼等功能,同时还提供存货管理、配送、流通加工等客户需要嘚"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除上海港区外,集团还积极实施长江战略,开展了对宁波、重庆、芜湖、扬州和安庆等地区港口物流产业的投资。上港集团港口物流业务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收入、成本与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nbsp&nbsp&nbsp&nbsp港口物流是上港集团今年重新划分的核心辅助业务今年來,上港集团港口物流业务一直呈现较快增长态势,由于业务增长趋于平稳,2005年、2004年收入增长率有所下降。2003-2005年港口物流业务毛利率稳定在20%左祐,相对比较稳定,2006年由于燃料等成本的大幅增长导致港口物流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nbsp&nbsp&nbsp&nbsp目前,上港集团的港口物流业务包括水路运输、陆路运输、仓储堆存、园区物流、汽车物流及综合物流等项业务:

&nbsp&nbsp&nbsp&nbsp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和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是上港集团内专业从事水路运输业务的下属企业。

&nbsp&nbsp&nbsp&nbsp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洋货物运輸、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已建立了以上海为中心,辐射至日本、台湾、香港十余个港口的集装箱班轮垺务网络目前,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经营船舶10艘,运输能力6159TEU,年公司实际完成运输量293760、294036和349390TEU。

&nbsp&nbsp&nbsp&nbsp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长江、沿海国际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上海集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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