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环卫工因60岁给辞退了只补三个月工资

城镇化是大时代的缩影,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结局。
“打车软件”的出现,冲击了传统“招手停”式打车方式。
人民币的贬值究竟会牵动我们生活的哪些花销?
新郑辞退所有70岁以上环卫工
官方称之前缺人(图)
新郑市64岁的环卫工李海水,在清扫间隙坐在树阴下休息片刻。 晨报记者李晓明
原标题:河南新郑:不会再招高龄老年环卫工
老年环卫工人数超半成,工资微薄,且多是临时工没有任何福利和保障
晨报特派记者李晓明河南新郑报道
[一周国内聚焦&今夏思考题③]
在这个&最热夏天&即将过去时,有一个群体不应成为被遗忘的对象:环卫工人。比如,河南新郑72岁的环卫工人靳春波,倒在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最终不治身亡。他死于&热射病&,去世前体温达到41.6℃。
靳春波之死也引发了当地城管部门对环卫工生存状态的关切,他们的上班时间被推迟了1小时,以避开最热的时段;另外,还增设了环卫爱心屋,以解决环卫工的饮水和休息问题。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给高温下工作的环卫工人带来了一份清凉。
晨报记者在新郑当地调查发现,高龄化和无保障成为悬挂在环卫工人头上的两把利剑。
7旬环卫工工作认真
7月29日下午5时,72岁的环卫工靳春波像往常一样,在新郑市东南角的溱水路上清扫着垃圾,这一片区域属于他负责的路段。附近的修车摊摊主,小卖部店主都对这个身穿环卫工作服的老头非常熟悉,&这老头每天都在这里扫地,工作很认真,地上有一点垃圾都会扫干净,难得见他休息,到了7点下班的时候才走。&但这一次,靳春波却没能等到下班的到来,正在烈日下工作的他,突然倒在自己的岗位上。
送到医院后,经诊断靳春波得的是&热射病&,通俗的说法就是被&热&死的。当天,新郑的最高气温是36℃。在随后的三天里,靳春波一直在重症监护室,处于昏迷状态,依靠呼吸机呼吸。8月1日,靳春波停止了呼吸,去世前体温达到了41.6℃。
&他就是实在!&靳春波的儿子靳梦虎说,父亲为人实在,干活从不偷懒,天热时,别人都蹲到树阴下歇息一会儿,他还在路上不停地扫,见不得一点垃圾。因为这份认真,去年7月才当环卫工人的靳春波,仅仅上岗3个月就被评为新郑市模范环卫工。儿子同时认为,父亲之所以遭遇不幸,也是因为&太过认真&。
更让靳梦虎等亲人无法接受的是,事发后他们找到父亲供职的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要求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但单位表示,靳春波与单位无劳动合同,无法赔偿。&父亲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倒下的,为何不能算工伤?&靳梦虎对此十分不解。然而,城管局却表示,因为靳春波是临时工,没跟局里签劳动合同,所以没有工伤保险。城管局只同意承担1.5万元的丧葬费及靳春波住院期间的医药费。
高龄环卫工全被辞退
靳春波之死还引发了一个连锁反应,就是新郑市70岁以上的环卫工人被单位集体辞退。
73岁的苏福喜还记得当天接到通知的情景。那天,他正在自己负责的路段上扫地,结果局里主管环卫工的侯科长前来通知他,&老苏,别扫了,把三轮车推到局里,回家吧。&他被告知,局里出了个规定,不让70岁以上的老人干环卫工了,他们全部被单位辞退了。
73岁的苏福喜已经做了13年的环卫工,突然下岗,让他一下子懵了,不知道接下来能干什么好。他没有什么其他本事,只盼望着自己的身子骨还能动,再干几年,虽然工资不多,但好歹能养活自己。没想到这一天还是提前到来了。&干13年了,没合同,没补偿,让下岗就下岗。&苏福喜有些愤怒,但又很无奈,他能怪谁呢?难道怪靳春波意外死了?最终只叹了口气:&只能怪自己年龄太大了。&
8月4日,也就是在靳春波死后第3天,新郑市7名70岁以上的环卫工在领取了200元补助和慰问品后,集体下岗。
[记者调查]
环卫工人高龄化,工资低,又没有保障
在新郑街头,高龄环卫工比比皆是。记者数日在街头随访,见到的都是白发苍苍的环卫工人,他们身穿橘黄色的环卫服,头顶着烈日,手拉着垃圾车或者脚踏三轮车,穿梭在大街小巷,清洁着城市的每一处污垢。&开会的时候,一屋子环卫工,都是白头发,黑头发的寥寥无几。&一位60多岁的环卫工告诉记者,在新郑,环卫工基本上都是老年人,50多岁的还算年轻的。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尽管工作异常辛苦,但环卫工人的收入确是极其之低,而且大多数一线环卫工人都不是正式员工,他们的&临时工&身份随时可能被单位裁退,且发生事故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64岁的李海水已经做了15年的环卫工,算是单位的老员工了。他告诉记者,目前他的工资是每月1080元。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是8点到12点,下午是3点到7点。靳春波出事后,考虑到天气太热,单位将下午的上班时间推迟了1小时。&每个月1080元也是一年多前刚刚涨上来的。&李海水说,早些时候环卫工的工资更低,大概在10年前,每个月的工资只有200元,并且没有任何的奖励和补助,逢年过节也不没有发什么过节费、年终奖之类的。不过,对于这点工资,李海水表示已经知足了,&能够养活自己就好。&还有一个让他稍微兴奋的消息是,局里通知说,在今年9月份之后,工资会逐渐涨到1300元。
与低薄的工资相比,环卫工的权益保障更是少的可怜。记者调查发现,基本上每一个一线环卫工人都只是临时工,他们都在单位的编制之外,因此那些福利和保障都与他们无关。单位可以在不给予任何补偿的情况下,随时辞退他们。发生事故后也无法像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工伤待遇,就如靳春波所遭遇的那样。
[政府回应]
提高收入,吸引年轻人加入,高龄老人将退出
在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记者了解到一组数据。目前新郑市一共有500余名环卫工人,分别归3个单位管辖。其中,城管局下辖有193名,劝退7名后还有186名,60岁以上的占55%,如果算上7名辞退的高龄员工,比例达到60%。
新郑的环卫工除城市管理局管辖外,还有一部分由各街道办负责,另一部分归属&光辉伟业&物业公司,该公司承担较繁华的人民路、新华路、新建路等道路环卫工作。&我们公司总共有105人,60岁以上的环卫工有75名,占70%。&该公司内部人员说。
为何老年人有这么高的比例?新郑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对此情况也深感无奈:主要在于环卫工收入太低,工作又辛苦。青年人随便去打个工也有好几千元的收入,谁愿意天天顶着太阳扫马路?青壮年不干,马路又急缺人打扫,只能招用老年人上岗,长期以来老年人也就成为了环卫工主力。
对此情况,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田平安表示,新郑市今年将通过招标引入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大大提高环卫工人的收入,逐渐吸引更多青壮年、知识水平高的人加入环卫工,高龄老年人将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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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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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老人注意 超过60岁再就业 一定要签订劳务合同
作者:周艳涛
[摘要]由于已退休,用人单位也不再为这些人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减少了企业负担,可以要求企业多支付点工资。而且被辞退时,也不再享受经济补偿金,所以再签劳务合同时,一定要将补偿约定好
  7日,华商报报道了西安西关街办近30名环卫工,超65岁被口头辞退,因为超龄无法再办理社保,而且很难拿到经济补偿金。  该事件引起很多老年就业人员的关注,也为很多高龄就业者敲响了维权警钟,那么,这些人就业到底受不受《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保护?此类群体就业时该注意什么?华商报记者进行了采访。规定 这些“老人”非“劳动者”  陕西当代人律师事务所赵彦松律师说,对于超龄老人就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是劳动关系,虽然我国没有明确规定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年龄的上限,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我国对退休年龄的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为55岁。所以超过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劳动合同就终止了,他与用人单位也就不存在劳动关系。  据西安市人社局有关人员介绍,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超过60周岁的城乡居民,无论是否参加了养老保险,都开始按月领取100多元的养老金。这也意味着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都已经领取了养老金,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不存在劳动关系了,即他们不再受劳动法保护,不是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者”了。  此外,在暑期临时打工的大学生也要注意,《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建议 退休前应积极依法维权  赵彦松建议,这些“临时工”应当切记在达到退休年龄前,积极通过仲裁、法院来依法维权,若超过退休年龄,社保将无法补缴,其他权利比如加班费、最低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问题也可能因为超过时效而无法获得仲裁及人民法院支持。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以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注意 超龄不再是工伤保险保护对象  在发生纠纷或者权益受损时,大部分超龄就业者无法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劳动仲裁去维护权利。最受他们关注的莫过于工伤,由于年龄大,超龄老人在就业中常会发生一些工伤事故。那么,他们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职工”才属于工伤事故的主体范围,而老年人已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自然不能成为职工,也不再是工伤保险条例所保护的对象。西安市人社局有关人员介绍,只要领取了养老金,就不能再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也不能做工伤认定了。  据介绍,虽然不能走工伤保险这条路,但是可以按人身损害相关法律要求企业支付相应待遇。如果企业不支付,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提醒 老人就业要签劳务合同  老年就业者容易吃“哑巴亏”,遭遇年龄歧视、随意解雇等问题,即使是劳动部门也很难为老年人维权。  这些老人在发挥余热时,该如何保护劳动权利呢?赵彦松说,他们虽然与用人单位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在劳务合同中,应该明确雇佣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意外伤害险等权利和义务。这样,在发生纠纷后,退休人员就可以按照我国合同法(并非“劳动合同法”)来争取权益。  此外,由于已退休,用人单位也不再为这些人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减少了企业负担,可以要求企业多支付点工资。而且被辞退时,也不再享受经济补偿金,所以再签劳务合同时,一定要将补偿约定好。华商报记者 周艳涛 实习生 牛一雯 王奕臻 编辑:敬江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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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
3条律师回答
退休是没有补偿的。
但是她进厂时己过退休年龄,厂方也没提出,现在要辞退,厂方不需补偿吗?
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那厂方以我妈年龄己60为由拒决补偿,我们应怎么办
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以下意见仅供参考:“退休年龄没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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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你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要求解决。
可以转移。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建议与厂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应尽快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注意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
你好,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一
你好,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向法院起诉离婚吧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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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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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辞退是否合法。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是需要看看你们的租赁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才能够确定房东存不存在违约的行为
你好,应当根据劳动合同为准。
你好,补偿三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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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人满60岁被环卫所辞退,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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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辞退满60岁的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双方劳动合同终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46条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所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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