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属性不认为社会有了阶级,社会有了分工,社会才会进步

分析马克思:社会合作及其发展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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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合作意指在社会实践和交往中,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为了达到共生共存、互利互赢的共同目标而彼此相互配合的一种联合行动。张维迎在《社会合作的制度基础》一文中说:“人类的所有进步都来自合作。……人类的合作的范围越宽、越广,人类的进步就越快。”(张维迎,2014 )他认为,经济学真正研究的内容就是理性人之间如何合作。
人与人的合作不仅限于经济领域,也包括哲学、政治学、法学等更为广泛的领域。这个问题也是社会科学的核心命题,吸引了无数思想家沉湎于此,并为之探索终身,马克思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尽管马克思没有明确使用过“社会合作”的概念,但他的著作中却有大量相关论述。他在吸收西方政治哲学传统的营养因素,与非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进行论战,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批判和对未来社会制度的构想中阐述了很多这方面的内容。散见于马克思各个时期的著作之中的基本观点与具体论述,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与逻辑结构,形成了科学、系统的社会合作思想。
人类如何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生存与发展? 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哲学家们的论述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根本上说都带有各自的片面性、抽象性和非现实性。马克思认为,个人必须借助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为来弥补个体能力的不足,通过他人和集体的力量来满足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这就需要广泛的社会合作。马克思社会合作思想建基于西方政治思想史,是西方政治思想中的各种要素、传统和途径的整合体。它以唯物史观为方法论基础,以历史与实践相统一为基本方法,全面阐述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合作的主要观点和历史嬗变过程。在这一思想创立过程中,马克思立足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考察当时资本主义工业化及其以前社会产生的各种问题,吸取前人特别是同时代思想家关于社会问题的认识成果,创建了独具特色的社会合作思想,奠定了马克思社会观的重要理论基础。
作为其宏大的社会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内容,马克思社会合作思想以人的社会实践以及由实践而引起的各种关系为核心,其理论视野涵盖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社会生产中人与人的经济关系、基于伦理道理和共同意识的文化关系、一定经济基础上的制度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合作的发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复杂过程和结果,这些因素主要包括客观的经济状况、制度供给、文化传统、社会环境等外在因素,也包括主观的道德素养、价值追求等内在因素。由这些结构性要素以及诸多关系所构成的社会有机体的静态和动态结构,维系了社会的运行和发展。
马克思从多维度对社会合作进行探究与阐释:第一,在社会生产基础上把握社会合作的实践性。马克思颠覆了以往对合作思想的传统诠释,把“统一性”的理性世界回归到现实的社会生产。第二,从人的本质规定阐释社会合作的主体性。马克思指出,社会关系的探索不应从虚幻的理性世界中寻找人类现实生活的根据,应注重从人的社会性与实践性本质规定阐明社会的合作本质。第三,从人类社会基本矛盾探寻社会合作的动态性。合作不仅表现为社会关系,也表现为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模式等客观条件。第四,在社会演进过程中探解社会合作的历史性。为寻求改变世界和探求未来社会的条件和基础,马克思提出了分别体现出三种不同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模式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从逻辑与历史统一的角度将合作放入整个人类历史的进程中来研究。第五,从整体性角度追求社会合作的全面性。第六,在“真实的集体”中发挥社会合作的优越性。马克思提出了“真实的集体”的概念,对以往“虚幻的集体”进行了揭示与分析。马克思是从社会和个人两方面入手,从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关系中开展合作研究。
马克思之后对马克思关于社会现象的考问和解释,唤起对马克思及其理论的深切关注。各种社会合作思想相继出场,围绕人类合作自然生成的外在条件、原初发生机制、社会合作的维系机制、多元化社会的合作趋势展开争论,可谓论峰迭起,纷繁复杂。今天的人类社会历史现实同马克思创立社会历史理论的时代相比,在内在结构、运行方式、发展内涵和问题困境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全球化、景观现象、“当下即是”思维、“陌生人社会”以及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使得以唯物史观和科学辩证法为基础的社会合作的宏观解读和宏大叙事的理论研究范式已经无法涵盖当前更宽广的时代问题,这就要求自觉完善、丰富或者转换相关研究视角、研究方式和理论范式,以多样化的微观解读和微观叙事更加积极有效地面对今天的社会历史现实。
  “马克思( Karl Marx)不是天生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与我们一样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有着自己火热的青春,有着常人都经历过的成长过程。他的思想也是如此。”(刘小枫,2007:13 )马克思处于新旧要素激烈替换与相互交织的时代,在对资本主义及以前的旧世界的批判中发现了一个具有别样性的新世界。在刚刚打开这个新世界大门的初期,马克思不可避免地带有旧世界的印记。正是在与旧世界的关联中,通过研究西方传统社会关系理论生成和转化的演变,寻求未来社会合作的理论基础与现实基础,建构了自己的社会概念与社会合作理论系统。
马克思的社会合作思想不是简单的思想重复和过程重复,而是吸纳优秀成果的“时代精神的精华”。正如列宁(Влади мирИльи чЛе нин)在《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中指出:“他的学说的产生正是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极伟大的代表人物的学说的直接继续。”(列宁, )马克思的研究对象不是一部分人或某一群体的代表,而是通过对整个人类生产与人类行为目的的客观观察,“从所有思想家的思想中提炼出来一个统一的思想体系和框架,把它构造成为一个社会分析和社会革命的有力工具”(斯通普夫,6 )。
第一节 西方传统社会合作观:理性世界与现实生活的抵牾
“社会”一词在拉丁语( sociare )中意指联合或共享。在罗马和后来的中世纪法律中与之相关的较为专业的术语是societas,既有同伴关系和友谊关系的意味,也意指自由人之间基于一致同意而订立契约的一种法律观念。(文森特, )在西方传统思想体系中,不同时代的学者关于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论述颇丰。然而,由于哲学理念及其价值观念的不同,人们对此问题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争论,包括现实世界与理论设计的对抗、制度安排与社会合作的逆向关系等。西方先哲们创立的社会合作理论极大地推动了人们对社会关系的再思考,这些争论隐含着社会合作的思想胚芽或理性元素。马克思的社会合作观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对前人思想的吸取、融合和变革。因此,要分析马克思的社会合作观,必须先了解西方社会合作思想的流变。
一、前资本主义合作思想影响及流变
(一)城邦和谐意义的社会合作
西方传统社会合作思想的理论滥觞或许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前更早的时期,但真正确立起社会研究理论路向的是古希腊的先哲。虽然当时古希腊城邦政治组织形式各异,包括君主制、贵族政治、寡头政治和民主制等,但仍不得不面对当时社会和政治上的崩解,因而古希腊的先哲极力寻求能够解决文明危机的方法。在古希腊,和谐社会理念围绕“国家如何组织,在国家事务中公民相互间的关系如何”(库诺, 2006:13 )的问题展开,这一问题也构成了西方不同历史时期政治哲学的主题。
在古希腊,自毕达格拉斯学派起,和谐理念作为自然哲学问题便被明确提出。苏格拉底( Socrates)针对雅典城邦内部纷争不断的状况,主张建立一个公民守法、公民团结和依靠智慧治理的和谐城邦,欲将和谐哲学理念从“天上”拉回“人间”,和谐理念被有意识地引入政治领域。循此,他的学生柏拉图( Plato)以追求真理的哲学之思来营造他的理念世界,在《理想国》中从城邦内部分工的视角来描绘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企图以此为基础解释和建构理想社会模式和社会形态。面对世俗生活“混乱无序”的状态,柏拉图提出建立由卫国者、武士、生产者各司其职的社会主张。他认为,这样的国家只能由掌握了至上“理念”的“哲学王”来管理。哲学王是政治权利与哲学真知统一的化身,象征政治与哲学的融合,然而这种融合却只能在思想世界中完成。他提出,“哲学王”开始由立法者选出,此后通常是世袭的,这与斯巴达有些类似。但只要稍有历史经验的人就会发现,“哲学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斯巴达也在历史洪流中灰飞烟灭。因此,这种设想仅仅作为一种美好的理念,一种存在于观念中的城邦。在这一哲学理念的支配下,柏拉图更加迫切地想把他的“统一性”哲学推广到“公共生活”中,废除私有财产制,进而实现他的“治国”理想。这种试图建构“统一性”社会规范的思想努力带来的却是现实中无法吟唱的“神话”,其症结正是在于最初哲学道路的错置。柏拉图还试图证明理想国阶级划分的合理性。他说,当商人、辅助者、卫国者各做自己的事情而不干涉别的阶级的工作时,整个城邦就是正义的。而这种分工及权利的不平等合法性则来源于政府有撒谎的特权,谎言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神创造了三种人:最好的用金子做成,次好的用银子做成,普通人则是用铜和铁做成。柏拉图的正义是以古希腊自然法则理论为基础的。古希腊人认为宇宙存在着命运或必然的万物法令,每个人和事物都有规定的地位与职务,甚至连宙斯也不例外。一旦突破这种正义,便会产生争斗。这种对正义的认识与近代政治学的概念相差甚远,反而与近代法律的观念更为接近。
在亚里士多德( Aristotle )那里,柏拉图那种带有浓重伦理色彩的理念生活方式被求知的生活方式所取代。亚里士多德旨在通过“中庸”方式寻找一种指向至善的政治共同体。他认为,“人天然是城邦的动物”(亚里士多德,1965:87 ) ,人必须以公民的身份参与城邦的各种事务,个人的完善与城邦生活密不可分。他进而论述道,国由家组成,但国优于家,国与家的关系如同身体与手的关系,由此批评了柏拉图的统一性和家庭废除论。针对财产所有问题,亚里士多德主张财产应该是私有的,避免产生无谓的懒惰,但同时应该以仁爱来教导人民,从而使大部分财产用于公共目的。他特别强调了德行是幸福的源泉,德行无须借助外在的财物,多得无用的财物反而会损害德行,只有适度的财产才能与德行结合在一起。根据德行和财产,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政府好坏的三种形式,好政府包括君主制、贵族制、立宪制(或共和制),坏政府包括僭主制、寡头制、民主制。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亚里士多德为何认为民主制是坏的。亚氏的民主制与近代的认识不同,他认为,当权力由贫困者掌握而不顾及富人的利益时便是民主制。他区分寡头制与民主制时说:选举行政官的办法是分寡头制的,用抽签来任命行政官才是民主制的。雅典的法庭是由抽签选出的大量公民组成的,不需要任何法学家帮忙,易于被情感所左右,苏格拉底便是被这样的法庭判决的。所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都不满古希腊的极端民主制。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马克思社会合作思想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在对社会气质的理解上,柏拉图强调公共精神,因而要求取消私有财产制,颇具有共产主义的意味。但柏拉图未摆脱斯巴达的模式。他提出,卫国者被立法者选出后,便住在共同的房屋,吃共同的伙食;国家安排婚姻,批准孩子出生,个人必须服从国家。马克思继承和改造了柏拉图的公共精神,突出了人的全面发展。在对人的理解上,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动物”与马克思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具有“家族相似”的特征(贺来,2007 )。不同的是,前者未能将哲学深入到现实中去改造世界,后者将哲学的批判推进到政治生活和现实世界的革命之中,通过实践改造现实的社会政治关系。正如阿伦特( Hannah Arendt)所言:“马克思的源头比他自己感觉到的还要深远。我可以揭示这样的结果:连接亚里士多德与马克思的这条线远比从马克思到斯大林的那条线紧密。”(阿伦特,2007:6 )
亚里士多德之后的古希腊晚期哲学三大派别,即伊壁鸠鲁派、斯多葛主义和怀疑主义,基本均倾向于通过对个人在社会共同体中地位的认识而实现个人的独立和自由。这一时期,无论是个体的向善还是共同体的发展,古希腊哲学家关注的始终是秩序与和谐。“古希腊的思想整个说来有一种十分明确的流行倾向,不仅与历史思想的成长格格不入,而且实际上我们可以说它是基于一种强烈的反历史的形而上学的。”( R. G. 柯林武德,1986:22 )在古希腊哲学家看来,表达为时间的、经验性的、变动不居的现实世界是不值得信赖的,只有那种超越时间约束的恒定不变的规定,才是真理的可靠基础。
(二)中世纪社会合作观的理论争论
在与罗马和日耳曼传统的斗争中,基督教取得了胜利,欧洲由此进入神权统治的中世纪。其社会合作观受到基督教思想的深刻影响,大致分为教父哲学、经院哲学两个阶段。中世纪世界与古代世界相比,具有不同形式的二元对立特征,罗素( Bertrand Russell)归纳为四个方面的对立:僧侣与世俗人、拉丁与条顿、天国与地上王国、灵魂与肉体,他认为,教皇与皇帝的对立是集中表现。事实上,关于社会合作的争论正是围绕四个对立面展开。
基督教思想的主要变更是减少了斯多葛学派和罗马世界的司法理论,并强调国家应该运用仁慈的治国方式,以作为道德的榜样。在中世纪,理性精神与信仰主义的奇特结合锻造了基督教政治哲学。由此,古典政治哲学走向一种异化,即神学政治。
早期奥古斯丁( St. Augustine)的基督教哲学将柏拉图的思想重新以基督教方式改写,天国与地上王国主题在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奥古斯丁在其中流露出对尘世君主和国家的不信任。他认为,再好的君王也不过是人,其统治必将是不完美的。只有成为上帝城邦的一员,并凭借这一超越政治领域秩序的关系,人才有可能获得公正与幸福。但这并不意味着上帝的城邦消除了对公民社会的需要。奥古斯丁本意不是要上帝之城取代公民社会,而是要为它提供手段,以使它达到一个超越所有世俗利益的目的。这部著作的重要性还在于明确提出教会与国家的分离,认为要成为上帝之城,国家必须在宗教事务上服从教会。这一理论成为教会争夺统治权的依据。奥古斯丁还描述了现世和来世,在现世,地上之城和天上之城是混为一体的;只有在来世,被神所预先选定的得救者同被神厌弃者将分开。来世论让个人在教会的统一启示下开展社会合作,消解了现世的意义。
基督教会将哲学的地位置于神学以下,中世纪经院哲学主张以神法启示人法从而达到社会和谐共处。经院哲学最伟大的政治哲学家或许是托马斯·阿奎那( Aquinas St. Thomas) ,他被罗素评论为超越康德( Immanuel Kant)和黑格尔(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的对历史与近代均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在阿奎纳时代,关于柏拉图主义和亚里士多德主义的争论从未停止。阿奎纳努力让教会相信亚里士多德的体系比柏拉图更适合作为教会的哲学基础。阿奎纳利用亚里士多德的作品作为经院哲学里政治哲学的部分,写就了《异教徒驳议辑要》《神学大全》。他在其中阐明了来世幸福论,认为在今生不能享受至上的幸福,但在死后便要和上帝面对面相见,并从神的法律角度论述了伦理问题。这些著作虽成为教会指定的讲义,但由于应用了理性思辨的方法,实际上形成了双重真理:基于启示的神学真理和基于理性的哲学真理,为理性、科学的新世界埋下了伏笔。
中世纪从5 世纪绵亘到15 世纪左右,个人对上帝的责任要高于对国家的责任。虽然社会动荡不安,然而统一神权的观念却一直延续,一切权力出自上帝,上帝把神圣权力交给了教皇,把世俗权力交给了皇帝。但千年历史已经证明,追求“统一性”与“同质性”的治国蓝图只存在于“彼岸世界”“和谐”的理念世界无法嵌入到矛盾的现实社会之中,更没有深入到社会历史的生产方式领域,仅仅是解决当前问题的制度预设和理论构想,与人们的生活世界与社会历史实践日渐疏离。15 世纪以后,法国、西班牙、英国等民族国家兴起,教皇和皇帝都丧失了重要性。尽管没有证据表明教会思想与马克思社会合作观的直接联系,但仅从历史的认识角度看,对历史过去和未来的理解方式还是有相似之处。
  二、资本主义合作思想影响及流变
随着教会权威的衰落,城邦的兴起,世俗文化逐渐替代僧侣文化,民族国家成为支配社会的统治势力,催生了文艺复兴运动,人开始从神的统治下解放出来,从而为资本主义合作思想发展奠定了基础。日益发展的工业革命进一步改变了社会合作方式,使一切传统的关系革命化。“人们不是在家里工作了,他们开始在大建筑物内共同工作”,进而必然带来人们生活方式发生相应的变化。城市化和资本主义极大地改造了社会型态,同时产生了政治思想上的革命。在资本主义这个舞台上,新的经济、政治、文化因素不断增长,形成了新的社会关系,“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马克思, )。资本主义的发展破坏了传统社会的基础,从而促进了现代社会的形成。与此同时,各个学派关于合作思想的争论也日趋激烈,产生了“绝对理性”、经济“互补性”、“契约式”、思辨形式及空想社会主义等多种社会合作思想。
(一)文艺复兴时期“现实人性”的社会合作
文艺复兴是近代社会的起始,其标志是教会权威的衰落和科学威信的上升,个人主义得到了发展。(罗素, )这一时期,得益于意大利城邦制的成长,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政治理论重新受到重视,诞生了马基亚维利( Niccolò Machiavelli )、托马斯·霍布斯( Thomas Hobbes)、约翰·洛克( John Locke)等一批思想家。
马基亚维利是文艺复兴时期政治理论的代表人物,他的政治议论不再以基督教义的权利合法性为基础,而是强调现实社会人性的自由竞争。在1532 年所著的《君主论》中,马基亚维利第一个系统分析了人民是如何与统治者达成了被统治的协议,而非自然地(或神授地)形成一个被统治的社会状态。他所著的《君主论》和《李维罗马史论》精密分析了古典时期的政治,成为了现代政治哲学的主要来源。马基亚维利摆脱了神学观念的束缚,“力求在观察现实生活、观察人的心理和研究历史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政治理论”,由此“把一向与道德捆在一起,且隶属于道德的政治学解放出来。”(于海,1993:76 )马基亚维利抛弃了经验哲学和神权观念,以历史事实和个人经验来考察社会与政治问题。按他的说法,人是自私的,追求权力、名誉、财富是人的本性,因此人与人之间经常发生激烈斗争。为了防止人类无休止的争斗,国家应运而生,承担着颁布刑律、约束邪恶、建立秩序的职责。他赞美共和政体,认为共和政体有助于促进社会福利,发展个人才能,培养公民美德。
(二)启蒙学者“绝对理性”的社会合作
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主张把目光从天国转到人世,用人的眼光观察世界,用理性思考一切。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他们主张爱、平等和自由;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提出人是自然的产物,自然是人类的母亲,人是理性的存在物和万物的灵长,人与自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人文主义者的这些深刻思想在法国启蒙思想家那里得到了进一步传承和发展。在启蒙时代里,人类社会的新学说、在美洲所发现的其他社会和对于政治社会需求的改变(尤其是英国内战和法国大革命)引发了许多新的问题,一些敏锐的思想家如孟德斯鸠( 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 ) 和让-雅克 · 卢 梭 ( Jean-Jacques ;Rousseau)都开始思考这些问题。
恩格斯( Friedrich Von Engels)曾指出,近代法国启蒙学者本身都是非常革命的,他们不承认任何外界的权威,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受到严格的审视和无情的批判。然而,他们却相信,理性的思维是创造一切的能动主体;思维着的知性是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人们的头脑以及通过它的思维发现的原理,要求成为人类的一切活动和社会结合的基础;而他们所谓的“终极原理”“绝对真理”和“永恒正义”等抽象价值,则“是不依赖于时间、空间和人类的历史发展”而独立存在的。因此,人们无须在它之外去寻求实现价值的途径和方式,“只要把它发现出来,它就能用自己的力量征服世界”(恩格斯,
)。显而易见,这是一种相信绝对理性及其万能作用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由于它本身的抽象性和非现实性,因而缺乏真正的实现力量。
(三)经济“互补性”的社会合作
随着西方资本主义民主、自由、平等的社会观念的逐步形成,每个个体赋予了公民的身份和平等的权利,开启了新社会关系的思考模式。18 世纪的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 Adam Smith) ,在其重要的著作《道德情操论和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分别以“论行为的合宜性”和“论分工”开篇,实质上都是从研究合作开始。
亚当·斯密的合作思想是以个人利益分析为基础,他认为人类社会是建立在自私的人基础上的。在他看来,人们的经济行为都以追求个人利益为目的,但在“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也会形成共同利益,产生合作。按照亚当·斯密的观点,无论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人愿意与否,“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亚当·斯密,1972:27 ) ,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合作网络。亚当·斯密就“看不见的手”论述道: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人“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亚当·斯密,1972:27 )。
亚当·斯密的“自发秩序”和“看不见的手”以“经济人假说”为基础,将分工、交换和分配都视为合作的形式。在亚当·斯密看来,没有分工和合作,人类社会是不可能形成、存在和发展的。只要人们进行合作,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换,结果一定会使各自的需求都在更大程度上得到满足。在这样的合作中,双方并没有创造出新的物品,而是通过调整对不同物品的需求,共同提高了双方的福利。交换是一种合作,虽然交换本身没有创造出新的物品,但它是实现共同利益的重要环节。在亚当·斯密《国富论》第一篇中,分工、交换和分配是同时出现的。与交换一样,分配本身没有创造出新的物品,但也是实现共同利益的重要环节。增加同样数量的收入,对于一个富人与对于一个穷人来说,其需求的满足程度是不同的,所以,合理分配财富同样可以提高社会的总福利水平。分配“自然而然地”进行,意味着通过“看不见的手”,更大程度上是通过交换来实现对社会财富的分配。恩格斯在评价古典经济学说时认为,这些理论包含着丰富的社会历史理论,涉及社会关系与社会合作思想。“实质上是18 世纪的产儿,它可和同时代的伟大法国启蒙学者的成就媲美,并且也带有那个时代的一切优点和缺点。”(恩格斯, )
亚当·斯密的这种经济互补性合作是建立在经济利益最大化基础之上的。一切追求最大化的行为,只会带来你死我活的竞争和掠夺,它会逐步地使经济资本不断地扩张、掠夺、侵略,必然跨越良知和人性。为此,亚当·斯密试图通过《道德情操论》来改变藐视法则和疯狂巨贪的现状。在屡试无果后,他只能无奈地说:“人类行为的结果是非存心出现的。”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所导致的无序竞争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马克思、恩格斯谴责资本主义社会的残酷现状,在肯定亚当·斯密的贡献的同时也讽刺“看不见的手”,批评“这种关系就像古代的命运之神一样,逍遥于寰球之上,用看不见的手分配人间的幸福和灾难”(恩格斯,1995:40 )。有意思的是,亚当·斯密将社会活动的主体理解为利己主义的个人,成为马克思《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点。由此可见,社会合作不仅仅限于经济意义领域,还应有更加深刻的内涵与广泛的外延。
(四)“契约式”社会合作
与亚当·斯密的社会合作观点不同,社会契约论把合作看成人类的理性选择。霍布斯( Hobbes )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为了自我保全就必然要先发制人,向他人发起攻击。“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使大家慑服的时候,人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中。这种战争是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霍布斯,1985:94 ,62 )为了改变这种状态,人们同意让渡自己的权利形成“利维坦”式的无限国家,委托政府和国家来解决社会利益冲突,从而确立起共同体的生活秩序。霍布斯进一步表明,“信约本身只是空洞的言辞,除开从公众的武力中得到力量以外就没有任何力量来约束、遏制、强制或保护任何人”(霍布斯,
)。在霍布斯的视阈中,契约作为社会生活的基础,不仅在于每个人与每个人之间所订立的权利相互转让的契约,更重要的一种契约形式是,人们交付一部分权利(或所有权)给一个共同权力、公共权力。换言之,社会的“公平”合作需要“利维坦”的有力支撑。
另一位学者洛克则坚决反对霍布斯关于自然状态是战争状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狼的关系的观点。他认为,拥有各种自然权利的人们之间的关系是和平友爱与自由平等的,个体为了摆脱生存困境,通过社会契约,“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无须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洛克,1964:5 )。实质上,契约只是抽象的社会关系规定,没有看到人与人的关系在利己心与自然交换面前存在被彻底湮没的可能性。“每个人都千方百计在别人身上唤起某种新的需要,以便迫使他作出新的牺牲,使他处于一种新的依赖地位,诱使他追求新的享受方式,从而陷入经济上的破产”(马克思, )。签约者仅仅在遵守契约的前提下开展互补性的活动时协作,这种协作时刻都处于相互防范毁约的心理和行为之中,最终不能解决社会危机从而使自身陷囹圄。同时,社会契约排除了人的一切道德和情感,仅仅从外部力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个体之间缺乏充足的信任,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作。
(五)黑格尔思辨形式的社会合作
在马克思之前,系统探讨社会理论并深刻影响马克思的莫过于黑格尔。黑格尔的历史成就在于批判了西方传统哲学非历史的、抽象的社会政治哲学基础,他通过分析社会性质与特征重新解释了社会历史,这些理论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马克思也承认:“划时代的历史观是新的唯物主义的直接的理论前提。”(马克思,1995:42 )黑格尔的社会思想以社会历史为研究基础,从而把自己的思想融入到世界历史的发展中,“第一个想证明历史中有一种发展的、有一种内在联系的人,尽管它的历史哲学中的许多东西现在在我们看来十分古怪,如果把他的前辈,甚至把那些在他以后敢于对历史作总的思考的人同他相比,他的基本观点的宏伟,就是在今天也值得钦佩”(马克思,1995:42 )。
黑格尔把理念、绝对精神看作世界的本原和历史发展的动力。他在详细论述人类需要与满足的关系时指出,社会是“各个成员作为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这种联合是通过成员的需要,通过保障人身和财产的法律制度,和通过维护他们特殊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外部秩序而建立起来的”(黑格尔, )。在黑格尔眼里,社会是由维持个人生活和存在的“劳动和需要”体系、社会保障体系以及维持市场运行的各种组织制度等要素组成的整体,将社会视为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抽象,没有真正涉及特定社会制度基础上的社会关系。
并且,黑格尔采取思辨的形式维护私有制,以此作为形而上学体系构建的起点。费尔巴哈( Ludwig Andreas Feuerbach )揭露说:“思辨哲学的本质不是别的东西,只是理性化了的、实在化了的上帝的本质。”(费尔巴哈, )马克思在批判这种思维生产时指出:“现实的生活生产被看成是某种非历史的东西,而历史的东西则被看成是某种脱离日常生活的东西,某种处于世界之外和超乎世界之上的东西。”(马克思,1995:93 )黑格尔建立在“虚构的原始状态”之上的社会关系仍然停留在人与人所发生的以物为媒介的抽象关系,并非马克思所说的特定生产方式中所形成的人与人对生产资料占有方式上的关系。在此意义上,黑格尔的观点仍然是非历史性的,也是非社会性的,没有深及马克思关注的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亦没有触及“现实的人”。
  (六)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理论批判与合作实践
对资本主义社会关系首先发起批判的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恩格斯就其理论学说给予了充分肯定:“使我们感到高兴的,倒是处处突破幻想的外壳而显露出来的天才的思想萌芽和天才思想,而这些都是那班庸人所看不到的。”(恩格斯,5 )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 Comte de Saint-Simon)、傅立叶( charles fourier)和欧文( Robert Owen)认为,现代化大工业所要求的联合劳动是历史必然,由联合劳动取代分散的个人的独立劳动的制度安排带来的是与资本主义截然不同的新型社会关系,并付诸实践开展合作社运动。马克思高度重视并盛赞合作社运动为“改造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各种力量之一”。他指出:“这个运动的巨大价值在于它能实际证明:现在这种使劳动附属于资本的制造贫困的残暴制度,可以被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的造福人民的共和制度所代替。”(马克思, )
欧文对“经济人假说”进行了否定,主张废除私有制,主张人人都有劳动的平等义务和获得产品的平等权利,他的学说和活动具有鲜明的实践性质。欧文指出合作的条件、根据和优越性,但对达到合作的条件和合作得以发挥的困难估计不足。圣西门具有天才的慧眼和头脑,他察觉出了许多后来的社会主义思想的萌芽。在圣西门理想中的工业主义新社会里,即合作的生产过程中,没有阶级差别,只有工作者和懒惰者的差别。他较早提出了在合作中的按劳分配原则,也就是工作者按其才能分配工作、按其成就确定报酬。他也注重合作中各方利益的协调,强调合作中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的辩证统一。圣西门较早地把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联系起来,认为社会制度的新基础“完全符合绝大多数的居民的利益”(圣西门,1962:53 )。傅立叶则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尖锐的批判,他充分肯定协作是符合本性的劳动方式的发现,强调协作制度巨大的生产量,并且较早地从人类发展的进程中考察合作,以合作水平社会阶段的划分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合作异化,还探讨了分配问题,提出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的空想社会主义理论中所蕴涵的合作思想有相同的特征,他们都热情地赞扬合作,尖锐地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合作异化,并坚信人类社会必然从不合作走向更加合作的境界。
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具有相同的社会合作的特征,他们都热情赞扬合作,尖锐批判资本主义合作异化,并坚信人类社会走向合作的必然。空想社会主义者对资本主义社会及其价值性的根本否定,正是对未来一种新型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从价值性层面的肯定。恩格斯对此不吝赞扬地说道:“就其理论形式来说,它起初表现为18 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学者们所提出的各种原则的进一步的、似乎更彻底的发展。”(恩格斯, )
与此同时,马克思、恩格斯也注意到,合作社仅限于单个的雇佣劳动奴隶通过自己的努力所能创造的这种狭小形式,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改造能力是有限的,仅凭合作社的发展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制度,必须进行全面的社会基础性变革。恩格斯认为,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有一个共同点:……和启蒙学者一样……想建立理性和永恒正义的王国”(恩格斯, )。空想社会主义者认为:“现实理性和正义至今还没有统治世界,这只是因为它们没有被人们正确地认识。所缺少的只是个别的天才人物,现在这种人物已经出现而且已经认识了真理……这种天才人物在500 年前也同样可能诞生,这样它就能使人类免去500 年的迷误、斗争和痛苦。”(恩格斯, )显而易见,这是一种试图依靠所谓“天才”和“伟人”来实现其价值理想目标的天才价值观,不过它与启蒙学者以及青年黑格尔派的价值观一样,同样不能摆脱唯心论和抽象性的弊端。显而易见,他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还未达到科学理性的高度,理论的不完备和实践的不成功需要后来者努力解答其中的疑问,探索出一条可行的新路来。
第二节 马克思与西方传统社会合作观的视野分离
社会历史的生成变化是有条件的和受制约的。在马克思看来,新旧历史之间不是彼此孤立和相互隔绝的,而是前后继承和相互关联的。这种前后历史的继承性和关联性也同样适用于人类思想历史的发展。随着现实生活和现实事物的变化,人们创造出的相应的范畴、理论和原理只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在马克思社会合作思想的发展过程中,最基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作为理论的内核是始终坚持的,发展和创新的是适应新的时空条件的理论形态和具体的实践内容。马克思的批判方法要求深入“现实”中去,不仅反对非历史的观点,而且反对主观思想。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的主要理论贡献,就在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发现。实际上,马克思社会合作思想本身的形成和确立有一个不断深化和逐步升华的历史发展过程。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给予科学的解释,使其真正成为现实的、可以实现的社会合作,从而实现了合作观的革命性变革。
要深入理解和深刻把握马克思社会合作思想前提和哲学基础,必须正确理解与合理把握马克思在哲学上所实现的伟大变革及其理论实质。其关键在于要有合理的范式概念、范式视野和范式思维。这一点,常常为人们所忽视或作简单化处理。因此,合理把握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变革及其所实现的哲学范式转换,便成为我们正确解读马克思社会合作之哲学思想前提的首要问题。由此说来,正是马克思的哲学变革及其理论实质,构成马克思社会合作思想的思想前提和哲学基础;而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马克思社会合作思想前提和哲学基础,则必须立足马克思哲学革命所实现的哲学范式转换及其总体理论视野来考察。
一、由幻想世界到生活世界:马克思哲学根基的视阈转换
与以往的哲学相比,马克思哲学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实践,它将哲学的批判推进到对政治生活的批判之中,将哲学的变革从理论争论推进到现存世界的革命之中。他强调:“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马克思,1995:75 )马克思对幻想世界的超越体现在将理念性的解放规划推到了社会实践的高度,从而使宏大理想由思想话语上的描述转变为社会历史场景下的解放事业。
(一)“实践批判”与“哲学基地”的分离
青年马克思在其社会观的形成过程中,曾经有过一段站在“哲学的基地”(马克思, )上研究问题的迷茫时期。青年时代,马克思就已经表现出对哲学的极大热情,正如他对父亲所说:“没有哲学我就不能前进。”(马克思,1982:13 )青年马克思醉心于康德的理性主义与费希特的自我哲学及其方法,沉湎于“应有”而忽视对“现有”的研究。在柏林大学学习期间,青年马克思痛苦地发现,一切现实都模糊不定,并且变成了某种非常遥远的彼岸的东西,全凭空想编造的应有的东西与现有的东西完全对立。理性之光被现实遮蔽,人的尊严与精神追求被搁置一旁,美好理想与困厄现实产生了巨大反差,青年马克思开始反思自己的思想与立场。
学术生涯肇始阶段便误入研究死胡同的经历使马克思后来逐渐领悟到,康德与费希特哲学及其方法就好像在太空飞翔,在黑暗中探索未知世界。在致父亲的一封信中,青年马克思反省自己的心路历程,提到了“现有的东西”和“应有的东西”之间的对立,他认为“这种对立是唯心主义所固有的;它又成了拙劣的、错误的划分的根源”(马克思,1982:10 )。在总结失败的原因时,马克思说:“在实体的私法的结尾部分,我看到了全部体系的虚假,体系的纲目近似康德的纲目,而执行起来却完全不是那样。”(马克思,1982:10 )他进一步指出:“这里首先出现的严重障碍正是现实的东西和应有的东西之间的严重对立,这种对立是唯心主义所固有的;它又成了拙劣的、错误的划分的根源。开头我搞的是我慨然称为法的形而上学的东西,也就是脱离了任何实际的法和法的任何形式的原则、思维、定义,这一切都是按费希特的那一套,只不过我的东西比他的更现代化,内容更空洞而已。”(马克思, 1982:13 )对康德和费希特哲学之缺陷深刻认知启发和引导马克思从法哲学体系化建构中走出来以关注更具基础性的“现有”,并逐渐放弃以哲学原则为依据来获得认识的研究立场,转而采取从事实出发,通过对现实的实证研究来获得认识的研究立场。青年马克思在自己的博士论文价值取向上,既着眼于改造世界,又为改造世界寻求“批判的武器”和“武器的批判”。
大学毕业后,在任《莱茵报》主编期间,马克思面对普鲁士政府的书报检查令,提出自由是人类精神的特权,开始关注人的生存境遇与不合理的社会关系。对马克思而言,《莱茵报》时期他面临着如何使自己的哲学理想接触现实世界并实现对现实世界的改造。正如他自己所说,“ 年间,我作为《莱茵报》的编辑,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马克思, )。马克思在莱茵省议会辩论林木盗窃法时,感受到穷苦人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坚定地捍卫穷苦人的利益。穷苦人和普通民众遭受的这种境遇,促使马克思对现实社会作出进一步的反思。这一时期,马克思开始接触到一些围绕现实的权力和利益展开争执的社会事实,正是这些生动的社会生活给马克思上了一课。马克思逐渐领悟到,不应从虚幻的信仰世界中寻找人类现实生活的根据,人类的生存发展也决非“绝对理念”的外化,只求深入全面地领悟在地上遇到的日常事物。通过“玄思”而获得的超感性“实体”掩饰了社会实际的不平等状况及现实,其政治伦理原则的建构只能是人为的、强制的。无论从应然的制度设计的理论逻辑上看,还是从实然的制度安排与政策体系的运行上看,单凭“理论建构”的一己之力只能虚构一个乌托邦式的“空中楼阁”,这样的梦想也许可以给予个体切实的感性体验,但是却无法成为建构社会秩序的思想根基。事实上,马克思的思想体系来源于康德和费希特的“理想主义”思想,该思想强调“应有”和“现有”的关系,认为“应有”决定“现有”,“应有”是出发点。马克思当时就是从“应有”出发去构建法哲学体系结果,由于“现有的东西”与“应有的东西”之间产生了“严重的障碍”而使其体系失败。
在1845 年以前,马克思在研究现实问题时总是以某种哲学原则为基础来引出各个领域的知识,从哲学原则出发来寻找解决现实问题的方案。从1845 年起,马克思认识到这样的哲学原则的荒谬和无用,开始反对“哲学”,离开“哲学的基地”,转向从现实生活出发研究问题。“实践批判”作为马克思社会理想目标实现的途径和方式,“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马克思, ) ,其任务不仅“是要揭露旧世界”,而且要“为建立一个新世界而积极工作”(马克思, )。换句话说,人的“自由个性”的实现,亦即“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不仅需要改变和变革资本主义旧世界,而且需要建设和创造新世界。
马克思非常明确地提出,自己的学术不是无偏袒地凌驾于阶级之上的科学,不仅仅是解决一般性的人类生存问题,而是解决以无产阶级为领导的人类解放和人民幸福和自由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始终是站在被压迫者或弱者的立场上,从人类整体利益出发来分析问题和提出理论设想的。对弱者的关心和人类共同命运的关注是他们的基本价值取向以及理论建构、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这种立场和出发点使他们能始终如一地关怀弱者的利益和人类的前途,大胆而深刻地揭示资本主义制度中的问题,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不公平和不公正,并提出了革命性的解决方法和替代方案”(俞可平,2009:1 )。
  (二)社会理想与现实世界的融合
西方传统政治哲学的二元对立特征造成了理论蓝图与现实世界像两条永不交互的平行线,对现实问题的解答陷入了“纸上谈兵”的困境。虽然也有不少学者试图努力,但是社会理想与现实的政治生活的分道扬镳似乎是铁定的事实,难以使其改变。从历史来看,“哲学与政治的断裂,是从历史上苏格拉底审判开始的”。(汉娜·阿伦特, )“苏格拉底之死”对柏拉图的打击是巨大的,不仅仅苏格拉底是其老师,最为重要的是,柏拉图对理想城邦的汲汲追求遭受致命的打击,现实的残酷最终导致他对现实的彻底绝望与放弃。从此,他开始营造他的理念世界,一心追求真理的哲学之思,把现实生活看作由意见主宰的虚幻的世界。从苏格拉底之死开始的哲学沉思催生了理念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分离,“作为政治思想的传统从柏拉图开始,止于马克思”。(汉娜·阿伦特, )
柏拉图之后的这条分裂道路在西方社会产生了持续性的影响,甚至于艺术、文学等领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扩散性渗透。直到立足于人类社会的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出现,这一理论难题才得以破解。马克思突破了理论传统,提出通过改变社会现状来实现政治理想,使理论视野由以往哲学家们推崇备至的“德性”或“个体价值”置换为社会实践之上的社会关系,他提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1995:55 ) ,并揭示出政治哲学的实践基础,即哲学家的任务不仅在于“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要善于“改变世界”(马克思,1995:57 )。唯有如此,哲学才能进入到现实世界之中,才能成为改变社会生活、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由此,传统政治思想中哲学与政治的对立状态到马克思这里终于戛然而止,使政治理想与现实世界合为一体成为可能。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实现了哲学与政治的融合,实现了二者的统一,从根本上树立了政治哲学的现实原则。
由此而论,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现实原则和思维方式确立于实践之上,根源于客观的社会矛盾和人的生存困境的基本事实之中。在这一问题上,马克思没有丝毫的犹豫,不断强调哲学要趋近现实的生活过程,客观地、科学地看待人与世界的关系。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马克思,1995:56 )不可否认的是,马克思的社会理想首先要关注人类的生存困境,然后要深入阐释不可调和的社会矛盾根源,而且它本身又是对这种作为现实事实的社会矛盾和生存困境之否定批判和实践超越的产物。他指出,理论学说应严格依据实践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从实践出发去反观、透视和理解现存世界,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理论。综合论之,实践的观点成为马克思哲学的首要观点,实践的原则作为马克思建构自己哲学体系的基本原则。马克思把自己的哲学对象规定为作为现存世界基础的人类实践活动,把哲学的任务规定为解答实践活动中的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为社会思想的科学性扎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由理性主义到唯物史观:马克思哲学思维方式的基础变革
马克思与西方传统社会合作观的第二大分离表现为由理性主义到唯物史观的转变。“以往的历史理论至多只是考察了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研究产生这些动机的原因,没有探索社会关系体系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没有把物质生产的发展程度看作这些关系的根源。”(列宁, )
(一)理性主义视角的马克思社会思想嬗变
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中极为重视伊壁鸠鲁的自由思想,主张通过理性批判来改变不合理的现实世界。1837 年患病期间,马克思在通读了黑格尔及其大部分弟子的著作之后,发觉自己与曾“想避开的现代世界哲学的联系却越来越紧密了”,所以“想再钻到大海里一次”去“把真正的珍珠拿到阳光下来”。(马克思,1982:15 )马克思退出《莱茵报》编辑部后,开始把黑格尔的理念论哲学作为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出发点。据此,马克思从康德和费希特( Johann Gottlieb Fichte)哲学转向对“应有”和“现有”作了辩证理解的黑格尔主义,开始求助于黑格尔式的整体论和历史主义方法,即“理性是历史的本质与动力,历史则是理性的辩证展开”。马克思认为,现实的国家、法、婚姻等都是理念的体现,当它们与自己的理念不相符合时,国家将灭亡,法律将失效,婚姻将终结。此时,马克思高扬理性或自我意识的旗帜,对现实的理解是从“理念”为依据来论述其合法性的,这正是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特征。
在19 世纪40 年代,青年黑格尔派曾掀起过一场被构想成“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批判运动。他们主要从事对宗教,特别是对福音书的批判性研究,反对黑格尔体系的保守倾向,力图从它的辩证方法中引出革命的和无神论的结论。在与青年黑格尔派及其他思想派别的思想交锋、现实社会矛盾根源的理论探究等多种力量的交互推动下,马克思开始对理性主义是否能够有效解决社会问题充满了怀疑。这种思想转变反映了马克思开始关注现实社会矛盾,透视人的生存困境及其根源,解答这种困境的批判继承与观念超越为马克思社会观的首次全面阐述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和理论准备。从马克思后来的唯物史观明显可以看出,社会被视为一种具体的、历史的和实践的产物,进而将对生命之真的执着追求内化为一种精神动力,将其建立于现实的批判,并以这种执着重构现实的社会理想,其中仍然闪烁着“理性”之花。
(二)马克思对理性主义哲学思维的清算
围绕现实的权力和利益展开争执的社会事实使得马克思不得不脱离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转而从物质生活本身去寻求社会历史发展的秘密。马克思理论上的考察和批判对象主要是青年黑格尔派。在马克思看来,过去一直充当社会矛盾的掩蔽和粉饰物的各种传统观念、话语正在破产,青年黑格尔派们试图以新的观念、话语“震撼”和“变革”世界,也不过是在重复观念决定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开始着手对前人和同时代的青年黑格尔派进行清算:“从施特劳斯( Leo Strauss)到施蒂纳( Max Stirner)的整个德国哲学批判都局限于对宗教观念的批判。”(马克思,1995:64 )与此同时,马克思开始同黑格尔主义的保守方面———至高无上的上帝般的“绝对精神”———分道扬镳了。“青年黑格尔派玄想家们尽管满口讲的都是所谓‘震撼世界的’词句,却是最大的保守派。……他们只是用词句来反对这些词句;既然他们仅仅反对这个世界的词句,那么他们就绝对不是反对现实的现存世界。”(马克思,1995:66 )在他看来,“把一切变为思想、圣物、幽灵、精神、精灵、怪影”的黑格尔哲学就是一种玄学或悬在半空中的“空洞的假设”(马克思,1995:20 )。将“理性”与“空洞的假设”并置,视其为科学理性的对立面和人类不幸之源,是对那些只是在“纯粹精神”领域中兜圈子的思辨式理解方式的隐性批判。
针对德国思想界的历史唯心主义顽疾,马克思指出,“所有的德国哲学家们都断言:观念、想法、概念迄今统治和决定着人们的现实世界,现实世界是观念世界的产物”。因而“德国唯心主义和其他一切民族的意识形态没有任何特殊的区别。后者也同样认为思想统治着世界,把思想和概念看作决定性的原则,把一定的思想看作只有哲学家们才能揭示的物质世界的秘密”。(马克思,1995:16 )生活在颠倒世界中的那些思想家,“他们必然会把事物本末倒置,他们认为自己的思想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创造力和目的,其实他们的思想只是这些社会关系的表现和征兆”(马克思, )。
从1843 年初到1844 年底,马克思转向“费尔巴哈派”后,则站在费尔巴哈( Ludwig Andreas Feuerbach)的人本主义立场去批判现实的不合理性,进而论证共产主义实现的历史必然性。费尔巴哈也是从感觉、感性出发的唯物主义,不同的是,他不仅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待感觉和感性。费尔巴哈用感觉来证明自然本体、物质本体这种出发点是有其合理性的,因为,“感觉是我们知识的唯一泉源”。但是,费尔巴哈对感觉对象的理解存在着致命的缺陷,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马克思,1995:58 )尽管这种理解方式体现出一种可贵的唯物主义精神,然而从其单纯以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事物的局限性来看,其思维方式与旧唯物主义如出一辙。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没有跳出“感性确定性”:“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甚至连最简单的‘感性确定性’的对象也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工业和商业交往才提供给他的”。(马克思,1995:76 )
(三)历史唯物主义视阈的社会思想的确立
此后,马克思走出青年黑格尔派沉迷于“经营绝对精神”的梦幻,摆脱黑格尔唯心主义的禁锢,并与费尔巴哈的一般唯物主义分道扬镳。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提炼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从而对唯物史观作出了“经典概括”(马克思, )。晚年的马克思反思自己“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总的结果”时说:“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 )恩格斯评价说,这个经典概括“不仅对于理论,而且对于实践都是最革命的结论”“不仅对于经济学,而且对于一切历史科学,都是一个具有革命意义的发现”(恩格斯,1995:38 )。对于马克思哲学方法,恩格斯给予高度赞誉,他说:“黑格尔的思维方式不同于所有其他哲学家的地方,就是他的思维方式有巨大的历史感作基础”,而“这个划时代的历史观是新的唯物主义观点的直接的理论前提,单单由于这种历史观,也就为逻辑方法提供了一个出发点”;接着又指出,要想把黑格尔的这种历史观科学地发展和运用,就必须“摆脱它的唯心主义的外壳”,将其合理内核剥离出来,“使辩证方法摆脱它的唯心主义的外壳并把辩证方法在使它成为唯一正确的思想发展方式的简单形式上建立起来”(恩格斯,1995:42 )。
历史唯物主义的建立是马克思的重大贡献。对历史的理解已不仅是想象,历史的进步依赖于物质力量的革命。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主体的想象活动。”(马克思,1995:73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马克思,1995:9 )“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马克思,1995:75 )。这进一步表明,实现马克思社会理想及其社会目标的基本途径是“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所以,就如马克思所强调的那样:“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马克思,1995:1 )
  此时的马克思反对思想、意识成为现实生活和社会之外的空想,反对哲学“形而上学”或“柏拉图主义”。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目的就是彻底揭穿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后才被制造出来的关于“永恒的善”“永恒正义”“普遍的理性”“终极价值”一类的神话,让人们认识到现实社会的矛盾和分裂。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对立归根结底是资本家与无产者的矛盾。这种矛盾发展的结果必然是:“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就要被剥夺了。”(马克思,2 )不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前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家和无产者之间的矛盾,也就不能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铺平道路。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由无产阶级取得公共权力,并利用这个权力把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使生产资料摆脱掉资本属性,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无产者的生存境遇,“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马克思, )。
年间,马克思的思想经历了一系列重要变革。这一时期,马克思“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由此认为“生活决定意识”,而不是“意识决定生活”(马克思,1995:92 )。不仅如此,马克思不仅把“现实的人”及其“现实生活”视为其前提和根源,而且将“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视为“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马克思,1995:77 ) ,“周围的感性世界”则被看作“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马克思,1995:76 )。正是基于物质实践的视角,马克思彻底否定了唯心主义,完成了从“终极本体发现”哲学观到“时代精神表达”哲学观的根本转变,实现了从“概念思辨”的研究方式到“现实批判”的研究方式的历史变革。通过变革,马克思超越了自己早期信仰的“政治解放”和“思想自由”,转而追求“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摆脱了“理论的人道主义”的思想束缚,提出“实践的人道主义”的观念,从而实现了从“本体论”到“实践论”的转换,由“抽象的唯心主义”到“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转换。正是这种“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为马克思的社会合作思想的确立提供了一种合理的思维方式与正确的方法论基础。这些思想方式和方法成为正确地看待和处理社会合作关系的基础。
马克思以辩证唯物史观为基础创立的社会合作思想,是马克思分析社会关系的重要理论,具有辩证科学的历史视野与博大丰富的内容。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革命的和实践的社会历史理论,它不仅致力于揭示人类社会历史运动的一般性规律,更注重在直面社会历史现实中彰显自己的创造力和价值,科学地揭示了社会结构及其各部分的相互关系和功能。唯物史观作为工人阶级的世界观和历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全部理论的先行观念和逻辑起点,它的创立既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伟大变革,又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批判和实践批判提供了思想武器。马克思社会合作思想确立的合理思维方式,正是其在哲学上所实现的思维方式变革和其创立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因此,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阐述的历史唯物主义,本质上就是不同于主体形而上学以及人的形而上学的一种人类学哲学。社会关系必须从物质生产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实冲突中去解释。马克思这一总体性观念构成了唯物主义社会合作的基本思想,也成为人们讨论社会关系的总体性依据。
三、由形而上学到科学辩证法:马克思哲学方法论的范式转换
马克思的哲学变革实际上是一个多维度而又内在统一的历史实现过程。它是一种哲学“范式”,亦即哲学“传统”的历史转换。这种转换的实质是从“解释世界”的哲学范式向“改变世界”的哲学范式的根本转变。如马克思所强调的那样:“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马克思,1995:75 ) ,这正是马克思的辩证法在历史观上的集中体现。
(一)形而上学的哲学发展
自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开始,西方哲学进入形而上学的轨道。从柏拉图到黑格尔的西方哲学,始终是以形而上学为基本方向的,或者说就是形而上学。近代哲学家把“存在”视为追求事物的“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即:形而上学式的“同一性哲学”(先天设定思维反映存在)。对“本源性”与“统一性”的追求,是传统形而上学确证自身的重要标志。这种哲学发展到黑格尔那里更是达到了顶峰。黑格尔力图通过“概念”辩证运动在主观上弥补旧有的形而上学的“抽象理性”,以完成对形而上学的改造,但黑格尔由于他“唯心主义大师”的哲学观,他没有也不可能终结传统的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既在探究最普遍的东西(也即普遍有效的东西)的统一性之际思考存在者,又在论证大全(也即万物之上的最高者)的统一性之际思考存在者之存在”(海德格尔,
)。但是,它在理论上却并未立足于这种矛盾和困境来理解历史生成和现实内容。相反,它却从所谓“永恒人性”“绝对理性”和“终极原理”引申出所谓“天赋人权”“自然平等”和“永恒价值”。这些概念不仅为法国启蒙学者和空想社会主义者所共有,而且是传统人道主义思考、看待和处理人与世界关系等哲学问题的基本特征。这些学派试图通过这种“人权”“平等”和“正义”来使自己的价值观念普遍化、阶级统治合法化、社会制度永恒化,但其结果却事与愿违。随着滋生它的社会矛盾的分解,其把握客体的能力受到质疑。固有的片面性日益暴露。形而上学的困境源于强调形式的探究而忽略内容的重要性,表现出脱离社会历史领域的“完全意义”。
(二)马克思与形而上学的哲学分离
马克思曾经说,它使用的科学辩证法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繁杂的社会现象发现、辨析隐藏其中的社会发展规律(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在创立唯物史观期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哲学的贫困》《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著作中批判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逻辑,致力于科学辩证法的建构。在研究经济学期间,马克思重新阅读黑格尔的《逻辑学》,进一步思考历史研究方法,通过对政治经济学范畴的批判把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关系,追寻探索历史变迁背后的深层本质和内在逻辑。正是源于对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的决定性作用的重视,马克思才彻底告别了自柏拉图以来的西方形而上学传统。
马克思反对那种从某种既定的观念、范畴或原则出发去剪裁客观事物和现实生活的做法,认为唯物主义研究路线“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马克思,1995:92 )。恩格斯说:“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致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马克思,
)由于有了这个发现,“历史破天荒第一次被置于它的真正基础上”(马克思, )。辩证法的实践转向标志着马克思与形而上学的分离,促进了哲学方法论的变革。
(三)马克思关于社会实践的辩证法思想
与形而上学解释存在和世界不同,马克思反复论证了辩证法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观点,坚持从“现实的个人”及其活动、物质生活条件等来考察人类社会,扬弃了前人把思维的规律强加于自然界和社会的知性逻辑。马克思创立的辩证法是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本身抽象出的科学理论,所以它既是客观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认识的普遍规律。按照马克思的逻辑,对立统一、普遍联系、运动变化的实践认知是对生存矛盾的辩证把握,是认识主体与客体关系的思想根基。犹如马克思所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因为“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 )。方法论的实践转向很明显地体现在马克思对黑格尔逻辑架构的批判和超越以及对费尔巴哈理论的扬弃,为马克思社会思想的辩证建构提供了现实性和力量基础。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但“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1995:57 ) ,主体与客体、价值与事实的一致则“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马克思,1995:55 )。
科学辩证法的形成和确立,为马克思社会合作思想提供了方法论基础,从而转向客观地辩证地认识和阐析社会现象。马克思曾经说,它使用的科学辩证法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繁杂的社会现象发现、辨析隐藏其中的社会发展规律,即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人类在生产活动、交往过程中产生了以经济为基础的各种社会关系。“在这些现实关系中,经济关系不管受到其他关系———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多大影响,归根到底还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它构成一条贯穿始终的、唯一有助于理解的红线。”(马克思,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马克思曾明确指出,以往的一切旧哲学理论“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马克思,1995:54 )。方法论上的根本缺陷导致哲学思维方式的非合理性。“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马克思,1995:73 )马克思以生产社会化发展变革与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为主旨,系统研究了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社会经济结构发展变革的运动规律及其历史趋势。马克思之所以对私有制和异化劳动关系进行分析,目的是要驳斥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神圣性和永恒性,从而得出共产主义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的结论。
社会合作作为马克思思想的重要内容,其生成不仅受到其哲学思想和方法观念的决定,而且要受到其主体的生存方式和时代精神的制约。前者构成其哲学前提和方法依据;后者则构成其客观根源和现实基础。马克思坚信必须从对象的发展上细心研究对象本身,决不应任意分割它们;事物本身的理性在这里应当作为一种自身矛盾的东西展开,并且在自身求得自己的统一。马克思在系统解剖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及其组织形态的发展运动过程中,不仅进一步透视已经覆灭的前资本主义的各种社会经济形态及其结构,而且从已经瓦解和正在瓦解的生产方式运动形式内部发现已经创造出来的,并且构成未来社会生产组织和经济制度的新要素及其实现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基本途径,即“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由于自然变化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它本身已经创造出了新的经济制度的要素,它同时给社会劳动生产力和一切生产者个人的全面发展以极大的推动;实际上已经以一种集体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只能转变为社会所有制”(马克思,
)。从而科学揭示出人类社会关系从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历史发展合理化和逻辑演化的内在机理和一般规律。
  归根结底,马克思政治哲学之所以能超越于古典政治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就在于其提出:社会生活应该建立在对现实的人的生存条件分析之上。他们在思想上一再作出的自我批判显然成为他们的思想理论走向全面深入的重要内在机制。实际上,在辩证法的语境中,社会合作并不是一种可以直接把握的现成状态,更不是事物所有要素的齐头并进,而就是事物自身的矛盾运动过程。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辩证指向性上看,它是一个不断自我否定、积极扬弃、自我发展的过程。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才坚持运用矛盾分析从而也是历史辩证的方法论原则。从主体角度看,这一方法论原则就是关于人的感性对象性活动的观点,即实践观点。这一本质上体现着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互为对象的生存论共在关系的实践观点,恰恰是人类的劳动分工和社会分化在人的思想中的自觉聚焦,它所内在包含的通过对对象世界的建构以确证和丰富自身的价值观,以及不断地否定现有事物和转换身位的思维视角,给人们指出了走出非此即彼和二元论地看待人与世界及人与自身关系的根本途径。
第三节 新唯物主义合作观的确立:政治理想与改变世界的统一
现实的改变需要观念的先导,科学理论的诞生最终运用于和服务于实践。马克思的合作观不仅仅是对现实社会矛盾和生存困境的直观反映和直接表现,而且是对这种矛盾和困境的一种否定超越和能动解决的产物和结果。马克思一生的思想、实践活动主要是围绕着批判、改变现实世界而展开的,而这个现实世界不是别的,就是呈现在马克思眼前的资产阶级社会。马克思的社会合作思想不是简单的思想叠加和理论综合,而是吸纳优秀成果的“时代精神的精华”。批判、改变现实世界不是对它的简单抛弃,而是冲破思想观念中的教条来面对它、理解它,在其中发现改变它的可能。正如马克思所言,“新思潮又恰恰在于我们不想教条地预见未来,而只是想通过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马克思,2004:64 )。马克思吸取“黑格尔哲学走向死亡的根本原因是封闭”的历史教训,批判地吸收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等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实践和科学技术而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其科学理论体系。
一、在社会生产基础上把握社会合作的实践性
马克思对社会历史发展变革和时代逻辑演进的过程的分析,始终贯穿了一条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红线,即将人类活动和社会形态的历史发展和逻辑演进的动因根植于社会物质生产和再生产,以人类社会经济的核心利益与发展轴心,从经济基础追溯到上层建筑,从生产方式推进到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马克思曾指出:“这种观察方法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它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幻想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马克思,1995:73 )
实践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最基本的形式和中介,正是社会实践尤其是生产实践实现了人对自然的改造。因此,实践性是人的内在特征与本质要求。在马克思看来,“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这些个人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的第一个历史行动不在于他们有思想,而在于他们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马克思,1995:67 )。交往、社会关系和意识形态等,都是在这样一个前提之上才是可能的。因此,马克思认为,社会合作的实现绝不仅仅是社会关系的观念设定,而是现实实践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合作的实现是一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马克思,1995:87 ) ,“是用实际手段来追求实际目的的最实际的运动”(马克思, )。也就是说,“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马克思,1995:74 )。
人类的生产活动不是孤立的个体活动,而是人们以一定方式相结合的群体的共同活动。所以,马克思说:“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他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马克思, )
马克思研究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关系,不是纯粹地看待人对自然的对象化改造,而是蕴含着人与社会关系的解释框架。正如前文所述,马克思认为只有在人和社会关系确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人与自然才能建立相互的关系,主体才能达到客体。另一方面,人不仅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存在,更重要的是人的生产活动无疑是人类社会首要的历史活动:“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马克思,1995:79 )。这是因为,人与自然的主客体关系形成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连接基础,人类的生产活动构成社会实践的逻辑起点,由实践而生成的社会交往成为推动社会关系与社会合作的重要纽带。在此意义上,生产及其由生产而来的其他环节把单个人的类本质毫无保留地显现出来,把原子式的个人通过共同活动紧密地链接在一起。从历史来看,生产实践是一个不断变化、永不停息的历史进程,人的社会生活与社会合作关系也处于动态的发展过程中。所以说,社会合作关系的本质是社会生产的实践,具有现实性的理论品质。
二、从人的本质规定阐释社会合作的主体性
马克思将黑格尔的自我意识还原为具体的人,但却保留了自我意识的否定性和活动性。所以马克思才批评费尔巴哈将人的本质理解为“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马克思, 1995:56 )。人的主体并非黑格尔所谓的绝对精神,而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马克思,1995:51 )存在方式的社会性是人异于动物的内在特征。虽然维持生命生存的物质需要是人和动物所共有的,但人类是在意识支配下,以一定方式相结合的群体的共同活动。“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往、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马克思, )换言之,人的生命机体及其需要和满足方式使人们必然以一定形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因而,社会及其生产方式是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受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制约,人是社会历史中的现实存在者。这样,当每个人都以主体的身份参与社会合作时,当然都有权对公共事务发表自己的看法,以便与其他人共同合理地安排公共事务,实现最佳的社会结合以充分满足个人与社会的需求。
马克思()认为:“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克思,9 )“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马克思, ) ,“历史上的活动和思想都是‘群众’的思想和活动”(马克思, )。
也就是说,美好社会实现的依靠力量,不在于空想的“天才”或“伟人”,而是在于从事具体实践活动、追求自身生命价值的广大人民群众。他们“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马克思,1995:46 )。由此可知,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人的生存及其展开方式根本不同于动物的生存样态,这是因为动物只会利用自然界的资源来维持自己的生命延续,人则通过自觉地感性物质活动,通过群体的联合力量,把自然界改造为符合自己预期目标的标准蓝图。正是由于有目的的活动意识,人的物质生产活动才体现着实践超越本性,蕴含着人的创造价值的能动作用,彰显出的人的类属性本质。进一步来说,人的自由意志正是从主体改造客体、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社会实践出发,以实现能动与受动、自由与必然相互统一为目标,不仅创造自身所需的物质生产资料,也创造出与之相应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
  三、从人类社会基本矛盾探寻社会合作的动态性
马克思不仅提供了从经济的角度理解社会的分析范式,还从政治关系和其他生活内容加以说明,把人类在一定生产力发展基础上所结成的一定的交往关系看作人类社会最基本的规定性,准确地反映了社会的本质。马克思后来在《雇佣劳动和资本》一文中规定社会的本质时进一步明确地指出:“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为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马克思, )因此,可以说,社会理论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发祥地。正是通过把社会作为各种经济现象的载体,马克思抓住了社会的基本属性和本质特征,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大厦。但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在从经济意义上规定社会的基本内涵并确定社会本质特征的同时,并没有将社会简单化为“物质交往关系”。实际上,在马克思那里,社会作为“私人利益的体系”,它指的是整个经济社会中的私人活动领域,不仅包含了那些直接由需要决定的关系,而且也包含了那些不直接由需要决定的关系。
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社会个人的发展的不同方面”(马克思, )。如果说生产力是影响人全面发展的根本因素,生产关系则是直接因素,它关系到人的自由个性能否得到全面的发挥。因此,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直接从生产关系变革的角度提出了人的自由个性实现的可能性条件。社会合作需要各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其发展程度取决于社会大系统各个要素的动态和谐。从社会历史来看,社会一词不是静止的范畴,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马克思,
)。任何社会总是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人的各种活动及其相互关系也是社会历史性的。马克思在《雇佣劳动和资本》一文中规定社会的本质时进一步明确地指出:“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为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马克思, )社会关系随着历史发展和人类活动逐渐丰富,社会合作所包含的区域和视野随之扩展,不断变幻演绎和丰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会合作不是静止的状态,而是动态的交互过程。
四、在社会演进过程中探解社会合作的历史性
马克思认为合作是与人类历史的发展相伴随的,应从人类历史发展的整个长河中来考察合作。社会关系具有历时性特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人类社会的不同形态,社会关系在内涵上是各不相同的,但总体上来说,人的本质每一次新的阐释都表现为向前的状态迈进,即不断地表现为历史性和发展性特征。为寻求改变世界和探求未来社会的条件和基础,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经济学手稿(
年)》中运用历史辩证法,从当时资产阶级社会出发,提出了社会发展阶段的“三大形态”论———前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依赖关系”、资本主义社会“物的依赖性”、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个人全面发展”三个阶段,分别体现出三种不同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模式,即人类源初的相互依存与互助、权力或组织结构安排下的社会协作、马克思意义上的社会合作。
人类源初的相互依存与互助是指在农业社会或农业形态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类为了满足需要而获取食物的劳动过程形成了参加者之间多种多样的相互性和依赖性,即一种“社会的”活动。在生产力低下的社会发展早期,个人必须“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为来弥补个体……能力的不足”(马克思, )。这时,个人尚未脱掉同其他人的自然血缘联系的脐带为基础的自然共同体,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人与社会的关系并未得到真正展开,社会关系的贫乏性决定了人的生存的单一性。
社会分工的发展与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使这种关系越来越多样化,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在权力或组织结构安排下形成社会协作。马克思认为,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而且这种共同利益不是马克思主义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而机器的普遍使用、工业化导致的社会的普遍分工,使社会物质利益关系复杂化。
就其本质而言,货币是一种物化了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深刻洞察了在作为货币和资本的物的外表下掩盖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人对物的依赖性关系导致人与人、人与物的关系异化和对立,“代之以利己主义和自私的需要,把人的世界变成互相隔绝、互相敌对的个人的世界”(马克思, ) ,竞争使“利益被升格为对人的统治”,“利益霸占了新创造出来的各种工业力量并利用它们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由于私有制的作用,这些按照法理应当属于全人类的力量便成为少数富有的资本家的垄断物,成为他们奴役群众的工具”,“商业吞并了工业,因而变得无所不能,变成了人类的纽带;个人的或国家的一切交往,都被溶化在商业交往中,这就等于说,财产、物升格为世界的统治者”(马克思,1995:35 )。要求在现实层面上改变这个物化世界的颠倒状况。
要破解这一难题,只有在“个人全面发展”的第三阶段,即被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财富极大丰富,人人自由平等,社会关系已不再作为异己的力量支配人。在这样的“自由人联合体”中,人们实现了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以及由此而来的才能总和的发挥,实现了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使人作为有个性的个人确立下来,人与人之间达到了真正和解。
这表明,在“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停留在共同体范围内,人与人之间的连接体现为从属性、受限制的性和非独立性;“物的依赖关系”阶段改变了生产力不发达状态下狭隘的生产与交往,劳动者之间全面的社会关系日益得到确立,个***与个人独立获得极大可能,同时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呈现为“物”(如商品、货币)对个人的控制。马克思清醒地意识到,这两种社会关系不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理想目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还未摆脱对立与分离、对峙与紧张的状态。要建立完美的社会关系,只有到“自由个性”的第三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合作。这时,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财富极大丰富,人人自由平等,社会关系已不再作为异己的力量支配人。人类对生产力的全面的、现实的、本质的占有,促使个人自由个性的确立与才能的充分发挥,从根本上解决了人的存在意义的迷惑与生存方式的困境,使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达到了真正和解。
五、从整体性角度追求社会合作的全面性
马克思社会合作分析的基本方法是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社会整体论。作为方法论的社会整体论并不表示整体主义。“马克思既反对只从个体的观点出发来考察社会现象的个体主义,又反对只注重社会整体而忽视个体的整体主义。”(欧阳康,1998:74 )马克思所实现的,是对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的超越,是一种整体论观的全方位重建。(刘远传, )一方面,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体的人反映着社会关系的内容。另一方面,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个人和社会构成一个循环系统,由社会关系将二者凝聚在一起。
唯物史观强调社会的整体性。它认为在历史上客观形成并具有自身发展规律的社会整体,是由处在各种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活动,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有着不同利益的群体所组成,社会因人而存在,人又因组成社会才成为人。这种人与社会互相创造、互为因果的整体性状态,是社会整体的最高境界。整体性和综合性更能够表现马克思社会合作思想的实质。面对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马克思经典著作的侧重点有差异,有的着重于经济问题,有时更关注哲学分析,还有直接阐明无产阶级的行动纲领,其实,马克思是从整体上构建自己的学说的,既从经济学角度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从历史学角度关注人类社会发展,又涉及逻辑体系严密的哲学理论,还从社会学视角关注工人平等生存、全面解读19 世纪的资本主义。马克思的社会合作思想囊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社会主义学、政治学、文化学、社会学、生态学等,要求对马克思合作思想进行多角度、多维结构的理解。
注重社会合作的整体性,才是真正地理解并掌握马克思合作观的立场、观点、方法。马克思把社会看作市场经济中人与人的物质交往关系和由这种交往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生活领域,这一思想为后来社会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方法。但是,马克思的这种解决方式并没有消除后起学者的疑惑与误解,引起了长时期的、广泛的争论。有学者指出:“马克思把‘社会’看成真实世界,一个布置着经济交易、生计关系、物质生产及其组织的舞台。”(伯尔基,2007:77 )还有观点认为:“马克思把需要和满足需要的世界,把经济活动连同由其产生的物质的和由物质而产生的精神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世界看成是社会的范畴。”(亨利希·库诺, )纵观马克思社会思想的发展过程,不难看出,马克思从生产活动引出交往形式来界定社会是隐含深意的。如前所说,马克思认为社会的本质是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但社会是否只限于物质交往或“生产关系”呢? 马克思没有如此狭隘地进行理解,而是多次强调社会还包括在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以及将各个个人组织起来的社会制度和社会机构等非国家领域的社会交往。因此,马克思市民社会( civil society )的概念内涵包括了在生产力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整个私人活动领域,并不限于经济一维,也包括社会自组织的文化交往和制度建构,物质交往或经济关系只是它的本质规定。
  社会活动是实践的活动。人的全部实践活动至少包括物质生活的生产、生命的生产和意识的生产。由劳动生产活动形成的人同自然界的关系、人和人的联系直接影响社会实践中社会关系的发展状况与性质变化。正是在这种生产和交往等实践活动中,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才能发生关联并建构各种各样的社会模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会实践活动是它们彼此之间强有力的黏接剂。
社会合作也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社会合作的实现始终离不开它的物质基础。社会合作实现过程与发展程度的决定性因素,也只能是它的物质基础。物质基础发展到什么程度,社会合作也就实现到什么程度;有什么样的物质基础,就有相对应的社会关系与社会合作形式。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对物质生产的基础性地位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确证,亦即通过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关系的解析,使人类觉悟到如何才能从直接处身于其中的必然王国独立自主地走向自由王国,实现人类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合作。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途径就是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生产关系的持续变革、社会关系的经常调整与合作形式的不断发展。
第一节 生产力维度的社会合作关系
生产力实现着社会与自然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的一个基本范畴。历史唯物主义从广义视角给生产力以定义,认为“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由“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马克思,1972:59 )构成。狭义的生产力指的是物质生产力,与精神生产与上层建筑相对。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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