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2016印度普通工人工资资

1956年的工资标准表 50年代的退休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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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的工资标准表 50年代的退休金制度
50年代的退休金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按本人工资标准的50—80%领取退休金。企业实行的是八级工资制,其中学徒工14元;1级& 28元;2级& 35元;3级& 42元;4级& 51元;5级& 63元;6级 76元;7级 89元;8级 104元。退休金标准,企业工人为本人工资标准的35—70%,比行政事业单位在比例上少10%-15%。1956年7月干部、工人工资标准表级别月薪(元)文职军职专业技术人员工人&1 类地区11类地区&&&&1560728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2505656.5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450585&&&&4400520中央各部部长&&&5360468省长大军区司令&&6320416&&教授&7280364省会城市市长军长高级工程师&8250325&&&&9220286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10190247地区行署专员、省会城市法院院长、省会城市检察院检察长师长&&11170221&&副教授&12150195地区法院院长、地区检察院检察长&&&13135175县长团长&&14120156&&工程师、讲师&15108140&&&&1696125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1786112&营长&&187699乡镇长&&8196889&连长&&206180&&&7215470&排长助教&224863&&&6234356&&技术员&243749&&&5253243&&&4262837&&实习技术员3272634&&&2282431&&&1292229&&&&302026&&&30个行政级和11类工资区 1956年的工资“定级”&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32次会议通过《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次改革,它奠定了此后长达30年之久的劳动工资制度的基础,同时对新中国“吏制”产生了深刻影响,从此“级别”成为中国除农民以外各类社会人群政治经济生活排序的重要标准。大、中、小灶此次“工改”的基本动因,一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分配制度的混乱。建国之初,供给制与工资制并存。刚进城的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享受供给制,而旧有人员,包括工人、店员、技术人员、教师、职员等,则享受工资制,全国工资等级没有统一体系,并行的工资标准多达数百种。供给制是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一种分配制度,建国后延用至1952年。供给制主要分几部分:1.伙食,按职务分为大、中、小灶;2.生活用品,由公家发给,除级别很高的干部外,基本平等;3.津贴费,极少量。当时部队师以上干部为小灶,团营为中灶,连以下为大灶;地方上则较复杂,且各地区有差别,大体是:县以上干部和重伤员为小灶,科、区级干部及轻伤员、产妇等为中灶;一般干部和勤杂人员为大灶。伙食费分为粮食、副食、燃料三项;大灶一般每人每日供应油0.02斤、盐0.0125斤、肉0.04斤、菜1斤、煤1.25斤或木柴2斤;中灶按大灶的2.5倍计算,小灶按大灶的3.7倍计算。供给制中对生活用品规定很细,各地参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一九五零年度暂行供给制标准》,依据实际情况施行,如华东一些地区就规定:每年每人单衣2套,棉衣1套,袜子2双,单、棉帽各一顶,棉鞋1双;大衣3年1件;蚊帐5年1顶;毛巾每年2条;肥皂每月1块;每月理发2次,另有牙刷、牙粉等若干。津贴一般工作人员每月约3万元(3元)左右。供给制还实行各种补助,如沿江一些地区当时实行的补助有:元旦、国庆、春节每人增发猪肉1斤为过节费;保健费分4级,甲级每月肉5斤;乙级4斤;丙级3斤;丁级2斤。这些实物均按市价折款连同津贴一起发放。除此还另发生育费、保育费、妇女卫生费、保姆费、学杂费、医疗保健费、丧葬费和老人优待费等。据笔者访问的一位老同志回忆,她当时有三个孩子,即可雇用两个保姆。笔者最近在旧书市场偶然发现两张1954年诗人萧三在北京饭店用的饭票,饭票分别是3月3日晚餐,为中灶,3月16日午餐,为小灶;饭票注明:“客人及家属用客饭均须由客人本人签字或盖章”;“年老或患病者可将饭取至房内食用”。可见作为供给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分灶制,并非至1952年戛然而止,在一些地方和工作场合仍在延用。而究竟萧三为什么中餐是小灶,晚餐却是中灶,却不得而知。最早的“工分”在笔者访问的一些老同志中,都反映当时大部分部队和老区的干部习惯于供给制生活方式,有一时期在一些老区,规定干部可以自由选择享受供给制或工资制,不少人迟迟不愿选择工资制,认为“生活上的事还是组织上管好,自己操心很麻烦”。一些刚参加革命工作的青年人也以能享受供给制为荣。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国民党第七兵团司令裴昌会起义后,到川北行署工作,享受供给制,对国民党高级将领来说,这种生活水平很难适应,为此,时任一野政治部主任的胡耀邦建议,将其由供给制改为工资制。随着新中国政治经济秩序的调整和梳理,分配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1952年 7月1日,政务院发出《关于颁发各级人民政府供给制人员津贴标准及工资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走出工资改革的第一步。它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自上而下分为29级,工资随级别而定,不以当时尚不稳定的货币为结算单位,而以实物为基础进行折算,称为“折实单位”,又称“工资分”,也即老同志常说的“工分”。工资分由伙食分、服装分、津贴分三部分构成,按粮、布、油、盐、煤5种实物的数量进行折合。工资分首先在天津施行,工资分的折实牌价由人民银行每天挂牌公布。天津的每个折实单位为“一斤面粉、一斤玉米面、一尺布”前5天的平均价格。后来这一做法推及京沪宁汉苏杭等地,实物内容根据地区不同,有了变化。如上海一个工资分为1斤标准米、1斤标准面、1尺龙头细布、1斤煤,比天津略高;当时的每个分值约为6500元(6角5分)。比较通行的折算量为一个工资分约含:2.8斤粮食、0.05斤植物油,0.2尺白布、2斤煤、0.02斤食盐。29个行政级别及其享受的工资分,基本依据当时的行政职务进行评定,如地方政府,大致为正副县级14~17级, 227~145分;正副科级17~22级, 145~110分;科员、助理员22~26级,110~92分;勤杂人员28~29级,88~85分。当然因地域不同,各地水平也不尽相同。30个行政级和11类工资区时至1955年,国内经济形势继续向好,新一轮工资改革也应运出台。由于物价基本稳定,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工资分所含5种实物已不能完全包括生活的实际需要,因此,国家决定自1955年7月份起,先行在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废除工资分,改行货币工资制。从而拉开全国工资改革的序幕。这次工改,建立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几大类分配制度,其中党政机关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把干部分为30个行政级;企业工人分为8个(个别工种为7个)技术等级,专业人员,如工程技术人员、教师、医务工作者、文艺工作者也都相应有了自己的等级系列。且各系列之间可以互相换算,如文艺1级相当于行政8级;高教8级相当于行政17级等。与此同时,依据各地的自然条件、物价和生活费用水平、交通以及工资状况,并适当照顾重点发展地区和生活条件艰苦地区,将全国分为11类工资区。工资区类别越高,工资标准越高。规定以1类地区为基准,每高1类,工资标准增加3%,如北京属6类地区、上海属8类地区、西宁属11类地区。定级标准采用一职数级、等级线上下交叉的做法,依据职务,参考德才和资历进行评定。大致为正部3~5级;副部5~8级;正局8~10级;副局9~12级,等等。定多少级拿多少工资。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之间的比例,约为21:1,全员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当时机构设置还没有后来那样严格明确,有些单位,因其特殊性,配备干部级别很高,如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吴玉章,按级别至少应为正部级,该校10级、11级的中层干部也为数不少。再如笔者访问的一位老同志,行政10级,是当时中宣部科学处副处长(处长于光远),而文艺处处长丁玲是7级。这次工改后,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一切生活费用,均改由个人负担,同时,工作人员住用公家房屋和使用公家家具、水电,一律缴租、纳费。关于这些费用的数额,许多老同志已经没有概念,笔者访问的一位专门管理此类事务的老同志说,他印象中只有几角或几分钱。与此同时,对国家工作人员中因多子女生活困难者,留了一个供给制的“尾巴”:仍用政府福利费予以补助。“品位分类”在这次定级中,旧吏制中的“品位分类”色彩仍很浓重,注重的是级别而非职务,同是局长或县长,其行政级别和工资待遇往往存在不小差别,工作调动,级随人走。职务只决定权责和任务,级别才决定地位和报酬,因此出现很多官大职小、职大官小或有官无职的现象。如当时中央局不少11、12级干部,职务只是干事。军队各总部机关和军事院校中,10级、11级、12级的干事、参谋、助理和教员也很常见。如作家孙犁,行政9级,职务只是天津日报的副刊编辑。而当时以行政13级划线,13级以上享受高级干部待遇,则是典型的“品位分类”。定级过后,由于物质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绝大多数干部心情舒畅地投入工作,但也有个别干部因各种原因导致低评而出现思想问题。低评的原因大致有几种:一是资历与职务的矛盾。有的干部资历很老,但评级时的职务不同,级别也往往有区别。如笔者曾访问的3位老同志,都是1934年参加革命的战友,其中一位在1948年解放石家庄时因是工人出身,被抽调到工厂任厂长,后调入北京,仍为厂长,结果定级时,其他2位被评为10级,他却被评为12级。又如作家姚雪垠,原为上海大夏大学教授。后调入河南省文联,只被评为文艺8级(相当于讲师)。再有同样职务,因资格不同,评级也会有差异,一位军队老干部告诉笔者,评级时他是团参谋长,因是1942年以前入伍,被评为副团,14级;同样是团参谋长,1942年以后入伍,即被评为准团,15级。据他回忆,部队授衔,资格也起着重要作用,同是正师职,如果是红军,即可授少将,不是红军则只能授大校,级别当然也会有相应的差别。访问中老同志还谈到一些意外情况,如因参加革命时年龄小,记不清具体时间,按印象填表,正好晚于评级的几个基准日期(如日、日、日),都可能使评级受到影响。针对这些因评级而出现的思想问题,毛泽东曾在日的济南党员干部会议上批评有人“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评级时”,严厉指出“就是评得不对,你也要吞下去,眼泪不要往外流,要往里流。”当然也有相反的例子,如部队授衔时,许光达拟授大将,许上书中央请求低授,中央未允,许便在评级时再要求低评,最后十大将有9位评为4级,独许光达评为5级。此举深得毛泽东赞赏,曾多次表扬。级别种种这次评级,担任重要职务的党外人士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甚至被高评。最典型的例子是宋庆龄被评为行政1级,工资为579.5元,而毛刘周朱等领袖则评为行政2级,工资404.8元。正部级均在3、4级上下,副部级可评到5级。著名侨领陈家庚即被评为3级。广大党外人士对共产党的胸怀普遍赞赏,并欣然领受,特别一些本身曾是民族实业家的部长省长,并不看重“俸禄”,而是看重国家给的“品位”。当时的知识界文化界,也都愿意“收名定价”于此次定级,如梅兰芳,被评为文艺1级,甘愿只拿336元。关肃霜评级时,自请评为文艺2级,工资从800元直降到280元。像冰心、张天翼、周立波、艾青等一批作家,都被评为文艺1级。大学教授在此之前其实都有级别,但同样重视此次评级。陈寅恪、梁思成、陈岱孙、翦伯赞、冯友兰、王力、季羡林、林徽因、郭绍虞、钟敬文等被评为1级。全国当时共评出1级教授56名,评审极为严格。季羡林曾解释当时工资的含义,他是1级教授,每月工资345元,加上中科院学部委员的津贴100元,共445元。而吃一次莫斯科餐厅,约为1.5~2元,汤菜俱全,有黄油面包,还有一杯啤酒。当时还有一个特殊规定,即党员比非党员同级要少拿一定比例的工资,这在知识界十分突出,这个比例是,工资200元以上者少拿2%;100~200元者,少拿1%。如6类地区2级教授工资为287.5元,党员教授则拿281.7元;高教8级的讲师为106元,党员则拿104.9元。一位党员老教授对笔者说:“当年那是很光荣的事”。以下行政8~30级工资表即为党员干部标准(18级以下党内外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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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高级工程师工资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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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收入水平低,物价也不高。那时的高工月薪是56元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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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带头把自己的工资降到了404.80元。  大学教授的工资为,这个工资标准,一直到毛主席去世都没有变,现行包干制的一切费用规定全部废除。  工资分计算办法也被废除、使用公家家具、用水用电等,都由个人负担、省、部级正职干部的工资级别,改行货币工资制:217元。  正高职称的工资为  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待遇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分29级。最高一级为649.6元,最低29级为21元。  毛主席的工资定为594元,后来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三年困难,国家机关一部分工作人员中原来的实行的包干制待遇一律改为工资制待遇,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一切生活费用,包括住用公家房屋、大军区:277元。  大学副教授的工资为,自7月份起。400元是当时上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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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职工工资水平一、职工工资总额增长建国以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和职工人数的增长,工资总额的增长较快。江苏省职工工资总额1952年为3.48亿元,1987年为121.26亿元,35年间共增长117.78亿元,增加34.48倍,年平均增长速度为9.20%,国民收人年平均增长速度为9.19%。职工工资总额在各时期的增长并不均衡。在解放初的3年经济恢复时期,1952年江苏省职工工资总额为3.48亿元,同年国民收入总额为35.63亿元,工农业总产值57.40亿元。“一五”时期,江苏省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由1953年的4.05亿元,增加到1957年的7.07亿元,净增3.02亿元,同期国民收入由40.28亿元,增加到48.69亿元,净增加8.41亿元,工农业总产值由62.12亿元,增加到77.82亿元,净增加5.7亿元。“二五”期间,江苏省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由1958年的8.4659亿元,增加到1962年的8.99亿元,净增加0.53亿元。同期国民收入由58.12亿元减少到49.86亿元,净减少8.26亿元,工农业总产值由113.96亿元减少到93.51亿元,
净减少20.45亿元。三年调整时期,江苏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由1963年的8.61亿元,增加到1965年的9.27亿元,净增加0.66亿元,同期国民收入由56.50亿元,增加到74.89亿元,净增加18.39亿元;工农业总产值由101.43亿元增加到145.35亿元,净增加43.92亿元。“三五”时期,江苏职工工资总额由1966年的9.32亿元,增加到1970年的10.68亿元,净增加1.36亿元;同期国民收入由88.43亿元,增加到103.72亿元,净增加15.29亿元;工农业总产值由170.27亿元,增加到206.80亿元,净增加36.53亿元。“四五”时期,江苏职工工资总额由1971年的16.38亿元(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11.82亿元,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4.56亿元)增加到1975年的21.20亿元(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14.03亿元,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7.17亿元),净增加4.82亿元。同期国民收入由121.07亿元,增加到151.46亿元,净增加30.39亿元;工农业总产值由247.05亿元,增加到326.94亿元,净增加79.89亿元。“五五”时期,江苏职工工资总额由1976年的22.50亿元(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14.59亿元,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7.91亿元),增加到1980年的41.63亿元(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27.99亿元,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13.64亿元),净增加19.13亿元;同期国民收入由153.87亿元,增加到272.89亿元,净增加119.02亿元;工农业总产值由348.30亿元,增加到606.27亿元,净增加257.97亿元。“六五”时期,江苏职工工资总额由1981年的44.13亿元(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29.60亿元,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14.53亿元),增加到1985年的86.17亿元(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55.10亿元,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30.09亿元,其它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0.98亿元),净增加42.04亿元。同期国民收入由298.57亿元,增加到578.46亿元,净增加279.89亿元;工农业总产值由658.56亿元增加到1325.22亿元,净增加666.66亿元。1987年,职工工资总额为121.26亿元(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78.09亿元,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41.30亿元,其它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1.87亿元)。国民收入为774.53亿元,工农业总产值为1754.59亿元。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江苏省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由1952年的421元增加到1987年的1474元,增长3.5倍,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65%。总的来看,职工平均工资除增长缓慢以外,各个时期提高程度各不相同,其中有些年份平均工资水平还有所下降。建国以后,各项建设事业发展较快,新工人增加较多,加之我国实行“低工资,多就业”政策,所以职工平均增资增长幅度要比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小得多。1.解放初期三年经济恢复时期:1952年江苏职工平均工资为421元。2.“一五”时期:江苏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到1957年为531元,比1952年净增加110元,增长26.1%,平均每年增加22元,平均工资年增长速度为4.75%。3.“二五”时期:1958年江苏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76元,到1962年为515元,增长39元,增长8.19%,平均每年增加7.8元,平均工资年增长速度为1.59%。但是,从“二五”时期总体水平看,1962年末平均工资比1957年末平均工资净减少16元,下降3.11%,平均工资每年递减0.76%。“二五”时期工资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大跃进”的错误指导下,生产建设项目盲目上马,大量增加新职工,仅1958年就新增职工103.65万人,比1957年增加79.2%。4.三年经济调整时期:1963年江苏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4元,1965年为565元,增加1元,增长0.2%,平均工资年增长速度为0.06%。调整时期,使职工平均工资开始略微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精减了一大批职工,调整第一年(1963年)末职工人数为149.00万人,调整第二年(1964年)末职工人数为158.84万人,调整第三年(1965年)末为168.52万人,其中1963年、1964年的职工人数都低于“二五”期末1962年人数。5.“三五”时期:1966年江苏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47元,到1970年为511元,净减少36元,下降7%,平均工资每年递减1.4%。平均工资再次下降的主要原因:首先是由于“文化大革命”期间极左的指导思想,否定物质利益原则,冻结职工工资,取消了一些奖励、计件等工资形式。其次,五年间新增了职工50.82万人,1970年比1965年增加30.2%。6.“四五”时期:1971年江苏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2元,到1975年为534元,净增加32元,增长6.4%,平均每年增加6.4元,平均工资每年增长1.2%。7.“五五”时期:1976年江苏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1元,到1980年为721元,净增加190元,增长35.8%,平均每年增加38元,平均工资每年增长6.3%。这一时期,特别是1978年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了计件工资、奖金等,调整了职工工资,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较大。8.“六五”时期:1981年江苏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18元,到1985年为1211元,五年净增加493元,增长68.7%,平均每年增加98.6元,平均工资每年增长11.02%。这一时期是建国后货币平均工资与实际平均工资增长最快的时期,主要原因是由于这一时期国民经济有了较大幅度的发展,国家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多次调整了职工工资,调整了工资区类别。9.“七五”的前两年:到1987年末,江苏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74元,比“六五”期净增加368元,平均每年增加184元,平均工资每年增长15.44%。江苏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971年为396元,到1987年为1197元,16年间净增加801元,增长202.27%,略高于同期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293.62%的速度。平均每年增加50.60元,平均工资每年增长7.16%,略高于同期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每年增长6.96%的速度。三、职工家庭生活建国以来,江苏职工家庭生活水平在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就业人口增加的同时,逐步得到了改善,根据、、1988五个不同时期的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江苏城市职工家庭生活基本状况如下:
1.城市职工平均每户就业人口江苏城镇居民家庭规模结构建国后逐步趋向小型化,每户家庭人口逐渐减少。江苏城镇居民家庭规模变化情况表
平均每户家庭人口
在每户家庭人口逐渐减少时,每户家庭人口就业人数在不断上升。江苏城镇每户家庭人口就业人数情况表
平均每户就业人数
每户就业人口1987年比1951年、1957年分别增长197.2%、153.6%。从历年来江苏城镇居民家庭人口、家庭就业人口和收入水平情况来看,凡是人口少、就业人口多、负担轻的家庭,其家庭的人均收入就要高一些。1957年调查户口时江苏平均每户家庭人口比1951年减少0.8人,就业人口增加0.31人,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口(包括本人)为2.94人,比1951年减少1.56人,仅因负担人口减少这一因素,就使每个居民的收入增长53%,1978年江苏每一就业者负担人口(包括本人)为1.95人,比1957年减少0.99人;1987年平均每户家庭人口比1978年减少0.47人,每户就业人口却比1978年增加了近0.1人,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口(包括本人)为1.65人,比1978年下降0.3人,仅这一因素就使每个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18%以上。
2.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实际收入1957年为260.40元,1965元为228.80元,1978年为316.00元,1987年为1101.72元,1987年比1957年增长4.23倍,年平均增长4.93%。全年实际收入中的工资收入:1957年为234.12元,1965年为211.20元,1978年为288.00元,1987年为1005.04元,1987年比1957年增长4.29倍,年平均增长4.97%。
3.职工家庭平均每人全年生活费支出1957年为219.84元,1965年为206.74元,1978年为276.00元,1987年为952.89元,1987年比1957年增长4.33倍,年平均增长5.01%。建国以来,江苏职工生活有了较大改善,生活费支出的增加,导致消费结构变化,购买消费品的品种、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城镇职工家庭平均每人全年生活费支出:1951年为102.76元,其中吃70.32元,占68%,穿12.56元,占12.2%,用3.12元,占3%;1957年为219.84元,其中吃125.52元,占57.1%,穿22.20元,占10.1%,用22.92元,占10.4%;1978年为276.00元,其中吃152.20元,占55.1%,穿38.00元,占13.8%,用37.6元,占13.6%;1987年为952.89元.其中吃495.95元,占52%,穿142.19元,占14.9%,用191.74元,占20.1%。职工购买商品的支出都是成倍增长,职工家庭拥有的耐用消费品,已基本达到普及程度。江苏省分部门职工工资总额统计表单位:亿元
农林牧渔水利业
地质普查勘探业建筑业
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
商业、饮食业、公用事业、服务业
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
金融保险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
江苏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统计表
工资总额(亿元)
平均工资(元)
全民单位总额
城镇集体单位总额
全省平均数
全民单位平均数
城镇集体单位平均数
注:1.“工资总额(亿元)”一栏中,未将其他所有制单位总额列入,其中1984年为0.69亿元,1985年为0.98亿元,1986年为1.35亿元,1987年为1.87亿元,1988年为2.76亿元。2.年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均包括肉类等价格补贴(下同)。江苏1988年各种物价总指数统计表
全社会零售物价总指数
按国营商业价格计算的零售价格总指数
以1950年价格为100
以1952年价格为100
以1957年价格为100
以1965年价格为100
以1970年价格为100
以1975年价格为100
以1978年价格为100
以1979年价格为100
以1980年价格为100
以1981年价格为100
以1982年价格为100
以1983年价格为100
以1984年价格为100
以1985年价格为100
以1986年价格为100
以1987年价格为100
城镇居民生括费用价格总指数
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
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指数
工农产品交换的综合比价指数
以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为100
以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100
以1950年价格为100
以1952年价格为100
以1957年价格为100
以1965年价格为100
以1970年价格为100
以1975年价格为100
以1978年价格为100
以1979年价格为100
以1980年价格为100
以1981年价格为100
以1982年价格为100
以1983年价格为100
以1984年价格为100
以1985年价格为100
以1986年价格为100
以1987年价格为100
江苏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基本情况表
调查户数(户)
平均每户家庭人口(人)
平均每户就业人口(人)
全年人均生活费收人(元)
全年人均生活费支出(元)
人均居住面积M2
注:1.1951年资料根据历史上对工人家庭调查的资料进行整理而得,数字仅供参考。
&&& 2.1978年资料是1984年第二季度对15408户进行一次性调查时,对其中8461户进行专题调查而取得的。
&&& 3.“用”包括日用品、文化娱乐用品、书报杂志、医疗用品及其它。1980年以前(包括1980年)。“用”还包括房屋及建筑材料。
城镇居民每百户家庭年末耐用消费品拥有量表
自行车(辆)
缝纫机(辆)
电风扇(台)
电冰箱(台)
录音机(台)
照相机(架)
大衣柜(个)
江苏城镇居民平均每人每年主要工业品消费量统计表
化纤布(米)
布制服装(件)
化纤服装(件)
呢绒服装(件)
绸缎服装(件)
&& 注:1965年资料:①棉布包括棉花、化纤、混纺布。②绸缎服装包括呢绒绸缎及呢绒服装。③绸缎服装原资料统计是金额,根据1964年资料推
算其数量。城镇居民平均每人每年主要食品消费量统计表
粮食(公斤)
鲜菜(公斤)
猪牛羊肉(公斤)
家禽(公斤)
鲜蛋(公斤)
食用植物油(公斤)
食糖(公斤)
江苏城镇居民家庭全年生活费支出统计表(平均每人全年)
生活费支出合计
一、购买商品支出
1.购买食品
其中:购买副食品
2.购买衣着
3.购买用品
其中:文教娱乐用品
4.购买建材
5.购买燃料
6.购买其它商品
二、非商品支出
其中:房租水电费
文化娱乐费
学杂保育费
修理服务费
江苏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基本情况表
一、调查户数
二、平均每户家庭人口
三、平均每户就业人口
四、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
人口(包括就业者本人)
五、平均每户就业面
六、平均每人居住面积
七、平均每人全年实际收入
其中:生活费收入
八、平均每人全年实际支出
其中:生活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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